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例(3篇)
来源:
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文
但随着整个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的超前和心理成熟的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再加上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比例上都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日渐突出。调查表明,青少年犯罪已占整个刑事犯罪70%以上。这给社会、家庭和青少年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施以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就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
1.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分析
1.1违法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根据有关部门资料表明,现在我国
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已经从八年前的17岁下降到现在的巧岁,18岁以下的犯罪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4岁—25岁青少年占社会总人口的24.38%,而这一年龄段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后者比前者高出11个百分点。20世纪oo年代以来,全国约有2.5亿学生,其中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青少年犯罪中未成年人就占到30%左右,全国每年查获的未成年人罪犯有巧万人,其中有半数以上是在校生和辍学不久的流失生;青少年犯罪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一3岁,这说明未成年人犯罪数占青少年犯罪数中的比例很高,年龄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
1.2作案的团伙化倾向。青少年往往是在同龄朋友不良行为的影响下,结成非正式群体,如果没有受到外界的干预,就有可能逐渐演变成犯罪团伙,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犯罪时,由于年龄低又从体力上很难单独一人实施犯罪,他们三五成群更容易结成犯罪团伙,或为女同学争霸群欧,或大肆敲诈同龄或低龄人的钱财。青少年的模仿心理,使他们更易受武侠小说、警匪片的影响,崇尚江湖义气的哥们,进而模仿江湖派组织,渐向黑社会发展。现今的青少年犯罪,已从过去的盗窃、伤害、诈骗、抢劫发展到绑架、杀人、贩毒等等,犯罪类型越来越广。刑法第十七条款定的犯罪已几乎全部涉及。
1.3作案手段的残忍化。又由于青少年情绪容易受具体情景的激发,对行为的自控能力差,对新颖、刺激的东西充满好奇,往往使他们作案起来不论手段、不计后果、特别残忍。在某报纸上曾刊登过一则消息,一名14岁的学生,将同班女同学骗到家中,实施了,并杀害后分尸。在四川某县,三个中学生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而杀害无辜,并碎尸食肉。
1.4作案的智能化。随着科技的发展,青少年在犯罪方式和方法上越来越呈现出智能化倾向。利用计算机、通讯工具、网络实施偷窃,贪污、诈骗、传播污秽物品等犯罪的案件不断上升。某银行分理处微机记录员,利用工作之便,在微机内做假帐,贪污102000元;某中学生马某,出于好奇,4次扮演“黑客”,登录江西省中国公用多媒体信息网,导致多媒体信息网系统瘫痪。
普通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学生学习负担重。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严重片面,甚至极端,使一些在学习成绩上不理想的学生被打人另册。围绕升学率这个中心,忽视了思想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甚至严重的把学生的业余活动时间都剥夺了,造成学生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浪迹社会,最终走向违法犯罪之路。
2.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
2.1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
首先,是家庭教育不良造成的。有些家庭成员品位低下,更有甚至把、漂娟、吸毒当作时髦,结果成为子女效仿的对象;有的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从不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有些家长只从物质上大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却忽略与孩子交流和精神需求;有些家长,对子女实施高压政策,家庭缺乏民主,使青少年从小形成冷漠,强化“自我中心”和逆反心理,当个人需求不能满足或遭受挫折时,“自我中心”或逆反心理,极易由仇恨家庭转向的道路。
其次,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造成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中的不良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特别是一些不良的音响制品、污秽书刊、黑网吧、黑游戏厅、实行非法活动的发廊、美容场所;等等不良社会环境,被一些生理、思想和心理尚未成熟又缺乏自控能力和是非识别能力的青少年所接受、效仿、甚至追求。
第三,学校教育严重偏差和滞后造成的。
2.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因素。
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由于物质条件的进步,现在的青少年发育普遍提前,生理的早熟已经不是个别现象,但他们虽然个头长高了,体格变大了,大脑皮层和神经系统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这就决定青少年虽然精力充沛,但理智缺乏,遇到不良引导时容易感情冲动。这一时期由于思想上趋于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另一方面,青少年这一阶段会遇到人生许多重大问题,如升学、就业、恋爱、人际沟通障碍等等。青少年时期是欲求最多、矛盾最复杂的时期。由于生理、心理发展的不平衡造成巨大的内心冲突,再在不良情绪和不良环境的刺激下,就容易以歪曲的方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
3.目前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第一,全社会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认识不够而较窄。其主要是:一谈到教育,就认为完全是学校的事情。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就认为是单一的犯罪理论教育,忽略了民事、经济和行政等方面的基础法制教育。殊不知,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除了犯罪理论教育,还应该包括民事类、行政类、经济类等基础性的法律教育。现阶段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网络建设、专项经费等难以落实到位,齐抓共管及有效保障机制尚未建立,更重要的是社会还没有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第二、学校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片面性。目前学校中存在一种片面的想法:即总以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传授文化知识,让学生学习成绩搞好了就是成功的教育。只要是学生在校的时间里不出问题,课余时间出事是家长的事情。一旦学生出了严重的事情,家庭与学校之间互相推卸责任。许多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力度不够,仅限于课堂教学、法制报告等蜻蜓点水式教育,没有进行综合性、深人的普及性的推广,没有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绝大多数地方,仅把法制教育依靠学校的政治课来解决。
