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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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1
一、基本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为做好这次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业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方案,于10月8日印发了《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4〕27号),目前各乡镇正在以村为单位进行农村实用人才的调查摸底工作,我们计划明年3月底前完成我县农村实用人才的评审录入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体育局、县农村经营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信息库建设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一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行业的人才认定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制定了认定标准。一是召开了工作会议。9月9日,在县委组织部召开了农村实用人才标准制定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才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安排部署了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的制定工作,确定了全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类型,落实了各类型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制定责任单位。二是制定了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制定责任单位根据《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共拟定了5个大类、13个小类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三是修改完善标准。我局及时将征求的意见反馈给认定标准制定的责任单位及科室。有关责任单位及科室根据反馈的意见,结合本行业实际,对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三)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局根据《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的指导思想、认定原则、基本条件、认定类型及标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问题。一是缺乏工作经费。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由于没有专项工作经费,致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比较被动,各项支出费用(打印费、交通费、会务费等)无处列支。
(二)建议。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是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基础性工作,建议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经费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中列支,以确保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召开认定工作会议。我县计划在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召开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会议。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将传达《省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对全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有关单位及人员职责,其中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牵头组织各村(居委会)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摸底工作、汇总和上报各种资料;各成员单位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评审、录入;县农业局负责将农村实用人才信息汇总录入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
(二)开展入户调查。一是确定调查人员。各村(居委会)择优确定有责任心的村干部或网格员负责农村实用人才调查摸底工作。调查人员对照我县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进村入户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摸底工作,指导符合认定标准的对象填写《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登记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经各村(居委会)集体研究后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择优推荐农村实用人才人选,然后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居委会)推荐的农村实用人才人选分类型进行汇总,按照初、中、高6:3:1的比例确定申请等级,按照实施方案向各主管局报送《省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登记表》、《县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统计表》等相关资料。
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2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农村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农村人才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对推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省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人才资源匮乏、总量不足、结构分布不合理、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劳动者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适应现代市场的能力还比较低,缺乏就业和创业的本领,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就是要通过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大规模培养培训农村人才,大幅度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各级各类人才的作用,以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使农村人才队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任务相适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协调。
二、“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我省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和分布合理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涵盖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素质提高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八项子工程:
(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每年培训20万名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分期分批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省内高校开展学历教育。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方式,积极推行“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试点工作。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加大在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开展试点,区别不同情况,逐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二)农村教育基础工程。全面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保证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小学、初中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高中教师的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完善农村教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基本编制,各市县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要。建立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逐步将支教经历作为高级职称续聘和考核评优、奖励的基本条件。鼓励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授课,流动教学。根据建立高校毕业生贷款政府代偿机制的精神,每年与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安排到乡镇学校工作5-6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农村卫生人才执业资质制度,到2010年,使全省6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计划”,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对取得资质在乡村和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利用5年时间,定向培养在职本科、专科学历人员1万名,中专学历人员2万名。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才管理制度,推行以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逐步清退乡镇卫生院非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的人员中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乡镇卫生院负责人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绩效挂钩,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省乡镇卫生院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组织实施好评审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行政村一人),经考核合格后,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定额劳务补助。