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6篇)
来源: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1
关键词网络新闻传播群体他律
中图分类号G210文献标识码A
在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之中,相对于个人自律所特具的积极而主动的非强制性控制而言,群体他律则表现出消极而被动的强制性控制这样的特点,由此呈现出网络新闻传播从积极主动的个人自律到消极被动的群体他律的双重控制性来。显而易见的是,这样的双重控制性无疑揭示出网络新闻传播所独具的大众传播特点来,无论是对于从专业记者来说,还是对于网民记者来说,积极主动的个人自律与消极被动的群体他律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过,较之专业记者的个人自律与群体他律而言,网民记者由于在网络世界中个人传播的自达到了空前的扩张,因而在个人自律必须强化的传播前提下,现实世界中对网民记者的群体他律也就相应地有所扩大。在重构群体他律的现行规范的同时势必趋向公民权利保障的宪法高度。
在这里,如何理解群体他律之中的限定词“群体”,就显得格外重要。从大众传播的全社会性这一角度来看,无论什么样的群体。只能是身处社会之中的形形的不同群体,而这些群体的大小一般是以群体规模来进行划分的,其中,人类社会中的各国人民无疑就是最大的现存群体――从狭义上的“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如同性,或者相同收入)的一群人”这样的群体,到广义上的“彼此之间存在着以相互作用为基础的关系的一群人”这样的群体。无论是是以性别来划分群体,还是以收入来划分群体,仅仅是单一特征划分,并不能完全表明该群体的社会属性,因而必须将这样狭义上的群体划分置于群体所属的具体社会之中,才能够发现所有这些群体之中最为根本的“以互相作用为基础的关系”。所以,群体界定的广义性包容着其狭义性,这也就是说,群体的单一特征必须溶于群体的相互作用之中。
就网络新闻传播而言,群体他律中的群体一词固然与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直接相关,因为任何传播行为都属于社会传播的范围,不过。网络新闻传播活动更强调传播与接受的社会互动性。网络新闻传播中的网民群体由此具有记者与受众的双重身份,除了进行网络新闻传播这样的单一群体特征之外,最关键的就是必须突出网络新闻传播之中以互相作用为基础这样的群体关系,从而在事实上表明了专业记者与网民记者之间最大的群体差别之所在――专业记者所强调的是其从事专门性的新闻传播这一群体特征,其社会属性主要表现为传者角色;而网民记者所要求的是在网络新闻活动之中的互相作用,其村=会属性集中表现为现代公民的平等交往。
由于在专业记者与网民记者之间存在着这样的群体差异,在网络新闻传播的现实世界之中,网络新闻传播媒体在事实上也就分为两大类型。一大类型是以网民记者群体为主要构成的网上新闻媒体,成为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的直接生成物,没有网络也就没有网民记者;另一大类型就是以专业记者群体为主要构成的上网新闻媒体,成为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的间接伴生物,没有网络依然有专业记者。
由此可见,无论是归于网民记者群体的网上新闻媒体,还是属于专业记者群体的上网新闻媒体,尽管两者都是网络时代的产物,但是,两者之间的群体差异势必导致群体他律上的规范差别,具体而言也就是:网民记者群体的他律规范必须进行重构,而专业记者群体的他律规范只能在现行规范之中进行调适。这就是说,专业记者较之网民记者,首先要受到行业性规范的群体他律,反过来,这也是为什么网民记者较之专业记者。要求必须强化个人自律的根本原因:
在《美联社有关使用电子信息服务的政策规定》之中,就明确指出“本规定旨在防止本社雇员对于电子信息工具的不当使用”,因而在所有规定中是最为重要的就是――“尊重个人和机构的版权,包括美联社的版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在网上任何材料。不得向任何个人发送美联社版权所有的资料,包括新闻报道、照片、图表、音频、视频信息以及内部通信的资料”。强调了美联社的版权不容侵犯,实际上作出了行业性规范调适。
除此之外,同样是以法律的名义进行了行业性规范词适――首先“千万要提醒自己不要触犯个人隐私法,一些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电子论坛上所发表的评论会被新闻工作者拿来广为传播,应该尊重这些人的隐私权”;其次“用最严格的标准去检验你在电子信息服务系统中找到的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因特网并不是权威,虽然权威可能使用网络。但是。骗子也同样可以”。或许可以说这样的行业性规范调适,将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把关于“个人的隐私”的流言蜚语当作新闻这样的固有传播弊病。不过,所谓的“最严格的标准”只不过是美联社这样的新闻媒体所沿用的既往标准,并且是自视为“权威”的专业标准。
由此可见,专业记者群体的行业性他律是最为直接而严格的,而专业记者群体的法律性他律不过是间接的警示。这就证明如何上网开展电子信息服务,对于类似美联社这样的上网媒体来说,行业性规范显然是放在第一位,因为必须确保媒体行业的经济利益;而法律性规范是处于第二位的。不过是为了保护媒体行业的经济利益而选取的一个实用性工具而已。至于如何保障公民权利并没有落到实处,因为上网新闻媒体自信其权威性是大大地高于网上新闻媒体的,从而也就违背了一个起码的社会常识――新闻传播过程中某个媒体的权威性,不可能是媒体自封的,而只能是大众公认的。
尽管如此,《美联社有关使用电子信息服务的政策规定》的出台,毕竟给予了这样的提示――无论是工业时代,还是网络时代,新闻传播的群体他律都具有着从行业性规范到法律性规范这样的规范构成。所以,在网络时代沿用工业时代新闻传播的行业性规范,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与此同时,法律性规范应该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并且也应该上升到公民权利保障的宪法高度。这就需要进行网络时代的新闻传播他律规范的全面重构,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开展网络新闻传播他律规范的当下重构。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上新闻媒体主要以新闻网站的形式涌现。而上网新闻媒体则主要以新闻媒体网络版的形式出现。这两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差别,从媒体主要构成的网民记者群体与专业记者群体来看:首先是两者的群体性分别表现为网民记者群体的松散性与专业记者群体的紧密性――这就在于网民记者之间的关系是非经济的个人平等关系,网民记者往往可以在不同的多个新闻网站之中参与传播活动;而专业记者记者之间是经济性的个人竞争关系,专业记者一般只能在某个媒体的网络版上从事传播活动;其次是两者的群体规模分别表现为网民记者群体的开放性与专业记者群体的封闭性――这是因为网民记者无需面临是否准入的门槛障碍,进入新闻网站进行传播活动没有任何人员的数量限制;而专业记者必须接受是否准入的专业测试,才能成为某个媒体的网络版上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事实上,正是网民记者群体的松散性直接导致了其群体规模的开放性,而专业记者群体的紧密性也直接导致了其群
