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简报(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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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查简报篇1

关键词:建筑电气;消防审核;验收;问题

前言

我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在进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将系统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技术文件交给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施工完成后,做好施工、检验、调试,并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竣工后,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报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1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规范

目前,建筑电气专业消防设计规范主要有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GB50045-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简称《高规》)、GB50067-19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19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行业规范JGJ/T16~19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简称《民规》);专业规范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简称《报警规范》)等。以上几部规范仅《民规》是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其余为国家标准(其中《住宅建筑规范》全部为强制性条文)。几部规范由于主编单位不同、时间不同,对相同内容要求也不一致。对设计者来说,强制性规范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后规范应服从新规范。

2常见问题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的安全可靠是关系消防设备能否保证火灾时不间断供电的前提。《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对建筑的负荷等级作出了相应规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供电电源的要求是:"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害。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消防审核实践中,常常感到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不容易掌握、运用原因是规范对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电源供电的要求较为原则,即两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而实际上。我国目前的发电厂几乎都是并网发电。电力网是大地区级网甚至是部级网。因此。无论从地区电力网上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近几年当城市发生大范围停电时,所谓的一级负荷用电单位也难逃其害便是证明。笔者认为,如果两个电源为10kV,并取自城市两个35kV或110kV区域变电站,即可以认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或者虽然取自同一个110kV变电站,但两个电源分别取自两个分列运行的变压器后的两段母线上,也可认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要求。如果是一级负荷别重要的负荷,则除由两个电源加备用自投(BZT)的供电方式外,尚应增设柴油发电机组等作为第三电源。

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比较容易掌握,因为它的规定非常具体。《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依据规范要求,可较容易地进行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审核及验收工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而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低压弱电系统,采用总线传输工作方式,特别是在报警系统比较庞大时,导线的质量尤为重要。如果导线的电阻值过大,绝缘不好,会影响到系统的调试和运行,甚至不能正常工作。因此,导线进场前,应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质量等进行详细检查,并按产品检验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在对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审核,验收工作中,应加强对导线产品及施工质量的审核、检查。确保整个系统的施工质量和正常运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而在有些工程项目中,设计或施工穿线时常常出现把报警线和电话线穿在一起,广播线和电话线穿在一起,模块的控制线和受控设备的控制线、动力线布在一个管内或线槽内,报警线、广播线、电话线等在线槽内布线时不分类捆扎、不加隔板等情况。这样做很容易造成线路内相互干扰,甚至可能对系统造成破坏。在消防检查和验收中应对此类现象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

(4)消防联动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明敷时,应按消防联动控制线的布线要求,在线管或线槽外加防火涂料,也可以使用耐火线槽,施工中往往被忽视。对此应给予重视,发现不按要求施工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5)规范对模块的安装没有要求,施工中模块的安装位置较为随意。模块常放在吊顶内或直接安装在受控设备上,不好识别,不易检查维修;有时模块还直接安装在强电设备的控制箱内,安全性差。笔者建议在不同报警区域内,使用在墙上明设或暗设的专用金属模块箱,将模块安装在箱内,对模块进行保护。在模块比较集中的部位,如消防泵房、管井内等。此外,把多个模块装在一只箱内集中管理也不失为一个妥当的办法。

(6)对楼层显示器的安装位置不重视,经常安装在不易引起人们注意或者看不到的地方,如走廊尽头、楼梯间或者无人值守的房间内等。笔者认为,楼层显示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或消防人员必须经过的场所,如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对于宾馆、酒店可以装设在楼层服务台处;而当无楼层值班人员,但在楼梯口能够看清全部走廊的通廊式办公楼等情况下、写字楼、教学楼。设置识别着火层的灯光显示装置以取代楼层显示器则更为经济、直观。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建筑物的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等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同时规定: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笔者在消防检查、验收中常常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将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和设有电话塞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作严格区分。

3结语

综上,介绍了建筑电气消防审核和验收工作中经常发现的一些设计和施工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目的是为日后提高建筑消防电气审核、验收水平,提高建筑消防电气的设计和施工质量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周展.建筑电气消防施工及验收中的常见问题[J].电子制作,2014,22:216.