第三,家庭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残缺:家长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许多家长不懂法,自己是法盲。大多数家长只要子女学习成绩好,至于思想品德、心理成长和行为规范出点事都认为是小事。一旦子女出了大事,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形成消极情绪,造成孩子凡事以自我为中心,心胸狭窄,好逸恶劳,任性执拗,缺乏责任感,自控能力差的不良习惯。
第四,青少年自身对法制教育不重视:有些青少年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进行法制教育,自己只要不做害人的事情,只要不偷不抢就不会违法。由于这种思想存在,对法制教育不感兴趣,甚至有逆反心理,造成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己受到侵害或做了违法犯罪侵害他人的事,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还显得很无所不为。
4.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青少年自身四位一体教育网络的新格局,才能真正对症下药,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加强立法、执法和普法教育,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广阔天地和健康向上的环境〕不良的社会环境尤其是“三室一厅”、网吧对青少年的影响有目共睹。这就需要我们首先从立法和执法上下功夫,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性规定一些娱乐场所不许对未成年人开放,违者要受法律制裁。对青少年免费开放一些纪念馆、烈士陵园、博物馆、科学宫等场所。对一些电影、电视应分清级别,严格管理。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涉案危害青少年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于违反规定的违法经营一律坚决取缔,还青少年一个洁净的空间。另一方面,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例如,各级学联、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心青少年协会、工读学校、青少年犯罪研究团体、教育组织,以及基层政权组织和大量的社会工作者,都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在自己的领域内,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可以起积极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法制宣传部门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四五”普法的中重之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失足青少年和刑释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建立社区法制教育中心和社区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来纠正青少年心理障碍,帮助缓解青少年心理矛盾,使他们健康成长。这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的矫治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治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家庭教育至关重要。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加和独立意向的增强,他们更早地跨人社会生活,更多地受到社会上的其他人的影响,父母对他们的影响力会逐渐减弱。但是,应当看到,父母对青少年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特别是青少年在社会生活中遭受到重大挫折之后,父母对他们的影响力会显著增强。
家庭成员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又是孩子的监护人,许多青少年走上犯罪是受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
家长要做到不要娇纵孩子,不要一味迁就孩子,要有意识地进行挫折耐受力教育。家长要学习和懂得一些心理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对子女存在的生理、心理和行为规范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和指导。家长更要守法,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营造一个民主、和谐、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家长要经常与子女所在学校联系,了解孩子在校各方面表现和交友情况,把握孩子思想脉搏,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青少年法制教育离不开家庭成员的大力支持。
第三,学校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系统教育的地方,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学校成为青少年花费时间最多、接受影响最大的社会化机构。对于青少年来说,学校的影响作用在许多方面都超出了家庭,而学校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师施加的,因此,教师的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学校教师用大部分精力从事智育活动,对德育、体育、美育等重视不够,以至使学生的发展不平衡,许多学生的文化学习成绩比较突出,但是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表现不太好。同时,在“升学率”的压力之下,教师对学校的纪律、社会心理气氛、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等,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正确的措施,助长了不良行为的滋生和发展。因此,学校教师不但应该重视文化教育,而且也应该关心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积极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帮助青少年学生克服不良行为,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学校教育必须努力提高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要转变教育观念,特别是对学生的评价不要从单方面的学习成绩作为衡量一个学生好坏的标准。不要随便开除学生,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学校教育中必须把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摆到相当重要的位置。要配备专职法制教育人员,如果由政治老师担任,也应该先培训后上岗。也可以聘请一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担任法制教育兼职老师,通过他们接触处理的案例较多的有利条件,使课堂生动有说服力,使学生感兴趣,从而容易达到有效的教育效果。法制教育内容要多样化,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要适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深人浅出,生动活泼。通过校园网、校园电视台、广播站、图片、模拟法庭,开展辩论赛、演讲、知识竞赛、文艺小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寓教寓乐的、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来激发和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兴趣。学校还必须制订校园安全条例,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文篇2
