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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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1

WTO规定的快递业务放开经营的范围,“不包括中国法律规定的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专营的服务。加入将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外资比例不超过49%;加入一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四年内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因此,无论速递信件、普通寄递信件还是公函、私人信函,均属邮政专营业务。国际速递公司进入中国快递市场,应当严格执行这一条款。二、中国快递市场准入机制探讨2009年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增加了快递市场的重要内容,设计了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强化了快递业务管理。新修订的《邮政法》从快递许可行为、规范快递行为和违规违章处罚等三个方面来规制,对快递业务作了专章规定,对经营快递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达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目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以及新修订的《邮政法》规定,中国快递市场的准入制度可以采取普通许可、特别许可、认可、核准、登记等五大类。具体说,对信件(中国法律规定邮政专营的除外)的寄递采取特别许可,并且只对特定的经济实体开放;特定重量的印刷品、包裹以及涉及普遍服务报刊寄递采取普通许可。快递市场的准入制度实施前置审批,即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应有邮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通过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制度,可以对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服务规范等进行有效管理,同时为了保护进出境信件的渠道,防止国家秘密的流失,阻遏反动、等有害信息的侵入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或者变更登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自企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三十日内,企业分支机构应当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企业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国外部分国家WTO市场准入承诺与监管法律制度

(一)国外邮政市场准入概况目前,在世贸组织成员中,仅有冈比亚、以色列、吉布提、塞内加尔、土耳其、蒙古、阿尔巴尼亚、吉尔吉斯坦、摩尔多瓦等九个国家对邮政服务开放作出了部分承诺。绝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和欧盟国家,对承诺邮政服务开放均持谨慎态度。在WTO谈判中,有46个成员将快递服务列入了减让表,有82个成员在快递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领域作出了承诺。(二)国外邮政监管体制概要世界邮政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早在196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了,当时各国邮政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单一的政府部门模式。而今天,世界邮政已从单一的政府部门模式发展到包括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国有公司、私营公司在内的多种模式共存的世界邮政大家庭。而值得关注的是,政企分开已成为绝大多数政府为邮政选择的改革道路。当前,邮政业监管机构的模式大体为三种:其一,邮政作为政企合一的政府部门,政府拥有监管权和经营权(如美国、印度等)。其二,各国逐步将政府职能从政企合一的邮政部门分离出来,建立邮政监管机构。多数已实施政企分开的邮政其所有权和监管权均属于政府,经营权归邮政企业或公司(如法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其三,有一部分国家建立了独立的邮政监管机构(如德国、瑞典和英国)。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了这种形式,但这种形式代表了行业监管的发展方向,是符合本国市场规制法的[2]。(三)国外邮政业市场准入监管管窥邮政普遍服务是保证公民享受通信权利保护通信秘密的社会义务,各国邮政法都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义务。为了保证邮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只要这些措施与WTO协议不违背,WTO成员国可以采取许可证管理、设置专营业务、补贴等必需措施。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9条第2项之规定:“自由化进程的进行应当尊重各成员国的国家政策目标及其总体和各部门的发展水平。个别发展中国家成员应当有适当的灵活性,以开放较少的部门,放开较少类型的交易,以符合其发展状况的方式逐步扩大市场准入,并在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市场时,对此类准入附加旨在实现第4条所指目标的条件。”在市场环境下,为了保障普遍服务,世界各国都给予邮政一定范围的专营权,大部分国家规定可以专营业务补贴普遍服务。1.各国通行的做法是通过保障本国邮政普遍服务制度的前提下开放本国快递市场的普遍服务是公共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承担普遍服务而导致邮政亏损的情况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在各国《邮政法》修订过程中,邮政普遍服务的法律定位是各国政府与邮政部门都十分重视的问题。由于普遍服务是邮政的核心,也是邮政永恒的主题,因此,一些国家在近年新修订的邮政法里对普遍服务的概念、业务范围以及为确保普遍服务的顺利实施而采取的补偿机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用法律来保护邮政继续履行普遍服务这一公民通信权利的义务。虽然加拿大、印度等国家没有在邮政法里明确规定普遍服务,但也针对普遍服务出台了一些法令或具体规定。在各国邮政立法中,大部分国家都要求邮政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只有德国的立法原则是所有运营商共同确保普遍服务的实施。对于普遍服务资费的规定,英国、日本、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要求资费均一,俄罗斯、意大利等国提到全国所有人都能以支付得起的价格享受普遍服务。可见,邮政普遍服务的宗旨就是确保国民能够普遍、公平地享受基本通信权利。为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对普遍服务的补偿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补偿方法:一是用专营权保障邮政提供普遍服务。国家通过立法确定信件和一定重量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专营,用来补贴普遍服务。这也是各国邮政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如法国规定重量在50克以内、低于基本资费2.5倍的信函业务由法国邮政专营。但随着全球邮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国都在不同程度地缩小邮政专营范围,有的国家甚至取消了邮政专营权,如英国、俄罗斯和新西兰等。二是政府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有些国家直接由政府建立专门的普遍服务基金,对普遍服务义务的承担者进行补偿。在普遍服务基金制度下,各企业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缴纳普遍服务基金,它们承担的普遍服务任务也都能得到货币补偿,从而为邮政企业提供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欧盟邮政指令中规定,当成员国认为普遍服务义务对其提供者构成不公平财务负担时,可以建立一个普遍服务补偿基金,基金由独立于收益人的实体管理,在遵循透明、非歧视和成比例的原则下,各国可要求取得邮政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向该基金提供一定的财务资助。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设置了普遍服务补偿基金。在亚洲,日本建立了额度不超过2万亿日元的社会和地区贡献基金,支持邮政事业公司和窗口网络公司的运营;印度设立普遍服务基金,要求年收入在250万卢比以上的私营运营商每年上缴总收入的10%,确保政府为印度国民提供支付得起的邮政服务。三是政府通过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方式,补贴邮政承担普遍服务造成的亏损。瑞典政府每年拨给邮政2亿瑞典克朗,用于补贴瑞典邮政为向民众提供普遍服务而保留的邮政服务网点的费用;澳大利亚邮政为从公共利益出发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接受联邦政府的足额补偿;俄罗斯政府对因提供普遍服务和某些资费优惠的业务造成的亏损给予补贴。四是转移业务收入。政府通过立法,把不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物品寄递企业的一部分业务收入,转移给普遍服务承担者。《埃及邮政法》规定,非邮政部门经营邮递业务,其收费标准必须高出邮政部门同类业务资费的10%,其多收的10%直接拨给邮政部门,用于补贴邮政部门承担的普遍服务费用。五是税收及政策优惠。在大多数国家,政府把邮政作为公用性机构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同时还给予邮政其他的政策优惠。六是建立邮政资费调节机制。普遍服务资费由国家控制,当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邮政企业因亏损而无力承担该义务时,可以上报政府或议会进行资费调整,使补偿的资费可以收抵支。《日本邮政法》规定,邮政的亏损超过政令规定额度时,需调整邮资;印度邮政每年可以提高一次资费,但幅度不大;俄罗斯邮政的资费标准如果落后于社会发展,且达不到提供服务的成本水平时,可以上调普遍服务的业务资费。2.各国给与邮政运营商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对邮政运营商进行监管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仍然不同程度实行着邮政专营业务,但也有一些国家取消了邮政专营权,如阿根廷、瑞典、芬兰、巴拉圭、新西兰、秘鲁等国。但国外在邮政改革和市场开放过程中还实施许可证管理,以限制经营者数量,防止过度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和邮政业的良性发展。《服务贸易总协定》并不绝对禁止专营,而是在第8条“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中规定了专营的许多条件。邮政在一定时期内保留一定范围的专营业务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如英国为邮政运营商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制定每个邮政运营商必须遵循的最低标准。法国邮政市场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德国邮政法规定对专营业务以外的1000克以内的信函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在日本则是从2003年4月开始实行经营许可制度,邮政业务开始进入市场竞争,但同时继续保护函件业务的普遍服务。在美国,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两种市场准入方式:一是主要针对特急信函的快递业务,实施登记许可准入方式;二是针对邮件运输环节,美国邮政采取与私营快递公司签订协议的市场准入方式。美国对国内开放是依据邮政总局出台的《美国私营快递条例》,对邮政开放范围和监管作了详细规定。美国私营快递条例(PES)是一组联邦民事和刑事法律。它们主要规定美国邮政以外的任何实体为了获取报酬而在邮路上运送邮件都是违法的,除非支付与信件通过邮政寄递所支付的资费数额相等的资费。私营快递条例最初于1792年由国会颁布实施,以限制私人对信函的运递。它以美国宪法中的规定为依据。宪法赋予国会“建立邮局和邮路”的权力[2]。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2

