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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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1
一医学伦理学教学的背景
1学校留学生特点。温州医学院现有各类留学生近300人,他们来自23个生源国,遍及亚洲、非洲、美洲、欧洲、大洋洲五大洲,其中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菲律宾、也门、伊拉克、索马里、巴勒斯坦、赞比亚、坦桑尼亚等国的学生。留学生在中国学习医学专业知识,科学知识具有客观性,但是伦理学是属于人文学科,来自不同国家学生具有不同的宗教文化背景,对同一社会伦理问题有不同看法。针对留学生的特点,医学伦理学教学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来展开。
2医学伦理学教学要求。现在学校开课计划课时仅32学时,要把医学伦理学课讲好,并在短短的时间内让留学生掌握这门课的核心内容,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并非易事,也必须对传统的在课堂上理论讲解为主,期末知识考核为唯一的对留学生评价标准的方式进行革新。
医学伦理学课注重伦理知识的思考与应用,可以将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核有机的结合起来,增加平时考核的比重。让留学生进行小组分组,让他们制作相关医学伦理学专题的课件上台演讲。同时在医学伦理学课堂上展开案例分析、问题讨论、论文写作等形式加强了平时成绩的考核。通过平时考核调动了留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添了课堂的生动性,不仅仅受到他们的欢迎,而且更好的反映了他们的实际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水平,也使得教师在课堂上能针对不同的留学生进行多样化教学方法的引导。
二对医学伦理学教学多样化的探索
为了让留学生学好医学伦理学这门课程,教师在教学理念上进行了创新,教学方法上采取多样化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互动型理论学习。伦理学是哲学的分支,要学好伦理学的理论部分,有必要给他们讲解一些医学伦理学相关的哲学基础知识。留学生在学习医学伦理学时接受伦理的理论显得有些困难。主要原因是留学生以前的课程中没有中国哲学思想的学习,哲学基础十分薄弱,对于他们来说很难理解和掌握。医学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如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生命神圣论与生命价值论等都是西方哲学原理的一部分,教师主要是通过讲解中西方主要的哲学家及其思想,每个哲学家及其思想有各自特色(西方古希腊思想、中国儒释道),引发留学生对哲学的兴趣,与此同时对中国的传统哲学进行比较分析。在这个过程中进行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留学生通过比较能更好的理解西方国家和中国的哲学文化传统,相应的掌握好医学伦理学的哲学文化背景。在课件的制作表达上,尽量用简单明了的图形、表格,让留学生能很好的接受新的哲学知识。
医学伦理学上课主要采用了分小组讨论,为了充分发挥留学生的自主性,由留学生自己组织各自的小组成员。在对各种案例进行分析时,注重选择生命伦理学中的与重要理论相关的案例来进行分析讨论。如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功利主义与道义论,留学生通过案例(美国爱林案例)分析,自主讨论得出这些理论之间的差异,这样让留学生自己讨论,表达观点,他们能更好的理解生命伦理学基本理论中的差异。教师再结合理论的基本原理进行进一步深入的分析。如果单单是由教师讲解理论,缺少互动环节,留学生难以很好的理解,学习起来更加艰难,并且很容易产生厌倦感,不愿意再去深入的思考理论问题。
2情景化现象反思。医学伦理学的教学中,书本上的知识主要是伦理理论为主,普遍性的伦理原理原则与伦理问题。在课堂中更多的是要与现实结合起来,让留学生在课堂上学会用伦理理论和原则分析实际问题,应用案例分析的方法。
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我发现大部分的留学生能根据现实问题进行现象分析,谈自己的感受,有自己的思想。留学生在分析案例的时候,适当地引导他们从各种角度来思考问题,他们从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方面分析,甚至时间的角度,如过去、现在、未来不同情况的分析,或者结合自己切身体会来分析等等,充分发挥留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扩大其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但是这种思想是自发形成的,理论基础比较薄弱,也就是说是一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没有对问题经过伦理理论的反思。因此,在留学生自己回答问题之后,如在案例(医学技术的现代问题)分析之后,展开进一步的提问讨论,一步一步地追问他们,留学生继续思考,提出自己的想法,这时再用哲学的理论深入的引导他们。通过这种不断追问的哲学问答方式,使留学生在教师的指引下透过问题的现象分析,达到对事情的真理本身的思考。
3创造性解决问题。留学生在学习医学专业知识时,更多是着重医学知识基础知识的学习,医学基本技术的熟练。他们更多的时间花在这些知识的学习上,对医学科学和医学技术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却很少问津。在课堂上引导留学生思考问题,并且鼓励他们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留学生以医学知识的学习为主导,在这样的学习中他们势必会进入一种特定的视角,就是从他们医学专业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医学伦理学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等,扩大他们的视角,让他们从社会伦理的合理性方面来思考问题,从人文的角度来看待当今社会的变化发展,及现代社会的各种危机。医学伦理学通过不断地哲学伦理的思考,使他们不局限于从医学这单个领域来思考社会问题,通过哲学伦理的方法论锻炼,成为有思想,有创造性的人。在案例教学中引入最新的医学伦理的社会问题。如在讲解人体实验时,让留学生进行分析人体实验伦理问题。美国的历史上曾发生过诸如Tuskegee梅毒试验等许多临床试验丑闻,65年后克林顿总统还为此向所有受试者道歉。[1]通过分析让留学生直面问题本身,发现社会伦理问题所在,如国家立法中需要考虑的伦理问题,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医学伦理学多样化教学的作用
