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收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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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今年2—4月份,我局在去年认真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与会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自4月份开始,我们根据县委计生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会同县20__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怀化市20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2、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确定了专门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二、开展培训学习,增强从药人员守法意识

今年4—5月,我们在先后举办的二期从药人员学习班上,重点学习了“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行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使参培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白了哪些药属“两非”药品和国家对“两非药品经营使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医疗机构使用“两非”药品和药品企业经营“两非”药品划定了红线,树起了黄牌。

三、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1、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为使我局今年的“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工作列入药品日常监管的工作范畴,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会同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全面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依法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于今年4—5月期间,集中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的5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了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在整个检查中,我们查出一起轻微的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上为我局二OO六年开展人口与计生综治的工作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与同志们批评指正。

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6月5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一、工作进展情况

在全面开展“平安交通”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处下发的《方案》要求,我们进行了再部署、再动员、层层落实,重点整改。进入6月份以来,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分工,不断把“平安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向深入。根据市处的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分析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整改的对策与措施。

二、主要工作成效

进入全面检查复查阶段后,我们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紧紧抓住工作重点,开展“大检查、大整改、大宣传、大提高”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一是养护巡检制度完善。养护人员深入公路巡检,及时填写巡检日志,对巡检留下影相、纸质记录痕迹。6月份以来,面对恶劣天气,我段组织养护科对达亨养护公司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专养公路三、四类桥梁、防汛物资储备库,以及防汛预案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同时对公路安全设施也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对不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面进行立即整改。

二是路政巡路频率加密。为保安全畅通,针对路树遮挡公路标志牌的情况、我们组织路政科进行了专项治理,同时对损毁的交通安全设施及失去功能的交通设施及时恢复,避免因标志不全、警示不够引发各类交通事故。对“骑路贸易”、“违法搭建”进行了再治理,实现了公路与周边城镇,路域环境的和谐。巡路重点巡查那些急弯、陡坡、危桥等重点路段,需设置特殊警示标志的危险路段,设置临时性标志对车辆予以警示或疏导,并保持警示标志完好。在巡路中保证路政巡查频次,做到巡查内容和记录格式统一。

三是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公路发文件精神,我们组织路政、养护科全面开展了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排查治理工作中,紧紧围绕六项排查重点内容,对国省干线、专养县道逐条线路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在完成排查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路段登记台帐、电子档案以及销号制度。

四是注重消防安全工作。我们组织综合办对所属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排查,重点排查档案室、财务室、机房、库房、消防通道等重要场所,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决进行整改。根据排查情况重点落实防火检查制度、防火应急预案、消防设施以及器材配置等。防汛期间,我们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每天下班,综合办对办公楼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闭办公室所有的电源开关,从源头上治理火患。

20xx年6月18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根据市局安排,我局从20xx年12月16日开始,到20xx年3月16日,为期三个月开展了规范公路执法行为,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执法人员能够按照执法规范依法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规范,服务态度文明有礼,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执法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人员管理松散,执法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现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及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

1、组织领导,责任到位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立即行动,召开全局专题会议,安排布署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以局长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并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在全局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2、强化教育,意识到位

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教育学习,在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再教育。用真实的案例典型警示执法人员遵章守法,用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剖析当前政治形势告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通过集中教育学习,使行政执法人员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并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限、范围、程序、标准等进一步明确。

3、把握重点,督查到位

以局纪检组、法制股为牵头单位,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xx】596号)、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关于印发全国20xx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15】177号)以及《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了重点检查内容15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执法一线,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风纪、执法案卷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各职能执法股所都能够按照执法规范依法行政,执法行为文明有礼,执法风纪严明,无公路“三乱”行为。

4、完善制度,规范到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对各项执法监督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推行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对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清正廉明、文明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存在概念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在执法实践中不能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经常,只停留在集中组织培训上,没有真正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当成自己工作的一部分。

2、行政执法监管机制不完善。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上还有不足,存在监管松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执法人员有消极抵触情绪。

3、行政执法权限、职责分工不清晰。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权限上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职责分工不明的问题。比如,县治超办和局治超办就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城市客运的执法监管没有同运政管理分开,执法人员存在持运政执法证管理城市客运的问题。