【关键词】第三产业;家政服务业;规范

1家政服务业的现状分析

1.1运营模式单一,缺乏科学支撑,效率低下。观家政服务业的运营模式缺乏系统建设和科学依据作指导。比如中介型本身就缺乏足够的系统完整性,雇主和介绍机构完全靠义务,缺乏明确的责权利关系限定和制约,停留在半自觉和半服务状态;会员制在中介型基础上增加了管理因素,但是仍然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方面缺乏有效的职业监督和权益保护,降低了家政服务的运行效益;员工制是总结上述两种类型和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应运而生的,但是限于目前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保障投入不足矛盾,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尚有大量的工作去做。

1.2家政服务的社会观念缺失,需要建立与时代和经济同步的正确的家政行业服务和从业观念。家政服务的社会观念还没有初步建立,从高校招收家政服务专业的考生不积极报考就可以看出,公民个人对家政服务这个新生事物还比较陌生,存在下等人、丢人丢脸、不光彩等种种偏见。从个人角度来说,正确的择业观念和价值观念还未完全确立,这些都是与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和市场实际需求不相符合的,相抵触的,根本上制约了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3从业人员素质低。据统计,我国目前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多数为农村到城镇的务工人员或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人员文化程度低、职业素养相对偏差、年龄结构看相对年轻、从业经历少经验缺乏,与复杂的家政服务行业比较,短时间内让这群人扛起担当家政服务的重任,达到一定的服务层次,还不现实。

1.4社会保障和行业规范支持力度不够。业人员的待遇和社会福利尚在建立的初级阶段,各地发展极不均衡,欠发达地区的家政服务行业存在较大的管理缺失和政府职能参与缺失,造成发展迟缓和观念落后得不到有效确立。行业规范缺失的同时也存在相关法律制度的空白,有的法律法规试行中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亟待调整,有的地区需要尽快试行。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的培训问题尚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保障机构切实加大资金支持和培训机构的有效投入、落实。

2建立实业框架,构筑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行业

2.1加大落实国家保障制度和行业规范投入和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及服务公约。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开展,一些纠纷和矛盾问题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依据,有效维护和保护雇主、家政工、家庭三方权益。同时提倡家政从业人员服务公约合法化、制度化、公开化,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形成家政服务阳光工程的宏大宣传阵地。

制定和规范服务标准。制定家政服务行业规范、标准,使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能够按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家政服务,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同时有利于提高家政服务业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再培训,促进整个家政服务队伍素质提高和家政服务行业水平的提升。

建立行业准入和资格证制度。政府从宏观上对家政服务行业予以指导,具体技术措施上主要是进行行业准入和资格认定。从规模效益型做起,对于从业人员要提高门槛,试行业务定期考试和市场准入制度,颁发上岗证和资格证,并明确职业资格等级,适应不同阶层不同家政工作需要。

强化培训中介力量。各级家政服务政府部门和办事机构所建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只有虚名,要配备完善齐全的培训设施设备,做到政府拨款专款专用和相关人员的人尽其事,不能人浮于事,无所作为。切实把家政服务人员的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落到实处。

加强行业监管,逐步取缔违法经营。针对“散、乱、差”的家政服务个体和集体组织或企业,要动用法律手段,依据合法成立和合法经营与否,进行营业资格审定和经营行为监督,对不合法不规范的要坚决予以关停,维护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企业化方式运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的保障和维护。家政服务行业直接面对市场,从业人员与其他经营企业一样,应该有应有的个人社会保障金和养老补助保证。在社会福利保障上,要和其他企业一样一视同仁,这样才能实现与社会其他行业的并轨,才能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上的对于家政服务行业的偏见思想观念。

2.2企业加强管理运营,增强家政府服务的吸引力,打造中国式家政服务品牌。要广开创业渠道,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行创业谋事。利用物业管理优势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或者物业公司单独成立企业等;依托国有或者集体经营企业进行职业素质教育委培;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效益;开展连锁经营,扩大品牌知名度;联合社区街道为开展业务和人员办公提供便利等。

要加强与政府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互利共赢。政府是衣食父母,但并不是每一个衣食父母都会时时刻刻照顾你的起居生活,作为企业要主动沟通,加强联络,取得支持,不能坐等和观望,更不能牢骚满腹,不求上进。

要灵活经营,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和借鉴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成熟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企业、雇主、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沟通和密切交流。

要切实提高培训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对于新招收人员要使其接受正规的院校培训,目前国内家政服务专业已经开设。心理学、社会关系学、经济学等基本学科的教育,可以大大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职业素养。校方也可以主动和企业联络,采取优惠措施吸引年龄合适、人品好、职业认知度高的家政服务业职工到校园里接受专业教育,形成校企合作共赢。积极派员参加国家的各类资质资格考试,引导从业人员不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提升。参加各类对口业务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学以致用。校方也可以直接深入广大农村广招生源,为农村人员进入城镇,增加就业渠道,搭建桥梁,形成对家政服务业的教育支撑。

3结束语

家政服务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牵系每个家庭的系统工程,是国民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新兴的职业门类,只有国家、企业、个人三者联动,才能形成有效充满生机活力的产业链,构筑起第三产业的新血脉,为国家现代化事业和人民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3

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银潮”已经到来。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43亿,占总人口的11%,近20年还将以年均超过3%的速度增长,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江苏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老龄化速度明显快于全国水平。1982年,江苏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4个百分点,却高出了1.88个百分点,更是高出3.07个百分点。由于江苏老年人口基数大,除具有全国人口老龄化的普遍特征外,人口老龄化问题更突出。据预测,到20xx年,江苏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7%。20xx年之后,老龄化速度开始加快,老年人口将达到1223.46万人,占总人口15.73%,2022年之后老龄化速度更快,老年人口比重平均每年上升0.6个百分点左右,至2040年左右达到峰值。老年人口比重的快速增长,导致了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到20xx年江苏省社会总抚养比达到33.81%,其中老年抚养比达到14.43%。家庭赡养功能弱化,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老人和空巢家庭老人的养老风险增大。江苏省已有1000多万独生子女家庭,其中40%的老人家庭为空巢家庭,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不断增多,要求提供社会照料服务的需求日益加大。解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使其长寿的同时也能保证有质量的生活,已经成为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

一、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及若干概念的界定

从养老资源的提供者或者养老的支持力这个角度,人类只存在三种基本的养老方式,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由家庭提供养老资源的就是“家庭养老”,而由社会来提供养老资源的就是“社会养老”。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三种基本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兼顾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模式。

在现代化因素的影响下,传统的“家庭养老”的传统正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变革之一是家庭养老的内容和形式出现了分离,“在家养老”不一定就是“家庭养老”。变革之二是家庭养老的功能出现弱化,弱化的原因有:子女数的减少;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即从过去的共居转向分居,“空巢”家庭增多:劳动力社会参与率的提高和社会竞争因素的介入使得不少做子女的陷入了某种角色冲突,即“事业人士”的角色与“孝顺子女”角色的冲突。变革之三是养老功能出现转移,即从家庭转向社会。家庭养老这一传统养老方式必将随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过渡。这就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和现代化问题。

