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6篇)
来源:网络
自然科学篇1
英文名称:ActaUniversitatisMedicinalisNanjing(NaturalScience)
主管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南京医科大学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7-4368
国内刊号:32-1442/R
邮发代号:28-61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56
期刊收录:
CA化学文摘(美)(2009)
CBST科学技术文献速报(日)(2009)
Pж(AJ)文摘杂志(俄)(2009)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2008)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期刊荣誉:
中科双效期刊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联系方式
期刊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综合医药卫生类核心期刊,2001年进入国家期刊方阵,为国家科技部确定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可综合类处方药广告的期刊之一。本刊创办于1956年,其前身是《苏医学报》、《南京医学院学报》,1996年随校名更改为《南京医科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篇2
近年来,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在提高管理水平、服务基础研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2014年在项目体系方面作了比较大的改革。例如在经费投入方面,总额度从2010年的5000万元增加至2014年的2.55亿元。单项类别的资助强度也有所提高,如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的资助金额从原来5万元/项,提高至10万元/项。增设了重大基础研究培育、粤东西北联合人才培养两类项目,同时在自由申请项目类别下设立科管研究专题,目的是针对基础研究自身的规划战略等方面开展研究,不断加强对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优化和完善。但是通过对近年来的申报和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优势不明显,对于基础研究的支撑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主要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项目申报指南与目标匹配度不高
目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别共有七种,在申报指南的条件设置方面目的性不明显,缺乏指导和分类的意义。例如自由申请项目的条件,规定申报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都可以自主选题方式申报。这种宽容的申报条件使得自由申请项目每年占据了近50%的申报量,而且基数日益增加,从2010年的2000多项增加至2014年的4558项[2],如图2。从多年申报情况分析,不少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也挤入自由申请类别项目的申报队伍并获得资助,这与自由申请项目“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又比如自由申请类别设立科研管理研究专题方向,其初衷是从“十三五”战略规划的高度,在基础研究全局(全省)的角度开展专题研究,目的性比较明显,应当对申报人资质和条件有一定要求,尤其是前期研究工作的积累,比如需要申报人主持过相关的宏观层面的战略规划或拥有类似的经验,但是在申报通知(条件)中并没有对于这方面的资历作出规定。因此,从该类申报项目情况来看,申报的整体水平与预期距离较大,且研究队伍个体之间水平差异较大,申报项目的内容与申报指南的目标匹配度不高。
(二)项目体系设置衔接不够
作为人才培养体系的内容,粤东西北联合人才培养、博士科研启动定位为青年科研人员“萌芽”状态的培育类小项目,杰出青年定位为为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脱颖而出”提供重点支持的项目。但是衔接两者之间中高端人才项目处于空白地带,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优秀科技人才培养链条。同时作为“低端”的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但是作为“高端”的杰出青年项目申报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对于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研究人员,显然无法获取高层次人才项目支持,因此这种人才链条显然是存在“断层”的。又比如在项目研究方面,自由申请、重点与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之间,资助经费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到100万元。从表面来看,类似形成了一个低中高的研究资助链条,但是从定位异同来看,相同之处在于重点项目与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都是定位于面上项目研究基础的进一步突破,但两者之间定位和面向研究群体的差异就不是很清晰,没有形成明显的梯度。[3]
(三)项目体系特色不明显
从目前项目种类来看,与国内其他省市地方自然科学基金大同小异,没有凸显“广东特色”。例如博士科研启动项目,与江浙地区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相似,但在资助金额和指南方面的导向性还不如江浙省份;而自由申请、杰出青年项目,与江浙地区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类似等等。广东作为自主创新和先试先行的“排头兵”,拥有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基础研究信息发达,特别是近几年诸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广东,已产生不少具有国内领先甚至国际影响力巨大的研究成果。例如2012年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发现新的中微子震荡模式,曾一度在国际上引起巨大轰动;又如2013年开始运行的广州超级计算中心,是目前全球运算最快的计算机中心。这些地理与研究平台设施方面的优势,为广东开展基础研究提供了便利的资源和环境,但是目前都没有很好地利用和结合起来,没能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自然科学基金类别。
(四)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性不足
