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考核细则(6篇)

来源:

审计考核细则篇1

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员工的结构和素质不能适应业务经营的要求,又不能继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在人力资源配置使用中效率低下,而片面地在形式上搞什么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那是无本之木,也是经营管理中的无效劳动和很大浪费。

会计师事A务所(和所有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是专业人士的智力结合。“人合”“人和”是事务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动力,事务所管理层集亲自开拓和执行业务以及对事务所经营管理的职责于一身,管理层的执业能力、声誉起着凸显作用,依据“自雇”概念,通常与员工一起纳入分级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我国CPA行业的现状,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层可以是有限责任所的董事(含董事长)和总经理,合伙所的合伙人(含首席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行政职务”则是(正、副)主任会计师。

一、制定分级绩效考核体系的一般要求

1、业务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并重

业务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应该遵循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并重的原则。就会计师事务所而言,甚至应稍稍偏重质量指标。

2、在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期综合考核

(1)项目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重点,只有在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期综合考核,综合性的考评才有比较确凿的依据。事务所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考核,可以结合分级复核进行,即由各级复核人担任考核人,考核的具体指标往往就是复核中关注的问题。不少事务所的经验证明,这可以使两者相得益彰,事半功倍。

(2)在项目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既可以进行个人的定期综合考核,还可以对执业团队(审计小组和项目组)的绩效进行定期综合考核。

(3)对管理层的绩效则往往着重定期(每半年或分季)的综合考核。

3、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公平、客观、责任、时效等原则

值得强调的是:

(1)应该公布制定的考核指标以及考核程序和方法,鼓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沟通,切忌考核层“暗箱操作”。

(2)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应该注意公平对待各类各级员工,注意处理好管理层与员工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在激励机制中,这具体体现为各级工资奖酬间的级差倍数。

(3)应该辩明考核指标是否在被考核者的权责范围之内,注意排除被考核者无法改变的外在因素影响。

(4)为掌握时效而适当地简化考核指标和程序是可取的。

(5)在决定重大职位擢升或要确定重大业务功过的考核中,宜聘请独立的有足够专业能力的第三者或专家参与评判。

4、处理好可控与不可控、量化与非量化、财务性与非财务性、中期性与短期性等关系

(1)根据责任原则,尽量排除不可控因素,并且应辨明不同人员的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

(2)根据公平原则,尽可能采用量化方式(如工作量可按制定的系数折算为标准工作小时);对于难以量化的因素,要尽可能采用最简明的方式表述清楚。

(3)同等重要地看待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如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程度,审计失败率等);论者甚至认为,从长远观点看,非财务指标比短期的、历史性的财务指标更能反映为企业创造的价值。

(4)考核指标设计应该中期、短期并重,以避免被考核者过于追求短期效益(如近期业务收入)而采取的短期行为(如忽视业务质量)。

5、服从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

考核指标的设计应该在服从事务所发展的战略目标“以质量创声誉,凭声誉求发展”的前提下,着重解决现阶段面临的主要矛盾,这特别体现在考核指标在体系中所占“权重”的调整和指标的修订上。比如,在事务所发展初期,主要目标是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其主要目标可能是加强与既有客户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和附加值,在保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创名牌,以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

二、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与评价标准的制定

1、考核指标要具体,不宜太多,不必追求“大而全”,要抓住在现阶段起关键作用的指标

大体而言,对管理层来说,是考核其开拓业务、监控执业和经营管理的综合能力;对一般员工来说,是考核其职业道德、业务胜任能力和后续培训成绩。在这样的范围内,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设计具体指标,并应逐年修订。

〔案例一〕我走访过一家在验资业务中颇具声誉的事务所,该所对“验资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这一考核指标,细分为10个具体指标,按百分率赋与不同的权重,由复核人结合复核过程进行项目绩效考核。分设的具体指标为:

(1)是否执行了最基本的常规程序,取得了充

分恰当的审验证据。占25%,并且实行违者从重扣分的原则。(2)针对当时因《验资》实务公告修订和一般员工在执业中往往可能疏忽的突出问题,再细分具体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合计占60%,违者扣分。如:

①在货币出资的验证中,有否按新规定增加向银行询征的程序;汇款人是否是出资人,如非,执行的补充审验程序和取证是否完备等;

②在实物出资中,有否按规定查验这些实物(特别是进口物资)的商检局质检证明和定价;有否查验被审验企业验收这些实物的程序和凭证等;

③在股权转让验资中获取的法定证据是否齐全,股东间的私人转让手续是否完备等;

