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生产预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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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1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的总目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牢牢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坚持整合资源、强化能力,为有效开展应急管理提供基础条件;坚持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末,实现“五个建立”:

1、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均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制度。

2、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编制工作。

3、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动员机制不断完善。

4、建立具备信息、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撑的应急保障平台。完善各类安全隐患信息处理系统和突发事件监管网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预测预警,实现突发事件超前预警信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保障能力的建设。

5、建立强化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增强群众自救互救的应急宣传教育网络。各应急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基础支撑,努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实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和措施到位,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单位要相应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村(社区)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二)深入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预案编制规划和上级要求,镇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报镇政府分管领导,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的要求,全镇所有村(社区)、学校和规模以上企业等单位要抓紧编制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着力抓好基层和重点部位预案建设,尽快构建覆盖全镇的应急预案体系。,各村(社区)和各类企业单位要完成预案编制工作。具体框架可参照《村(社区)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学校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和《企业应急预案基本框架和要素》(附件1)。同时,各单位应急预案报镇应急办备案。镇应急办要加强全镇范围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修订程序,把各类预案衔接好、管理好,加快应急预案信息化步伐,提高应急处置辅助决策水平。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和职责落实。

(三)不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整合我镇应急队伍资源,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要加强与民兵、公安消防等骨干队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城管、建设、交通、农服中心、水利、卫生、安监、人防、供电、电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分别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并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以社区民警、民兵、保安等为依托,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各村(社区)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综合应对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应急队伍平时应加强防范,险时要立即集结到位,开展先期处置。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从镇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镇应急管理专家库,以满足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加快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平台与指挥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覆盖全镇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高效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各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区常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基础设施、公用卫生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工业集聚区和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医疗卫生等安全设施建设。电信、自来水、电力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建设和校车管理,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建立镇和基层单位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对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普查建档,加强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要加强对储备物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要丰富储备方式,根据应急处置的要求,实行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有机结合,鼓励企业利用现有资源代储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调度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市场调控与调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全镇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补偿政策和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物资紧急动员能力。

(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和动态监管制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建立排查责任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危险因素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对重点部位特别是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危险品仓库,以及“多合一”建筑等,建立隐患信息数据库,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促进应急管理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和整改进度,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问题多、隐患严重、危险性大,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稳定。

(七)抓好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可在总指挥同意后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同时抄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基层单位要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救援机构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镇主要领导和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地区。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必须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后及时以《专报信息》(附件2)形式报送文字材料。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动态突发公共事件,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和镇有关部门要对事件处置全过程进行整体评估,15日内将总结报告报镇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值班制度,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在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重点基层单位设立信息员,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明确信息报告任务和方法。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信息报告渠道,通过接报系统掌握综合敏感信息。着力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公安、民政、卫生、环保、安监、国土、建设、水利、农服中心、人防等部门资源,形成集约化的预警信息平台,依托广电、短信、电话、网络等系统,及时预警信息。

(八)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开展人身救援、组织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等先期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镇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标准,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有序展开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救援工作时,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立即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镇统一领导下,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定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九)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应急管理评估报告制度。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照镇相关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定期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科普宣教等方面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评估报告每年1月5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报告一事一报,由镇各专项处理小组、各村、各单位在事件结束后15日内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家和省、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析评估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经济安全事件五大类分组进行,各组的参与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事件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形成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自然灾害组由民政牵头,水利、国土、农服中心、建设等单位参加;事故灾害组由安监牵头,农经中心、公安派出所、建设、交通、环保、卫生、质监、工会、人防、供电等单位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卫生牵头,农服中心等单位参加;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公安牵头,统战、、外经、民族宗教等单位参加;经济安全事件组由农经中心牵头,物价、粮食、金融等单位参加。

(十)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对象,制订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要将应急管理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高各级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司法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列为“五五”普法重要内容。人防等部门要加强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培训。教育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应急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把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活动室、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开展员工应急培训,使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防范和应对措施;高危行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和培训。

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一)建立严格责任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以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保证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2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的应急处置:

1、造成人身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

2、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

3、发生急性工业中毒的事故。

4、可能造成人身伤亡,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事故。

5、因救援不及时或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更大损失而引发的突发。

6、善后赔偿意见不一致,赔偿金不到位而引发的突发。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负总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