机构养老就是养老院养老。最初养老院是政府为解决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等生活照料问题而投资建设,以后逐步发展到面向社会公众。同时社会力量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养老机构建设往往占用的资金多,服务面小,成本高。机构养老存在诸多局限性,例如养老设施不足、本身结构性矛盾突出,入住老人容易产生精神抑郁、孤寂落寞等心理疾患等。在微观层面上,多数老人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多项调查显示,只有2%一3%的老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实际上,就是这2%一3%的老人中,还有人是出于体谅子女的负担。大多数老人一般是在生活不能自理了,而且需要长期医疗帮助的情况下,才会真正下决心住到养老机构中去。

居家养老是老年人在家中居住,并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方式,既区别于机构养老,也有别于传统的家庭自然养老,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居家养老是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结合起来的一种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老龄社会特点,满足了老年人长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方向。

二、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我国老年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

中国作为儒教传统文化国家,自古就有尊老敬老的观念。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将原有的民间福利事业由政府接办,改为国家事业,又通过取缔、教育和改造方式,逐渐演变为由国家独立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和机构。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模式可以称为国家福利模式,即国家承担完全和无限福利责任,形成国家包办福利事业的局面。福利事业被分割为民政福利和企业或单位福利两大独立板块。其中民政福利仅仅是对部分社会成员的补救福利措施,而企业或单位福利才是真正的社会福利主体。这种模式是资源供给的单一化,福利事业举办主体的单一化,严重阻碍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限制老年人的生活需要。

我国老年福利事业的改革首先是对国家办福利事业的改革。1983年召开的全国第八次民政工作会议指出,“社会福利事业国家可以办,社会、团体可以办,工厂、机关可以办,街道可以办,家庭也可以办,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福利事业”。次年,民政部在漳州召开了全国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改革整顿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制定了国家办的福利机构要进一步由国家包办向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的体制转变,进一步由救济型向福利型转变,由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转变,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的改革方向和发展战略。此后,社会力量举办福利事业也得到了政府的倡导、支持和发展。如1986年民政部正式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概念;1987年开始倡导社区服务;1991年明确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概念。,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这个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机构”的目标和设想,制定了社会力量举办社会机构的优惠政策,标志着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民政部启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和目标,推动老年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老龄办等10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第一次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2月,国家10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业迈上了全面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养老服务设施情况。12月国务院新闻办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显示,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149.7万张。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比较快。以老年利机构为例,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中城镇老年利机构的床位数和收养救助人数逐年增长(表1)。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已经发展到1620多所,床位数现在已经近6万张,收养了4万多人,其中已经正式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有996所。底,全国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其中提供住宿662个。江苏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养老服务业发展也走在全国前列。至底,全省城镇共建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99家,床位36387张,比增加11000张,增长43.3%,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及床位数分别占全省养老机构及床位数的58.7%和49.6%。总的来看,我国养老福利服务设施已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机构规模多层化、服务对象大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但还存在着覆盖面小、利用率低以及市场供给缺口较大等问题。底,全国各种类型的老年人福利机构床位数仅占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的0.9%,这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7%的水平,也低于巴西等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2、养老服务内容及方式情况。在搞好传统“三无”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和照顾的同时,全面推行社会化养老服务,采取适合老人服务需求的多种形式,对其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推进深化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平台,采取社区照顾,政府赎买服务等多种形式,从解决居家老人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入手,从基本的生活照料延伸到老年文化、教育、健身、娱乐以及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项目。底,全国社区服务共设各项活动和服务项目8.2万个,老年人活动人次192万人次。从发展趋势上看,养老服务内容正由单一化、简单化向多样化、多类别方向发展,服务方式正由传统化、模式化向系统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但目前养老服务项目大多分布在不同的机构中,各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较弱,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涉及较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还不能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的需要。

3、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情况。民政年鉴公布的数字显示,全国养老服务职工共有约17.6万人。据调查,现有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主要是招聘下岗女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计划经济时期照顾性安排的人员,文化素质总体偏低,专业技能缺乏。近年来各地在养老服务的实践中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总结,积极开展应急性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模和素质总体呈上升和提高的趋势。但由于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滞后,缺乏系统的培训机制、竞争机制、管理机制,相当部分从业人员不具备专业护理知识,服务意识淡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养老福利服务事业的发展。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思想观念因素。首先,由于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相对隐蔽性,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政府,对人口老龄化的形势认识不充分,重视程度不够。在对待发展养老服务的问题上采取“等、靠、要”的态度,简单地把养老看成是国家的事,单纯地依赖国家发展养老服务,缺乏主动性。其次,对养老服务的发展规律认识不到位,不能从长远的角度来分析和把握其市场大、潜力足、风险小、收益稳的优势。此外,受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影响,老年人多数不愿入住养老机构,导致社会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市场培育与发展严重滞后。

2、政策法规因素。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养老服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政策法规原则性太强、体系性较差、落实难度大以及经费投入不足、指导不力等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在支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方面的优惠政策较少,支持力度不大,财政支持力度十分有限,尤其是到市、县层次落实更加困难。有些地方政策只有定性的要求,没有定量的措施,在财政资助等关键问题上很难操作,对不执行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3、管理体制因素。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养老服务政策和制度的不完善,政府在监督管理、政策实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并已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瓶颈。由于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相关涉老职能部门没有统一规划和协调一致的管理机制,使有限的养老服务资源一方面筹措困难,而另一方面却得不到充分地利用。一些地方或部门还存在不按国家政策办事、不公平对待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为,如用地按商业拍卖价购买,水电按企业收取,贷款不能优惠,税费不能减免,给养老福利服务发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4、发展机制因素。总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缺乏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和行业管理机制,提供养老服务的运作方式和养老服务行业内部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存在着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公办养老机构有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的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很难与之竞争,缺乏公平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性质定位不准,政府把对老年人的福利服务保障责任与民间资本实现盈利的目的捆绑在一起,不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影响民间投入的积极性;没有规范的行业管理机制,养老服务市场还处于一种盲目、无序的发展状态。许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随意性较大,标准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农村敬老院基本上是一种原始的粗放型管理。

三、政府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理论及实践

(一)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相关理论

1、福利多元主义的启示

自1948年英国宣布为“福利国家”,其成为西方国家标榜和追求的一种理想制度。政府成为福利的主要承担者,福利范围“从摇篮到坟墓”无所不包。70年代中期,西方各国普遍遭遇经济衰退,福利国家面临危机。在人们反思政府在福利制度方面的角色的同时,福利多元主义思潮开始兴起。福利多元主义一方面强调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家庭社区等四个部门共同负担,改变以往政府作为福利供给的唯一角色,让民间有更多参与福利提供的机会,加强他们之间的合作,提高福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个方面,福利多元主义强调非营利组织的参与,规范对这些组织的管理,把它们引向福利服务领域,减少民间参与福利供给的限制,弥补政府机构与个人需求之间的空白。福利多元主义的两个主要概念是分权与参与,所谓分权不仅只是将福利服务的行政权由中央政府转移到地方政府,同时要从地方政府转移至社区,由公共部门转给私人部门。参与指福利提供者(社区、非营利组织等)和福利消费者共同参与福利服务的制度决策及服务输送过程。譬如服务提供者可以根据机构、社区属性设计提供服务内容的权利。参与的实质是非政府组织可以参与福利服务的提供或规划,福利消费者也可以和福利提供者共同参与决策。我国提出的“社会福利社会化”实质就是福利多元主义思想,其基本思路和目标就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福利资源社会化、福利运行市场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2、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