体的封闭性;与此同时,网民记者群体的开放性间接促成其群体的松散性,而专业记者群体的封闭性也间接促成其群体的紧密性。这样,较之专业记者群体的紧密封闭性,网民记者的松散开放性,无疑更有可能通过网络新闻传播加快新闻传播的全民性进程。这不仅将促使网络时代的新闻传播有可能成为实现公民传播权的现实途径,而且还将促使网络时代的新闻传播有可能成为实现全民皆网民的理想前景。
不过,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与人类社会的现实性之间出现了分裂,而海量信息的冲击更加剧了两者之间的分裂。网民应该如何面对?也就成为每一个网民在新闻传播活动之中必须给出回答的首要问题,事实上,当网络世界失去信息传播的及时支撑,它就不过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全球计算机系统。而来自人类社会的大量信息则赋予它以盎然生气,这就表明网民的新闻传播已经成为建构网络世界与人类社会之间生命之桥的信息传播活动之一。一方面,可以说网民是网络世界中的世界公民,能够脱离现实性的类社会而融入虚拟性的网络世界;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网民是人类社会中的社会公民,能够超越网络世界的虚拟性而而乏受人类社会的现实性,从而能够最终消弭两者之间的分裂,其根本就在于――网络无国界,网民有祖国,
从人类社会中群体存在的现状来看,无论哪一个网民都是生活在某个民族国家之中,成为这个民族国家的社会成员之一,因而群体他律也就具备民族国家之内的全社会性,进而这一民族国家的社会他律就现实地体现为民族国家法律的强制性控制。对于网络新闻传播而言,法律性他律理应是以最具权威性的国家大法的宪法为最高准绳,以确保新闻传播的公正性,也就是保障公民传播权得以实现的普遍正义。这就需要群体他律之中遵行从程序公正到结果公正两者相一致的合法原则,以达到网络新闻传播中群体他律的宪法境界。当然,这并不是说除了法律性规范之外,网络新闻传播中行业性规范已经无足轻重,而是说在将法律性规范提高到群体他律首位的同时,行业性规范的当下重构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并且更是当务之急。
至少在有关负面信息的网络传播方面,日前最为引人关注是所谓黄色网站的出现,其中也涉及到个人隐私甚至阴私被当作丑闻大量曝光的网络新闻传播问题。然而,区分色情与之间的信息界限,由于来自从文化到社会的种种原因的影响,显得较为模糊而难以确定,因而如何进行相关信息传播的管理,也就显得较为困难。除了依据受众年龄进行相关限制的国际通行处理办法之外,尚无其他有效手段。实际上,如果能够在包括新闻网站在内的众多网站之间达成网站管理的同盟协议,针对黄色网站采取行业性的一致限制,从警示这类网站到封杀这类网站,以确保所有网站的正常传播与合法权益,无疑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
不过,这一可行性应该建立在合法原则之上,必须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而不能随意压制某个网站的正当传播活动。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说网络新闻传播的行业性他律的效力,是相对有限的,从而表明必须上升到法律性他律,才能保证群体他律的有效性:毋庸讳言,网络新闻传播的法律性他律也必须遵行合法原则进行规范重构,具体而育,也就是不能借结果的公正之名,来行剥夺程序的公正之实,必须以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传播权为法律准绳,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尽快实现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相一致的酱遍正义。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2
【关键词】全民记者时代;职业自律;要求
什么是“全民记者”呢?新闻传播学者是这样进行解释的,所谓“全民记者”所指的不是专业的新闻传播者在新闻报道中发挥专业作用,而是普通民众在新闻报道中发挥着记着的作用。也即是民众在收集信息、传播新闻时发挥主导作用。“全民记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非专业新闻传播者;2、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发挥专业新闻传播者的作用。
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如网络,手机,博客,微博等的进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普通公民参与新闻制作与传播的渠道变得日渐多元、快捷。例如,“被免职事件”、“微博直播动车事故”、“日本东海岸发生大地震”等公共事件中,大量的第一手信息,就都是由普通大众借助于互联网的。只要登录互联网,每个人就拥有了话语权,可以记录生活和工作中愿意留下痕迹的内容。如果这些内容有着非常强的时效性,那么自己就是一名地地道道的记者,为社会公众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这种通过公民个体或群体搜集、报道、分析和新闻或信息的“草根传播”,从某种程度上讲,更加体现民意,更能提供一个民主社会需要的独立、准确、广泛的信息。在全民记者时代,专业新闻传播者的角色与以往应当相同,对其新闻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职业自律,是新闻工作者及新闻媒介机构对所从事的信息传播活动进行自我限制或自我约束的一种行为。职业自律是新闻事业高度发达、实现大众化传播并与社会各界发生更密切关系后的必然产物。
1.职业自律要求专业新闻传播者提升其传播信息的能力
在“全民记者时代”,由于缺乏职业自律,一些人不能区分媒介真实和社会现实的差别,同时人们既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又可以是信息的传播者,完全拥有了生产、收集和消费信息的权力,选择和辨别信息的能力欠佳。而作为专业新闻传播者,在这方面肩负着很大的责任。
专业新闻传播者要提升选择信息、解读信息、抵御负面信息、参与媒介传播信息的能力,有效地利用媒介信息完善自我。例如,网络编辑要强化“把关人”的理念,在新闻方面,严格按照新闻报道的原则进行,严格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确保网站内容真实。面对海量的网络新闻,网络编辑要守土有责,不因商业利益而失去职业操守,对相关危害国家利益,危害公众利益的虚假有害信息,不传播不复制不链接,努力形成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的社会风尚。
2.职业自律要求专业新闻传播者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广大市民通过传统媒体或新媒体进行新闻信息传播,只不过在发挥沟通或表达言论自由的功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符合一般的社会和道德原则(如真诚公正,最低损害、责任承担等等)。这种行为是比较普遍和一般的,他们的动机或目标没有没有必要是为了“公众利益”。他们可能是为了一些兴趣,爱好,或者完全是处于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或者是为个人的自我利益的考虑,这与专业新闻新闻传播者有很大的不同。