2、预防为主,及时化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3、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保证力量,发挥优势,相互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依法处置,防止激化。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调、调解等方法,有效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要求,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律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的全过程。通过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应急指挥部

1、应急指挥部组成

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总协调由区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直(包括垂管)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⑴决策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⑵确定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⑶向社会有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⑷研究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⑸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安监局,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⑴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处置措施。

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传达指挥部的应急指令,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

⑷负责对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⑹及时修订和完善区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⑺收集上报相关信息。

4、区有关部门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参与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⑴交警大队: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制。

⑵消防大队:参与消防火灾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⑶区海洋与渔业局:参与渔业船舶海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⑷区经贸、外经局:分别参与内、外资企业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⑸国土资源分局: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⑹区农机总站:参与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⑺区建设局:参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和液化气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⑻区教育局: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⑼区交通局:参与运输企业、交通工程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⑽区水务局: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⑾市质监局荔片: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⑿区卫生局:负责各类事故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防疫和疾病控制,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理赔相关事务。

⒁区环保局:负责环境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⒂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⒃驻军部队: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请求,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

⒄区委宣传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相关工作。

(二)区现场应急指挥部

1、指挥部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一般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事故类别由区政府分管该行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指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突发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定一名区领导担任指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和分管该行业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事发地乡镇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主要职责

⑴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⑵研究制定善后处理和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成立若干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⑷全面掌握事态发展和事故抢险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⑸组织善后处理、现场清理和保护工作。

⑹做好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四、预防预警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

1、预防:对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引发的突发的信息、情报,各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直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预警信息

是指因有毒气体泄漏、火灾、爆炸可能造成的突发安全事故,或者因救援不及时、善后赔偿金不到位可能引发的突发的信息:

⑴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事故。

⑵可能引发聚集上访的事件。

⑶可能发生以尸体做文章聚众要挟有关部门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事件。

⑷可能发生聚众堵路、拦截车辆等严重影响交通行为的事件。

⑸可能发生聚众围堵党政机关、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事件。

⑹可能发生聚众围攻事故单位,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⑺可能发生聚众打、砸、抢等违法行为的事件。

⑻可能引发聚众干扰救援工作等违法行为的事件。

(二)预警信息报告

乡镇政府及区直(垂管)有关单位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区委办、区府办、政法委和安监局。如属重大以上的信息,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机关报告。

(三)预警行动

乡镇政府及区直(垂管)有关单位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群众的,应综合考虑现场事态发展及当地的风力、气候、环境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疏散转移措施,及时、有序地开展先期处置,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可能突发的,应制定先期防控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3、原因不明的,无法判断群众是否需要紧急组织转移安置的,应当迅速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安监局,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响应

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原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和涉事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开展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

(一)事故现场救援

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区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调遣后续增援队伍。

2、医疗救治组:由区卫生局领导负责。调运医疗物资,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专人护送医院治疗。

3、交通管制组:由交警大队领导负责。组织力量设置交通警戒区,实行区域通管制。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分局领导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维护周围治安秩序,收集证据资料。

5、安全疏散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公安分局配合。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志愿人员参与,有组织地开展疏散转移工作。

6、物资及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经贸局、民政局和事故单位配合。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提供参与应急工作人员和被转移群众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

7、赔偿协调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依照伤亡赔偿的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做好赔偿相关事宜。

8、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领导负责。制订新闻报道方案,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有关媒体事故救援的进展情况。

(二)突发事件处置

区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个工作组。

1、治安保卫组:由公安分局领导负责。设置警戒区,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查验、盘查有关嫌疑人员,禁止不明身份的群众滞留现场或聚众闹事。

2、法制宣传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区司法局、区总工会配合。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反映问题。

3、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和主管部门配合。接待、安抚事故受伤人员及家属,做好伤亡人员的理赔等工作。

4、群众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领导负责,区民政局配合。及时安置群众,安定人心。

5、信息组:由区委宣传部领导负责。经区应急指挥长批准,向社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三)信息报告

1、报送程序:事发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和区安监局。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接报后,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各相关单位。区政府、区安监局和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机关报告。

2、事故报告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⑶事故的简要经过;

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已经采取的措施;

⑹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⑶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⑷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⑸已取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⑹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4、报告方式