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本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强化和突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公共”回答的是为谁服务的问题,“服务”回答的是如何履行职能的问题。其基本内涵有三点:第一,政府要以社会利益和公民利益为本位,切实摆正服务位置;第二,实实在在地为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绝大多人利益而服务,而不是抽象地为公共利益服务,更不是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第三,要选择恰当的服务方式,将“为谁服务、怎样服务”落到实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不仅具有对象性特征(即为公民和社会提供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其利益最大化),还具有主体性特征,即公民和社也是公共服务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要求政府从无所不为的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有效的政府,科学界定政府的职能界限与政府权力的作用方式,公正、有效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切实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单向管理政府走向合作治理政府,政府主导,公民和社会广泛参与。公民和社会的参与不仅能弥补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不足,而且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起到监督和评价的作用,没有公民和社会参与的服务型政府不可能是高效的。在养老服务中,既存在政府“缺位”问题,对养老服务事业不作为;也存在“越位”问题,包揽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如政府直接组织和承办公益性慈善活动、自愿者活动等。

3、非营利组织理论与实践的应用

非营利性组织(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性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主要体现在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发展非营利组织的必要性不仅在于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且在公共服务的输送上可以和政府形成紧密的“协作”关系。当由于市场结构本身的缺陷,运用市场机制无法满足消费的偏好或需求时(市场失灵),非营利组织以其“不分配盈余”的属性,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服务品质的信赖度。这是非营利组织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公众对制度的绩效,特别是公共产品的供给感到不满意时,在某些需求和回馈之间会因制度设计或运作上的扭曲出现松动现象(政府失灵),而非营利性组织特殊属性,恰好可填补这一公共服务上的漏洞。非营利组织是推动社区发展的重要力量,提供着直接、具体和富有人性化的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对志愿者的吸引和动员能力,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激励民众参与社区发展的重要手段,提供的社区服务往往更能体现社区的需要,服务更直接,更具有人文关怀特征。在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中,政府会习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做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将非政府的社会组织作为依附于政府的附属单位或下属单位,并且直接干预这些组织的自利。对养老服务社会所依靠的社区多元资源的整合,也因为非营利组织发展不成熟受到直接影响。

(二)国外发展养老服务的基本经验

1、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

国外政府一般遵循“管大放小、管少放多”的管理体制,养老服务主要由社会组织和个人承担。这种体制保证政府在养老服务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又能调动社会力量养老福利服务事业的积极性。荷兰的awbz老年照料基金,主要支出项目就是养老福利设施的补偿和老年人照料服务的资助。新建养老机构的60%经费由awbz提供,其余由建造者自筹。一些社会福利机构在日常运作过程中,awbz也给予的经费支持。该国为老年人服务的机构,全部由私人基金会运作,政府对其进行资助。

2、社区照顾模式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当我国还在为机构养老大兴土木的时候,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根据老年人的心理和实际需求已经在进行养老服务的战略调整。政府开始把大量的养老福利经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制定了许多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荷兰拆除了一部分养老机构,机构照料容量降低25%,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三分之二。英国是世界上较早进人“银发”时代的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英国就将养老问题纳人社区,对老年人采取社区照顾的模式。澳大利亚政府认为,真正成功的是在家里养老,老人在家养老更感自在。

3、福利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

发达国家的养老服务已成为一个专业、一个职业,并逐步向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荷兰建立一套严格统一的教育培训制度,护理人员分为4个级别,毕业证在荷兰甚至欧盟各国均有效。法国是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政府为了方便老人生活,专为老人设计了代替敬老院的村庄,设置商店、医院、活动中心等。美国太阳城中心是世界闻名的老年人专业社区,接纳6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标准的老年人乐园,各类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成为老年产业的发展基地。

4、社会福利法规体系较为规范

在国外老年福利事业发展进程中,政府大都注意从宏观上加强政策和法规建设,促进福利事业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荷兰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可以分为三大类收人保障、照料服务保障和对机构的规范管理标准。这三类法律内容形成了荷兰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保障了老年人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应有的各项权利,从而也确保了荷兰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法制化的发展方向。

四、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一)养老服务业中政府行为的内涵

人类社会行为是由政府行为、市场行为和公众行为组成。这三者中,政府确定发展目标;政府制定政策和措施去引导和管理市场行为;政府教育公众和制定公众行为准则,因此政府行为成为关键中的关键。政府行为,是政府职能的具体运作。政府职能比较抽象的、相对稳定,而政府行为比较具体、相对多变。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重要性、复杂性决定了只能由政府来履行这一职能。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主要是指政府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能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所作所为。主要包括:中央的政策导向行为、民政部门作为主管机构的行政指导行为、各级政府的组织实施行为、以及政府提供法律公共品的行为、筹集资金、监督管理并在道德舆论方面进行宣传的行为等。

(二)养老服务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现状分析

1、政府作用空间正在从“无所不包”向“有所为、有所不为”转变

从我国福利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虽然没有使用“福利国家”这一概念,实际上,所实施的全民福利型模式更为彻底,政府的作用空间很大,几乎是无所不包。改革开放后,我国提出的“社会福利社会化”与西方国家所提倡的“福利多元化”的理念非常接近,两者都反对国家包揽福利,肯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的责任,主张采用多元化和多来源的方法来解决保障问题。政府行为在养老服务体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中从初始的全能、垂直型控制走向更加规范和民主的模式,从“无所不包”朝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向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中一方面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在养老服务领域中体现公平。另一方面政府在养老服务制度运行中积极培育市场,凡是与效率有关的交给市场去运作,兼顾公平与效率,在责任方面实现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担机制,在管理方面逐渐实现社会化管理机制。

2、政府作用方式正在从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转变

养老服务是一个包括不同服务形式的多层次综合体系,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任何一种机制都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从目前实践情况看,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规划。国家将老年福利事业列人“十一五”发展规划,地方政府结合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养老福利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同时将规划落实纳人政府的重要工作和目标考核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政策扶持和财政资助。国家制定了养老设施建设在规划用地、建设、电信、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并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财政补贴,南京、大连、宁波等地探索推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三是示范引导。民政部在全国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江苏等省启动了示范型养老机构建设,下发了《江苏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县考核标准》、《江苏省养老机构示范单位考核标准》等规定。四是强化监管。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等规定,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督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规范养老服务行为。

3、政府作用机制正在由单纯依靠行政推动向整合社会力量转变

在目前和未来的很长时间里,我国的社会资源无法单独支撑一个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因此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只能靠行政资源与民间资源的整合,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依靠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多方资源。地方政府除对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各种优惠政策外,还尝试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各种财政补贴,以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上海市浦东新区有40%以上的街道、乡镇办养老机构通过转制实行公办民营。至底,江苏省民办养老机构及床位数占全省养老机构及床位数的58.7%和49.6%。政府在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人力度的同时,不断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动员各类企业承担社会养老责任,激励居民群众投入志愿为老服务,从而扩大了对老年人服务的覆盖面。,江苏省社区民间组织达到14681家,其中绝大多数为服务类民间组织。南京、无锡等辖区政府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民间组织运作的方式,开展为居家老人上门服务。

4、政府作用领域正在从以兴办养老机构为主向以提升社区养老功能为主转变

过去政府习惯于将大量的老年福利资金投向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因此成为政府老年福利服务事业发展的的投入重点和首要考核指标。随着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扩大,政府开始高度重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江苏各地把包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在内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人城乡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由规划、建设、房产、民政等相关部门会同街道共同审定,并组织脸收。有的地方规定,新建小区社区“两房”由开发商无偿提供,与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到位。目前,江苏省有5300个社区的服务用房平均超过500平方米,普遍建立了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活动场所等,逐渐建立起了覆盖住养、人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权益保护等多种服务的网络体系。

