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例(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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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1篇1

【关键词】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股利增长模型筹资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资金是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命脉”,因而,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通过一定的筹资渠道满足企业资金需求显得尤为重要。根据企业所取得资金的权益属性不同,企业筹资方式分为股权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无论企业采用何种方式筹资,在获得所需资金的同时,均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用专业术语描述即为“资本成本”。企业进行筹资方式选择时,资本成本大小往往成为企业进行筹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在实际筹资过程中,资本市场中的金融工具均包括面值和市场价格两种资本价值形式,因而,在上述核算金融工具资本成本的基本计算公式中,分母部分的“筹资总额”代表着既定筹资方式的“实际筹资额”,即采用该种筹资方式实际所能筹措的资金数额,它既可能是面值,也可能是市场价格。

在企业筹资方式中,留存收益属于一种维持公司控股权、不发生筹资费用的股权筹资方式。企业是否选择该种筹资方式,则取决于留存收益的资本成本大小。目前,学术界关于留存收益资本成本采用与普通股资本成本相同的计算公式,分为股利增长模型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两种。虽然两种筹资方式资本成本计算的基本模型相同,但公式在具体运用方面仍存在不同之处,留存收益属于将企业累计提取的税后利润用于满足企业资金所需,并未通过企业外部的融资渠道,因而,利用留存收益来满足公司资金所需时不会产生筹资费用。而普通股则需要企业通过对外面向投资者进行筹资,在筹措过程中会发生律师费、公证费、手续费等筹资费用,这部分费用在计算普通股资本成本时,需要予以扣除。

两种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的模型中,其中股利增长模型最为常用,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该模型在使用前,假定企业每年的股价保持稳定不变,公司股利及利润的增长呈稳定的增长趋势,即公司采用固定增长的股利分配政策;并且不考虑筹资费用。

根据资本成本的基本含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上述模型以普通股市场价格作为分母部分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存在诸多问题,现将具体内容分析如下。

一、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

(一)以普通股市场价格作为“分母”未体现出留存收益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筹资方式

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的目的,在于考察企业利用留存收益筹措既定数额的资金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大小,从而为企业进行筹资方式决策提供依据。倘若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较高,表明企业选择以留存收益作为筹资方式付出的代价较大,则企业应选择其他资本成本更小的筹资方式,反之,则以留存收益作为最优筹资方式。所以,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在使用时,首先应突出留存收益作为企业资金来源的渠道之一,即计算公式的分母部分应以“留存收益”的实际筹资额作为计算基础。而股利增长模型在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时,分母部分以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作为留存收益的实际筹资额,无法获知企业从留存收益中所筹的资金数额,更谈不上对留存收益作为一种股权筹资方式“身份”的确认,这显然与资本成本计算公式的初衷不相符。

(二)与《公司法》相关规定不相符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应从当年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尤其是法定盈余公积属于强制性提取,企业所提取的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后可不用再提取。而企业所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但转增资本后所留存的剩余部分的盈余公积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②。公司法的这一规定也就意味着企业可将盈余公积用于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但不得将所有的盈余公积均用于转增资本、扩大再生产。其次,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留存的未分配完的、留待以后年度继续进行分配的利润,既包括当年结存的利润,也包括以前年度留存的部分。由此可知,无论是盈余公积,还是未分配利润,其数额均为有限的,企业不能任意无限制地使用留存收益。而在上述公式中,以当前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作为留存收益的实际筹资额,无法获知其转增数额是否超过留存收益的转增限额,未体现出法律法规在企业筹资管理方面的约束。

结合上述两点,企业在利用留存收益增资、扩资时,应充分考虑到法律对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数额的限制以及企业实际的利润留存状况,进而在核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时,应充分考虑到留存收益所筹资金限额的规定。而上述股利增长模型在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时,以当期的普通股市价作为留存收益实际筹资额,则可能会出现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数额越过法律规定的“警界限”,从而导致与《公司法》相关规定相背离。

(三)未将留存收益与当期净利润区分开来

正如前文所言,股利增长模型假定了公司每年股价以稳定的幅度增长,公司股价代表着公司利润,这是股利增长模型使用的前提条件。而根据《公司法》规定可知,留存收益从本质上而言来源于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和以前年度留存的部分,属于公司盈余的组成部分。而上述股利增长模型在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时,分母中则以普通股市价作为留存收益的实际筹资额,意味着将当期利润等同于留存收益,这显然与留存收益的本质及其资本成本的含义不相符,所计算出来的资本成本数值自然无法准确地衡量企业利用留存收益筹资所付出的代价。

二、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的完善

针对上述股利增长模型计算留存收益资本成本存在的问题,可通过对股利增长模型计算公式中相P数值进行修正来弥补。在笔者看来,为了体现出留存收益作为一种对内的股权筹资方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企业解决部分资金需求,可将上述股利增长模型计算公式中的分母部分的数值由原来的“普通股市场价格”更改为“留存收益实际筹资额”,企业在进行确定资金筹措时,需要事先进行资金需要量预测,因而,留存收益实际筹资额是可以通过专业预测方式予以获知的。

修正后的股利增长模型如下所示,

修正后的股利增长模型直接以“留存收益实际筹资额”作为分母来计算留存收益的资本成本,充分体现了留存收益作为筹资方式的基本特点,并且准确的将留存收益从当年盈余中分离出来,从数值上明确了企业利用留存收益所筹集的资本数额是否超出法律规定的限额。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留存收益作为一种重要的股权筹资方式,在保证企业既定控股权的条件下,一方面扩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了企业资金需求,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企业资本结构,因――其资本成本大小对于企业进行留存收益筹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上述关于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存在问题的探讨是在既定假设条件下,从留存收益本质及法律法规的角度来完善股利增长模型,从而提高了企业利用该模型进行筹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模型在修正过程中,只是更改了分母部分的数值,但若要提高留存收益资本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则需要对分子部分进行修正,将分子部分分解成“当年”盈余和“以前年度”结存部分,以更清晰地凸显出留存收益的本质,将企业当年度利润与留存收益相区分开来。分子部分的分解需要单独设定假设条件,建立数据模型进行分解核算,这也就实现了留存收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的完善。

注释

①财务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参考文献

[1]熊方军.关于还原留存收益的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第4期.

[2]王志亮,李宗祥.留存收益的资本成本分析――对“啄序理论”的再解释[J].财会月刊.2006年第12期.

[3]吴英华.关于加强企业留存收益管理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1年第9期.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1篇2

关键词:审计质量盈余管理心理学分析

一、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审计的定义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这个定义是在总结我国国家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较为符合我国政府审计的现状。其实审计是对会计系统所提供信息的审查,评价这些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及时有用、合法合规。审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审计质量的高低,目前一般将审计质量定义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违约行为(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联合概率(deangelo,1981)。deangelo(1981)从理论上分析了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与审计质量的关系,认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当事务所拥有的客户数量越多,与某一特定客户相联系的审计公费收人占总收入的比例越小时,事务所机会主义动机行事的可能性就越小,其审计质量就越高。对于盈余管理,marin等认为是一种超越真实性报告与欺诈性报告边界的行为或现象,即通过盈余管理所产生的会计报表虽缺乏真实性但也不是欺诈性报告。这种定义方式下的盈余管理难以进行变量测量,不仅因为盈余是一个总结性项目,更主要的是由于管理层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披露企业真实的盈余状况,而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又使得其愿望成为可能。我国的定义是认为盈余管理是利用会计政策所给与会计的自由选择的空间,选择有利于会计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的利益的会计政策来进行会计信息的披露和提供。使用的方法和方式是合法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会计信息的正确传达,减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笔者认为,盈余管理就是基于信息不对称,公司的内部人——管理人员比外部投资人掌握更多的公司内部的信息,这为公司管理者进行以提高自己的财富和价值为目的的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而审计的目的之一就是消除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因此,盈余管理与审计之间的联系是密切的。根据我国学者的实证研究发现,审计质量是与盈余管理有关系,李玲,陈任武(2005);蔡春,黄益建,赵莎(2005);章立军(2005)等研究认为,审计质量的提高,会降低盈余管理的水平,减少因为盈余管理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高质量的审计更易发现和制约管理当局的会计错误和违规,更有效地制约盈余管理行为。审计质量的高低可具体反映在已审计财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容许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反向关系,较高的审计质量会容忍较少的盈余管理,从而可提高财务报告中会计盈余的可靠性及信息含量。绝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从实证角度出发,通过假设审计质量的提高会降低盈余管理的水平,选择样本进行检验,最后得出结论。但是在理论上为什么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会存在这种关系,学者所给予的解释就比较少。本文从行为学、心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解释。二、动机心理理论与盈余管理动机

(一)动机心理学理论发展心理学家们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到上世纪五十年代,形成了本能论、驱动力论、诱因论等动机心理学理论,这些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动物行为的内在起因和外在动因方面,试图从有机体自身或者外部寻求行为的诱因。研究内容主要涉及本能、驱力、需要、诱因等方面。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动机心理学出现了连接论、驱力论、认知论、精神分析、归因论以及成就动机论。研究的主题主要包括好奇(探索行为)、交往、不平衡(失调)、挫折、攻击、焦虑、志向水平、生物化学关联作用、强化理论等。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动机心理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并形成了一系列认知动机理论,如成就动机论、自我效能论,以及新近的自我决定论、预言论、归因论等。这一时期认知观进一步确立,认知研究真正成为当前动机研究的主流,与人的中介自我调节作用有关的因素受到重视,如自我效能、控制部位、自我控制等等。认知论和前期的机械观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种理论假定人是理性的,人的动机行为受个体的调节控制,而不是被动地受内外部刺激的摆布。认知论关注于动机过程中自我调节作用的发挥,即人的认知因素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有关动机论题有:利他主义与助人行为;攻击;成就追求和成功期望;情感的前因和后果;行为的改变。

(二)股东及经营者的需求及盈余管理动机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都是一股独大,要么是国有股独大,要么是法人股独大。在国有股独大的公司中,由于产权确认还不明晰,而国资委现在也做不到真正的监督功能,其在这些公司中都是经营者掌握公司,而高层的经营者是由上面直接通过行政的方式任命,在其任职的期间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好坏,直接与其政绩挂钩。因此,当公司的业绩不能达到理想的水平,可能会影响政绩的评价、职位的升迁的时候,对盈余管理的要求就非常的高。而在法人股独大(不包括国有法人股)或者存在单一的大股东另外一些公司中,一般来说公司的经营者在业绩不佳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因素,如契约因素——某项贷款的要求是公司的净利润率要达到某个水平;政策因素——某一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必须达到多少等,当企业达不到这些要求的时,公司的经营者就有可能面临下课的危机。因此,经营者就有强烈的动机希望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有以下方面:契约成本最小化;节税的动机;政治成本因素;规避经营风险;资本市场动机;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债务契约;符合公司盈余预测;其他动机。