信息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经现场核实后,用书面材料续报有关情况。现场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六、后期处置

(一)事后处理

事故及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事后有关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及时回访、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恢复生产、生活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事故的,由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组长由区政府指定,成员由安监、监察、公安、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组成。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责任人处理建议意见、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工作总结

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应急指挥部。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办负责建立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保证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同时,协调通信部门做好应急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保证联络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区人民政府建立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三)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局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建立全区的医疗卫生资源信息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

(五)物资保障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六)培训保障

区应急办应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开展培训,强化应急操作意识。各有关部门应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协调解决。区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演练培训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八、附则

本预案是我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文件,各乡镇及区直(垂管)有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办备案。

(一)表彰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二)责任追究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抢救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群众生命和财产更大损失。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3

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

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南博会”、“玉博会”能否顺利、成功举行至关重要,因此,区委、区政府决心以“南博会”、“玉博会”为契机,狠抓“南博会”、“玉博会”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改善玉州区社会治安和生产安全状况。一是成立了由李秀通副书记为指挥长,区四家班子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参与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指挥部,为确保“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区委、区政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人督查组,从×月×日开始,深入各镇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蹲点督查和调查,督促各镇(街道)落实社会稳定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措施,指导帮助镇(街道)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三是召开区四家班子领导、各镇(街道)一把手、分管政法领导、综治办主任、公、检、法、司中层以上领导、区直机关各部委办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区委郭书记、区政府江区长在会上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四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制定了《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指挥部工作方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防范冲击铁路群体性的处置预案》、《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对“×××”组织防范措施的工作预案》、《玉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制定了有效可行的工作措施。五是签定责任状,在×月×日我区召开的“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动员大会上,区长江贵成与各镇(街道)一把手签订了《玉林市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

二、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把当前的社会稳定作为压倒一切工作来抓紧抓好

(一)严厉打击突发财犯罪分子,突击打击“两抢”、“两盗”犯罪活动。

⒈区委、区政府启动了今年月制订的玉州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全区分个战区开展活动,由各战区的主要领导、负责人到战区开展工作,区领导实行分片责任到社区。

⒉从×月×日开始,以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城区各派出所为依托,成立工作组,加强对繁华地段、交通拥挤、复杂场所、易发案路段和时间及易受伤害部位重点巡逻,严厉打击“两抢”、“两盗”等街头犯罪。

⒊从××××年×月×日时起至×月×日时止,在玉林城区通往南宁及各县(市、区)各交通要道设立三道关卡,拦截到玉林城区或南宁集体上访、闹事的人员,防止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品流入玉林城区或南宁,检查无牌、无证等违章过往机动车辆、驾驶员,控截、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并完成上级指令的其他任务。

⒋在玉林城区主要街道、公共复杂场所等个要害部门设立固定岗哨,负责驻点周边治安防范,拦截违法犯罪嫌疑人,收集、反馈情报信息,检查、纠正交通违章车辆、驾驶员并完成上级指令的其他任务。

目前,我区“两抢”、“两盗”街头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刑事发案同比下降,“两抢”、“两盗”案件同比有所下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治安混乱地段和单位的面貌明显改观。

(二)、深入开展查禁“”等非法活动。

我区把查禁“”等活动作为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彻底整治,把“”等活动的反弹势头坚决压下去。一是深挖打击“”等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加大侦办大案要案力度,对历年来已掌握外逃线索的“”逃犯,落实了追逃责任制。对查获的庄家、赌头,依法从严处理。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党政干部参与“”等活动的查处力度。二是成立查禁非法码报出版物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牵头,会同玉州工商分局、玉州公安分局、市政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加大了对玉林城区玉福路口、南桥市场等非法兜售“”码报、杂志、书籍、光盘的收缴力度,从月下旬开始,出动人次,共收缴各类非法报纸、杂志、其他资料等多份,有效防止了“”刊物买卖的扩散。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统一清查行动,对辖区内租住公、私房的暂住人口和出租屋、居住在中低档的旅店、招待所、内部单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居民家中的外来人员、各单位、企业招用的季节工、临时工和滞留于车站、街边闲杂无身份证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登记。统一清查行动以各派出所辖区为单位,工作情况如下:

⒈×月×日至日召开了三个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召开中低档的旅店、招待所、内部单位、企业用工单位的会议;二是召开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会议;三是召开社区、村(街)、村民小组长会议。