作为专业新闻传播者,在工作中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要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而不能一味地谋求商业利益和个人私利。有偿新闻是新闻媒体刊播的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的新闻。[1]其特点在于:一则新闻报道是不是能刊播,不是由其价值决定的,而是由提供“新闻”的单位是否给予新闻机构“好处”来决定的。一些新闻媒体将广告演变成人物专访、企业或产品通讯、生活专题、新闻消息、科学常识等形式进行传播,不少地方新闻媒体包括党报在内常常大篇幅地刊登这样的文章。对于拒绝给予“好处”的,就会利用媒体的影响力“封杀”或“搞臭”对方[2]。今年的1月底至2月初,当地报纸拒绝公司拉广告,于是抓住卫生监督部门在企业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为由头,在早报和晚报两份报纸中进行连篇累牍的所谓曝光,甚至还发表“后续报道”,在当地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同时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与形象。
3.职业自律要求专业新闻传播者打造法规和道德素养
专业新闻传播者应具有较强的法规素养,善于从符合时代精神的政策、法规中吸取营养。打造传媒人才的法规素养,最基本的是要以“崇尚法律”为价值取向,并在传媒作出权利导向和义务影响。同时,专业新闻传播者要坚持公正的原则,比如伦理道德思维是否以符合道德的要求为恪守的原则,是不是以是非善恶为最终的价值取向;发展(经济)思维要树立是不是以投入产出比为恪守的原则,是不是以追求经济效率为最终的价值取向;政治思想是不是以权衡政治利弊为恪守的原则,是不是以有利于社会良性进步和发展为最终的价值取向。
有些新闻记者为获得所谓的第一手材料往往不择手段。当下社会,媒体间的竞争空前激烈,各传媒为抢先刊播最新的新闻报道,可谓功夫用尽。以致触犯法律。香港杂志《忽然一周》记者梁崇基为拍摄独家照片,不惜贿赂他人进入片场偷拍,其行为触犯了《防止贿赂条例》,判处即时入狱三个月。
提高专业新闻传播者道德素养,从他律性角度说,要加强从业道德的监督机制建设,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从自律性角度说,要加强从业道德的养成机制建设,加强从业道德的教育与修养。重视专业新闻传播者的道德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道德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等。通过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
总之,在全民记者时代,专业新闻传播者应当对自身要求更高,以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虽然职业自律条目众多,但新闻工作者以此为报道准则并不是自缚手脚的表现,而是藉自律提高专业水平,维护新闻伦理,并赢得受众的信赖与尊重。发展和变化的时代对专业新闻传播者有了更高的要求,专业新闻传播者要继续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己任,才能跟上媒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步伐,才能负起历史赋予新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积累知识和专业培训,这些有形的东西可以在学习中获得,而像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些看不见的东西,需要新闻职业自律来调节限制,需要社会监督专业新闻传播者,因为依靠其自身意识完全是不够的。21世纪是知识经济和信息革命的时代,专业新闻传播者从来没有这么被重视过。所以记者应该更多的自我尊重,不辜负民众的期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出色的表现才能赢得民众的尊重。
【参考文献】
[1]商娜红.制度视野中的媒介伦理——职业主义与英美新闻自律.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张咏华,黄挽澜,魏永征.新闻传媒业的他律与自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3]陈力丹.自由与责任:国际社会新闻自律研究.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
[4]牛康.互联网传播媒体的社会影响与社会责任[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03).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3
从百度百科我们可以知道,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是关于社会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系统性科学,是科学的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模型科学。通常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而人文学科则是被排拒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外的学科的简便总称。二者最大的区别仅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一个是“科学”,一个是“学科”,即,前者依赖于大量实证研究,后者则不需要,研究内容、研究对象、研究边界、研究方法,以及价值尺度是科学与学科之间最明显的不同。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来探讨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关系。
现如今,新闻学与传播学被定性为,新闻学属于人文学科,而传播学属于社会科学。华中科技大学吴廷俊教授在其长文《传播学的导入与中国新闻教育模式改革》中也不无深刻地指出,“新闻学属于人文学科,是人文学中的应用学科……新闻学是学科,而不是科学”。
首先,研究对象和内容的不同。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研究的重点是新闻事业和人类社会的关系。新闻学只研究新闻媒介,侧重于报纸、广播、电视的新闻和评论。“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传播与人和社会的关系。包括人类传播的历史,人类传播活动的类型,人类传播的过程与结构。传播学研究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大众传播对社会的影响,也就是效果研究”。由此我们可以简要概括为,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和活动,而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传播行为的规律和关系。
