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手段(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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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手段范文篇1
【关键词】环境问题,环境管理,循环经济
一、环境问题
因为人类无休止的掠夺、破坏大自然,一味地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结果造成全球生态环境危机,大自然正以前所未有的反作用报复人类。目前我国主要环境问题概括起来可分为能源危机、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等。随着首都北京雾霾天气的出现,PM2.5频繁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沿海地区尤其是广东沿海城市土地污染严重,农民过多使用化肥,激素等物质催化农产品的生长,导致生活在该地区的部分人无法生育;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发出警报,出现了干旱的危机等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再一次引起人们的担忧,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环境管理被提到日程上来。
二、环境管理及手段
何为环境管理?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目前环境管理可采用的手段主要有: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及宣传手段。
1、行政手段。行政手段主要指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组织和指挥权力,制定方针、政策,建立法规、颁布标准,进行监督协调,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施行政决策和管理。如划分森林保护区,重点污染防治区等;对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求其整顿,甚至强制其停产等;管理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的出口、贸易事宜;对重点城市、地区、水域的防治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或技术帮助等。
2、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主要是依法管理环境是控制并消除污染,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并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是环境管理的一种强制性手段。环境管理一方面要靠立法;另一方面还要靠执法。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中央到地方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和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等所组成的环境保护法体系。
3、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指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控制生产者在资源开发中的行为,以便限制损害环境的社会经济活动。如:对积极治理污染的单位予以奖励,促进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对积极开展“三废”综合利用、减少排污量的企业给予减免税和利润留成的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对排放污染物损害人群健康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排污单位,责令对受害者赔偿损失;推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征税制度等。
4、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是指借助那些既能提高生产牢,又能把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到最小限度的技术以及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等来达到保护环境目的的手段。运用技术手段,实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是环境管理有效的手段。环境管理政府强制不如企业和公民提高技术手段,减少污染或无污染生产更好。
企业和个人加强技术学习,交流推广无污染、少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及先进治理技术,环境问题解决的好坏,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就不能及时发现环境问题,而且即使发现了,也难以控制。例如,围湖造田、施用化肥和农药,常常会产生负的环境效应,就说明人类没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没有科学地预见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反作用。
5、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传除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更重要是思想动员。是环境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通过报刊、杂志、电影、电视、广播、展览、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各种文化形式广泛宣传,使公众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激发公民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把保护环境、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变成自觉行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从而制止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让人们真正能做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三、环境管理的措施
面对各种环境问题,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解决环境问题;
1、转变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传统的生产模式“资源――产品―废物”转变为循环经济生产模式“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传统生产模式经济发展越快,付出的环境代价也越大,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产生的废物还占据耕地,影响土质,降低农产品产出。循环经济克服了这一缺点。将废物转变为“再生资源”,提高生产和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产出和产生最小的环境污染,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消费模式。
2、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水平和运行效率。通过发展新科技,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的社会经济体系。即要求我国工业化要实现“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发展机制。通过发展科技作为支撑,建立人与环境和谐的科技体系。
3、在节约的基础上,修复自然环境。发展节约型经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但要从本质上根除环境问题就必须在节约的基础上进行修复。在恢复植被过程中,强调利用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结合局部的人工措施,达到恢复环境的目的。其中主要包括恢复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森林、湿地对于缓解洪灾,防止干旱,涵养水源等发挥重要作用。