⒉×月×日—×月×日,统一清理中低档旅社、招待所、内部单位、企业用工单位、娱乐场所等单位,检查是否按规定如实登记、是否无身份证住宿、可疑人员房间是否有可疑物品、是否一人开房多人住宿且在—岁的男住客或作息时间有异常。

⒊×月×日—日三天时间,统一清理有出租屋的地方(包括企业用工、单位内部、娱乐场所),主要检查是否有身份证、是否办理暂住证、是否有固定工作、从事什么职业和经济来源,查屋主与派出所是否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⒋×月×日至×月×日为查漏补缺、规范管理阶段。这一阶段,由各派出所对在调查摸底、集中清理行动中掌握的没有向派出所申请登记的出租屋业主发出通知,责令出租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到派出所申请登记,并与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

⒈强化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我区充分依靠和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和沟通,不断完善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建立高效灵敏、畅通快捷和构建情报信息网。要求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各单位设立专职干部负责信息情况工作,发现不稳定因素的苗头,立即向“南博会”、“玉博会”社会稳定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由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区领导汇报。

⒉做好重点上访人员和老上访户的教育控制工作。密切注视重点上访人员的动向,对其中的骨干分子落实控制措施,抓防范、抓苗头,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其不要在“南博会”和“玉博会”这一特殊敏感时期上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近期在办排查出的件群体性突击上访事件,由区委政法委、区办制订打击责任表,逐件落实领导包案的具体责任,逐件研究制定措施,坚决防止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发生。同时加强对重点上访户、老上访户的控制工作,防止在“南博会”、“玉博会”期间进京赴邕到玉林上访特别是群体上访。区里已组织人力在进出玉林城区主要通道增设个临时上访接待点,各临时治安检查站发现到邕或入玉林城区上访人员后,由公安民警带到附近的临时上访接待点,交由区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接访。接访组从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调处办抽调人组成,由区办统一负责并统一指挥。一旦发现已到邕进京上访的,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地的镇(街道)、部门、单位出人、出资,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把上访人员带回玉林,做好说服劝解工作。

⒊实行“五个一”,一抓到底。一是月份,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把区综治办、区维稳办上半年排查出的件不稳定因素通报乡镇(街道),要求各镇(街)综治委主要领导签收,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做调处化解工作。全区对排查出的件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做到每件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包干工作组、工作措施和化解期限。二是区镇(街道)村(社区)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确保调处矛盾纠纷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追究责任,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列入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因工作不力,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通过全区上下一致的努力调处,目前全区件矛盾纠纷已调结件,还有件正在调解之中,这件是:

()南江镇孔庆南与名山镇名山村土地纠纷,村民对纠纷地权属提出异议,阻止孔庆南施工。

()城北镇排榜村⒏组与睦马村新来何发生老爷山土地权属纠纷。

()城北镇谷山村组与组发生北界园土地权属纠纷。

第件区政府要求双方维持现状,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作出处理决定;第⒉件调查取证阶段已结束,待区政府讨论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五)继续加强同“×××”组织的斗争。

近期来,玉州辖区内“×××”组织捣乱破坏活动有所抬头,宣传煽动违法活动十分频繁和嚣张。针对这种情况,我区紧紧围绕维护“南博会”、“玉博会”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和“三零”目标的持续实现,继续加大防范和处理“×××”组织的力度。一是区委、区政府和各镇(街道)相继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月×日玉林市防范和处理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同“×××”组织的斗争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在防范工作预案方面抓落实。制定了《玉林市玉州区“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对“×××”组织防范监控的工作预案》专项预案,并把防范和处理“×××”问题和“×××”突发事件纳入到玉州区维护“南博会”、“玉博会”社会政治稳定有关工作预案中。三是在打击方面抓落实,对“×××”组织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刑拘“×××”顽固分子人,目前送劳动教养人。—月份共收缴“×××”内容书籍本,传单份,标语条,录音带盒,光盘张,快译通台。四是在对“×××”人员在排查方面抓落实。下发了《关于落实外出“×××”人员“五知道”和全力查找不知去向“×××”人员的通知》,对外出已转化“×××”人员落实好“五知道”,对未转化失控“×××”人员,制定查找方案,组织力量追查,目前失控在逃“×××”人员人,已抓获人。五是在防范监控责任措施方面抓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责任人具体抓的责任制。继续落实“单位、基层组织、派出所、家属亲友”四位一体联控的监控措施,做到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六是从督促方面抓落实。×月×日起,由玉州区办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和有“×××”人员的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六)“南博会”、“玉博会”期间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⒈玉城街道东明社区征地遗留问题有上访苗头,目前区委、区政府与玉城街道派出工作组深入群众做思想工作,全力化解上访,同时加强监控防范措施,密切注意群众的思想动态。