2014年新制定实施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是目前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主要制度依据,该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管理,因此财政部门在每年年底都会把项目当年经费指标收回,到次年再结转下达,但是对于再次结转下达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有时结转长达半年,在此期间项目负责人难以办理项目研究经费的正常支付手续,严重影响了项目的研究计划与进度,长时间也容易造成“变通”执行财务规定的想法和做法。另外,《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主要是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作出的关于经费管理使用的办法,规定了部门职责、项目经费审批、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方面的细则,[4]而对于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方面经常出现的情况,如项目前期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指南、项目组织评审、资助项目出现人员变更、依托单位变更、计划延期、中止终止、结题验收等问题,没有在管理办法中进行规定,均处于“无据可依”的状态,这使项目的管理处于被动局面,也不利于项目研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完善管理对策探讨
2015年是“十二五”总结之年,亦是“十三五”布局之年,在广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应充分发挥对推动原始创新与优秀科技人才成长的支撑引领作用,明确目标、找准定位,重点突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5]
(一)进一步优化申报指南
将项目定位与申报要求紧密结合,如自由申请项目定位为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对申报人要求一方面进一步降低申报年龄与职称,让更多青年科研人员加入研究队伍;另一方面,对于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限制申报自由申请项目。战略规划类项目则提高申报人“门槛”,要求申报人必须有主持省级以上部门规划经历。在申报指南明确设定重点类项目(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预期目标,如以冲刺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为目标的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以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为导向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国家创新群体、国家973为目标的研究团队等等。[6]
(二)强化项目链条紧密性
在人才培养体系方面,建立科技青年人才“层级式”培养模式,[7]其士科研启动项目申报人年龄条件改为30周岁以下,并在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中增设“拔尖人才项目”,50万元/项,要求申报人为32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并取得一定基础研究成绩的科研人员,与35周岁以下杰出青年项目,形成一条完整的“阶梯式”青年人才成长链条。改革研究项目体系构成,将重点项目定位为支撑应用基础研究转换为技术创新研究,资助经费提高至50万元/项;同时设立重大产业项目,300万元/项,作为专门面向前期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项目,在自然科学基金打造“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的完整链条体系。
(三)凸显区域特色
在保持原有项目体系基础上,针对广东毗邻港澳地区优势,设立“粤港澳重大基础研究合作项目”,一方面资助粤港澳地区科学家在广东合作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另一方面资助在广东举办粤港澳重大基础研究交流会议,打造粤港澳顶尖科学家联盟,整合粤港澳基础研究力量与资源,共同推动区域创新发展。针对广东现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大亚湾中微子实验室、广州超级计算中心、国家基因(深圳)库、东莞散裂中子源等等,立足广东需求,面向全国申报,开展“大科学研究计划”,吸引全国优秀科研力量协同创新,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科学研究中心”。
(四)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办法
既要做好经费规范管理,也要尊重科学规律。在项目经费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项目依托单位监管职责,同时要保障项目负责人能根据研究需要及时办理经费的支出结算,不影响研究工作的开展。根据广东当前的情况来看,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管理模式下,对于上一年度项目经费指标结转下达的时间应在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时间上应该尽量缩短。另一方面,当前《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只是经费的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其他具体环节方面的管理细则还处于“空白区”。因此,加强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首当其冲的应当是制定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问题解决,亟待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规定。笔者认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可以考虑包括七个部分。(1)总则。明确省自然科学基金定位,项目类别,资助原则。(2)依托单位与申报人。主要是规定两者资格与职责。(3)申报。规定各类项目申请条件与要求。(4)评审。规定项目评审规则、流程、公示、下达与专家意见反馈。(5)实施与管理。主要是项目在研究执行期内相关事宜处理,如研究人员变动、依托单位变更、研究计划调整、中期考核等等。(6)结题验收。包括结题验收程序与要求。(7)学术道德规范。主要是对依托单位、申报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学术道德的要求与责任内容。[8]
三、结语
自然科学篇3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的基础研究。
第三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捐资。
中央财政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
第四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方针。
第五条确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应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规划
第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发展规划应当明确优先发展的领域,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规定优先支持的项目范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