三、计划和措施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将采取措施,加强整改,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水平。

1、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继续开展法律培训教育活动,完善法制学习考试机制,推行无纸化网络普法教育,总结执法实践中的经验教训,真正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运行。

2、建立完善保障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各项配套制度。在工作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能够保障交通运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的制度。

3、明确行政执法权限、职责,细化执法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路政、治超一体化管理改革,明确管理体制、管理机构、经费渠道、人员编制及录用办法。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全面核查、清理执法人员持证情况及执法车辆示警灯的使用管理,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4

我市快部署、快组织、快行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从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我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下旬,我市共组织督查组452个,出动执法人员2430余人次,检查企业5252家,排查隐患4012个,己整改到位3825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87家,关闭非法生产企业71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46人,实施经济处罚122、35万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打非治违”的动员部署。自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快速动员部署。8月12日,省里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结束后,市长龚武生专题听取了的汇报,并于8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副市长刘尤碧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打非治违”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打非治违”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12月份,在全市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市政府又重点部署了打非治违第三阶段的工作。全市13个县区、管理区在市政府会议结束后,紧接着相继召开了会议进行部署,市直有关部门随后相继召开部门党组会和局务会,进行了传达和专题研究。蓝山县、祁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召开全县“打非治违”工作会议,要求抓实抓好专项工作。二是精心制订方案。市安委会于8月17日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永安〔2012〕15号)文件,明确了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8月23日,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安办[2012]33号)文件,对推动和做好专项行动工作又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监管的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祁阳县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级领导和各部门,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营造深厚宣传氛围。我市迅速将全国、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了基层单位,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永州日报刊登信息28条,永州电视台播放新闻12次,永州安全生产网发布32条,创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刊7期,各地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如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在局大厅电子屏上每天连续滚动播放“打非治违”工作,在打非治违工作简报上进行宣传。

(二)明确职责,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市政府将工作责任层层进行了落实。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我市明确了以县区(管理区)和乡镇为“打非治违”的主体责任,实行政府和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督导组(牵头责任单位)对督导的县区实行包干督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蓝山、宁远、江华县政府与市直各部门和乡镇一把手签订了“打非治违”责任状。实行综合包干督导制。我市组建了由市直部门牵头的11个综合督导组,每个综合督导组包干督导1-2个责任县区进行包干督导,各综合督导单位,不仅要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打非治违”工作,还要对被督导的县区开展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包干督导。各县区参照省市的做法,都相继组建了综合督导组和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和重点企业进行包干督查。实行专项检查负责制。为确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市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都组建了专项检查组,明确了打非治违的工作职责和执法内容,据统计,全市共组建215个专项检查组,其中市直34个单位组建了51个,各县区组建了164个,市安监局组建了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3个专项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祁阳县对全县12个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都组建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区任组长,主管部门一把手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小组。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省里“打非治违”方案的共性问题和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生产秩序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煤矿领域。市、直区煤矿部门对全市各级煤矿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及进展情况;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执行情况;煤矿防治水工作是否落实;井下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非阻燃电缆、馈电开关、非阻燃风筒等淘汰设备;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按照“四对口”要求执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进入井下作业点现场排查,共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226条,及时整改203条,限期整改23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停产整顿,并要求矿方要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11月12号全市各类煤矿共投入隐患整改资金567万元,213条安全隐患得到了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煤炭企业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盯守,严密监控,确保了我市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扭转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非煤矿山领域,市国土、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切实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统一审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市、县区组织国土、煤炭、安监、公安、锰整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非法开采锰矿、煤矸石专项行动,关闭矿山46家,捣毁采矿工棚23个,砸毁挖机21台、洗矿机22组,遣散洗矿人员170余人,没收抽水机270余台、柴油机16台、电动机12台。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整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企业“四超两改”“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市、县区、乡镇三级安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前阶段的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实效。全市组织执法行动512余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企业823家,发现隐患1224处,责令停关整顿117处,关闭淘汰生产经营单位51家,抓捕非法生产经营户户主31人,经济处罚40万元。其中,蓝山县成功捣毁了“6·12”事故犯罪嫌疑人廖昌庆等人开办的非法爆竹厂房40余间,有效震慑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祁阳县已责令51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对23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关闭取缔;依法治安拘留非法生产经营业主12人,刑事拘留2人,有力地震撼了一些非法违法生产户的嚣张气焰。