三、认知心理学对风险决策的认识

(一)风险决策行为的心理机制从行为学的观点看,主要有以下心理机制:

(1)易得性偏差。人们在获取信息时,对那些比较熟悉、比较显著、容易搜寻和容易想象的事物比较敏感,从而高估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形成系统性的偏差。如人们热衷于买,印度洋海啸发生之后旅游保险颇受人们青睐,这是因为巨额奖金和电视中关于海啸灾区触目惊心的报道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冲击力,从而高估了中大奖和遭遇灾难这些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盈余管理决策和审计质量决策中,由于中国法律惩罚力度不够及执行不力,使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只看到巨大的收益,而对被发现后的处罚在心理上被忽略。

(2)框架依赖偏差。人们的判断和决策依赖于信息的描述方式(框架),当同一问题采用不同的描述方式时,人们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决策。心理学家爱德华·索恩迪克发现了“晕轮效应”,即人们对一个人或事物的良好或不好的总体印象会影响其对这个人或事物目前或将来预期的推论,这是框架依赖的一个典型例子。如公司可以通过盈余管理可以保持一个平滑的会计利润水平,不仅可以

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还能满足企业某些特殊需求,如债务契约、融资资格等。

(3)代表性偏差。人们在对某一事物进行判断和评价时,常会过分关注这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的相似性,从而产生系统性的偏差,称为代表性偏差,如人们生活中常说的“吃什么补什么”就是很典型的一种代表性偏差。代表性偏差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遵从“小数定律”,即误认为小样本能代表总体的分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决策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决策时,肯定会向同类企业或者同行看齐,看到某些个别的现象后,可能就会产生这种心理“大家都这么做的,我也这么做没关系”。

(4)心理账户。芝加哥大学教授理查德·塞勒提出了“心理账户”的概念,认为人们在心理上将来源不同、获取时间不同、用途不同和存储方式不同的财富划归到不同的账户里,不同的账户之间不能流通,不同账户里的财富是不可替代的,人们对不同账户里的财富有不同的心理感受及不同的处理方式。应用到盈余管理决策上,上市公司可能会认为为了某些目的(比如契约成本最小化、节税、规避经营风险、债务契约)可以实行高水平的盈余管理,为了另外一些目的(比如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符合公司盈余预测)不能实施过高的盈余管理水平。

(二)风险的认知对决策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表明,风险倾向中的认知中介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决策者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极大地影响其以后对风险的追求;同时他人类似决策的成功与否,同样极大的影响其今后对风险的追求。即决策者先前成功的经验多,或者看见他人同样类似决策成功的经验多,会导致今后追求风险的倾向性增加。这是认知中直觉的作用,也是认知中归因的作用。因此,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经验都会对决策者的风险倾向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其决策行为。如对上市公司,自己以往进行某种水平的盈余管理获得了很大的收益,或者发现其他和自己情况相同的上市公司进行某种水平的盈余管理取得了很大收益,就会刺激上市公司继续或者效仿其他上市公司进行该水平的盈余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决策也是同样的道理。二是决策者的风险倾向与其对风险的可接受性的认知密切相关。如果在风险知觉中,决策者认为情景中风险的可接受性高,即情景中固有的风险性突出,则会导致回避风险性决策,因为决策者往往会将这些固有的风险因素与消极的决策后果相联系。反之,如果决策者认为,情景中有的潜在因素可以减少损失,由于提高了对机会特色的认知而降低了对风险因素的认知,从而导致对风险的追求。因此,对风险的认知影响着决策者对风险因素的权重。

四、心理学对审计与盈余管理水平关系的解释

(一)审计质量高能有效减少盈余管理的解释这方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较高水平的审计,能够检查出绝大部分的盈余管理,并且审计报告中也会对这些盈余管理进行披露;这样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不仅不能够得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给自己的形象带来很大的破坏,投资者通过审计报告得知该企业进行了盈余管理受到欺骗,这样肯定会导致股价的下跌。因此,高质量的审计必然会带来盈余管理水平的降低。那为什么上市公司还会聘请有高质量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这是因为当上市公司聘请有高质量审计的事务所的时,说明经营者对自己的业绩非常有信心,不需要进行利润的操纵。在这种情况下聘请有高质量审计的事务所时,就可以向广大投资者发出一个信号:表明公司的业绩、财务、经营状况都处于很好的状态。这样有利于公司股价的上涨。

(二)盈余管理高和低审计质量相关的解释从期望理论的角度看,首先要知道在审计过程中的参与者以及与审计的经济后果相关的利益主体,主要有所有者、经营者、审计单位(没有考虑债权人、潜在投资者、税务部门等利益相关者)。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3

1996年7月上饶县教育人士徐子浩率先创办民办求实中学,建立上饶县第一所民办教育学校,开创了社会投资上饶县兴办教育的先河。特别是2002年12月之后,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民办教育学校的法律地位,确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地激发了社会力量投资上饶县兴办民办学校的热情。自1996年以来,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已经历了12年的发展。在这12年的发展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大力解放思想、落实政策,统筹安排,为民办教育学校的创办创造条件,培育市场,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办学。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实行严把办学审批,强化过程督导,实践教育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型管理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学校的蓬勃发展。现今,社会力量在我县办学投资共计11870万元,建立基础教育民办学校14所,拥有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共计254教学班,12367名学生,其中高中学生3086名,占全县总数27%;初中在校生5672名,占全县中学生总数18%;小学生3609名,占全县小学生总数8%,全县民办幼儿园333所,在园学生8368名。民办学校聘用教师1167名。形成我县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的发展促进群众对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城市日益扩大,县城住户与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加,要求在县城接受教育的学生日益增多。我县是个劳务输出大县,随着大量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造成了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多,客观上导致需要接受寄宿制的学生不断增加。在我县教育资源匮乏的条件下,县城已有的公办学校招生已经饱和,公办学校容纳寄宿制学生的条件不足,县城新增公办学校尚在筹建之中,面对高中的入学率与县城中小学校的就学率年年不断增长的压力,直面群众要求子女接受县城寄宿制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学校的发展无疑缓解了穷财政办大教育的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弥补了教育投入的不足。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也在不断的提升,2006年、2007年、2008年民办学校高考学生达二本以上分数的人数,分别是140人、135人、183人,民办学校连续三年分别为县中输送优秀初中毕业生468名、473名、537名,实现了民办学校的教育持续发展,其中私立清林学校被省、市教育部门分别授予“江西省重点建设中学”、“上饶市重点中学”、“上饶市重点民办中学”。

二、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教育的科学发展既是数量的增加,规模扩大的过程,也是教育内涵提升,社会效益增长的进程。尽管我县民办教育学校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态,但是民办学校的发展往往只是表现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多,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的改善方面,就教育发展的本质而言,是量的变化,属于浅层次的教育发展。立足于我县打造“教育名县”,实现教育教学优质化的发展需要来看,更亟待着民办教育学校的内涵发展。民办学校的内涵发展应该是以科学的办学理念,运用先进的教学管理,培养优质教育资源,开创优越教育环境,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发挥教育的最大社会效益。因此,教育的科学发展需要我们理性地透视民办学校蓬勃的背后所隐藏的制约发展问题。

1、民办学校发展极其不平衡

目前,我县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共有14所,从办学规模上看,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只有清林学校、龙翔学校、求实学校、德爱学校4所学校,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学生人数不足200人的学校,如:树人学校、天成女子职业学校。从各民办学校的班级成班额来看,规模大的学校成班额达到50人以上,规模小的学校成班额25人;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上看,规模较大的学校其基础实施建设完备,教学实施、教学器材配套,完全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办学条件,具备优秀学校的硬件实施。但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至今没有自己的校舍,只是依靠临时租赁房舍作为校舍,教师队伍不稳、教师不具备教师专业水平,教学实施不全,教学器材严重不足,其教学条件难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尤其是乡镇、村级幼儿园的教学实施与师资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形成了我县民办学校的发展不平衡的格局。在近连续几年来,这种发展不平衡的格局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尤其是一些规模小、投入不足的学校降低了办学要求,严重制约了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办学思想滞后教育发展

由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公益性之间的内在矛盾,导致民办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往往会落后教育发展的需要,偏离《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首先在学校发展的指导意识上,民办学校注重扩大办学规模的发展,而忽视教育内涵的发展。民办学校的教育投入一般只是用在校舍的建设,满足于学校基础实施建设,但是对教育发展应当添置的教学设备、教学器材、教学资源等教学实施不作发展性计划,对教育科研需要的投入也不作安排。其次是在办学导向上,过于强调“优生决定论”。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着“优秀学生决定着优秀的学校”这样的潜意识,因此,民办学校招生往往倾向于各中小学优秀的学生,尤其是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不予接收。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悖于学生享受公平教育的原则,同时也制约了民办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另则,在学校对外宣传方面,特别注重宣传少数优秀学生的优秀学业,把少数优秀学生的发展简单地定位为学校的整体发展。其三是在学生教育发展观上,注重精英培养,忽视了全体学生的发展。在民办学校的发展意识里,往往把学生的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发展的唯一标准,考试为导向,以分数为衡量教师业绩与学生学业发展的标强调,形成考什么就教什么,不考不教的错误倾向。强化了应试教育的精英培养模式,致使关注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培养这一教育宗旨难以在教育实践得到有效体现。

3、课程实施缺乏统筹兼顾

课程是学校落实教育目标的重要载体,《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地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这就意味着学校在要执行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运用。但是在课程执行过程中,大多数民办学校受应试思维的影响,学校教学重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一些学科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其他课程,如美术、音乐等课程学校大多是被其他课程所占用。而新课程实验要求学校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信息技术与校本课程则没有严格执行。在学科课程的教学上,民办学校仍然是注重于教室里进行学科知识的系统传授,忽视了学科课程的实验操作。形成了重视国家课程忽视地方、校本课程;重视学科课程,忽视活动课程;重视知识课堂传授,忽视操作能力培养的三重视、三忽视的课程实施现状。民办学校的课程实施显然是违背了国家课程改革的精神,导致课程实施上的偏废,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更不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

4、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

管理理念决定管理的方式与行为。大多数民办学校的办学者对办学有热情,但缺乏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对教育的规律缺乏整体而系统的认识,常常是家族式管理,缺乏监督制约机制,而聘用的校长常常只限于一般性事务管理权,实际上,事务管理权也仅仅是对学校教育教学执行者的监督权而已,对学校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确立内涵发展的方向、教育投入的项目等重大决策没有有效的建设权或决策权,不利于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学校的长远发展。在管理方式上往往只是注重事务性管理,而忽略人才资源的培育。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一是忽视师资队伍建设。一味强调教师已有的素质,不重视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因此,大部分的民办学校没有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建立教师培训制度,为受聘教师接受相应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提供条件,导致教育研究荒废,教师专业成长乏力。即便是有些学校零散地开展一些,也大多是以听课、评课为主,教研形式单一,主题不明,使得教师的教学观念陈旧,策略僵化。二是教师岗位聘用低要求。目前,一些民办学校在教师聘用上,出于种种原因,聘用一部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岗位工作,造成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低下,同时也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三、民办教育发展对策

