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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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篇3

第一节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用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二、招聘条件: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思维敏捷、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好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办每年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及到岗情况,并拟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

2、行政办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

四、招聘流程:

1、行政办首先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确认真实有效的基础上,对照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复试。

2、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复试由行政办与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

五、聘用

1、面试和复试合格者由行政办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并开始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

2、行政办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与用人部门一道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跟踪考核。

3、被聘用的新员工试用期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第二节劳动合同

一、合同种类:

1、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其间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

2、正试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男45岁(含45岁)、女40岁(含40岁)以下,原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但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用工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员工签订用工协议。

二、合同期限:

1、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个月。

2、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期限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公司与中、高级员工及骨干员工签订期限为3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超过3年期限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1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三、合同签订程序:

1、公司行政办负责指导新聘员工和续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

2、《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式用工协议)。

第三节人事调整制度

一、人事晋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晋升制度,通过员工晋升,弥补空缺岗位,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

2、员工晋升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交《晋升推荐表》,并阐明晋升理由。

3、行政办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审核,并负责考察该员工的工作表现。

4、公司成立员工晋升考核小组,由行政办安排晋升考核,具体晋升考核为:员工述职、部门评价、行政办评价、考核小组随机提问、考核小组总结。

5、员工晋升考核通过后,由行政办发放书面晋升通知及新岗位《职务说明书》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6、员工晋升职务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报酬。

二、人事降职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①、由于组织机构调整而精减工作人员。

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构成辞退条件的,可考虑降职处理。

③、员工因身体状况欠佳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的,可考虑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④、依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该部门拟降职员工的降职请求和薪资降级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行政办根据降职管理规定对部门提出的降职请求和降薪申请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③、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三、人事调动管理

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依下列程序办理。

1、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员工调动请求。

2、行政办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资料和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调动请求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后,行政办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4、员工须在7天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四、人事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本人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申请

报告并填写《离职通知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行政办审核。

2、行政办审核无误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辞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办理好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4、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辞职。

①、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特殊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②、重要业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处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审查的。

五、人事辞退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③、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连续旷工超过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权辞退员工,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员工。

①、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份员工时。

②、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辞退程序:

①、员工出现以上情形之一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辞退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公司依据以上第2点中①②条款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行政办应审核员工工作日,报总经理批准后发给该员工一次性离职补偿金(补偿金计算: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至12个月者发给一个月本人实得工资作为补偿金,工作满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

③、经总经理同意后,行政办应提前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达《离职通知书》,员工填写好后由部门主管、行政办分别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④、员工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清还手续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或离职补偿金。

第四节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组成:

本公司员工收入由基本工资,各种津补贴及奖金三部份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付薪日期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员工当月工资,若付薪日恰逢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员工试用期工资按所聘岗位职能工资的60—80支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执行所聘岗位级别正式工资标准。

3、公司的工资实行多元化管理,驾驶员及短期聘用人员工资另行确定。

三、薪酬调整:

1、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①、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员工工资水平。

②、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年终绩效考核优秀,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③、职务变更:员工职务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务级别内的基本工资。

④、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2、员工工资调整依规定程序报批,集团董事会终审。

四、员工福利:

1、员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社会养老、失业保险等相关福利。

2、享受公司组织的每年一次的常规性健康体检。

3、休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3)、产假: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和准生证可申请有薪(基本工资)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慰唁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补偿。

事假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第五节绩效考核制度

一、转正定级:

1、新员工要经过3个月的试用考察期,在此期间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2、新员工试用期考察期间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的将予以辞退。

3、行政办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一周内下发《试用员工转正定级表》,部门主管根据该员工试用期在岗适应性,业务能力,工作主动性及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表现公正写出评语并对该员转正与否及工资定级情况提出部门建议。

4、行政办根据该员工的转正考核结果作出同意定级,延长试用期或不能录用的决定,签署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5、考核表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与转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二、绩效考核

1、自评。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行政办向各部门员工发放考核表,由员工本人填写,作为部门考核的初步依据。

2、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填写汇总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员工考核情况及日常工作表现,客观公正地进行主管考核评价。

3、复核:行政办根据上述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复核。

4、一般员工考核结果由分管副总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核结果由总经理批准。

5、考核结果将成为员工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6、考核优秀者将获得加薪、晋升的机会,考核成绩低下者将视情况予以降薪、降级、调岗或淘汰。