(3)验资工作底稿编写、整理的质量,占5%,由复核人评分。

(4)验资报告的撰写质量,有否对验资的作用专门作了提示,占10%,由复核人评分。

对于有重大扣分的项目,并进一步追查直接和间接责任人,将情况简要记入个人绩效考核卡。一般的扣分项目则略去这一程序,以简化手续;对复杂情况的处理中如何合规有创见的给予奖励。奖分项目也比照上述程序办理。

〔案例二〕某会计师事务所在三级复核时,设置了“审计工作质量考评表”,考评项目质量。将检查的重点内容分为“综合”、“符合性测试”、“截止期测试”、“实质性测试”“其他”等五个部分,并分别细分为4个、3个、3个、14个、4个项目,对每一细项规定了标准分,各类合计为11分、6分、9分、60分、14分,合计100分,由复核人评分,标准分为满分,不奖只扣,并列出扣分原因。项目评分即代表对项目负责人的绩效考评,项目组内的助理人员,只由项目负责人作出简略的个人绩效评定。

从考评中赋予各部分的权重看,实质性测试占了主要地位(合计60分),其余40分中,综合和其他部分又占了25分。简述如下:

(1)这符合那一阶段该所对符合性测试只是就重要业务进行重点考察的要求。对于在业务量中只占少量的大型或集团公司要求按业务循环进行测试的,则另定细分项目并赋予权重,增加符合性测试的标准分,相应地调减实质性测试的标准分;

(2)对实质性测试细分项目的测试内容与工作底稿的要求基本一致;

(3)其所以特别把截止期测试列为一类,则是根据该所在实际操作中体会到不能忽视损益表审计。因而,应该对①存货采购、②产品销售和③期间费用的截止期可能导致的对会计事项确认的影响,给予重视;

(4)综合部分和其他部分所列细目,也基本上体现了该所在那一阶段的内部质量控制要求:如综合部分分为①接受业务委托的监控程序,②应取得的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法律性文件,③审计计划与审计小结,④重大问题请示等四项;其他部分则分为①报表及附注编制完整、数据正确,②意见类型恰当,③工作底稿要素齐全、标明索引及交叉索引及页次正确,④审计档案整理合规等四项。

以上两个案例的一个重要启示是:作为事务所经营管理中最关键的问题内部质量控制,是较难量化的考核指标,但只要与复核工作相结合,把考评指标订得具体恰当,按其重要性赋予特定的权重后,就能得出量化的业绩,纳入整个考评结果。这种做法具有可以普遍采用的意义,所以,具体考评项目的设计,是绩效考核中最需要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从案例中也可以看到,具体考评项目划分的粗、细,考评程序和方法的详、略,并无定规。各事务所可以从实际的“效益对比成本”角度衡量拟定,再视执行效果逐步改进。

2、采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有效的评价标准

就业务量这一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而言,有效的评价标准,应该具有挑战性,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标准过低会失去激励作用;但应正确把握被考核者的责任压力与逆反心理。比如,尽可能不致引起部门间为完成收入指标而相互争夺资源,推卸责任;标准不宜定得过高而导致员工的抵触情绪而放弃努力。

一般地说,评价基准可以比照以下方式确定:

(1)凭经验决定:即根据历史记录,采用统计方法求得平均标准,再根据对当前环境因素的判断,确定适用的标准;

(2)以行业的平均数为基准;

审计考核细则篇2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色彩的评价指标(建国后——1992年)

建国后,我国长期实施计划经济,国有企业基本没有经营自主权,考核方法注重实务量的考核。政府评价方法是将企业产量等实物指标的计划与实际完成对比,产值和利润指标作为参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直至1992年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实施方案》中仍体现出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第二阶段: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1993年——1997年)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1993年中央中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构建现代企业制度,颁布了《公司法》,探索构建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企业业绩评价方法体系。考核上淡化产值指标,强化经济效益指标。1993年财政部公布《企业财务通则》。1995年《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设计了销售利润率等10项评价指标,对每项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以行业评分值为标准计分。注重综合经济效益的考核,提出资本保全概念。

1997年调整的工业经济效益评价体系把原来的六项评价指标调整为总资产贡献率等七项指标;重新调整了各指标权数;评价标准按照前四年的全国平均值确定。

第三阶段:综合业绩评价指标体系(1998至——至今)

1999年6月《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不仅包括定量指标(财务指标),也引入了定性指标(非财务指标)。www.133229.cOm财务指标对企业国有资本金分别从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状况等四方面内容三个层面共计28个指标进行考评,非财务指标方面仅仅稍作提及。

2002年对评价规则进行了修订。《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采用的评价计分方法是功效系数法和综合分析判断法,分别用于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评价计分。

