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管理制度(6篇)
来源: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1
关键词:高校内部会计监督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35.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149-02
高校财务风险是指高校组织在实现其目标过程中,因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资金调动非规范化等因素而导致资金非正常运行所面临的规制风险,或法律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高等教育的需求也随之不断扩大,高校发展迅速,出现了各高校竞相扩招,扩大规模,举债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等现象,使高校的教育财政活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财务管理工作日趋复杂。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高校内部会计监督问题,并不断加强我国高校的内部会计监督,提高高校的教育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的效益,以防范高校的财务风险。
一、目前高校存在财务风险及其表现
1.筹资风险。为了满足高等教育发展需要,高校融资除财政保障外,融资渠道不断拓展,出现了金融贷款办学、世行贷款、亚行贷款、甚至日元贷款基本建设等多渠道融资问题;当教育资源不足、招生规模受限潜在矛盾出现时,融资风险也将相伴而生。“如果不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各高校的办学质量肯定会因此而受到进一步的影响。”{1}实践中高校的筹资渠道除了国家的财政拨款外,还有学费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是根据高校的在校生人数来进行确定经费的,因此高校的在校学生人数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对各个高校的财政拨款,特别是在我国的财政实行了零基预算后,所带来的筹资风险也随之相对增加了。高校向银行借款,给学校的财务工作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如果金融贷款规模超出高校财务承受能力和范围时,贷款还本付息会给高校带来沉重的负担。
2.投资风险。高校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内部自身投资。其中对外投资主要是高校新办分校、投资校办公司企业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高校校办企业开始逐渐地脱离学校主体,形成一个个自负盈亏的独立性组织,但是学校作为校办企业的主要投资人,依然对各校办企业负有主要的责任。高校内部自身投资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由来已久,特别是对人才等软环境的投资和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学生宿舍以及其他的学校教学设施的硬件投资,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一些高校为了引进高层次人才,设立了高额奖励基金制度和高额科研奖励制度,高校财务预算执行中容易产生运行风险。
3.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风险。高校财务管理风险是高校在事业发展过程中因资金运动所导致的某种不利事件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也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在财务管理目标的期望值约束下,预期财务管理结果与实际财务管理结果之间可能发生的差异而导致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会计核算风险。高校会计核算风险,是指高校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时所面临的财务管理风险,有故意差错和客观差错之分。表现在会计核算差错,故意多列支出或费用、设立“小金库”等。二是成本费用列支不规范。高等学校的成本是指与高等学校教育服务直接耗费的相关费用。是提供某类教育服务时,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化劳动,是按照教育服务项目对象化了的费用{2}。高校在采用收付实现制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以款项实际支付为依据,可能造成高校年终收支、结余不真实,款项中的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款项不准确等。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例如,高校财务制度不要求对其进行成本核算,就无法将经济资源投入与相关的产出相匹配,财务支出的绩效评价缺乏制度化与规范化,特别是当存在教学年度与会计年度划分不一致时,容易出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4.经营风险。高校的经营风险主要是指高校日常运行时,在资金调度、投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使教育经费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一致。在资金的日常管理当中,管理者能否及时地掌控资金的流量,能否合理使用资金和合理筹措资金,这些都会给学校带来财务风险。如高校在日常经济往来款项的管理中,是否将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及时收回或者合理支出,会影响管理者的正确决策,也会导致高校的财务风险。
二、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运行模式及现状
1.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运行模式。当前,高校会计监督主要采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等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模式。根据我国的《会计法》规定,会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政府审计监督属于外部监督范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和主管部门监督属于内部监督范畴。实践中,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在保护高校资产安全完整,促进高校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以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控制财务风险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运行现状。
(1)在高校内部建立了内部监督体系。内部财务监督是由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对学校的财经活动进行的直接监督。实施监督的依据是《高等学校财务监督制度》,《监督制度》规定,高校财务监督管理部门,直属校党委领导。{3}赋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相对独立性地位,随着高校办学模式、投融资模式的变化,各高校加强了制度建设,以及包括会计原始单据、会计账簿凭证的审查监督工作,建立并开展了对单位各内部职能部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职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工作成效显著。
(2)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对高校的报表审核监督。采用多种措施,加强对高校的财务监督,具体工作中,教育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高校互检,组织专家组检查等,对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其整改,对违规的单位给予严厉处罚,以促使其纠正错误,依法管好用好教育资金,提高办学效益。
(3)政府审计在高校财务监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审计、财政和税务部门等国家政府机关作为监督的主体,根据各自职能任务,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制度等对高校财经活动进行了再监督。审计部门对高校定期实施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对高校开展了部门预算和年终结算监督,税务部门对高校针对涉税实现开展监督,各自发挥了非常重要的监督作用。
(4)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高校财务会计实施审计监督。从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维护经济秩序应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建立高校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4}一些省市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校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发挥了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
3.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
(1)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高校虽已建立了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却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地实施。例如,一些高校横向科研经费报销范围控制较宽松,课题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有些报销的费用没有限定金额,购买办公用品等,缺乏购货清单等。甚至,还有少数高校二级创收单位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财产物资内部监督薄弱,存在只重视固定资产采购、验收管理,松怠使用监管和报废清缴管理等问题。
(2)高校对《会计法》的宣传不够,法制观念薄弱。《会计法》赋予了单位主管领导、单位会计人员财务监督的神圣使命,然而,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单位主管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财务监督的重要性,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会计法》不到位,削弱了高校财务监督力度。因此,有些高校淡化了学校内部会计监督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高校的内部会计监督职能,加大了财务风险。
(3)部分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会计工作是一项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具体繁琐且极为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当前,一些高校会计部门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却仍然停留在简单的会计核算功能上,财务管理薄弱。主要是由于部分会计人员业务知识老化,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等原因。
(4)内部会计监督的奖惩制度不健全。许多高校没有一套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奖惩制度,无法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行为进行奖罚处理,不利于调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5)在会计委派制试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是过度强调监督职能,弱化会计的服务和管理职能;二是会计委派制与后勤社会化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损害了二级单位的财务自;三是当委派单位与二级单位发生利益冲突时,委派会计将陷入两难境界地。
三、加强高校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日显重要,各类学校加强了内部会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内部会计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监督制度,是防范高校财务风险的关键所在。基于上述分析笔者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法》中第27条规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5}并且具体规定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该符合的“四项要求”,为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指明了方向。今后,高校应根据《会计法》规定,建立和健全高校内部财务风险指标体系,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建立高校财务报表和会计数据定期分析制度,通过对财务报表和相关的数据的分析处理,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高校经济资源配置、财务支出合规性和合法性,检查和检测学校的财务风险,寻找财务会计处理中隐性的问题;“对现在的财务状况风险及连带的风险进行预警预报,促进学校合理有效地使用办学资金,防范财务风险”{6}。