民办教育学校科学发展的关键在于解决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内在主要矛盾。民办学校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这一主要矛盾的集中表现。根据法律规定,民办教育的存在与发展是以实现教育的公益性为宗旨,教育的公益性是首要的,是第一位的,有效地主导着投资主体的投资方向与投资效益。反之亦然,投资主体的行为是为教育的公益的,投资主体的盈利性是第二位。但是,在民办教育的发展实践中,民办学校违背了法律的宗旨,投资主体把投资办学的盈利性视为第一性,以投资的盈利性主导教育的公益性,因而形成一切投资以盈利为核心的错误倾向,导致民办学校重视规模扩大,忽视内涵发展;重视有形资产投入,忽视无形资产投资;重视经济效益产出,忽视教育效益产出;重视自由式发展,忽视规范化发展等一系列违背教育法规及教育发展规律现象。因此,认真贯彻落实法律的精神,坚守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兼顾投资主体的盈利性,坚持在规范的基础上发展,实行教育行政的有效管理与主动服务,是促进民办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县实现“教育教学优质化”工程的现实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的思维正视民办教育发展主要矛盾,把握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现状,理性分析,务实研究,探索、解决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与投资主体的盈利性这一主要矛盾的对策,才能为民办教育的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1、完善优惠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精神,正确认识民办教育的性质。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民办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确保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的同等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把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教育、城建、规划、土管、人事、税务部门要共同参加研究制定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成立社会力量投资办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由计划、人事、规划、土管、公安、税务、物价、城建、供电、供水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统筹兼顾,协调动作,合力解决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民办学校的设置与审批、管理与监督、保障与扶持、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特别在民办学校征用土地、教师管理与职称评定、学生待遇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优惠政策,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民办学校发展性评估标准,促使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结合我县民办学校的发展现状,借鉴先进县、市民办教育管理经验,根据基础教育发展要求制定了民办学校的评估标准,并依据标准对民办学校定期进行年检和评估。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根据标准不断增加办学投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初步改变民办学校校舍靠租赁,教学无器材,发展无动力的现状,彻底根治只重盈利性,不重公益性的办学倾向。

3、加强管理,逐步规范民办教育。围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的文件。建立了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制度、办学许可证验发制度、广告审核备案制度、民办学校收费、财务的管理、学校年检和撤销办学资格制度以及规范学校名称、更换办学法人等审核审批程序。同时,在工作指导上,提出了“民办教育一要发展,二要规范,在发展的基础上规范,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的基本思路,重视依法治教。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管理,教育局设立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招生信息、财务制度、教学管理、课程实施等方面的监督与指导。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

4、注重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民办学校内部逐渐克服了“家族化管理”和决策不科学、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开始尝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尤其民办学校要建立了董事会和理事会,完善校内规章制度,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育科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者,开展管理培训班,强化民办教育的现代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对民办学校教师建立教师人才档案,实行任职岗位资格准入制审核,杜绝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任职不对应的教学岗位。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吸引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到民办学校任教,形成了一支相对独立、学历层次较高的专任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教育局教研部门加大对民办学校教育科研帮扶力度,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定期深入民办学校进行教学教研调研,开展教学研讨会,培训教师的专业技能。民办学校要制定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建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定期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大力培养学校教育名师与教学能手,引领教学改革,壮大教研队伍,发展教师专业能力。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Morsfield和Tan(2006)以1983—2001年在美国成功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指出风险投资对所投资企业的财务操纵行为起到了监督作用,尤其是在IPO过程中,风险投资的参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盈余管理水平。Ball和Shiv-akuma(r2008)发现,风险投资的参与增加了公司上市的可预见性,故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更低。陈祥有(2010)选取了2004到2007年间在深交所中小板市场上市的199家IPO公司作为样本,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远低于没有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黄福广和李西文(2010)以中小板市场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衡量盈余管理程度,结果显示风险投资的参与有助于减轻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但统计结果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国风险投资市场还处于发展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尚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持股状况及参与公司管理程度等方面的规定尚不完善,与国外成熟市场存在着明显差异。而另一方面,躁动效益说则认为,有IPO动机的拟上市公司为了尽快筹集资金,利用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刻意美化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以获取监管者和投资者的青睐,加快公司上市的步伐。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可能会存在道德风险问题,VC的支持将加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动机。有不少学者的研究结论也支持了这一观点。Gioiellihe和Decarvalho(2008)通过对比有无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的相关研究数据,认为风险投资并不能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国内方面,索玲玲和杨克智(2011)以2010年11月12日之前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风险资本持股并不能显著降低上市公司IPO时盈余管理的程度。刘景章和项江红(2012)以2009年到2011年间在我国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276家以及2002年至2011年在港交所创业板上市的108家IPO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两个创业板市场上均显著存在正向盈余管理行为,但是风险投资并没有起到认证监督作用。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对于IPO数量和规模的严格限制,因此,处于初创期、成长性良好但缺乏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争相争取IPO资格,这使得拟上市公司存在着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因此,提出如下假设:假设1:创业板上市公司在IPO过程中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基于上述国内外对于风险投资的参与对公司IPO盈余管理的影响的研究结论,以及我国风险投资业起步晚、发展尚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现状,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程度高于无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IPO时的盈余管理程度。(二)样本选取本文选取了201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74家公司为样本,在剔除了财务数据不完整、审核周期过长等数据异常的公司,剩余60家,其中有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为30家。在数据选择方面,本文赞同陈祥有(2010)提出的选用IPO前一年盈余管理作为研究对象,因而,本文选取样本的财务数据均为2011年年报的数据,取自于国泰安数据库,其他第三方认证资料来自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网站以及巨潮数据库。(三)研究设计1.变量定义本文借鉴国内外大量研究结果,采用修正的Jones模型衡量盈余管理程度。该模型是Dechow等学者于1995年提出,认为可操作性应计利润是总体应计利润对销售收入变化和固定资产回归的残差,同时根据研究时期应收账款的变化对销售收入进行调整。同时,考虑到利用期间费用进行盈余管理的普遍性,本文将期间费用总计纳入到模型的计算中。其中,TAi,t指i公司第t期利润总额(以上所有下标i均指i公司,t均指某一会计期间或会计期末),EARN指净利润,CFO指经营现金流,A指资产总额,NDA指非可操纵性应计利润,REV指连续两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之差,REC指连续两期的应收账款之差,PPE指固定资产总额,COST指费用总额,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DA指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即盈余管理程度;上式中每项均除以期初总资产以剔除规模效应的影响。a、b均为特征参数。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解释变量的赋值是作者查阅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得出,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排名是根据相关专门协会的年度排名获得。2.模型构建根据上述定义变量,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DA=α0+α1VC+α2SIZE+α3Growth+α4Leverage+α5RU+α6RA+α7RL+ε其中,α0为常数项,α1、α2、α3、α4、α5、α6、α7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的描述性统计表2以是否有风险投资参与为指标对样本进行分组统计描述。由表可知,样本总体、有风险投资参与的分组样本以及无风险投资参与的分组样本的盈余管理水平的均值都异于零,且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均值大于无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均值,说明创业板上市公司在IPO时均存在盈余管理的可能,为假设1提供了证据。风险投资支持的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均值高于无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的公司的均值,为假设2提供了证据,即风险投资参与的上市公司IPO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程度高于无风险投资参与的公司IPO时的盈余管理程度,其详细原因有待进一步分析。另外,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公司规模大于没有VC支持的上市公司,发展潜力也优于没有VC支持的公司,这表明风险投资机构在进行投资时是有选择的,其一般倾向于公司规模大、发展性良好的拟上市公司。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的均值大于无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均值。VC支持的上市公司主承销商的声誉及审计机构的声誉的均值也都大于无VC支持的上市公司,可能的原因是在选择承销商时风险投资机构也起了一定的作用。而VC支持的上市公司的律师事务所声誉的均值小于无VC支持的上市公司,其原因有待进一步考究。(二)多元回归分析为了对影响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本文使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变量进行了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接着,对模型进行多元线性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风险投资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但统计结果并不显著,这表明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并不能起到有效的认证监督的作用,相反,可能会产生躁动效益,促使拟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较晚,力量相对薄弱。公司规模的系数为0.148,且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和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和可能性越大,与此同时,由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并没有随之完善,使得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较大。公司潜力符号为正,且结果显著,说明公司成长的潜力越大,公司管理层往往通过向上的盈余管理对其财务报表进行美化,以赢得更多的投资资金。公司债务的符号为正,说明债务契约关系的存在并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公司管理层仍有一定的空间进行盈余管理。承销商的声誉、审计机构的声誉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均有待提高,为了促使拟上市公司尽快上市,对公司管理层操纵盈余管理的行为也采取了含糊放任的态度。

四、研究结论及建议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5

【关键词】盈余管理;管理当局;委托-;治理结构

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及我国商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产品营销面临更大的压力,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为了实现其经济和政治目的,通过盈余管理(Earnings

Management)粉饰其会计报表的现象越来越多。那么什么是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的动因是什么以及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

美国会计学会前会长凯瑟琳・雪柏(Katherine・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为了获得私利,从而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过程的一种管理行为,是一种广义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的概念。当前,盈余管理一般被认为是为了局部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而有目的干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这样无疑会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表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即上市公司的人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等来实现盈余管理。尽管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内通过盈余管理并不能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盈利,仅改变其在各个会计期间的分布,但却损害了国家、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

