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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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篇1

一是继续保持对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的严格监管力度,制定《景县工业固废处置方案》,要求企业将工业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纳入“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管理,以省平台为统领基础,结合实地抽查排查,确保及时掌握工业固废产生、处置情况;同时在日常固体废物监督检查中,重点查看堆存场所的硬件设施是否达标,确保“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县固体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持续推动我县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我县作为橡胶产业基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胶管、废橡胶下脚料等,要求企业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橡胶等工业固废处置服务合同》。

(二)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平台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涉危险废物企业逐步纳入“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管理,涉危废企业均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危废转移处置合同,危废转移全部在平台进行。要求产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规范化的涉危台账,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去向、交接人签字等情况。及时通过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自行利用处置或转移等信息。危险废物处置要有明确的处置时限,并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创建转移联单,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对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的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三)持续开展危险废物隐患排查工作

继续以高压态势严格监管全县涉危险废物企业,建立全县危废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包联机制,对全县十六个乡镇和高新区开展对口指导,工作包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台账,做到台账规范、内容详实,不缺项漏项,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标签,并填写相关信息。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台账,进行动态更新,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督导企业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重点掌握涉酸、化工、农药等重点监管企业的涉废信息,依靠省平台和现场检查工作双管齐下,实现产生、收集到转运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篇2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体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7月21日、8月3日,2次召开局党组会,7月29日、8月4日,专题召开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会办会,传达学习省厅、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周密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日常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制度支撑。根据疫情变化形势和防控工作最新要求,陆续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办法(暂行)》、《新冠疫情肺炎防护措施建议》等文件,就办公区域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外出返岗管理、人员来访管理、会议培训管理、疫情应对管理等6个方面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局纪检组、局防疫办联合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八条禁令”,机关纪委对各部门(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通过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督查督办等措施,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全面摸底排查,做好信息上报

疫情发生后,我局立即组织全系统认真开展各类排查并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截至8月11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排查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人员3人,涉湖南张家界旅居史人员1人,涉扬州市邗江区人员1人,目前2人已返岗,剩余3人均已按照所在地防疫部门及社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隔离措施,暂未发现苏康码黄码、红码及核酸阳性人员。为及时掌握系统内人员涉疫情况,及时传达最新防疫要求,我局专门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钉钉群,每天调度统计各地涉疫人员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按省厅要求报送日报。

(三)严防外源输入,筑牢铜墙铁壁

一是要求所有部门单位原则上不接受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访,确有需要来访的,严格落实“14+7”医学观察措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返程时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市流动的,原则上不得跨域流动,确需跨域流动的,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公示。二是强化出入人员管控和“人物并防”措施,所有出入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实名登记程序,对快递包裹全面开展消毒消杀。三是强化非正式人员管控,对在局系统工作的非正式人员(包括借调、实习、第三方机构服务人员等)纳入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管理。四是切实增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对市域范围内员工,按照每人30只标准分发医用外科口罩,累计发放口罩8730只,提醒督促大家按要求戴口罩、勤洗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就诊。

(四)推进疫苗接种,商请核酸检测

一是按照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疫苗接种工作的函》要求,我局切实推进员工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全系统615名人员(包括借调、实习、第三方机构服务、离退休人员等),除禁忌症人员,已接种572名,接种率93%。二是根据省厅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主动对接市防疫指挥部,商请将我局现场一线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范围并建立核酸检测快速通道。经调度统计,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现场一线人员为275人,目前请示已递交市防疫办,正密切关注争取。

(五)紧盯重点环节,切实履职尽责

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紧盯重点环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责。

1、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准备

一是做好疫情医废处置应急准备工作。编制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对应可能出现的医废大幅增加超出现有处置能力的情况,落实应急处置和兜底措施。将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和宿迁宇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两家共计6万吨/年的工业危废焚烧设施作为医废应急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共165吨/天。二是完善部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机制,对涉疫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蔓延,制定完善我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目前已形成《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初稿并报领导审阅。三是加强重点环节环境应急管理。印发《关于对涉疫医院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主动对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获取各自辖区内涉疫医院(特别是传染病医院,有发热门诊、定点收治或隔离疑似及确诊病例的医院)以及医废处置单位名单,并对有关单位迅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排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8月15日排查结束。