消防检查简报篇2

1、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管理处范围内须动用明火作业,应先向保卫科写出书面申请,经保卫科有关人员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动火前应对动火部位进行检查,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动火时,应有专人进行监督,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或采取其它有效安全保护措施。

4、动用明火作业结束,应立即消灭火源,反复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不留安全隐患。

5、如发现无书面批准擅自动用明火的,按管理处消防制度给予处理。

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1、保卫要提高警惕,防止游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景区内,如一旦发现,要立即通知保卫科进行处理。

2、管理处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专人保管,并分类存放。

3、危险品仓库严禁烟火,严禁带入火种。

4、要建立危险品领用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领用人员一律在门外接货。

三、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管理处义务消防队全面负责本处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队员的消防意识和防、灭火水平。

2、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每年不少于四期黑板报。

3、对新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懂得管理处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职责等。

4、每年十二月为单位消防宣传月。

四、防火检查和火险整改制度

1、每天对管理处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并作好记录。

2、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对所属部门下“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3、各部门对防火检查人员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检查。

五、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对发现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

2、凡员工在消防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单位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3、凡违反防火安全规定或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将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火灾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大事小报。

2、积极协助消防队进行火灾调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检查简报篇3

一、安排部署

珙县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对全县10所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检查,主要检查“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器材设施设置使用情况、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情况”等五项内容,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情况建立具体工作台账并逐项记录在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上次检查查出部分敬老院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识、灭火器、消防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个别疏散指示灯掉落、灭火器数量不够、三厢电电压不足,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消防设施已基本安装到位。

(二)个别敬老院未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简易喷淋系统,目前还在整改之中。

(三)个别敬老院消防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未验收,管理人员不会使用,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四)个别敬老院厨房位置有泡沫彩钢板、院区电线老化且未穿管保护、室内有老人使用蚊香、抽烟现象,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消防设施已基本安装到位。

(五)部分敬老院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巡查次数不够。火灾应急预案、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记录不完善,填写不规范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相关台账已经初步建立。

(六)少数敬老院消防演练未及时开展,在民政局的督促下,目前正在逐步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要求乡(镇)逐一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要求及时更换、添置,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二)对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未验收的设备要尽快联系验收,并教会管理人员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敬老院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落实日常安全巡查次数,规范填写相关记录;

(四)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及时进行消防演练。加强对老人的防火安全教育宣传,引导老人到指定位置抽烟,规范电器使用。对易燃物、堆放的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

消防检查简报篇4

关键词:自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现代城市用地紧张促进了城市高层建筑的发展。但是由于高层建筑火灾发生后,火势蔓延较快,扑救难度较大,人员伤亡较大,所以高层建筑火灾预防与扑救一直以来都是制约高层建筑发展的关键。自动消防系统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也对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求高等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以保障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火灾报警与扑救功能完好。

1.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组成分析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是有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系统组成。自动报警系统是有众多探测器组成的庞大的报警网络,通过探测器及时、准确的确定火灾发生地点。联动系统是由消防栓给水系统、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送排风系统组成。通过联动系统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同时通过送排风系统减少火灾发生时楼内浓烟,增加楼内人员逃生机会。高层建筑建成后的验收中,自动消防系统验收时验收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因此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是随着楼宇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自动消防系统会出现各种故障及问题。如何进行高层楼宇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

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

2.1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确保有效实施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的实施,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人员责任与检修维护时间等,以此约束维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维护检修记录体系,维护部门要根据楼宇自身特点设计并完善有关的各项记录。日常运行记录、零部件更换记录、保养记录、故障与排除记录等的完善对于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记录的检查能够及时发现使用寿命到期部件所处位置,便于零部件的更换。通过健全的维护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对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进行管理,减少故障率。

自动消防系统维护管理体系要保障系统有专人24小时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有执业资格。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同时,还要加强系统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系统的完整技术档案,以方便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2.2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