2.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会计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影响到高校的内部会计监督的运行,最终也使高校的财务管理受到影响。因此,加强高校的内部会计监督,应提高高校会计人员的专业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以防范高校的财务风险。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业务素质。高校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财会专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全面熟悉高校的财务会计业务,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以适应高校会计发展的需要。要求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记账、算账、会计电算化技术等方法和能力;要求财会人员会预测、会编制计划、会编制与执行部门预算、会分析和解决疑难问题。因此,各高校财务部门应制定年度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抓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各单位主管部门应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每年安排会计人员分层次、分期分批地培训学习,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二是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加强高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培养,能够增强高校会计人员的使命感,树立同违反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作斗争的信念。因此,建议在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教育课,培养职业道德观,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自觉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参与会计监督工作。
3.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奖惩制度。在高校内部实行会计监督,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内部会计监督奖惩制度。明确各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范围、内容和目的,明确不认真履行会计监督的主要负责人的惩罚制度,对在会计监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实施奖励。建立财会人员的举报制度和监督奖励基金制度,对检举揭发违反财经法规、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等行为的财会人员进行鼓励。通过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奖惩制度,高校可以根据考核的绩效进行相应的奖罚,以激励高校管理者努力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与高校的财务管理。
4.加大《会计法》和《税法》的宣传力度,增强法制意识。财务监督不仅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也维护了本单位的利益。只有加大《会计法》宣传力度,促进增强法制意识,才能有效实施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各高校应从校长和党委书记做起,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会计法》、《税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促使单位会计监督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通过学习宣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会计人员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保护学校财产安全,提高会计人员的荣辱感。
5.实施会计人员委派制和轮岗制。会计人员委派制在一些高校已开始试行,且已初显成效。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可以在高校内部真正建立与健全会计监督机制,有效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促进会计人员在任免调配权限及工资、奖金分配时与原单位分离,以确保会计人员能够公正、独立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实行会计委派制,并签订会计委派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有利于约束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此外,还可以解决有学者提出的“调整会计人员,致使会计监督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地发现并清理学校存在的账外账,最终将这些账目归于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高校的内部会计监督落到实处”的相关建议。
注释:
{1}任喜雨.高校财务风险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思考.职业时空,2007(16)
{2}马立春.谈高校教育服务活动及其费用与成本.事业财会,2004(6))
{3}参阅1997年6月23日《高等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4}尹之海.高校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财会通讯,2006(8)
{5}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法制出版社,2002
{6}吴艳波.浅谈完善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与措施.经济师,2009(9)
{7}徐维平.试论如何加强高校会计监督.江苏商论,2002(12)
参考文献:
1.陈秀艳.高等学校财务风险分析及防范.事业财会,2007(5)
2.徐紫娟,陈国旗.高校财务风险控制模型的分析与实施.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10)
3.朱鸿眉.高校会计监督问题探析.财会园地,2008(5)
3.黄智杰.对高等学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时代财贸,2008(8)
5.杜艳萍.高校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渤海大学学报,2004(5)
6.李英莲.强化高校内部财会监督.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5)
7.卢德明.加强高校内部会计监督的思考.财会通讯,2007(2)
8.刘燕.会计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7)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2
关键词:军队财务;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思考
军队财务管理作为军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也面临着新的改革。对军队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是实现军队财务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的重要途径,而强有力的军队财务监督则是对财务管理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有效保障,对推进军队科学建设与军事活动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篇文章就对当前军队财务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机制的构想,进而提高军队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强化军队财务监督管理,可以有效的提升军费应用的效益。目前,随着时展越来越好,我国军备的现代化水平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随着军费投入力度逐渐加大,怎样才能将军资费用进行高效的利用是现在我国军队财务管理首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只有将军队财务监督管理切实贯穿于军队经济活动始终,才能避免资金浪费、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进而提升军费的应用效益。第二方面是强化军队财务监督管理,可以保证军队财务管理工作顺利的开展。军队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军队建立规范的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理财用权观念、财务人员具有过硬业务技能及端正的职业操守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强化财务军队财务监督,才能有效制约领导干部、违规花钱;才能促进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与道德水平的建设,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军队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当前军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中在的问题
(一)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制不够健全
由于不同的两种财务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产生的问题也趋于多样化,虽然我国军队有关单位开始加大了对财务监督的重要性的关注力度,但在进行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制制定时,还是难以做到规范化与法制化、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全面兼顾。军队财务监督缺乏强有力的法制化的依据,在发现问题以后,也不能及时提供相关的控制措施,从而导致大部分的财务监督活动存在单一性和片面性的特点。
(二)军队财务监督机构及职责划分不明确
现阶段,专职的财务监管部门在我国军队是不常接触的,尤其是在一些基层企业,由于编制原因,导致大部分的财务监管工作都是由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所担任,造成了部分财务人员既当运动员(从事日常财务管理)又当裁判员(进行财务监督)。然而,军队财务问题大多与会计部门标准制度不落实、审核把关不严有关,因此在自身同时履行财务监督职能时,很多时候会对自身所犯错误进行回避,财务监督失去其H实质性意义。
(三)军队财务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
基于上述两点,导致军队相关部门、领导对财务监督不够重视,部分财务监督执行人员工作态度出现偏差,把财务监督视做得罪人、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致使实际工作中监督人员往往不太热衷于监督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大多各行其是,随意性较大,缺乏具体的手段和工作思路,严重削弱了财务监督应有的效力。
三、新时期提高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建立和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规体系
为了提高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水平,首先就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规体系。通过建立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可以对军队财务的各项信息进行监管,例如军队财务监督的本质、功能定位、财务监督流程、财务管理机制、监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权衡和义务,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监管权利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全面了解,进而保证在构建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规体系时具备合理性和全面性的特点。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实现依法理财、从严治财,把军队财务监督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二)明确军队财务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
鉴于机构作为军队财务管理监督的主体,因此在进行军队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就要明确军队财务监管的主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监管的主旨职责进行规划。此外,还要保证每个财务监管人员具备独立性,确保军队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不发生任何的利益关系,进而保证监管机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还要对财务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并对财务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总结,进而保证财务运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军队财务监督人员培养及监督
为了实现加强军队财务监督人员培养及监督,首先就要保证财务监督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同时还要确保财务监督活动顺利开展,进行方防止错误现象以及违纪事件的发生。此外,军队管理部门还要定期安排军队财务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之具备新思想、新思维、新办法,从而保障其能够处理因时代变化而出现的新问题。同时,要不断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财务监督人员的监督,并对财务监督执法权限进行合理的划分,防止存在“权利交叉”的状况,规避财务监督执法争议的现象,确保部队财务工作和财务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军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整个军队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本篇文章主要从建立和完善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法规体系、明确军队财务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职责、加强军队财务监督人员培养及监督三个方面对新时期提高军队财务监督管理水平的措施进行解析,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为我军完善财务监督管理体制提供些许的帮助。
参考文献:
[1]袁鑫.试论完善军队财务管理法制化的思考[J].中国科技投资,2013,Z4:43.
