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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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篇1
“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十三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当前,我国已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主要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八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能不能在这个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又是管出来的重要论断,要求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5年5月29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更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到公共安全的战略高度,强调,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因此,在这种新形势下,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社会公众期待日益增强。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公众对农产品的需求已经由追求“吃得饱”向追求“吃得好、吃得安全”方面转变。过去是解决温饱问题,现在更多的是考虑农产品是否有营养,是否有利于身体健康。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破解的一个瓶颈。
――国际社会标准不断提高。欧美国家以及日本等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视,在立法和机构设置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如美国建立了联邦、州和地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日本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中农药残留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将设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对象从原先的288种增加到799种。对于进出口的农产品,各国也不同程度的实施了相对严格的限制措施。
总之,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更是我国目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与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防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十三五”指导思想、建设思路、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为主线,积极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生产者自律的长效机制,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农产品质量实施全程监管,切实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二)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主要目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防控、追溯信用、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到“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走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与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五化两治”之路,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可追溯,确保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建立起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全面展开,专项治理成效明显,基本杜绝禁用农药的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力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到2025年,建立起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高。
(四)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严格执法监管并重。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并重。落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
――坚持专项整治和常态监管并重。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传统监管手段和现代监管手段并重。完善生产档案管理,注重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质量追溯管理。
――坚持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重。发挥社会力量,营造全面参与共同监督的格局。
主要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十三五”期间,以长春市和其他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市(州)城市周边、哈大沿线农业现代化率先拓展带、珲乌沿线农业现代化率先拓展带为重点区,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制定,有计划地制定农产品系列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能力,
1.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一是加快地方标准制定步伐。在我省现有330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基础上,每年组织农业科研院校、事业单位制定20项左右以蔬菜、食用菌、水稻、玉米、大豆、人参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为主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技术规范、控水控肥控药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与等级规格标准、管理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为吉林省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规程和管理规范。二是加快已制定完成的农业标准宣贯与实施推广。组织编辑制作“三品一标”农产品、蔬菜、食用菌、人参等4大类地方标准汇编和标准视频片,形成较为直观的标准宣传品,并以此为蓝本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加以推广,扶持和引导有关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科技示范户和种植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
2.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强化安全生产,绿色食品突出全程控制,有机农产品坚持因地制宜和生态安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立足地域特色和品质特性。以标准化生产为重点,突出全产业链质量控制,在目前全省“三品一标”总量累计达到3963个(其中:绿色食品918个,有机食品374个,无公害农产品2646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4个,创建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9个)的基础上,每年建设10个有规模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基地,培育20个“三品一标”龙头企业,打造10个“三品一标”安全优质知名农产品品牌,新建1~2个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产品在品牌引领、消费认知、市场增值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训和维护好品牌形象。
(二)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1.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的“五统一”要求,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加快软件研发应用与完善,以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农业投入品和有条件的农产品为重点,集中选择“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和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加快信息征集录入,加强硬件建设和后台管理,突出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企业管理和“三品一标”产品网上申报功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日趋健全和完善。
2.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积极为省食药监局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信息和数据接口,努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与全省食品药品可追溯监管平台对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力争实现早日对接,达到信息共享、资质互认,逐步实现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全环节全链条的可追溯监管,确保“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配合省食药监局为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自律软件和终端设备,加快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节的推广应用,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省编委《关于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吉编发〔2013〕41号),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明确职责任务,构建分工明确、高效运作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力争到2022年底,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均单独设置或挂牌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面建立起职能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建设,积极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补充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实现三级检测网络“上下贯通、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加强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导,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和机构考核“二合一”认证步伐,力争到2022年底,全省通过“二合一”认证,具备法定资质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达到20个以上。
3.构建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培养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采取分期、分片方式,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各级监管、检测、认证人员赴工作开展好的省市现场学习培训,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管理人员来我省传授知识,不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努力增强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一、我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监测机构现状
建立了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县(区)农产品质检中心(站)为辅的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监测体系。
(一)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机构逐步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年*月通过省计量和资质认证。中心内设办公室、绿色食品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化验检测科4个科室。现有职工23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5%以上,教授级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3人,主要对全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化验室面积700平方米,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各种仪器设备47台套,可以对蔬菜、大米等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和重金属等64个参数的检测。按照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要求,于年初已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蔬菜残留进行监测。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车一辆,可以机动的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中的蔬菜进行检测。