在进行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自动消防系统探头、感烟探测器、感光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器、疏散照明、显示标志、火灾声光警报器、喷淋系统的外观是或否完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设备安装记录,确保检查过程中每一个部件都检查到位。

2.3自动消防系统断电检查维护

在火灾发生时,断电时扑救火灾的第一步工作。因此,在对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时,要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断电实验。切断交流电,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同时还要检查疏散照明、显示标志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4自动消防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维护部门要在每季度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对于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和混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2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主电源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小时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2.5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广播等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自动消防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时对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等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系统设备的完好。同时还要对消防电梯进行检查,并检查所有设备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时候完好。

3.加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培训

高层建筑防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何在火灾初期进行扑救对于楼内人员的安全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自动消防系统及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及时发现火情并作出正确的灭火措施是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有效实施的关键。因此,培养消防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心,时刻注意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按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是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消防系统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在进行自动消防系统检查的同时还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验证,确保系统的正常,保障高层建筑防火安全。

结论:

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关系到楼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加强高层建筑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与管理是目前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其需要物业部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硬件检修与维护为基础,以人员管理为关键进行长期工作。同时还需要楼内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消防系统的探头、开关、指示灯等消防部件,发现破损及时报告物业管理部门,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盛赖强.火灾自动报警消防系统的维护与保养[j].消防安全,2007,10.

[2]王文东.自动消防系统日常检查[j].高层建筑防火安全,2007,8.

[3]gb50045-9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内蒙古出版社,2006,10.

[4]李坤.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维护与检查[j].建筑消防,2007,3.

[5]李玉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培训教材[j].安全与事故,2002,5.

消防检查简报篇5

关键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施;消防问题;防治措施

Abstract:Automaticsprinklersystemsbecauseoffiresuppression,firecontrolandhighefficiencyhasbeenusedmostwidely,butduetoconstructionandmaintenancemanagementisnotcorrect,therehasbeenavarietyofproblems,resultinginundueloss.Inthispaper,anumberofcommonproblemsanalyzethecauses,putoutmeasuresandmethodstosolveproblems,topayattention.Keywords:automaticsprinkler;systemfacilities;fireproblems;control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664.8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的迅速发展,火灾防控越来越遇到新的挑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国内外普遍公认的最为有效的自动灭火设施,具有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是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预防、扑救、控制火灾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切实分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确保其完好有效,是消防监督不可忽视的问题。

常见问题

1.1系统部分组件不符合规定。湿式系统中有些喷头选用不准确,在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喷头采用下垂型,有些场所下垂型、直立型和吊顶型喷头混用,选用喷头的动作温度太接近环境最高温度。湿式报警阀设置不当,控制阀未设锁定阀位的锁具,水力警铃不报警或者响度不够,压力开关安装不正确。末端试水装置无排水设施。

1.2喷头布置存在问题。顶板或吊顶下布置的喷头,有的间距和保护半径超出规定范畴,有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符合要求,下垂型喷头未安装集热板。喷头与梁、能风管道、障碍物的水平距离小于要求,有的甚至紧靠障碍物。有些场所由于装修将喷头遮挡、埋压,严重影响使用功能。

1.3系统管道气体无法排除而破坏管道。配水管网中的空气来源于充水时原管道中未排尽的余气,以及溶解于冲入水体的2%的溶解空气,在温度和压力条件下从水中析出,在顶部管道积存,会成为管网中的“气压罐装置”,当系统的喷淋泵停用时,水体断流后,压缩空气会加剧水体返流成为大的水锤,从而破坏管道。现在很多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未设置排气设施,导致管道中的存留气体无法排除。

1.4供水系统潜伏隐患。水箱间消防用水与生活用水合用,但无保证消防用水的措施,寒冷地区冬季无防冻措施。水泵房喷淋泵都是自灌式吸水泵,该泵的吸水方式是使水泵轴线标高低于水池的工作水位高度。当水池水位太低,水无法依靠重力流入水泵,则启动水泵后,泵处于空转状态,水泵无法吸水。