2、规范医废处置、强化医废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专项检查。7月30日,市局分管领导路黄中局长专门带领固化处、执法局、应急中心等相关部门对宿迁市传染病医院、宿迁市中油优艺有限公司及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检查,强调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的“桥头堡、排头兵”作用,全面做好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处置,医疗废水处理要确保消杀效果,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切实阻断疫情传播、环境污染的路径。二是督促指导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对措施,做到定点、定车、定人、定路线,规范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台账,医废处置情况“一日一报”。同时,加强员工健康防护,主动对接卫健部门,做到一线收运处置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目前,全市涉及新冠医废的收治医院、隔离点、发热门诊全部独立收集运输,固定运输路线,专车专人,日产日清,实现了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48小时收集,三级医院24小时收集,疫情医废12小时收集,切实防范病毒通过医疗废物进行传播。7月21日至8月10日,我市医疗废物累计处置327.316吨,其中,新冠疫情医疗废物累计处置48.925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66%,处置能力满足需求。三是就方仓医院拟建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8月1日,市政府召开方仓医院拟建项目论证会,我局结合防疫、控污要求,提出医疗废水集中收集灭菌消毒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焚烧处置、暖通系统分区运行等建议并被采纳。四是强化医废产生单位管理。每周联合执法局对医废处置单位、传染病医院等医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要求做好医废规范管理,确保应收尽收。此外,督促做好新增隔离点、港口、码头等地区的医废收集工作,确保相关医废应收尽收、规范处置到位。截至目前已联合检查3次,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

3、严格执法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一是明确工作内容,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单位100%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全市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在遵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全市执法人员针对全市14个医疗隔离点、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9家医疗机构、9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以及1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和4家生活垃圾处置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重点单位100%覆盖。二是精准帮扶执法,保障疫情防控措施100%落实。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医疗隔离点14家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4家次、承接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58家次、医疗机构38家次、水源地12个,累计发现环境问题5个。检查发现问题,涵盖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消毒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均已要求企业整改或采取临时替代处置措施。发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1个,拟立案查处。

4、强化监测预警,严控水质标准

(1)加强水质监测预警。自新一轮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对市区4个饮用水源地实行每两天加密监测一次,每天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数据,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属地发送《水质监测预警快报》。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开展饮用水源地加密监测10次,发送《水质监测预警快报》》24期。同时,按照《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强化措施汇总表》要求,我局针对市区3个接纳医疗单位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城北污水处理厂、宿迁绿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每周开展2次废水余氯监测,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

(2)强化涉疫污水监管。调度掌握全市定点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情况、集中隔离点医疗污水处理情况及接收定点医院及集中隔离点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卫生学指标状况。一是定点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情况:我市共有定点医院4家,目前均未接收新冠肺炎感染病人,但对定点医院均按照接收医院标准,尤其是卫生学指标出水达标情况进行监管。其中,市传染病院末端采用氯液消毒,尾水直排拦山河,出水粪大肠菌群数40个/L(标准100个/L),出水余氯0.4mg/L(标准0.5mg/L),满足管控要求。沭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末端采用氯液消毒,出水粪大肠菌群数120个/L(标准100个/L),消毒接触池余氯7mg/L(标准6.5-10mg/L),正在通过增投氯液消毒,以满足卫生学管控要求,计划于中旬开展粪大肠菌群月度监测。泗阳县大众医院末端采用活性氧消毒,7月份医院空置,无粪大肠菌群监测数,自8月确定为定点医院以来,8月9日已安排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暂未出具,不涉及余氯排放指标。泗洪县安颐老年病医院末端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出水粪大肠菌群数95个/L(标准100个/L),消毒接触池余氯7.81mg/L(标准6.5-10mg/L),满足管控要求。二是集中隔离点医疗污水处理情况:我市共有14个集中隔离点,末端消毒方式均为含氯泡腾片、次氯酸等,满足消毒要求。从尾水排放方式上看,XX县大禾庄园污水转运至泗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XX区民防基地集中隔离点采用AAO独立污水处理设施,将污水处理后直排。目前正在督促其安装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其他12个集中隔离点均污水均纳管,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三是接收定点医院及集中隔离点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卫生学指标状况:我市接收定点医院及集中隔离点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共有11个,仅调度粪大肠菌群数达标情况(标准1000个/L)。其中沭阳县2个,分别为扎下污水处理厂(出水500个/L)、凌志污水处理厂(出水90个/L);XX县2个,分别为XX城北污水处理厂(出水520个/L)、城东污水处理厂(出水90个/L);XX县2个,分别为XX城北污水处理厂(出水80个/L)、城南污水处理厂(出水90个/L);XX区张家港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数380个/L;XX区城南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数380个/L,XX区河西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数130个/L,湖滨新区新源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数122个/L,洋河新区洋河污水处理厂出水粪大肠菌群数520个/L,均达标。