(三)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1、制度保障

养老服务产品是具有准公共产品特性的混合产品,这就决定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组合。政府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是市场和社会所没有的,因此,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最重要、最基本、最独特的角色应该是利用其强制权力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相对完备的法律政策环境,即养老服务制度和各种具体的政策法规产品。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法律法规体系极不健全,除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外,与养老服务事业有关的法条基本上是分散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全国性的专门用于规范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单项行政法规,主要依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养老服务事业,由于位阶较低、效率不高,不仅执行力大打折扣,而且也使得一些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政府要大力推进法制化建设,把养老服务事业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把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其具有系统的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相应的保障经费;制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对需求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科学合理地规划布局,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

2、政策导向

养老服务政策是政府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工具,强烈的目的性是养老服务政策的特征之一,小至每一项具体政策,大到发展战略,都具有其目标和导向。养老服务政策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三大类。总政策是指政府在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上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家10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基本政策是指对养老服务的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工作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如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等。具体政策是为解决某类或某个特定问题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规定。政府通过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优惠和约束政策,建立激励导向机制,引导和调控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

3、资助扶持

政府是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强大财政支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减少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责任,相反,政府的投入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政府资助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其实质是对社会福利资源的合理配置,也等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分配的原则是向老年人中最为贫困或最需要的人群倾斜。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需求,把发展养老福利服务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用在一些基础性、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上,同时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部分资金用于鼓励、支持和资助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和居家养老等涉老服务项目的资助扶持。

4、示范推动

我国的养老服务机构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包括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和老年康复医院等多种形式,在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上差别很大。特别是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业还处在快速发展,数量扩张阶段,养老服务制度规范相对滞后,整体水平参差不齐,统一规范的管理难以实现。因此,采取示范的办法,是政府推动养老服务行之有效的手段。民政部于启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确定50个试点区和试点机构,发挥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国家老龄委在全国开展“爱心护理工程”试点活动,推动发展老年护理事业。从实践效果看,示范活动得到了地方政府领导的重视,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最终成果是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也推动了更多的养老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5、监督管理

养老服务体系的良性运行,需要具有权威性的政府对其进行有力监督和高效管理。政府发挥积极的监督管理作用是养老服务功能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只有有效监管,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才能有效衔接,资源才能得到合理利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证。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加强对养老服务法规政策执行检查,确保养老服务政策的落实。二是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等级标准等行业规范,建立一整套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职责分工明确、合作更为密切、作用发挥充分、指导性强、便于操作的监管体制。

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取向

(一)政策强化

1、全面深化居家养老服务

中国的老龄化特点、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传统养老观念,决定了养老基本模式是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格局。江苏省有关部门对13省辖市150万老年人的问卷调查表明,有93%人要求居住在家庭,生活在社区,喜欢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安度晚年。社区是老年人融人社会的主要途径,也是老年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的重要场所,开展社区服务是实现居家养老的主要平台。一是要把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融人建设和谐社区的工作之中。无论是编制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还是设计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都要把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作为重要内容。通过不断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扩大和健全老年人社区照顾体系。二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人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随着家庭小型化和家庭照料功能的弱化,强化家庭基础地位必须充分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为家庭提供有效的支持。因此,要紧紧依托社区平台,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基点,通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拓展社区养老服务方式、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涵,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定点和上门服务,为有不同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持续性的和个别化的照顾服务。三是要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组织资格评估机制等,根据不同对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与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日托照料与上门服务相结合,爱心故门与结对帮扶相结合,让党的阳光更多地普照到老年人心中,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到老年人身上。

2、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业

养老服务业属新兴的公益行业,投资回报率不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多是保本或微利经营。政府通过优惠政策扶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其实质是对福利资源的合理配置,也等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其分配的原则是向老年人中最为贫困或最需要的人群倾斜。当前,民办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缺乏扶持的优惠政策,而是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特别是财政补助政策难以兑现。因此,政府应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分割,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落实国家好在用水、用电、用地、税收等方面对养老服务事业的优惠扶持政策,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平等竞争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创造更好的条件。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策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研究符合实际具有很强指导性、鼓励性、操作性的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简化申办程序,降低运营成本,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减免税费。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3、建设示范型养老服务机构体系

一是明确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养老机构的功能分类,是指根据每个养老机构的收养老人所需帮助和照料的程度,对其照料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未来我国大多数养老机构在功能上可以逐渐归并为两类:一类是复合型养老机构,类似香港的“混合式养老院”,其中设立轻度护理部、中度护理部、重度护理部,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硬件和软件,分别收养基本生活自理能力程度不同的老人。在这类养老机构中,可让入住时基本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一直住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直至需要临终关怀,只是需要在机构内不同护理部门间转移。另一类是单一型的重度护理机构。二是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机构体系。可以将养老机构分成救助型、市场型和福利型三大类。救助型作为整个社会化养老机构体系的基础,发挥“社会安全网”的功能,为经济困难,缺乏儿女照料,并且生活严重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保障。政府应着力建设满足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型养老机构,并鼓励慈善团体、个人向这类机构提供捐助。同时,依靠社会力量发展满足基本生活水准的福利型养老机构,而依靠市场力量发展满足个人特需的市场型养老机构。三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的医疗、保健和康复功能。调查表明,人类90%以上的疾病都发于老年期。养老机构要不断拓展包括生活照料、临床护理,甚至包括临终关怀在内的一条龙服务项目,提供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财政扶助

1、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社会养老需求的增加,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资也应该逐步增加,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事业的经费投入机制。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养老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应该坚持低标准起步,逐步增加的原则,按照本地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按一定标准安排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苏州从起,按上年度户籍人口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以每人80元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事业经费(不含政府原来对“三无”、“五保”老人的保障经费),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广州市按每人50元标准安排养老服务事业经费;陕西省宝鸡市每年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省级财政应当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力度,可以按照地方安排标准的一定比例予以转移支付或者安排一定的引导资金。养老服务事业资金主要用于政府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援助服务。从长远发展考虑,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补助程度,不应以机构的所有性质为依据,而应以社会需求和解决养老问题的实际效果来确定,要打破传统的“公私”界线,对国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一视同仁,实现国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不论谁提供公共服务,都应受到同等待遇,都会得到政府项目资助。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根据政府制定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把握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需求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服务的设施和项目进行专项资助。比如,对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和改造、农村敬老院改扩建、爱心护理工程、居家养老等服务工程和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资助。

2、加大政府补贴力度

养老服务行业是一个无利或微利的行业。除运营收入和社会捐赠外,政府的补贴应成为民办养老机构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对政府具有经济依赖性,民办养老机构在谋求独立发展的行程中完全可以利用政府的权利体系获得体制内外的资源,不断壮大自身的实力。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结合不同区域的需求与可能,按床位对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本等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从而把政府资金投入的重心从建设、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转到解决老年服务需求上来。目前,北京、上海、青岛、江苏、浙江等地均已实行民办公助财政补贴政策。各地的补贴政策归纳起来有两种,一种是开办经费,一种是运营经费。开办经费是指新办福利机构根据规模大小给予相应的补助;运营经费是指已营业的福利机构根据核定的床位数给予相应的床位补贴。如,南京市对新建福利机构,按城区、郊区和县每张床位一次性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和元的资助,对改扩建新增床位达到一定规模标准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元、1500元和1000元的资助。对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运营的社会力量办的福利机构,每收住一名老人,给予每月60元补贴。

3、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部门为了履行服务的社会职能,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实现政府财政效力最大化的行为。当前在我国走在前面的主要有上海市静安区、杭州市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青岛市市南区、南京市鼓楼区等。

