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研究(收集2篇)
来源: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范文篇1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有效性;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17-04-03
基金项目:本文为青岛农业大学2015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S1524)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肖兰兰,女,山东潍坊人,青岛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研究。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是指通过该门课程的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学生头脑,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其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提高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公信力和信任度[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研究对于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的全面落实,保证教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意义重大。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效性评价的特殊性
1.评价目标的多维性
与其他专业课程相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着更多维度的目标定位,不仅传授知识,而且培养能力,同时引领“三观”,进而灌输意识形态知识,充分体现该课程的思想性和价值性。换句话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目标包括传授知识为重的知识之维,关爱生命为重的意义之维,发展为重的能力之维,心灵为重的情感之维[2]。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无疑要经过“知”与“行”的两次根本性转化。一是“知”的过程,即将书本知识内化,表现为学生对课程概念、内容及相关理论的记忆、理解和把握程度;二是“行”的过程,即将所学知识外化,表现为引起学生思想观念、道德素质及行为层面的变化,并进而表现为对集体、社会的积极影响[3]。第二个转化以第一个转化为前提和基础。
2.评价时段的综合性
与上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目标多维性相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包括即时效果和延时效果两大块,这就决定了在现实教学实效性评价中不仅要关注即时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课堂测验及卷面成绩的表现等,还要关注其延时性效果,包括学生思想素质、道德水准的提升,“三观”的变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的养成等。如果评价只注重即时效果而忽视潜移默化的延时效果,则失去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最为核心和关键效果的评价,意义不大;如果只关注延时效果而忽视立竿见影的即时效果,则必然使延时效果失去作用基础,结果只能是既没有延时效果,又没有即时效果。所以,必须将即时效果与延时效果结合起来,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时段的综合性。
3.评价原则的多元化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性质和教学目标决定了其教学实效性评价原则的多元化:既注重科学性,又注重政治性,同时关注价值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其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与一般专业课程评价体系的巨大差异,不仅要侧重书本知识和内容的掌握及应用,而且要考查背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化,以及该变化背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调整和转变[4]。简单来说,就是不能仅从学生的卷面成绩和课堂表现僵化地看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问题,而是要考量和评估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立场观点、道德规范是否内化为学生的意识理念和价值导向,是否有助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三观”,是否有助于他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路的信心增强。
4.评价方法的双重性
思想政治理论n教学实效性评价是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基于对教学质量实证评估作出的质的鉴定。要对学生的有关书本概念、知识点及相关内容理解、记忆和掌握程度进行考查,无疑要增加量化指标,对其整体效果和业绩做数量化说明。但同时要看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所要处理的还包括人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价值意义等主观层面很难量化甚至不可量化的指标,具有质性评价的内涵属性,只能用语言予以直观表述,只能定性分析,难以量化判断[5]。
因此,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中,要适当地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力求实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有效性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1.偏重显性效果,忽视隐性效果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效果可能显露于外,也可能潜隐于内。学生的课堂表现及卷面成绩更多反映的是有形的、可知的、外在的效果。而在实际教学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往往是潜隐于内的,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准、未来行为准则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疑都会产生深远且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这种内在影响难以捕捉衡量,但在其评价过程中却不容忽视。在实际教学评价中,人们往往看中外在的、直观的卷面成绩及课堂感受,而忽视内心的、思想等深层面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带来的长远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使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隐性效果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影响对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真实评价。
