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项目管理制度(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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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篇1

【关键词】境外项目;内控管理;必要性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在境外投资经营。然而,境外项目面临日趋复杂的竞争环境和风险,如投资失败、税务纠纷、民工诉讼、海关争议、环境污染处罚等不断见诸报端。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衡量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内部控制的实质是风险控制。如何做好境外项目的内控管理工作,整体提升企业的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成为企业管理者面临的新课题。

一、加强境外项目内控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境外项目远离公司总部,国内的监管也很难及时到位

境外项目远离本土、人员和施工区域分散、信息不畅,传统的管控工具、手段难以及时、深入地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并实现有效监管。目前国内总部对海外工程项目的管理多实行远程控制,由于受网络、时差等条件的限制,这种远程控制也经常滞后,不能及时准确地为国内总部提供决策依据。境外工程项目由于所在地域市场环境、会计准则、税收政策和法律等均与国内不同,因此在内控管理上与国内的工程项目相比,存在很大差异。另外,由于我国企业集团的一些固有特点,比如管理层级多、体制不健全、职责不清、管理成本高等,使得国内总部的监管很难伸展到远在境外的工程项目,监管不力。因此,内控管理很难在境外项目落实到位。

2.内控管理是降低境外项目经营风险的有效手段

随着境外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涉及的施工领域越来越广,在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却从未减少。海外项目由于其特有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不可预知因素多、高风险、难以掌握的特点。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在看到海外项目高利润、影响大等利好因素的情况下,往往疏于管理,思想上不够重视,风险意识薄弱,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没能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近年来境外项目发生纠纷或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内控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缺乏应有的行为制约机制,从而滋生业务操作上的风险,最后导致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因此,加快境外项目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是当前远离本部的各境外项目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首要任务。

3.内部监督管理的迫切需要

境外项目由于远离本部,不可控因素多,很大程度依靠项目现场决策。在缺乏有效责任追究机制情况下,部分管理人员责任和内控意识淡漠,缺乏有效的控制、评价、约束及激励。由于特殊环境及条件,境外项目人员配备不及时到位,仍存在内控管理组织不严密,关键风险控制点失控的现象。有时候会形成内控制度在执行上流于形式。例如,个别项目因为成本控制或人员签证等原因,违反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的制度要求,只配备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甚至有的会计兼出纳或者采购,财务人员回国休假期间,就容易产生不符合内控要求的现象。境外项目业务人员有时会以国内外环境差异为理由操作一些与内控制度相背离的事项,存在携带大量现金采购材料或发放当地雇员工资、购买设备物资不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白条报账等现象。海外项目内控管理的急迫性远远高于国内企业,强化海外项目的内控管理已迫在眉睫。

二、加强境外项目内控管理的建议与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

加强内控管理,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靠简单的财务管理,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围绕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点建立相关的政策和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坚持不懈地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是境外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长远根本保障。

境外项目内控制度要坚持“有效性、差异化、全覆盖”的海外内控建设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依据所在国的法律及特殊条件,同时要结合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制定符合所在国要求的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必须建立必要的职责分离,以及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关系的制度。统一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务求覆盖所有业务环节和风险点,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

加强岗位职责和业务权限的制约、制衡。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强化相互制约的岗位职责,加强授权、分权治理,透过科学合理地分配责权利,进一步明确要害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不相容岗位的业务人员岗位职责必须分离,明确管理决策程序、完善项目财务核算体系等,保证国外项目规范健康运行。

2.提高内控意识,强化制度落实

强化内部控制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只有遵循“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内控理念,全员参与,多方配合,建立覆盖公司全部业务和运作流程的控制系统,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和执行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才是真正建立完善有效的内控体系。

员工内控意识培育周期长,要员工主动接受内控制度需要一个过程。企业应做好内控制度的宣传,组织员工学习内控知识,提高内控制度执行力,使职工提高责任心和自觉遵守意识。只有全体员工都了解内控的重要性,都熟悉岗位工作的职责要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经营理念,才能促使由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构建的内控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相互制衡的作用。

在境外项目远离国内总部的特殊情况下,企业本部要对境外项目进行及时精准的监督管理,把境外项目的内控管理落到实处,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全面落实内控管理责任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规定。要真正落实问责制,明确每位操作人员在内控管理中的权力与责任,对出现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内控制度贯彻执行的根本保证。惩罚规定是责任追究制度的补充,是治理违法违规、偷懒、弄虚作假的直接手段。一视同仁地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内控制度才能有效并具有权威性。3.加强境外项目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不少境外项目由于自身发展速度快、外界环境变化快、业务多元化等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风险防范经验的积累和运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交了“学费”。历史的教训已经很多,加强境外项目的风险管理已经刻不容缓,这是内控管理的重要落脚点,也是项目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基本点。