基金管理机构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广泛听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有关国家机关、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应当在受理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起始之日30日前公布。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可以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为依托单位。
本条例施行前的依托单位要求注册为依托单位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注册。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注册的依托单位名称。
第九条依托单位在基金资助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二)审核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三)提供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条件,保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时间;
(四)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
(五)配合基金管理机构对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基金管理机构对依托单位的基金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四章资助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自收到基金管理机构基金资助通知之日起20日内,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填写项目计划书,报基金管理机构核准。
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计划书,除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基金资助额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机构对本年度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门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预算拨款。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除外。
依托单位自收到基金资助经费之日起7日内,通知基金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使用基金资助经费,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负责人使用基金资助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基金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并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依托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基金管理机构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不再是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的;
(二)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三)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项目负责人调入另一依托单位工作的,经所在依托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由原依托单位提出变更依托单位的申请,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协商不一致的,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终止该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中,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报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六条自基金资助项目资助期满之日起60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结题报告;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研究成果的,应当同时提交研究成果报告。
依托单位应当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建立基金资助项目档案。依托单位审核结题报告,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
第二十七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审查结题报告。对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报告和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摘要予以公布,并收集公众评论意见。
第二十八条发表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抽查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并公布,公众可以查阅。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的信誉档案。
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评审专家,不再聘请。
第三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公布本年度基金资助的项目、基金资助经费的拨付情况以及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情况等。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基金资助工作进行评估,公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作为制定基金发展规划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后,申请人可以就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基金管理机构在对评审专家履行评审职责进行评估时应当参考申请人的意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检举或者控告。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第三十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3至5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不按照项目计划书开展研究的;
