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整理2篇)

来源: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篇1

一、强化领导责任、健全机构机制

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半年来,我始终把综治工作放在全镇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将综治工作纳入了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把综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切实做到了维护稳定,综治工作亲自抓,健全组织专门抓,落实责任共同抓,确保了各项维稳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了镇综治专干和村级调委会、治保会、巡逻队等综治组织,促进了综治工作规范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主要领导挂点包村负责制,并逐步完善了党委、政府定期召开稳定分析会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三是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年度综治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四是逐步完善综治基础工作电子档案,推动基层网络建设。

二、推进综治工作新高度、形成群防群治新局面

(一)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管理理念。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纳入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综治中心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日常工作由司法所长、综治专干负责,完成了综治中心人员的配置。镇综治中心设立监控研判分析室、心理疏导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室和群众接待室,每个办公室配齐办公设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实行实体化运行,发挥实战功能,做到一个体系领导、一个平台统揽、一个机制运行、一个窗口服务,协调配合,高效便捷,规范有序,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各行政村的综治中心建设也同步进行,目前为止,全力打造了郑柴村、沸泉村和南柳村3个示范点,全面完成了9个村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并且各村保证了综治机构、两会一队、网格细化管理等人员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并且做到了职责、制度版面上墙。村级综治中心的建设方面,制作了全面详细的大尺寸喷绘版面,上面有村简介、平面图、三级网格构架图、每个村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机构职责和制度,专职巡逻队排班、义务巡逻排班版面都钉在了显著位置。当前,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法治大宣传方面,我镇统一制作了十个方面法制宣传版面,全镇17个村共60块;每个村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在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对人民调解员、治保会主任进行了六次集中培训,提高了对综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切实把综治中心的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各村群防群治队伍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推进“平安南樊”建设,我镇壮大了队伍力量,各个机构进行了实体化运营。目前,全镇建立了治保会17个,共有51人,调委会17个,共有51人,专职巡逻队17个,共有130人,义务巡逻队17个,各村所有18至60岁男性都安排全年轮流值班,带上红袖标、拿好巡逻器材、做好日常巡逻日志。全镇的17个行政村划分了街巷,共有街巷长103人,网格长34人,有效推进了工作的精细化开展。

三、打响扫黑除恶持久战、构建风清气正新局面

(一)成立机构,迅速部署。我镇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在镇政府召开了南樊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制订了《中共南樊委员会、南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由镇党委书记于秀丽担任南樊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箐杰、镇党委副书记张晨君任常务副组长,镇纪委书记蔚一宾,镇组织委员许白茹、镇宣传委员杨荣、镇派出所长郭建、镇司法所长朱新阳、镇综治专干李晓庆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镇纪委、镇综治办、镇派出所、镇法庭、镇司法所、镇国土所、镇计生办、镇民政办、镇农经站、镇工商所、镇文化站、镇城建办、各行政村等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张晨君兼任,主要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专项斗争。

(二)宣传形式多样,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在2018年2月6日南樊镇召开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镇政府统一制作条幅57条,下发给各村,要求17个村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扫黑除恶的条幅;在各村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1000余份、发放彩页公告1000余份和宣传手册1500余册,入户摸排线索、讲解黑恶势力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开展传统宣传的同时,利用微信群推送扫黑除恶打击对象的内容和线索奖励,倡导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2、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和包村干部从三月份开始陆续进村入户开展扫黑除恶推进会,会上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线索,提高知晓率,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的强大声势。

四、着力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体系,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坚持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队伍,因村委会换届选举,重新调整配备了专职治保主任17名,人民调解主任17名,积极做好事前防范预警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工作。今年1—6月份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起,成功12起,成功率100%。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镇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做到领导重视、排查认真、信息畅通、职责分明、处置及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综治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并定期向综治联席会议提议解决。

五、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协作机制

南樊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先后完善了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党政领导包案制度、综治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处置突发性重大群体事件和危及公共安全重大事件工作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今年以来,坚持不稳定因素每月一排查制度,各村每月15日定期将村里的不稳定因素报送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互相配合,互通信息。

六、创新重点群体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帮教主导作用,加强部门配合,同时积极发挥农村的帮教组织作用,建立帮教志愿者队伍,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归正人员不漏管、不失控,南樊镇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0名,矫正人员帮教率达到100%,今年上半年无重新犯罪。

七、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南樊镇始终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确保稳定,乡镇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南樊镇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领导下访约访、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定期研究突出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在十九大期间,及时收集信息,稳控重点人员,密切掌握动向,建立落实稳控措施,确保了在全国两会期间无人赴省进京上访,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了贡献。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范文篇2

选拔的职位和人数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科级干部队伍现状,确定1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和11名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面向全区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考资格:

1、范围:

(1)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人员必须是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垂直管理单位)中参加工作满3年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国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

(2)报考乡、街道综治副乡长(副主任)职位人员必须是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610办公室中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2002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全国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即2003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从事政法综治工作2年以上的国家干部;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必须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选拔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应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登记表》、照片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送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公选办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后,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综治副乡长(副主任)笔试内容增加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与拟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向全区公布。

(四)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宏观决策、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与拟选拔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由公选办组织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研究决定。对经组织考察的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人选。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40%,组织考察占20%。

(七)任前公示。将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提拔人选名单在全区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任职。公示期满后,如无发现拟任人选有影响任用的问题,办理试任职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其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

五、时间安排

发布公告(3天,5月9日—5月11日)

报名及资格初审阶段(3天,5月12日—5月14日)

资格复审阶段(6天,5月15日--5月20日)

笔试阶段(11天,5月21日—5月31日)

面试阶段(5天,6月1日—6月5日)

组织考察阶段(8天,6月6日—6月13日)

党委讨论决定阶段(5天,6月14日—6月18日)

办理任职手续阶段(7天,6月19日—6月25日)

六、组织领导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