据一份句容市人民法院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审结未成人年刑事案件有35件80人,数字表明:其中盗窃22件38人;1件1人;抢劫7件19……
1、在校学生或是辍学在家的学生人数大幅增多。“留守孩”犯罪情况出现增多趋势,据统计涉及学生的案件有13件27人,案件占总案件数的37%,人数占总人数的34%,出现的幅度之大是前几年所不曾有的。“留守孩”是近年来新生现象,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打工而留守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孩子,父母为生计而忙于奔波,无瑕照顾子女生活和平时的活动情况。如:少年犯吴某盗窃案中,吴母在其不满周岁时去世,吴与其父相依为命,平时跟随祖父母生活,其父为生活而外出打工,难得回家,对孩子疏于管教,最终吴某走上犯罪的道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农村青少年受不良消费习惯的影响,或是交友不慎,而走上歧途的较多。不知从何时起,社会上人情消费观悄然进入农村校园,而农村家庭大多经济状况一般,盲目攀比的消费使不少青少年失去了心理平衡,有的为之挺而走险。
2、暴力型、侵犯财产的案件仍居多。三年半中,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35件80人,而盗窃、抢劫抢夺为29件57人。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83%,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计12件41人,占总案件数的51%,出现令人担心的不良情况。而未成年人仍将侵犯的主要目标集中在公私财物上。
3、白天作案、结伙作案的增多。据统计,在以往审理的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大多选择在黑夜进行。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我市农村中外出做工的人员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白天常常会出现整幢住宅楼无人或是整个村庄人员稀少的状况,少年犯根据这一情况已将过去的黑夜作案转为白天作案,据对80名少年犯的作案时间分析,他们大多选择在白天作案,趁城区职工上班、乡村农民外出做工,家中无人看管之机,采取撬门扭锁,翻箱倒柜,攫取钱物,给城区居民和村民们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令他们叫苦不迭,防不胜防。同时结伙作案的增多,且作案前大多有策划、分工。据统计:我市法院少年庭2001年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14件,其中共同犯罪案件8件,占57%;2002年审结未成年刑事案件11件,其中,共同犯罪案件5件,占45%。其中,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案件占54%,少年犯在作案时拉帮结伙。是因为青少年在学校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相互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如陈某等十名少年犯抢劫一案,十名青少年均系某中学的在校学生,由陈某伙同另九名少年,时分时合,携带自制砍刀、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先后抢劫作案共三起,劫得财物价值人民币834.50元。
通过上述分析在校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可见其引发犯罪的成因。
(一)家庭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者和教育责任人,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像保护过度的溺爱型、外出做工的放任型、不良影响的粗暴型等几种教育类型容易引发不良后果。轻者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重者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甚至误入人生歧途。
(二)学校因素
1、近几年来,学校在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上作了很多努力,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具体表现在:(1)缺乏现场氛围的法制教育,部分学校存在注重文化教育忽视德育教育。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有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教师因此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是软任务。因而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2)有的教师育人方法单一,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
2、校园周边环境的不良事件,影响着其他学生的健康成长。如王某等三人寻衅滋事一案,三人在下蜀中学、亭子中学校园中寻衅滋事16起,无故殴打10余人,强拿硬要人民币200余元。又如张某等4人聚众斗殴一案,张某在校曾被蔡某无故殴打,后召集3人,其中2人是在校学生,携带两把砍刀去找蔡某报仇,在宝华镇商业街,实施暴力殴打,致蔡某轻伤。学生面对这种现实的威胁或吃亏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极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问题若未能得到及时的发现、治疗和排除,会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认识和观念走上歧途。
3、句容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较大比重,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智力劳动的价值又体现不出来,难有作为,导致毕业回村后容易无所事事,而易滑向歧途。如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无业人员的有15件18人,占案件总数的43%,人数占总人数22%。
(三)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青少年正是人生观、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也是人生中最富于变化而不稳定的时期。由于受黄色音像制品和书刊及不良网络内容的诱惑,便常萌发尝试、模仿的念头。而农村青少年大多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又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而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然而一个未成年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如何有效的防范,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使农村在校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笔者略作如下探讨。
一、向农民开展法制宣传,农民家长自觉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并充分发挥村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积极作用。