、玉林市文化娱乐大世界个人债主不同意玉州区文体局处理清偿文化娱乐大世界债务工作意见。近期市文化娱乐大世界个人债主有批人次到我区办上访,反映玉州区文体局负责文化娱乐大世界债权债务处理工作,对个人借款(包括购房、摊位定金等)的偿还办法是:在扣除已领取的利息后按本金的七成偿还。上访者不同意,要求偿还本金及同期银行利息。

⒊部分镇农会老干部认为政府发给他们的生活补贴费偏低。月份,有仁东镇、城西镇、大塘镇的多位农会老干部先后到区办上访,他们是年龄在至岁高龄的老干部,生活困难。而政府发给他们的生活补贴是每人每月元左右,要求增至—元。

⒋名山镇名山村第农经社、下地农经社与名山村委会对紫胶岭亩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该两个农经社陈飞等人两次集体来区办上访,要求政府对该纠纷土地尽快确权。目前,我区调处办已受理此案。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大检查,为南博会、玉博会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从九月中旬开始,我区就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企业家,查出安全隐患处,已查令当场整改处,责令限期整改处,落实安全生产整改资金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主要抓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在今年年初,区、镇(街道)、区直部门、村、企业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明确了奖罚措施。二是通过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各单位在“南博会”和“玉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是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区领导亲自带队对各自分管的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四是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主管部门召开各企业主会议,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抓好“南博会”和“玉博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五是各级政府派出督查组,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六是对高危行业、企业实行监管责任制。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派镇领导和干部驻企业,全程监督看死盯牢,防止明停暗做。

(二)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在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部署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在南博会、玉博会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交通事件(事故)。突出抓好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食品卫生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等,通过开展大检查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玉州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共有个。属于中直、自治区直、市直的单位有个,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的监控措施:

⒈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完善档案,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是监控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

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⒊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

⒋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并强化安检后的警戒控制措施。

⒌增加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及防护设备。对达不到安全防范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

⒍实行每天小时领导带队值班制度。规定当天情况当天报,遇到重大紧急情况立即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⒎要求单位安全员每天定时检查,辖区镇领导和区直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⒈对“南博会”和“玉博会”期间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检查组都责令其当场整改,当场未能整改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盯紧抓实按要求整改。如拒不整改,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对其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⒉对历次的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一一建档登记,分级管理,落实企业的整改责任及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整改责任。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的“五落实”。

(五)制订预案,有备无患。

区政府制订了《玉州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也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和强化了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管理,从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救援队伍的训练、危险源的监测与报告、救援物资的储备、应急保险措施制定和落实等方面开展一次全面的应急救援工作检查,落实有关人员责任,保证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运行,确保能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要求在玉博会期间有接待任务的宾馆、场所和承担活动项目的单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高危险的领域和企业,如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也都制订了各自的预案,对列为玉州区重点监控的市中药材市场、龙船市场、工业品市场等单位已进行多次演练。

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4

1.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分类管理。在区应急委、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属地化原则,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实行镇政府(园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部门、专家参与,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效机制。加强培训和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1.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2)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3)标准、规程、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1.4基本情况

区现有14个镇,6个园区,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万多家,其中生产型单位5000多家,大部分是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不少企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机器设备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规章制度不建立、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力,容易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我区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事故、职业危害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领域主要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和火灾事故。随着大开发、大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上升的潜在趋势。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或30~60人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应急办、区安委办领导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6事故灾难应急体系框架

(1)组织体系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组成。

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区政府、区应急办、区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应急救援协调指挥机构为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区有关部门(单位)及镇(园区)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及力量,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

(2)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体系由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相关专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区有关部门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镇、园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制定、管理与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制定、管理与实施)组成。事故灾难发生时,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各施其职,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主要明确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是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联系的枢纽。