4、提高认识,合理发展经济。很多人常常把发展简单的等同于经济增长,将经济增长等同于工业发展。在工业发展过程中,不合理利用资源,造成资源的浪费,过度地开发资源,使之趋于贫乏。要从根本上改变环境要从认识水平开始: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类发展离不开自然,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且不可再生的,过度地开发与利用,必然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如海啸、地震、干旱、洪灾、疾病等。只有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平共处。
环境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需要国家、公民共同的努力。
参考文献:
[1]丁忠浩,环境管理与规划[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12
文物保护手段范文篇2
[关键词]古代城市遗址;郑州商城遗址;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4)06-0062-03
作为中国早期文明史和世界早期文明史上为数不多的大型城市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为世人瞩目,其保护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1961年3月,郑州商代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9月,“十一五”期间全国重点保护的100处大遗址郑州商城遗址名列其中;2011年9月,《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将华夏历史文明的传承创新列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这对郑州商城遗址大遗址保护及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
郑州商城遗址发现60年来,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遗址保护模式,走出了一条在城市中心区保护大遗址之路,使其大遗址保护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处于全国前列。
一、被动保护阶段——全面考古发掘阶段的遗址保护(1950~1984年)
在传统文物保护理念中,保护对象仅限于人类过去遗留的物质性遗存。在被动保护阶段,像郑州商城遗址这样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一直处于“被动挨打”之中,只能实施抢救性保护。由于缺乏专项保护规划的指导,一般的考古现场只能做到就地回填或分散地建设保护设施等临时性措施。文物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采取了打补丁式的局部保护,为单纯的文物本体保护,基本保存了城垣遗址、窖藏坑、宫殿区等重要遗迹,其结果导致注重文物本体保护而轻视文物背景环境保护。
大遗址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大遗址保护工作尤为突出。建国初期,郑州市当时还不是省会城市,地方财力有限,城市建设有限。成为省会城市后,郑州商城被公布为第一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当时的城市建设集中于历史城区外部新城区,历史城区内部楼房以多层为主,居民民居多为整修、翻建,基本为正常的城市更新。
1950年秋,郑州商城遗址被发现。1954年5月,文化部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局副局长王冶秋视察郑州商城遗址,针对考古工作,提出“重点保护”和“重点发掘”的工作原则,即郑州商城遗址应采取重点保护一部分和重点发掘一部分的方法,对于价值重大的商代遗址点,可报请郑州市批准划出保护区进行长期保存或暂不发掘,而对于基建范围内的经钻探后进行重点发掘。1959年7月,郭沫若副委员长视察郑州。他肯定了郑州商城的巨大价值,并肯定郑州另辟新城保护商城的做法。这一时期的保护,应为郑州商城整体保护的开端。
在被动保护阶段,文物工作者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方针,对郑州商城遗址完成了“四有”等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划定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树立了永久保护标志,建立了记录档案和文物保护组织。为了保护城垣遗址及其历史风貌,1961年7月,原郑州市人民委员会公布《郑州商代遗址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城垣内外10米为保护区,划出城垣重点保护地段,并对沿城单位颁发保护商城委托书,依靠沿城垣各单位保护郑州商城。1962年,郑州市文物工作组合并到郑州市文物陈列馆(郑州市博物馆的前身),商城遗址保护工作由郑州市文物陈列馆负责。1962年10月,为保护东城垣白家庄段,郑州市拨款给紫荆山公园以砌筑围墙,将该段城垣纳入公园管理。为了加强遗址整体保护,1975年5月,原河南省革委会文化局《关于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范围的通告》,规定重点保护区为四面城垣及城垣内外20米及商城东北部宫殿区,一般保护区为商城内外的手工业作坊遗址和墓葬区。郑州市博物馆制作水泥保护标志17个,立于城垣区与宫殿区。1980年4月,郑州市《关于加强郑州商代城址保护工作的通告》。随后,郑州市管城区了《关于加强向阳区(管城区)所属郑州商代遗址保护工作的通告》,完善了重点保护区内房屋维修管理办法,对缓解文物保护与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保护阶段——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1985~2000年)
主动保护阶段,文化保护工作者坚持在“不改变原状”的条件下保护城垣本体及相关历史环境的完整性、优化遗址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遏制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进行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等遗址保护模式的尝试,对遗址本体和重点遗迹等进行了局部保护,尝试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城市建设对文物本体及其背景环境的侵蚀。
此阶段,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郑州商城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遗址保护与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与传统保护理念及模式的矛盾日益突显。面对城市规模扩大、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历史城区居民生产生活变化,以及风雨剥蚀、生物侵害等方面的冲击和影响,大遗址在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的蚕食、破坏下,日益衰败。大遗址被现代城市占压,而且建设规模持续膨胀;同时,大遗址的保护长期未能造福附近居民,大遗址内部环境持续恶化。然而这一时期,与旧城改造整体进展相对缓慢形成对比的是,由于缺乏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自觉,历史城区中的许多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民间建筑和部分文物古迹却因为容易拆除而被迅速地实施“改造”,特别是以改善交通为由对历史城区古代城墙的拆除、传统水系的填埋等相当普遍。