医学伦理学通过多样化教学方式的探索,留学生不仅很好的掌握医学伦理学这门学科的基础知识,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1有助于留学生对道德理论的透彻理解。医学伦理学的道德哲学基础理论主要来源于生命伦理学。对生命伦理学的理论分析要追问到哲学本身。首先在理论上,生命伦理学的原理不应该是对某一种或几种道德理论的应用,而是在对所有道德哲学理论进行清整的基础上,研究和创制适应于生命本体或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道德哲学;必须在提供价值和意义判断的“是”的充分理论后,才有理由指导具体生命科学技术行为的选择,才能解决生命伦理话语的“应该”或“善行”。[2]道德哲学分析需要进行伦理正当性的思考,让留学生渐渐加深对道德哲学理论的理解,能进行正确的道德判断。
其次,在学习道德哲学中,思考道德哲学含义的同时,思考医学的目的,医学伦理的目的。把目的本身是什么东西要找出来,搞清怎样的目的是正当的,才是我应该追求的目的。这就是道德理性,道德哲学一开始要做的,就是要找这个第一原则。最高原则找出来了,其他具体规则就可以从中导出来了。这就是伦理学、价值判断和实践理性需要遵循的东西。[3]留学生在原则理论思考中,找到正确的医学伦理目的,从而也达到医学德育的目的。
最后,生命伦理学不仅限于解释与论证生命行为和生命科学技术行为的合道德性,而且必须帮助人们努力认识生命的所有问题或难题,其中,对灵性生命和精神生命的道德哲学注释,是其重要的使命。需要纠正的是,“生命伦理学研究对象为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学问题”应为:对人的生命状态进行道德追问;对生命的终极问题进行伦理研究;对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裁判与反省;对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的本质、价值与意义的道德哲学解读。[4]让留学生对人的生命有深入的哲学思考,提高他们的思辨能力。
2有助于留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医学伦理的现在社会实践问题思考是对国家政策、法律制定的伦理反思。任何对个人和集团行为之“应当”与否的价值判断的理性根据问题,都属于规范性的道德判断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由于法律的理念前提之一是对个人和团体行为的正当与否作出严格区分,因此立法的规范性根据的合理性论证必须要逻辑地服从道德哲学中的价值判断的论证。就此而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5]留学生在学习医学伦理学案例过程中,学会了如何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提高了他们现实社会思考能力。
医学伦理学主要是提出现当代世界医学科学技术所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从伦理学角度进行社会真理和人文价值的分析。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目的,并不在于使留学生记忆多少知识,而在于通过人文教育提高留学生的人文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其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
3有助于留学生道德情感的内在提升。医学伦理学在进行医德教育的同时,注重留学生内在的道德情感。留学生在道德哲学的理论与原则分析判断中,学会了善恶的伦理判断,对现实实践问题有了自己的看法,更需要对医学的爱,对患者的爱。道德良心、道德责任,尊重患者,热爱生命。他们以后在遇到各种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时,会以患者的利益为重,能排除万难,保护生命的权利。生命伦理学从爱的金律中引出比彻姆四的原则――尊重自主、公平正义、切勿伤害、医疗至善。生命道德哲学的三位一体(生命存在、行善、公正)――归于一个道(爱)。[6]
留学生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需要在课堂上根据他们的的不同文化背景,而引导他们内在的道德判断和情感培养。“爱”是一种普遍的情感,对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都是能有作用的,让他们从自己的生活背景来感受医学伦理学的道德感,使他们的医德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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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2
1.教材分析
l.i教材地位和作用
本节课选自人民卫生出版社孙福川、王明旭老师主编的《医学伦理学》(第4版)w第4章第2节“医德基本原则'《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人文学科群的一门主干课,也是医学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我校医学本科生三年级第二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是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必考内容之一。其中的“医德基本原则”章节是医学伦理学核心内容,亦是医学伦理相关案例分析的依据,在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推荐为医学教学的必修内容和医务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必考内容之一。教材之所以将“医德基本原则”安排在第四章,就是让学生在掌握前期章节“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医德基本原则”评价临床医务人员道德行为。本节课属总论中章节,为下一步学习各论提供有力佐证。
