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志愿献血奖励办法(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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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志愿献血奖励办法范文篇1
血液或血液制品都有传播疾病的危险。常见的通过血液传播的疾病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疟疾等。以往的有偿献血、义务献血都是有一定报酬的,所以血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无偿献血者是带着爱心来献血的,他所献的血希望能帮助他人,不索取任何报酬,如果他的血液存在传染疾病的危险因素,他就不会来献血,而且在献血前的健康咨询和体检时他都能如实的报告健康情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他的血液是相对安全的。目前从低危献血者中采集较安全的血液成为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方向,建立固定无偿献血队伍成为国内外公认的安全献血模式,要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和服务活动,让更多的政府机关人员、驻地方部队官兵、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群体献血,扩大无偿献血队伍。无偿献血是提高血液质量的保证,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临床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血液是一种宝贵的有限的地方性资源,血液不能成为商品,一个地区的人口是有限的,所以一个地区的血液储备也是有限的,血液的储存期只有35d,因此血液采集要有计划地进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现在的献血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家庭互助献血、自身储血、自愿无偿献血。高校大学生是固定无偿献血的率先人群,其思想活跃、先进,对固定无偿献血知识的理解和接受速度快,更易加入到固定无偿献血队伍中,是固定无偿献血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区采血屋以本地区固定人口为主,采血车基本上是以各县农村常住人口为主。市区固定人群、城郊的农村乡镇人群易联系,交通便利,是固定无偿献血队伍的重点发展对象之一。
建立固定无偿献血队伍的途径有很多,采血时工作人员可以征求献血者是否愿意加入固定无偿献血队伍,如愿意加入再进行书面记录,并在对应的计算机软件中输入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献血者进行回访满意度调查时征求献血者的意见。另外要经常对固定无偿献血人群进行必要的精神奖励,提高献血者的积极性,以巩固这支固定无偿献血队伍,同时发挥该人群的示范导向作用,带动其周围的亲友、邻居、同事等群体参加献血,为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固定无偿献血队伍打下基础。固定无偿献血队伍应有专人管理,给固定无偿献血者建立档案,献血人员应不断得到充实,献血资料应不断及时更新,以保持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要加强职工的服务水平培训,如采血人员的采血技术、服务质量和信息反馈等。通过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对献血者的服务质量,才能更好的建立固定无偿献血队伍。
固定无偿献血志愿者定期无偿献血是最安全、最可靠的献血形式,也是解决医疗临床用血的重要途径,建立一支固定无偿献血者队伍,是无偿献血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随着无偿献血事业的持续发展,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会越来越多,在医疗服务新办法、新举措的有效实施以及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下,医疗临床用血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本站坚持血液质量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探索“优质、高效、便捷”的无偿献血综合服务模式,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无偿献血是全社会的事情,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爱、奉献、勇敢的体现。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无偿献血,发动全社会适龄、健康的公民都参加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
参考文献
[1]杨正,胡运华.对建设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的分析与对策.中国输血杂志,2005,18(6):509,510.
无偿志愿献血奖励办法范文篇2
第二条**市红十字会对捐赠单位或个人都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式捐赠收据,并致信感谢。同时根据捐赠数量颁发**市红十字勋章奖,红十字博爱金奖、银奖,红十字博爱金星、银星、铜星。
第三条对捐赠者的表彰奖励办法
(一)红十字勋章奖。
单位或企业捐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以年度计算,下同)或个人捐款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勋章奖”,并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颁发证书或感谢状及红十字勋章奖牌;
2.经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市红十字会名誉常务理事或理事;
3.举行捐赠仪式,在新闻媒体播发消息,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和**政府网站以及在《**市红十字会简报》和《江门日报》等相关报刊给予宣传、表彰和鸣谢;
4.可参加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5.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
(二)红十字博爱金奖、银奖。
单位或企业捐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下3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捐款3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金奖”;单位或企业捐款3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捐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银奖”。并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颁发证书或感谢状及红十字博爱金奖、银奖奖牌;
2.经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市红十字会名誉理事;
3.举行捐赠仪式,在新闻媒体播发消息,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和**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在《**市红十字会简报》和《江门日报》等相关报刊给予宣传、表彰和鸣谢;
4.可参加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5.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可商议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
(三)红十字博爱金星、银星、铜星。
单位或企业捐款1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个人捐款5万元人民币以下3万元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金星”;单位或企业捐款5万元人民币以下3万元以上,个人捐款3万元人民币以下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银星”;单位或企业捐款3万元人民币以下1万元以上,个人捐款1万元人民币以下2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铜星”。并给予以下表彰奖励:
1.颁发证书或感谢状及红十字博爱金星、银星、铜星;
2.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可举行捐赠仪式,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市政府网站或登报给予宣传、表彰和鸣谢;
3.对所捐赠的项目给予留名纪念的特别宣传回报;
4.可参加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的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有关活动;
(四)其他表彰。
单位捐款1万元人民币以下1000元以上,个人捐款2000元人民币以下50元以上的,在**市红十字会网站、**市政府网站以及在**市红十字会简报或相关报刊给予宣传、表彰和鸣谢。
第四条对捐赠物资的单位或个人颁发证书或感谢状,并根据捐赠物资价值给予以上相应表彰奖励。
第五条捐款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位或企业以及捐款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除享受以上表彰奖励外,根据捐赠者意愿,还可商议其他形式的特别鸣谢回报。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款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捐赠金额,包括捐赠外币折合人民币的价值。
第八条对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实施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由市红十字会颁发红十字勋章奖。
第九条志愿无偿献血者奖励办法按照《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条对个人自愿捐出无偿献血指标5000ML以上、3000ML至5000ML、1000ML至3000ML的(献血量按历年累计数),分别授予**市红十字博爱金星奖、银星奖、铜星奖。
第十一条红十字志愿者及志愿者服务基地奖励办法按照市红十字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热心红十字事业,在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名人和红十字志愿者,可由市红十字会聘请出任红十字博爱大使或形象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