2.偏重近期效果,忽视长远效果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近期效果主要是指学生能否记住和理解所学课程的概念和基本观点,以及是否具备运用相关理论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效果的测评主要通过练习、考试、考核等方式来检验,并且往往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除了近期效果,其远期效果更不容忽视。思想政治理论课远期效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水平、道德素质及日常行为变化,以及其思想行为变化是否对集体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根据意识决定行为的理论,学生行为上的变化反映的是学生内在素质转化为外在行动的程度,而这一转化往往在教学过程完成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体现出来。现实教学过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最终衡量标准,往往偏重学生的考试成绩,对学生是否学会了、真懂了、真信了以及是否主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实践缺乏监测和跟踪。
3.偏重直接效果,忽视间接效果
理论课教学实效性有直接效果和间接效果之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引起学生知识结构、思想观念、道德素质、精神面貌的积极变化,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和工作,这是直接作用效果;由直接教学效果带来的学生精神面貌的改变、工作积极性提高往往会在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对集体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当时,还会影响未来,这是间接效果[6]。一般来说,思想政治理论课间接效果的作用要远大于其直接效果。但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现实教学实效性评价中却往往偏重直接效果,忽视间接效果,很大程度上存在“本末倒置”现象。
4.偏重定量评价,忽视定性评价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内容只注重对学生所学书本知识、概念和知识点的考核和评价,相对忽视对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养成程度的衡量,忽视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程度的评价,没有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主要是一种质性评价的内涵属性[7]。这种评价方法静态单一,无法体现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进行评价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体系的构建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考查需要做到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评价,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的特殊性和当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构建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性质和教W目标的实效性评价体系意义重大。
(1)评价目标方面,构建知识、能力及价值的多维度考查目标。就知识而言,具体表现为学生对课程中牵涉到的概念、术语、理论、信息的理解、记忆和掌握程度;就能力而言,除了一般意义的技术和能力,在此更多强调的是政治层面上的敏感力、鉴别力、判断力,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就价值而言,取决于其是否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树立正确的“三观”,并将其作为一种精神支柱、价值内核、理想信念去身体力行[8]。
(2)评价时段方面,将即时评价和延时评价结合起来,既要看到学生课堂表现、卷面考核成绩这一即时教学效果,又要关注学生思想道德、“三观”变化以及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养成情况等这一相对长期的教学效果。
(3)评价原则方面,努力实现科学性、政治性和价值性的统一。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考查,既要考查其作为专业课程的科学性,即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概念、内容及理论的理解与把握,又要考查该课程在满足国家意识形态教育方面的政治主渠道作用,同时,还要考查该课程相关理论和规范是否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观念、道德规范和价值导向,并作用于其未来“三观”的确立。
(4)评价方法方面,实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的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既涉及基础知识、理论观点这些可以量化而且能够量化的指标,又要处理人的思想观念、道德素质、价值理念等主观层面的难以量化甚至不可量化的指标[9]。对于前者,我们在现实的实效性评价中要充分发挥定量分析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量化指标,对其整体效果和业绩作更为明晰的数量化说明;对于后者,我们要意识到其需要质性评价的内涵属性,充分发挥语言的直观陈述评价作用。
因此,要想客观、全面和科学地评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必须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在不同的要素领域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巧妙结合。
参考文献:
[1]盛湘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及其评价[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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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闫华飞.基于科学发展观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评价[J].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
思想政治理论研究范文篇2
关键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软化;规范化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研究生思政课”)是思政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渠道,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环节”[1]。要保障和提升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效果,以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思政课立德树人的使命担当,必须建立有效的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机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是高等教育评估、评价以及测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而目前我国研究生思政课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评价软化问题,必须分析其原因并且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目前研究生思政课存在教学评价软化的问题