1.2学情分析
授课对象是医学各专业三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他们具有如下特点:年龄上处于20-21岁,按照艾瑞克森心理社会发展理论%这个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是:建立了自我认同感,形成了独立的自我意识、价值观念及人生目标,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小组讨论提供有力条件;能力上:经过3年学习,医学生已经具备了基本分析医学问题和理解问题的能力;由于刚完成专业基础课和部分“桥梁课程”,大量临床见习课仍未开设,故缺乏深人临床综合分析及推理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授课过程中,教师结合学生开课特点,因材施教,运用典型案例及医学伦理视频电影,启发其思考,促使学生尽早了解临床与医学伦理学之医德相关问题,了解其发生原因及解决办法的原则。
2.教学目标
2.1教学目标
基于以上教材、学情分析,根据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结合医本生的认知特点和学习兴趣,以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层法,将教学目标制定如下:(1)认知目标:掌握医德基本原则内涵,了解医德基本原则临床应用;(2)能力目标:初步应用医德基本原则分析与临床相关问题;(3)情感目标:培养医学生救死扶伤,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职业道德素养。
2.2重点及难点
根据教学目标、学生已有的知识能力,确定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掌握医德基本原则内涵;难点:应用医德基本原则分析临床典型案例。
2.3课时安排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医德基本原则章节共安排4学时,4个原则,本次主讲2个原则。说课2学时,90分钟。
3.教法分析
“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基于以上对教材、学生、教学目标分析,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要求,遵循现代教育理论强调的师生互动教学方式,本次课的主要思路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授课。本次采取以下3种教学方法:(1)讲授法;(2)典型案例分析法;(3)视频观看点评法。目的:使学生在听、视、思有效结合的切身体验中攻破重点、难点。通过开展视频教学点评,增强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
4.学法分析
根据医本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能力,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认证考试相关要求,着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建议学生采取以下学习方法:
(1)小组讨论法;(2)分析归纳法。
5.教学过程设计
本节课的设计主要以培养医学生职业道德,增强医学生职业道德精神为基点,贴近医学生实际,贴近临床。为着力营造和谐愉快的学习范围,创造学有所用的教学情境,设计如下几个教学阶段:
5.1教学组织(1分钟)
简单考勤,因平时成绩的10%与此相项挂钩。
5.2复习提问(2分钟)
前期课程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有哪些?这些医学伦理相关的理论在指导临床案例时是否可操作?以便引出本节课与医学伦理案例相关的具体的指标——“医德基本原则”。
5.3导人新课(4分钟)
“学贵有疑,疑则进”,上课前通过两个临床案例引发学生兴趣,引导出本节课所要学习的重点内容。
5.4讲授新知识(75分钟)
5.4.1教师讲解(15分钟)
通过课件讲解医德基本原则中的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概念及所包含的内涵,临床实践运用时注意事项等。
5.4.2典型案例分析(20分钟)
(1)选择典型案例。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讲完后运用临床典型案例再次强调重点内容及学生容易混淆的地方。典型案例选择与不伤害原则相关的“肖志军案例”;与尊重原则相关的“妇产科实习生观看人流”案例;当不伤害原则与尊重原则相冲突时“耶和华女性患者拒绝输血”案例。(2)运用所学原则分析并回答导语案例中的问题。
5.4.3视频观看点评法(30分钟)
通过视频观看,让学生感受临床发生的需要用医德原则——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解决的问题。视频选择的是与不伤害原则相关的《最强名医》节选片段,与尊重原则相关的《雨中的请求》视频片段。视频看完后,教师点评,引导学生发现深层次问题。
通过上述听觉与视觉刺激,理论与模拟临床分析,学生对本节课重点及难点应基本掌握。为了使所学知识内化成学生自身知识一部分,针对上述视频片段,组织学生小组讨论。
5.4.4学生小组讨论并归纳总结(10分钟)
授课过程中教师注意以下几点:(1)小组讨论中注意课堂秩序;(2)授课中教师对某些知识进行延伸,如尊重原则与不伤害原则相矛盾时如何处理?教师引导学生与前期讲过的“医学伦理学相关理论”结合分析回答此问题;(3)适时医德教育。学生小组讨论完后回答问题:“尊重原则前提是什么?临床上医生能做到完全对病人不伤害吗?为什么?”
