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会计的工作难点(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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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会计的工作难点范文篇1

(一)权责发生制可以提升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的效率。在收付实现制的背景下,不能够反映政府以及其他部门提供服务或者公共产品的实际成本,购置资产的成本不能做到及时的成本化。这就让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的管理工作进程当中,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没有一个可以实时调查的地方,这就导致在现在的前提下,也就是收付实现制的前提下,让快递信息就会比较难以实现,并且因为这种难以实现,也会给会计工作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反而增长了快递管理工作的时间。在权责发生制,大前提之下,对信息的管理将会是会计工作当中比较容易的一件事情,因为权责发生制的出现,而有效的避免了收付实现当中的一些弊端,这就说明权责发生制更为透明的公益会计是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当中一种比较好的会计制度。

(二)在国家收税工作的展开过程当中,债权发生制有利于这种工作的展开,在现在,在当今,在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工作也在落实当中,这些管理工作也会变得越来越完善。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够满足国家税制改革条件下的税收工作管理要求。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前提下,只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应该缴纳的税收金额进行核算,而对中间的各部分税收的相关信息无法进行监管,从而导致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免除税收的行为的出现,严重影响国家税收。收付实现制不能够体现出每一部分的税收金额,对税金的减免、征缴以及核销的具体情况难以进行查证,给越权私自减税和免税的行为提供了温床,给国家的税收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在权责发生制的情况下,税收方面的会计信息进行详细的记录,能够有效的避免实施收付实现制为税收工作带来的困难。不仅能够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更加清晰透明,也为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做出了贡献。

(三)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债权发生制可以对债务风险进行防范。收付实现制是一种让年度内实际支付档期的还本付息能够得到记录和当期的债务本金也能够得到记录的制度,在年度后需要偿还的债务利息数不能够清楚地体现,在财务工作报告当中,对实际负债金额无法体现,特别是对一些单位出现的隐性负债,不能够及时的记录和上报,为债务转嫁的出现提供了隐患,严重时还会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造成诸多麻烦,甚至损害单位的信用。给财政风险的出现埋下了祸根,不利于事业单位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给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造成了阻碍。权责发生制能够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当中采用收付实现制而导致的财政风险问题,为了维护财政的发展环境,应用权责发生制对债务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有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取得健康发展。

二、事业单位对债权发生制各方面的应用

(一)现金流这是在收付实现制当中,会计工作的重点工作,经济资源和相关的资源变动,在债权发生制为主体和背景体系的情况下,能够在事业单位中完整的被体现出来。政府部门的资金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是掌握负债情况,不仅要掌握现金流量,还要准确的掌握政府的所有经济业务,对债务问题进行分析和记录。权责发生制能够满足政府部门对会计工作的根本要求,与收付实现制相比较而言,对于单位的会计信息记录的更加清晰和完整,满足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需要。能够有针对性的规避财政风险,对单位的债务问题能够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控制,避免收付实现制带来的现金数额方面的偏差,是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的一种会计工作制度。

(二)一些会计科目对权责发生制的实?H运用。事业单位一般用两种方法,对财政预算当中会出现的会计支出进行核算,第一种方法就是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在支付末期,对应支付出的数额和清算支出增设实用的债权发生制进行控制,对已经安排,但是尚未支付和未支出的款项进行核算。第二种方法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政府的实际收入,按照费用发生的具体时间或者实际支出的数额对事业单位的支出进行汇报。权责发生制在确认上下级政府之间的支付款项时应用,多数收入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能够起到对各级政府的权力和义务进一步明确的作用,保证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准确记录政府各级之间形成的财务关系。

(三)在运用的程度和范围方面对权责发生制进行加强。财务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点,其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资金时会存在很多环节,并且在此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政府行为,这些方面无法使财务工作得到有效的延伸,与企业单位相比,这一结果也致使事业单位在对权责发生制进行运用的过程中要更加的复杂化,并且需要综合考虑的各种因素比较多,在对权责发生制进行引用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可获取的计量数额,同时,事业单位所进行的相关财务管理工作在市场机制方面比较缺乏,除此之外,事业单位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实现制“路径依赖”的重大影响,从而导致此制度在事业单位中进行广泛应用遇到了更多的阻碍。

针对以上出现的各种因素,笔者认为应该在权责发生制应用的过程中,对其运用的程度和范围以及衔接过度的路径方面进行着手。同时,还应该将事业单位会计和预算之间做好必要的衔接工作,并建立事业单位会计和审计以及财政统计之间的关系,从而使整合体征得以全面形成,使事业单位相关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能够得以协调发展。