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特定类别事故灾难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事故灾难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做。

镇、园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本地应急管理职责,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和程序。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主要是本单位应急救援的详细行动计划和技术方案。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领导机构职责

(1)区安委会职责

区安委会领导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为:

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督促安委办及时补充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区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区安委会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指挥工作。主要职责: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和检查各镇(园区)各专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管理和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综合监督检查,指导镇(园区)和各专项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应急准备情况;

组织、协调、指挥区内一般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各镇(园区)和各专项事故灾难指挥部的需要,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参加事故抢救;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培训、训练、演习和交流,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承担区安委会交办的有关应急救援的其他工作。

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1)区安监管局

下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在应急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研究起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管理规章;

综合监管、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实施、协调、指挥危险品化学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修订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检查、督促镇(园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2)区公安分局

启动区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先期应急救援处置力量,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根据预案中所确定负责的相关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和周边地区及相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设置警戒线,开辟救援通道,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负责现场灭火、排险、排爆、抢救人员等抢险救援工作;

协助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3)区建交委

负责制定本区建筑工程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建设工程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对抢险队伍、处置决策专家库等进行日常管理;

提供相关的设备、设备,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救治和救护预案与实施;

组织医务人员现场救护;

负责运送伤员至医院救治;

负责灾后疫情防范和控制;

及时汇总上报人员抢救和伤亡情况。

(5)区技监局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案与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应急救援;

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环保局

负责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与实施

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

(7)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

对区域发生一般事故灾难时启动本地区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灾难和应急处置情况;

协助做好较大以上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协助做好波及周边地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

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2.3应急状态时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职责:

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发生后,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成立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由区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总指挥,或授权安委会办公室领导为总指挥;区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为成员。应急指挥部设在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协调、指挥有关部门、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以及作出有关应急救援的重大决策。

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

2.3.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当事故灾难发生后,现场先期应急救援处置以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镇(园区)政府领导为总指挥,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当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镇政府(园区管委会)领导担任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区安委办统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较大、重大和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经核实后除上报应急委外,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镇(园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

各级信息报告时限为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各级各部门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确认各种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对应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机构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当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区安委会办公室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必要时上报区应急办,并通报有关部门、救援机构和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和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红色表示)、重大事故(II级,橙色表示)、较大事故(Ⅲ级,黄色表示)、一般事故(IV级,蓝色表示)。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界级别和程序后,从其规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发生Ⅲ级事故或险情,在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启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响应行动。当区安委会办公室或区有关部门进行Ⅲ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Ⅲ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决定。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发生II级及以上的事故或险情,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安委办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1.1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

当发生Ⅲ级事故及险情,进行响应时,区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1)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危险化学品等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2)建设工程、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市区处置供水、排水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3)发生道路交通、火灾、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等事故灾难时,由区公安局按照相关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发生内河水上交通等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灾难,按照《市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6)发生环境污染按照《市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

4.1.2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镇(园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镇(园区)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灾难信息,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7)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联动中心、编制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利用现有的区政府网,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保持通信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3通信

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建立通信联系,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信息通信保障和必要时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确保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的通信联络畅通。

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区域性通信瘫痪时,由电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努力保障灾难应急工作的指挥通信通畅,并按照相关预案要求组织通信恢复工作。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灾难时(发生“一般”事故灾难由所在地区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或有关单位按应急预案处置),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协调指挥和重大决策工作,具体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在指挥部成立之前,由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先期处置和相关工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部命令后,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之前,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在当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事故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

应急状态时,指挥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运用指挥决策系统,迅速对灾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的监督检查有关资料,为区安委会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研究救援方案提供基础。

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救助行动;

(4)及时向区应急委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5)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6)协调有关部门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

(7)协调对受事故威胁、影响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

(8)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起,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9)必要时,通过区应急委协调部队、武警参加救援行动。

4.5应急处置

4.5.1先期应急处置

(1)区应急联动中心直接接受全区范围内的日常事故灾难的报警,实施统一指挥、分级处理。当发生事故灾难后,根据报警情况,判断灾情等级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区政府及通知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的相关责任部门。

(2)事故灾难发生单位和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根据事故和处置情况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或事故灾种应急处置相关责任单位报告,提出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的建议。