(二)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稳定发展。××县农产品质检站有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50%以上,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1人。化验室面积200平方米,主要对××县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蔬菜进行监测。××县农产品质检站没有设立。
二、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但从目前来看,许多与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亟待我们去研究解决。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不够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畜牧等专业人员多,而分析化学、植保、化验检测等方面的人才少,这与当前强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的新形势要求不适应。由于受经费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检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不够到位,更新知识难,存在与工作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现象。农产品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慢,缺乏质谱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不能很好的对农药参数进行定性。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薄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与环保、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相比,缺乏独立专业执法机构,缺专业执法人员,缺执法装备,缺执法经费。造成农业行政执法能力低、水平低、权威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建立有效运行机制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但目前市、县财政没有落实,配合不到位,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难以有效、及时落实。检测设备陈旧、条件简陋,没有办案经费,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取证、检测设备,检测能力不强,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要解决这些问题,每年需经费在120万元左右,而现在每年只有30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内容无法实施。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职责的界定不清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仍然不能形成日常性、常规性执法,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造成“出台前无法可依,出台后有法难依”。
三、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定和协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健全检测体系,切实开展好适应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真正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建设总的思路是:通过几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以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为主导,县区农产品质检站为骨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市场速测点为补充的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法律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难、宣传教育工作,使宣教活动常搞常新,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水平和监管行政执法能力。
(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需要一个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要尽快出台已经起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要加快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细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行为有要求的,监督检查又必须实施的,行政处罚和法律罚则中有明确规定的.都应当有规范性的、操作性的规定,以便各方遵循、实施和对照检查,使法律进一步具体化,以确保各项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加快立法,健全体系,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
(三)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控制好农产品质量,建设一支稳定的农产品监管队伍至关重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中,通过引进、培训等多种途径,充实技术力量,做到编制、人员、经费等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产品贸易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关注,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苏丹红、三聚氰胺、海南毒豇豆、硫磺姜、蛋白精、毒豆芽、染色馒头、镉大米、瘦肉精……等等,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而且也直接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举措,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县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并按照农业部“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的任务要求,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认识,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1、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经取得的成绩概述
近几年来,古蔺县农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通过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管理、标准化生产管理、认证和标识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1监管组织架构初具雏形
近年来,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古蔺县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监管工作的组织架构已初具雏形。县级组织领导层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相关职能和追溯管理工作;行政机构层面,已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并设立了古蔺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和绿色食品办公室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和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工作。
1.2检测检验工作步入正轨
对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古蔺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检测能力,强化对基地农产品及产地环境的检测力度,检测体系初步展开。县农业部门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和管理监督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购置相关检验、检测设备并在全县各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超市等相继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
1.3追溯体系建设业已启动
古蔺县从2010年底开始启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首批确定了3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和1家大型超市为试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试点单位全面实行农产品“三卡”管理。
1.4农业行政执法不断加强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古蔺县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日益健全,形成了县农业局政策法规股负责职能监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执法、各相关事业单位有效管理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近年来,围绕种植业、农业投
入品等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有力地确保了源头安全。
1.5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高度重视
近年来,古蔺县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了提升,从田间源头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至目前,全县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2个,面积0.6万亩,通过认证的各类无公害农产品3个;有机食品牛皮茶有机茶基地1个,面积500亩,绿色食品原料小麦、高粱生产基地各1个,面积13万亩。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大幅提升,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逐步规范,农产品品质建设得到各界高度关注。
1.6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加大
为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先后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面的宣传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科技下乡、农业“五送”等活动,不断提高农业投入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依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依托农民素质教育工程,大力开展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举办蔬菜种植、水果栽培、生态养殖等各类培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质量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概述
经过近年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全县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等,使得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应该清醒地看到,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
2.1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广量大,任务繁重,形势严峻。虽然监管组织机构的主干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机构人员配置少、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组织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如县农业局设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农安中心、绿色食品办有机构无编制,监管人员难以真正到位;乡镇街道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行政村还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生产基地也没有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
2.2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尚未形成