(六)树立全局意识,全力支援一线

在确保我市医废得到规范转运处置的前提下,一是协调中油公司先后安排2辆医废收运车、4名工作人员驰援南京,现已转赴扬州抗疫一线。二是协调宿迁光大招募资质驾驶员20人、调配医废专用桶5000只,目前14名驾驶员已招募到位,医废专用桶将分批次10天内到位。

二、存在问题

1、医废处置单位少,处理方式单一。全市所有医废由中油优艺一家负责处置,而且集中在市中心城区,增大了医疗废物运输环境风险。主要采取“先消毒,再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对化疗性、放疗性医废无法进行处置。

2、部分医院废水处理设施不到位。市传染病医院预消毒处理设施尚未安装到位,虽出水达标,但存在预处理不规范问题,应继续督促安装到位;XX县中西医结合医院、XX县大众医院的粪大肠菌群尚未确定控制在100个/L以内;XX区民防基地虽有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但无监测记录,无法证明水质达标排放,外环境为六塘河和二干渠,存在较大环境污染或疫情防控风险。

3、现场一线人员缺乏专业防疫培训。作为需要在现场开展检查的单位,工作人员面临的感染风险较大且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医疗卫生知识和现场检查指导,不利于现场检查的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疫苗接种要求,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谁应打、清楚人在哪、清楚谁没打、清楚在哪打,持续推进全系统工作人员疫苗接种,确保应接尽接。

2、会同机关党委对各县区、局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以及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3、紧密对接市防疫办,争取将现场一线人员纳入免费核酸检测范围,未获批复前,组织现场一线人员先期开展核酸检测。

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篇3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篇4

【摘要】:目的为了防控传染病在综合医院内的传播,提高医疗安全质量,探讨减少传染病医院内感染的管理措施。方法根据近年来传染病流行及暴发的特点,整理和总结医院内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做法和体会,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管理措施。结果通过对传染病感染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各方面的投入,使传染病管理制度和流程不断完善与规范,医院内感染发生明显减少。结论建立健全医院内传染病的管理部门,加强传染病的预检分诊、疫情监测报告、检查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是综合医院防控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综合医院;传染病;感染管理

近年来,新型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年增多,传染病已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综合医院是传染病发现和诊治的首要场所,承担着重要的防控任务[1]。《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医院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2]。本文就如何做好医院内传染病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探讨。

1.加强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疫情监测工作

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是一个重要的防控环节,可将传染病人及时的与普通患者分流隔离,从而防止传染源在医院内的播散。同时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及日常的疫情监测报告确定需要重点防控的传染病,有针对性的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疫情监测工作。我院通过加强门急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完善流程,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等措施,传染病发生院内感染的例数明显减少。

2.加强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

卫生部要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应当设立规范的感染性疾病科,调查结果显示[3],目前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卫生部标准有一定差距,虽然成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但普遍存在功能分区不明确,人员配置及培训不到位,标准防护措施差等问题。有些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筑布局和设施不合理,日常不能投入使用,处于应付检查的状态。我院通过完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和服务流程,增加非手触式洗手设施及消毒防护设施等措施,加强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了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提高了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同时建立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预防控制体系,实现日常收治普通传染病患者的常态管理和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好的发挥了综合医院在防控传染病中的作用[4]。

3.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培训

医务人员是接触传染病患者最早也最密切的人员,因此加强医护人员的传染病知识的培训,提高医院内传染病识别诊断能力和及时报告意识,掌握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院内感染的重要措施。医院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传染病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对新上岗、实习、进修的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标准、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流程及管理规范、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标准预防和职业暴露防护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知识。

4.控制重点感染环节

4.1管理传染源

对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给予隔离与治疗,直到不再排出病原体时解除隔离;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检疫和医学观察。对动物源性和作为传染源的公共设备设施或场所,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治疗、杀灭等措施。传染病患者住院期间应严格管理,一切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需要探视的,按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

4.2切断传播途径

①标准预防: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可能含有传染因子的物质,接触时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戴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正确使用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安全注射,医疗用品设备或物品的消毒灭菌处理,空气、物体表面、衣物与餐饮具的消毒,患者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处理等。②基于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医院内传染病常见的传播途径有空气传播、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同时某些传染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如条件有限,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4.3保护易感染人群

①免疫力低下的患者:实施保护性隔离,单间隔离,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控制人员进入,进入隔离病房的医疗器械及物品须彻底消毒灭菌;可实施预防性免疫注射;与感染病人分开安置,必要时根据不同的感染病人进行分组护理。②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做好相应的预防接种,如接种乙肝疫苗、流感疫苗、卡介苗等,增强免疫力。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及有关隔离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其正确掌握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方式和隔离防护技术、发生暴露后的紧急处置措施,强化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护意识,增强无菌观念,熟练掌握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制度,根据不同传染病做好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提供专业的咨询、指导和随访。③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是指治疗或护理、探视传染病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与患者共同生活;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接触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及排泄物等的人员。处理原则是:单独隔离观察或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总之,做好综合医院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首先要设立专门的传染病的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预警、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其次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医务人员传染病消毒隔离、标准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对重点科室、实验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疗废物的管理;最后督导医务人员制度落实及消毒隔离防护的执行情况,以确保制度、技术规范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杨雪松,袁晓宁,张文丽等.综合医院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1,27(1):63-6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传染病防治法[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4.3-15.