4.5.2一般以上等级的应急处置

(1)在本区应急联动中心先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组成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全区各类应急资源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2)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定的其他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责任部门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部,参与辅助指挥决策、事故处置和信息保障等工作。

(3)各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快速实施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迅速、果断地控制或切断灾难链,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社会治安、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灾情的掌控和上报工作。

4.6医疗卫生救助

区与事发地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卫生行政猪倌部门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后机构派出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4.7环境监测

环保部门跟踪监测事发地及其周围空气、水源等环境影响程度及洗消工作,必要时请求防化部队增援。

4.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事故佩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程序。

一旦发现应急人员有异常,应立即撤离现场,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救护。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做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迅速组织力量抢救疏散事故现场的群众,划定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决定群众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方式和程序,并指定部门负责实施;

(3)要对群众的医疗防疫、疾病等加强控制;

(4)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

4.11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原因分析小组,组织专家分析事故原因、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

4.12新闻报道

区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指定的官方来源,要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灾难时,由区政府新闻办派员对事故现场媒体实施管理,并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报有关领导同意后向媒体和公众。各新闻媒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1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事故原因调查组同时开展工作,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故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派员,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受理、赔付工作。

5.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分析救援和事故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报送有关方面。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进入区政府门户网站,确保信息共享。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分析、处理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区有关部门及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按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和年度报的要求,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事故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要求及时报送。

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知情人员通过110、119报警电话向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灾情。由区应急联动中心及时向区应急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单位、事故相关责任单位通知联络,尽快进行应急处置。

事故现场的指挥通信依托应急联动中心800兆集群通信为主。现场指挥部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之间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等为枢纽,实现救灾现场与指挥部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在各相关单位上报应急救援设备、装备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共享的应急救援设(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能及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危险品化学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的救援队伍。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掌握一定的应急救援力量,保证随时能拉得出,确保战斗力,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区建交委等有关部门及镇政府,应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可调用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联系方式等,确保应急时使用。

(4)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掌握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明确调用方案。接到处置事故灾难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和医救人员投入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5)治安保障

应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灾难现场进行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为救援队伍顺畅开展救援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6)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本区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明确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需用的物资储备量、分布、联系方式,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必需救灾物资储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救灾物资动态储备。

(7)资金保障

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资金预算,经区安委会办公室初审后报区政府和区财政局审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经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紧急救援装备金等。镇、园区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费的落实。事故单位应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资金。

(8)社会动员保障

镇政府根据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负责协调保障,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联动中心调用事故发生地以外的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为其提供各种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镇政府、园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区实际,负责本地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救灾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组织各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在岗定期复训。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7.1演习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专项应急机构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各自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通过演习,提高协调作战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并及时修订、完善。

8监督检查与奖惩

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实施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灾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与本预案相关的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本预案。

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和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有效手段,是检验应急预案有效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队伍适应性的必要途径。各单位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合理制订全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科学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扎实的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应急预案演练的开展,促进应急预案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应急预案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增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预案演练的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强化协作、厉行节约”的要求,组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所属行业和本单位开展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要明确预案演练的组织单位、承办单位、演练项目科目、具体负责人和初定日期和总数等相关内容。

(二)预案演练的组织。预案演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安全站牵头组织。

(三)预案演练的方式。可采取桌面演练、专项演练和全面演练。要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多层次、不同内容的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案演练的重点。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运、防汛、火灾、建筑施工和公共安全等专项预案的综合演练。重点解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应急准备、协同配合、组织指挥和救援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社区安全生产预案篇6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坚持、三个确保”(坚持限电不拉电,确保市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重点企业生产需要,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的要求,现就做好今年本区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一、迎峰度夏工作的原则

今年,我区将继续按照“一个坚持,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电力资源利用、节电节能、“两高一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限电、企业轮休等四方面工作的力度。在优化电力错避峰预案方面,体现不同时段、不同方案,不同情况、不同对策的原则,按可能出现的最严峻情况做好预案,从对社会各方面影响最小的方向去努力。继续按照优先确保优势产业、力争满足均势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低”企业用电的原则,继续优化价格杠杆调节,努力探索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各方参与的创新用电管理机制,确保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顺利进行。

二、迎峰度夏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电力错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