(牵头单位:省卫生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四)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到2010年,农业科技人才的总量达到3.2万人,农业技术研发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达到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的15%,农村一线技术人员达到农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的60%以上,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2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个乡镇有一支比较健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省内农业院校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在农村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时,免外语、计算机考试。在各类科技人才的评优评奖及申报项目工作中,扩大农村一线科技人才的比例。建立省内高级专家对口帮扶制度,探索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城市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办法。建立选派科技副职制度,每两年选派一批科技人才到县、乡(镇)两级担任科技副职或助理。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每年从涉农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派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今后省级部门招考公务员原则上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每年招募12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活动,到2010年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达到6000名。实施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服务计划,每年选拔2000名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加大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十一五”期间,聘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150期,培训农村各类人才2万人次。(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事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协)
(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力培训工程。每年组织160万人次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到2010年,实现农村实用人才达到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6%以上的目标,农村种养加能手达到50万人,农村技能型人才达到10万人,农村经营能人达到10万人,每户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每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重点抓好农村经营能人的培养,结合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扶持农村经合组织。完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种植、养殖、加工、建筑、经营、经纪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办法,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对取得职称的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由政府每年发给一定的工作补贴。制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奖励力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劳动力的输转量比“十五”期间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促进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季节型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型输出转变。“十一五”期间有组织地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次以上,经培训鉴定考核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培训、鉴定机构直接发放“培训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推广发放“培训券”、政府购买培训名额等方式,将培训费用直接拨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适度减免鉴定费用。(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乡镇企业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局、省财政厅)
(六)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教育培训,“十一五”期间对乡镇文化专干轮训一遍,加强对“村村通”技术人员的培训。到2010年,实现全省乡乡有文化专干,全省所有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或农牧村书屋。面向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库,定期选派志愿者下乡开展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乡镇文化站负责人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公开竞争上岗,聘任使用。建立文化帮扶活动奖励激励机制,把下基层帮扶活动与文化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结合起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晋升职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人事厅、省财政厅)
(七)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整合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资源,加大农村政法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政法人才队伍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上级政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及其以下基层政法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或帮助工作,全省县级及其以下基层政法单位每年选派100名干部到省、市两级政法机关挂职锻炼。每年培训基层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各100名,每年对全省所有乡镇派出所民警进行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5年内对现有司法助理员轮训一遍。全面推行司法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政法干警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断档的问题,每年举办一期甘南藏族政法干警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班。(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八)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在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中,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确定相应比例。制定鼓励各类人才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特别是长期工作的优惠政策。依托省内高校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在职干部本科和大专学历教育,每年选拔150人,5年内培养750人。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及各类“双语”人才的培训力度。根据民族地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个短期培训班,每期各30-50人,5年培训450-750人。在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中,逐年扩大少数民族选调生的比例,增加向少数民族地区分配选调生的比例。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民委、省人事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三、加强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中的责任。“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分级推进。省委组织部是“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牵头抓总单位,要加强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省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对每一项子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县两级也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半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农村优秀人才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重点围绕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的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制定“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结合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情况于12月中旬上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3
注重责任上“联”,建立“三级联创”责任机制