[2]于纪云.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6,14:77.
[3]商可华.试论军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15:54.
[4]郭颖启.试论加强军队财务监督控制[J].现代妇女(下旬),2015,01:238-239.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3
[关键词]会计监督财务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F5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090-01
1前言
所谓会计监督,具体是指企业对会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系统、全面、连续的检查以及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及偏差,依法严格查处企业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保证企业会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高效、健康的运行。会计监督主要是国家立法赋予会计机构以及相关会计人员可以正当行使监督职权,是我国市场经济监督系统中最主要、最直接的监督手段。会计监督是一个企业会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其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日趋弱化。企业违反财经法律的行为屡查屡犯,且违规金额居高不下。基于此,加强企业的会计监督,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必经之路。
2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监督的作用
2.1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从目前情况来看,开展会计监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所需要的经济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以此有效指导国家制定市场调控政策,有利于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并维护企业的债权人、投资者以及相关利益集团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及有效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2.2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会计监督是企业广泛适用的一种经济管理手段,其终极目标是促进各企业自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合理性等的监督,确保各企业的经济管理活动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的基础上,符合本企业的规划、预算、预期以及经营要求,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3有助于促进企业遵守法律政策
国家制定的各项财经法律、政策是一切经济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必须要遵循的依据以及准则。会计监督就是按照国家的财经法律、政策,对各个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促使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会计活动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的财务收入、支出均应通过会计监督这个关卡。基于此,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对于及时制止及防范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护国家以及集体财产的完整、安全具有特殊意义。
2.4有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监督是整顿企业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行之有效的手段。现阶段我国企业会计监督执行不力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对内部监督必要性的认识,对内部监督存在较大误解,使得企业内部监督能力日趋弱化,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不真实。基于此,企业通过完善会计监督,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使会计信息造假失去存在的载体,从源头上杜绝会计造假的发生。
3当前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3.1会计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
会计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会计监督工作人员缺乏独立地位,往往是隶属于企业的某一个部门,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拥有执行权,而会计监督人员只有监督权;而且在职位级别上,会计监督人员低于管理级别,企业的会计工作通常会受制于企业的管理部门,不具备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力,使得日常的会计监督工作无法落实,会计监督的只能不断弱化,甚至是丧失,这无疑对企业的经营效益带来严重影响。此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这需要赋予会计监督人员一定的权力,才能保证监督的落实,但是由于会计监督机构设置的不合理,会计监督人员在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核对时,企业部分单位、部门不予配合,会计监督工作无法完成,使其职能无法发挥出来。
3.2与会计监督相配套的制度不完善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般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以及稳定性等特征,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以及落实会计监督工作的保证,同时也是企业财务工作源头治理的基础。从目前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仍无法将企业视为自主经营、自负亏盈的法人,缺乏对企业财务管理重要性及必要性的理解,认为财务管理只是没有实用性的文件或者规章制度的堆砌,这直接导致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使企业会计监督的实施程序以及工作标准无凭无据。有的企业虽然建立有与会计监督相配套的制度,但制度中的条款缺乏操作性或者约束性不强,欠缺相应的考核与惩罚规定,使制度沦为形式。
4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建议
4.1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
企业的经营管理层的管理能力以及管理态度,对会计监督的落实至关重要。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加大对企业会计监督相关制度完善的重视,有效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准确,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确保国家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会计管理流程规范化。管理层要对财务管理进行细分,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权限,授予会计监督人员相应的权力。会计监督应由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行使,对企业的债权人、投资人以及相关利益集团负责,企业经营中一旦出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会计人员应依法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当然会计监督人员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主要通过职业纪律以及职业道德进行约束,并由会计人员的自律性职业组织负责检查及监督。
4.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监督制度
企业应结合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国家的财经法律、政策为依据,融合企业的经营管理思路,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财务管理以及会计监督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会计业务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程序性;会计监督制度的制定应重视对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督规定的严密性、完整性以及可行性分析。具体包括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处理程序制度、稽核制度、财务报告分析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的制定。
4.3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企业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企业在选拔会计监督执行人员前要制定人员选拔程序,对初步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进一步的理论考核、实践考核以及道德素质考核,确保被录用人员职业操守的高尚。在确定录用人员后要将相容的职务相分离,并且按照时间轮换岗位,这些措施能有效提高内部控制机制功能的发挥。然而,这只是“治标”而不是“治本”,要想“治本”,最核心的是提高会计监督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人员是执行会计监督制度的主体,会计工作者必须要具备精湛的业务水平以及渊博的会计知识,并且可以根据工作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这样才能满足新时代企业发展对于会计人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王岩.对当前现代企业会计监管工作的思考[J].才智,2010(23).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4