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人,真正的把人当做人,并探索人的存在意义和生存价值,具有人文主义传统。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或者社会生活,而社会生活又被不同的学分划分为不同的领域,从而发现其规律。由此可以看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们来看新闻学,人的行为贯穿整个新闻学,我们研究新闻学,研究人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采写编,遵守的职业道德,软新闻和硬新闻的要求与区别等等,无不旨在指导人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行为。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抛开人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等的大环境,是不可能把握好人的本质的。也就是说,人文学科在研究人的同时也必须研究社会。在传播学中,研究对象是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传播与人和社会的关系。我们知道,要想研究规律和关系,就必须准确把握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而在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少不了人的参与,那么,如果缺乏对人本身的了解,是无法对人所参与的社会生活、社会事务和社会关系做到精准的了解的。
由此可见,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即要研究人,也要研究社会。当然,人文学科研究社会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人,而社会科学研究人是为了更好地研究社会。在研究对象问题上,二者虽有交叉,但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那么应用到新闻学与传播学中,不能简单的把新闻学与传播学硬性的划分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即要看到二者的本质不同,又要看到二者的交叉性。
其次,研究方法不同。新闻学更加注重的是通过对实践经验的研究,而非实践本身,进行归纳总结,更多地是通过直观的考察分析进行研究。传统的新闻学并没有明确提出某一种研究方法。事实上,新闻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最基本的逻辑推理方法归纳和演绎,着重关注新闻业务的操作,用以指导新闻实践活动。传播学我们主要看主流学派,也就是经验主义学派,主要是通过实证研究,变量分析,实验分析进行研究,提出理论和分析模式,用来解释人类传播中多种多样的传播现象。
新闻学中盛行于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的一种媒介威力强大的理沦“魔弹论”,也称“皮下注射理论”,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有拉扎斯菲尔德、西多尼?罗杰森。“它的核心内容是:传播媒介拥有不可抵抗的强大力量,它们所传递的信息在受传者身上就像子弹击中身体,药剂注入皮肤一样,可以引起直接速效的反应;它们能够左右人们的态度和意见,甚至直接支配他们的行动”。这种理论认为,受众就像射击场里一个固定不动的靶子或医生面前的一个昏迷的病人,完全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毫无反抗能力,只要枪口对准靶子,针头扎准人体某部位,子弹和注射液就会迅速产生出神奇效果。受众在媒介灌输各种思想、感情、知识,时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然而有关这一理论的研究大都是建立在观察基础上的结论,并未经过严密的科学调查与验证。这种理论过分夸大了大众媒介的影响力,同时也忽视了受众对大众传播的自主权的前提。再如,传播学中验证传播效果的先驱者霍夫兰,二战期间,霍夫兰为了验证不同方法对于传播效果的影响,主持了一系列的鼓舞士气为宗旨的有关宣传效果的心理实验,这是采用心理实验方法进行大众传播研究。
由此可见,新闻学与传播学在研究方法上的确有着本质的区别,新闻学注重对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传播学注重实证研究。
最后,价值尺度的不同。社会科学崇尚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指人们在实践中坚持真理,尊重科学,严格按照科学规律办事的求真求实的自觉意识。人文学科崇尚人文精神,人文精神是指对人类生存的意义和价值的关怀等,体现在人文学科中共同的东西,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尊重人,爱护人,时刻关注人类利益和人类发展的求善求美的自觉意识。在新闻学中,我们在崇尚人文精神的同时,也要注重科学精神,同样,在科学试验中也应同时具备人文精神。例如核技术,既可以用来发电,又可以制造成原子弹威胁人类安全;鸦片,既可以在医药领域发挥作用,又可以制成毒品,危害人类健康。在这些试验中如果一味追求科学精神,而没有人文关怀,那么,其产生的后果是无法想象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价值尺度有明显差别,但是并不是完全脱离的,应该保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统一。
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并不是完全分裂的,其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我们既要看到二者相互区别的方面,也要看到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方面。新闻学与传播学同样如此,既不能脱离传播学单单研究新闻学,也不能脱离新闻学仅研究传播学。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4
论文摘要:当前,在全球化与市场经济环境下,新闻传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各种新闻道德失范现象也日益突出,如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新闻侵权等行为,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新闻媒体的道德建设,构建良好的媒体生态。