(一)构筑“三级联创”责任主线,纵向联动三个“责任人”责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三级联创”是一个责任体系,关键在县委,重点在乡镇党委,基础在村党支部。在“三级联创”活动中,市委建立了县、区(市)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明确县、区(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县、区(市)委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与村党支部,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和书记的责任联在一起,目标联在一起,任务联在一起,奖惩联在一起。建立了从领导班子整体到每个成员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从县委到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从县委书记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的三级责任主线。各县、区(市)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从人力、财力和工作精力上加大了工作力度,做到了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县、区(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全面负责、确定规划、组织实施、搞好协调”的责任要求,带头抓联创活动,做到有思路、有安排、有检查;定期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并经常深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委还充实和加强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的人员力量,抽调专人办公,并在经费上给予保证,有力地保证和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三级联创”活动的开展,逐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构筑“三级联创”责任网络,横向联动县级党员领导、县属部门、乡镇党委成员及站所责任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一抓到底。我市继续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帮村”、“机关部门包村”、“工作队驻村”等责任制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县属部门、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站所负责人形成责任整体,定点帮扶一个乡镇,一个五好村,一个后进村,一包三年不变。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帮助所联系的乡镇、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子。县属部门主要在人才、技术、资金、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动乡镇、村的经济发展。乡镇党委成员及站所工作人员每人挂包一个村,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帮助。各级各部门包乡帮村争创“五好”,不达“五好”不脱钩;包巩固包发展,不先进不脱钩,不达小康不结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好机制。通过集中捆绑投入和党建帮扶,极大地增强了基层组织的造血功能,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贫困村的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一大批机关干部在帮扶工作中得到锻炼,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已初步调动起来,营造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浓厚工作氛围。
注重措施上“联”,不断创新“三级联创”工作机制
(一)用典型带动,狠抓“示范带”建设,农村“两增一改”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是开展农村基层组织“示范带”创建活动,示范带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了深化“三级联创”活动的内涵,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市委始终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把党建的“三级联创”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强县”、“经济强镇”、“经济强村”的经济发展带上,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提高,逐步形成“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从2000年3月起,先后在全市选择各种类型的示范乡镇88个、示范村602个加以建设,其中市级“示范带”涉及7县22镇60个村,把余庆县作为先进县进行创建。四年多来,我市通过扶持、引导、帮助、服务、宣传等手段,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办法,层层都建示范点、抓示范点、树示范点,在点上解决问题,在点上化解矛盾,在点上总结经验,培养树立了一批富于时代性、体现先进性、具有推广性的先进典型,达到了刺激一点、策应一片,辐射八方的目的。示范村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市前列,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目前60个市级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646元,集体经济10万元以上的有40个村,占总数的70%;拥有各种村属企业118家、驻村企业423家,每年向国家上缴各种税金6889万元。现在的示范村到处是发展创业的场面,到处有调产建设的项目,党心思上,政心思强,民心思富,干心思进,正以“跨越式”的发展展示农村的新风貌。“示范带”建设已深入到了部门机关,深入到了乡镇农村,深入到了广大干部群众心中,已成为我市党建工作中最明确的目标和各项工作的亮点。
二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民和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农村经济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市委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县、区(市)结合实际,采取提供致富信息、办示范园区、建经济服务组织、对口帮扶等多种措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使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农民收入普遍增加。200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919元,比上年增加5.6%。全市有191个乡镇、904个村建立了示范服务基地,分别占总数的84%和48%。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目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1000元以上的村占行政村总数的98%以上,其中年纯收入5000元以上的村占50%左右。
三是积极组织引导群众改变村容村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中,我们把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农民新村,发展公益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注意用先进文化教肓农民,用致富技能武装农民,用现代文明塑造农民。各地以“五通三改三建”为切入点,普遍开展了“富在农家、学在农家、乐在农家、美在农家”的“四在农家”活动,使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生存观念逐步改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村级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2000年以来,全市共修建了160平方米以上的村办公楼924幢,已有1261个村实现了有公房办公,占行政村总数的66.7%。50%的村实现了“办公机关化和办公自动化”,村干部实行了8小时坐班制和挂牌上岗制。
(二)以上促下推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农村干部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一是以转变乡镇干部作风入手,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使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解决乡镇干部“走读、不安心、作风漂浮”三大问题。激发内在活力,增强争先创优的意识。市委组织部加大了对乡镇主要领导的管理力度,凡是乡镇“一把手”要求调整的,必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保证了主要领导的相对稳定;凡在乡镇正职任职满10年的,经考核符合上报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委批准享受副县级待遇。目前,全市226个乡镇,一、二类乡镇达203个。党委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5%,35岁以下的占38.5%;政府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9.2%,35岁以下的占55.3%。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全局观念、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思路进一步拓宽,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有所增强。
二是以村级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巩固和完善现行的村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切实解决广大农民最关注的经济发展缓慢、调产无方、治穷无策、致富无路等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采取突破身份界限和行业界限,以“两推一选”的方法,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廉洁,享有威望,乐于奉献,群众拥护的能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一些地方还采取下派国家干部到村任职,还通过竞争上岗产生村民组长,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组织正在由“有人办事”向“有能人办大事”转变。绝大多数村都建立健全了村级配套组织。近几年来,全市共调整村支部书记1779人。全市支部书记平均年龄36.9岁,其中30岁以下的437名,占总数的23.2%;高中以上学历的1352名,占总数的71.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911名,占总数的48.3%。村级后备干部平均每村已达5名以上,基本上每村都有1名以上中专学历的村干部。
(三)以下触上联动,积极探索党员发展和队伍管理的有效形式,党员队伍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把发展农民党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的队伍增添新鲜血液。全面贯彻“十六”字方针,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农村党员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有一定提高。2001年至2003年,全市共发展新党员20525名,其中,35岁以下占总数的73.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65.8%,所有指标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03年底,全市共有党员201043名,其中农民党员占总数的55.0%;35岁以下占总数的21.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总数的38.5%。
二是对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特别是在“严把入口、疏通出口”和先进性教育试点等方面,寻找到了一些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各地探索和建立了“三个培养”工作机制;红花岗区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的“五个制度”;遵义县做到“四个严格”,坚持“七个不发展”,有效地防止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组织原则、降低党员标准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全市普遍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道真县开展了党员“十户代言人”、桐梓县推行了以“五学四议三帮”为主题的“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过组织生活,使支部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务川县开展以创“十星级”党员活动为载体的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党员党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更加纯洁。
三是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有新提高。各县、区(市)认真落实“万名党员培训”计划,建立了党校、农广校为主,培训示范基地为辅的培训网络,采取内培与外出参观相结合,党校授课与实地操作相结合,搭建载体与选派年轻党员到示范村挂职等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培训,贴近实际、讲求实效。仅去年,全市就举办各类培训班529期,培训党员2.3万人次。通过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有一定提高,法制观念、市场意识、风险意识有所增强,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和带领群众富裕的能力有所提高。