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业务,不仅是财政分配和财政监督的物质规定,而且也是分配及其监督范畴的一般物质规定,这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意识范畴。只要有财政收支管理,就有内在财政收支业务流程并与财政管理难以明确区分的财政监督。即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及管理的基本属性,决定财政监管密不可分、融为一体。这正是现代国家监督中,财政监督区别于议会、审计等外生性监督的主要特质,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财政监督机制体系健全、层次完备、结构多样的基本原因。
(一)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制度构架
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的地位,在代议制政体下具体表现为并列于议会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具有地位高、深入业务、派驻或派出制体系完善的制度构架及特征。
1、财政监督是并列于议会、司法、审计等监督的重要国家行政监督。这一制度构架表明,财政监督以突出的内在性专业监管优势,区别于议会、司法和审计等监督,并能支持、辅助议会、司法和审计及其他国家监督,是不可替代的相对独立特殊的国家经济监督。如荷兰(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巴西(联邦监控总局)等财政监督与议会监督相结合;比利时、西班牙(国家行政预算监督总署)、意大利(国家拨款总署)、匈牙利(财政监督司、国家资金与资本市场监管局、税务和财政监管局)、希腊(行政和财政审计总局)等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一样,都各自向部门、地方派驻人员,财政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并列执行。法国财政监督具有国家监察署、财政监督总署、财政监察专员等多元化系统构架,财政日常业务监督与议会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并列。个人以为,法国财政监督体制及其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基本可视为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制度顶层设计的代表。如下图
2、财政监督实行相对独立和高于同级部门级别的专管监督和报告制。财政监督内在并高于财政分配,是监督与分配的具体定位和“居上察看”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合理、有效的财政分配,就必须有高一级别的财政监督。因此,市场经济国家通常实行财政专管监督和相应的报告制度。具体如:美国联邦财政部设由总统任命的财政总监,直接对总统和国会负责,监督财政政策执行和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总统任命派驻联邦用款部门财政总监,对总统和财政部负责部门支出签字及支付拨款。法国在财政经济部设立直属财政部长管理的财政监察总署(设立于1816年),被称为财政部长“别动队”,根据财政部长命令以不事先通知方式,实行对内、对外检查,检查结果直接报财政部长。同时,国家监察员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部长提出发现问题及建议,并写出报告直接或通过部长办公室、国库司向财政部长报告。巴西联邦监控总局(1994年从国库总局分出)负责监督联邦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执行,汇总、审核编制联邦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报告,经财政部长提交总统,再由总统提交议会。西班牙财政监督结果,一是否定被检查部门的预算;二是检查结果报财政监督总署裁定,总署通常同意财政监督员的检查结果,如否定检查报告,需通过经济财政大臣提交部际委员会(有关经济部长组成的政府最高组织)裁决。意大利国家拨款总署的专项检查报告,交总署协调办公室审核定案,然后检查结论告知被检单位和有关部门,重大问题则移交审计法院审理。荷兰财政监督司监督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及内部财务制度合理性,评价财务状况,为制定和修订制度提供参考。捷克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一般不公开,但要报送被检查行政区首长,要求地方政府整改。
3、财政监督普遍实行派驻派出制。分级财政体制下,各级地方通常都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各国大多对地方的中央财政分配,实行跟随性派驻派出财政监督。派驻派出制和专管制都是垂直性财政监督,不同的是专管制是将监督升级为上级专管或专员,而派驻派出制则是向下级政府或单位派驻派出机构或人员。具体如:法国财政监察员制度为1922年议会议案确立,由预算司管理并派驻财政监察专员至中央各部,被誉为“财政部在部门的眼睛”。1970年后财政监察员制度推广到地方,实行22个大区财政监察专员派驻制,以监管中央在地方的公共支出。国家监察署(经济财政监察总署)拥有被派驻国家控股50%以上国有企业的50多名国家监察员。德国财政监督是财政部派驻各州的高级财政管理署,主要负责联邦、州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和组织协调财政预算执行。比利时财政部通过向部门派驻财政监督员和支出控制员来监控预算,财政监督员派驻三大区和联邦政府重要部门,支出控制员派驻联邦政府重要部门。
西班牙国家行政预算监督总署约3000人,1500人为派驻各地方、16个经济主管部门和30个国有大型企业(公司)的财政监督员,并加派公共工程部负责全国工程开支项目,派驻人员最多的部门约300人,少的如卫生部约20人,30家国有大企业派驻监督员约500人。意大利国家拨款总署在中央部门、大区、省、市,有国家拨款的医院、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非经济机构和国家控股超过50%的企业,派设直属机构或派驻监督代表,其中20个部委派驻监督代表800人。派驻机构和人员主要负责监督中央拨款执行情况,审核批准开支及执行,监督检查中央拨款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希腊财政部在各部门、公共机构和大区地方政府派驻公共财政审计机构,全国共派驻约850人,负责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审核上报。巴西联邦监控总局人员1800人,派驻联邦部门700人,州600人,总局本部500人。并在部门、州设立由财政部长任命并垂直领导的分局。
(二)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管一体化体制及实践
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通常都有相对独立的监管业务范围,监督“居上察看”和监管一体化本质属性及实践,充分完备地体现于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监督制度建设中。具体如:
1、明确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从业务及制度上明确界定财政监管对象,不同监管对象采用不同监管方式,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做法。如:法国对部门、大区、国家持股大于50%企业、费税征收行业及机构、工商性公共事业单位、政府批准的全国性社保机构、受国家资助的全资私有企业、法定接受国家监察的机构控股子公司等实行派驻监督。比利时对大区和重要部门派驻财政监督员,重要部门派驻支出控制员。巴西联邦监控总局直接监督使用联邦预算资金的4300多个单位。匈牙利财政监督司负责监督政府支出数额较大的13个中央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市场经济国家派驻监督所产生的直接和就地监督效果,使中央财政的监控功能延伸到主要用款单位。
2、直接监管财政资金业务全流程。即直接参与被监督对象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及相关监管审检业务工作,具体如:(1)直接参与部门、机构、地方的预算编审与上报业务。财政监督直接参与部门、机构、地方预算编审的国家,如法国、比利时、希腊等。法国财政监察员要与派驻部门、大区讨论制定分预算;比利时财政监督员监督与预算有关事项,包括初审预算,研究草案,以及评估预算支出等;希腊财政部派驻各部门、公共机构和地方大区的公共财政审计机构,负责按财政部指令初审并协助部门、大区和州的预算编制与上报。(2)直接参与财政收支执行事中监管。财政监督直接参与部门、地方和机构预算执行监管,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具体如:法国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资金业务全过程,具有监督层次多、监管同步和监督执法严格等特征;如财政监察员事前核准支出承诺、结算、支付指令,代表财政部就地监督各部长、大区首脑使用财政拨付的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经费,签字受理各项支出;按月接受部门、大区预算执行报告;监督检查各部长、大区首脑每笔开支决策是否有法律依据,支出是否列入预算,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等,如发现问题有权拒绝签字或冻结预算。国家监察署监督国有领域的经济财政和公共管理咨询等,从财政角度监控企业日常决策,并直接对财政部长负责。德国高级财政管理署下设财税局,具体负责税收征收、财政拨款支付,监督财政资金的收入及使用,并承担公共资产管理。比利时的财政支出控制员主要监督部门日常支出及会计核算等。意大利国家拨款总署派驻机构和人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中央拨款执行,具体如审核批准开支及执行,监督检查中央拨款使用是否合规等。荷兰财政监督司负责监督检查部门财政政策实施和预算资金使用,通过与部门组成正式或非正式、临时或长期的监督委员会,监督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及内部财务制度合理性。希腊财政部派驻公共财政审计机构,负责审核部门、大区和州日常财务收支和预算资金拨付。巴西联邦监控总局主要监督联邦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执行,监督地方政府获取、使用联邦预算或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与联邦政府签订的合同及执行等。利用网络跟踪监督计划预算部的预算安排、税务总局税收征管、国库总局拨付资金等;利用网络实地检查或调查取证,监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增减变动和实际使用联邦预算资金情况。匈牙利财政监督司负责监督政府支出数额较大的中央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宏观监管财务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执行,侧重检查机构运行是否正常,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经济有效。巴西联邦监控总局监控联邦部门会计工作并由派驻人员直接制作部门会计报表。(3)直接参与财政收支执行事后监督检查。财政监督直接参与部门、地方和机构预算执行事后审查监督,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具体如:法国财政监察总署负责监督检查包括公共会计、国家预算支出决策者、所有使用公共资金的各种机构的公共开支,设财政总监和财政监督员对内检查财政部长领导的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国库司、预算司等,有关账目、执法质量、工作效率和人员廉洁等;对外根据财政部长决定,除检查部门财政收支外,还专项检查或调查涉及威胁国家财政收支的活动及其他事项。近年财政监察总署已延伸检查对外援助和资本输出效益等国外业务。德国高级财政管理署及下属各财税局负责监督财政收入及时性,支出合规性、安全性、有效性,并考核财政内各职能部门工作业绩。
