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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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1

以深圳市某大厦为例,本工程为一商业-办公综合超高层建筑,建设用地面积8089.94m2,总建筑面积162129.67m2。地下四层,地上四十四层,其中裙楼五层,建筑高度为199.50m。第十六层和三十二层为避难层,消防控制室设在地下一层。

一、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问题。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8.3.1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例如:在本工程中一个半径30m的圆形商业区,附近有两个疏散出口,属一个防火分区,有的设计人员只在中心设一个按钮,虽然满足“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一个”和“30m”的原则。但并不执行疏散出口“宜”设报警按钮得要求。火灾时因为按钮不在人员逃生必经得疏散路线上,报警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可以说形同虚设。因此,遇到这样的设计问题,我们一定要灵活运用规范,应首先满足报警按钮“应”设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要求。其次才能遵循“30m”和“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一个”的原则。而只按30m的原则设置报警按钮是不完全满足规范要求,也是不负责任的。

二、防火卷帘的控制问题。

电动防火卷帘门主要起隔离作用,其本工程设置位置在地下汽车库、裙房商业区及自动扶梯周围,按建筑的防火分区界限安排。一般的电动防火卷帘门内外侧各设一对烟感器、温感器,除了控制箱(一个)可设在内侧或外侧外,内外侧还应各设一个手动启停按钮,距地1.4米左右明装,而位于自动扶梯周围的电动防火卷帘门,其烟感器、温感器只设在外侧(本层工作区一侧)。

从电动防火卷帘门的工作方式来区分,可分为两种:一为隔离式,一般设在防火分区边界的出入口处,一旦探测器报警并确认火灾,防火卷帘门一步降到底,同时喷淋系统开始向起火区和卷帘门喷水。二为疏散式,一般疏散通道上,烟感器报警后经确认(人工确认或两个以上探测器报警)先降金属卷帘至距地1.8米处,如火势发展,温度升高,则温感器动作后防火卷帘门再降至地面。两次动作之间的时间用于门内人员逃离。

无论哪种电动防火卷帘门,在超高层建筑中整个消防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动作不是独立的。因此,电动防火卷帘门两侧从属于卷帘门控制箱的烟感器、温感器,均应与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回路相接并在一个系统内工作。

规范中关于防火卷帘的规定有以下三方面:(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4.5条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8条均要求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两次降落到底;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应一次下降到底。(2)两规范均要求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3)对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只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要求其两侧宜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前两个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满足火灾时人员疏散及逃生的方便快捷;而后一方的规定是为了非火灾状态探测器误动作时,能强制开启防火卷帘,所以为“宜”,而不是“应”。两本规范并不矛盾,仅是出发点不同,我们应结合实际工程认真领会规范实质,并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才能做出合理的设计。转贴于

三、非消防电源的切除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4.9条都明确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由于消防设备总能量一般小于普通设备负荷总容量,因此总配电室的总计算负荷一般不包括消防设备容量。为了火灾扑救方便,防止消防队员扑救时的触电事故,保障消防设备的用电安全,防止因过载使电气线路起火,造成火势蔓延扩大,因此在消防人员进入火场进行扑救之前应切断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用电。不过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1.8条文解释切断非消防用电的有关部位是指起火的防火分区或楼层。切断顺序应考虑按楼层或防火分区的范围,逐个实施,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在火灾确认后,当两探测器“与”门报警或消防泵启动后,才可以切断非消防电源,特别是在面积较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这样可以防止因探测器误报引起的切非而引发不必要的恐慌和事故。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制中应注意的问题。

本项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总线制。《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10.5条规定:当横向敷设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用穿导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导管内;探测器报警线路采用总线制布设时不受此限。可见,总线制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可以穿入同一根导管。我们知道,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发生故障时,隔离模块作用是将故障总线与整个系统隔离开来,以保证系统的其它部分正常工作,同时便于及时确定故障的总线部位。当故障部分的总线修复后,隔离器自行恢复将被隔离的部分重新纳入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也规定,报警回路每隔32个编址单元(包括探测器、模块、手动报警按钮等)至少使用一个隔离模块。综合两规范规定,报警总线虽然可穿管跨越不同防火分区,但总线回路中的隔离模块同样应按照防火分区进行设置,即总线跨越防火分区时必须设置隔离模块。否则,当某一个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其线路有可能被烧短路,在其他防火分区与之连接的探测器因没有模块的隔离作用而不能被控制器监控,从而造成故障范围的扩大,降低了报警系统的使用功能。