第六节培训制度

一、内训管理

1、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行政办负责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公布于众。

2、公司指定的培训对象须参加规定的培训课程,行政办将实行培训考勤管理,培训成绩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及任职依据之一。

二、外训管理

1、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参加培训,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审批,经行政办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承担培训费用。

2、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之余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学位考试、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证书的,给予员工500—1000元一次性奖励。

4、对培训费在20__元以上者,须签订培训合同,行政办对培训合同统一管理。

三、服务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训金额须为公司服务年限

20__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员工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时间(从培训之日起)不满上述年限者,离职时公司有权按违约时间对应的培训金额扣回员工培训费。

第七节奖惩条例

一、员工奖励条件:

公司员工符合下列条件者,应由上级主管酌情申报,予以奖励。

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成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实施有效。

2、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的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严格控制开支,节省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确有成效者。

二、员工惩处的条件。

1、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的。

4、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的。

5、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对抗上级命令、决议的。

6、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7、挥霍公款、浪费公司资产的。

8、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9、工作时间偷闭怠工或擅自离岗的。

10、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

三、获奖或惩罚方式的确定

1、奖励的种类:本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和有薪假两种。

2、惩处的种类:惩处分书面警告、降职、辞退三种。

(1)、书面警告:适用于违反各项规定者,并予以扣发相应工资或奖金。

(2)、降职:多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并无悔改表现者,公司将予以降职。

(3)、辞退: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过失者。

四、奖惩的实施

1、奖励。部门经理提出奖励建议并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2、惩处。部门经理提出纪律处分建议,填写《员工过失通知书》,签注意见后,送行政办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行政办备案。

3、部门经理以上奖励或惩处由总经理批准并送行政办备案。

4、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行政办

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录

第三条员工招聘渠道

(1)福兴集团招聘

(2)峄兴公司招聘

(3)报刊发布招聘

(4)组织现场招聘会

(5)同类企业推荐

(6)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新员工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呈报和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考核成绩优秀或确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班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3、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检结果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其他原因不适合录用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可视情并根据员工意愿,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培训

第九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的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十条员工培训分为:

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培训,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介绍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钻研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以保证胜任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调动

第十一条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或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从安排,否则,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副科长级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调动,按集团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三条集团其他企业或集团部、室副科长级以下人员,如本人申请,经本公司或所辖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集团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批准,组织人事部开具《人员调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则上本公司不予办理员工申请调回集团驻地企业事宜,特殊情况下,须经集团批准。

第十四条本公司与所辖煤矿、煤矿与煤矿以及煤矿各部门之间一般人员的内部调动,由公司自行负责。所在单位填写《福兴集团企业内部职工岗位调整申报表》于5日内送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申报表上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所有职工均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对集团管理的员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层次分明,符合其实际。副档材料由公司和煤矿根据需要填充。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员工的招录、调配、奖励、培训学习、职称晋升、违纪、处罚、辞职、解除、终止等反映员工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的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严格劳动人事档案的查阅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档案室查阅职工档案,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纸质档案的,必须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档案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阅。

第十九条职工提档。

一、提档包括档案资料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公司正式员工离职者,需经集团组织人事部办理提档相关手续。其他员工离职时一律不准提档。

第六章工作证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佩戴工作证。

第二十一条工作证分为临时工作证和正式工作证。

一、临时工作证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证前或工作证丢失、损坏时使用。

二、所有工作证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证的领取、回收。

一、新入职职工的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前培训情况统一发放。待正式工作证办好后,通知本人换领。

二、正式工作证每人3个,均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证发放后,证件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丢失或不及时归还者,将在工资中扣除20元工本费。

四、正式工作证丢失或损坏需补办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将在工资中扣除50元工本费。

五、所有证件的发放、回收,证件管理员均应在《临时工作证发放和回收登记表》或《工作证发放和补办登记表》中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工作证的使用

一、工作证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间须佩戴工作证,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严禁出现乱戴现象。

四、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十五条公司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杜绝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从事工作的行为存在。

第二十六条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以规避劳动纠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及季节性等临时劳务用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入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及约定,分类分批签订劳动合同。对涉及保密工作的劳动者还应订立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由集团组织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可视情续签或改签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并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一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或当事人无续签意愿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第三十条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到集团组织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辞职申请表》。在未得到集团或公司批准之前,仍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追求其责任。