二、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演进

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

自2003年始,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

2006年国资委修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遵循“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提高战略管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原则;做到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把业绩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2.《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

2006年出台了与国际接轨的业绩评价方法,国资委每年将按照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对中央所属166户企业的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成为央企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评价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效益型原则、发展性原则。评价分为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根据评价时期的不同,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又分为任期绩效评价和年度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与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包括财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个评价标准。财务绩效标准包括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评价方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分类实施”的原则组织实施。无论是财务绩效还是管理绩效,最终形成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该法规不足之处体现在:一是考核中未考虑权益资本成本;二是财务数据之间的可比性问题;三是行业评价标准及国际标准适用性问题。

3.《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2008)。

2008年2月13日,国资委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明确了四个考核目标核定原则:稳步发展原则、行业对标原则、精准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同时对基本指标计分规则、分类指标基本要求和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的计分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补充规定。

国资委的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分别了不同的业绩评价规则。国资委业绩考核局的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3年、2006年修订、2008年补充规定);而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的是《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年),被考评企业经常无所适从。企业比较重视的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工作,因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甚至任用和考核业绩直接挂钩。对《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却较少顾忌,因为企业负责人没有个人效用风险,它是一套比较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而《考核暂行办法》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对较少,较为强调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个基本指标,这样就容易造成企业“短视”行为。如果能够将业绩考核局和统计评价局的规则统一起来并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任用挂钩,效果较好,引入平衡计分卡理论进入重新设计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方案。

另外,国资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等多个部门都曾参与过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制订,这么多部门站在不同角度,需要企业达到所有的要求,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已制订的这些指标权重、系数及标准值、指标结构等缺乏坚实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支持。

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演变

1.《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

这里用到的指标主要是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目标责任制主要在合同中约定,因而每一份合同中规定的指标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规范。

2.《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2004]第7号)》。

从六个方面进行审计,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资产质量变动状况;有关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负有的经济责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经营绩效变动情况。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围绕着这六个方面来设计,但是未具体提到具体指标。这里也提及领导人所应负担的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

3.《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

一是企业绩效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客观评价;二是经济责任评价,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估,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得出较为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评价结论。

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2008]53号)。

要求“结合《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科学评判经营者业绩,建立相应的约束激励机制”。这里说明各企业应当建立适合本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外部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如何确定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完全参照企业自定的指标体系,还是双方共同确定指标体系,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提出。

四、问题及分析

1.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的真实经济价值应是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即现值,因而真正的经济绩效存在于将来,无法直接观察和测量。审计需要根据将来推断国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为了这种推断,不得不依赖于过去的经验,因而对未来的经济绩效的推断始终是不确定的。

(2)过多过滥而又相互矛盾的计量指标。财政部、国资委等部委分别从自身部门的需要与利益出发,制定了众多的指标体系,动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指标。已有的经验证明,超过二十几个指标后,指标体系的作用将因相互矛盾或摩擦,指标作用递减。

(3)很难自下而上累加大量的非财务标准,也无法自上而下分解通用的财务指标。计量经济责任必然会有大量的非财务指标,但是央企都是大规模企业,拥有诸多下属单位,集团内部之间,受制于行业、规模及性质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上下之间的非财务指标迥异,导致上下级之间的非财务指标无法相加。

(4)权数的确认比较主观。多采用专家方法,简单明了,只需专家拥有丰富的学识与经验,缺点是不同专家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即使同一专家在不同时点,其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2.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中问题分析。

(1)指标体系都是次优的。

简单地测量比较利润等指标相对比较简单,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都经济绩效指标,意即未来的发展。要找出适当的指标,以便从中推断出未来的现金流量或企业的长期效率和生存能力是非常困难的。

(2)国企规模大层次多,太复杂,影响了评价指标的运用。

大型国企通常会有四个层级,作为整体的企业、实质上独立的经营单位、内部职能部门、职能单位内部的工作组。市场价值适用于企业整体,财务指标适用于企业整体和经营单位,非财务指标适用于职能单位和工作组。如果要把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联系起来,就需要从工作组和职能单位累加到经营单位和企业整体的非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能够求和或平均),以及可以从企业及经营单位下推到职能单位和工作组中的财务测量指标(即这些指标应当能够被分解)。但是,由于各层级所用的指标体系不一,无法或难以相加,或武断地加减,这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审计考核细则篇3