5.5教学巩固(4分钟)
通过课堂小结、练习题以巩固本节课核心知识。
5.6教学提升(4分钟)
通过布置思考题,推荐医学生课堂外观看与本节课相关影片,形成知识的积累和内化。
5.7板书设计
板书设计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板书内容主要侧重授课的主要内容和整体思路,突出教学重点。
6.教学反思
通过临床典型案例分析与讨论,学生基本掌握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不伤害原则、尊重原则的核心知识点,能初步分析两个原则在临床运用的尺度及注意事项。由于不伤害原则及尊重原则在临床运用中,患者是主体,两原则相冲突时,如何取舍,是一个难点,如何不伤害患者、又要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学生不好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引导学生诉诸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并创造性地解决它,最终达到救死扶伤目的。
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3
【摘要】转化医学在世界范围内的蓬勃发展促进了转化医学中心的大量涌现。分析了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组织管理机构的共同点,即通常由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几部分组成,并对各机构的功能进行了具体阐述。
关键词转化医学;转化医学中心;临床与转化中心;组织架构
近年来,转化医学蓬勃发展,成为国际医学领域的研究热点。转化医学(B2B,fromBenchtoBeside)即从临床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带着问题到实验室进行研究,研究成果再用到临床上救治病人,二者相辅相成,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转化医学致力于弥补基础实验研发与临床和公共卫生应用之间的鸿沟,为开发新药品、研究新的治疗方法开辟出了一条具有革命意义的新途径,是“从实验台到临床”的一个连续、双向、开放的研究过程。其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总体医疗水平,满足患者的健康需要,增进全人类的健康水平。
为更好地促进转化医学研究,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于2003年9月公布了由3个主题、28个子计划组成的NIH路线图计划,于2006年创建了临床与转化科学奖(CTSA),旨在国家范围内促进生物医学研究,加快药物研发,促进合作,培训成功的临床和转化研究者。而且成立了临床与科研成果转化奖励委员会,以每年2~5亿美元的资助力度支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发展,至2014年已资助建立了62所转化医学中心。在我国,发展转化医学是政府在生物医学领域的一个重大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指出:要以转化医学为核心,大力提升医学科技水平,强化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建设。近几年,我国很多医疗科研机构陆续成立了不同规模的转化医学中心,推动了转化医学理念在中国医药界的广泛传播。尽管国内外转化医学中心的规模、定位不尽相同,但其组织管理存在共性。
1转化医学的组织构架
转化医学中心的组织构架通常由几部分组成:咨询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伦理委员会。其组织构架见图1。
2转化医学的机构设置
2.1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负责转化医学中心具体转化医学项目的实施。通常,转化医学项目是以研究“集群”的形式存在的,即项目相关的临床研究者、基础研究者,以及项目所需的药学、护理学、工程学等多学科协作共同组成研究组。各个研究组又形成研究“集群”。执行委员会及其研究集群是转化医学中心的核心所在,执行委员会负责转化医学研究的具体实施。
2.2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
研究中心是转化医学的基础,技术平台是支撑。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为研究者提供临床资源与研究资源,通过中心的服务来满足每个研究人员的需求。研究中心与技术平台通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空间和设备,最先进的生物制剂单位、样品处理设施、研究用药品库、实验数据库等,致力于为研究人员及其团队提供适宜的研究环境。研究中心还可以提供研究前的支持,包括研究设计、管理支持和预算准备。
2.3咨询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核、修改、批准进入转化渠道的课题或研究,并对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准入评估、进展评估和成果评估。咨询委员会通常由内部咨询委员会和外部咨询委员会组成,有的还设有论文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协助为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设定中心目标。
2.3.1内部咨询委员会内部咨询委员会由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内部的研究人员组成,负责进展评估、分配资源和一般性决策。建立内部咨询委员会首先要明确建立团队的目的,确定内部咨询委员会的入选原则和职责,确定委员会的会议安排和可能的讨论主题;设置内部咨询委员会议程;基于数据和反馈作出适当的决定。
2.3.2外部咨询委员会外部咨询委员会由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外部的人员组成,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研究机构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教师等,通过外部咨询委员会这样的“外部智力”拓宽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视野,帮助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进行决策。外部咨询委员会与内部顾问委员会、同行机构和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领导共同对研究项目及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的成就进行评估,为未来的研究提出详细的建议。外部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包括:(1)评估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运行模式;(2)鼓励社区参与的研究,努力建立与社区的双向联系;(3)常规知识管理和支持;(4)教育;(5)生物医学信息学;(6)将疗效比较研究付诸实践;(7)临床研究资源和专业设施;(8)研究设计、生物统计学、流行病学和科研道德规范;(9)转化/临床试点研究和新型临床和转化方法的开发。外部咨询委员会还可充当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和外界沟通的桥梁,使研究所较为便捷地获取研究课题和研究经费;另一方面可以使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的科学研究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地解决了科研成果与商品化衔接的问题。
2.3.3论文咨询委员会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通常具有教育培训功能,有的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还提供硕士、博士等学位,这就需要论文咨询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以梅奥临床与转化科学中心(CenterforClinicalandTranslationalscience,简称CCaTS)为例,论文咨询委员会的组成如下:论文申请者的导师应该担任委员会主席;成员至少应来源于两个不同的临床学科;建议至少有1名成员擅长统计、流行病学或研究设计;建议有1名成员来源于与项目相关的基础科学或转化实验室专业。