在充分总结前两年电力迎峰度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今年迎峰度夏的“基本预案、高温预案、应急预案”等组合预案,以缓解夏季电力供需矛盾。

1、基本预案。包括让电、错峰、轮休三方面措施。一是将用电政策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能源政策相结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布局的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等用电企业实施让电。第一轮让电企业从*月*日至*月*日实行3个月的让电,让电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第二轮让电企业视电力供应缺口情况,采取提前通知的方式,有序安排高峰让电。被列入第二轮让电的企业应服从错峰和轮休的安排;二是优化错避峰方案,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厂休日进行错峰生产。今年共安排错峰企业531户,时间从*月*至*月*日,每天时间段为上午8点至晚上10点,错峰容量9.4万千瓦,方法是以镇为区域轮流转换;三是安排全区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和部分连续性生产企业实行夏季轮休共安排轮休企业1260户(包括100千瓦以下小用户),时间安排在*月*日至*月*日的高温期间,有组织地分七期实施一周停产轮休措施,安排企业检修设备。

2、高温预案。在气温达到35℃以上执行。一是优化空调负荷,高档娱乐场所18:00前暂停中央空调用电,提倡党政机关、商场、商务楼、宾馆和高档娱乐场所等适当调高空调温度,一般不低于26℃;二是暂停户外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三是视电力供需情况,安排本区8户企业实行隔日避峰。

3、应急预案。视电力供需情况应急使用。一是安排1户大企业进行协议避峰让电;二是对全区128户负控电力用户视电网供需紧张程度实施临时限电;三是特殊情况下实施工业专线的拉路。

(二)增强节能意识,推进全民节电

要增强全民节电节能意识,推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开展节约用电。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协调、市民共同参与的节电节能激励机制、市场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节能监察和执法力度。一是贯彻市经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旅游委《关于当前加强*市空调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搞好空调节电管理,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二是推广使用节能灯,加快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三是推进工业企业节电、削峰、降耗;四是积极推进楼宇节电工作;五是引导和鼓励居民节电。

(三)宣传电价政策,促进电力移峰填谷

今年继续实施夏季季节性电价政策。具体方案:一是拉开峰谷差价,将电价峰谷比由原来的3.5:1扩大到4.5:1;二是调控尖峰负荷,除其它高峰时段外,每天13:00至15:00也执行高峰电价;三是实行可中断电价,促使错峰避峰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上述电价政策,各级部门要大力宣传“峰谷段”用电的经济效益比,动员和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多用“低谷”电,兼顾企业利益和大局利益。

三、做好迎峰度夏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今年迎峰度夏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布置和落实夏季安全用电的各项预案和措施。区政府成立20*年电力迎峰度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由李华桂副区长任组长,区经委徐斌主任和金山供电分公司潘博经理任副组长,区经委、计委、商旅委、外经委和金山供电分公司的分管领导为组员。各镇也要建立由工业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协调今年夏季的企业用电工作。要按照区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和落实各项保证安全供电的应急预案措施,努力将电力缺口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落实责任制

金山供电分公司作为夏季电力迎峰度夏保安全供电和具体实施错峰、轮休和避峰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做好今年迎峰度夏用电预案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要按照“电力缺口多少,错峰、轮休、避峰多少”的原则和“一个坚持、三个确保”的要求,开展预案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区用电协调小组工作,按“先错峰、轮休,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电”的应急预案的顺序,制定各项应急措施。

“错峰、避峰和轮休”企业,由所在镇或工业区负责落实。在预案执行中如出现困难和问题,首先在本区域内部调整、调剂,本区域内无法调剂的,由镇、工业区提出申请,再由区用电协调小组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预案执行监管和检查

迎峰度夏工作是一项关系金山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企业经营者的高度重视。凡明确列入“错峰、避峰、轮休和让电”方案的企业和部门必须坚决执行。

金山供电分公司和区经委要开展专项巡回检查,发现未按方案执行的情况,要追究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罚。

(四)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今年电力迎峰度夏的实际现状,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金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顾全大局,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让电和生产预案。各工业、商业企业均应按照预案要求,主动、合理安排好生产经营活动。一是有条件的企业要尽量安排在用电低谷时段生产,避开高峰时段用电。二是设备需要检修保养的企业,应及早作出计划,安排在“预案”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设备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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