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机制是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政府扶持,就是政府健全购买服务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并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非营利组织运作,就是政府委托非营利组织依托社区实施服务,主要包括审定服务对象、确定服务内容、培训服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社会参与,是指整合社会资源,如组织义工上门服务,动员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弥补政府赎买服务的不足等。大连市将政府补贴以“代币券”的方式发放给特困老人,老人可以根据生活需要到所在社区老年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根据老人的需求培训服务人员,上门为老人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受益的是广大的不能进入养老机构的高龄、独居、困难的老人,政府花的钱远远小于机构养老,换句话说,政府花同样多的钱,就可以使得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的社会福利,增加了社会福利的总量。

(三)规范管理

1、加大服务供给

一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养老服务是一种特殊的老年公共服务产品,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需要具有某些特殊的条件和资质以及专业学科的专业技能要求。在国外有专门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学校和专业,从事这项工作应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我国目前既没有这样的专业和院校,也没有开展系统的专业培训。因此,要大力加强养老服务培训资源的供给。有条件的院校应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着手培养中高级人才。通过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结构。建立社会工作者制度,积极设置开发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岗位,研究专业社会工作者介人老年服务的办法和具体措施。二是推进志愿者服务机制形成。志愿活动是养老服务事业的一个重要资源,它使得养老机构的经营目标得到有效资助,直接或间接成本下降,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得以实现。要积极组织壮大各种类型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深化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者服务的经常化、制度化。养老机构的服务工作除职业服务人员承担一部分外,还有许多工作由志愿者协助完成。可以把低龄老人的“余热”发挥出来,成为养老服务机构重要的人力资源。对于这些志愿服务的老人,可以采用“时间储蓄”的方式予以回报。等到自己需要进入养老机构时,可以在养老机构中享受同样时间的免费照料。

2、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快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建设。标准化管理已成为养老服务行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基础。近年来,北京市先后制定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与划分标准》、《养老服务机构老人健康评估规范》等7个地方标准,用于解决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问题等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二是建立养老服务指标体系。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必然导致管理的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涉及到社会多个职能管理部门。现代社会越发展,社会分化越快,社会分工越细,越需要政府各部门加强协作,只有通过标准化管理,才能把社会化管理体现在我们养老服务的各个环节。彭嘉琳对北京市构建养老服务社会管理体系进行了研究,把指标体系分为: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与监管、地方标准和专业技术支持系统4大部分,使政府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指标量化。通过建立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管理和监控,可以确保养老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机构、政府等“三方”基本利益,从而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完善政府对养老服务市场的宏观调控,提高行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等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在基础设施、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和人员队伍方面的监管,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保证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4

一、服务窗口前移,实现“三民”服务

为实现“亲民、爱民、便民”服务,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省、市、县有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邀请法律专家和规划专家到单位进行集中授课,对《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划专业知识进行了培训,制订了《__县规划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服务窗口前移,选派了2名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服务窗口,将所有整合后的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统一受理,并选派年青干部到市规划局学习,同时市规划局也选派了优秀年青干部到我局挂职锻炼,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将市级部门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科学管理方式引入我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了我局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认真梳理,并经局班子研究将部分项目的审批权限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同时还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通了政务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简化办事程序,实施“五个一”服务

为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社会公众,提高办事效率,我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倡导“四讲四不”(即讲规范不僵化,讲程序不误事,讲服务不随意,讲效率不违规)和“五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次告知、一次办结)。对规划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合,由原来32个审批事项减少到16个;办理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到16个工作日;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项目,在所需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其办事时限缩减到10个工作日。并建立了《职位职责说明书》、

《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10余项制度,将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等通过图表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直观的对外公告,并汇编成《__县规划局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资料汇编》。

在进行重大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时,始终坚持按照“科学规划、民主决策、优选方案”的原则进行。在县城总体规划修编、__县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以会议形式向各级领导、相关单位、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提交专家论证,并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单位。同时还将县城总规、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等重大规划设计方案通过电视、广播、传单、展板、报栏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外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切实保证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三、强化监督管理,实现“三快一高”服务

按照“履职尽责、令行禁止、奖勤罚懒、开拓创新”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快一高”服务(即:快审批、快落实、快办理、高质量服务[:请记住我站域名/]),坚决杜绝和有效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发生。建立了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了《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结合我局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情况进行了上墙公示,聘请了8名行风监督员,成立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制定了《行风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和《行风评议督查制度》,健全了行风评议监督网络,完善了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了监督网络的建设,一年多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93起,调查处理93起,书面回复38起,实现了来信来访调查结案率达95以上。

同时,我们还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的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去年共发放问卷调查表80份,反馈80份。在全局开展“我为__新发展做什么”为主题的大讨论,班子成员和每个职工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了心得体会。同时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局班子分头带领各科室的同志,以现场办公会等形式,主动到乡镇和企业进行服务,一年多来,深入乡镇90余次,为企业服务80余次,为乡镇和企业的发展给予了极大支持,切实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5

一、我市家政服务业基本概况

1、家政服务机构及其运作状况。据统计,我市共有各类家庭服务企业和网点近60家。从事家政服务的实体形式多样,主要有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家政服务实体、有限责任公司及个体工商户。目前,我市的家政服务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妇联、工会、人社部门下辖的职业介绍机构为代表的非盈利性组织,另一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民间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在经营模式上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即员工制、会员制及中介制,在我市从事家政服务的实体多以中介制为主。服务项目主要有家庭保姆、月子保姆、育婴早教、幼儿接送、养老陪护、保洁清理、家教等,其中家庭保姆需求量最大,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0%左右。另从近两年客户登记的情况来看,2009年的登记数与2008年相比上升了18%,需求旺盛,家庭服务需求呈现出明显逐年上升趋势。

2、家政队伍及从业人员报酬。目前,我市家政从业人员约2万多人,仅以2009年度全市家政服务工作统计数据为例。全年登记求职家政服务员7274人,其中下岗失业人数占29.4%,农村劳动者占43.2%,城郊人员占25.3%,其它人员占2.1%;20-30岁占15%,30-40岁占35%,40-50岁占50%;大专文化占2%,高中文化占5%,初中文化占40%,初中以下占53%。这些家政服务员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一是从每年的劳务招聘会上招收一批;二是基层输送的失业、失地妇女;三是自发到家政服务公司来求职登记的妇女群众。可以看出,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有近一半来自农村,又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下岗失业女性和城郊征地农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93%。目前,我市家政服务钟点工报酬为10-12元/时,半天工作4小时为650元/月,全日制工作10小时为1200元/月,住家型工资为1300元/月。在推荐的上岗人员中,小时工占26.7%,半日制工占38.1%,全日制工占20.1%,住家型占15.1%。部分家政服务员采用灵活就业方式,高者每月可获2000元以上的收入。

3、家政培训及其管理情况。仅以妇联培训为例,自2000年起,我市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人才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专题讲座。截止目前,已举办家政培训班23期,培训人员4000余人,考核合格后基本获得了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400余人还获得了中级证书,2人获得了高级证书,2人在省家政服务员技能大赛上获奖。近年来,我们更是将家政业作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一项重点工作很抓落实,着力在全市叫响“请家政找妇联,做家政到妇联”的口号,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培训重心下移,将家政培训班免费办到基层,努力提高家政就业技能。与商场、企业等单位联合,利用各类招聘会和创业培训班推介家政行业和用工岗位,着力拓展家政服务范围。并利用报纸、表彰会、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家政工作宣传、培树优秀家政典型,引导广大女性转变择业观念,营造家政业发展的浓厚氛围。2008年,其中一名由市妇联培训并推荐的优秀家政服务员还首次被授予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开创了家政服务员当劳模的先河,充分展示了巾帼家政的良好风貌,也进一步提升了家政服务业的社会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培训不足,供需矛盾突出。“供不应求”是目前家政服务业的普遍现象。受传统择业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仍然把家政服务业视作“服侍人、低人一等”的工作,致使家政服务员队伍增长缓慢。目前,我市城区人口已达300万,城区居民约有90万户家庭,对家政人员的需求大约有20万人,缺口很大。同时现代社会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服务类别等提出更高要求,家政服务已从过去的洗衣、做饭、带孩子等简单服务发展到多元化的综合家政服务。但由于目前家政从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单一,文化程度也不高,整体素质普遍较低使得家政职业化步履艰难,我市市场上经过正规培训的家政人员不足两成,培训不到位的根源在于家政服务员的流动率过高,家政机构与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契约不稳定,加之家政服务员不需持证上岗,同时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家政机构很难在培训上增加投入。因此,加强宣传培训,将家政服务业作为满足民生需求的产业来扶持显得十分必要。