(二)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者研究计划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或者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的报告、原始记录或者相关材料的;
(五)侵占、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依托单位:
(一)不履行保障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条件的职责的;
(二)不对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或者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的;
(三)不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报告的;
(四)纵容、包庇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的;
(五)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
(六)不配合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的;
(七)截留、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第三十七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基金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基金管理机构不得再聘请其为评审专家:
(一)不履行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评审职责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三)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四)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不公正评审的;
(五)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八条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回避的;
(二)披露未公开的与评审有关的信息的;
(三)干预评审专家评审工作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吞、挪用基金资助经费的;
(二)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伪造、变造印章的;
(四)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依托单位及其负责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财物的;
(五)泄露国家秘密的。
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因前款规定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终身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第四十条违反有关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决定资助的研究项目,按照作出决定时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自然科学篇4
英文名称:JournalofShand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NaturalScience)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山东省青岛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3767
国内刊号:37-1357/N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79
期刊收录:
CA化学文摘(美)(2009)
Pж(AJ)文摘杂志(俄)(2009)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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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自然科学篇5
【关键词】自然科学
现行的教学制度下,我们的科学课一周只有两节,老师教,学生学,除此以外,老师与学生再无更多的接触。学生总是忙于主课的学习、作业,没有太多的时间进行课后深入的思考,科学课的时效性也就大打折扣。作为一名科学教师,我们总是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孩子学得更多,所以在平时的教学研讨中,我们思考并交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吸收、理解,以完成我们的教学目标。在我看来,很多时候都显得有些牵强。科学课程是一门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课程,伴随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人类渐渐远离了山川、森林、溪流和原野,成为穴居在钢筋水泥中的动物。现在的孩子更是与大自然脱节,与自然生活疏离。
小学科学课程标准中其实也有提到,将学生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生活态度作为学生必修的科学素养,其具体目标有“热爱生命,珍爱自然,具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作为我们科学教师,我们该怎样把这一目标落到实处呢?除了常态教学外,课堂情境也很重要。让大自然回到孩子的身边,让孩子到大自然中去学习。
一、延伸课堂,丰富教学场所
纵观各个科学教材、各个年段,或多或少地都渗入了与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如果老师用心教,光在课堂上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走出教室!例如苏教版三年级开篇内容就有《我眼里的生命世界》,三年级是科学教学的开端,意在让孩子理解科学课学什么,提高孩子学习科学的兴趣。然而,仅仅让孩子看看书上的插图,就让他们爱上科学,爱上大自然,太难为她们了。中低年级的孩子对于事物的理解是直观的、感性的,这时候我们应该带着孩子出去看看,去真实的大自然中寻找,寻找那些让孩子激动的、兴奋的花鸟鱼虫,去体验生活中的美好。美术尚有采风一说,我们何不带着我们的孩子出去亲身体验一下,听听这些天真的孩子与大自然的交谈,看看他们眼中的大自然是什么样,再与课本中的内容进行有效结合,适时指导,我想这样的课程孩子将会终身难忘。
再如教学《我们的地球》时,对于地球上各种不同的地质特点,我们的孩子是知之甚少的,甚至有些老师也只能说是略知一二,我们何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带着孩子利用春游、秋游的契机参观地质博物馆,看看大海,看看潮汐,感悟自然的力量。我们的孩子不是去游乐场就是去逛公园,其实全国各地有很多十分有意义的展馆,这些都是孩子贴近大自然学习的素材,但是作为学校教学素材被利用的却很少。作为一名常州的科学教师,中华恐龙园的恐龙展馆就是我们老师很好的课堂延伸场所,但是我们常常带孩子进去玩却从没在那停留过。