任何一项政策的采纳与使用,都有其一定的动因,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也不例外,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委托―关系假设。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分离而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由于所有者追求的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追求的是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使得委托―双方的目标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差异,甚至在某些时候相反,而这种目标不一致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实中,委托―人之间的利益鸿沟虽不能完全彻底消除,但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缩小这一鸿沟。按照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契约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报酬契约。报酬作为委托人对人劳动的补偿,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激励约束手段,理论上应当将其与人的努力程度联系在一起,而且这种联系越密切激励效果越明显,当企业经营效果不佳时,人便会通过盈余管理的手段使企业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其表现为企业管理者报酬的增加、在职消费层次的提高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等。(2)政治成本假设。政治成本假设是指当企业盈利能力比较强时,它就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宣传,比如税务部门可能会对其征收更多的税金,社会公益部门可能要求其提供更多的赞助,环保部门可能对其进行更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同行可能提高对其商业秘密的窃取程度,社区可能以水污染、噪音污染等而对其进行索赔,地方政府可能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迫使其去兼并亏损企业,结果使其背上沉重的负担。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可能引发权之争,进而威胁人的职位。因此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政治成本,企业管理当局就会选择那些能够平滑利润的会计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3)债务契约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就是指在构成企业的契约关系中,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在同企业签定契约时,往往会制定一些限制性条款,比如对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主营业务利润比率等规定一个下限,股利发放率等规定一个上限,由于企业违约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并且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获得债权人的后续支持,所以当企业发现其会计报表已显示违反了规定条款时,便对盈余进行管理以达到债权人的要求范围之内,从而减少违约的可能性。(4)资本市场假设。企业管理当局通过盈余管理可以呈现一个稳定的每股盈利额,以此来刺激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股票的需求,抬高股票价格,从而在急需追加资本时创造出一个有利于股票发行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如果企业利润忽高忽低,通过股票市场向社会公众传递一个企业经营不稳的信号,供应商不敢同企业做赊销生意,甚至催要欠款,银行不敢向企业提供融资,优秀人员不愿意到企业工作,并且当企业需要资金时,无法达到上市、配股、增资扩股及发行债券的资格条件。因此,企业管理当局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5)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假设。由于争取发行上市指标的难度大,“壳资源”依然稀缺,地方政府作为本地上市公司的行政领导和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不愿其失去宝贵的上市资格,当企业经营不善出现无法配股或面临摘牌的状态时,地方政府常常采取种种借口,比如支农补贴,储备补贴、贡献补贴等来给上市公司注资,使其达到配股或免遭摘牌的资格条件。这显然是上市公司利用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所进行的盈余管理。(6)《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本身的缺陷假设。会计准则制度制定人员为了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异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在制定准则制度时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由企业会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比如“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估计等。然而,企业会计人员将准则制度的弹性空间作为企业利润调节的“蓄水池”即企业不需要利润时多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利润,需要利润时冲销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利润,这显然是违背了准则制定人员原有的目的而为了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所进行的盈余管理。

三、遏止盈余管理的几点建议

人都是理性的,采用盈余管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人的理,我们不能将盈余管理所产生的严重经济后果一味地推向人。尽管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报表中的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这实质上背离了中立性原则,损害了委托人、债权人、社会公众、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可能引发资本市场的混乱和社会诚信危机。因此必须加以遏止,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和完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时促使会计报表重心的转移。笔者认为,盈余管理之所以需要加以遏止是因为盈余管理所涉及的决不仅仅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国为确保会计信息客观性所作出的制度安排(如企业会计准则中八项减值准备计提制度,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机制等)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比如当前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准则制定应采用规则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明确界定某些准则的操作弹性空间,比如对“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计提比例、冲销时间、冲销比例等会计处理的专业判断范围和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变更选择权作出必要的限制,以降低上市公司利用准则制度来盈余管理的空间。同时,将会计报表重心由当前的利润表转向资产负债表,不要仅仅关注账面利润,更要关注资产的质量,这不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措施。

2.加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力度,改革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体制。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个人素质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职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全面、客观、及时地披露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体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比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作出限制,即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分开,提高其独立性;实行审计单位轮换制度和注册会计师轮审制度,以避免发生如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为安然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欺骗社会公众的悲剧重演;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让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不愿、不敢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从而将盈余管理压缩在最小范围内。因此,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是治理盈余管理的必要条件。

3.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完善相关规范。对人的业绩评价,不能仅单一采用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还要参考采用EVA(经济增加值)、REVA(修订经济增加值)、BSC(平衡计分卡)等工具指标来评价人业绩;对是否允许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或配售股票等方面,不应只单一考核净资产收益率这一容易操纵的指标,而应该建立多指标考核体系进行检验,比如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收入总额)比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和主营业务利润在净利润中的比重等指标进行综合考察,目的是保证前一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并促使再融资的资金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为了防止某些上市公司“让我一次亏个够”、“大额计提大额转回减值准备”的做法,也应改变将连续三年亏损作为终止上市公司挂牌交易的唯一条件,可以考虑采用“累积亏损”、“净资产亏损率”作为退市和摘牌的标准,从根本上遏止这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

4.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中,所有者和经营者责、权、利的界定以及他们之间关系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被称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组成,通过有效的权利分配,权利制衡和信息披露等机制,能迫使上市公司管理层客观、公正地信息,达到均衡信息分布,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约束信息不对称现象。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是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1)就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而言,关键应当由市场引导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降低持股比例,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国有股减持,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允许和引导基金、保险、养老金机构持股,与国有股减持同步推进,以彻底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国家应从政策上鼓动股权结构的分散化,积极推动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促进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形成;(2)就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而言,应当建立一种合理的独立董事选择机制,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和“懂事”。同时,把独立董事的监督与监事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分工明确、各有侧重,特别是独立董事要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出具独立专家意见,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

5.制定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政府补贴行为。制定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补贴行为并且对地方政府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上市公司应将补贴收入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而不作为公司的当期收入计入本期利润,同时还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补贴原因、补贴金额、补贴时间等,以防止一些上市公司鱼目混珠,利用补贴来进行盈余管理。此外,还要不断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盈余管理的约束力。

参考文献

[1]董望,陈汉文.内部控制、应计质量与盈余反应[J].审计研究

2011(4):68~78

[2]方红星,金玉娜.高质量内部控制能抑制盈余管理吗?[J].会计研究.2011(8):53~61

[3]王跃堂,周雪.长期资产减值:公允价值的体现还是盈余管理行为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6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当前,上市公司运用盈余管理的主要是为了不断粉饰财务报表,美化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获得更多的资金,同时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了详细了解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笔者选取了2008-2011年代表着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的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2009-2011年主板上市公司的平均销售毛利率相对平稳下滑,2011年受到整体经济形势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平均净利润增长率都有所下降,当然其中也有盈余管理现象有所遏制的作用。

从表2中显示,2008年至2010年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支出都是小幅升高,财务费用有一定波动,可以看出这三年的“三费”支出得到合理控制,再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度下降,所以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使利润率稳步提高。

根据表3的数据显示,2010年非经营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下降了8.22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较大,这说明主板上市公司在操纵盈余管理中对非经营性损益依赖可能有所下降。

从表4数据可知,2010年公允价值计量影响程度下降迅速,因此2010年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上盈余管理的空间有所下降。

从上述各表中可总结:2010年度,各项资产价值回升使减值准备大幅减少,公允价值变动产生收益,主板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同比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与“三费”合理控制、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以及非经常性损益有着密切关系。虽然现行会计准则制约了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但上市公司仍可以通过操纵债务重组收益、证券投资的确认时间、公允价值的计量来进行盈余管理。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方式(1)频繁使用资产重组。为了使当期财务报告显示的经营成果更美观,在会计准则允许的条件下,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人员会利用一次性业务,在当期将相关损失和费用全部冲销,这有利于以后的会计期间实现较高的会计利润。如ST寰岛(000691)于2007年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兼并、资产剥离、资产出售和股权转让等各种资产重组方法来虚增利润,在2007年中出现了净利润3725.05万元的大跨度转亏,成功实现“摘星”。(2)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由于企业及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并且现行会计准则并未给会计政策变更设置过高的“门槛”,因此管理层拥有较大的利润操作空间。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一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2007年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了13.22亿元,使得每股净资产显著提高,资产负债率明显得到改善,与仍采用成本模式的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有明显优势。(3)管理应计项目。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虽能处理好收人与相应费用配比的问题,但仍然有较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存在,因此,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仍有较大空间调增利润。随着企业经营环境复杂化,应计项目的确认具有更大的操作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利用空间。如华夏建通的控股子公司世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向北京越洋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付构成社区大屏幕系统组成部分的液晶显示屏及大屏幕框架的情况下,已将1225万元软件收入计入200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利用与关联方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大多是以偏离市场的不公允价格进行,其目的是调节企业的收入水平。据五粮液年报显示,2008年五粮液与进出口公司之间的关联购销额达到41.33亿元,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52%。2009年五粮液此项关联交易将达44.79亿元左右。有多家券商测算,此项关联交易潜在利润额在10亿元左右。在巨额关联交易的背后,却是上市公司利润与股东回报的“双低”。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CPA行业的影响

(一)增加审计风险(1)违约风险。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基本上都是风险导向审计,因此审计自身存在的固有限制会影响CPA发现重大错报风险的能力,所以假如企业管理层掩盖盈余管理现象,审计人员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有时也无法发现重大错报现象,因此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违约风险。(2)违法风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审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逐渐突出,作用也越来越大。如果审计人员工作失误或具有欺诈行为,将会给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会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如果审计人员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恶意串通合谋从事盈余管理,或对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心知肚明而不予指正时,其将承担相应的违法风险。(3)违反职业道德的风险。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遵守诚信、独立性、客观和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保密、良好执业行为等一系列原则。但由于上市公司有内部或外部的盈余管理动机,上市公司很可能会贿赂审计人员,这时一些审计人员可能会经不起利益诱惑,与上市公司合谋操纵盈余管理,从而违反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二)考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上,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但在审计业务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整体水平有限,并不是项目组所有成员都能达到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能力,并且注册会计师是基于风险导向审计,所以上市公司较为隐蔽的盈余管理行为很难发现。

(三)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公信力审计人员在向公众传递相关信息时,应当客观、公正、得体,避免损害职业形象,这才能保证“经济警察”的形象。如果审计人员因盈余管理致使审计失败,社会公众及其利益相关者将会对审计行业失去信心,另外还会追究审计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应的违法责任。即使审计人员没有导致审计失败,但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失败也会使社会公众对审计师甚至整个审计行业失去信心。

三、外部审计应对盈余管理的对策

(一)接受审计项目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及各个项目经理应该根据相关审计执业准则的规定,慎重决定是否接受新的审计项目或继续保持与被审计单位业务往来,对具有盈余管理行为的客户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在接受新客户的业务前或决定是否保持现有业务或考虑接受现有客户的新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执行相关程序,来识别和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所面临的风险,以便了解客户的诚信问题、评估自身是否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须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以及是否能遵守相关职业道德的要求。审计人员应该与客户进行会谈,了解客户业务构成、人力财力物力、经营战略、企业文化以及所处行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行业与宏观经济等信息,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初步判断客户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考虑承接业务是否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认真拟定并保管好业务约定书,并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索取管理层声明书。