2、市场尚不规范,行业管理缺乏。目前,全市家政服务行业面临小、散、弱的局面,大多数家政服务机构都是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几个信息牌的小中介,形不成规范化、专业化的规模,外部竞争环境差,违法的成本低,但守法的成本却很高。我市家政服务这一新兴行业,仍处于自发创业初步发展阶段,尚未形成整体产业态势。从管理上来讲,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家政服务机构无统一机构章程、无统一行业标准、无统一规范运作模式、无统一收费标准,大多层次较低、管理不规范、后续服务不到位,各家政机构各行其事、各据一方、混乱无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3、政策支持不够,权益难以维护。家政业是微利行业,从业者又大多属于社会的特殊群体,所以它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就我市而言,作为省会城市,同时伴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强力推进,家政业发展更具潜力,但到目前,政府尚没能提供任何帮助。服务员依然属于非正规就业工种,政府对家政员既无行业准入标准,也无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一旦出现纠纷,无行业法规可依。目前,家政服务员与雇主间呈现的是提供劳务服务和雇佣的关系,家政服务中侵权问题往往发生在家政服务员与雇主之间,很难有确凿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被侵权,加之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妇女大多来自农村失地、城市下岗或无业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较弱,遇到侵权行为往往以辞工的消极做法对待。在我市家政多是实行“中介制”服务,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服务公司和雇主均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因此只要出现问题,相互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由于政府支持和社会关注的力度不够,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险等问题也难以真正解决。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研究部署了发展家庭服务业的五项政策措施,建议各级政府从家政服务业发展对社会民生需求的长远意义去认知,未雨绸缪,运筹帷幄。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多部门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发挥我市家政行业协会的龙头作用,协助政府制定行业标准和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家政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到我市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运作较好的家政服务机构在财政税收、工商登记、经营管理上给予政策优惠、重点扶持。

2、开展家政补贴培训和免费指导。目前,家政人员素质不高,技能单一已不能适应家政业需求。因此,建议政府应真正落实国务院会议提出的“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把家政服务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培训的扶持力度和培训面,充分发挥各级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加强对其认证和监督,提高培训质量。与此同时,随着家政服务行业的不断发展,这个行业已不仅仅只限于月嫂、家庭保洁等简单的专业技能服务,还发展到市场需求十分看好,但对知识水平要求相对较高,适合医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的“育婴师”和空巢老人心理陪护,所以应不断拓宽大学生家政创业领域。

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篇6

主要任务为贯彻全市民政工作全面反腐败工作大会精神,今天开展全市民政残疾人士工作大会。总结我市“”期间多项民政工作,安排“”和年的工作任务。一会儿,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抓好落实。下面,作工作报告。

一、“”民政工作的简要回顾

取得新成效的年,”市民政工作大变化、大突破、大发展。主要体现在全面实施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社会救助达到新水平。全市建立低保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同时结合实际为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暖补助、肉食和蔬菜等临时价格补贴。”期间,居民最低生活保证人数由“”末的30800人减少到23512人,最低生活保证规范较“”末150元提高210元,保证规范居自治区各盟市第二位;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280.4元。”时期累计支出保证金30367.4万元,较“”时期的8729.5万元增加21637.9万元;低保对象冬季取暖补贴由“”末的320元/户提高到目前的870元/户,低保a类人员享受低保补助规范列全区第一;起又为低保老年人、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生活补贴,资助近4000名低保户“零参保”家庭参与养老安全。”期间共争取自治区下拨救灾款1650万元,地方财政安排救灾款320万元,接收社会各界捐款700多万元(含向和灾区捐款)捐物6万多件,累计救助我市灾民10万余人次。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规范达到每人/每年6000元和4000元,比“”期末的集中和分散供养2950元和1800元,分别提高3050元和2200元,供养规范现居自治区第一位。自10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以来,制定出台新的救助制度,取消救助起付线和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3522万元,支出2812万元,累计为8.4万人(次)低保对象及边缘特困家庭实施了多项医疗救助。市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实施救助,自实施以来,共筹集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327万元,对1568名当年录取的贫困大学生发放一次性救助金253万元。同时,对1093户特困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家园万元;对4882人(次)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市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全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底成立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募捐。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市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社区用房建设管理意见》等一系列社区建设、社区帮扶、社区就业的政策性文件。”时期。全市共投入3亿多元,新建改扩建一批社区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社区用房面积平均达到1010平方米,最大面积达到6400平方米,远超出自治区要求的300平方米的要求。经第次两委换届后,进一步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职责、待遇、奖惩措施,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年龄38.5岁,社区干部中大中专毕业生比例达到95%全市67个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全部实行“一肩挑”开展“八进社区”活动的同时,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书法进社区等活动,各有关部门在社区设立服务窗口,衔接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涌现出被民政部惩处的新华西街道办事处等一批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

“”期间。比“”期末的503张增加618张。作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新建市儿童福利院、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中心项目,6月30日正式开工,实际完成投资693万元,预计在今年7月份交工。新建了区社会福利中心。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加强管理和规范服务,提升育婴抚养水平,对院外代养弃婴全部签订代养协议书,各福利机构在消防、平安和食品卫生等方面都有较大改善。市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规范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和800元,比“”末的集中供养340元、分散供养享受低保,分别提高660元和650元,供养规范居自治区各盟市第一位。”以来,启动实施“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全国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爱佑童心”等项目,共为我市79名孤残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康复手术。积极拓宽福利销售渠道,共销售福利26746.2万元,较“”时期的3333.7万元增加23412.5万元;筹集市本级社会福利基金1846.97万元,较“”时期的285.28万元增加1561.69万元;累计销售福利8996.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83%

年来,双拥优抚安排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双拥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效果。区、区被评为自治区双拥模范区,区被评为自治区维护国家利益拥军模范单位,市政府被评为全国维护国家利益拥军先进单位,7名个人受到自治区和国家表彰。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规范自然增长机制,高于自治区规定规范,实现了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步增长。几年来,全市累计支出优抚资金875万元,出台《市优抚对象医疗保证实施细则》将165名未参保的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安全,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市区民政部门妥善安排退役士兵,5年来共接收退役士兵748名,自谋职业110人,第一次就业安排率保持在90%以上。为解决安排难问题,提高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规范,居自治区补助规范第一位。做好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稳控工作,落实了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实行了住房制度改革。

深入开展了老龄宣传、教育和文体赛事活动;组织举办3届全市性老年书画大赛和文艺汇演。会同老年体协组织举办2届健康老年人评选惩办活动,组织参与3届全国敬老孝星评选活动;贯彻落实老年优待服务政策,为老年人旅游、就医、文体、健康等方面提供30多项优待服务;出台《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居家养老服务启动仪式,实行老年人基本情况微机管理。”期间,市老龄办获得国家荣誉3次,获得自治区文体赛事金奖13个、银奖21个、铜奖21个;2个区、7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之星”奖;区和4个社区分别获得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地区和敬老模范社区。

将全市54个村、3个企业农场整合为13个村和6个涉农社区,将109个社区整合为67个,有力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依照要求进行边境联检,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完成新建区指示牌竖立工作,更换主城区局部街路牌。农区中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村委会进行民主直选,几年来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积极推行“村财镇计”加强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全市现有社会团体12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1个,本着先培育、后规范的原则,做好日常宣传、调研、指导、登记、年检工作的同时,组织指导全市新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了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以殡葬管理为突破口,建议殡葬习俗改革,集中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和“平安清明”工作,市殡仪服务处开展绿色殡葬宣传,几年来为低保户和伤残军人减免1030%丧葬费用共100多万元,服务环境有了根本性变化,被评为自治区一级公墓、二级殡仪馆。注重婚姻登记人员素质教育,不时加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区婚姻登记处、区婚姻登记处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廉政建设。每年都有计划选派干部职工参与各级各类培训,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围绕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民政部门连续几年测评结果在市直机关名列前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审计工作。信息宣传、普法依法治理、、综治、计划生育、平安生产等工作均较好地完成了目标要求,市民政局连年被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

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着效果,回顾年来的工作。这些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得益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更得益于全市民政干部职工勇担重任、奋力拼搏。此,代表市民政局对临时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我市民政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高尚的敬意!