二、营造环境,创设体验空间
新课标强调,我们的课堂要让学生开展富有个性、独立自主、自由开放地合作与探究学习。我们也一直在以实现此教学目标而不断努力着。在课堂中,我们不再一味地灌输,而是以孩子为主体,不断启发他们去探索、求知,我们似乎做的还不错,但我们也常常看到老师的力不从心,不管我们怎么启发,如何去诱导,孩子木讷地看着你的眼神在告诉你――“老师,你所说的东西我们从来没见过。”例如在教学《蚕的一生》,观察蚕的标本,了解蚕的一生有几个蜕变过程,仅仅让孩子利用上课的时间匆匆观察标本,孩子并不觉得鲜明,甚至有些孩子觉得恶心,不愿去触碰。我们可以给每个孩子分发几条蚕亲自饲养,让孩子体验动物与我们的亲密接触,亲近自然。同时,可以在班级一角开设“蚕宝宝之家”,仅在家中饲养,有些家长可能会代为管理,孩子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且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也没有充分的交流,孩子不能第一时间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在教室开辟一角,让每个孩子把自家宝宝放置其中,他们一定会细心呵护,一有时间就能互相交谈,长此以往,孩子与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们之间还会培养出深厚的感情,在此基础上的教学就不再是纸上谈兵,也许不再需要老师的过多引导,原本安静的课堂就会变得热闹非凡,孩子与老师之间有说不完的感受。
再如教学三下《植物的一生》,这类课程都不是简单的一两节课就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观察实践的过程。老师在课堂上无论怎么教,孩子在没有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很难理解,只有自己亲自动手种植,经历植物从发芽开花到结果这样一个过程,就好似孩子参与了植物的一生,这样我想我们的孩子就会很容易的了解他的这个“好朋友”。同时,我们老师也不妨与孩子一起进行种植,比比谁种的植物长的更好,如此一来,更能激发孩子种植的兴趣,同时也能一起交流种植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体会生命的活力,感受自然的喜悦。
科学不同于其他课程,上下课的铃声不能作为教学的起点和终点,小学生探究自然的课程往往是一段时间甚至一个学期,我们老师能做的就是在孩子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为他们营造氛围,创设丰富的体验空间。除了我们的教室、科学室以后,学校的每一个空间都可以加以利用。我们可以带着孩子在校园中观察小动物,孩子饭后掉落地上的菜叶引来的小蚂蚁也可以成为我们科学课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组织孩子在学校的小花园种植简单的蔬果,体会农民伯伯的辛劳和收获瓜果的喜悦;我们还可以种植盆栽来美化校园,同时也能认识不同的植物,一举两得;我们还能在学校的池塘饲养一些水生生物,让孩子们天天体验饲养乐趣。
三、言传身教,亲近自然生活
让孩子亲近自然,热爱大自然的美好生活,要从我们教师自身做起,很多科学老师本身并不热爱自然生活,那么孩子看在眼里,自然不愿亲近自然。在我任教过程中,常常有些好奇心强的、善于观察的孩子向我提出平时所感到疑惑的事物,而我经常哑口无言,因为有些孩子观察到的自然界的现象是我平时没有留心的,这让我常常有些力不从心,所以作为科学老师,我们平时更应该留心身边的事物,留心大自然。除了科学老师,其实我们每个在校教师都要以身作则。在现在我们身边的学校,大都都是设有生态园、科学角之类的,但是真正为教学所用,为孩子所用的寥寥无几,都成为了美化校园的摆设。常常看到学校的草坪上写着“禁止入内”,有些班主任老师甚至不允许孩子下课到处游玩,限制孩子的自由,那么孩子只能成为学习的工具,自然生活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让孩子回归自然需要我们每一个老师的努力和坚持。
科学教师应该为学生提供具有的是一个活生生的、自然化的大课堂,每个孩子都能在这样的课堂中自然地、和谐地成长发展,接受阳光、雨露的滋润。当年鲁迅在百草园的生活是否能在现今孩子的身上得到重现,我们的科学教学是否能够真正走进大自然,这需要我们每一个科学教师持之以恒地去创造和维护。
参考文献
[1]叶立群;美国科学教育初探[J];课程.教材.教法;1982年04期
自然科学篇6
洪塘中学蒋香明
自然科学教学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要改进教学方法确有不少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索,而如何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是其问题的核心。
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首先要在理论上明确教与学、主导与主体的辩证关系。教学是包括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一种双边活动,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活动在没有引起学生积极反应的情形下,它的作用等于零。教师不应当也不可能包办代替学生自身的学习和发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中学整个教学工作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进行的,因此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教师。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必须不断地改革传统教学。传统教学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但妨碍学生真正地掌握知识,不利于智力的发展和能力的提高,而且对于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科学学习方法的形成,以至志趣、意志、品质等方面的陶冶都产生消极的影响。要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必须重视在教学实践中的实验和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既能确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尊重他们的自觉能动性,调动起学习的积极性,又能坚持和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下面结合我自己的教学,谈一些粗浅的体会。
一、寓思想情感教育于教学之中
自然科学教学大纲指出,在教学中要结合教学内容向学生进行思想情感教育,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是我们教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正确处理教与学关系的基石,所以应当把思想情感教育充分体现于日常的教学工作中。
1、对学生加强学习目的性的教育。