(四)上下配合互动,强化制度建设,增强了党的工作实效,为民办实事有新进展
一是建立完善农村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县乡党委都建立了定期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乡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定期研究,定期检查,狠抓落实。红花岗区实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督办、动态管理等制度;余庆县实行部门和镇、村共创共建十包责任制;道真县实行“三包两挂一书”责任制;习水县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行卡片式管理等。
二是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搞好镇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了组务公开,积极引导干部和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按章行事,基层政治文明建设有了新起色。目前,全市227个乡镇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村级组织在普遍推行村务公开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吸收村民参与各项事业管理,直接行使民利。现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60%的村民组实现了组务公开。通过政策法纪教育,对农村中存在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综合治理整顿,公开处理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是为民办实事取得新成果,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通过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的开展,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仅“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期间,就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28546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类信息上万条,投入各种资金80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群众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等问题。
注重目标上“联”,改进“三级联创”考核机制
(一)科学制定创建目标,实行联动考核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每年底,市、县、乡、村分别按照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目标,制定考核标准,从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逐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任用干部、评先选优结合起来,奖优罚劣。
二是建立健全“三级联创”动态监控网络。实行“村党支部半年自查、乡镇党委普查、县委不定期抽查、市委年终交叉检查”的考核制度。在考核上注重“三个结合”,即:“自我考核”与“上下考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结合。
(二)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实行干群互动考核
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4
去年年底和今年1月中旬,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深入总结了2004年农业和农村工作,安排和部署了今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前不久,市上又召开了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为了贯彻好、落实好这三次会议精神,文秘部落郊区工委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建议市委主持召开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通过会议来达到总结成绩、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的目的。随后,郊区工委向主管农业的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成录和市政府石建明副市长作了汇报,两位领导认为召开市委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很有必要,十分赞同,对会议的筹备工作谈了具体的建议。目前,召开市委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讨论制定了会议方案,具体为:
(一)会议时间:拟定于2005年2月3日左右,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市级机关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传达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2、市委领导讲话;
3、表彰奖励
(1)、颁发全省基层组织建设“五好镇”、“五好村”奖牌;
(2)、表彰2004年度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3)、表彰2004年度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进工作者;
(4)、表彰农村致富带头人;
(5)、表彰支农工作(双培双带)先进单位;
4、农林局和支农单位表态发言;
5、市政府领导总结会议。
(四)、参会人员
1、市上四大班子领导;
2、涉农单位的负责人;
3、农口全体干部职工;
4、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5、评选表彰的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
6、新闻单位记者。
参加大会的人员总数约300人。
(五)会议经费
1、2004年度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进单位(7个):奖励1个镇,奖金3000元,奖励5个村,奖金各2000元,奖励1个农林局局属单位,奖金1000元,奖牌每个200元,合计15400元。
2、2004年度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进工作者(20名):奖励5名农口职工,奖励10名村干部,奖励5名组干部,每人奖金500元,荣誉证书每个10元,合计10200元。
3、农村致富带头人(10名):主要奖励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交通运输业、二、三产业等方面的农民致富带头人,每人奖金500元,荣誉证书每个10元,合计5100元。
4、支农工作(含双培双带)先进单位(8个):颁发奖牌,每个200元,计1600元。
5、会议材料费、村干部补助费及其它费用等,计1800元。
以上共需会议经费34100元。
二、按照会议方案,认真作好前期工作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为了切实保证会议顺利、圆满召开,近期,郊区工委连续召开了两次工委会,对市委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筹备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作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目前,会议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1、结合中央、省委农村会议工作会议精神,准备了市委领导的讲话材料和会议结束时的小结材料,已报郭部长;讨论制定了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讨论稿);
2、制定评选标准、印发推荐登记表,对拟定表彰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农村致富带头人在三镇和直属单位进行了初步推荐和评选,准备报市委审批;
3、提出了支农工作(含双培双带)先进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8个单位;
4、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申请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会议经费的报告》,请市政府解决会议经费;
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5
为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1.党的农村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民全面发展、农村全面进步,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做好XX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口粮自给、略有盈余,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3.各级党委必须严格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党管农村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
4.在中央统筹下,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省委对全省农村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研究全省农村工作,听取全省农村工作汇报,决策农村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农村工作政策文件,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设区市党委应当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发挥好以市带县作用。县(市、区)党委应当结合实际,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管用的措施,落实到乡(镇)村。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负责落实好县级党委工作安排。
5.县级以上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考核监督等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协调三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省、设区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6.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保证人员配置,确保职能到位、正常运转。
7.各级党委应当完善三农”工作领导决策机制,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拟由党委政府出台的农村工作重大政策举措,须经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决策。
三、推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8.贯彻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XX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富美高”新XX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9.各级党委应当坚持规划先行,强化乡村规划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导向作用。乡村规划要突出乡村特色,保持乡村风貌,注重文化传承,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全面覆盖的规划体系。严肃规划实施,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发展。
