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残联工作职责(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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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残联工作职责篇1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1、承担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篇2
一、组织学习、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制定具体规定或办法,体现对残疾人有优惠照顾。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二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残疾人不同情况,在帮扶措施上给予优先或照顾;并采取纳入“低保”供养、救助、补助等办法,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五、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做好残疾人的开信来访,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篇3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同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上级残联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篇4
1、负责街道残联事务,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
2、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及时反映情况,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承担落实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技能培训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5、指导社区残协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
6、负责残疾信访、维稳工作;
街道残联工作职责篇5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残联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