危险化学品领域,各县区由安监局牵头,组织商务、公安、交通、工商、消防等部门,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企业,集中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打非”专项行动,对全市成品油、农药、油漆、化工材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从业单位。重点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查处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打击各种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坚决依法取缔打非。全市组织执法行动65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企业和经营单位265家,发现隐患260多处,责令停关整顿40处,关闭淘汰生产经营单位19家,抓捕经济处罚12万元。

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2400台次,查处无证无牌车辆857台次,报废车辆128台,农用车非法营运450人次,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54处,桥梁安全隐患18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8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永连公路全线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市政府将永连公路沿线340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按管理权限和管理辖区,分别向市公路局、零陵区、双牌县、宁远县、蓝山县进行了交办,到12月底,全市共投入整治资金1500余万元,全面进行了整治。

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将“2005年以来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131个”以及“2009年—2012年受监项目监管信息登记202个项目”(包括:质安受监、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三大块)全部公示在《永州日报》上,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没有办理相关法定建设手续的项目及时函告市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对中心城区违法违规、规避政府监管的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己报送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其中,市本级建筑施工初步查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20余家。

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蓝山新圩等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和涉爆案件多发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确定涉爆重点地区19个、涉爆重点人员77名,对52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停供了火工品。全市共收缴非法民爆物品22公斤、导火索130米。

人员密集场所,市县区消防部门开展了火灾整治、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三个专项行动,对公共娱乐场所、易爆易燃场所基本情况,逐一进行了摸底登记,建立健全隐患台帐和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消防安全监管措施,督促各单位限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全市各级消防部门共组织检查组14个,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单位162个,排查火灾隐患170个,责令立即改正15处,限期整改2处。

特种设备领域,市质监系统以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组建由特设科、特设稽查队、特检所共35人的3个专项执法检查队伍,负责零、冷两区特种设备的检查。并成立二个督查组,分南北两线对全市13个县区质监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全市的特种设备分别轻、重、缓、急安排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特种设备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都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全市共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912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6份,提出整改意见131条,纠正违章行为191人次,查封设备12台。市质监局特设稽查队对滨江公园、潇湘平湖使用的无证制造的7台大型游乐设施,东安县局对东安县人民公园使用的4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实施了查封。

(四)多管齐下,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一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全。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安委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打非治违与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在国庆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严厉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二是开展回头看。11月份的工作,以深挖深查、补漏补缺、严打严整为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三季度事故多发的地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前段工作不实不深不细效果不好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压升温补火;对已经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省安委会办公室暗访组发现并交办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开展联合执法。自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以来,市县区组织公安、国土、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了3次大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零陵区、冷水滩区采锰严重的地区和煤矿超深越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联合执法。

(五)强化督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了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整个阶段中,市政府组织了11个综合督导组,即由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煤炭行管办、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监察局为督导责任单位,分别对全市13个县区(管理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个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督查牵头单位在打非治违的三个阶段中,每个阶段初对督导的县区进行了督查,每次督查后,都有督查小结,市安委办对综合督查的督查情况每次都召开了会议,进行调度,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市直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打非治违工作任务,共组建了12个专项督查组,各县区成立了52个综合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打非治违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在建筑施工和其他行业领域中,存在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不到位、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在道路交通行业,一些驾驶人习惯性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由此导致事故发生。

3、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

在前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重要文件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开展对宣贯的专项检查。督促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促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得到加强。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安全生产“三个一课”开展好,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和保持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2、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

在集中开展的专项行动之后,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己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对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坚决遏制事故。结合元旦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3、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的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5