当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已经成为影响公众舆论的重要因素,改变着人们对自己所生活的世界的看法。而与此同时,各种新闻媒体道德失范现象、媒体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与日俱增,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及其社会公信力也随之受到影响。
一、新闻媒体道德失范现象分析
1.传播虚假新闻。虚假新闻是指未能真实反映客观事物本来面貌,带有虚假成分的报道,即新闻报道者离开新闻赖以产生和依存的客观事实,任意凭着个人的主观愿望或依据他人的意志去报道“新闻”。作为新闻的本质特征,新闻报道必须真实,是对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然而,在真正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失实的情况确是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成了新闻传播中的一个痼疾。《新闻记者》杂志为抨击新闻造假现象,从2001年开始发起了评选年度十大虚假新闻活动。“十大假新闻”的评选原本是一次心血来潮的突发奇想,偶尔为之,谁知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原以为假新闻从此销声匿迹,然而不曾料到,假新闻却如雨后春笋般越打越多,一些捕风捉影、夸大歪曲甚至编造事实的假新闻也频频出现在媒体报端。如2008年3月14日,我国西藏等地发生暴力事件,部分西方媒体用扭曲事实真相的报道,误导舆论,甚至弄虚作假,某些西方国家的电视台和报刊把参与打砸抢烧的暴徒描绘成“争取****的英雄”,将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杀害无辜群众、破坏人民财产的犯罪活动渲染成一次“争取自由的事件”。特别是用精心剪裁过的虚假照片,歪曲事实,混淆视听,断章取义,编造谎言来影响、操控国际舆论,煽动****情绪。德国rtl电视台在报道中将尼泊尔警察抓捕抗议者说成是“发生在西藏的事件”,将四名“挥舞棍棒的尼泊尔警察”在首都加德满驱赶游行者的照片说成是“中国警察在西藏镇压抗议人群”,这些虚假报道都使得不实信息在社会上公开传播,在误导受众的同时也损害了新闻媒体的信誉。
2.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指新闻机构及新闻工作者对要求刊登新闻者索取一定费用的新闻,其主要表现就是以“新闻”(或其他稿件)为条件向被报道对象索取货币或非货币的利益。其实质就是新闻从业人员将国家和社会赋予的新闻媒体传播新闻的权利和金钱进行的非法交易。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一样是新闻道德失范的一个重要表现。有的新闻单位以专版、专稿的形式刊登关于企业形象、产品信息的介绍,这种新闻往往是按照篇幅、地位论价,有的则是以报道为条件交换其他经营利益,如广告、发行等。至于新闻记者个人搞“有偿新闻”,更是名目繁多,包括接受采访报道对象的“劳务费”、“车马费”、“误餐费”等各种名目的钱款、有价证券,还有礼品;或者以采访报道为条件交换各种好处,如购买廉价商品、餐饮、出国旅游、住房等。有偿新闻是“拜金主义”思想在我国新闻领域的反映,其存在和蔓延是新闻行业的耻辱。从其发展过程来看,应该说,在新闻传播领域一直有这种现象的存在,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初期,这种现象并不严重,甚至一度几乎销声匿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商品经济的发展,部分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开始要求刊播新闻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此后有关部门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要求严厉查处有偿新闻的行为,各大主流媒体也纷纷强调媒体自律,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禁止这一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但是有偿新闻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金矿发生特大爆炸,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和有关部门试图隐瞒事故真相。新华社山西分社的四名记者在得知事件发生后赶到繁峙,但他们并未去事故现场采访,而是在收受了矿主的巨额贿赂和地方政府的盛情款待后将本该报道的新闻压了下来,后经山西省和中央相关媒体记者的不懈努力,真相大白于天下。这几名记者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他们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损害了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也给新闻媒体的公信力造成了恶劣影响。
3.制作低俗新闻。低俗新闻指大众传媒在传播活动中放弃自身社会责任,而片面迎合受众低级趣味的倾向、情绪和要求等低浅层次审美情趣的报道。近年来,由于新闻竞争日趋激烈,新闻职业道德教育没有能够及时跟进,不少媒体单纯片面追求“看点”、寻找“卖点”,大肆炒作歌星、影视明星的隐私和绯闻,用媚俗的语言、煽情的标题和不负责任的评论来吸引受众眼球,追求高点击率,制造轰动效应,满足部分受众追星逐名、窥探隐私的心理,许多新闻网站的页面上充斥着美女艳照,导致新闻媚俗之风盛行,如“拜金女”马诺、艳照门事件、翁帆怀孕事件、芙蓉姐姐,等等。在“社会新闻”版块中,****、******、凶杀等报道内容比比皆是,而且不惜篇幅介绍细节,并配以大标题和图片刺激读者感官。这些低俗化新闻通过片面迎合受众的低级趣味来达到吸引注意力、获取商业利益的目的,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有受众如此描述时下我国一些传媒的风格:“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端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说,如何兼顾社会责任和市场效益,既给媒体提出思考,也是对政府管理水平的一个考验,政府要充分考虑文化产业结构性平衡的问题,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用行政手段强硬干预,此外还要满足社会文化多样性、多元化的需求。
4.新闻缺乏人文关怀。所谓人文关怀,就是关心人、爱护人、关注人的生存状况、生存价值和人生命运,尊重人的理想、个性与尊严、隐私,把人作为观察一切事物的中心的价值取向。新闻道德中最核心的理念就是要关注人、关心人、爱护人,倡导人文精神,这也是新闻真实、客观、公正、自由原则的依据和出发点。在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文关怀应是媒体义不容辞的一项社会责任。当前,在新闻传播领域存在着人文关怀缺失的现象,一方面表现在语言的运用上,为了追求强烈效果,吸引受众眼球,往往用抢眼的字词,甚至恶语攻击,如吉林某报,报道一跳楼自杀者,标题为《昨晚上演高空飞人》;广州连日酷暑,导致三十余人死亡,某报标题为《广州“酷”毙三十人》;某男子不慎触电身亡,某报标题《触电男子成烧焦烤鸭》。在这些题目中,对人的生命缺乏应有的尊重,对逝者生命的逝去没有让人感到惋惜,而是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