这一时期,针对郑州商城现状,文物保护工作者通过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遏制文化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1985年,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管理所成立,遗址的保护、管理、研究、规划进入有序阶段。东城垣城北路段城垣遗址建设成商代遗址考古发掘现场陈列室(即“隞墟博物馆”),立体展示历代城垣;西城垣遗址中段三角地公园,实施地上城垣保护,在广场树立大尺度青铜鼎复制品以展示商城青铜文化。为进一步强化遗址本体及其背景环境的保护,1989年,依照《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范围,划定的重点保护范围和一般保护范围。增加郑州商城城垣内(除宫殿区)和外城垣及其两侧50米内为一般保护范围,扩大了以前的重点保护区与一般保护区。1990年12月,作为建设遗址公园模式的尝试,委托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制定《商城遗址东城垣(商城路两侧)保护方案》。同时,为了从整体上保护郑州商城整体布局和历史风貌,尝试编制《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该方案的指导思想积极,这种大遗址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的设想目前还无先例,值得参考”,1992年4月,国家文物局同意《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方案》。
为保护城垣遗址本体、优化遗址环境,具体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对不合理占压遗址的地上物实施拆迁。1992年5~8月,为实施郑州商城南城垣东段(紫荆山路以东)保护工程,拆除建筑110间2000余平方米,清运垃圾1.3万立方米。同时,填补城垣三处豁口。在国家文物局的帮助指导下,1992年9月至1994年8月,实施《郑州商城南城垣东段保护方案》第一期工程(即商都文化街项目)。至此,郑州商城主动保护走出了第一步。与此同时,东城垣商城路北段地上城垣也进行了环境治理,建成了商城遗址上第一个绿化景区。到2001年,通过三期拆迁工程,对东、南城垣重点保护区内郑州木器厂等20多家单位及近100户居民进行了商城保护规划实施以来最大的一次拆迁,郑州商城东城垣、北城垣紫荆山公园段、南城垣东段遗址保护范围内,先后建成了八个绿化景区。
为了增强历史城区的整体活力,保护城垣遗址的同时,保护与历史城区血脉相连的文物建筑和传统文化,保护历史城区的精神世界,1994年6月17日,郑州市政府成立“三景一线”(郑州商城遗址、城隍庙、文庙)指挥部,负责郑州商城区域内的拆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郑州城隍庙维修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和文明大成殿维修保护工程,保护了历史城区为数不多的“历史文脉”。通过文物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三者对塑造郑州文化特色中的突出作用凸显。
1995年5月,原郑州市文化局召开郑州商文化博物苑论证会(暂定名“隞都园”),博物苑拟建在郑州商城东南城垣内建设控制地带内。1995年,在南城垣东段(紫荆山路以东)外侧、东城垣商城路两侧进行了部分环境整治和商文化主题的展示。紫荆山公园改造工程,对公园用地内的两小段城垣墙体进行了一定的保护展示。东大街东城门环境整治和商代文化主题广场建设。1998年12月,完成了紫荆山路商城断面展示工程。至2001年,郑州商城城垣遗址公园东半部(紫荆山路以东)基本建成,并对外开放。
三、整体保护阶段——编制《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郑州商都遗址保护规划》及《郑州商代都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2001~2012年)
整体保护阶段,在理论和实践中对文化遗存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无论是在保护对象和范围方面,还是在保护手段和措施方面,“文化遗产”的概念都具有更为深刻、更为丰富的内涵。从保护单体的文物建筑到保护建筑群及周围历史环境,再到保护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而发展到保护完整的历史城市。历史城市的突出特征是其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具有完整的设计理念,具有完整的文化内涵,具有完整的人文环境。但是专一的文物保护工程很难与城市发展、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随着遗址特别是大遗址保护理念的发展,原来的保护理念、手段已不能适应大遗址保护的实际。因此,大遗址保护工作,“抓住最后的机会”,实施整体保护,发挥文化遗产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的作用,以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公园建设为目标,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部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郑州商城遗址虽然较早制定了《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但由于各种原因,整体保护推进缓慢。长期以来,像郑州商城这样的大型古代城市遗址保护工作处于较为被动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整体保护方面重视不够。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被人为地分割成单体遗址,使得对于它们的保护很难做到系统性和完整性。再者,文化遗产工作者专注的保护工程和技术手段对遏制文化遗产本体以及周边环境的恶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漠视了民众的文化权利,漠视了文化遗产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文化建设的巨大作用。
郑州商城遗址的规模特点决定了其保护利用与周边地区的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具有直接的、显著的利益关联。制定《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并纳入郑州市城市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计划,使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统筹协调,才能实现郑州商城遗址价值的完整保护。2005年2月,在前期各层级规划基础上,形成《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规划》包括规划理念、规划定位、展示方法、景观布局等内容,较完整勾勒出郑州商城整体布局与风貌。2006年4月,国家文物局批准规划,并在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中立项。2008年,委托清华大学编制《郑州商代都城遗址总体保护规划》。2010年,国家文物局批准该规划。2010年10月,郑州商城公园被国家文物局列为全国首批23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之一。上个世纪90年代,郑州商城就开始了建设遗址公园的探索。1990~2008年,迄《郑州商代遗址保护规划》,经《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规划》,至《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规划》,几经修改,规划目标一脉相承,贯穿着整体保护的思想。
为充分发挥文物建筑、历史街区对提升历史城区整体价值的重要作用,2004年2月,郑州市实施城隍庙文庙古建维修与恢复建设工程,城隍庙、文庙文物建筑本体及其背景环境得以保护恢复,城市“历史文脉”得以延续。
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对不合理占压遗址的地上物实施拆迁。2001年10月至2002年10月,在东大街两侧建成2.2万平方米的商都文化广场。2001~2003年,开展对商城东城垣本体的保护工作,在试点工程基础上对东城垣进行加固保护等。2003年,作为市政绿地系统的一部分,对南城垣西段南大街两侧进行了环境整治和绿化建设,并复建了一段城垣。2003年6月,管城区政府开始拆除商城南城垣西段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部分违章建筑,修建了保护城垣的绿化景区。为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2004年8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郑州商城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郑州商城专题博物馆,展示商都厚重文化。2003年3月、7月,郑州市分别举办了“商都博物苑规划设计研讨会”与“商都博物苑规划设计论证会”,与会专家就商都博物苑规划理念、设计定位、表现手段等达成共识。在商都博物苑规划的基础上,2012年6月,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举行奠基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