五、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化的提高。

本项目为超高层建筑,相对于普通的高层建筑而言,在消防设计中还应该考虑系统智能化的问题。这个问题分内外两个层次。对火灾报警系统内部而言,超高层建筑一般采用智能型地址编码探测器,而中小普通建筑多用非编码探测器,以回路区分建筑区域。鉴于超高层建筑体量大,面积多,其使用面积的分割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为了适应房间形状、面积、使用性质的变化,每条报警回路应留出30%左右的探测器数量裕量。

对火灾报警系统外部而言,智能化的含义主要指系统联动。超高层建筑一般为重要建筑,其政治、经济价值巨大,如果灭火不及时,损失将是惨重的。因此,采用系统联动方式,就成为争取火灾前期时间和主动权的有效手段。例如,火灾报警系统与保安监控系统联动,在火灾之初,火场的摄像机可将现场画面迅速传至中央控制室,通过实景画面,值班人员可以立即确认火灾或是探测器误报,从而马上采取排烟、广播、正压送风、启动消防泵、喷淋、向消防局119台报警、降客梯、切非消防电源等一系列应急措施。又如,火灾报警系统与车库管理系统联动,一旦发现火情,便可声光报警,强制抬起进出口栏杆,使车辆尽快逃出车库。另外,火灾报警系统还可与楼控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及门禁系统等联动。只要这些措施可靠得力,超高层建筑的火灾便可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损失减至最小。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2

超高层住宅的迅猛发展,给建筑设计带来了新的挑战,超高层住宅设计不是简单的高度上的增加,它的出现在建筑设计上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在防火防灾安全疏散上有一些规范没有明确或未涉及到的地方。2010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一栋28层的教师公寓突发大火,导致五十多名居民葬身火海,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更多的是唤起了人们对高楼大火的隐忧和惊惧。人们在感叹水火无情的同时,高楼火灾的安全危机再次触动了居住在高楼的城市居民的神经,同时也为城市高楼防火敲响了警钟。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由于楼层高、人员集中、功能复杂、疏散线路较长,加之高层建筑自身管线多,管道形成的烟囱效应大,火势蔓延快,给疏散人员造成较大困难。实验证明超过100米的建筑人员逃生很困难,主要还是靠等待救援为主。因此,在高层建筑内每隔一定楼层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采用特殊安全技术处理,为人员提供一个暂时安全的避难场所,并给消防人员提供一个救援的前沿基地都是必要和必须的。避难层作为超高层建筑保障人员安全的最有效措施是否应该在高层住宅中强制设置引起强烈讨论。避难层,是指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为了消防安全疏散专门设置的、供人们应急避难的楼层。避难层中,都是用特殊的阻燃材料建成,地板、天花板、楼梯等都有较强的防火和耐火性,且避难层还要配备专门增压设备,将空气往避难层外压出,防止浓烟和烈火的侵入,有些是配合放置工具的房间,不一定是整层的。根据我国现行国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或避难间。但高规只对公共建筑有要求,而对居住建筑并无强制要求,在最新2011版防火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有关住宅建筑应设避难层的内容已被纳入,说明国家对超高层住宅防火疏散问题也越来越重视。超高层住宅因为人员相对较少,按典型一栋标准层六户计算,十五层90户,按每户3.2人共288人,按每人0.2m2只需57.6m2,即便按最不利全栋33层人数算共634人也仅只需127m2,加上设备设施、前室面积同时考虑到两个出口双向疏散也就是说超高层住宅每隔十五层拿出两到三套住宅套间设置成集中避难间在面积上是能够充分满足火灾时疏散人群进入避难间暂时避难、等待救援的面积需求的,同层其它套型仍可以作为住宅使用。同时这样设置也能相对降低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所以超高层住宅并不用全层设置避难层而仅设置集中避难间是可行有效的。