(二)审计计划阶段在执行具体审计程序前,注册会计师应先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制定恰当的审计计划,防止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使审计质量不能得到合理保证,影响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审计人员应提高自身对盈余管理现象的谨慎性和敏感度。审计项目组应结合被审计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行业背景等特征,并通过与企业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和各级员工加强沟通所获取的证据、被审计客户的财务与非财务状况、以前各个年度和本期中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来分析判断被审计客户当前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如果被审计客户存在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不完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不符合相关规定,会计净利润与现金流量状况不匹配,财务指标在临界点附近,非正常交易(关联方交易和非经常易)的利润占会计利润的重大等现象,就可以推断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三)风险评估阶段审计人员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并将其获取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依据。风险评估程序是无法省略的环节,因为其为审计人员在许多重要环节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提供重要线索,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重视风险评估阶段相关工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一是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内、外部环境,并深入了解客户的性质、目标、战略、内部控制及其经营情况,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相关行业状况、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等外部环境;二是要识别和评估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重点有识别和评估特别风险以及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将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四)进一步审计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总体应对措施,并确定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确保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范围。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应采取以下措施:向项目组全体成员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重要性;将审计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或具有相关特殊技术的专业人士用于应对特殊的盈余管理行为。在具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该从着重把握以下几个要点:一是分析债务重组的类型、意图及其方式,并判断对被审计单位影响的重要程度,对于影响重大的经济事项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告中给予充分披露;二是根据获得的被审计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记录来判断其是否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现象,并关注资产的确认是否恰当、计量是否公允、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三是关注与关联方金额较大的经济交易事项,判断是否存在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串通虚构交易或实现不公平交易实现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效果;四是关注大额的非经常损益项目,发现是否存在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特殊性实现盈余管理;五是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改变,如果其改变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再考虑这一改变是否存在相关会计法律、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变更,或者是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其他相关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正当理由支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项目完成阶段在完成了对财务报告具体审计程序之后,注册会计师还必须根据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确保有效实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结合前几阶段获取的审计证据,发挥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根据自身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符合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存在利用或有事项操作利润现象。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可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现场复核和项目负责合伙人复核)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视三级复核的落实,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范围,保证审计质量。

参考文献: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7

一、公司分配的内涵界定:什么是分配?

1.1分配的内涵:《美国示范公司法》第1.40(6)条、第6.40条的界定

什么是公司分配?《美国示范公司法》第1.40(6)条是从“重实质而轻形式”的视角来界定的。所谓“分配”(distribution),是指公司对股东直接或间接移转金钱或其他财产(公司自己股份除外)或设定负债的行为。分配可以股利的配发、股份的回购或回赎或其他取得自己股份方式,或公司负债的分配或其他方式为之。该官方注释从三个方面,对如何理解公司法中的“分配”进行了解释:1)哪些交易应视为分配?2)分配定义中的“间接”指向什么?3)股份股利是分配吗?

首先,认定“分配”,是从公司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实质效果来判断,即一项交易行为是否导致公司资产从公司流向股东。《示范公司法》第6.40条对所有产生分配果的一切行为设定了统一的单一标尺。第1.40(6)条反过来界定了分配的内涵,包括:公司基于股份,而向股东转移金钱或其他财产,包括现金股利、公司回购自己股份、公司本票或负债的分配以及自愿或非自愿清算之际的分配等。如果公司在分配后负债,例如向公司股东分配本公司债券,或采纳分期回购方式取得自己股份,那么此类负债的创设、发生或分配事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配,而非随后的公司债务的清偿。

其次,认定“分配”,不论某项交易行为是否贴上“分配”的标签,无论是直接的分配抑或“间接”的变相分配,只要产生分配的效果,均一概纳入“分配”的法律规制之中。《示范公司法》中的公司分配定义中的“间接”一词的含义,旨在包括这样一种情形,即当一家被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股份之际,或者类似的交易之际,在法律上视为分配,而非正常的股份买卖交易。这一术语也旨在包括任何其他的交易模式,只要交易的实质与典型的股利分配或股份回购相同,无论这种交易如何设计或贴上何种标签,均不影响其视为实质的分配。

最后,《美国示范公司法》明确列明了股份股利不视为分配的理由。该法的官方注释中指出:“分配”不包括仅仅改变股份单位的股份股利与股份分割形式。在美国公司法学理看来:股份股利是一项纸面交易(papertransaction),换言之,仅仅是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左右两侧科目的数额的变动,公司资产并没有现实地从公司流向股东,公司资产既未减损,股东也没有实际获得现实利益,这种交易之下的股份发行无须股东支付对价。因此,在美国,股份股利被排除在股份分配之外。

1.2AvelingBarford诉Perison公司一案:英国公司法对“分配”概念的反思

AvelingBarfordLtdv诉PerionLtd一案的解决,引起了英国公司法关于“分配”概念内涵的反思,导致了学理上对“分配”的重新界定。

「案情原告公司在没有可分配利润情况下,以远低于独立的评估师评估的价格出售部分财产,买方是Perion公司,由Lee先生控制,而他同时也是卖方公司的控股方。一年内,Perion重新出售该财产并获得一大笔利润。Aveling公司的清算人成功地追索这笔买卖的收益,主张perion公司是以建设信托(推定信托constructivetrust)持有该收益。法院主张,lee先生以如此低的价格出售财产,违反其对AvelingBarford公司的信义义务。而且perion公司知悉该事实,它作为推定信托(建设信托人—constructivetrustee)承担责任。

「判决该交易行为无效,理由在于:1)普通法中的不法减资,表现为当公司无资产可供分配时的一种伪装的分配或资本返还给股东,因此,该行为构成越围,这种行为事后不能为股东所认可;2)该行为违反了董事的义务,且购买方知情。

本案之所以成为英国公司法学理的争议焦点,在于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公司集团内部的低价资产买卖,究竟是否构成分配”。其背后的更为实质的追问是:公司法应该如何看待并界定分配的边界?本判决的核心意见是:公司集团内部的资产买卖,亦可构成公司法的分配。其理由是:在公司没有利润之际,将公司资产低价卖给同一股东控制的另一家子公司,其实质是公司资本的返还,该项交易应该视为分配。本判决的贡献在于澄清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公司并非基于其章程,真实地行使出卖资产的权力,而系不法的资本返还之际,此项行为应视为不法分配,其效力不因股东事先授权或事后追认而认定有效。

在本判决的推动下,英国公司法学理建议将分配[1]的界定扩张解释为:适用于资产分配给成员,或分配给以成员的指令,或实质上以成员的指令行事的第三方的交易之上。这一模式旨在确保AvelingBarford类型的个案也被纳入分配的定性之中。[2]

二、公司分配的财务底线:可分配的“尺”在哪?

英美公司法学理达成这样一个共识:除非公司法允许股东通过章程而保留股利分配的最终决定权,否则,股利分配的权利配置给董事。董事如何作出商业判断,又须参照法定标尺。各国公司分配的标尺不一,大体有三:其一,传统的资产负债表标尺(即累积盈余标尺),以大陆法系的公司法为例证;其二,现代以经济现实为基础的“负债比率和流动比率规则”,以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的分配标尺为例证;其三,美国的偿债能力规则,以示范公司法的双重标尺为典型。

模式1,资产负债表标尺(即累积盈余准则),[3]是指公司分配的资金,源于且只能源于公司的收益盈余。该准则所秉承的一个基本思想是:有经营收益方能分配,股利分配不得侵蚀或削弱资本。以《欧盟公司法第二指令》规定,如果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所确定的净资产已经低于实缴资本的数额与依据法律和章程不得予以分配的公积金之和,那么,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任何财产利益。这一表达,在德国公司法、日本公司法中几乎是一致的。

这一分配标尺,实则并非严格的资产负债表标尺。在美国,严格的资产负债表标尺,是指纯利标尺,以德拉华州公司法为代表。在纯利标尺准则之下,股利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的盈余。这里“盈余”,是指公司净资产与股本的差额。股利可以从资本盈余中支付。该准则的一个基本思想是:有盈余,即可分配,不论是资本盈余还是收益盈余。相反,在收益盈余准则之下,除非特别允许,否则不能从资本盈余中支付股利,因为资本盈余不是收益盈余。

比较而言,似乎收益盈余准则比资产负债表准则更为合理,因为除非股东同意或章程允许,否则公司不能从资本盈余[4]中分配股利,从而防范了股东抽回资本。但实际上,无论是收益盈余还是盈余,均是以资产负债表右侧帐目的记载为判断公司分配的标尺。资产负债表不过是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的“定时快照”,换言之,“收益盈余”和“盈余”,不过是一个艺术化的术语、账簿上的概念。企业存在帐上的盈余,并不意味有足够的现金予以支付股利,也非必然能够支付到期债务,因为公司分配是从资产负债表的左侧科目而非右侧科目支付的。

正是对传统收益盈余准则对债权人保护表里不一的回应,美国现代公司法又出现了两种模式,即加利福尼亚州公司的“负债比率和流动比率规则”,以及《示范公司法》(1984)的双重破产法则。

模式2,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的股利条款安排,制定于1977年,标志着对传统股利法规的全面决裂。直到那个时代,绝大多数州公司法的基石是一个法律概念-设定资本(statedcapital)。相反,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的基石则是一系列经济现实:留存收益(retainedearnings)、资产负债比率(asset-liabilityratios)、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preferences)、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准则(aninsolvencytest)。依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公司分配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条件之一,股利分配额度不超过公司的保留盈余。条件之二,公司如果没有足够的保留盈余,则公司的负债比率(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之比)必须高于11/4倍且流动资产必须大于流动负债(两者之比,得出流动比率),或如果公司不能经营获得利润,从而达致前两年已经支付的利息,则该公司的流动比率须大于11/4倍。[5]

加州公司法中的股利分配条款的设计,事实上往往超过公司贷方可在借贷协议谈判中,基于磋商讨价可获得限制性保障。上述的规则可得出这样一个推论: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在允许股东适当抽回投资和保护债权人利益以免股本的过度转移的冲突上,达到了理性的平衡。

模式3,《美国示范公司法》的双重破产准则,[6]即公司无论从资产负债表还是从衡平角度观察,股利分配后,均必须具备偿债能力。衡平破产准则(equityinsolvencytest),是指如果分配导致公司“是或将是”在衡平意义上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禁止分配。

本准则之所以称为“衡平破产法则”,是因为它是衡平法院判断公司是否破产的准则,而非破产法典中的资不抵债的标尺。这一旧公司法的准则为几乎所有的州所采纳,并依旧保留在《示范公司法》(1984)第6.40(c)(1)中。衡平意义中的破产概念,关注的是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liquidity),即公司解决到期债务的能力,而非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事实上,衡平破产法则更现实地体现了债权人的关怀。对债权人而言,更关注的是公司可迅速变现的现金或速动资产。[7]第6.40(c)(2)要求,公司分配后,公司的资产应等于或大于其负债加上(存在一些例外)公司解散时的高级权益证券的优先获偿额。第6.40(c)(2)授权,基于该目的而进行的资产负债的决议,应依据:1)在当时合理情形下,根据会计实践和原理而准备的财务报告;2)在当时合理情形下进行的公允评估或其他方法的评估。决定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选择可接受的判断基础,将留给董事会来判断。根据6.40(d)进行判断时,董事可根据第8.30条款依赖相关意见、报告、陈述声明,包括公共会计师或其他人所准备或提供的财务报告或财务资料。