1.5降低标准擅自采取局部应用或简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局部应用系统适用于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湿式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规定,本规程适用于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小于1000m2的商业设施;层数不大于三层的旅馆、招待所。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场所未遵守这些规定,擅自采取局部应用或简易系统,且将供水管随意接在室内消火栓管网上,在系统供水量不能保证的情况下,不设消防水池(罐)和消防加压水泵。

2原因分析

2.1认识不到位,受资金制约。从平时监督检查中不难看出,一些单位、场所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足以扑灭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多余的,且费用昂贵。建设(装修)工程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压项目先从消防上考虑,砍设备先从消防设施下手,使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上马。

2.2设计不严肃,留下先天隐患。有的设计单位因经济利益受建设单位制约,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设计,随意变通降低标准。甚至一些没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设计人员业务不精通,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给工程留下先天患。

2.3施工不规范,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从中赚钱,采用的材料和消防产品有的属于不合格,有的属于型号不匹配,安装施工偷工减料,不符合施工程序和要求。竣工验收或竣工备案检查时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工程施工资质审查不严,对使用的材料和消防产品是否合格判定不准确,对施工安装的验收、检查把关不严。

2.4检查不到位,系统设施缺乏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或检查时不能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系统设施缺乏维护保养,带病作业,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不力,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操作人员培训不够。

3防治措施

3.1严格规范标准,把好消防设计关。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设计时正确选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及组件,使之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不做吊顶的场所应选用直立型喷头,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或吊顶型喷头,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及老年、少儿活动场所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民用建筑、大于500m2的小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层数大于三层的旅馆、招待所不得采取局部应用或简易系统。布置喷头有一定难度的车库、仓库和需要减少喷头数量的场所,可采用旋转型喷头。

3.2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对水力警铃不报警或者响度不够的问题,一是清除警铃前管道中的堵塞物,并在水力警铃前安装网孔尺寸不大于喷嘴口径0.6倍的过滤器;二是缩短水力警铃和报警阀连接的管道长度,管径应为DN20,长度不超过20m,当超过20m时可采用电动警铃报警。安装水泵时,水泵轴线标高应不高于水池的最低工作水位,消防水箱要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即生活用水出水管不能低于规定的消防用水量的最高水位。对系统管道气体无法排除而破坏管道的问题,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立管顶部和配水管网的最不利点处设排气设施,并且配水管网应保持坡向最不利点的坡度。

3.3严把竣工验收检查关,确保消防工程质量。选用有消防施工资质、技术力量好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消防设计施工,并按规定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检查记录》。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现场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安装施工要符合要求,施工完毕后对系统进行试压和调试。竣工验收或备案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规定的全部资料,并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的规定完成竣工验收。

3.4定期开展检查,加强系统的维护管理。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储水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用水量满足要求,寒冷季节设置的储水设备和房间温度不低于50C。每月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末端试水装置及喷头进行检查。手动控制水泵电源控制柜启动水泵,测试主、备泵故障切换功能是否正常,查看水池标志、水位计、溢流管、判断水池贮水量是否达到要求,查看屋顶消防水箱与管道连接的阀门是否打开,抽查楼层的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时压力是否正常,是否联动。每个季度对报警阀、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查看报警阀压力表变化情况,水力警铃是否鸣响。单位要加强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值班,按规定对消防设计进行巡查,定期维修保养设施。

参考文献

[1]国家质监局建设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GB50084-2001(2005年版)

[2]建设部国家质监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GB50261-2005

[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应用技术规程》.中国计划出版社.CECS219:2007

[4]李念慈李悦余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消防检查简报篇6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夏季消防检查的有关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闭幕,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文物古建筑,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为党的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依托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隐患治理