10.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高水平推进农田水利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种业,加快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集成应用推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持续推动农业生产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以农业和乡村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的乡村二三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具有XX特点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高农业区域综合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11.各级党委应当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整治、小流域生态治理等,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群众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美好生活。总结推广农业绿色发展的XX实践”和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的XX探索”。
12.各级党委应当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深化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联动改革,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制约,加快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并轨、标准统一。引导产业在城乡合理布局、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3.各级党委应当持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构建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
14.各级党委应当持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等,通过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资产收益改革发展方式,多途径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扶持低收入村经济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贫困监测预警机制,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15.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改革对农业农村的推动作用,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坚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统筹抓好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等各项改革,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扎实抓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拓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总结各地各类改革试验试点经验,搞好改革集成,扩大改革效应。
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16.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乡共同管理。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定标准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把落实农村政策情况作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农村权力运行监督制度,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17.各级党委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强化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提升乡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水平,引导农民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宗教传播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充分发挥德治先导作用,努力探索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为基础、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现代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引领乡村文明进步。
18.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县域为整体,在县、乡(镇)、村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农村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总结推广马庄经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深化拓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群众文明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壮大三农”工作力量
19.各级党委应当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把是否熟悉和善于抓三农”工作作为考察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农村工作干部,切实保障干部基本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三农”干部的群众工作本领,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各级党委应当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培强高素质农民、专业人才、乡土人才等农村人才队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推进农民从身份农民”向职业农民”转变。县(市、区)党委政府应当统筹调度、配备、选拔人才,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保障和提高人才待遇,推动城乡医生、教师、科技人才、文化人才双向流动。推动乡土人才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21.各级党委应当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引导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群众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创业创新等,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六、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22.各级党委应当推动落实财政优先保障要求,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农房条件改善、农田水利建设等。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健全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支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发挥政策性金融示范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扩大财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大力发展涉农保险服务,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积极发展乡村振兴相关投资基金,着力培育涉农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乡村振兴作用。把市场导向和政策扶持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和政策体系,畅通资本流动配置的渠道,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3.各级党委应当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根据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需要,在规划布局、用地指标安排等方面统筹考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政策,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4.各级党委应当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努力构建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农业教育体系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推进农业重大品种创制、关键技术集成。巩固提升农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水平,推进产教融合模式创新。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方法,提高为农服务效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功能农业、智慧农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
25.各级党委应当注重推进三农”领域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健全符合实际的地方性农业农村法规制度。各级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更加规范高效。
七、强化考核监督
26.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上级党委政府应当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27.省委省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市县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28.省级研究制订《市县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按年度加强工作实绩考核监督。研究制定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监测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发展状况评估引导。
29.省级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和约谈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绩效差、农民群众不满意问题突出等,应当依照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约谈并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30.各级党委应当按规定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褒扬,省级对乡村振兴绩效显著的市县,在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奖励。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应当建立乡村振兴工作鼓励激励机制。
农业农村委工作总结篇6
没有任何事能一蹴而就,再精美的蓝图也需要精心的绘制。辉煌总是建立于历史精华的沉淀,而真正的辉煌在于能在经典中创新。也许,这就是供销系统的历史魅力!