西班牙国家行政预算监督总署,日常监督主要是监督会计、年度账目及其他财政状况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成情况监督是核查经营管理执行和程序的合规性。专项监督包括经济效率监督、计划监督和制度程序监督,目的是独立评估计划、活动或公共职能执行,评估经济效率水平和可利用资源使用程度。希腊财政部派驻公共财政审计机构,负责审查审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付款计划等的合规性、合法性和程序性。巴西联邦监控总局主要通过汇总、审核编制联邦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执行报告,监督联邦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资金执行。捷克财政部内设部长分管的行政区域监督司,专门负责审计监督地方政府使用的中央资金,州和其他行政区定期向财政部报送有关会计报表,财政部定期审计检查州和其他行政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
二、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实践
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与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是我党在战争时期就确立并始终坚持的。建国后国家经济管理受意识形态影响,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与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虽几经曲折,但仍保持正确方向逐步发展。
(一)战争时期,军政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
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制度建设,源于革命战争时的财政经济管理工作。自井冈山根据地建立起,就有“打土豪筹款子”和各种军队支出的财政收支日常分配及监管业务,当时财政监督是完全内在财政分配的。1、战争时期,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实践。1931年11月《地方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建立财政审计制度,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财政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和红军中也设政府直接领导的审计委员会和稽查员,专门负责审核各单位预决算和签发拨款通知书,检查各单位账目及收支等。这一制度表明,组织上独立的审计监督是非内在财政分配的“居上察看”,但业务上却内在财政分配且监管一体。1932年8月《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规定,财政人民委员部下暂设审计处,各省财政设审计科,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确立。1933年9月实行独立审计制,撤销财政审计处,成立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的独立于财政的审计委员会,财政监督再次转为审计监督。抗战至解放战争时期,从边区政府到各根据地(或县)都先后设立健全审计及财政监督制度,出现政府审计监督再次转为财政监督。如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设置直属审计处。1939年12月边区成立财政部,下设审计处,撤销边区政府直属审计处。1942年后边区政府审计由边区财政厅主管,政府审计监督再次转为财政监督。1946年边区政府颁布《建立县财政自治大纲》,规定实施统一审计制度,县财政最高监督机关是政府委员会,日常财政监督则由县财政科负责。2、战争时期,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评述。战争时期,我军政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至少揭示以下特征:第一,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具有客观性。即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及其簿记活动,如自井冈山根据地起就有严格财政纪律,对打土豪筹集款和缴获物要交上报备案并实行专人管理、登记造册,以满足政权建设和军事行动的支出需求。正是这种与收支一致的簿记业务,保障了根据地建设时期的军政收支监管。第二,财政监督具有相对独立性。即组织上财政监督要相对独立于财政分配,实现“居上察看”。第三,财政监督既内在又相对独立于财政分配,是财政监督不能回避的矛盾。“内在财政分配”是监督执行的必然,“相对独立财政分配”是“居上察看”监督的必然。这也是从苏区到边区十多年间,财政监督组织上在财政审计和政府审计间不断转变的缘由,而1946年边区县财政自治,财政负责日常业务监督、政府负责财政监督,则是一种分类处理。
(二)建设时期,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
建国后,尽管财政监督存废受意识形态影响几经周折,但财政监督仍凭借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和监管一体的本质属性,以根植于业务为基础,顽强艰难地向前发展。使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得以巩固,财政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得以强化。概括大致如下:1、建国初,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制度建设。1950年11月政务院颁布《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规定财政部设财政检查司,大行政区设检查处,省市财政厅、局设检查处(科),专署及省直辖市财政局设检查科或股,县财政局设检查员。应当说,这既是战争时期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与监管一体制度的保持,也是建设时期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与监管一体制度的开始。2、“”后,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制度建设。“”时期,财政监督被视为阻碍经济发展。1958年11月财政部结合精简机构,报请中央同意后撤销财政监察司,全国各地财政监察机构随之陆续撤销。1962年4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级财政切实担负起经济监督职责,加强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据此一些地区开始陆续恢复财政监察机构。1964年1月财政部制发《关于大力开展1964年财政监察工作的通知》,3月《中央国营企业财政驻厂员工作施行办法(草案)》,实施央企财政驻厂员制度。可见,“”后不仅恢复原有财政监察制度,而且还创新性地推出央企驻厂员监督。不仅巩固了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的地位,而且拓展了财政监管一体化业务范围,创新了财政监管一体化制度。3、“”后,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制度建设。1978年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再次恢复建立财政监察司,各地也陆续开始恢复建立财政监察机构。1981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筹建审计机构,因部内机构职责重叠,1982年财政部撤销财政监察司,监督职能交审计机构筹备组。1983年成立国家审计署,财政监察机构及业务全移交各级审计。1984年冀、闽等地逐渐恢复建立财政监察机构,1986年9月财政部再次恢复设立财政监察司,1988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设置财政监察司。显然,1980年代初审计监督替代财政监督,表明对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财政分配需要内在监督,财政监管一体等认识仍不到位。而1984年地方因工作需要恢复财政监督,则再次表明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的地位及监管一体化,的确是人的意志不能改变的客观现实。4、市场经济建设时期,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制度建设。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我国制度改革明确进入市场经济建设时期。1994年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批准由财政监察司、央企驻厂员管理处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办合并成立财政监督司。此次调整通过扩大财政监督业务范围和派驻监督、年度性财政经济检查转为日常财政监督,为我国市场经济下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1995年为加强地方的中央财政收支日常监督,财政部在除外的30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分设垂直领导的财政监察专员办,全国编制3000人,初步构建我国市场经济和分级财政下的财政监督派驻制度的主框架。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压缩削减财政监察专员办机构建制职能,全国编制减为1000人;除加强中央财政收支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日常监督外,央企监督交由国务院稽查特派员和社会审计承担和具体审批事务减少。此次调整与明确市场经济改革目标以来流行的“议会、立法监督”、“财政监督是自己监督自己”等观点相结合,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对财政监督必要性的质疑。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各级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的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在实际工作中仍逐渐加强。