这个阶段财务的工作笔者认为可以这样管理:集团财务集中管理、事业部财务独立核算、内审和分析形成对管理体系运行的保障。

一、集团财务集中管理

1.核算体系的规范统一

由于矩阵式管理的特点,要求集团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包括科目体系、报表体系、核算原则、确认原则等,只有制定了统一的核算体系才便于集团的考核和管理,就等于给事业部财务划定了活动范围和活动规则,大家的核算都要遵从于这个规则,在这个规则之内可以对各事业部的核算细则进行细化。

科目体系包括科目名称、核算级次、核算关系、项目核算设置、明细科目名称等,在不影响事业部个性化设置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统一规划,必须保证一级科目的一致性。

报表体系包括报表类别如会计报表类别、管理报表类别、资金流量报表类别,报表格式、取数公式、报送时间、准确率要求等。

核算原则,首先符合国家的基本会计核算原则,不同的报表适用的核算原则会有不同比如会计报表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编制、资金流量表则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管理类报表要根据考核要求进行编制。

费用确认原则统一按照权责发生制,将收入和费用配比,正确反映经营业绩。

需要细化规范包括各事业部的收入、成本确认原则,各部门的考核办法,集团对各事业部负责人的授权等。

由于各事业部的业务会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在产品和模式不同的情况下,这要集合产品和行业特点确定收入和成本的核算办法,比如大宗商品贸易、空调安装销售和零售贸易的确认时点会有不同,因此要制定个性化的确认原则。

考核办法与管理层对业务管理方向的有直接联系。有的事业部要考虑应收款,有的考虑毛利、有的侧重销售收入因此要设计细化的原则,占领市场为主的要考虑收入和市场占有率,提高盈利能力会将利润作为考核重点。

对事业部的授权同样也是各不相同的。每个事业部的单笔业务金额不同,因此,对业务的授权金额也要有不同的处理权限才行。

2.财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在完善核算体系后,体系的执行情况如何和财务人员的考核管理直接相关。

事业部财务部是集团财务的派出部门,服务于事业部。财务部人员在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下正确核算事业部的资产负债、经营业绩、现金流量等情况,对事业部的经营分析、资金计划、预算情况等要有全面的反映。同时履行监督职能,做好对经营风险、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防控。

财务人员需要双向考核。事业部经营业绩考核和财务部对财务体系执行情况的考核。

考核内容尽量量化,可以量化的指标如报表的报送及时性和正确率。可以规定不按期报送的惩罚和提前报送的奖励,以及出现错误的惩罚和增加指标的奖励等。既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又保证按期完成工作,并提高报表准确率和不断完善管理指标,奖罚分明,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

二、事业部财务独立核算

矩阵式架构会导致许多的交叉形成事业部和法人实体多对多的架构,这需要对法人实体的财务核算和对事业部的财务管理双线共管。

公司主体下主要控制税收风险和融资风险,平衡税负和做好盈余管理,保持对外的形象统一、融资管理一贯是公司主管会计的主要职责。

事业部下对财务管理的要求更注重内部考核,业绩核算管理,往来单位管理,这些数据会跨公司获取。业务管理主线清晰,对业务的上下游合同、结算规则、价格政策、利润分析、账期设定、销售区域管理、促销支持等都要清楚,有些业务站在集团的角度可能会出现同一事业部的合同以不同的法人公司签订,但反映的是同一累业务,因此要以业务为主线进行核算管理,在预算执行、费用控制、往来管理核算清收、库存管理和经营风险把控等方面作重点的核算和管理。

核算重点由各事业部自行制定,考核办法管理权限设置,业务流程设置,费用报销标准,经营分析重点,这些指标事业部会制定个性化的规定来执行。比如事业部的产品不同业务模式不同流程就不同,鉴于产品特性的管理要求也不同。同属大宗贸易类的粮食、钢材、纸、煤炭等产品进销存和计价方式就各不相同。这里边比较复杂的就是钢材要考虑现款价格、承兑贴息、运费补贴、运费、进货折扣、上期价格调整等因素,而煤炭价格要考虑热值、水分、灰份、含硫量等,纸和粮食又各有特点。

对于涉及事业部的融资要有事业部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进行资源分配确定合作主体,对贴息和货款结算具体制定政策,并对融资成本进行仔细的核算。以融资成本为例计算时要考虑以下因素:银行手续费、银行存款利息、贴息政策、保证金比例、银行授信使用时间等。在计算项目资金占用时按照账面占用和现金占用分别计算。账面占用是对业务人员的占用口径要求,业务人员要去管理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做到及时的货款催收要同供应商和客户协调好关系,提高资金周转速度,从而提高业务的盈利能力。现金占用则是对资金管理的要求,占用金额按照企业收支的现金考虑,如预收客户货款后用于支付银行保证金开银承,这样的业务其实是未形成现金占用的,从融资的角度是在用企业的信用进行经营和获利,因此在同等条件同使用现金支付相比可以要求较低的投资回报率,因为我们的信用(资金)成本确实低了很多。