l、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农村人口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村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教养认知水平偏低。所以应加大农村法制宣传力度,由于农村受农业特征的影响,因而应选择农闲时节去宣传法制,宣传不要走过场,而要多宣传依法维权的手段及方法。培养农民家长的法制意识,这样若形成良性循环,可以影响农村几代人。针对农村中白天作案的情况,村民可在村委会组织下,实行由农民轮流巡班制,白天由志愿者、共青团员组成,晚间由民兵及共产党员组成,维护农村良好的社会治安,共青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倡导好的言行。
2、家长要注重孩子的交友的情况,及时与学校的沟通。家长要从小事培养孩子良好的品行习惯,对不良行为要及时地预防和矫治,但切莫采用暴力手段解决,而要多与孩子交流沟通思想,如果父母的话他们听不入耳,可以设法找一些孩子能接受的亲朋好友从旁劝导。以便及早发现情况,即使有“苗头”,也可以完全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不定期家长座谈会,座谈会不是成绩汇报会,而是谈心会、促进会,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好家长的先进事迹,使好的经验大家共同拥有。
3、村委会要关注、关心"留守孩"。据不少犯罪的青少年讲:父母外出打工,他们有过被遗弃的感觉,有困难、困惑不知向谁倾诉,建议农村中外出打工的父母应尽可能多地回家看望孩子,加强与子女感情的交流,共青团成员、村妇女主任、村治保主任可组织成立学生学习小组,召集村里的“留守孩”参加,相互间进行生活帮助及感情交流,必要时请班主任对“留守孩”倾注更多的关爱,尽量使其融入学校大集体。
二、学校应采用多种方式教育陶冶青少年的德行。
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内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教育要加强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子。
1、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奖励美德,荣誉的奖金总是用之不竭,一本万利的,而教师惩戒学生的手段也不可少(不是指体罚),但要合理而适度。教师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在教学上,可以模拟生活中的逆境、挫折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挫折,关键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任何时侯不要超越人的“伦理底线”,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与信心,以此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格。
2、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说出来,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3、调查显示:十五、六岁,容易犯罪。在校青少年一般处于这个年龄段,这个时期是人的思维发展、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心理困惑最大时期。抓好这个时期的教育至关重要,否则就可能出现偏差甚至误入歧途。学校要针对性的建立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也可引导学生上专业心理辅导网站。今后条件许可的学校可以设立内部夜间电话心理咨询,进行专业心理疏导。
三、采用多种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1、在法律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对青少年各项权利的保护力度,保障青少年的受教育的权利,减少农村教育费用减轻学业负担,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力度。
2、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司法机关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利用庭审教育,引导青少年深挖犯罪根源,震憾他们的道德良心,促使认罪服法。少年法庭应开展定期回访,多方配合,寻求帮教办法,巩固审判成果。
3、为加强挽救已失足的农村青少年,建议刑事立法尽快实行农村青少年义工服务制。对罪行较轻的少年犯,系初犯或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的,可以判处参加农村或村委会的义工、帮工活动。被判处参加农村义工活动的少年犯,每周必须参加二次义务劳动,还必须参加由上级单位或是村里组织的法制学习等各种活动。这样能把改造、教育的功能延伸到整个社会,以利于促进少年犯的悔过自新。
四、加强和改善农村职业化、技能化教育方式,拓宽农村青少年就业渠道
针对农村青少年数量多,而职业教育又较为薄弱,农村青少年就业时都缺少一技之长的现状,建议:
1、开辟青少年教育新领域,加强农村网站建设,用丰富的内容吸引青少年,增强对社会的服务和对青少年的职业教育功能,免费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建立健全青少年就业培训服务网络,切身服务于农村青少年的需求。
2、要创造条件,多筹建新型职教学校,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生存发展环境的青少年职业教育,并可聘请农村中的能工巧匠作为师傅,学校学费不宜过高,并允许农村青少年在中学阶段自由转学到职教学校,学校不收或少收学费,学校也可举办假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充分利用假期让农村青少年学会一门谋生的技能,使他们真正成为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最终改善农村整体经济结构。
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农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把农村在校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向上的轨道上来,并让他们学有所成,就业时有一技之长。
参考资料:
1、孙寿忠:《关于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与建议》,《济南共青团》2001年第8期。
2、林明生--浅谈青少年的心理教育《团情快报》2001年第13期
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研报告论文集》1998-2000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预防措施》
4、袁敏殊《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惩治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文
一.我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一)宣传形式多样化。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学校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参观法律图片展览、编排法律黑板报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同时,检察院还利用寒暑假、法制宣传日开展了以“带法回家、送法进社区”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扩大学法主题的范围。