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政事业还面临一些缺乏和问题,总结“”成果的同时。主要表示在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全市总体规划还不够完全适应,民生服务设施相对滞后,综合服务功能尚不完善,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民政系统局部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水平、方式方法与事业发展需要不适应,思想需要进一步解放,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义工队伍还属薄弱环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基层民政工作任务重、人员少,需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这些问题需要我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期间和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期间民政工作的奋斗目标

从“富民强市”战略目标动身,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全市的中心工作。以提升社会服务,保证和改善民生工作为着力点,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平;以加强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为着力点,推进基层政权和和谐社区建设;以加强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推进社会服务和养老事业的多样化;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服务保证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排政策;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和规范服务为着力点,推进民政工作效能化和反腐败建设。使民生工作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形成“合力更加增强、制度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优良”民政工作格局,为构建和谐、富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主要任务:

健全五保供养服务体系。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敬老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全区敬老院新增床位2万张的要求,市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突破,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总数达到5500张,用两年的时间使五保集中供养率从现在39%达到50%同时建立五保供养规范自然增长和资金有效保证机制。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提高防灾能力。加强以防震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期间,要建成一座面积在4000平方米左右的救灾物资贮藏库,今年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个区也要有一定物资储藏,以备应急。

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有序发展。要继续搞好“老年福利事业推进年”活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为补充,加快市老年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镇“三无”人员生活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和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的进行,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要依照自治区社区建设达标的要求,加快社区建设的步伐。市在社区建设上,一是要依照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要在年前全面完成社区建设的任务。二是要结合全市“十城联创”活动,分年度完成工作任务,2014年前完成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使全市社区基本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区生活共同体。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规范自然增长机制。双拥工作以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为重点,加强双拥优抚安排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落实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的前提下,偏重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推行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落实好军休干部的各项待遇,新建市军休所办公活动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规范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引导、培育民间组织提高社会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公信力。制定落实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方法,推进依法行政。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区婚姻登记处争创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围绕打造平安边境,做好界线联检;市区分别建立规范、快捷的地名管理数据库,推进全市门、楼、巷牌设标工作,深化地名社会化“公共服务工程”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级社会工作培训基地。

(二)年全市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全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要根据全区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依照“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要求,全力做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主要任务是提高四项民生指标,建好四个民生项目,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新建、改扩建23个达到自治区示范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其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3个。区4个服务中心、1个服务站,区8个服务中心。二是建市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维护中心。确保工期进度和工程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功能,全面保证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今年7月底前建成。三是做好全市救灾物资贮藏库的工作。今年,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调研、规划、立项、环评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四是全面启动民生信息网建设。与全市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统筹布置,做好民政门户网站管理、业务软件使用管理、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工作,积极推动各项民政业务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要严格救助规范,规范救助顺序,加大对低保对象和边缘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市、区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资金应不低于上年规范。贫困大学生救助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衔接,确保资金到位、严格审查、及时发放。救灾工作要积极做好冬令、春荒和新灾的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管理;完善灾害应急预案,会同地震部门进行适时演练,合理划定应急避难场所,不时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增强救灾物资贮藏水平。

三是加强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总的想法是巩固现有的改造落后的新建适度规模的形成满足不同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配置。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增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服务功能。要协调“八进社区”成员单位形成合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丰富社区文化,优化社区环境,整治社区治安,推动全国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抓好八项重点工作。

四是加强村(居)务公开。民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市村(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能。根据村(居)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确定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顺序、时限要求、考评规范,将市委确定的3个村务公开示范点、1个居务公开示范点的表率作用发挥好,力争我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走在自治区的前列。

五是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从我市实际出发,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以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保障,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慈善事业方面,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慈善领域;今年各区尽快成立慈善分会,加强募捐管理,募集善款,做好慈善福利事业的工作。社会福利方面,要进一步宣传落实我市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不时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养老事业,形成以公办福利机构为主体、民办福利机构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要尽一步健全和完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的意见》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饮食、卫生、消防等安全管理,坚决取缔未经登记违法经营的民办福利机构。继续推行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推进社会福利向均衡普惠制转变,依法做好国内外收养登记工作。

六是加大双拥安排工作力度。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加强福利发行和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管理。着力解决影响部队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现实困难问题,巩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效果,争创“六连冠”组织好对退役士兵的培训教育工作,落实自谋职业补助政策,确保第一次就业安排率95%并要积极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顿、复退军人稳控工作。

七是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通过创先争优活动选树一批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的典型,扶持发展专业经济协会。老龄工作方面,要逐步完善对高龄老人的津(补)贴制度,继续搞好“敬老孝星”评比惩办工作;以全区全市老年“”书画赛、老年文艺汇演、九九”重阳节等活动为载体,丰富社区老年人文艺生活;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

八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运行顺序,加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政令疏通。加强对换届选举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救灾资金、社会救助金、优抚安排费、福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大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做好其它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坚持重点工作的同时。重点是各区的地名普查试点、破损街路牌修复维护和管理规范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工作规范,做好婚姻依法登记、婚姻服务工作;

(三)是做好市殡仪服务处综合改造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殡葬公共服务,探索建立对困难群众的殡葬补贴制度;

(四)是加强边境管理,做好联检工作;

(五)是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树典型,重点做好“全区乡村社区建设现场会”全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场会”全区第八次双拥模范城命名惩办大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六)是按要求做好市民政局机关机构改革和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风清气正、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提高民生工作服务管理效能。

三、保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今年要针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以进社区乡镇、访民情民意,进基层单位、访服务对象,进低保家庭、访实际困难,进军营岗哨、访亲人冷暖为内容的四进四访”活动。针对存在困难问题,要一步一个脚印,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二)要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规划和民政厅要求。尽快制定民政区、社区建设等专项规划。同时指导各区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藏,做到重点工作的上下衔接和综合配套。

(三)要集中精力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市委五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重点加强和改善民生工作。其中涉及民政部门的就有继续提高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和优抚对象保证规范;加大贫困居民在取暖、购房、入学等方面的救助力度;提高60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补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完善老年人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市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维护中心;加快推进社区建设,新改扩建社区23个等重点民生指标。要协调配合,群策群力,加强督查,抓实抓细。

(四)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要将今年的各项工作分解好、落实好、完成好。同时,要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保证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支持民生工作。

(五)要改变思维方式。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时增多,工作的对象、目标和手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如城镇退役士兵安排矛盾、边缘困难群体救助、殡葬管理和福利机构平安管理、发挥社区自身建设和服务功能等问题,都需要我虚心学习先进地区的胜利经验,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要围绕树立“现代民政”阳光民政”工作理念,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专题研究,今年组织一个民政工作改革与创新研讨会,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寻求新经验、找出新对策、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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