建立和健全企业风险防御机制,针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风险识别库,督促引导境外机构全面、系统识别项目的潜在风险,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风险评估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制定境外项目风险识别与评估模板、建立风险评估模型等方法指引境外项目做好相关工作。

4.加强人才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和企业文化建设,是保持竞争优势、从容面对市场风险的灵魂所在。化解风险,人才是关键。境外项目人员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个人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沟通协调、语言交流等要求非常高。选拔、调配专业精、外语好、年富力强的骨干,尤其要选拔优秀的项目管理、法律和财务人员,派往各境外项目前线,提高前线识别应对风险的管控能力。继续加强境外风险管理培训,使员工系统了解内控与风险管理的最新趋势,具备应对地缘政治、社会环境等风险的意识和保障人身安全的基本知识,提高风险管理技能。

好的环境条件是内控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关键,也是企业成功的基础。要创造一个具有高度亲和力、凝聚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必须要有内部环境条件的支持,即企业文化。在企业的制度建设中,企业文化建设是基础,内部控制制度是手段,只有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企业才会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境外项目要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营造一种良好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5.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境外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篇2

“8・11”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出现了一波贬值的势头,离岸、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差一度明显扩大,境内资本外流压力加大,资金流出显著增加。

面对上述情况,有关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强化市场预期的引导,压缩离岸、在岸人民币汇差的同时,加强了对资本流出管理,强化对资本流出的审核,由此引致了资本项目开放出现“倒退”等众多议论。在当前,资本项目开放何去何从,采取何种方式加以推进,将是影响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战略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适当管理不改开放初衷

总的来说,对资本流动进行适当的管理与资本项目开放并不矛盾。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只是对成员国经常项目可兑换所需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没有对资本项目开放提出明确的要求。全球金融危机前,IMF鼓励成员国对资本项目实行开放,对资本流动实行自由化的管理。

金融危机发生以后,IMF对资本流动管理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采取了更加务实的态度,承诺资本管制在一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IMF认为资本管制过去属于非政策选项,如今已成为管理资本流动政策“工具箱”中的有用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可视之为“适当之举”。

尽管如此,IMF仍强调资本管制是临时性措施,不能替代宏观经济政策和结构性调整,以及宏观审慎管理,而且,实施资本管制须满足一定条件,认为各国管理资本流动应依次构筑以下“三道防线”:

一是调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包括货币升值、增加外汇储备、降低利率、强化财政预算等;二是深化国内资本市场发展,防止资本流动剧增给本国经济造成破坏性的扭曲。只有当上述两道防线不能抵御大量资本流动的时候,才可以采用资本管制的政策。

可见,资本流动管制是维护宏观经济平稳和金融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通常需要在宏观经济政策措施已经“耗尽”,汇率调整至均衡水平,外汇储备也比较充足、财政政策缺乏进一步紧缩空间时,才可以考虑使用。

为此,IMF对资本流动的管理,仍主张首先应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结构性改革应对资本流动。资本流动管制仅为迫不得已的最后选项,而且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如果过多使用或者不适合情形下使用资本管制措施,可能产生负面溢出效应。

另一方面,从国际经验看,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合理的资本管制。实际上,已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国家也极少做到“百分百的自由兑换”,仍采取一些合理的资本管理的措施。同样,IMF也认为,一国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后,仍可以反洗钱、打击避税天堂、国家安全名义等实行一定的资本管制;出于宏观审慎目的,可以保留不同程度的资本管制;一旦出现大规模资本流动冲击,国际收支出现严重不平衡的时候,也可以恢复一些或者采用临时性的资本管制措施。开放仍在继续

根据国家外汇局的评估,目前我国资本交易40个项目中,实现部分可兑换以上的项目有34项,约占全部资本项目交易的85%左右,其中,完全可兑换的项目有7项,基本可兑换8项,部分可兑换19项,不可兑换6项。

“8・11”汇改后,面对人民币汇率贬值和资本外流压力加大,相关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强化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压缩离岸、在岸人民币汇差,打击跨境套利等货币投机行为,同时,加强跨境资本流出的审核和查处力度,抑制资本流出的势头。

从前期已经采取的加强资本流动管理的措施看,主要集中在资本流出方面,如强化了境内企业或机构使用人民币购汇汇出境外审核,以及境内居民个人购付汇审核等。在资本流入方面则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政策措施,实施“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疏通资本流入渠道,鼓励资本流入。总体上看,尽管资本流出管理较之前有所加强,但在境外资本流入方面,则较之前有了明显的放松,其政策实施效果就是一定程度上在资本流入方面加大了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主要有:

1.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进一步开放。2016年4月,人民银行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流程和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这两个市场对境外央行类机构“全面”开放的业务流程:

一是取消投资额度限制。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全面”开放,且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额度不再设限;