自上而下的改革,由内至外的创新,近年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走出了一条荡气回肠的涅之路。这其间,有诸多重要的事件需要铭记。这些事件影响了每一个供销人乃至整个云南省供销行业的发展脉络。这些事件,是无数人长期以来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的一段缩影。
站在这样一个历史新起点上回眸伫望,诸多的感动令我们难以释怀。在岁月的记忆中,那些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看似亲切熟悉却又疏远陌生的一切,都将成为见证永恒的碑铭,都将成为幸福时光的吟唱、都将成为云南供销行业改革创新中的历史赞歌!
这些事件,影响了过去,影响了现在,必将影响未来!
“二次创业”十大事件
一、2006年12月,在滇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工作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见图1)
二、2008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并于2008年7月10日下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见图2)
三、2008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督查深化改革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147号),专题督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落实情况,同时组织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现场督查推进工作。(见图3)
四、2009年3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座谈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建甲、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智等领导出席会议。(见图4)
五、2009年7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订“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快云南特色产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省委书记白恩培参加签字仪式并致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楠参加签字仪式,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主持签字仪式。(见图5)
六、2010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曲靖市会泽县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云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管国忠出席会议。(见图6)
七、2010年6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曲靖市召开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曲靖经验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云南经验。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介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秦光荣接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主任李成玉,副主任李春生、戴公兴等全国供销总社领导,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加会议并陪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参观考察。(见图7)
八、2010年9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在昆明市举办首届“千社千品”暨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会,与北京、上海、四川、重庆、贵州、海南等6省市供销合作社和国内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0多项。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副主任张祥茂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见图8)
九、2010年12月,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供销合作经济杂志社,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中国合作社研究院在开远市举办专业合作社发展论坛,总结推广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张晓山、温铁军、徐祥临、孔祥智、何广文等全国知名“三农”问题专家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见图9)
十、2011年7月,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关于全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与会委员的充分肯定。(见图10)
“二次创业”十大特点
近年来,云南省供销系统在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实现了由衰到兴、由弱渐强、由落后变先进的转变,树立了团结、务实、创新、发展、廉洁的新形象。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誉为“云南发展特色”“云南发展模式”,连续多年受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
一、坚持创新思路谋发展
抓住助农增收的重点,把握流通服务的特点,以发展“两社一会”为切入点、以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为结合点、以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为平台,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一年一个新台阶,整个行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转换机制
推行以“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扭转了连续十一年的亏损局面,卸下了人员臃肿、债务沉重的包袱,化解了历史遗留的重重矛盾,社有企业改革改制面达95%以上,经营效益连创历史新高,农村流通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三、坚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增强社会化服务
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以发展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内容丰富的社会化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实现助农增收;以发展行业协会为农民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快行业的发展。供销社系统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占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80%以上。
四、坚持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打基础、强基层
以“县配送、乡中心、村终端”的思路,重构乡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购物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乡村综合服务社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
五、坚持增强县级社服务能力,提高整体实力
盘资产、引外联、强投入,实施“四百四三”计划,一批县级社服务能力和实力大大增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正迅速壮大,一批新的合作项目正全面启动,一个有服务能力、带动实力,创新发展的新型供销社正成为云南农村流通的主导力量。
六、坚持开放办社,多元化联合促发展
依托各地资源优势,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联合,引进先进理念、管理和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增强供销社的整体实力和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合作办社、开放办社,成为全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
七、坚持“人才兴社”,全力抓好行业培训工作