二、新闻媒体道德失范现象成因分析及对策
针对新闻媒体的种种道德失范现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其深厚的社会原因,如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新闻传播行业体制构建的不完善制约了新闻媒体的发展。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和完善,媒体作为信息产业,也被纳入到市场经济运作的轨道,媒体产业化不断加强,新闻传播行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而相对于新闻行业之间的激烈竞争,新闻传播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无法对于新闻领域中的不良现象作出细化的明确的惩罚制约,这些都导致了有些媒体一味追逐商业利益而忽视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以至于出现了道德滑坡、公信力下降的情况。另一方面,某些新闻从业人员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于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认识不足,社会责任感缺乏,新闻道德价值取向扭曲,这些都导致了新闻****的不正之风。因此,要采取各种措施,强化新闻媒体的道德建设,构建良好的媒体生态环境。
1.加强媒体道德自律。媒体自律是指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基础上,对所从事的信息传播活动,进行自我限制或自我约束的一种行为。一般来说,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新闻法律、规定(他律),二是新闻从业人员在道德上进行自我约束(自律)。新闻自律属于新闻道德的范畴。新闻活动中的非法现象可以借助法律手段解决,而非道德现象如何解决,则只能靠新闻从业人员的自律。因为新闻传播活动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法律规范无法对复杂的社会进行全面周详的规范,不能触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法律对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的约束毕竟是有限的,往往只有在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行为时,才起规范作用,更多的时候,只能靠新闻工作者自我的约束,通过新闻从业人员处于良知、道义、社会责任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即新闻自律来推动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新闻自律的必要性。
2.规范管理,完善法律法规,促进新闻法制化建设。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有许多规范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但是,还没有以“新闻法”、“新闻传播法”命名的专门性法律,所以,对于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采集、传播、出版、交流新闻等新闻传播活动时的权利与责任,缺乏细化的、明确的法律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已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现象纷至沓来、层出不穷,相比于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相关部门制定的原有的规章制度在管理和约束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要积极推进我国新闻法制建设,建设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同时,各级宣传主管部门,中国记协、地方记协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营造激励正面,惩罚反面,扶正去恶的环境和机制。
3.加强新闻传播伦理教育。目前,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都来自于各大高校新闻院系,作为培养和输出新闻专业人才的第一站,高校的新闻院系担负着提升新闻从业人员道德素养的重要责任。然而目前国内的新闻传媒院校,在从事新闻传播教育过程中注重新闻史、新闻理论和新闻业务的教学,对于新闻伦理教育重视不足,新闻院校毕业的学生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这种职业道德素养的缺失最终会影响受众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取向。我国着名新闻学学者李希光教授曾经指出应该把新闻的基本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公正原则等列为新闻传播院校的核心课程,应该注重培养学生一种开放的、无偏见的头脑和寻求真理的精神。因此,新闻传媒院校应强化对新闻传播后备人才的伦理道德教育,培养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兼备的复合型新闻工作者,对于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鞠健夫.从媒体行为看新闻伦理[j].传媒观察,2002,(4).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5
关键词网络新闻传播个人自律
随着媒介形态进入“数字式革命”,无疑会看到这一“数字式革命”,事实上已经宣告了“网络时代”的到来,由此而来,网络新闻传播的出现,实际上已经开始超越“工业时代”新闻传播的媒介形态限制,而进入了“网络时代”的数字化传播。
显然,这就意味着,与媒介形态变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以新闻传播为核心的大众传播在进入网络时代之后,网络新闻传播已经以“数字式革命”的前卫姿态,在全世界范围的新闻传播世纪性巨大变革之中势必占据着主导地位,并且直接影响着新闻传播的未来发展走向。当然,如果仅仅是从新闻传播全球扩张的表象来看,也许不过是涌现出前所未有的形形色色的新闻网站,或者是众多现存的各种类型的新闻媒体也纷纷发行网络版,以便能够适应网络时代的大众传播需要。然而,更为重要的是,随着网络新闻传播的全面兴起,数以亿计的网民在参与新闻传播的现实过程之中,已经挑战着以专业人士自居的为数不多的记者们的传播话语权,具体而言,也就是“网络时代”所出现的“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这一新闻传播事实,已经消解着“工业时代”才存在着的“无冕之王”所具有的传播权威地位。