(二)抓预防,重长效。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市南区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其中,市南区检察院筹划“阳光检察---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大型廉政文化巡回演出,活动开展以来先后演出20场,5000余人接受廉政文化教育。同时,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市南区检察院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制定了《刑事案件标准化、快速、和解办案办法》、《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工作办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方式、程序、权益保障、亲情感化、教育挽救、宽缓处理等方面做了明确翔实的规定,建立起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挽救的长效机制。
(三)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更需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协作。市南区检察院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建立临时人志愿援助机制。针对很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异地作案,在市南区无业无住所,少数甚至连身份地址都不详,办案检察官很难通知其法定人到场的问题,该院创新建立志愿者援助机制。据此机制,在无法定人、因客观原因法定人在规定的时间无法到场或法定人放弃到场权利情况下,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院主动给予相应援助,由办案检察官通知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志愿者讯问时到场,充当临时人。志愿者由律师、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心理辅导专家和翻译人员组成。为保证机制正常运转,该院与汉通律师事务所签署“青少年法律服务联建书”,联合成立“青少年法律服务站”,必要时由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援助;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联合成立“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站”、“青少年社会维权工作站”,联合各界力量搭建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平台。截止目前,已成功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16件18人,使受援助的未成年嫌疑人深刻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推广。
二.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有误区,重知识传授,重视学校升学率,忽视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轻法制教育的现象在中小学校普遍存在。
(二)学校法制教育缺少课时、教材保障,老师在教授法律知识时没有适合学生特点的专业法制教材,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缺乏实践性。
(三)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辩是非的能力,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也有不到位的问题,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事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在推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作为刑事控诉部门的检察院更应该利用好检察资源,拓展职能工作,开展好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
(一)把握青少年特点,针对性地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校青少年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针对在校小学生检察院可以结合自身法律资源,搜集选编真实案例编写简单易懂的学生读本。针对在校中学生,检察院可以开展普法讲座进课堂活动,加强对《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社会闲散青少年,要结合进城务工青年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等重点行业,通过编写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材,发放宣传册,开展公益性法制培训与咨询等方式,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提高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预防他们因为务工中的小矛盾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检察院可以在中小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被告、犯罪嫌疑人等角色,使中小学生亲自体验各种法律角色转变带来的不同感受,从而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举办法制夏令营,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感受刑法前置教育。检察院可以开展“走进刑法”青少年暑期法制夏令营活动。通过走进公检法,参观检察院阳光检察大厅,与检察官座谈,旁听庭审,举办专家讲座,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等方式,让学生们加深对刑法的认知和理解,让他们最直观地了解和感受司法机关的工作程序和法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检校共建。检察院携手辖区的学校,开启检校共建之路,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刑法前置教育工作走上理论化、体系化、常态化和深入化之路。
年级写人的作文范例(整理5篇)
- 阅7年级写人的作文篇1我最熟悉的人当然是我的弟弟啦,我的弟弟是个瓜子脸,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还有一张会说的嘴,如果你和他斗嘴,他肯定斗得你无话可说。我弟弟特.....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8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多样的生命范例(3篇)
- 阅0多样的生命范文篇1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一旦失去了,就没有第二次的生命了。人的生命是何等的宝贵。生命就像一朵花,凋谢了,就永远回不到原来的那朵花了;生命又像喷泉一样,那样多姿.....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例(3篇)
- 阅0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资源范文篇1本书为2001年版的修订版,吸收了当前国内外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反映了学前教育的时代精神和《纲要》的新要求。02《学前儿童音乐教育.....
电力工业发展范例(3篇)
阅:0电力工业发展范文一、电力系统现状(一)发电机容量、发电量持续增长截止2007年底,全国新增装机容量10,009万....
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例(3篇)
阅:0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案范文但随着整个社会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
多样的生命范例(3篇)
阅:0多样的生命范文篇1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一旦失去了,就没有第二次的生命了。人的生命是何等的宝贵。生命就像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