三、内审和分析作为保障

要反映集团的全局情况就要对事业部的业务进行汇总和合并,并进行分析,对各项财务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就需要内部审计,考察各事业管理水平就需要对大家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因此内审和分析是总部管理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的重要保证。

内审的范围和方式。从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审计,就是核实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数据来源是否正确,一般企业考核口径和会计核算口径会有些差异,审计业务的落脚点还是要在财务资料上,对于口径差异的调整需要以会计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整理,增加考核确认因素,减少考核剔除因素,对于需跨部门分摊的费用进行分摊,财务人员将调整因素和调整依据列示出来后要进行核对,提供调整数据的计算和确认依据,审计人员要对数据逐项核实,以最终确定事业部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占用。这类业务的审计主要是针对事业部负责人,可以每半年进行一次,参与的人员既要有总部的审计专员又要有各事业部的财务人员交叉进行。最重要的是审计确定的结果不论是调增还是调减需要事业部负责人认可。

会计报表审计主要对法人实体的账务处理规范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基本要求是按照会计制度,包括基础的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等,主要资料以会计凭证、账簿、往来账、存货盘点、资产盘点等为重点,这类审计主要以专职审计人员为主,可安排每季度一次,对于审计情况要进行及时通报,并作为财务人员考核指标。

经营业绩和账务处理情况的审计是无法严格区分的,只是审计重点有所区别,业务的载体是统一的,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该将复核人员和事业部、公司相对固定,这样能形成一个长效的管理机制。

审计考核细则篇4

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在建筑工程行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常用的几种方法,通过每一种方法的详细论述,从而明晰每种审核工作方法的重点和难点,并再此基础上就如何改进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有积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方法

一、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新材料、新技术的出现,给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更多收益,人为地提高工程造价,从而使得审核工作更加繁琐。此外,一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收入,往往在工程造价方面做许多手脚,暗箱操作和幕后操纵使得建筑工作在估算工程成本方面,往往多于实际许多,这样就导致出现了实际审核出现项目繁多,环节复杂,计算基础不一,工程造价预结算虚假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运行。这表示预结算审核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经济相结合的全面、复杂、综合的工作,也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不但需要计算时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还要求审查人员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合同,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促使竣工结算的良性循环。这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造价审核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具备耐心细致的做事品质。

二、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几种常用方法。

我国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运用的方法许多,各种方法的重点和优点缺点也不同,常用的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是现在建筑工程企业运用最普遍和广泛的一种方法。它是按照施工图的总体要求,结合组织设计、施工合同和协议,从而全面审议工程的数量、单价及费用开支等情况的过程。这种方法适合一些投资金额不大项目内容又比较简单的项目更是适用此方法。运用此种方法审核,可以达到工程效益最大化,审查质量也较高,效果较好。但是此种方法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工作量较大而且存在一定的重复劳动,周期较长。

2、重点审核法。

不同于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是选择其中一些关键和重点部分来审核的一种方法。其一般是侧重一些重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等;对补充单价进行重点审计,如是否将应该计取材差的价格直接进入了直接费,补充单价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合理等等;对计取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查,如已计取的费用不符合国家、地区和部门的规定,或不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则应重新按正确方法计算。该方法相对程序较为简单,工作量也小,效果也很好。但和全面审核法相比,其范围要狭小许多。适合非关键工程的审核。

3、分组计划审核法。

分组计划审核法是按照建筑工程的类别来划分的,它根据建筑工程相似的各个部分和环节为依据和类别。按照工程量划分,然后分组组合进行审核,这样既能审核一些基数,也能横向和纵向进行分析比较。此种方法工作量小,审核速度快。适合工程量比较大的建筑工程,方便省时。

三、提高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1、高素质的造价审核人员。工程造价审核人员是指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工程项目情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项目工程造价问题进行审核活动的专业人员,应具备解决审核项目工程造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各专业之间的联系,要懂建筑材料、工艺技术、工程计量、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熟悉施工规范和施工程序,并有较强的市场观念,保证项目工程造价的准确程度,客观、公正地体现工程造价。科学严谨,保证公平,公正的进行审核。

2、深入现场,掌握真实的情况。由于结算审核是工程建设的事后审计,审核人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惧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审核阶段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准确无误。一个优秀的造价员不但要深入工程实地掌握实际情况,还要深人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做到胸中有数,避免造成计算误差较大,使自己处于被动。