“无冕之王(Kingmaker)是形容新闻记者具有特殊地位和干预一切的权力的称谓。在“工业时代”的媒介形态的限制之中,毫无疑问地都表现为针对新闻传播过程之中的受众,其所独具的优势话语权。这一记者话语权的优势,不仅仅是单向性的居高临下,而且也是独占性的居高临下,正是在新闻传播过程之中存在着受众的被动接受,才促成了新闻传播过程之中记者跃居于“无冕之王”这一传播权威地位。由此可见,“工业时代”的新闻传播,呈现出传播者的记者与接收者的受众之间的彼此分离,导致了以记者为代表的职业化的专业人士的出现以及由此形成的传播行业,得以对新闻传播进行操控的大众传播现象。
这一“工业时代”产生的传播现象,究其原因,尽管可以说存在着多方面的原因,但是,归根结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工业时代”的媒介形态变化还不足以为“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提供具有可行性的传播手段与传播途径,也就说,正是因为媒介形态本身的限制,才出现了记者与新闻传播行业,使其具有了新闻传播的权威地位。在这样的前提下,重新审视“数字式革命”的革命性,也就不应局限于媒介形态变化本身,其之所以能够被视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一场革命”,也就在于“网络时代”的到来,前所未有的传播手段与传播途径促成了网络新闻传播的出现:不仅能够使记者与受众的历史性分离转向现实性的台二位一,而且更是能够使人人在既是传播者的记者又是接收者的受众,这样的双重身份之中积极参与新闻传播。于是,“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在消解“无冕之王”的优势话语权力的同时,使每一个人都第一次真正拥有了新闻传播的个人话语权利。
毫无疑问,每一个人都会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不过,随着“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逐渐成为现实,网络新闻传播无疑面临着巨大的传播压力——这就是新闻传播的个人性与新闻传播的真实性之间,如何才能保持相对一致?这就是说,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个人的主观倾向性,怎样才能确保网络新闻传播之中新闻本身的客观准确性。从包括网络新闻传播在内的新闻传播过程来看,任何具体的新闻在传播之中,都难免个人因素的主观影响,只不过,在“无冕之王”的记者那里,将会受到行业性的“守门人”监护,记者个人的主观倾向性受到人为的层层限制;而对于“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的网民来说,个人的主观倾向性则主要是受到以个人自律为主的自我节制。当然,这并不是说职业记者在新闻传播之中无需个人自律,而是要说网民记者在新闻传播之中必须实行个人自律,在职业记者与网民记者之间,个人自律的必要性,对于职业记者来说有可能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其毕竟会受到行业“守门人”的严格监护,而对于网民记者来说。却只能是最根本的,否则,也就自行取消了成为记者的个人资格,因为没有所谓的守门人来进行监护,一切都得由个人对自己负责。
这样,“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只有在网络时代才能够真正成为新闻传播现实,然而,这一现实具有着两面性,一方面它确保了人人都具有新闻传播的个人话语权利的实施,另一方面它对每一个网民提出了更高的个人自律的要求,从而实现个人权利与个人责任的对等。这就是说,没有个人权利也就没有个人责任,一旦享有个人权利就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因此,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只有从承担个人责任这一前提出发,才有可能最终实现个人权利,以保证在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个人的主观倾向性与新闻的客观准确性趋向相对一致。由此可见,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个人自律对于网民来说是居于第一位的。
那么,在网络传播之中,这样的个人自律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价值立场上呢?一个基奉出发点就是对于新闻传播公平性的个人追求。事实上,随着进入网络时代,媒介形态变化所提供的传播手段与途径,至少在客观上保障了新闻传播话语权对于社会公众的普遍平等,这也就是说,新闻传播的公平性必须体现在每一个人都能够拥有并且实施新闻传播的个人话语权,在成为记者的过程之中不断促成记者与受众双重身份实现相对合一。这一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实现个人身份的相对合一,对于每一个网民来说,并非是同一过程,因为每一个网民都会对于记者与受众的双重身份有所个人的侧重,因而在具体的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会呈现出千姿百态的个人传播景象,从而在众说纷纭之中,最终促成新闻传播的个人主观倾向性与新闻客观准确性的相对一致,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着新闻的真实性。
所以,无论是网络新闻传播之中,网民在实现记者与受众双重身份实现相对合一;还是网络新闻传播之中,个人主观倾向性与新闻客观准确性趋向相对一致,都需要遵行合理原则。
所谓合理原则,在这里首先是指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对网民所拥有的记者与受众这一双重身份,两者之间的相对合一在个人实现的过程中,既要适应新闻传播的现实环境与现实条件,力争实现取新闻传播话语权的个人最大化;同时也要依据新闻传播的个人需要与个人愿望,力争实现新闻传播空间的个人最大化,从而在这两个个人最大化之中,既不脱离现实影响,也不脱离个人理想,以达到两者合一的相对合理性高度。
其次是指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对新闻传播的个人主观倾向性与新闻的客观准确性,两者之间如何趋向相对一致,是以新闻话语权与新闻传播空间的个人最大化为基本前提,一方面要承认新闻传播中个人主观倾向性诉求的相对合理性,另一方面要确认新闻客观准确性要求的相对合理性,从而在考虑到新闻传播的个人主观因素的前提下来强调新闻本身的客观构成,以期在权衡彼此的相对合理性之中趋向两者的相对一致。
由此可见,在网络新闻传播之中,无论是网民双重身份的相对合一,还是新闻的主观因素与客观构成的相对一致,其判断基准都是来自相对合理性这一合理原则的。在这样的认识前提下,可以说网络新闻传播与个人自律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是基于合理原则立场之上的,也就是说两者之间的关系变化,也要在与时俱进之中以合理原则为准绳。
也许最大的问题并不是随着媒介形态变化,网络新闻传播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发展前景,而最大的问题反而应是个人自律如何与网络新闻传播相适应。具体而言就是:网络新闻传播需要什么样的个人自律?