避难层的建筑设计有别于一般楼层。《高规》规定: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断开,人员须经过避难层方能上下;净面积应能够满足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宜按5.0人/m2计算。同时,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入口、消防栓、消防卷盘、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消防专线电话,以及独立的防烟设施。此外,避难层还在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设备等在规格和标准上都比普通楼层的要求高。

避难层在建筑设计最主要是安全疏散的流线设计,安全疏散是指发生火灾时,在火灾初期阶段,建筑内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到达安全区域的过程。能否实现安全疏散,取决于许多因素,但从建筑物本身的构造来说,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①合理布置疏散路线:尽量选择最短最优化路径,路径越短越安全,越合理疏散越快。同时应符合人们逃生的习惯性思维选择路径②疏散楼梯的数量要足够。合理的楼梯布局和足够的数量均成为安全疏散的关键因素。如果是剪刀梯,在避难层时中间隔墙必须延至休息平全分隔,让疏散人流变向进入避难间③辅助安全疏散设施要可靠、方便使用。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完善往往影响疏散的效果,因此,超高层住宅应根据需要,合理分隔、设置疏散防烟楼梯,有效优化最短疏散路径,并在避难间出口、入口处分别设置前室有效阻断烟气,前室应按防烟前室考虑自然或机械防排风,前室与避难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超高层住宅集中避难间楼层的安全疏散路径应该是:户门疏散楼梯已分隔的避难层防烟楼梯间防烟前室封闭避难间(休息或等待救援)防烟前室防烟楼梯间(继续向下疏散)<如图>。由于住宅套间面积不大,如果设为外墙开敞式烟气并不能像公共建筑整层开敞的大面积避难层那样迅速排烟,由于不是四面开敞反而会影响到排烟效果,所以超高层住宅的集中避难间最好是封闭(第一避难层可以留置救援口),尽量少敞口并设置独立的防烟设施。集中避难间的室内装修材料应是A级阻燃材料。

避难间所在层在建筑外立面设计上应该相对醒目,可以在色彩、立面造型上设计以便于消防队员进行观察施救。也可以在墙外设置消防警示灯直接与消防控制系统相连,火灾报警时闪烁提示消防人员。此外,在避难间设置的方位上虽然相关规范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设计时还是应该加以合理考虑,避难间的位置宜尽量选择靠近登高操作面的一侧设置,方便消防车停靠和施救人员的及时观察和救援。由于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消防登高车云梯的高度约为50m左右。因此至少第一避难层间(45m)应该直接面向登高操作面为好,也就是说超高层住宅在选择集中避难间时应该尽量选择朝向登高面并紧邻疏散楼梯间的住宅套型。此外第一集中避难间的有效避难面积宜较上部各层大一些,有利于消防救援。

避难间常备器材及设施有:①119消防报警电话机和普通市话电话机。②与消防控制指挥中心相连的应急广播。③通往避难间的门上设置易于理解的国际通用符号"AREAOFREFUGE(避难区域)"以作辨别标志④瓶装水及压缩饼干等应急食品;⑤呼吸器、逃生绳、缓降器等疏散器材⑥急救药箱;等等。

同时一些非设计因素也能影响到疏散,例如:建筑内人员对疏散路线是否熟悉,对疏散快慢影响很大。常住人员和对疏散路线熟悉的人员基本能够顺利疏散;暂住人员和不熟悉疏散路线的人员疏散就困难。未经消防培训的疏散,无对老人、残疾和行动不便人员的互助疏散意识均造成无序疏散,都影响疏散速度。应该定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应急照明状况和疏散指示标志明显程度也很重要,火灾时往往首先造成断电,如果这些设施位置设置不当或亮度不够,或指示方向错误,或维护保养不良,都会对疏散造成严重影响;

再如,如果疏散通道被占用,被封堵,或者是进行了可燃装修,火灾时都会影响安全疏散,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3

《财经》记者于达维

元宵夜央视新址北配楼之大火,再次将超高层建筑的消防难题推向前台。

《财经》记者事发当日在火灾现场看到,这栋高达159米的建筑,其东、南两面均起火,火势有80米到100米高。但在持续六个小时的救援中,由于消防车上的水枪只能射到60米高度,因此火势始终无法完全控制。