由于农产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需要速度快、结果准、技术先进的检测设备才能适应检测要求,检验检测的任务重、责任大。目前,古蔺县虽已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但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几乎没有,因此,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还有待购置,技术人员有待培训,检测能力有待提升。全县还没有一个乡镇或街道能开展二级动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即使是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也没有建立三级动态快速定性检测点。大量的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这给上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不可预测的隐患。
2.3加强生产主体行业自律任重道远
农业从业者的行业自律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前提。综合来看,古蔺县农业生产主体的行业自律能力还比较欠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自律任重而道远。一方面,部分农业生产主体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淡薄。由于自身综合素质相对偏低、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行业潜规则的盲从等原因,农业生产主体质量意识、法律意识不强,主观上造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另一方面,行业自律缺乏有效的引导。尽管农业各产业成立了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但是这些组织运作的重心往往都在技术服务、利益共享等产业发展问题上,这些组织甚至某些政府层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业自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缺乏有效地引导和激励;第三,部分生产领域的组织程度仍然较低,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生产状态,不合格农产品问题较严重。
2.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仍需完善
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决定了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古蔺县通过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分散经营、小规模粗放生产方式依然较大比例的存在,农技人员短缺、标准化生产管理不规范、现代装备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在农业生产组织方式上,由于搞分散经营、小规模生产增加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监控
难度。
2.5质量安全监管设施投入还需加大
从古蔺县农产品质量安排监管设施配备情况看明显落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方面,由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成立时间较短,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几乎没有,目前的检测能力无法保证全县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的需求。二是生产基地和合作社方面,在基地和合作社建立检测网点,开展自检工作,需要政府大力推动,保障设施投入经费补助。三是乡镇监管组织方面,部分产业特色明显、有条件的乡镇有必要建立乡镇动态检测室,需要县、乡财政加大经费保障。
2.6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自去年底启动以来,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此项工作进展仍然比较缓慢,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差距还很大。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民生公共安全问题的重要工作,需要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强势推进,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为合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3.1扎实构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要切实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建议对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配以必要数量的人员编制,负责全县各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等工作;建议在各农贸市场建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农贸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等工作,确保农副产品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设乡镇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按省政府的要求,建议尽快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三位一体”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整合全县现有乡镇街道农技机构人员、编制,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农技服务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
3.2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实施农产品检测检验,加强产地检测是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和核心。为此,必须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检测网络。一是加强一级检测网点建设。要抓紧实施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尽早添置仪器设备、培训检测人员,提升检测能力,尽快实现人员、设备、场所的三到位,为保证全县基地农产品检测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二是开展二级检测网点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蔬菜检测室,配置专门的检测设备,配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开展上市前基地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三是完善三级检测网点建设。生产基地和合作社检测网点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保证,必须尽快推进这项工作,配置必要的检测用房和仪器设施,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这项工作建议在蔬菜产业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同时,要强化农产品例行检测。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实施例行抽检、快速定性抽检工作,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率,尽快实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例行检测工作全覆盖。
3.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从去年底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发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对农业生产主体的制约作用。为此,建议要继续加大这项工作的实施力度,完善有关工作机制,扩大实施范围。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机制。由于追溯管理涉及到从田间到餐桌的各个方面,涉及部门较多,必须处理好联动协调机制问题。建议强化农业部门牵头管理的职能,完善各类农产品生产档案、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查监督等制度,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二是提高追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对当前已实施的农产品追溯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产地标志卡签发,加强对蔬菜从业者的日常监督,加强交易卡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堵住监管漏洞;三是扩大追溯管
理实施范围。要在总结目前农产品追溯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追溯管理的范围。将追溯管理从目前单一的种植业类产品逐步扩大到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和茶叶等其他农产品。
3.4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是农业生产,只有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精品休闲农业,创地方特色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才能得到根本上的改善。因此,必须要注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化生产模式的深入推广应用。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工作的监管,使标准化生产不流于形式,指导和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育强育大农业龙头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产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制约力,进而增强生产主体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三是促进农业规模集聚化经营。通过加强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农产品区域化集中生产,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效率;四是注重“三品”认证产品和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业生产基地的“三品”认证工作力度,力争对全县农业生产基地全面实施无公害认证,制订“三品”认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继续健全和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保障农技推广工作经费,建立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强化对农业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辅导和培训。
3.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
建设、启动应急平台,组建应急队伍,关注四类应急事件:一是引发急性中毒的;二是引发的;三是消费者关注的;四是政府部署的。制定处置预案,上下联动,超前预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努力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3.6不断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和动植物疫病防控
要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重大事件的发生。一是着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综合性专业化执法,提升农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开展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农业投入品标签标识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高毒农药、违禁兽(渔)药、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业生产环境;三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要对例行检测中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执法监督,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切断伪劣农产品、不安全农产品向市场输送的渠道;四是加强动植物疫情防控。继续加强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预警体系建设,落实动植物防扑疫各项措施,严防重大动植物疫情发生。
3.7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沟通和
准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信息,主动查处问题。坚持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实现县、乡、村三级资源共享;建立网络评论员队伍,高度关注网络信息;强化对外宣传,正面进行引导,在主体媒体开辟专栏,及时曝光问题;保持步调一致,口径统一,确保政府权威声音的主导地位;对不实报道,积极回应,及时澄清,增信释义,争取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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