3、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程量审核、套价审核、取费审核三步走原则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时要重点抓大子目,同时要兼顾小细节的把握。一方面要重点抓好对工程量的审核,因为建筑工程的造价预结算审核与工程量是休戚相关的。因此,在进行工程项目以前,要对工程量进行最大准确的预算。科学论证,现实考察,数据考量,准确计算,保证每一个环节精心设计,减小误差。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我们要分清重点和关键,提高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总体质量。另一方面,更要注重细节的雕琢,细节决定成败,只有从细节处入手,才能预防一些不该有的资金流失。只有结合实际情况,分清主次重点,分门别类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正常运行。

4、实行复审制。为提高审核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应对审核项目采取一级审核、三级复核制,即造价人员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复核,最后技术负责人终审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四、结语。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一项专门性、知识性、技巧性、政策性比较强的一项工作。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不仅可以替委托方降低成本,为投资节约资金,也是提高服咨询行业服务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只有加大对审核工作的支持和建设力度,不断纠正审核工作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提高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水平,规范其职业道德,在审核工作中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好工程结算审核,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提高,从而促使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罗艺,浅析施工工程造价管理[J],企业管理,2011,5

[2]]葛强,张勇等.谈建筑企业对项目造价全过程的控制[J],新疆农垦经济.2010,9

[3]高科社.谈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J],陕西建筑,2009,8

[4]孙星.浅谈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10,7

[5]周萍.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3

审计考核细则篇5

【关键词】模块化;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010年10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正式颁布,其中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参照本规定组织实施。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2011年8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下称《指南》),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组织结构、内容、程序、评价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说明,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特别是审计内容,涵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在实务中可以对这些内容按其时间性以及涉及的部门进行立体细分,使经济责任审计不再是单一、静止的审计,而是一个以审计内容为主轴、以“时间轴”和“部门轴”为辅轴,由不同模块组成的“三维立体”审计,笔者称之为“模块化”审计模式。

一、“模块化”审计缘由

(一)任期考核的同时性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下属各个考核主体能够紧密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贡献利润。这其中最为普遍的激励制度就是对考核主体的负责人(即内管干部)进行任期考核。考核主体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分解目标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而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任期考核的一个重要途径。因此,出现了各个考核主体在某个时点同时进行考核的情况,这就要求内审部门在同一时期对所有的考核主体的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且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形成审计结果,客观上给审计造成了时间上的压力。

(二)审计风险的集中性

由于上述因素,内审部以及内审人员势必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审计任务,否则许多考核主体的负责人的任期考核奖就无法发放。因此,在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时,唯一的办法就是简化审计程序,提高重要性水平,从而导致审计风险集中、大量增加,即使完成了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

(三)审计内容的时间性

对照《指南》,其实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也是具有不同时间性的,有的内容是贯穿整个任期的,即具有“期间性”;有的内容则是“时点性”的,是在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存在的一种状态。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应该根据审计内容的不同时间性,选择不同的审计时机来实施审计,而不是把所有的审计内容全部都放到任期结束或绩效考核时再进行审计。

二、“模块化”审计实施方案

(一)模块划分与部门配合

根据《指南》明确的内容,笔者按照“时间轴”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分为6大模块:内部控制审计、遵循性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舞弊审计和非经营事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内部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情况;遵循性审计主要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遵守法律法规、母公司有关制度的情况;财务收支审计则主要是关注任期内考核主体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这三个模块构成了“期间”审计内容,强调的是过程,关注的是“怎么样做的”。这三个模块的审计可以说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这些内容的好坏决定了考核主体绩效的好坏以及是否存在舞弊的可能等结果性问题,因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剩下的三个模块则是“时点”审计内容。绩效审计关注考核主体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的效益情况及资产状况;舞弊审计主要关注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考核主体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非经营事项审计则主要关注截止到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考核主体社会效益、费用开支、人才建设等情况。这些审计内容的重点是“做的怎么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结果。

在区分不同审计模块后,还须明确各模块审计需要给予配合的相关部门。比如,内部控制审计只需要涉及考核主体内部相关部门即可,而遵循性审计则需要涉及母公司财务部、人事部、总经办、后勤部、纪检等职能部门。明确各个模块涉及的职能部门,就完整地形成了一个三维立体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型(见图1)。

(二)实施

在明确了模块划分和部门配合后,内审部门的工作便可以启动。针对前三个模块,内审部门可以在考核主体负责人任职初期开始介入,即对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及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记录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日常经营行为。该三个模块的审计可以横跨整个任期,内审部门可以根据领导要求以及自身工作安排不定期或定期出具相应的子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分类评价,作为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的综合评价依据之一。