诊所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篇5

[关键词]放射安全;预防;管理

放射诊断和治疗已广泛应用于临床,是应用频率高、涉及受检者或病人最广泛的医疗技术之一。随着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涌现,使用频率的快速增长,重视放射防护与安全问题、防范事故性医疗照射等的发生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少,设备陈旧,管理制度缺陷等问题更为突出,加强放射安全的预防和管理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结合本院实际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现将体会总结如下。

1一般资料。

金东区孝顺镇镇域面积130平方公里,人口7.15万人。中心卫生院承担着辖区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010年1-12月门诊人次103785例,住院812例,农民健康体检12247例,其他健康体检734例。其中接受X线透视734例,各类X线摄片检查6274例。

2方法。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医疗机构放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主要包括:放射工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方案;放射工作场所内、外环境监测制度;放射工作场所或设备电离辐射警示标记;放射诊疗装置或设备的质量保证实施方案等。并按照制度严格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

2.2成立放射防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设定专人兼职放射防护监督员,负责放射工作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由院办、科室实行二级管理,定期督查和考核结果列入科室和个人的综合绩效考核。

3讨论

3.1放射事故是指后果或潜在后果不容忽视的意外事件,大剂量射线照射可对工作人员及或患者的健康造成损害。如在400rad的照射下,受照射的人有5%死亡;若照射650rad,则人100%死亡。照射剂量在150rad以下,死亡率为零,但并非无损害作用,住往需经20年以后,一些症状才会表现出来。放射性也能损伤遗传物质,主要在于引起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使一代甚至几代人受害。在诊断放射学中,剂量测量的差错及医用辐射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均会给患者以有害的甚至是致命的照射。

3.2诊断放射学中事故性医疗照射包括:①各种诊断中剂量明显大干预计值的,或者剂量反复并显著超过所规定的相应指导水平的诊断性照射。②各种可能造成患者的受照剂量与所预计值显著不同的设备故障、事故或其他异常偶然事件。放射事件通常源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可能的故障原因包括:设备关机失败、计算机故障、联锁控制系统失灵、对设备的恶意干扰等。因此无论是在使用、备用的开放型放射源,停止运行的辐照设备的密封型辐射源,或是暂时以及长期不使用的放射源都必须加强安全防护管理,必须制订相应的规则和严格地质量控制程序,否则都有可能发生潜在的事故[1]。定期进行设备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

3.3除了制定对患者或受检者进行放射诊疗时的安全防护要求之外,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前,工作人员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应有规范地醒目标识,特别应预防对胚胎或孕妇的意外照射[2]。

3.4根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工作场所的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装置的防护性能与技术参数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施工前应委托有评价资质的技术中介单位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效果评价,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3]。

3.4工作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应集中收集在不锈钢桶内。对属于乙级水平的放射性工作场所应专门设立废水衰变池或废水处理装置,处置后的废水必须经环保部门监测确认符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对放射性原液或中、高放废水应予以专门收集贮放,待积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送环保部门专用的放射性废物库内贮存。

3.5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均应定期参加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并进行个人剂量检测。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防范事故是加强防护与安全的系统工程,防护与安全的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都不可忽视,包括不断提高所有有关人员的安全文化素养。放射防护安全的关键取决于人们的行为表现,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和其他的行政手段虽然都是很重要的,但为达到放射防护或安全标准,其本身又是不够的[4]。造成放射事故时,不得缓报、瞒报、谎报或漏报。应正确分析事故原因,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放射诊断和治疗是直接施给受检者与患者的医疗措施,更应重视人为因素,更应把安全文化素养的观念贯彻到医疗工作始终。每一个放射工作人员都必须将防护和事故预防作为其日常职能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来对待,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参考文献:

[1]丁云龙,韩承宏,杜世平等.一起机器故障及操作不当致放射事故的调查[J].浙江预防医学,2008,20(4):38-40.

[2]刘长安,乌丽娅,王文学等.慎重对待孕妇的x射线检查[J].中国航天医药杂志,2002,8(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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