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人员工作汇报(收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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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篇1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5]31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达市委办发[2006]37号)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渠府发[*]14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确保统计工作在扩权强县新形势下,更加充分发挥服务、监督和调控职能,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计工作应由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单位统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实施统计监督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明确职责,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明确自身的统计职责,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1、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专(兼)职统计员,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乡镇综合统计,完成县统计局布置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村住户调查、乡镇信息年报、规模以下工商企业、社会事业等统计报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大型普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等工作。
2、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及专(兼)职统计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其具体分工为:
⑴人口年报由县公安局收集、汇总后于元月20日前分乡(镇)报送。
⑵农业生产情况统计、自然灾害情况由县农业局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并按时报送。
⑶畜牧业生产情况由县畜牧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末22日前报送。
⑷林业生产情况由县林业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末24日前报送。
⑸渔业生产情况由县水利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末24日前报送。
⑹工业技改投入月报、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报、效益月报、能源报表、乡镇企业经营情况报表及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由县经委收集、审核、汇总,分别于每月28日前、月后1日前、10日前、5日前、6日前、8日前报送。
⑺规模以上商业企业月报由县商务局收集、审核、汇总于每月30日前报送。
⑻旅游业监测统计由县旅游局负责收集、审核、汇总,于季末22日前报送。
⑼公路、水运等运输统计报表由县交通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后5日前报送。
⑽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由县发改委收集、审核,于每月28日前分项目报送。
⑾建筑企业统计季报和房地产投资月报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季报于季后2日前、月报于每月28日前报送。
⑿金融部门存贷款余额由县人民银行收集、审核、汇总,于月后6日前报送。
⒀私营个体工商户情况由县工商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后6日前报送。
⒁民营经济纳税情况统计报表由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收集、审核、汇总,于季后6日前报送。
⒂中央及省、市驻渠各单位(包括保险、电信、邮政、移动、铁通、网通等非独立核算单位)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向县统计局报送季报、年报数据。
⒃各行政事业单位按季报送单位劳动情况统计报表。
3、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外来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严格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和提供统计资料。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解决统计工作所需经费
1、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确定一名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富有高度责任感的专(兼)职统计员,并于12月20日前将基本情况表上报县统计局。
2、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员上报名单经县统计局审核后予以确定。专(兼)职统计员确定后,未经县统计局同意,各单位不能随意变动。
3、乡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兼)职统计员经县统计局考核合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关于乡镇专(兼)职统计员补助费的通知》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乡镇专(兼)职统计员每月60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兼)职统计员每月80元。补助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由县统计局统一发放。县级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专(兼)职统计员补助标准可参照乡镇统计员补助标准执行,经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4、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妥善解决好统计工作所需经费,购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切实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基础工作建设,提高统计质量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统计法》和统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统计数据来源有根有据。要制定和完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报送、归档等方面的制度,实现统计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要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统计新方法、新途径,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掌握可靠的一手资料,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要加大全面小康建设、和谐社会、城乡统筹、民营经济、农业产业化经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监测力度,在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延伸统计服务领域,增强统计的适用性和时效性。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统计”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台帐、有资格、有网络)建设。要增加投入,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党政网和统计专网等信息平台,尽快实现乡镇、部门和规模以上工商企业统计报表的网上直报。要通过大力整合统计信息资源,建设全县高质量的综合统计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
业务人员工作汇报范文篇2
我们会同县地处湖南省西南边陲,怀化市南部,现辖8镇17乡,346个村,15个居委会,总人口34.2万。境内共有参保企业98家,实际参保在职人员4437人,其中退休人员2050人。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入和兼并、破产、关闭企业的不断增多,导致一些企业退休人员形成了上面管不着、单位不想管、街道管不了的“三无”管理局面,其“生、老、病、死”等状况无法及时掌握,退休人员与企业因劳资纠纷而产生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成为当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年4月,我县被确定为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示范点以来,我们紧紧抓住这一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建了“会同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以此为载体,切实加强管理,积极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地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走出了一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新路子。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
狠抓“六个到位”,精心组建“服务中心”
县委、县政府对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劳动保障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在组建“服务中心”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会同实际,狠抓了“六个到位”:
一是机构到位。XX
年5月23日,县编委作出了《关于县企保局加挂“会同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牌子的批复》(会编[XX]5
号),使“服务中心”正式成为县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与此同时,我们还在县城6个街道居委会和8个建制镇设立了“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形成了健全的网络体系。
二是场地到位。县财政及时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出资35万元购买了原地税局办公楼作为“服务中心”的专用办公场所,面积达650平方米。并按“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的要求,设立了“老年学校”及8个牌室、2个健身室、1个书画室、1个阅览室。另外,还添置了1台电脑、2
台彩电、1套音像设备、6个档案柜、8套健身器材、30
套课桌、40副牌、XX册图书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
三是人员到位。根据县里文件精神,县“服务中心”共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街道、乡镇管理服务站分别由居委会主任和分管乡镇企业的副乡镇长或副书记兼任站长,并各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
四是经费到位。“服务中心”5名工作人员和县城6个街道管理服务站站长均由县财政全额拨款。同时,XX年县财政安排预算1
万元作为“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并保证逐年将有所增加。
五是制度到位。制作了业务操作简易流程图、机构设置与机构职能流程图、个人帐户管理示意图,并把基金征缴、养老金发放、退休审批的相关政策、法律公布上墙。制定了“四个中心”、“一校一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是职责到位。根据设立的工作岗位,明确了“服务中心”和街道、乡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的职责,实行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按照“六化”要求,全面推行规范管理
“服务中心”工作能否真正取得成效,加强管理是关键。设立“服务中心”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力求达到“六化”要求:
一是基本情况信息化。设立“服务中心”以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更加清楚掌握了他们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政治面貌以及家属、直系亲属的情况,建立了专门的数据库,按分区管理原则,实行微机化管理,实现了快速查询、统计、增减。
二是社区服务网络化。为了延伸服务网络,健全服务体系,我们在乡镇、街道居委会聘请了素质较高且热心老龄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员。信息员经常组织本辖区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活动,及时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引导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和服务,定期向社保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综合信息。并经常向退休人员宣传社会保障政策,反映他们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