走出去学,引进来教,上下结合,突出重点,全力抓行业职工素质建设,年年有新举措,层层有新动作;壮大供销社队伍,提高农民经营能力,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在培训中做到“五结合”(与扶贫结合,与边疆民族素质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培训结合,与妇女素质培训结合),五年培训50多万人次,闯出云南特色培训的新路子。2008年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为“全国第一”。
八、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各部门合力推动
勤汇报、多请示、强沟通,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把行业工作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一次工作会,一年一个新文件,5年省、州(市)、县党委、政府下发文件150多份,各部门联合下发文件30多份。明职能、定目标、解难题、缓热点、给政策。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2008〕14号文件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为云南供销社“二次创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九、坚持和谐发展,注重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为基层排忧,为职工解难;做好老干部工作,深入基层社慰问;做到职工保增收,企业保增长,行业保稳定,促进了行业和谐;内外联合,上下统一,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形成了团结统一、和谐共进的好氛围。
十、坚持合作社文化建设,增强行业凝聚力,树立新形象
重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行业形象;强文化,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增强行业凝聚力;创立了“团结进取、勤奋务实、拼博创新”的云南供销精神。
“二次创业”十大思路
一、打基础强服务,在全省乡村大力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
二、深化行业改革,实施“三减三转”(减亏、减债、减包袱;职工转身份、企业转机制、联社转职能)。
三、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四进村、五个有”(便民超市进村、市场知识培训进村、信息服务进村、行业管理服务进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社、有一个综合服务社、有一个专业协会、有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批农民经纪人)。
四、打造龙头企业,实施“四百四三”计划(打造100个以上县级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扶持100个乡村集贸市场建设、扶持100户龙头企业、引进100个合作项目;发展“两社一会”3000个、抓好30个省级“乡村流通工程”试点示范县、力争2012年完成300亿元的经营总额、经纪人培训3万人)。
五、建立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流通工程”(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
六、推进“二次创业”实施“五个创新”(创新体制增活力、创新思路强服务、创新经营增实力、创新理念抓人才、创新方法抓落实)。
七、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云发〔2008〕14号)文件县县“五个一”(县委政府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
八、创先争优树立供销合作社“五个新形象”(团结合作、改革创新、清正廉洁、高效务实、负重拼搏)
九、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实施“一个龙头、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经营龙头企业、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十、提高农民经营素质,大力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个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
“二次创业”行业十大领先
一、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在2008年7月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文件,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高度评价,为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提供了借鉴和基础性作用,省委、省政府文件创新力度大,政策指导性强。文件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李成玉主任评价为全国各省出台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中最好的一份。
二、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一年召开一次推进会,高位推动工作,并以省委督查室专题督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的落实,做到县县“五个一”(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一次供销工作会议、出台一个贯彻落实云发〔2008〕1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制定一个“乡村流通工程”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批“乡村流通工程”示范点、建立健全一套“乡村流通工程”工作机制),其力度之大,工作之实,为全国行业首创。
三、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绩效考核连续五年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彰,连续四年获特等奖,步入全国行业标兵方阵,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会在曲靖市召开,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孔垂柱参会,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亲自介绍云南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验在全国行业属先例。
四、在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供销合作社工作,对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创新思路服务“三农”积极发展“两社一会”、实施“四进村、五个有”、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给予高度肯定,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视察情况在全国行业属首例。
五、云南省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协会)2.4万多个,发展数量居全国行业第一位,其中,综合服务社1.7万多个,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高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7000多个,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80%,列全国行业省级发展数量第一位。
六、率先在全国实现县有配送中心、乡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便民店)的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覆盖95%的县(市、区)。
七、率先在全国行业建立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指导服务站、村有专业合作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并全面推广。
八、全省近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下发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文件200多份,各级落实力度和财政补助、配套资金量全国领先。全省系统一次性解决县以上联社机关人员参公问题,全省行业社保、医保全部一次性解决,在全国行业属领先地位。
九、培训农民经纪人,实施“六结合”(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与边疆民族地区能人培训结合,与军地人才培训结合,与乡村干部教育培训结合,与妇女共青团工作培训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结合),培训数量大、培训效果好,在全国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评比中位居第一。
