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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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篇1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在校学生(含教职工)数1523(人)电诈案件百生立案数0(起)电诈案件百生损失金额数0(元)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将反诈宣传纳入教学计划每月按时开展宣传教育
是校园内、外LED屏、彩色电子屏等播出反诈宣传内容
是校园内设置固定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反诈知识
是学校召开家长会、班级会进行反诈知识宣传的
是班级(家长)微信群连续发送反诈宣传内容、做出反诈提醒
是学校校讯通连续一周发送反诈宣传内容、做出反诈提醒
否涉校电诈案件防范在校学生家长、亲属等特定身份人被以交纳各类培训费、辅导费、补考费
(以上均含校外培训班)及学校领导、
教师借款等方式受到电信诈骗侵害的,
金额不足1万元的,每起扣3分;
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每起扣5分;
金额3万元(含)以上的,每起扣10分;
反电诈宣传工作方案范文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早上好。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和新型网络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利用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活动已经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一个社会问题,其犯罪成本低、收益高、侵害面广,犯罪手法变化快,打击难度大,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经济社会秩序。
作为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会成员单位,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出实招、见实效。近年来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构筑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支付为民”宗旨,守护人民“钱袋子”,在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持续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督促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推动银行机构完善系统功能,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实行账户限额管理措施。目前全县开立Ⅱ类账户和Ⅲ类账户分别为户、户;实施买卖账户黑名单惩戒机制,单位和个人违规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调整自助柜员机转账管理政策,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挽回资金争取时间;严格特约商户审核,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监测,要求收单机构每年独立开展至少一次现场巡检,从资金源头实施管控。
二是巩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联系机制。密切与公安等部门协作,调查、处理支付结算重大、典型案件,督导银行、支付机构认真核查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案银行卡、企业账户信息,加强对账户可疑交易的监测、识别、分析和预警,不断提高全县打击治理工作实效。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成员单位间的联系,定期通报情况,增强工作合力。严格落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和防范力度,保护社会公众资金安全。密切关注辖内风险事件,及时报告风险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