财政监督秉承强化财政管理、服务财政改革的大局,逐渐形成专项监督与派驻监督、日常监督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一体工作制度。特别是2000年以来,财政监督紧紧围绕财政业务过程,全面监督收支、金融、会计等环节,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有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特点的财政监督机制。具体包括:第一,中央财政监督增加管理业务服务财政改革。如2001年起服务国库单一账户改革,专员办开始审核各地粮库建设资金、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及部分中央直接支付资金等;清理各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2004年实行年检制;服务部门预算改革,参与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海关等部门预决算编审;强化金融监管,实现金融机构资产监管和财务监管并重等。第二,财政监管一体化趋于完善。如实行多种“三位一体”监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位一体”,资金审核、调查、跟踪管理监督“三位一体”,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合规性监督“三位一体”等;重点全面监控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实行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第三,地方财政派驻监督建立健全。如1997年山西省改财政驻厂员制为财政监察员制,设立财政监察组14个,编制100人,2000年湖北省财政驻部分市州“财政监督办事组”(1997年成立)改为“财政监督办事处”,机构增加到12个,编制65人;1999年陕西探索财政监督新方式,陆续向贫困县派驻58名财政督查员,以工资发放为切入点,逐步开展财政支出监督;2003年山东省改各市财政驻厂员机构为财政派驻各市财政检查办事处,编制100人;2005年河北正式启动财政监察委派制度试点,成立财政监察组负责教育、交通、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监督,2006年颁布《河北省财政监督规定》,财政监察委派制度列入政府规章;2009年河南省财政向地市设立6个派出机构,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占比1/3。财政监管一体化业务制度的建立,在巩固财政监督的内在地位,促进财政改革、落实财政政策、维护财税法规、规范财经秩序、查处违法违纪、保障财政运行和国家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服务保障。正如一地方财政领导所言“财政部门作为一个分配管理者的基本职责,就是‘分配和监督’,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监督工作撑起财政部门工作的‘半壁河山’”(李志友,2003)。
三、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的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议
上述分析表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下的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与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存在较大差距。根据财政监督内在地位及监管一体化本质属性,在我国现有财政监督制度及实践基础上,参照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做法,提出我国财政监督内在财政分配地位及监管一体化制度建设建议如下:
(一)坚持“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财政监督服务财政改革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财政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及价值决定的。财政监督完善强化财政分配及管理、甚至财政改革的服务和作用,具体体现为财政监督内在于财政分配的地位和与财政管理一体化的业务方式。强化财政监督内在地位、完善财政监管一体化业务制度,紧扣财政监督服务财政管理与当前财政改革的中心,才能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升财政监督服务质量,展示财政监督存在的必要性及价值。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监督制度设计上明确“紧紧围绕促进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更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财办监【2008】15号))的指导思想,探索建立主动参与财政改革管理的工作方式。如1960年代的驻厂员派驻监督,1995年的专员办派驻监督,2000年后参与国库单一账户、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金融管理,以及“营改增”等,都充分体现了财政监督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展开工作的基本方针。
(二)明确“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的基本方法
监督融入管理,并通过管理发挥作用是监督的基本属性。财政监督的基本特征是内在并融入财政管理,财政监督只有与财政管理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才能发挥职能作用。近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2012>)等制度明确规定,财政监督观念要由检查型转向管理型,监督内容要由注重收入查补转向收支管理并重,监督方式由事后检查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查处全程监督,监督目的由查处纠错转向内控、预防机制监督,安全、合规性监督转向绩效监督等。从监督对象(财政管理对象和本部门财务收支)、监督工作原则(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监督方式(监控、督促、调查、核查、检查、审查、评价)等方面,突出强调财政监督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的基本工作方法。实际工作中,财政监督坚持体现财政管理特色,选择紧密联系财政改革、财政管理相对薄弱、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展开监督,如积极参与“三公支出”监控、财政闲置资金优化利用、财政内部监管等,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三)探索建立财政监管一体化工作制度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5
《决定》提出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对财政职能的新定位。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制度,要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领域不越位,在服务国家治理、弥补市场不足方面不缺位,实现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财政资金运用的质量和效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国家统一规划,进行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而制度的实施则需要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和执行,并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逐级进行及时、畅通的意见反馈。如果制度执行力有所欠缺,再好的制度也可能走样儿落空,而监督是制度执行力的保证。财政监督作为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财政制度实施的监督具有问题发现早、处理时效高、反馈渠道畅的优势。所以,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过程中,地市级财政监督的职责应首要定位于对各项财政制度在本级和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的监督。一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具体安排,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保驾护航作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一般都伴随着财政政策的调整和资金投向重点的转变。按照《决定》要求,新一轮财政改革的重点,是在支出范围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该管的坚决不管,该管的一定要管好;在支出管理上,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地市级财政监督就是要围绕中央部署的财政改革工作重点,按照省市财政监督计划和要求履职尽责,为财政改革保驾护航。二要服务各项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决策参谋作用。随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设计的出台,各项具体的财税改革措施也将陆续颁布实施。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应根据以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财税改革措施在本地实施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判断,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并制定重点环节的监督方案。三要对财税改革政策落实进行动态跟踪,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正和完善的政策建议。为保障国家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在本地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地市级财政监督要对政策落实进行动态跟踪,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不仅要通过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四要聚焦重点项目预算资金的执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地市级财政监督要牢牢盯紧重点项目的预算资金,尤其是民生保障方面的预算资金执行,强化重点项目预算执行跟踪,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保障政策落实、推进财政改革、促进节支增效的作用。