二是资金可自由汇出。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额度限制且资金可自由汇出;投资银行间外汇市场没有额度限制但汇出需借助“落地”账户,无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三是交易方式多元化,交易品种放开。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以通过央行、通过具有国际结算资格和结算资格的商业银行和直接投资。交易品种包括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境外央行类机构可通过央行、直接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以及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等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全部挂牌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期权等;交易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港元、英镑等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的货币。

2.取消外债事前审批,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政策,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

一是取消外债规模,实行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在上海、天津等自贸区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取消外债规模管理,企业可以按照资本金的一定比例自行决定对外借款和境外发债;

二是试点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境内跨国公司成员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主办企业可全部或部分集中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外债结汇资金可依法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等。企业办理外债登记后可根据商业原则自主选择偿债币种;

三是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政策。2016年4月开始,允许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统一了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外资企业在外债管理政策的差别待遇;

四是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2016年5月3日开始,在全国实施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不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由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3.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继商务部鼓励和支持外资境内并购后,外汇局又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强制结汇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即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外汇局办理货币出资权益确认(或经银行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在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仍然可以选择按照支付结汇制使用其外汇资本金。目前我国资本交易40个项目中,实现部分可兑换以上的项目有34项,约占85%左右。

4.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启动内地与香港跨境基金互认机制。2015年11月允许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

二是逐步放开境内期货市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可以外汇或人民币形式汇入资金,从事由中国证监会确定和公布的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

三是改变了QFII机构额度管理方式,取消额度审批。QFII机构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许可后,可通过备案的形式,获取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一定比例(简称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超过基础额度的投资额度申请,须经外汇局批准。境外基金、央行及货币当局等机构的投资额度不受资产规模比例限制,可根据其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需要获取相应的投资额度;

四是对QFII投资额度实行统一管理。放宽QFII机构产品之间额度调剂,开放式基金额度可在多只开放式基金产品之间共享;

五是适当放松了QFII投资本金汇入的要求,可以延期汇入本金。QFII机构在本金汇入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可向外汇局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一次、最长六个月。应注重流出、注入均衡管理

资本项目开放已成为中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共识。目前争议较大的就是采取何种方式加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

在研究和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和国内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加以逐步、有序地推进。除了要认真考虑资本交易不同项目的开放次序(如先FDI、后ODI,先长期证券投资、后短期证券投资等)、开放时点(宏观经济的稳健运行、国内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以及对外经济贸易的开放度等),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以及对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等),还应该妥善处理好跨境资本流出和流入的均衡管理问题,以避免跨境资本非均衡大幅波动。

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主要在于引发一国国际收支失衡、进而引起国内宏观经济的波动和金融系统的不稳定。从中国资本流动管理的实践看,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对跨境资本流入和流出实行非对称性管理,即对资本流出和流入采取“宽进严出”的政策措施。

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长期外汇短缺造成的保守思想延续的影响,认为外汇储备积累越多越好,且外汇储备只能增不能减。上述保守思想直接反映在资本流出、注入管理的政策导向上,即对资本流动实行“宽进严出”的管理;二是国内金融市场不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三是作为调节资本流动的重要工具,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程度不高,不仅造成资金价格信号失真和扭曲,导致资金的无效配置,制约货币政策的传导,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而且,如果不能及时对利率和汇率及其预期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还会导致频繁大规模的资本流出注入,增大了跨境资本流动的风险,影响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并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造成影响;四是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和健全的市场预期管控机制,以至于一旦市场预期发生变化,就会加剧跨境资本流动的急剧波动。

上述非对称资本流动管理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我国国际收支从1994年至2013年(除了1998年受到亚洲金融危机影响,资本项目出现63.1亿美元的逆差外)持续十几年出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的失衡状态。同期,外汇储备也从1994年初的211.9亿美元急剧增加到2013年末的3.821万亿美元。

持续大量的境外资本净流入,加大了人民币升值压力,货币当局为了维持汇率基本稳定,采取公开市场操作进行外汇干预,上述干预必然导致基础货币投放和外汇储备增加,影响国内通货膨胀水平,进而影响到货币政策实施的自主性和有效性。从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看,在上述跨境资本大量净流入期间,外汇资产占人民银行总资产的比例高达80%左右。

下一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中,除了要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结构调整、金融市场完善和深化,以及合理安排好资本项目开放的改革顺序等问题外,还应妥善处理好跨境资本流出和流入的均衡管理。

在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下,不对称的资本流动管制会进一步刺激资本流入的偏好,而这又会使得资本流动等问题进一步累积和恶化。

因此,妥善处理好跨境资本流出、注入的均衡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地说:一方面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出管理,主要应针对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资本流出,对于正常、合理的资本流出仍应“放行”,不能强制性地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加以各种限制;另一方面,在“扩大流入,增加外汇供给”,鼓励资本流入时,也应该有所甄别,重点是鼓励长期性资本流入,对短期资本流入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严格限制,并强化对跨境资本流入交易真实性的审核,以及事后的跟踪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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