第八章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集团依法承担给所有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每个正式员工依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集团根据当年枣庄市人社部门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数缴纳社保费。本公司还将执行贵州当地现行以吨煤上缴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不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按集团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的员工,一经公司正式招聘录用,应在试用期满之后及时将原单位办理的社保手续转移至集团并送交至组织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续,影响接续的,责任由员工自负。

第三十五条公司申请调离或者辞职(退)的员工,如需办理社保转移,应持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经确认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缴毕,待集团完成缴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员工每月上满26天为满勤,2月份上满24天为满勤。公司除贵州当地以外的员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时间,故上班期间上满每月天数方为满勤。

第三十七条员工考勤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考勤记录以电子考勤为主,纸质考勤为辅。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参与考勤,员工考勤要严格遵循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对于没有考勤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以发放工资,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职工考勤结果的审核工作。对于每页考勤记录要认真审核,并将相应意见写到当页考勤空白处。意见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简明扼要,并属上负责考勤审核人员的名字。

第四十条各单位工资计造员要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的考勤意见核算工资,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工资计造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职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单位领用。对于非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各单位纸质考勤要求字迹工整、标记清晰、装订成册。由各单位考勤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请假情况,必须在考勤后附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病假还必须附上由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岗位调整而无手续人员,一律以旷班论处。新调入或调出人员要在考勤中注明具体时间。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出勤记录要严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标志进行标记,不准留有空格。对于考勤表上没有的标志要用简明的汉字标出,如学习培训、停班,分别标记为“学”、“停”。

第四十四条补签、请假制度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须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送至考勤员处,随考勤表一并报人事联络员处。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

二、员工休班时,需提前填写《员工休/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递交各单位考勤人员;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需先电话请假,到单位上班2内补签请假条,无《员工休/请假条》者视为旷班。

二、员工休班原则上不允许休半天或连续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连休。

三、员工因公务外出无法考勤的,必须在到单位1日内由本人填写《考勤补签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各单位考勤员,无《考勤补签条》者视为旷班。

四、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必须由单位填写《考勤补签条》,标明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时间及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考勤人员。

五、员工若出现忘考情况,必须递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补签条,递交考勤员处,考勤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旷班。

六、员工因违规违纪而停班者,单位须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处,一次性停班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含90天),否则以旷班论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七、因不可预测的原因,如班车误点、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导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至考勤员处。

八、因工作性质无法正常参加电子考勤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电子考勤。但为严肃工作纪律,防止无故脱岗,此类人员必须按照各单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时到单位述职签到。各单位考勤员要对此类人员考勤结果负责。

第十章给假

第四十五条员工请假分为八种: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特别休假、公休假、工伤假。

第四十六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矿,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1、公司主要及分管负责人、矿长,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2、公司处级和矿井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公司副处级、矿井科长(主任)、工区区长等管理人员,分别报经公司分管负责人、矿长同意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公司职工,矿井副科长(主任)、工区副区长等管理人员及职工,分别报经公司处长、副矿长同意后,经公司分管领导、矿长批准。

第四十七条山东籍员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节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当年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剩余的天数下年不在重复计算;职工及其家属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内双方累计休假天数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统一集中休假。但年内统一集中休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包括春节假期),且休假间隔必须1-2个月;不足3个月或休假天数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统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条公司员工各类休假期限参照集团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福利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集团正式员工享受集团各类福利政策。第五十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法规规定,可发放过节津贴、防暑物品及劳保用品等,根据年度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可视情发给员工年终奖金。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当年的任何福利:

1、长期借调人员;

2、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有重大违规违纪并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者;

3、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三个月累计旷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一个月连续旷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0天者。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辞退、自动离职”四种:

1、辞职:试用期过后,员工自愿申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书》,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及入职提供虚假信息等,公司有权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届时结算到职日期薪酬。

3、辞退: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辞退,计薪至革职日止。

4、自动离职:凡未经批准无故连续旷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结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条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离职人员离岗前,须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予以赔偿。损失金额从薪酬中扣缴,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时,应缴纳现金赔偿。

第五十五条离职人员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办完手续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扣发当月工资并依法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对于解雇、辞退、自动辞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必须于事发15日内在所在单位进行张榜通告并存档。对于自动离职人员,人力资源部还必须要求所在单位出具《自动离职证明书》以备存档和上报集团。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人力资源办公室规章制度篇5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3.1、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b)个人简历、c)身份证复印件

4.2.4、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特殊岗位人员

a、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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