比较而言,模式2与模式3的分配标尺有相似也有差异。

模式2与模式3的相似之处在于一种共识:法定资本概念的虚幻与不具有合理性。在此共识之下,两大公司法均取消了法定资本概念下的相关术语,如票面价值、库藏股份,以及一些例外分配规则(机智股利法则、损耗股利和特殊股份回购)。两者均将公司无对价地将公司现金或财产转移给股东或无对价地对股东发生负债,适用同一限制,而不论这一转让或负债采纳何种外在形式。当转让方,是母公司或是另一公司的子公司,则两种模式均将这种限制适用到这种转让或债务的发生之上。可见:两种模式文本的起草人均秉承这样一个理念:建立在法定资本之上的规则安排,实质上是一种误导,它导致债权人和高级证券持有人相信这种体系可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模式2与模式3在相似的表面背后存在差异。两种模式对法定资本模式引发的“误述”(possiblemisrepresentation),采纳了不同的法律对策回应机制。《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的对策是:给予债权人和高级证券持有人以“他们原本认为可以从法定资本体系中所能获得的保护”。而美国《示范公司法》(1984)试图这样纠正误述:为债权人和高级证券持有人提供,立法者想象中的这些群体事实上从法定资本体系中所能获得的保护。这一基本目标的差异,反过来在这些法案之间产生重大的不同:董事所拥有的相对自由度、股份回购情形中财务困难的债务的地位。两者方式上的另一差别即是,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实际上(ineffect)是收益盈余准则的经济学的翻版,而《示范公司法》实际上是损及资本准则的经济学的翻版。[8]

三、我国公司分配的法律规则检讨

我国公司法中的分配规则,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第33条和第177条的表达之中,这一条款设计的内涵是典型的资本信用原则的延伸,而且为严格的资产负债表标尺,其结构特色可归纳为:1)何为分配,法律并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回答;2)分配的标尺,采纳是比传统大陆法系公司法更为严格的资产负债表标尺;3)对于计算可分配利润,其标尺在于必须是营业收入(收益盈余);4)股东之间的分配标尺采纳强制性规则,而非“选入或选出”的推定性规则,给予股东以可自我安排一个可能空间。

将域外公司法中的分配规制标尺与我国的分配标尺相比较,启迪如下:

其一,分配的界定须“重实质而轻形式”,否则,将导致股东之间的利益失衡。

分配是什么,是一国公司法分配规则中的前提性难题。英美公司法的经验与教训、法律文本与司法个案,均清晰地表明了一个趋势:“分配”的法律界定,必须秉承“重实质而轻形式”的理念,否则分配的边界必然模糊,而相关利益群体必然无法达致最优的平衡,从而影响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投资者的信心。英国AvelingBarfordLtdv诉PerionLtd的个案所隐含的问题,实际上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中比比皆是,如果依据美国示范公司法的标尺,完全可以认定是一种分配行为。

其二,分配的底线标尺,应以给予债权人以切实利益保障为指引。

采纳何种财务标尺作为允许公司分配的底线,与一国公司法对于资本信用原则的态度相关。在信奉资本维持原则的国家,一般将沿袭资产负债表标尺。这一标尺,初衷是以“债权人利益”定位的,但实际的效果,并未给予债权人以切实的保障。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和示范公司法的分配标尺的演变,可以作为一个反证或一个范本,反而提供了一个债权人“原本认为或事实上”所能获得的保护。现代公司法改革之中,“资产信用”或许比“资本信用”更富有参考价值。

其三,强制性的分配标尺安排,或许是一个各方皆输的非效率设计。

我国公司法分配中的“强制性提取两金”规则,是一个相当欠缺效率的制度。我国学者指出:这种规则导致无法由董事会决议作期中、期末分配,形成每季盈余分配平衡的股利政策。而提拨法定盈余公积金,其实等于半调子的追加资本充足原则“。[9]这种强制性安排的表面逻辑是:利于外部债权人利益,利于公司利益,从而利于全体股东利益。这一逻辑推论,在域外公司法与公司财务学理与实证看来,是一个误导与误读的理解。”立法对于留存收益的偏好,没有考虑到公司型基金、投资型基金、希望资本退出的公司的特殊需求,缩小了公司法的适用空间“。[10]

公益金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资金来源项目,其历史背景是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职工低工资,国家包住房,包福利政策”的产物,它实际上是对职工的负债。将公益金列入“所有者权益”项下,这意味着它属于股东所有,这是对企业职工利益的损害。[11]规范的公司法和会计制度,要求职工福利从税前列支,事实上等于免交所得税,我国公司法这一安排,损害了公司出资人合法权益。[12]这一制度,即非公司本身所需,也非公司出资人所需,又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利益,也未能真正地反映债权人的利益需求,可以断言:这是一个各方皆输的设计。

其四,有限公司(闭锁公司)的分配,应给予股东以自由安排的余地。

大多数大陆法系的有限公司法,[13]均给予当事人自由安排分配的空间。这是一个自愿让步而无损于任何他人的交易,法律干预没有丝毫的正当性理由。这一空间,为高科技企业的出资多样化,为发起人股东与新股东之间的风险公平配置,为当事人之间将双方之间的“表决权与利润分配请求权”分离等,均留有了可行的空间。上述情形,是一个商业游戏群体的合理需求。法律的禁止,无非是增添了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成本与司法干预的事后成本。取消这一不必要的强制性禁止规则,将是一个无损于任何利益群体的帕累托效率最优。

「参考文献

1、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怎样阅读财务报告》,「美MerrillLynchPierceFenner&Smith公司编著,闵豫译,中信出版社。

3、Kummert,StateStatutoryRestrictionsonFinancialDistributionsbyCorporationstoShareholders,(pt.II),59Wash.L.Rev.185,282-284(1984)

4、刘绍梁:《我国公司法制的迷思与挑战-以公司法与金融法规修正为中心》,(企业与证券市场法规系列座谈会),载《月旦法学》(No.84),2002年第5期。

5、邱海洋:《公司分配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未发表)。

6、郭锋、王坚主编:《公司法纵横谈》,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注释]

[1]1985年《英国公司法》指出:所谓分配,是指将公司资产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分配给公司成员的任何一项交易。

[2]本案案情与相关检讨,SeeModernCompanyLawforCompetitiveEconomy,CapitalMaintenance:OtherIssues,June2000.

[3]对于盈余标尺,公司法通常也承认例外,如建设股息。建设股息,即建业股息,是指经营铁路、港口、水电、机场等业务的股份公司,由于建设周期长,无法在短期内进行经营活动并获得盈利,为了吸引投资人,筹资到足够的资金,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将一部分股本分配给股东作为股息。其特色在于,股息源自股本,而非盈利。如我国台湾公司法规定,其程序须事先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股息发放不得超过两年。可以说,建设股息可看作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先分配。参见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4-325页。

[4]道理在于:资本盈余仍为股东认缴的出资,往往视为股本同样对待,被称为准资本。

[5]Cal.Corp.Codeart.500,501,502.

[6]《示范公司法》第6.40条c款指出:如公司分配后发生如下结果,不得分配:1)在公司通常运营内,公司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2)如果公司分配之际解散,则公司总资产不得少于总负债加上(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解散时高级权益证券所享有的优先支付额。该优先权先于股东分配受偿。

[7]所谓速动资产,是当你必须兑付突然急需时,可以立即拿给银行的资产。它们是很快可以兑换成现金的那部分流动资产。这里不包括商品库存,因为这种库存还没有卖出。因此,速动资产是流动资产减去库存。速动资产净额(netquickassets),,通过速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总额而求得。一个兴旺的工业公司应该表现出速动资产适当地超过流动负债。这是对公司常务债务能力的严格而重要的检验。摘自,《怎样阅读财务报告》,「美MerrillLynchPierceFenner&Smith公司编著,闵豫译,中信出版社。

[8]Kummert,StateStatutoryRestrictionsonFinancialDistributionsbyCorporationstoShareholders,(pt.II),59Wash.L.Rev.185,282-284(1984)

[9]刘绍梁:《我国公司法制的迷思与挑战-以公司法与金融法规修正为中心》,(企业与证券市场法规系列座谈会),载《月旦法学》(No.84),2002年第5期。

[10]邱海洋:《公司分配法律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未发表),第120页。

[11]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31-333页。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8