在过去几十年中,高耸入云的超高层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称为“超高层建筑”),已经成为现代都市追求极致、竭尽奢华的象征。它也给消防部门带来了巨大考验。从目前的消防能力来看,火灾发生时从大楼外面施救,云梯车一般只能达到50多米的高度;即使是消防水枪,所能射到的高度一般也只有200米。在更高的高度上,除非让消防人员冒险进入火点,并人工启动大楼内部的消防栓,否则只能让大火自生自灭。

但在中国不少大城市,200米早已不再高不可攀。无论即将启用的北京央视新址主楼以及国贸中心三期,还是上海市的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都超过了这个高度。

先天缺陷

央视新址火灾,并不是近年来超高层建筑首次遭遇火灾考验。

2007年8月14日,总高度达492米的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尚未启用,就遭遇了火灾。值得庆幸的是,大火在一个多小时内就被扑灭,无一人伤亡。不过,消防官兵亦承认,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火灾事故的成功扑救是一个奇迹。

2004年10月17日,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市,56层高的中央公园东塔楼发生严重火灾,大火吞噬了34层以上的建筑物。当地动用100多名消防队员和200多名军人现场灭火,甚至调来两架直升机向大楼喷水;经过近20小时的奋战,大火才被扑灭。

2007年1月18日,阿联酋迪拜一座即将竣工的37层高的“财富中心”大楼发生火灾,造成四人死亡、67人受伤,伤者中包括九名中国工人。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沈祖宏告诉《财经》记者,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的防火问题,在国际上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因为云梯和消防水枪都难以企及;即使动用直升机,实际上也是杯水车薪。在这种情况下,防灾减灾很大程度上只能依靠大楼自身的消防设施,如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以及启动大楼内部的消防栓。更直白一点说,就是“靠消防人员往上冲”。

早在1995年,原国家建设部就将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下称《规范》)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适用这一标准;当高层建筑的高度超过250米时,建筑设计防火应对特殊的防火措施进行专题研究,并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按照《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必须设计防火分区、自动消防系统和疏散通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建筑高度越高,所使用的装修材料耐火等级要求也就越高,所要求的消防栓数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以及消防卷盘数量也就越多。室外则须设置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但据《财经》记者了解,少数高层建筑依然存在先天设计缺陷。比如消防布局不合理、装修材料质量参差不齐、耐火极限低,或者吊顶尤其是豪华吊顶可燃物较多;加之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消防设施缺乏定期保养,都给火灾的发生和蔓延带来了隐患。

实际上,政府在规划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时,就应将城市消防总体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高层建筑消防自动灭火设施建设纳入规划之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严格控制建筑消防的审批。但部分设计人员为追求建筑的个性外观,忽视了消防安全,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由于防火设计属于高层建筑中不易受到关注的隐性设计,而外部和内部整体设计才是业主更关注的,因此为了追求整体效果而挤压消防设施空间、更改消防防火设计,严重影响建筑本身的防火性能也并不鲜见。根据目前公布的情况,央视新址配楼在起火时还处在装修过程中,消防设施也尚未启用。

难题待解

美国“9・11”事件发生后,遇难消防人员的家属自发成立了一个名为“摩天大楼安全运动”(SkyscraperSafetyCampaign)的民间组织,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公众反思摩天大楼何以在大火发生后难以遏制甚至最后坍塌。

2005年,该组织一位联合主席发表声明指出,负责重建世贸中心的开发商拉里西尔维斯坦(LarrySilverstein)对大厦的消防问题仍未给予足够重视,并批评说“他们从‘9・11’所学到的东西,显然没有消防人员家属学到的多”。因此,她把新的世贸中心称为新的“死亡陷阱”。

根据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2005年公布的调查结果,世贸中心“双子楼”的疏散楼梯设计的数量、位置及其脆弱的护墙,都是造成“9・11”事件中大量伤亡的重要原因――每座建筑的疏散楼梯数量都没有达到美国国家标准,更没有达到纽约市的标准,不足以完成上万人的疏散。