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是自发形成,而是教师教育、激发、诱导的结果。学习的动机是直接推动学生进行学习的心理动因,而学习动机是与学习志向相联系的。墨子曰:“志不疆者智不达”。学生如果没有远大的志向,明确的学习目的,奋发的精神状态是不可能持久的、自觉主动地进行学习的。我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自然科学所具有的特点,结合教学内容,注意揭示学好自然科学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例如,利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结合有关的教学内容,通过火药、造纸、炼铁炼铜等等的介绍,使学生了解我国古代化学的辉煌成就,以激起学生的爱国热情;通过应用自然科学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及毕业生参加工作后从事工作的事例;通过介绍老一辈及新一代科学家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为国争光的动人事迹,勤奋刻苦、精益求精的治学精神,为学生树立榜样,立志攀登。
2、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从长远来看,养成学生好的学风和好的学习习惯,对于他们成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在教学中注意多方面的培养,不断的努力,使学生善于学习,尊重科学,重视课本,勇于创新;在学习中养成课前预习,课上集中精力,课后复习的习惯;养成解题时慎密审题,先分析探求解题思路,结果要自我检验,解题后要思考总结的习惯。
二、通过各种途径,优化教学过程
自然科学教学既是一个特殊的认识过程,也是师生双方遵循一定规律共同运作保持和谐的过程。它不仅是一个信息加工过程,同时还是一个情境创设过程。所谓优化教学过程就是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结构、教学程序进行优化的过程,就是对教学系统中的构成因素进行合理组合、有效调控的过程,就是优化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主动认知、积极学习、善于学习的过程。教学过程的优化是加强科学素质教育的最重要的策略,是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的基本保证。而优化教学过程的实质是既要优化教师教的过程,又要优化学生学的过程。
1、重视课本的作用。
课本是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教师能理解教学内容,懂得教材的结构及内在联系,这将有利于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好知识。教师的主导地位应当充分显示,教学的启发功能应当尽力发挥,以便于使学生在学习过程、认知过程中的思维更加活跃,需求更加强烈,行为更加主动。教学过程优化的最佳效果应当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学生的认知活动与整个教学过程更加和谐、更加“匹配”。
众所周知,学生在刚学习某一新的学科的时候,总会由于陌生,不了解学习对象的特点而产生困难,造成所谓“入门难”问题。为此我在每节课后布置学生课外通读、自学、以了解以后学习内容的全貌,避免学生每堂课都似乎在黑暗中摸索的被动局面。在一章或一个单元教学结束后,要求学生自己归纳小结,系统整理知识,在此基础上教师再着重揭示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深化所学知识,扩大学生视野。重视课本并不意味着囿于课本。在教学中既要注意达到课本所能达到的要求,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力求达到学生所能达到的要求。
2、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学生综合提高,发展智力,提高能力的前提,是自然科学解题思路的依据和源泉。我在教学中重视强化“双基”的掌握和训练,把概念的理解与掌握,技能的训练与应用体现于教学过程的始终,贯穿于例题的讲解和学生习题的练习之中,使学生打好扎实的基础。然而在我们平时的教学中,不能仅仅关注学生解题速度是否迅速,解题结论是否正确,更不能不管学生的负担有多重,逼迫学生完成一套又一套的练习,指望通过如此“强化”训练的捷径来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把丰富有趣的教学活动变成了枯燥乏味的题海战术,其结果是学生在完成了成百上千道所谓的“精编”习题后,遇到略作变化的题目,仍然感到“没见过”“无从下手”,还是只会到处乱撞,碰对了算数,所以,题海战术并不能提高学生的素质,它只会浪费学生的精力,挫伤他们学习自然科学的积极性,使他们产生害怕和厌学情绪。因此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应该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有意识地经常开展多题一解、一题多解、一题多变等形式的活动来慢慢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诱导学生学习动机,使他们保持这种良好的心向,并向深化的境界发展。同时要十分注重启迪学生的思维,使他们在解题时能通过思考与联想,把问题分类,归纳并总结出解题规律来,这样积以时日,逐步提高,学生就会把自己总结出的各种解题技巧、规律融会贯通,实现由知识向能力的升华,提高自身的素质,使自己的思维得到有效的锻炼和发展。
3、加强化学用语的表达和书写的规范化训练
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用语解决化学问题的准确性。化学用语的书写是学生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之一,学生常因思维缺乏逻辑性,而导致完成化学用语的书写时缺乏规范性和准确性,教师有必要对化学用语作精密的训练。例如在作化学方程式的书写辅导时,要强调书写时的有序性,要求学生做到以下“四步”,即首先要判断物质能否反应反应;其次要写出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化学式,且反应物与反应物之间、生成物与生成物之间用“+”号连接,反应物与生成物之间用“-”连接;三是对化学方程式进行配平,即反应前后各原子个数不变;四要写反应条件、气体符号或沉淀符号,并且补全“=”号。事实证明,严格按照以上四步,学生书写化学方程式时,不易出错,能提高学生书写化学方程式的准确性。加强习题课教学,以典型习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规范化训练,使学生在解决化学问题时,强化和巩固所学知识,以促进思维精密性的提高。例如我在进行计算题教学时,要求学主做到“三个方面”,即首先要审查题意,理清思路;其次要设计出简捷合理的解题方案和构架,并结合适当的文字和图形进行,严密解题过程;最后应检查评价,提高结果的准确性。
4、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研究。
掌握学生如何学习是解决教师如何教的前提。我们常说的教师备课要“吃透两头”,指的就是在钻研教材内容的同时要切实了解学生的实际知识水平,研究学生如何去学习,据此来确定教学要求,组织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教学信息的及时反馈,仔细观察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各种反应。例如在讲《分子》这节内容时,演示酒精与水混合总体积缩小的实验,并分析证明分子之间有空隙的时候,就有一学生提出是不是所有两种液体混合总体积都缩小呢?有没有增大的呢?这个问题的提出,我就感觉到这位学生有着强烈的创新意识,并孕育着可贵的创新精神,于是,我高度的赞扬了这个学生敢于怀疑,敢于探索的精神,号召其他学生向他学习。通过批改作业,解答学生疑问,征询学生意见等手段做好学生学习情况的调查,以便不断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改进教学工作。