教学评价是保障教学效果的基础性手段,而研究生思政课存在如下教学评价软化的问题。(一)重视本科生思政课教学评价而相对忽视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无论是从学生的角度来认识,还是从思政课教师的角度来体察,都可以得出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不如本科生思政课教学管理规范的结论,而实际上这不仅仅是研究生思政课的独特境遇,而是全部研究生课程的共性。在国家相对重视本科生教学的背景下,研究生的“研究性”学习方式是形成这种认识和现状的重要原因。这种相对重视本科生思政课教学而略显忽视研究生思政课教学的认识和倾向也体现在教学评价的差异上,即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规范性弱于本科生思政课教学评价。为了凸显研究生思政课不同于本科生思政课,或者是从位阶上来看体现研究生思政课是对本科生思政课的递进,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的实施在各个学校基本上都采用了不同于本科生思政课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评价方式。首先,研究生思政课多采用专题教学的模式。多名任课教师根据大纲内容结合教师研究专长采用专题教学模式,符合研究生思政课“研究性”教学的特质。另外,研究生思政课从大纲编写的特征以及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来看也比较适宜实施专题教学。其次,自主探究性学习方式被大多数研究生思政课所采用。虽同属于思政课,研究生思政课与本科生思政课的教学目的和重点并不完全相同,研究生思政课的学习不再要求像本科生那样强调对基础知识的掌握,而是更加注重根据教师专题教学布置的任务进行研究性学习,提出创造性观点。最后,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往往较为单一,很多学校和教师采用学生提交专题论文的形式来完成课程考核。专题论文考核相对于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具有一定的优势,有利于训练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但是也容易形成教学考核软化甚至虚化的问题。(二)重视研究生专业课程考核而相对忽视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就研究生整体性课程教学评价的构成和实施而言,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较为重视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而相对忽视思政课的学习和考核的倾向,这尤其体现在一些专业性较强院校(如医学、建筑院校等)的研究生课程考核中。首先,重视专业课学习是从本科教育阶段就形成的认识惯性。思政课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党和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思政课的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然而从应然到实然始终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体现在学生对思政课的认知和态度上。教学过程是教师和学生的双主体互动,研究生从主观上形成的认识必然反映到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中,并直接影响到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实施。其次,这种错误认识与长期以来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考核相对软化具有直接的关联性。通过对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的总结,研究生思政课的不及格率及未达到学位授予分数的比例在各个高校都相对较低,甚至有的课程长期为零。究其原因是由于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考核的相对软化,并且这种软化处理使学生产生了认识上的预期,客观上就容易产生不重视研究生思政课考核,甚至不重视研究生思政课学习的片面认识。再次,学生重视研究生专业课及实践学习和考核往往也基于专业安身立命的需要。专业与职业对应的可能性本就不小,研究生专业与职业对应的几率就更大了。专业性在研究生教育中显得尤为突出,专业学习便成为研究生的安身立命之本。单从这点上来认识和分析,似乎研究生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实践及考核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相比较而言,专业课的学习和研究任务比较繁重,能够投入到思政课学习的时间和精力自然就很少了,研究生不重视研究生思政课的学习和考核便显得貌似自然。(三)侧重于对研究生思政课进行学术性评价而相对忽视教学性评价。学术性评价被认为是研究生教育评价的核心价值,这尤其体现在博士生教学活动的教育评价中。首先,这符合学历教育递进的规律和实际需要。思政课教育教学是一个体系化的工程,因而必须一体化地来推进思政课建设。从本科生思政课教学到硕士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再到博士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在教学内容上三者是有交叉和重合的,因而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和教学评价必须体现对前端思政课教学内容的递进,而不能出现本科生思政课教学及评价的简单“复制”,否则将极大减损研究生思政课的效果。学历和学位的递进性对课程教学提出了要求,学术性评价符合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的这种递进性。这就是为什么本科生思政课考核采用机考等侧重客观题考核方式,而研究生思政课则倾向于采用考察研究生学术水平的主观题考核方式。其次,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实施学术性评价更加有利于对研究生能力的培养。思政课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的第一课程,价值观改造、品德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是思政课应肩负起的使命和责任,当然这也体现为本科生思政课和研究生思政课所共有的教学目的。但是在具体落实思政课教育教学目的上,研究生思政课和本科生思政课却是各有侧重点的,其中最为显著的一条就是在德育之外,本科生思政课相对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研究生思政课更为注重对学生能力特别是学术能力的培养。研究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多数是要走上学术探讨和科学研究的道路,学术能力便成为研究生应培养和提升的核心能力,研究生课程教学包括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必须回应这种需要。
二、规范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主要措施
建立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制度是保障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性手段,然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制度的建立不能对一般性教学评价制度进行简单化的移植,而必须针对研究生思政课的课程性质和教学评价软化的现实问题来完善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制度。(一)全面依据课程大纲的内容来实施教学评价。“从实质上看,教学大纲是对一门课程进行系统化设计的结果,是一门课程的教学实施方案”[3]。教学大纲在一门课程的教育教学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大纲不光是教学的实施方案,也是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效果评价的基本依据。本科生思政课教育教学由国家统一编写教材,然后由各个高校依据统编教材出台校本适用的大纲。研究生思政课教学大纲与本科生教学大纲的编制方式不同,研究生思政课由教育部统一的教学大纲,各高校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大纲组织教学,因而教学大纲是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必须依据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评价。