在剧烈市场竞争环境下,与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诉讼风险相对应的审计风险溢价波动模式会因市场监管力度和审计怀疑水平的不同而变化,随着公司购买审计意见需求的扩大和审计师自身利益的内在驱动,审计风险溢价的波动规律日趋复杂化。我国2004年以前上市公司的审计定价并没有反映盈余管理行为蕴藏的诉讼风险,如处于微利或配股区间实施盈余管理的公司支付审计费用较低[1],公司盈余管理与审计定价呈弱性负相关[2],这些研究从定量视角揭示此阶段的审计定价无法及时、充分和适当反应公司盈余管理所蕴藏的诉讼风险,此种现象根源于在高质量审计需求普遍匮乏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对审计定价主导权的掌控。随着近年来在风险导向审计框架准则中引入审计职业怀疑,在适度审计怀疑状态下公司盈余管理诱发的诉讼风险对应的审计风险溢价机制研究意义凸显。国内外有关盈余管理与审计定价的博弈研究可以归结为盈余管理幅度与审计定价关系,以及审计风险利益分配条件两个层面。已有文献集中于分析盈余管理的单向操纵导致的诉讼风险对审计定价的影响,这些研究关于审计定价对不同性质盈余管理的响应模式结论不一,没有考虑在审计师不同职业怀疑状态下诉讼风险对审计定价的潜在影响。Ab-bott[3],Barron[4],Heninger[5],赵国宇[6]等发现,审计师忽视向上盈余操纵时将面对着更大的诉讼风险,因而审计定价与正向盈余管理正相关,然而刘运国[7]借鉴Simunic[8]的审计定价模型研究结论则是审计定价与正向盈余管理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负向盈余管理显著负相关,还有Caraman-is[9],Eshleman[10],Higgs[11]给出了操控应计项目的盈余管理与超额审计收费负向相关的证据;Heninger[5],Subramanyam[12]等实证检验了正向盈余管理同事后审计诉讼风险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审计诉讼风险依赖于盈余管理的性质和程度,审计师预期损失会因盈余管理的方向不同而变化;宋衍蘅[13]和冯延超[14]则发现违规处罚形成的审计风险会提高处罚披露当年的审计定价,并且导出诉讼仲裁和违规处分等法律事件对应的诉讼风险与审计定价正相关,而Pratt和Stice[15]强调高增长型公司倾向于正向盈余管理而招致更严厉的未来诉讼惩罚。审计风险博弈定价在治理审计风险和抑制盈余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审计定价博弈的研究方法已经从单期静态三方“囚徒困境”博弈发展到跨期动态贝叶斯精炼博弈,然而现有的博弈分析文献仍未给出审计定价的均衡对价解和博弈均衡关系的经验证据,更未考虑在不同审计师职业怀疑状态下公司管理层与审计师的利益关系和均衡条件。龚启辉[16],余玉苗[17],刘锦芳[18]给出了利益博弈均衡条件下形成审计风险的利益分配关系,以及双重审计监督博弈下导出风险混同均衡的条件,从对立面视角获取降低审计风险的利益分配方案;审计定价在适度的博弈条件下对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治理效应,陈汉文[19]通过调查分析得出,当同时增加审计测试范围和怀疑性咨询会抑制公司管理层的盈余操纵,而且,审计收费的提高对于减少盈余管理的效应在国有企业情形内比非国有企业更为显著。本文采用Bedard[20]的盈余管理风险假设和可操控性应计额度量盈余管理的幅度与性质,探析在审计职业怀疑的不同心态下诉讼风险导致的审计风险溢价行为对双向机会盈余管理的响应模式。主要理论创新在于:(1)率先探析在审计师不同怀疑心态下诉讼风险导致的审计风险溢价的定价机理,发现审计风险溢价会因诉讼风险的非对称性而导致对于双向机会盈余管理的非对称性响应,提供高增长型公司的盈余管理因诉讼风险增大而导致审计风险溢价倍增的经验证据;(2)首次运用非对称信息动态博弈理论构建包含诉讼风险和审计怀疑因素的审计风险溢价模型,导出不同诉讼风险和审计职业怀疑水平条件下审计风险对价的博弈均衡条件,给出了审计职业怀疑抑制盈余管理和诉讼风险的作用模式。

2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向上盈余管理诱发的诉讼风险会增加审计的风险溢价,性质严重但幅度较小的盈余管理导致的诉讼风险更大,审计师要求较高的诉讼风险溢价补偿,而当审计师无法保持适度的职业怀疑时,识别特定盈余管理与其潜在诉讼风险的能力下降,因而无法降低盈余管理可能给审计师造成的诉讼风险损失。轻度向下盈余管理可能引起的当期诉讼风险较小,但长期轻度向下盈余管理所潜伏的诉讼风险的后果更严重,导致审计师无法查出跨期性的重大财务报表错漏报的审计风险更高,需要更多的审计经验判断、审查时间和运用高级审计技术,因而需要更高的审计风险补偿,由此假设:H1:盈余管理与审计怀疑博弈均衡形成诉讼风险溢价,在低度和高度审计怀疑水平下双向机会盈余管理与审计风险溢价呈U形波状关系。在既定审计怀疑水平下正向盈余管理产生的诉讼风险明显高于负向盈余管理形成的,而且审计师面对正向盈余管理产生的诉讼风险会增加审计风险溢价。负向盈余管理是出于平滑当期利润、未来扭亏或“保牌”、“保配”和“增发”等诱因,因其所造成投资者或利益相关者的损害较小,所导致的诉讼风险也相应较小,同时审计师执行标准审计程序产生第一类审查错误所承受的诉讼风险成本也相对较低;低度与高度审计怀疑所形成的审计判断会因锚定效应和推定性预期而更容易忽视负向盈余管理所潜伏的诉讼风险,但在适度审计怀疑水平下这种审计判断的偏误效应会得到反向的修正,据此假设:H2:低度与高度审计怀疑会导致正向机会盈余管理比同幅度负向机会盈余管理产生更大的诉讼风险审计增溢,而中度审计怀疑水平对应的审计风险溢价与机会盈余管理呈二次曲线关系。高成长型公司可以借助盈余管理和高市盈率预期夸大公司市场价值而欺骗外部的投资者,审计师为此要遭受比审计普通公司同性质的盈余管理更大的诉讼风险,需要增加更多的审计成本和收取更高的审计风险溢价以弥补后期诉讼风险损失。对于高成长型公司而言,高幅度或性质严重的盈余管理导致的诉讼风险与市场公众的高市盈率预期产生剧烈的反差,未来很可能遭受监管部门更严厉的诉讼惩罚,而适度的审计怀疑促使审计师更谨慎地识别高增长型公司的账外经营、复杂关联交易、变更会计政策、隐瞒重大事项等较为隐蔽的盈余操纵手法,从而降低相应的诉讼风险补偿,因此提出假设:H3:高增长型公司的盈余管理导致的审计风险溢价与公司市盈率正相关,且增加的幅度与审计职业怀疑水平和盈余管理性质直接相关。

3非对称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

本文率先运用非对称信息动态博弈理论探讨由公司主导审计时风险溢价分配的连续博弈分析机制,考虑审计师要价与公司出价策略空间的概率分布和诉讼风险约束条件已知的情况,通过求解使双方获取最大风险收益的最优风险溢价分配,使盈余管理与审计风险溢价达成混合策略纳什博弈均衡。研究在效用最大化框架下,考察诉讼风险溢价分配方案由公司方提出而审计师可以对其进行讨价还价,推导在不同诉讼风险和审计怀疑状态下审计风险利益分配的均衡对价解。审计师和公司对于诉讼风险溢价的争夺取决于博弈双方的策略,为此假设公司对审计师的风险对价预测密度函数f1,审计师对公司的风险出价预测的密度函数为f2,出价和对价的取值大于Smin且小于γ(E-λQ2),其中Smin代表审计师风险溢价的最低对价,Smax代表公司在既定的诉讼风险条件下盈余操控收益所能支付的审计风险溢价上限,E代表诉讼风险的总溢价,λ代表遭受诉讼的风险概率系数,Q1代表审计师对风险溢价的要求,Q2代表公司对风险溢价的要求,γ代表公司市盈率倍数因子,考虑高市盈率公司时,取γ>50;S1代表盈余管理风险的对价策略,S2表示公司对审计风险溢价的出价策略,则在风险契约条件下有:Smin<Q1。推论3表明:当审计怀疑处于低度水平范围内,均衡审计风险溢价与诉讼风险线性正相关且相关程度受审计怀疑的二次负向调节,审计怀疑通过实际超额风险收益和公司最大风险偿付调增均衡审计风险溢价,且因低水平的审计怀疑使诉讼风险增加的审计均衡风险溢价较为接近公司能够支付的最优审计风险溢价;当审计怀疑处于中度水平范围内时,均衡审计风险溢价与诉讼风险的关系性质取决于审计怀疑系数,随着审计怀疑系数的增大,均衡审计风险溢价先与诉讼风险呈正相关关系,而后与诉讼风险呈负相关关系,两种变化速率较为接近,审计怀疑以一次非线性增长关系调节均衡的审计风险溢价;当审计怀疑处于高度水平范围内,均衡审计风险溢价与审计怀疑和诉讼风险均呈正相关且主要由审计师的最优要价支配。当审计怀疑处于低度水平范围内时,负向盈余操纵程度越大时诉讼风险越高,均衡审计风险溢价也越高;而当审计怀疑处于中度水平范围内时,负向盈余操纵程度越大对应的均衡审计风险溢价处于稳定阶段且受制于审计怀疑水平;当审计怀疑处于高度水平范围内时,随着负向盈余操纵幅度加大而小幅增加诉讼风险,使得均衡审计风险溢价因审计怀疑水平较高而缓慢增大。对比双向盈余管理与均衡审计风险溢价行为可知,审计师与公司管理者在风险框架下可以按照各自的对价策略进行博弈,达到双方利益最优化的均衡状态。高度和低度审计怀疑状态下的审计风险溢价与盈余管理呈左倾U型曲线关系,即不对称的诉讼风险条件下审计风险溢价与盈余管理性质的作用关系发生变化,在正向盈余管理情形下审计风险溢价与盈余管理呈正相关关系,而在负向盈余管理情形下审计风险溢价与盈余管理成负相关关系;而中度审计怀疑状态下的审计风险溢价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且取决于审计怀疑对盈余管理内容与性质的识别程度,不同的审计怀疑水平对于盈余管理产生的审计风险溢价起着不同的调节作用。高增长公司盈余管理导致的审计风险溢价与诉讼风险正相关且增加的幅度被市盈率放大,扩大乘数与审计怀疑水平和盈余管理性质有关,支持了在既定诉讼风险约束下高市盈率公司的盈余管理比低市盈率公司同幅度同性质盈余管理会导致更高的审计风险溢价。

4实证研究设计

4.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实证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RESSET金融财务数据库和CSMAR审计收费数据库,并与新浪财经网和巨潮资讯网相同指标字段进行核对,手工补充采集的数据取自于上市公司年报、董事会决议和相关的公司公告,覆盖12个基本行业类别选取2006-201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金融保险业经营与监管的政策性因素,剔除新上市、已退市、金融保险业、未披露审计费用和相关变量数值缺失的部分公司后共取得1587个有效样本。对于审计怀疑权重指标数据是通过问卷调查和量纲评分方法整理获得,具体量纲指数和评分方法详见下面的变量定义部分。本文对于具有异常值的变量数据均进行了前后1%的winsorize缩尾处理。

4.2变量定义与研究模型盈余管理可以划分为管理人员为了获取私利、改变契约结果、攫取额外资本收益、满足监管者要求等进行的机会盈余管理,与管理层为了传递企业价值相关信息,建立在企业真实经营业绩的基础上调整应计额的决策盈余管理。由于机会盈余管理的应计额无法与未来的经济利益注入和现金流量相联系,因而不确定性程度更高和潜在的错报风险较大,本文按照盈余分布处于“保牌”、“配股”、“增发”阈值区的公司选取为机会盈余管理的样本,可操控应计的度量方法采取应计利润分离法,选用可操控性应计作为衡量盈余管理程度的替代变量,通过截面修正Jones模型计算操纵性应计额,修正Jones模型认定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主要是固定资产应计项目和剔除应收账款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应计项目,可操控性应计额等于总应计额减去不可操控性应计额,而总应计额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现金流量净额,通过公式迭代求得不可操控应计利润估计值后,依据Simunic模型[8]和修正的Jones模型计算出可操控性利润,进而应用于审计风险溢价分配模型(式4)对上述假设进行检验。审计怀疑变量采用基于人类心理学、组织行为学和社会伦理学等前沿实验研究证实有效的个性特征变量[21]、公司风险控制水平[22]和心理素质指标[23]相结合的权变度量方法。个体特征变量测量指标包含审计经验、年龄、职位、公司声誉、性别和教育程度等,公司风险控制水平变量测量指标分为年报审计鉴证年数、非审计鉴证业务收入占比和风险内控与业绩评估等,采用Likert五点量表加以测量,主要从注会协会网站和事务所主页手工采集;心理素质指标运用Hurtt[23]的心理量纲6分度量法,通过电邮问卷调查法选取自信、轻信、主断、包容、随和、探奇、找岔、谨慎判断、多疑、动机识别等20个测量指标,依据怀疑程度的高低进行评分。信度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的Cronbachalpha信度指标值为0.81,表明这些指标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