调查发现,世贸中心1号楼疏散一个人的时间为48秒,是目前美国建筑防火设计手册中规定的最长疏散时间的两倍。调查结论还指出,如果大楼梁柱、地板、天花板上的防火材料并未脱落,大楼也不至于在大火中坍塌。而如果大楼设计有消防电梯和更坚固的疏散楼梯,也可以让消防人员更顺利地到达起火地点,更顺利地救到人。

NIST尽管并未将责任完全归咎于大楼的设计者,但是建议在以后的摩天大楼建设中,要注意类似的问题,以避免“9・11”悲剧重演。

沈祖宏告诉《财经》记者,“9・11”事件之后,建筑界普遍认为,纯钢结构在大火中会迅速失去强度,所以尽管纯钢结构大楼具有自重较轻的优点,但现在一般摩天大楼都以混凝土为核心,钢结构上也要用混凝土包裹住。

遗憾的是,高度达234米的央视新址主楼仍然采取了纯钢结构设计,因为其不规整的造型,只能用钢结构才能实现。因此,大楼设计在公布之初就充满争议;其抗震问题、造价问题、结构安全问题争论亦很突出。一位业内专家对《财经》记者表示,大火仅袭击了混凝土结构的北配楼,没有波及到咫尺之隔的主楼,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根据世贸中心的调查结论,NIST通过建筑安全小组法案(NationalConstructionSafetyTeamAct),就高层建筑的安全规范向建筑和消防机构提出了30条建议,并敦促这些建议迅速落实。NIST的副所长夏姆・桑德(ShyamSunder)强调,为确保安全方面达到预计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规范和标准至关重要。

实际上,即便推行最严格的消防标准,挑战也仍然严峻。高处毕竟不胜火力,目前中国国内消防部门供水能力最高的,是从德国进口的一七式压缩空气泡沫主战消防车;该车平均供水高度可达200米,最大供水高度可达375米。此外,消防云梯车和曲臂车最高的也可升至90米,相当于30层楼高。但这些都不足以追赶上屡创新高的摩天大楼高度。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4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问题、火灾报警探测器、安全监控、智能化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A

城市现代化发展迅速,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对建筑设计人员的要求也就更加严格,要高标准严要求设计好每一项工程。超高层建筑一般都处在市中心位置,由于超高层建筑特点楼层多,建筑高度高,对消防的规定也比普通的高层建筑高,相应的建设资金投入大,运行设备多,安全运行标准高,因此设计的复杂性也增加了很多。如果发生火灾,消防电气装置对于应对火灾灾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保障消防电气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非常重要。下面从几方面阐述问题分析:

1、防火卷帘门的控制问题

电动防火卷帘门在火灾发生时主要起隔离作用,一般在电动防火卷帘门内外两侧各设一对烟感器和温感器,在距地1.4米左右,内外侧都可以设一个手动启停按钮明装,但是在自动扶梯周围的电动防火卷帘门,其烟感器、温感器只设在外侧。电动防火卷帘门有两种工作方式:1、隔离式:通常设在防火分区边界的出入口,当有火灾发生,探测器开始报警时,防火卷帘门降到最底并喷淋。2、疏散式,通常设在疏散通道上,烟感器报警并经确认后降到距地1.8米处,如火势发展迅猛,温度继续升高,那么温感器动作后防火卷帘门会降至地面。这两次动作时间间隔便于门内人员逃离。

电动防火卷帘门两侧受烟感器、温感器控制与火灾报警系统的探测器回路相接并在一个系统内工作。电动防火卷帘门是超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规范规定要求执行,结合实际工程认真领会规范实质,根据具体情况区考虑问题才能做出合理的设计。

2、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出现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范规定:每个防火区域都应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防火分区到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超过30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所有公共场所的出入口处。譬如:在商业区30m附近有两个疏散出口,但同属一个防火分区,而有的设计人员却只在中心设一个按钮,没有达到在公共出入口设置的要求。当发生火灾时,因为按钮不在逃生人员必经的疏散路线上,报警的可能性就降低了,起不到什么作用了。显然,对这样的设计问题,我们要灵活运用规范,满足报警按钮设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要求并遵循“30m”和“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一个”的原则。而只按30m的原则设置报警按钮是不合理的,不能完全满足规范要求,发挥不了应有的特征。