论文咨询委员会指南如下:(1)除申请者的导师之外,论文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不能是论文申请者的合作研究者或共同作者,除非成员是统计学家和流行病学家。(2)所有成员必须在梅奥研究生院具有毕业权限。(3)委员会的主席及至少1个其他成员必须在梅奥研究生院有硕士毕业权限。(4)不超过两名成员在梅奥研究生院任教或研究。(5)当前拥有硕士或证书的学者仅在此论文咨询委员会服务。
论文咨询委员会职责如下:申请者与其论文咨询委员会至少每6个月回顾一次研究进展。论文咨询委员会报告表记录成员出席情况,总结所取得的进展,并概述下次会议的时间表和期望。论文咨询委员会报告表需由申请者、申请者导师和其他委员会成员共同签署并提交给CCaTS博士后项目委员会。论文咨询委员会主席(申请者导师)的职责如下:(1)定期与申请者开会(推荐每周例会);(2)向CCaTS博士后项目委员会提交季度进展报告,汇报诸如生产力、组织能力和对批评的回复;(3)指导实验报告;(4)批判性地评论实验报告;(5)签署硕士学位论文实验方案推荐书;(6)每6个月召开1次论文咨询委员会主席会议,所有的委员会成员都应该出席;(7)每次论文咨询委员会会议后提交会议进度报告;(8)指导论文写作;(9)批判性地评论论文草稿;(10)为最后的答辩准备问题。论文咨询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如下:(1)批判性地回顾申请者的实验报告;(2)签署硕士学位论文实验方案推荐书;(3)参加所有论文咨询委员会进度会议;(4)签署论文咨询委员会进展报告总结书;(5)批判性地评论论文草稿;(6)协助为最后的答辩准备问题。
2.4伦理委员会
2.4.1伦理委员会的宗旨与依据转化医学中心的研究常涉及伦理问题,为加强转化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管理,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和安全,确保转化医学研究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往往设立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的宗旨是通过对转化医学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转化医学研究达到科学和伦理的高标准,在符合伦理原则的前提下健康发展。转化医学研究领域涉及人体和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包括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等都需要接受伦理委员会审查。伦理委员会是转化医学研究所/中心下设的独立的专家咨询审查机构,负责转化医学研究的伦理咨询、审查与监督工作。伦理委员会依法在上级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上级部门相应伦理审查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必须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医疗器械临床实验规定”(2004年),“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0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遵守世界医学会《赫尔辛基宣言》、国际医学科学组织理事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和相关国际组织签署的适用规程。
2.4.2伦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审查研究方案,维护和保护受试者的尊严和权益;确保研究不会将受试者暴露于不合理的危险之中;同时对已批准的研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受试者的投诉和不良事件;为学校转化医学研究者提供受试者保护和科研伦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其工作内容包括:要求研究人员提供知情同意书,或者根据研究人员的请求,批准免除知情同意程序;要求研究人员修改研究方案;要求研究人员中止或结束研究活动;对研究方案做出批准、不批准或者修改后再审查的决定。
2.4.3伦理委员会的组织与运行
伦理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代表性,可从生物医学领域和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中推举产生。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方式有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会议审查是伦理委员会主要的审查方式。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应召开紧急会议审查。快速审查是会议审查的补充形式,用于审查和批准受试者风险较低的研究方案、已批准研究的方案或受试者知情同意书的变更。伦理委员会还应制定利益冲突、保密、监督检查、协作管理等规定。每次审查/咨询研究项目时,与研究项目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独立顾问应主动声明并回避。无法回避的,应当向申请人公开这种利益。伦理委员会委员/独立顾问对送审项目的文件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审查完成后,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不得私自复制与外传。申请项目经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修改的,应当报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不良事件的,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伦理委员会与医院所有与受试者保护相关的部门协同工作,明确各自在伦理审查和研究监管中的职责,保证受试者的健康和权益得到保护;保证开展研究中所涉及的医药财政利益冲突、研究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冲突得到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有效地报告和处理违背法规与方案的情况。建立与其他伦理委员会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协作完成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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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作者:
张鹭鹭:第二军医大学卫勤系军队卫生事业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
E-mail:zllrimt@aliyun.com
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4
1.1中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研究现状
生命伦理学在中国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逐渐成为伦理学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和最活跃的学科之一,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就。其中,对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的关注尤其是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相关伦理问题的讨论一直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旨归。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各种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问题,从多重领域和视角出发进行了深入而审慎地探讨,不同领域学者观点的碰撞和交流为我国生命技术伦理研究提供了优秀的思想和学术资源。例如,邱仁宗集中讨论了异种移植和基因治疗中的伦理问题,认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某些高新生命技术不会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前,应该对这些高新生命技术采取“有罪推定”,暂停人体试验,而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代替。姚大志和陆树程对克隆人的合理性以及相关的道德伦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商榷和探讨。姚大志从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有权要求借助生殖性克隆享受生育繁衍后代的权利和人们的道德观念会随着历史发展、技术进步而改变两个角度切入,分析总结了人们反对克隆人类的三个道德理由:
(1)克隆人类破坏了人的尊严和神圣性;
(2)克隆人是否能够健康成长;
(3)以“非自然”的方式创造人挑战了上帝的权威。陆树程对姚大志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他认为人们对应用于优生优育、诊断和治疗疾病及器官组织移植的治疗性克隆,在伦理上是宽容的;人的生殖性克隆即使有很高的技术可行性,仍然会引发侵犯人权等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违背目前的生命价值论和道义论等伦理原则。张明国认为生命技术是一种风险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安全和伦理风险,进而导致相应的伦理问题;分析和研究了生命技术风险的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和成因,提出应建立和完善有效规避和控制生命技术风险的制度和伦理原则规范。方兴着眼于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委员会建设,分析了我国伦理委员会发展受制约的原因:隶属关系混乱、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不规范、审查依据的法律规范不统一和法律定位模糊等,认为应在一定范围内授予伦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权限,建立独立的审查系统,充分发挥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有效作用。除了生命伦理学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在法律法规方面,近年来,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引导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填补我国生命科学技术相关政策领域的空白,我国在重要的生命科学技术领域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例如,原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附录九“人基因治疗申报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和2003年的《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内容仍是主要侧重于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对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度不够,缺乏伦理道德规范方面的详细内容和规定,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2009年3月2日,原卫生部出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我国医疗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从国家政策层面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和法律问题的界定和解决给予了官方解释。然而,现代医疗技术发展面临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往往十分复杂,《管理办法》并不能有效解决和消除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和法律困境。
1.2生命技术伦理研究的中西差异
作为顺应生命科学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学科,生命伦理学于1971年在美国出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并逐步影响到欧洲、亚洲等其他地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在认识“人”的问题时,往往局限于“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和“人是道德的主体”等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基础上,认为应该充分尊崇个人的自由意志,并要求对个体自的尊重。“以人为中心”的极端后果是在思维里刻上了“人之外的万物皆为工具”的烙印,造成对非人类生命主体的轻视和不尊重,将其视为实现人的目的而可被利用的工具。例如,恩格尔哈特在其论著《生命伦理学基础》中论述“行善原则”时,区分了“尊重”与“行善”,认为人不应理所应当地对动物进行利用和索取,提出了人对动物负有行善义务的观点,但仍是基于“人是道德的主体”的前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墨家学说中的哲学和宗教思想中蕴含着人类行为不应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还应尊重和关照动物的生存权利的先进理念,如“天地好生”、“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合一”,表达了爱护尊重除人之外的天地万物的观念,提倡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发展,比西方传统的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伦理思想更具有关怀性。另外,中国传统伦理中有很多与西方类似的原则或价值,如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等,这些价值根源于中国本土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其哲学文化基础和实现方式与西方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某些落后传统思想与当今生命伦理思想存在矛盾甚至激烈冲突,会对生命科学技术研究进步造成一定的阻碍,应予以摒弃和改革。例如,清代名医王清任历时40余年通过观察和剖视乱葬岗瘟疫致死儿童和行刑场死囚的尸体,绘成和刊行《亲见改正脏腑图》和《医林改错识要》,为中国解剖医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却因质疑中国传统中医的脏腑理论而遭到众多中医名家的批判,被视为“离经叛道”、“毁坏祖制”和“哗众取宠”的异类,认为他解剖、毁伤他人身体“极其不仁”、是“教人于胔骼堆中杀人场上学医”。中国解剖医学进步的脚步也因此停滞不前,大大落后于西方。中国的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应该辩证地看待传统思想文化,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良资源,如儒家以“仁”为核心的道德思想和以“礼”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道教“重人贵生”的生命观,佛教“因果”、“轮回”、“慈悲”、“福报”等宗教思想,更加注重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境,实现生命技术伦理学研究的本土化。例如,在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个人与家庭、社会群体的关系要比某些崇尚个性与自主的西方国家紧密得多。因此,在中国等亚洲国家地区推进和实施知情同意等原则时必须重视和考虑家庭和社会群体因素。
1.3中国传统儒家伦理对当代生命技术伦理困境的疏解