十、云南省供销合作社提出“打造一个龙头企业集团、建立‘两个服务体系’、发展新型供销合作社”的思路在全国领先。
“二次创业”十大荣誉
2006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5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一等奖。
2006年10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供销合作社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7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8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09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8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09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突出贡献单位。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09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0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突出贡献单位。
2011年1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评为2010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优胜单位特等奖。
2011年3月,云南供销合作社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突出贡献奖。
“二次创业”十大突破
一、各项发展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
2010年,全系统年经营总额突破300亿元,约占云南全省农村消费品市场份额的1/3;年汇总盈利突破3亿元,呈现出盈利面大和基层盈利多的特点;年化肥销售总量突破700万吨,占全省供应量的85%以上,保证了农业生产及边贫救灾用肥需要;年帮助农民推销各种农产品总额突破50亿元,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发展“两社一会”24454个,服务农户678万户,夯实了为农服务网络基础。
二、在明确行业定位、承担目标任务上取得新突破
国务院国发〔2009〕40号文件和云发〔2008〕14号文件明确了新形势下供销行业的历史定位和目标任务。实现了由思路不清、职责不明、目标不准转变为承担“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等三大任务,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在创新思路、服务“三农”上取得新突破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项改造”和“新网工程”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大局,在搞活流通中选择突破口,在助农增收中寻找切入点,先后提出了大力发展“两社一会”、推进“四进村、五个有”、全面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打造一个龙头、建立‘两个服务体系’”等一系列重要思路,形成了具有西部特色、供销社特征和时代特点的“云南发展模式”。
四、在落实文件、推动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在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和中共云南省委14号文件中,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一年召开一次工作会,一年出台一个新文件,一年安排一次工作督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各级部门先后下发有关文件200多份,把供销工作真正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列入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从行业边缘化逐步走向了服务“三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全部纳入参公管理、社有企业职工养老金问题一次性解决,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五、在加强外部协调、改善内部环境上取得新突破
自觉把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中,主动汇报,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先后与各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几十次、联合下发文件30多个,形成了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的良好环境。着力化解历史性、政策性债务,妥善处理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改善了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形成了内有凝聚力、外有吸引力,上级支持有力度、职工工作有干劲的供销行业新形象。
六、在打基础、完善“两个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从云发〔2008〕14号文件下发开始,通过财政扶持、行业投入、社会融资等渠道,累计带动投入资金60多亿元,完成建设项目580多个。先后建成各类配送中心147个、农村超市6333个、乡村集贸市场341个、综合服务社1.73万个,初步构建起“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中心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的农村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6156个、专业协会996个,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总数的11.2%,带动和服务农户252万户,初步形成了“县有联合会、乡(镇)有服务站、村有专业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
七、在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扩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组织、人事、民委、共青团、妇联、军队等有关部门联合,共同开展了对乡村干部、农民经纪人及行业干部职工的专业技能知识及实用技术培训。做到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农村妇女技能相结合、与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相结合、与边境少小民族培训相结合、与提高行业素质相结合,采取各级层层培训、省外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先后培训各类人才51.86万人次,其中有3.6万多人获得农产品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壮大了农村现代流通队伍。
八、在搭建平台、推进信息网络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结合云南省“数字乡村”建设,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全系统“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实现了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信息联通,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农特产品展示,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红河州“红农信息网”建有143个信息站点,涉农信息71万条;玉溪市供销合作社与气象部门联合农业信息,实现了信息“村村通”。
九、在拓展服务领域、参与农村金融服务上取得新突破
加强与云南省金融办的协调,研究制定有关金融部门支持“乡村流通工程”建设办法;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涉农项目信贷资金扶持。开远市成立了农兴投资担保公司,缓解了中小企业和农民群众贷款难题。弥勒县供销合作社创办的社员股金服务中心,入户社员10人,吸纳股金1.1亿元。文山供销金合小额贷款公司组建一年,向农民贷款2800多万元。红塔、永善、宣威、文山、弥勒等县(市、区)纷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农民金融组织参与到农村金融发展中,逐步壮大了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经营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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