5、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课堂上进行师生交互作用的一种决策,是师生共同来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手段。教师在教学中只能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而不能采用强制灌输的方法或某种新的固定不变的模式。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因其能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启发式教学方法的核心是如何在教学中启发学生的思维,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教育心理学认为,人的思维是围绕着某个问题而开始的,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而得到发展的,思维的具体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我在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十分重视如何提出合适的问题,使得能适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并有启发性,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思维,去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出问题要具有启发性和学生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只要求学生简单地回答是与否的问题或脱离了学生实际的问题是不能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的。
启发式的教学方法不但要善于提出问题,而且要善于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去解决问题,使学生学会如何正确思维。教师对例题和习题要精选,注意选题的目的性、代表性和多样性,以利于开拓学生解题的思路和归纳解题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使学生学会如何思维,还要注意养成学生仔细观察、勤思考,多提问的习惯,“学贵在疑”,“学而不思则罔”,要鼓励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和思考问题,欢迎学生口头或书面提出问题,并认真去解决这些问题。
6、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在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中,培养自学能力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在中学阶段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就能使学生终生受益,并将促使其它各种能力的提高。除了在课堂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外,尤其要十分重视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
坚持搞好学生的自然科学课外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成立化学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化学试验,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为目标,同时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主要做法是:(1)结合课外活动或自然科学兴趣小组的活动,有选择地指定课外读本及有关期刊,不使学生在巍巍书山和茫茫题海中迷失方向向、浪费精力。(2)指导读书方法,要求学生通读与精读相结合,眼看与实验相结合,并经常抽出课外阅读材料中的某些章节段落,对如何阅读进行示范指导。(3)养成自己学习的习惯。由开始带“强制”性的规定内容、时间、要求逐步过渡到养成学生自己学的习惯,不断提高自学能力。(4)在学生中开展写自然科学小论文活动,提倡学生在课堂学习与课外实验的过程中,把自己感兴趣、有所钻研、有所体会的课题写成小论文,或进行某个专题性的探讨。要求要有自己的见解,力求创新。对于学生写出的小论文教师认真审阅,提出指导性意见,再让学生自己继续研究并修改成文。一段时间后,组织小论文交流,举行报告会,以活跃学习研究的空气并相互交流。小论文活动的实践证明,它不但有利于学生的自学能力,而且对于诸如运用知识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语言的表达能力等得到综合培养和提高,是培养学生能力,学会自己学习的有效方法。
三、应用教学相长原理
要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改进自然科学教学,必须建立起融洽的合理的师生关系,发扬教学民主,实行教学相长。
1、教师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怀。
“教不严,师之惰”,严师出高徒。教师既要要求学生有严明的纪律,严肃的学习态度,并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训练,又要爱护学生,使学生感到老师的关心。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自觉能动性,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各种困难,努力改进教学,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以利于他们德、智、体的全面发展。
2、教师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在教学的整个过程中,学生思维严密性的提高有赖于教师的才能、教学态度、工作作风、严谨教风的树立,以至一言一行莫不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应当重视“身教”的教育作用。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教师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要努力学习,不断增长才干,提高教学水平,并以自己刻苦钻研的精神,严谨的教学态度为学生作出榜样。譬如,一位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能将扳书设计得科学又美观,整齐又精巧,就会给学生带来一种严密的气氛,感染学生,被其仿效,从而在作业中甚至学风上均能显现出严谨的风格。“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教师的榜样作用对学生的行为有显著的影响,培养和提高学生思维的严密性,首先应当从教师自身做起。
3、发扬教学民主,实行教学相长。
教师要注意向自己受教育的对象学习,重视教学信息的反馈,经常听取学生对自己教学的意见及改进教学的建议。积极开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平等地探讨、争论,鼓励学生从各种不同角度来观察和研究问题,充分发表自己独立的见解。教师要善于汲取学生在学习中的创见和发现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断充实和改进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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