个人自律的基本特点就是非强制性,通常是以道德规范来作为个人自律的典范的,以至于一淡到个人自律就与道德规范直接联系起来,将道德规范视为基本的,甚至是唯一的个人自律范畴。对于“工业时代”的新闻传播来说,记者的个人自律通常是以职业道德规范来进行自我约束的。如果考虑到这样的个人自律是基于“守门人”的监护之下,对于“网络时代”的网络新闻传播来说,以“工业时代”的职业道德来进行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网民进行新闻传播大多是非职业化的,并不是依靠新闻传播来作稻梁谋的,而是将网络新闻传播视为与个人自我实现相关的、个人权利与个人责任相对等的生命活动,简言之,网民是为了实施个人话语权而进行新闻传播的。
在这里,并非要否认网络新闻传播之中的个人自律是需要道德规范的,而是要超越所谓职业道德规范的狭隘视野,而以个人道德水准来作为进行网络新闻传播的道德底线。由于个人道德水准的参差不齐,必须找到一个人人能够遵行的底线,那就是——你不应该说假话,即使你不能够说真话!
这既是人心向善的良心出发点,也是人心向上的良知立足点,这就构成了新闻传播之中人人应该具备的道德底线,不仅“工业时代”的记者应该有这样的良心与良知,而且“网络时代”的网民更应该有这样的良心与良知,从而展现出新闻传播所需要的道德底线来。
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篇6
本文在网络传播学众多的研究方向中,选取其中一个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学”作为研究主题;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中,选取目前网络传播研究中选用较少的心理学视角,从受众的多元需求出发,探索网络新闻编辑规律。
为了全方位反映“网络新闻编辑学”的各个方面,本文从三个层面:“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受众的多元需求”、“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受众的多元需求”、“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受众的多元需求”进行分类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传播特点的深入分析,提出“‘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这一论点。文中各个部分的论述都是基于对这一基本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本文第三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探讨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编辑思想”的重要作用,提出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编辑思想”。
本文第四部分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研究是网络编辑研究中一个崭新的领域,学界目前对这一命题的研究还显不足。文中从“网络新闻策划的内容”、“网络新闻策划的功能”、“网络新闻策划的特点”等几方面展开论述。特别注意到了“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问题,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本文第五部分将研究聚焦于“网络新闻编辑实务”这一微观层面,通过对“网络新闻内容媚俗化倾向”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内容建构标准与规律”;通过对“网络新闻形式呈现方面不良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标准与规律”。文中还首次提出了一些基于技术而形成的网络新闻编辑中的特殊手段-----“邮发之最/阅读之最---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等。
研究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选择方面的“长与短”、“新与旧”、“软与硬”、“深与浅”“真与假”、“原创与整合”的研究;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方面的“网页空间”、“信息编排”“版面色彩”“导航结构”的研究;通过对基于网络技术而形成的特殊编排手段----“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的编辑手段”等等专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答“什么是受众讨厌的?”“什么是受众喜欢的?”、“如何满足并提升受众的喜好?”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传受良性互动与网络新闻的高效传播找到实现途径。

写人作文范文(整理27篇)
- 阅0写人作文篇1我有一个姐姐,她很漂亮,有着一头又长又黑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一个樱桃般的小嘴。但你可别看她漂亮,她可是很花痴的。一次,我拿着一位明星的照片给姐姐.....

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整理6篇)
- 阅0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篇1除夕的前几天,我很盼望过年,恨不得一头栽进被子里美美地睡到除夕的早上。除夕终于到了,我和姥姥早上出去挂彩灯。我家的彩灯真美丽:有喜庆的大红灯笼;有能.....

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范文3篇
- 阅1 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一)
在过去的一学期,我担任高中英语教师,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学生的英语综合素养。
教学工作开展前,我深入研究教材与课程标准,依据学生.....

中国成立年变化歌唱祖国的建国周年
- 阅02019建国70周年心得篇1小草为风儿歌唱,鸟儿为森林歌唱,浪花为大海歌唱,而我,要为您歌唱!我的祖国,我最亲爱的祖国!我歌唱祖国的“钢铁长城”!古时,长城是我国的“守护神”,守边疆、守.....

小班美术教案(整理5篇)
阅:0小班美术教案篇1【活动过程】一、通过谈话,丰富幼儿对蔬菜的认识。1、今天有很多蔬菜宝宝来到了我们小班活动....

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范文3篇
阅:1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一) 在过去的一学期,我担任高中英语教师,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学生的....

企业员工入党申请书
阅:1以下是一篇企业员工入党申请书的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敬爱的党组织: 我怀着十分激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