任期结束时或绩效考核时,内审部门和审计人员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后三个模块实施审计。由于之前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在任期内“怎么样做的”已基本掌握,此时的主要工作就是核实考核主体及其负责人的经营成果以及其他业绩,同时作出相应的分类评价,并结合前期的审计底稿、审计报告及分类评价,对考核主体负责人作出最终评价(见表1)。

三、结论与讨论

“模块化”审计模式形象的说就是采取“各个突破、化整为零”的方法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缓解审计人员的压力、降低审计风险,还可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同时还能有效联动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通过这种设计,可以让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富有生命力的一个部分。当然,要真正实施“模块化”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前提是要有一定的制度保证以及母公司的强力推行,要形成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是内审部门的工作,而是以审计部门为主、多部门协作的一项系统工作的观念,这样才能有效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参考文献】

[1]钟庆椿.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途径和方法[J].工业审计与会计,2006(3):16-17.

审计考核细则篇6

验资准则框架比较

从准则的框架上看,两地有许多相同之处。首先,准则机关均为政府部门。大陆的验资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财政部。中国台湾的验资准则《公司行号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办法》由“经济部”制订并。其次,执业规范指南的制订和机构均为行业协会。大陆的验资规范指南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订和。台湾的验资规范指南《会计师承办公司行号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签证须知》由台湾地区注册会计师公会联合会制订、报“经济部”备案后。第三,公司注册资本验证人均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大陆的公司注册资本审验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台湾的公司注册资本验证(查核)由会计师(也称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从框架内容上看两地准则较相近,只在个别规定有差异。如大陆的验资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共分4章26条,主要规范了验资定义、验资种类、需要验资的单位、被审验单位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验资中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受托与验资计划、对公司的要求、审验范围、审验方法、利用专家工作、审验工作记录、验资报告的内容、验资报告的作用、用途与使用责任等。台湾的验资准则——《公司行号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办法》,共分12章12条,主要规范了法规适用顺序、会计师查核报告书之附表规定、需要验资的单位、对公司的要求、股东缴纳款相关规定、审验方法(会计师查核情形)、查核报告书记载事项、委托会计师规定、委托文件、主管机关抽验资本、适用范围(行号准用、公营事业排除)、实施日期等。个别规定上的差异,如台湾在验资准则中规定,工商登记机关应抽验资本,而大陆在验资准则中没有规范工商登记机关抽验资本,只在工商登记有关法规中规范。大陆在验资准则中规范了验资定义、被审验单位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利用专家工作的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验资报告的作用等内容。而台湾准则无这方面规定。

验资对象比较

1.大陆的验资对象。根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设立或拟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企业,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或变更情况均需注册会计师审验。具体验证对象是公司编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

2.台湾的验资对象。根据台湾《公司行号申请登记资本额查核办法》规定,除以公司债转换股份或银行、保险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外汇经纪公司、信用卡公司外,申请设立登记或合并、增减实收资本等变更登记的公司,其申请登记资本额均由会计师查核(审验)。具体审验对象是公司设立、合并、增减实收资本额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股东缴纳现金或债权抵股款明细表,减资明细表,财产抵缴股款明细表,合并或盈余或公债增资配股明细表。

3.验资对象的差异。大陆规定验资的具体对象是公司编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台湾规定验资的具体对象是公司设立、合并、增减实收资本额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股东缴纳现金或债权抵股款明细表,减资明细表,财产抵缴股款明细表,合并或盈余或公债增资配股明细表。

审验范围比较

大陆的验资准则规范了审验范围,而台湾的验资准则中没有规定具体的审验范围。

大陆的验资准则规定: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应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有关的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等。变更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应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事项。增加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及相关会计处理等。减少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期限、减资币种、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

审验方法比较

1.大陆验资准则规定的审验方法。以货币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函证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还应当检查承销协议、募股清单和股票发行费用清单等。

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监盘实物,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在资产评估或价值鉴定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出资人的债权等转增实收资本(股本)及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的,或因合并、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审计的基础上确定其价值。

2.台湾验资准则规定的审验方法。现金及债权转入之股款,应查核该股款缴纳或借入情形,其有送存银行者,应核对存款凭证;如系以票据等方式存汇转拨者,应查核已否兑现。股款如已动用应列表说明其用途;必要时主管机关得要求加附动用凭证影印本。

盈余转作资本者,应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常会承认或股东同意之决算书表,查核盈余分派情形并加附盈余分配表。

公积转作资本者,应查核其种类及内容,并列表说明提列数额之计算及历年已冲转金额是否相符。其为资产重估而提列之资本公积,应附核准提列之凭证;如系土地增值转列者,应叙明土地增值税准备之提列情形,并加附土地所有权状影印本、土地增值税计算表及地政机关核发之地价证明文件影印本。