五要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行政区域内各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是财税政策落实的基础工作,严格会计制度执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不仅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也是财税政策顺利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的保证。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可以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作为基础监督手段,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强化监督检查的服务功能,夯实财务会计管理基础,规范财经管理秩序,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效能,全面提升区域内各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六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积极开展绩效监督。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管理的一场变革,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重点工作。地市级财政监督工作重点也要由合规性监督向绩效性监督转变,将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转向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对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的监督检查。
二、在我国五级财政体制的位置中把握职责定位
在我国现行的五级财政管理体制中,地市级财政上接省级财政、下联县区财政,再上有中央财政,再下还有乡镇财政,处于正中间的位置。地市级财政监督履职尽责,对克服财政政策和资金“肠梗阻”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一要做好本级财政内部监督工作,保证中央和省财政政策落实、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尽快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效益。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政策要通过市级财政贯彻落实,中央财政的农业或民生资金发挥效益,要通过三到四级财政的下达、拨付和监管,地市级财政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要督促本级财政各科室保证上级政策的落地实施,及时将上级下达和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下拨基层,不误工期,不误农时,排民难、解民忧,使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早落地、早完工、早见效。二要认真承接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保证财政系统政令畅通。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机制正常运行、资金规范管理的重要保证。财政监督检查有利于发现财政管理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减损增效。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要虚心接受上级财政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中央和省级财政监督派出机构在本行政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上级财政的各项政策、规定、通知得到迅速、准确、全面的落实。同时,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也对地市级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河北省财政厅已经对设区市派驻了财政监督专员,地市级财政监督要配合省财政厅监督专员工作,接受委派或协助监督专员做好对辖区直管县和驻地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财政监督工作。三要履行对区县财政监督的督导职能,提升基层财政监督水平。对所辖区县财政监督工作指导是市级财政监督的职责所在。中央和省市财政的改革措施需要在区县落实,基层好的落实手段和监督经验需要在市县财政进行推广。同时,对区县财政监督业务进行指导,除经常性地组织业务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外,通过市县混合编组联合进行财政检查,以市带县、以老带新,通过实战培训指导基层财政监督队伍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财政监督作为财政部门内控机制的一种实现形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在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与预算、执行工作人员同在一个单位工作,难免存在怕得罪人、走过场的现象。通过联合检查更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锻炼财政监督队伍,增强财政监督效果。四要深入辖区街道、农村调研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的兑付,从资金管理末端发现问题,倒查产生原因,提出改进顶层政策和资金管理建议。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的管理发放关乎政府形象,涉及千家万户,管理疏漏极易出现问题,并且问题往往出在基层,其根源在于顶层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因此,市级财政监督要充分利用自身距离农村和城市街道比省级财政近、与乡村和城市街道的关系较区县级财政超脱的优势,深入辖区的街道、农村进行调研,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资金执行效果和资金最终兑付环节,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顶层政策和资金管理建议。
三、在与人大监督、政府审计监督的分工中把握职能定位
从本质上说,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和系统的自我监督。监督范围涵盖各部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税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会计管理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方面。人大监督主要是对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进行审查监督和批准。政府审计监督是对财政部门具体工作和其他政府部门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再监督。财政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互为补充,不可或缺,连同社会监督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体系。在这个监督体系中,每个监督主体各有侧重。人大重点监督政府理财,审计重点监督财政管财,财政重点监督部门用财。因此,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要在与人大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的分工中把握自身职能定位,做好协调服务、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工作。一要做好内部协调工作,服务人大监督和政府审计监督。地市级财政监督机构要发挥好内部协调作用,协调财政部门内部科室配合人大监督和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反馈审计意见和有关审计整改措施,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审计问题防范和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堵塞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二要加强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作,做到监督资源共享,提高财政监督效果。三要履职尽责,定期对同级、下级人大机关、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四要协调好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案件处理与反馈、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力和监督效果。
四、在财政资金运行监管分工中把握职能定位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6
关键词:国企财务管理监督体制策略
财务监督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强有力的财务监督对国企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国企现有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变化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对国企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体制的研究力度,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出财务监督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一、充分认识国企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体制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自控型的资产,既可以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发挥出较大的作用,又可以为国企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可以减少一些贪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有利于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国有企业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体制可以有效地控制好经营成本,整合好现有的资源,实现开源节流,有利于实现经营上的增收节支,可以保证国企资金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有利于规范财务行为,提高法制观念