3、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目前,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和竖向管道是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形成火势跳跃防火分区,使火灾损失增大,烟是高层建筑火灾中主要杀手,因此,设计好防排烟与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我国明确规定电梯前室及相关地方必须增设防排烟系统,疏散楼梯间增设正压送风系统,并且要加强自然排烟设计。自然排烟是一种简单经济有效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应首先采用,但因为热压差的存在,烟气会充满整个楼梯间,使人们不能很快疏散,因此,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并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能方便开启的地方。转贴于233网校论文中心

4、非消防电源的切除问题。

当出现火情时,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情况并及时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主要是便于扑救火灾,防止消防队员有触电事故。由于消防设备总能量小于普通设备负荷总量,为保障消防设备的用电安全,防止过载使电气线路起火,因此在消防人员进入火场进行扑救之前应切断非消防用电。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在一定范围内,即起火的防火分区或楼层。确认火灾发生,探测器和消防泵启动后,才能切断非消防电源,防止因探测器误报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和事故。

5、火灾报警系统总线制中的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常采用总线制。当采用横向敷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穿导管布线,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能穿入同一根导管内,当采用总线制布设无需考虑此问题。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总线发生故障时,隔离模块将起作用,能找出故障部位,使其隔离保证其他系统正常工作,当修理好故障部分的总线后,隔离器自行恢复投入正常工作。

根据《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规定,报警回路每隔32个编址单元至少使用一个隔离模块。总线回路中的隔离模块应按照防火分区进行设置,当某一个防火分区发生火灾时,其线路被烧毁,在模块的隔离作用下,就可以避免故障范围扩大,降低报警系统的使用功能。

6、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化的提高。

对于超高层建筑项目,在消防设计中应综合考虑系统智能化。超高层建筑都是采用智能型地址编码探测器,中小普通型建筑多采用非编码探测器,并以回路形式区分建筑区域。由于超高层建筑体积大,面积多,它的使用面积的分割不确定性很大,为了适应各种条件的变化,每条报警回路都应留出一定的探测器数量余量。

超高层建筑一般为重要大型建筑,如果发生火灾不及时补救将造成巨大损失,后果非常严重。所以,我们要采取系统联动方式争取在火灾前期掌握主动权。超高层的重要部位、重要办公用房、财务出纳、贵重物品库要设置入侵报警系统,考虑入侵报警位置、传输信号方式。网络传输或专用有线传输、电缆线,考虑机械强度、信号衰减和电压降的要求。例如,将火灾报警系统与保安监控系统结合,在火灾初期,通过监控室的摄像机可将现场画面迅速传至中央控制室,通过画面反映的情况,值班人员可以迅速判断,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如:排烟、广播、119报警、启动消防泵、喷淋、切断非消防电源等。将火灾报警系统与车库管理系统结合,当有火情发生时,就可以声光报警,进出口栏杆就会强制抬起,车辆就能迅速逃出车库。此外,火灾报警系统还可与广播音响、楼宇控制系统、门禁系统等联动。通过这些系统的联动控制使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使损失最小。

通过上述分析结果来看,超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大,对消防的要求安全可靠性很大。超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应立足于建筑内部的消防系统建设,满足智能化要求,不断完善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功能。消防系统是一个由建筑、设备及电气等专业相结合的整体,各专业间的应密切配合,这些应是保证超高层建筑安全的基本思路。

参考文献:

[1]郭经志邹海.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电气设计中的几个技术问题[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张银山.消防电气设计技术的重点分析.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15-215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5

关键词:超高层;消防给水;常高压消防系统

Abstract:theauthorthinksthathighbuildingfirewatersystemtallbuildingfireseriesoftenhighpressurefirecontrolsystemismorereasonableandreliable.