寒冬之季,又逢新春佳节之际,正是酒类销售高峰期,也是酒类安全风险高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根据国家食药总局安排部署,省局决定从20xx年1月份至3月份,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分为启动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三个阶段,重点对象是生产加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酒销售者。重点产品有配制酒、散装酒、果酒、内供酒。重点场所有酒店、酒巴、餐饮集中区、酒类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经营消费场所。重点针对无证生产经营、非固态法生产白酒、非粮谷为原料生产酒类、超范围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要求各级食药部门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对违法违规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20xx年新年度省局第一项重点工作,省局相关处室将抓紧、抓好、抓细、抓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6

武咸城际四电集成项目部按照城际公司鄂城铁安质函【20xx】103号《湖北城际铁路公司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通知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为载体。根据今年施工情况,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设备使用以及检修保养情况、深基坑及边坡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管理,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机构健全、宣传部署到位

项目部根据通知文件精神相关要求,由安质部、工程部、办公室统一组织部署,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项目部各专业、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设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成员以项目班子成员和各专业、各部门主管组成,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小组成员针对自己专业实际情况和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对所存在危险源进行识别、梳理、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计划。做到从事故源头抓起,并严格实施项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落实,控制杜绝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结合现场施工的开展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项目部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大力宣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意识教育,向每位参与施工人员灌输“安全大于天”这个理念,让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教育方面,对全体进场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和书面考试,审查施工队特种工上岗证件、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所需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交底。完善安全设施配备,在每个施工点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标识牌,设立安全口号标语,以形式多样教育的方式,向人们时刻敲响安全警钟。让安全意识注入每个人的灵魂,努力把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成为每个人的行为习惯。

三、强化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项目部积极加强现场协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吗,加强作业班组的自我管理,切实消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恶性事故的潜在隐患。要求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队长、技术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针对质量、安全及其它方面的情况检查细致、到位,及早发现任何影响安全质量的细微之处,防患于未然。对整个施工过程,项目部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安质人员加强了现场的监管盯控,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信息,安质部除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外,注重与各个专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沟通与配合。同时,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我们注重与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发现存在的不正确认识和不稳定情绪,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消除。密切关注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及时总结。并根据所签订的处罚措施,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保障了整个施工过程处于可控状态。

四、细化机械设备管理、做好审查和检修工作

我们坚持把机械设备作为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工作来抓,对进场的大型设备按要求设立各种台帐,同时加强日常检查检修,对起重、运输机械的作业环境和车况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就施工方案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彻底消除各项潜在事故隐患。

同时,我们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所有人员的特种证件在进场之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查。

五、强化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加大安全防护资金投入

项目部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人力、物力给与了充分保障。保障作业平台外侧护栏、防滑设施、安全带及高处作业所用材料及防止坠落等一系列高空作业安全防护用具和技术措施的正常实施。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以及预防高空坠落的警示标志设置。保障安全防护用品的性能、质量、数量,为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头道防线。项目本着对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不惜在安全工作上加大资金投入,为全员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六、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个别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安全意识依然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在检查中发现,基坑开挖现场,边坡防护、监督检查不到位,有人站在正在开挖的基坑底部,存在基坑边坡塌陷和异物坠落被砸伤的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及时对当事人和施工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施工队长做好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1、对所有租赁吊车、轨道车、挖掘机驾驶证、行车证、特种作业证进行检查。

2、对将要入场的接触网专业所使用的恒张力放线车、平板车、牵引车等轨行车辆进行重点管理,并对车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考核与培训。

3、面对冬季施工的特点,加大房建专业施工起重设备、脚手架防坍塌安全整治检查工作,加大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力度。加大其它专业的基坑边坡防护,防止发生坍塌事故,有效保障现场作业的安全。

武咸城际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

20xx年12月8日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7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43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进行认真部署,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3月3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企〔20xx〕5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超市、大饭店、招待所等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检查中发现超市二楼仓库疏散通道被堵,超市疏散通道标志不易引起注意,位于市场三楼的招待所疏散通道未开,超市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不足等,执法人员当即对两家超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招待所则责令其停业整改。共组织检查组12个,出动检查人员76人次,检查单位51个,发现火灾隐患7处,整改火灾隐患3处,提出防范措施12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政办〔20xx〕54号)下发后,我局组织五个检查小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开展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56家。

通过检查,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存在的问题有:

(一)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有的经营场所无任何消防设施。

(二)有的虽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安装了消防安全设施,但缺乏养护,造成双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以及部分喷淋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如百姓超市。

(三)有的吊顶使用易燃装修材料的扣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微利超市。

(四)有的缺少消防设施,且设置不合理,无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和安全疏散标志等。

(五)有的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被商品或杂物占用现象严重。

(六)有的电器线路布线不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召开相关分局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省及市政府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各分局负责人为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分局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各分局抽调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治理对象按照通知的标准、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基本查清了经营单位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三)加强了与消防部门的密切配合,在消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局执法人员也在此次检查中拓宽了消防安全监管方面的知识,为下一阶段的督促整改积累了经验。

三、下阶段工作

(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长期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工作,将可容纳50人以上或200平方米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日常监管对象,特别是要将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足和安全隐患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督促其整改。

(二)各分局切实履行职责,将市场巡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记入巡查记录和录入内容监管系统,全程跟踪督促整改,并进一步健全汇报制度,将拒不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向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以取得支持,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避免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

四、几点建议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建议统一由消防部门收集后以书面形式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同时抄送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内容督促其整改。在监管过程中对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由各部门及时反馈给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二)针对普遍存在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业主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业主分期分批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逐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必要时在有条件的经营单位,组建义务消防队伍,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8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恰逢国庆七天长假。为了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使大家过上一个安全、文明、祥和、喜庆的“双节”。根据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及时召开了局领导专题会议,布署安排、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了“五有”,即有领导、有计划、有检查、有结果、有总结。由于加强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突出重点

县商务局作为商务流通的主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流通业的管理和行业指导,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市场进行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集中屠宰和规范屠宰,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加大市场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实行

食品进货验票索证、购销台帐和质量追溯制度。只有明确工作职责,才能有的放矢,突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故而两节期间,商务局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两个方面上。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督管理,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类为重点品种,防止劣质过期的食品和不合格的酒(尤其是散装白酒)、食品在市场经营。二是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利用节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二、领导重视,严密部署

为切实增强大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抓落实;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岗位目标责任。同时,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局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下辖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组织监督检查人员按时间、步骤、分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内容依法监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坚决处缔。分管安全副局长杨安徳同志从单位抽调有关人员于9月26日—28日,先后深入到县定点办、市场服务中心、物资行管办、商业行管办、天骄超市等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现场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市场秩序等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管好自已的人、看好自已的门、办好自已的事”,各单位“两节”期间生产经营,不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和一方平安。

三、全面落实,把握关键

(一)关于定点屠宰工作

目前这一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定点屠宰办专抓专管。我们认真落实“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流通行业管理,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为,搞活生猪肉食品流通,确保牲畜肉品的安全。

加强屠宰厂管理提高进场屠宰率。一是要求屠宰厂业主建立生猪进出厂台帐;二是协同畜牧部门动检人员做好生猪进厂滞留观察及宰前检疫工作;三是要派专业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保证产品合格率100%出厂销售;四是做好疫情防疫工作,定期做好屠宰场的杀菌、消毒。确保源头的肉品品质安全,保证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

加强稽查工作,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依照国务院《条例》,主要是打击屠宰区域“私屠滥宰”行为,配合动检、工商、卫生部门对屠宰场肉品销售市场的病死肉品、掺杂使假、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稽查。

(二)关于酒类商品流通管理

目前这项工作主要是委托二级机构酒管办监管,主要依据《xxxx省酒类管理条例》对全县酒类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以维护酒类生产秩序,保障酒类消费者安全,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做好酒类经营市场稽查工作,防止假酒、劣质白酒流入市场。目前全县已有178个酒类经营户办理了酒类流通许可证。通过整顿和治理,全县在“两节”期间没有假酒伤人事件。

(三)关于市场准入工作

1、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消费意识。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们将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向场内摊贩、居民广泛宣传,提高场内经销户的守法意识和居民的消费意识。

2、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同工商、畜牧水产、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在市场内发现异常情况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沟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市场平安。

四、整改落实,成效显着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食品流通市场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卫生有了进一步保障,我局将巩固此次专项整治成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常抓不懈,扎扎实实地将放心食品工程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群策群力,与时俱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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