恩格尔哈特认为,当今西方世俗社会面临着经济与文化双重危机,主要指“由于西方社会—民主制福利政策所引发的经济危机以及西方文化由于家庭解体所引发的社会危机。”以恩格尔哈特为代表的众多西方生命伦理学家认为儒家智慧能为这双重危机的疏解提供强有力的帮助。儒家思想既有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独特道德意识和道德主张,也有随着历史沿革和社会进步历久弥新的普世道德考量。儒家思想和学说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资源,其伦理观念和规范影响深远,在中国等亚洲国家的现代社会伦理生活中仍然有着持久影响,尤其是在家庭、社会群体、人际交往和个人道德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儒家学说对现实生活和人事的关注及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等,符合我国当代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客观现实需求。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应该与儒家的优良传统有机结合起来。生命伦理学具有人文性和人文精神,它不仅解决现实的生命技术与人的需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研究人和其他生命体的生命伦理问题。而儒学在本质上也是关于人的学问,如天人合一、仁者爱人等思想,蕴含着对天理与人性的透彻看法和对生命意义、人性价值的终极思考,以及人与天地自然万物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台湾学者李瑞全尝试建立了一种儒家生命伦理学,分析生命生殖和基因技术等生命伦理问题,对我国当代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具有十分有益的参照作用。其理论框架如下:以“不忍人之心”作为道德根源和动力;在此基础上阐发出以“仁”为核心的自律(自主)、不伤害、仁爱(有利)、公义(公正)四个基本原则;由以具体化为咨询同意(知情同意)、保护主义、保密、隐私权、诚实、忠诚等规则;当原则或规则在具体情境中发生冲突时,以儒家的“经权原则”来寻求反思的平衡,作出道德判断。
2加强我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规制的设想
我国若想在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先机,应灵活采纳和融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观念等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如“以道驭术”,从我国的实际问题出发,积极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各种伦理难题。
2.1“以道驭术”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实践
尽管“道”与“术”在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引申意义,但从技术伦理学层面看,我国古代从一般意义上对技术与道德关系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以道驭术”,其中“驭”的意思是驾驭、节制,“以道驭术”指的是“技术行为和技术应用要受伦理道德的驾驭和制约”。“以道驭术”强调人与技术、人与世界多方面关系的协调解决,已经成为解决当代技术社会各种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以道驭术”注重技术应用的正负效应,主张技术要合乎“道”和“利人”的标准,技术活动各要素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和谐发展,以技术道德规范约束技术相关人员的技术活动,通过对技术的有效道德控制,消除和限制不适当的技术应用带来的消极影响。上述理念同样适用于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规制: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合乎于“道”,追求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遵循科技伦理规则和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道德规范,而不是迷失和屈从于追逐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服从于“道”,以造福人类、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避免和消解生命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道德滑坡和伦理困境;人们看待高速发展的生命科学技术要顺应于“道”,改变严重阻碍生命科学技术进步的落后错误的伦理规范和价值理念,增强反思,建立和完善引导生命科学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2.2构建生命伦理治理机制
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5
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Daniel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
《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
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
医学伦理学的定义
英国的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Chauncey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K.D.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
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
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
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
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
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
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JohnGregory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Gisborne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
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
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Fletcher和Paul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
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
生命伦理学(bioethics)
《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
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
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Rensselaer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Hellegers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Rensselaer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
在某种程度上,Raanan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Gillon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
DanielWikler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
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
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
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
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
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
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Carson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