一是研究生思政课考核和教学评价必须依据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实施考核。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学考核,教师不得在没有完成教学大纲讲授内容的前提下仅以教师自身的学业专长或是兴趣爱好讲授与大纲无关或者关联性不强的教学内容,不得以脱离教学大纲的内容作为教学考核的内容。研究生思政课多采用专题教学,教师容易在教学中为发挥自己研究领域的特长而脱离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二是研究生思政课的教学考核和评价必须全面考查学生对教学大纲规定内容的学习和掌握情况。教师对研究生思政课教育教学的组织可用专题教学的模式,但是对教学专题的选择和分工必须依据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模块,不得对大纲教学内容进行选择性截取和考查,教学评价必须全面考查学生对教学大纲全部内容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这样才能实现大纲预设的教学目的。就教学考核内容所需的全面性而言,单一性课程论文考核因内容单一而难以有效涵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二)建立研究生思政课形成性教学评价体系。长期以来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方式相对单一,课程教学结束后主要是以课程论文的形式作为教学考核的依据。这种评价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课程论文的写作具有训练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功能,但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指导及反馈,仅仅通过单一性的课程论文终结性考核方式来实施教学评价,不仅不能有效训练学生的学术能力,也无法达成预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单一性的研究生思政课终结性考核方式呈现出诸多弊病。“将发展性评价、过程性评价贯穿教学各环节,形成对研究生成长的动态监控”[4]。故而笔者建议建立研究生思政课形成性评价方式。首先,形成性评价有助于保证研究生思政课的教学质量。相对于本科生较为严格的教学管理和监控,研究生课程教学监控机制相对软化,存在着相对不规范的现象。通过引入考勤、提问、课堂讨论等形成性评价环节,能保证基本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果。思政课课堂教学仍然是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而规范化的教学是保障教育效果的前提。其次,形成性评价有助于研究生思政课育人目的的实现。形成性评价有助于客观、全面地对研究生进行课程学习的综合评价。思政课肩负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育人效果的评价恐怕很难通过简单的课程论文这样单一性形式来实现。而通过形成性评价,教师可以全面考查学生对待思政课的认识和态度,在交流与提问的互动中了解学生,纠正学生的一些认识偏见,传递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魅力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更有利于思政课育人目的的实现。再次,形成性评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思政课的教育教学目的具有多重性,不仅要具有育人的核心功能,也应具有向学生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能力的功能,这不仅包括学术能力的训练,也包括其他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师在课程学习之初向学生交代形成性评价的要素和构成,这形成了对学生学习的导向。学生在思政课学习的过程中,通过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通过翻转课堂的演示,通过主题式的实践,必然有助于其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三)建立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督导制度。为了提升教学质量,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为我国高校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我国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教育督导在高等学校中普遍建立起来。“将检查、监督、评价、指导和激励的机制引入到高校教学工作中,成为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5]。然而自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逐步建立教育督导制度以来,从高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督导实施来看,主要针对本科生教学工作进行督导,缺少对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督导,更谈不上对研究生思政课教学效果进行针对性督导。倡导建立区分性的研究生思政课教育督导制度。一方面,研究生思政课面临保障教学质量和提升教学效果的任务,教学督导制度不可或缺。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整体性结构来看,大学本科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相对健全和完善,而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障机制却是短板,研究生教育督导的缺失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升造成直接影响。很多学校建立了专门性的教育督导机构,如教学评价中心或者教育督导组,但是多数情形下却仅仅以本科生教育教学为督导对象,难以将研究生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或仅仅通过研究生院(处,部)来附带性地实现教育督导职能,如此一来必然难以实现对研究生教育的督导作用。另一方面,在建议将研究生课程包括研究生思政课纳入学校整体性教学督导的前提下,应建立区分性的研究生思政课教育督导制度。对研究生思政课的教育督导要与本科的督导制度进行适度区分,研究生教育是对本科生教育的深入和递进,教育督导制度应该适应这种递进而建立区分性的研究生教育督导制度。同时对研究生思政课的教育督导也要区别于对研究生其他课程的教育督导,这本质上是由研究生思政课的课程性质所决定的。因而对课程实施不加区分的统一性督导是目前教育督导制度实施的通病,这貌似具有统一性,并且具有执行的便捷性,但却可能丧失了针对性。
长期以来,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极大地影响了研究生思政课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制度不能采用简单化和机械化的方法进行处理,必须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教学评价软化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方案。然而,对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制度的完善既与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特殊情势有关,也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性质量监控和教学评价制度的完善有关。作为前提,必须首先重视对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的完善,并逐步建立规范和完善的研究生思政课教学评价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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