1、紧盯重点场所,扎实开展隐患治理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商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教育部门牵头对学校、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整治;民政部门牵头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整治;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整治;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的检查整治;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星级宾馆的检查整治;商经委牵头做好大型综合体检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期间,相关行业部门要建立底数台账,公安、卫计、市监、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行业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确保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全部检查一遍,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合法性手续办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完好情况等方面内容。同时督促单位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人民政府将各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畴内,定期组织督查。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6月1日至7月30日,由安监局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文物主管部门牵头,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台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专项检查,加强文物管理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消防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治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严格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力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安监、公安等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街道、乡镇负责组织电力、安监、综治等基层力量,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2、结合实际狠抓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学校(幼儿园)专项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排查整治。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全力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排查整治。全面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摸清底数、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社会福利机构,提请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把好源头关,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治理违法违章建筑。在前期排查整治掌握的情况基础上,进一步摸排本县宾馆、饭店、商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底数,提请当地政府,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或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提供本单位自查自评承诺书。在整治过程中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要用足执法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

(5)加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对辖区施工、监理、建设等人员召开复工前消防安全培训,住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合法性手续,施工现场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情况,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

(6)深入排查整治农家乐及粮油生产储存场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制定台账,重点整治消防合法性手续不齐全,房屋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坚决查处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演练不到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它障碍物。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机关要下发通知要求公安派出所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好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好用;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等。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情,建立台账。

3、下大力气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保重点、防大火”的思路,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为抓手,狠抓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整治,始终保持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高压整治态势。一是5月份,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不得少于1个,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二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报告县政府组织关停,

4、积极推动区域患治理

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和梳理出我县突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建立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台账,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方案,运用各类手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基础

1、打牢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发改委要按照“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5月底前完成xx县城市消防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县建成市政消火栓45个、消防水鹤1个,建有率和完好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100%的重点镇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乡镇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并推广使用,9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所有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便民警务站同步建设微型消防站。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3、全力开展打造六批示范样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场)、社区专题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学习创建标准,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创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村、社区;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乡镇;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派出所(警务室);2个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1个消防宣传教育示范校、站、区。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部署要求,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社区”建设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确保达到“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在7月底前,务必按照“五个必须”和“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5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党的召开前80%的社区建成消防安全社区,同时将社区创建名单报县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政府将统一进行验收,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社区、物业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要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动员会,组织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居民楼梯间可燃物、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管道井堆放杂物和私拉乱接电线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5、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组织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按照“单位场所底数清、达标建设全覆盖、工作质量有突破”的要求,在全县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公安机关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检查计划,对所有列管的“三化”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标准进行逐一指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如实登记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情况,并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报告,主要检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两房两室”规范化管理,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等情况。通过达标创建和分级验收,提高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规范自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必须100%的“三化”单位达到建设标准,自动消防设施主要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深化执勤岗位练兵。按照营区、基地、辖区5:2:3的时间比例,划分训练阶段,安排科目内容,做到“基础体能技能营区训、岗位专业技术基地练、辖区熟悉演练实地考”。要对辖区重点单位全部熟悉一遍,切实掌握辖区危化品企业情况;年内,分别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要素、全过程”实战演练。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1、推进社会化消防宣传。要扎实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组织推荐,或由群众联名推荐(自我推荐),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定,由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命名或授予“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称号,确保5月18日前完成全县不少于70%的社区聘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要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500、5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5条且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1条,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000条。“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7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按照规定完成开放工作。

4、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配合落实培训工作,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结束前,分批次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对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大队将组织对相关行业部门逐一开展上门送教宣传培训。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组织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五一”、“十一”期间,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5月15日前,制定落实工作措施,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有关行业系统,对辖区重点单位、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强力督促工作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督促整改。乡镇(场)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饭店、小休闲健身场所、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小旅馆、小医院、小网吧、小学校)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检查排查整治档案。

(二)行业系统部门。各行业系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组织开展针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排查,落实“六加一”措施;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三)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抽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职能,督促指导各行业系统、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为各部门提供支持、服务,必要时派出人员配合检查,共同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本级列管重点监管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闭幕)。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党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闭幕后3日内)。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是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围绕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夏季消防检查情况将纳入2017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及时反馈信息,认真汇报总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28日前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基础台账、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及联络员名单;5月8日前报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及夏季消防检查排查台账,党的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发简报、通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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