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ofMedical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ofMedical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
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
生命伦理学的职能
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
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篇6
一般而言,想象是在知觉材料的基础上创造出新形象的心理过程;想象力则是构建新情境与新形象的心理能力。想象力是文学、艺术、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共有范畴,每个学科都有关于想象力范畴的独特诠释。哲学家杜威认为,有两种与心理意象有关的想象力:移情投射和创造性地发掘情境中的种种可能。想象力是根据事物之能是(whatcouldbe)而具体感知所面临的事物之所是(whatisbeforeus)的能力。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认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对个人与社会之间所存在关系的灵敏观察能力,也就是以外来者的眼光观察自己的社会,而不是只用我们偏狭受限的经验和文化偏见来看待。[3]医学伦理学视域中的想象力,即道德想象力目前还没有完全进入研究视野。借鉴社会学和杜威实用主义哲学中的想象力的含义,我们可从四个方面把握道德想象力的基本内涵:一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的能力,即同情、共情与移情的能力;二是认知与洞察能力;三是走出伦理困境的行为选择能力;四是反思与评价能力。
2医学生的道德想象力的具体内涵
2.1道德敏感性
道德敏感性是道德主体对某一具体情境的道德内容的敏锐觉察和对行为如何影响利益相关者的意识。即敏感地意识到“这是一个道德问题”。[1]73医学伦理学视域中的道德敏感性,主要指在临床医学实践中敏锐识别、领悟与伦理道德相关问题的意识和解释能力。面对医疗故事、现在进行中的案例或未来事件,它们是否存在医学道德问题、这些医德问题涉及到哪些个体或群体以及如何影响自我与他人利益、是非对错如何去评价?这些问题意识就是医学生道德敏感性的基本成分。临床中的医疗方案的选择,是技术决策与伦理决策的统一。如果没有道德敏感性,则会掉进唯技术陷阱,最终成为麻木不仁的“道德病人”。“麻木不仁是一种道德的失败。”道德敏感性是避免道德失败、从道德意识到道德行为发生的逻辑起点,也是医学生道德想象力的最起码的初始构成元素。道德敏感性的重要性,在于意识到“这是一个道德问题”后,开启了道德想象力的大门:对“这个道德问题”进行识别、道德观察和诠释,进而进行道德判断与评价。道德问题的识别是指在一个特定情境中对其道德层面的价值认知,并把道德想象嵌入行动之中。对道德问题的识别则是道德想象力的应用。道德敏感性可以被看作为一种能发展的能力,它最有可能通过经历和体验道德问题情境所习得。[4]因此,随着医学生的道德敏感性的发展,道德敏感性将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对道德行为的作用范围和作用力度都会增加。
2.2视角转换能力
想象力在道德判断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进行伦理决策,选择正确行为的独特的、创造性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核心在于行为主体是否能够转换视角,换个角度看问题。杜威认为,采取他人的立场刺激我们克服偶尔麻木不仁的状态,这样就能洞悉他人的渴望、兴趣与忧虑如同洞悉我们自己的。[2]99医者道德想象力的一个重要元素,就是个人对医疗人际关系的敏锐观察能力,设身处地地为临床特定情境中的每个人的处境着想,通过感情投射想象地把自己放在患者及利益相关者处境中,以患者的视角去体验处境,感知身体、心理和社会需要;而不是只用自己的经验和医学文化来看待患者。这就是医者的视角转换。仅仅基于个人身份立场分析问题,具有本能性和本位性,往往会忽略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利益。视角转换这种道德想象力使道德主体尝试为利益相关者着想,洞察各种行为选择潜在影响和直接影响,从而优化伦理决策。在视角转换中,“通过想象进入他人的情境”,唯有如此,才能完成视角转换,站在他人的立场,思考种种可能性及其后果,并根据可能性看待现实性,以一种新的方式感知处境。
2.3情境认知与超越能力
“道德想象力是一种在特殊环境下发现并评价种种可能性的能力,这些可能性不单单由那一环境所决定,或者不单单受制于其操作性心理模式,或者不单单由一套规则或受规则控制的关系构成”。医者对临床医疗实践有理性的认知,能在具体情境中做出恰当的选择;进而超越情境,从现状中脱离出来,想象出可能发生的道德冲突与伦理困境,创造性地设计解决方案;并在两难困境中继续探索新的行为选择可能性,为走出道德困境提供路径选择。医者扩展认知、情境再现与构建处境、发掘出种种可能性、进行道德判断与道德决策等过程,正是情境超越能力作用的体现,也是道德想象力的价值所在。在这个过程中,想象力扩展了感知,使其超越了直接面对的环境。通过道德想象,可能行为的领域被扩充,解决冲突的策略逐一被实施,情景被重构,他人的故事被编入进我们自己的叙事中,一系列的道德意象具象化铺展开来———在这种情境认知与超越中,道德想象力引导医者走出规则丛林的狭隘之地,在更深广的语境中感知、探究、超越。
2.4道德反思与评价能力
约翰·柯克斯认为,道德想象力有两种功能,即探究功能和矫正功能。就探究功能而言,道德想象力为前瞻性反思提供了广度……就道德想象力的矫正功能而言,道德想象力使我们重估过去在评价种种可能性时所犯的错误之追溯性估价更具深度。由不确定处境所触发的、全身心投入到探究中所进行前瞻性反思与追溯性评价,贯通了道德故事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在扩展的时空中实现道德想象力的功能。在医学伦理学的日常叙述中,医学生的道德反思与评价能力主要是指能够对医学伦理案例进行重估,评价种种可能选择时所犯的错误和不足,所获得经验和教训,辨认错误的主客观根源;通过想象重新选择的思想能力。在道德反思与评价过程中,医者通过与当事人及利益相关者进行思想对话,探讨每个人最希望的结果及其原因,想象着自己也是当事人或利益相关者,正在面对该事件,多种可能做法会造成不同的结果,每种结果都要接受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将会有多种多样的经验与体验。这种试探性的预演的主要作用在于,在其“影响我们身外的具体事物”之前,对结果进行反思。目的在于避免犯类似的错误,并创造性地解决医学伦理问题,使种种欲求之间行之有效地平衡与满足。在道德反思与评价中,还要预见各种改变了的条件,不同的选择可能导致变化了的条件再次变化,直到最终我们的选择消减了各种冲突要素,达到最优化的均衡。
3基于叙事法的医学生道德想象力的课堂培育
3.1医学伦理学课程内容与医学生道德想象力的关系
医学伦理学以医学道德为研究对象,基本内容涵盖医学道德的基本理论、规范体系、基本实践以及新的技术人文境遇下的道德困境及其解决。医学伦理学的学业目标既有基本知识理解和运用,又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磨砺与锻造;既有医学道德意识、意志、行为等方面的扩展和提升,又有医学道德视角与医学人文精神的认同和发扬;更有道德敏感性、道德慎思与道德实践能力的确立和发展。这一切都和道德想象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关联。医学生要学习好医学伦理学,需把握几个核心关键词:关系、伦理要求、道德行为选择与评价;并用核心关键词穿针引线,构建医学伦理学知识系统。其中,道德想象力发挥着创造性的作用,反过来,医学伦理学课程内容也是培育医学生道德想象力的根基和沃土。以医患关系为例,道德想象力是解读医患关系的关键能力。医患关系是医疗实践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医学伦理学教材分别从概念、性质、内涵、特征、影响因素、关系模式、伦理规范等方面全面解析医患关系,使医学生对医患关系理论达到一定深度和广度的认知。医患关系是医者和患者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广义到医方、患方两个群体或医疗群体与社会多方面的联系,是人们对医疗实践中实存的医患关系敏锐观察后而得出的结论,道德想象力蕴含其中。而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要处理好医患关系,一方面需要医学伦理学理论的指导,另一方面更需要道德想象力的渗透和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医者能否站在患者的角度看问题,洞悉患者的个性化需求,体验患者的疾病苦难是医患有效沟通的关键。这种换位思考恰是道德想象力的核心的内涵。
3.2叙事法与道德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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