合并发行新股者,应依据股东会、董事会之决议或股东同意书及合并契约书就股东姓名、配发股数等予以查核。

3.两地审验方法基本相同,对于变更验资都要求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验证。

对股东要求比较

1.大陆验资准则中对股东的要求。(1)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2)提供资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向被审验单位获取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3)建立账簿要求。对于依法应当建立会计账簿但尚未建立的被审验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其建立必要的会计账簿。(4)财产权手续要求。对于出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其价值应当经各出资者认可,并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对于国家规定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但在验资时尚未办妥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被审验单位与其出资者签署的在规定期限内办妥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承诺函。

2.台湾验资准则中对股东的要求。股东缴纳现金股款明细表,应载明股东姓名、股东所缴股款金额及缴纳日期、股款送存银行之账户及日期,并检附送金单影印本,无送金单者,检送存折或对账单或查询单影印本。但以须经票据交换之票据存入时,检送之单据以足以证明票款业经银行兑现入账者为限。

债权或财产抵缴股款明细表,合并、盈余、公积增资配股明细表、减资明细表,应分别载明股东姓名、抵缴股款金额或配股或减资之金额及日期。

第一股东缴纳现金股款明细表,公司于银行设有专户委托代收全部股款者,得以银行专户账卡或证明代替之。银行存款与账册记载不符者,应编制调节表。

3.两地对股东要求的差异。大陆准则对股东及公司的责任、提供资料、建立会计账簿、股东与公司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等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而台湾准则在这些方面没有规定,只是在准则中对公司与股东提供的各种明细表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验资报告比较

1.验资报告内容对比

大陆验资准则规定的验资报告共包括七个方面内容:(1)标题。标题统一为“验资报告”。(2)收件人。收件人为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全称。(3)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及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4)意见段。意见段应当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验意见。(5)说明段。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它重要事项。(6)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标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7)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验工作的日期。

台湾验资准则规定的验资报告共包括七个方面内容:(1)委托人;(2)受查核报表名称及所属日期;(3)受查核公司名称及公司统一编号。但申请设立者免填公司统一编号;(4)会计师查核范围及意见;(5)会计师姓名、身份证统一编号及签章;(6)查核签证日期;(7)会计师事务所之名称、所在地及电话号码。其中第六款所称查核签证日期,系指查核工作完成之日。但签证应于资产负债表结账之翌日起金融机关当日营业终止时,始得为之。会计师出具资本缴足之查核报告书应分别载明股款种类(现金、债权转入、合并增资、盈余、公积或其它财产)之数额及发行股数及资本额,并叙明增资前后之已发行股份总数及资本额。

两地报告内容相比,准则规范的报告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台湾准则要求在报告正文反映会计师身份证统一编号,而大陆准则未要求。台湾准则要求在报告正文中反映的公司名称与编号、报表名称及所属日期,大陆准则要求这些事项在报告后附的验资事项中说明。

2.拒绝出具验资报告情形对比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写人作文范文(整理27篇)

    - 阅0

    写人作文篇1我有一个姐姐,她很漂亮,有着一头又长又黑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黑宝石一样,一个樱桃般的小嘴。但你可别看她漂亮,她可是很花痴的。一次,我拿着一位明星的照片给姐姐.....

    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整理6篇)

    - 阅1

    春节范文三年级作文篇1除夕的前几天,我很盼望过年,恨不得一头栽进被子里美美地睡到除夕的早上。除夕终于到了,我和姥姥早上出去挂彩灯。我家的彩灯真美丽:有喜庆的大红灯笼;有能.....

    乡镇调研报告范文3篇

    - 阅3

    关于 XX 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与目的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深入了解 XX 乡镇特色产业发展状况,挖掘产业发展潜能,成为推动乡镇经济高质量发.....

    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范文3篇

    - 阅1

    高中英语教师工作总结(一)
    在过去的一学期,我担任高中英语教师,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致力于提升学生的英语综合素养。
    教学工作开展前,我深入研究教材与课程标准,依据学生.....

    逻辑学基本知识(6篇)

    阅:0

    逻辑学基本知识篇1关键词:知识逻辑;认知逻辑;过程和方法逻辑新课程改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我们转变教学观....

    审计考核细则(6篇)

    阅:0

    审计考核细则篇1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员工的结构和素质不能适应业务经营的要求,又不能继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技....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办法(6篇)

    阅:0

    水利工程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篇1关键词:建设项目档案档案收集对建设单位而言,如何把从工程立项到工程设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