当事业单位进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无论是如何转至权责发生制,还是如何针对权责发生制进行全面应用,其工作复杂程度较为突出。因此,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该对权责发生制的转成与应用进行重视,并从多方面对权责发生制进行研究,不断的汲取应用经验,从而使我国的事业单位能够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有所突破,从而使其得到长期稳定的发展,并且更加能够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能够达到国际化先进水平。

应收会计的工作难点范文篇2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特殊性问题建议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房地产企业的生产周期长,涉及的生产开发部门较多,加之近年来房地产的投资风险较大,由此决定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会计核算业务的特殊性

会计核算业务的特殊之处体现在其核算对象的复杂与多样化,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的是房地产这一商品或者说是产品,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不仅仅要开发建设房屋,还要负责房屋周边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支撑所建设房屋的水、电、网络等必备设施的铺设与开发建设。另外,再加上房地产开发建设前的种种勘测考察项目,以及一系列不可预知的耗费资金的项目,这些均要客观、全面、系统的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核算周期的特殊性

房地产企业这一方面的特别之处主要表现为其核算周期长,跨度大。从土地的勘测考察开始到最终一处房地产建设完毕完成销售,这期间还要经过房屋的设计与规划、房屋周边配套设施的设计规划、房地产的施工建设、房屋的装修等一系列的程序与环节,耗时较长,需要一至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环节多样性还意味着在一处房地产的整个开发过程中需要与多个相关的部门进行业务往来,需要大量、充足的资金支持以维持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有序、适当的资金调度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周期较长,工作任务重要且艰巨。

(三)房地产企业收入的特殊性

收入的特殊点主要体现在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的确认存在一定的难度。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只要能够取得预售许可的相关证明,房地产企业就可以对其开发的房屋以及相关的地产根据企业的意愿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在房地产未竣工之前可以通过预售的形式销售房屋。期间所收入的定金、分期付款等房款,均应按照规定缴纳税金。另一方面,按照房地产企业相关的会计准则,房地产竣工验收之后,才能确认收入,两项规定之间的矛盾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确认存在一定的难度。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重点

(一)收入、成本核算

从前文叙述中我们了解到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核算与成本核算工作都存在一定的难度,这两项内容的核算既是房地产企业核算的难点同时也是其核算的重点工作。对于收入核算而言,房屋在预售过程中收受的预收款项计入收受预售款项的当期还是计入签订正式合同的会计核算周期,在收入核算周期的确认问题上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点突出。一方面国家税收法律与相关会计准则同时制约房地产收入核算,同时各个房地产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操作各异,未形成统一标准。

另外,成本核算是房地产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文章反复提到,房地产的开发与建设涉及环节较多,项目繁多,与多种单位存在业务往来,如何确定其成本核算对象是成本核算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工作。目前,合理地确认成本核算的对象以保证房地产会计核算的全面性、正确性是房地产企业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借款费用核算

房地产开发项目较大,一般均要涉及房屋的开发以及周边设施的配套建设,并且可能会在不同的区域同时开展,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是必不可少的,此外,房地产从开始筹建到完全竣工横跨的事件长,企业自有资金回笼缓慢,这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时,银行借款成为其资金的主要来源,并且借款的期限一般较长,这又必将带来巨大的借款利息。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借款费用提出了更为细致和详尽的要求,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工作时,应注重分析企业借款的性质,以实现房地产开发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应使企业的实际核算工作满足国家相关会计核算的要求。

(三)预交税费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在一项项目中便要面临种类繁多的税费,并且各种税费的上交时间存在差异。所以,税费的问题应当作为房地产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房地产企业除了要上交企业所得税之外,还要上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种,所以企业在处理税费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确保对当期的税费进行准确的核算,同时也要对税款的使用做合理的安排与规划,尽可能保证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优化分析

(一)收入核算方法

首先,明确收入的核算内容。确保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收入核算的准确性,首要的工作就是要明确收入的核算内容。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均应算作收入核算的内容,包括出售土地的收入、出售房屋的收入、出售相关的房屋配套设施的收入,还包括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一些非常规情况获得的收入,包括拆迁旧址、出售周转房等情况获得的收入均应该算作收入核算的内容。

其次,建立或完善收入的确认制度。收入的核算内容确定之后,另一项重要的工作便是建立或完善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确认制度。为了确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尤其是开发项目复杂多样的房地产企业,具备收入的确认制度十分必要和重要,是收入核算优化的重要环节。在建立或完善收入的确认制度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的制度以保证工作的规范性,另外要成立专业的团队专门负责此工作,同时可建立普通员工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全面准确的确认收入并且保证收入确认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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