通过强有力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可以有效地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国企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避免了一些行为的发生,有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二、国企财务管理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事会并未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国有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监事会并不能很好地发挥出较好的财务监督职能,特别是在面对投资并购和重组的过程中,仅仅需要董事会通过,就可以执行项目,监事会的作用不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更没有完全参与到经营决策当中去。一些国企的监事会成员在进行工作的时候被排除在外,不允许参加到经营决策当中去,也就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利,长此以往设立监事会就没有意义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国企财务管理监督的水平。
(二)缺乏强有力的国家监督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监督主体是国家政府,国家政府对我国国企的财务监督可以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从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一些国家财务监督机构已经很好地行使了财务监督的权利,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国家监督的执行力度还不够。目前,政府拥有着比较大的权利和职能,因此在工作上就会有比较大的弹性,在行使自身权利的过程中,就会比较容易出现执行力较差或是错位的现象。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国企内部投资人不足,经营者和投资者之间监督职能的相互错杂,大大降低了国家监督的力度。
(三)缺乏相应的奖罚激励机制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制水平与财务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着密切的关系,进行财务监督工作的时候,财务监督的成果应该与财务监督者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从财务监督体制的实际情况来看,财务监督者与监督成果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财务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身修养是进行财务管理监督的动力。然而仅仅依靠职业道德素质和修养,是不能够激发出国企财务管理者进行财务监督工作的积极性的,国企在实际财务监督工作中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奖罚激励机制,这样就会大大降低财务监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时候财务监督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会受到一定的阻力,自身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到了开展财务监督工作的主动性。
(四)缺乏规范的财务监督方式
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国企在进行财务管理监督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事前无监督、事后才监督的问题,这就比较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进行一些违法乱纪行为,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一些国企的财务监督工作并没有在实际工作进行,而是通过书面审核的方式定期的进行监督,因此也就不能发挥出财务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
三、完善国企监督体制的策略
(一)不断强化监事会的职能
国有企业应该严格规范董事会的一些具体行为,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权利,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各尽其职。董事会要发挥出经营决策的职能,监事会要发挥出监督的重要职能,要严格依法进行监督,对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够隐瞒不报,这点是监事会进行工作的基本前提,与此同时监事会也要加强对内部工作的监督,这样就可以有效遏制一些腐败行为。
(二)国家加强监督的力度
国有企业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国家实现财务监督一个主要的障碍是投资人的缺失,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人民,因此对财务监督人员进行任免的时候,就应该从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员中选择。为了提高国家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国资委员会,这样既可以实现政府对国有企业财务的有效监督,还可以很好地对人民负责。
(三)建立财务管理监督的奖罚激励机制
首先,国有企业要将财务监督的效果与财务监督人员的绩效相挂钩,这样财务监督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也会积极地进行财务监督工作;其次,国有企业要建立起严格的奖罚制度,对于能够出色完成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反之则予以惩罚;再次,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人员之间要进行相互监督,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财务监督工作中的问题,财务监督人员要向上级如实的上报,对于上报情况属实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选择多样化的财务监督方式
首先要提高对事前和事中监督的重要性认识,做好财务活动的事前监督工作,在进行财务监督工作的过程中采用定期z查和实时检查的方法,这样才能够及时发现财务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予以纠正,充分发挥出财务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其次在进行财务监督的时候要抓住财务管理的重点,要对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同时也要进行全面的监督,避免财务监督真空地段的存在,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重点财务问题的出现。
四、总结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中的监督体制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可以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因此国企的领导者要重视财务管理监督体制的建立,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财务管理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监督体制,这样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企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楚亚云.基于内控管理视角的企业财务管理能力提升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3(30).

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整理6篇)
- 阅0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篇1除夕的前几天,我很盼望过年,恨不得一头栽进被子里美美地睡到除夕的早上。除夕终于到了,我和姥姥早上出去挂彩灯。我家的彩灯真美丽:有喜庆的大红灯笼;有能.....

我心中的奥运英雄作文范文(整理9篇
- 阅1我心中的奥运英雄作文篇1今天,我们全家兴奋极了,因为今晚要进行110米的跨栏决赛,中外闻名的刘翔叔叔是代表中国参赛的选手。刘翔叔叔刚上场的时候,我觉得他有点紧张,但他看到现.....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整理10篇)
- 阅0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篇1近年来,**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先行先试、率先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立镇、农业固镇、招商富镇、城建活镇”的总体工作取向,全力加快小集镇建.....

历史人文类范文 人文历史类作文(4
- 阅0精选历史人文类范文汇总篇11917年,十月革命的曙光照亮了世界。在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中国以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开始了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活动。于是.....

小学教务工作计划(整理11篇)
阅:0小学教务工作计划篇1以“成育”思想理念为基础,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坚持以课改为重点,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6篇)
阅:0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篇1关键词:高校内部会计监督财务风险中图分类号:F235.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

服装设计工作总结(收集6篇)
阅:0服装设计工作总结范文篇1当我选择服装设计工作以后自然明白唯有更加努力才能够脱颖而出,毕竟内心十分热爱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