Keywords:tall;Thefirewatersystem;Oftenhighpressurefirecontrolsystem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超高层建筑在各大中城市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它们在节约用地、改善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较其他多层建筑和一般高层建筑要大很多,其疏散困难、火灾蔓延快、扑救难度大,所以消防设计在超高层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性极为突出。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针对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规范,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往往套用高层建筑设计的规范和经验,采用临时高压供水系统。而对于超高层建筑,其建筑高度大,功能复杂,在消防供水设计中往往存在分区多、管路复杂、管道系统受压过高、系统联动控制复杂、水泵运行中管道易出现超压现象(严重时甚至会出现管道破裂现象)等一系列问题。就这些问题,设计人员都采取了各种不同的处理措施,但本人认为,超高层建筑消防采用常高压消防系统能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在超高层建筑中的作法

超高层建筑中的常高压消防给水由重力水箱来实现,即在建筑物的最高处或适当的位置(如避难层等)设置满足消防水量和压力的重力水箱,并由重力水箱向各竖向消防给水分区供水。

首先,在建筑最高处或者适当的位置(如避难层等)设置高位消防水池,贮存建筑所需的设计消防用水总量,其计算应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同时使用的各种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之和(如城镇自来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火栓供水水压,且由两路不同城市给水干管供水,在建筑周围组成环状供水管网时,消防水池可不贮存室外消防用水量)。高位消防水池可由高区生活给水管独立供水,也可采取地下室设置消防转输水池通过转输泵和转输水箱独立供水,在特别重要的建筑,或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两者结合供水。

其次,根据下面四条规范条文,将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理分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下面简称《高规》)第7.4.6.5条“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第7.4.6.2条“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m;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m。”,《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第8.0.1条“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0MPa”及第6.2.4条“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最后,对于最高处的分区,采用高位水池加消防泵提升供水(临时高压系统);对于次高区,采用高位水池重力供水(常高压系统);对于以下分区,在合适位置设置(如避难层等)设置消能水箱,采用消能水箱重力供水(常高压系统),消能水箱每个分区设置不应少于两个,其有效容积按该分区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消能水箱的作用相当于高位水池重力供水的减压装置,相对减压阀来说更为安全可靠。

实际案例应用

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与深南东路交界处的京基100,是目前深圳第一高楼,中国内地第三高楼、全球第八高楼。建筑主体超高层大厦部分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楼高441.8米,共100层。在消防供水设计上,京基100便采用了这种设置高位水池重力供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

京基100在91层设置高位消防水池,该水池采用地下室消防水池通过转输泵和中间转输水箱加压供水与高区生活给水管供水两者结合的供水方式。大厦地下四层设消防水池、转输泵,将水送至38层消防转输水箱,38层转输泵将水送至74层消防转输水箱,74层转输泵将水送至91层消防水池内(两座270立方米水池),98层设有消防稳压水箱(两座12立方米水箱)及稳压设施。38层、74层均设有消防减压水箱(两座21立方米水箱)。

京基100消火栓系统的分区:-4F~1F为1区,3F~17F为2区,18F~32F为3区,由38F消防减压水箱重力供水;33F~50F为4区,51F~68F为5区,由74F消防减压水箱重力供水;69F~73F为6区,74F~85F为7区,由91F消防水池重力供水;86F~98F为8区,由91F消火栓加压泵加压供水。

喷淋转输水箱等与消火栓系统共用,喷淋系统分区同消火栓系统。

常压消防系统的优势分析

第一,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贮存着建筑所需的消防用水量,保证了火灾发生时,消防用水的供给;

第二,管网内始终保持着消防所需的压力,无需使用水泵加压即可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的供水压力,可以避免停电和水泵失效状态下不能供水的问题;

第三,对于临时高压消防系统相比,其管网所承受的压力大大降低,系统各供水分区均不存在高压管道,压力恒定,不会出现超压现象;

第四,与设置中间转输水箱的供水方式比,设备少,系统简单,管路简化,维修方便,便于管理,系统联动控制简单,同时增加了建筑物的有效使用面积;

总结

超高层建筑火势蔓延快、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险隐患多、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其消防用水的安全可靠无疑成为其消防设计的重中之重。而常高压供水方式,以其供水压力稳定可靠而著称,是消防供水系统最完美、最理想的供水方式。对于超高层建筑这种节约土地、彰显现代、标志城市迈入“国际大都市”的建筑更应该创造条件,采用这种安全可靠的消防供水方式。

【参考文献】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篇6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措施

近年来,接二连三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让人们意识到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例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大火最终造成:58人死亡,其中男性22人,女性36人。70余人受伤送医,56余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这场火灾无论是在人身安全上,还是在经济上,都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由此可见,高层建筑防火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1.1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途径多、火势迅猛

高层建筑内一旦起火,建筑内的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风道等各种竖井犹如高耸的烟囱,拔火效应十分强烈。而且高层建筑由于楼层较高,受风力的影响也较大,在风力的影响下其火势扩散的速度也快。同时由于高层建筑中的自动化电气化之类的电气设备较多,增加了由于短路而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此外,由于目前建筑中大量可燃性装修材料的使用,会在火灾发生助长火势,同时还会排出大量的对人体有害甚至是有毒气体,从而提高了火灾的危害性。

1.2高层建筑楼层高、人员集中、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高度要高,当发生火灾时进行疏散需要用很长时间。另外,由于高层建筑设计结构紧凑,单位区间内人员数量大,这也人为的增加了疏散工作的困难,而有的建筑在设计阶段对楼梯、电梯等重要部位重视度不够,在发声火灾的时候反而容易引导和加速烟火范围的扩大,因而导致逃生工作变得极为被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由于高层建筑自身高度,现在很多消防设备都无法满足消防灭火的需要,消防梯还有高压水龙头在高层建筑上往往无法发挥作用,这就给消防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2.高层建筑防火措施设计

2.1出口设计

出口设计在高层建筑防火中占据重要位置。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为了尽可能减少损失,要以最快的速度将建筑物中的人员和重要物资撤离火灾现场,此时出口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凡是符合安全疏散要求的门、楼梯、走道等都称为安全出口。如建筑物的外门;着火楼层梯间的门;防火墙上所设的防火门;经过走道或楼梯能通向室外的门等,都是安全出口。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上方,应设宽度不小于1m的防护挑檐。布置安全出口要遵照“双向疏散”的原则,即建筑物内常有人员停留在任意地点,均宜保持有两个方向的疏散路线,使疏散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安全出口数量的多少,对保证人身安全和物资疏散极为重要。但是,从经济角度出发,也不是设得越多越好。一般来说,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得少于两个。不过于人员较少或面积较小的防火分区,以及消防队能从外部进行扑救的范围,由于其失火率相对较低,疏散与扑救较为便利,因此也可以适当放宽,不完全强调设两个安全出口。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塔式住宅,每层不超过6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者;十层至十八层,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消防电梯的。

2.2消防电梯

消防楼梯最为关键的作用就是要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候,便于消防队员迅速到达建筑物起火的部位,从而做到对火灾的扑灭和对受困遇难人员的救援。如果在消防过程中仅仅依靠消防梯,会对消防队员的体力消耗较大,相应的也会影响到灭火的效率,同时也会受到疏散人群的影响。因此在建筑物内设计消防电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消防电梯主要设置在以下几类高层建筑物当中:一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高出三十二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三十二米的高层厂房、十二层以上的通廊式住宅和单元式住宅、以及塔式住宅。

2.3高层建筑物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一般会在第一时间将正常电源切断,但是人们在疏散过程中离不开光源,此时事故照明和一些疏散指示标志就变得非常重要。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部位: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2)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消防水泵室、自备发电机房;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地下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1)安装在疏散走道、疏散门、太平门和居住建筑内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的墙面上顶棚上、门顶部、转角处;2)安装高度距本楼层地面1.5―1.8m处;3)安装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上,并应有玻璃或其它非燃症材料制成的透明保护罩。

2.4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

高层建筑防火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防排烟系统。当火灾发展蔓延后,由于火灾烟气具有遮光性、毒性和恐怖性等特点,因此防排烟系统对于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具有重要意义。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中规定: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2)面积超过1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3.结语

随着建筑火灾发生率的不断升高,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不容乐观,本文从高层建筑特点入手,对高层建筑防火措施设计进行了分析,如出口设计、消防电梯、高层建筑物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高层建筑防排烟系统。这些都是高层建筑防火不可忽略的事项和内容。高层建筑防火措施做到位,不仅保证了居民的财产安全,而且还确保了居民的人身安全,由此可见,高层建筑防火研究是目前社会的关键问题。

参考文献:

[1]付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与消防问题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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