5实证结果分析

5.1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表2描述性统计数据显示,各公司审计风险溢价的标准差、极值点和分位点的分布较大,说明2006年以后诉讼风险已经在审计风险定价得到反映;持续性审计意见变量均值0.77和方差0.27表明所选样本大部分符合审计博弈条件;独立董事比例均值36.8%且标准差偏小,样本中ST公司数目占比接近10%,子公司数目离散程度较小,而海外子公司占比均值4%,说明所选取的样本公司组织管理结构差异较小,有利于分析盈余管理和审计溢价作用关系;对外担保对数和存货加应收/总资产以及盈余管理度量指标可操控性应计额的均值0.12和标准差0.07,说明不同类型样本公司的盈余管理幅度具有相似性。

5.2实证分析结果模型1的TOBIT回归结果表明,公司治理类的控制变量中监事会会议次数、独立董事占比、监事会财务背景,同审计溢价的关系与理论预期相符但并不显著,经营状况类变量包括连续亏损、营运资金占比、对外担保额、母子公司规模、国内与海外子公司数目的回归系数均与审计溢价呈显著正相关关系且与理论预期符号相符,其中子公司数目和母公司规模的影响系数较高,表明营运资金占比越大反映出公司的存货和应收账款状态越复杂,而对外担保额通过经营和财务风险间接增加了审计风险,规模越大、结构越复杂、有海外子公司的上市公司的审查风险越大,连续亏损的公司管理层为保住上市资格倾向于盈余操纵,导致审计师为弥补多承受的审计风险而收取更高的审计风险溢价。模型2与3分别使用低度和高度审计怀疑状态对应的样本,回归结果表明正向盈余操控与审计溢价的相关系数显著为0.324,与理论预期符号相符,表明正向盈余操控同审计风险溢价呈正相关关系,同时负向盈余操控与审计风险溢价的相关系数为-0.211,与理论预期方向相同,表明负向盈余操控同审计溢价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因而在低度或高度审计怀疑状态下负向盈余管理比正向盈余管理支付较低的审计风险溢价,非适度审计怀疑对正向盈余管理产生的诉讼风险报酬要求更高,从而证实假设1的结论。模型4显示在中度审计怀疑状态下双向机会盈余管理与审计风险溢价的关系不显著且估计误差明显变大,这印证了假设2在适度审计怀疑状态下机会盈余管理与审计风险溢价的关系不确定。模型5为高市盈率样本公司的诉讼风险对盈余管理与审计风险溢价关系的调节效应,双向盈余操控同审计风险溢价的非对称关系的强度比普通市盈率样本公司更大,这归因于高市盈率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诉讼风险高于普通市盈率公司同幅度同性质盈余管理的诉讼风险,从而证实了假设3。本文结论的稳健性检验方面,首先剔除双向盈余管理应计项目在75分位点以外的样本,在解释变量不变条件下与审计风险溢价的回归关系的显著性水平更高,这表明诸如“扭亏为盈”或“亏损大清洗”等严重的盈余管理不会影响本文研究结论的适用性;其次,识别国外“四大”或国内“十大”审计师事务所并按照行业分类重新配置样本和再次统计检验,回归结果说明本文研究结论具有对审计大所和跨行业的适应性,“大所”在审计风险利益分配中没有收取额外的溢价;接着,进一步控制异方差和改变年份控制变量,对海外子公司占比、子公司数目以及营运资金占比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方差扩大因子值均小于2),同时将年份控制变量设成2007年前后两个子区间,检测2006年新风险导向审计准则出台后的潜在影响,结果表明,本研究结论具有参数估计值和模型拟合度的稳健性(模型5);最后,检验在适度审计怀疑状态下检验审计风险溢价与机会盈余管理的二次协变关系为显著二次正相关,表明在低于(高于)平均的机会盈余管理幅度内审计风险溢价会随着盈余操纵幅度增加而降低(上升)。

6结语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9

为了解决侵权问题,王咔曾经找过律师咨询,对方建议也只是让他不要继续追究。“一个案子打下来起码得几个月,自己还得垫付前期费用。再加上赔偿金额太小,律师也不愿意接。”他表达了无奈。

直到去年10月,一家叫计易数据的创业公司找到王咔,向他推荐了一款名为“图盾”的产品―在图盾注册后,该公司会在全网监测他的图片是否被盗用;一旦被盗,这家公司还会出面与侵权者交涉,维护作者的图片版权。王咔没有拒绝,很快便在网站上提交了自己的2000多张作品。两个月之后,图盾监测到一个商业类微信公众号盗用了他的20张图片,经庭外协商后,他收到了一笔4000元的赔偿。

图盾担任的正是这些摄影师的权利人角色。简单来说,通过自主研l的图像算法,图盾能够从图片中提取特征转成存储在数据库的变量,24小时监测全网的海量图片,并基于数据库完成对比。一旦发现签约摄影师作品库中的图片被盗用,图盾将作为中间协调者,和摄影师及侵权者联系。

如果侵权方态度强硬并坚决不肯支付报酬,摄影师可以委托图盾到公证处对侵权事实公证,再交由合作律师事务所到法院,走庭审程序,最终版权获赔费用由计易数据和摄影师分成,比例从50%到60%不等。根据计易数据透露,该公司去年获得由上海伯黎基金、新诤信投资的300万元天使轮融资,今年上半年开始盈利,营收达到300万元。

一直以来,和图库签约是原创摄影师获取收入的常见方式。他们将版权交给图库,从图库的售卖所得中分成,或者由图库一次性买断版权,此后图库再推出套餐销售给企业。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目前中国有2000多亿个网页,即使每个网页只用一张图片,也有数以千亿的图片流通,对于没有签约图库的摄影师来说,他们很难监测到图片是否被盗用。>>计易数据创始人马计国意识到,“小而散”的图片维权业务无法形成规模,图盾构想的长期规划,是搭建一个图片社区,靠采购包盈利。

因此,要在全网实时监测已签约的几十亿张图片中是否存在被盗图的情况,图片“秒识”能力显得至关重要。传统图库也能做类似的工作。他们有摄影师的图片库,但缺少“目标图库”,每一次核实图片都得上传一次文件,这种“以图对图”的速度自然慢。此外,如果在同一个地方的风景,两个摄影师在同一个角度拍摄了两张相似的图片而盗图者只用了其中一个摄影师的图片,系统必须能够辨别出来究竟用的是哪一位的。

计易数据创始人马计国曾经在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新诤信担任技术总监,负责开发公司内部大数据平台。为了解决传统图库的识图盲点,他设计了一条更简洁的监测路线,以摄影师作品库直接与实时更新的本地“目标图库”对比。

图像对比的关键,在于版权覆盖是不是足够广泛,最初的两个月,马计国基本上专注于对目标图库的开发。他使用自己设计的图片爬虫程序,从企业官网、大型门户网站、认证微信公众号等商用网络平台采集图片,凭着每星期3亿张的积累速度,图盾的数据库很快形成了30多亿张图片的规模。

图盾没有使用“以图识图”的方式,而是以一种类似指纹关键点比对的方法来识别图片。他们会对每一张图片“印指纹”―在图片中选择一些特征区域块,以自己开发的核心算法提取出特征数据,每个特征点由无数的RGB红黄蓝像素组成,图盾需要分析的就是这些像素的组成参数。“比如一张人脸我们会先忽略掉背景,在脸部找一个区域,计算这块区域的特征向量。”马计国解释道。

按照马计国的说法,他们会从每张图片中选择十多个区域块,形成完整的“指纹”。这样一来,只要两张图片“指纹”吻合,即使某些区域有水印,但特征块的像素点数量没有变化,都可以认定为图片被盗。

和传统的图库相比,这些“指纹”向量的数据量远小于原图,使图盾的目标图库可以低成本地存储在自己的本地服务器上。这样一来,图盾可以在一个上午完成800万张权利人图片和50亿张目标图片的对比,这样的工作量和工作速度是普通图片库无法完成的。

截至目前,该公司的数据库拥有5000多万张图片数据和600多亿条分析数据,可以保证8秒内在数百亿张图片中搜索到目标图片,而传统图库的速度是仅单机1张对比5张图片就需要一秒。“现在的存储规模可以用好几年,用云服务器得花1000多万,我们自己组装的硬件,只投了四五十万。”马计国说。

在建立图盾“目标图库”的同时,马计国考虑从一些中小型原创图片库合作开始,为它们提供检测和维权服务,形成第一批种子用户。这些图片库虽然签约了一批摄影师,也拥有图片所有权,但他们没有精力和时间自己维权。马计国没花很大的力气,就与美好景象图片库达成合作,之后又陆续签约了蓝牛仔和布兰卡等原创图片库。

对盗图侵权的监测只是第一步,更艰难的工作是线下的维权。最初,图盾只是把侵权线索提供给摄影师,但这种方式根本行不通,当摄影师拿着侵权线索去找律师,律师都不接案子,因为赔偿额度太低了。对于摄影师来说,钱没有要回来,还得自己掏钱去公证。

到最后,图盾只能选择以公司的名义帮摄影师与侵权方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功,图盾再走诉讼程序,提交经过公证的证据,这意味着被盗图片、原图、相关法律手续都得提交到公证处,这一步也被称为“证据固化”。

这个阶段,图片公证成为繁琐而必要的一个环节。但在此之前,公证处从来没有接到过数以千计的图片公证需求,他们没有足够的人手,也没有专门针对图片公证的工作方案。马计国花了几个月时间,跑了上海几十家公证处,没有一家公证处愿意处理他们的需求。正当马计国觉得图盾快做不下去的时候,去年年底,一位学姐引荐了上海两家公证处给他,计易数据才获得了公证处的对接服务。

快速维权的另一个核心要素是律师网络。这类案件大多涉及异地侵权,如果没有全国范围的律师事务所网络支持,最后到手的收益很难覆盖成本,律师事务所都不愿意接手也在于单起案件的赔偿额太低。在律师网络的建立上,马计国委托自己的几位律师朋友,说服了20多家律师事务所接受计易数据的案子。到了今年年初,图盾每周能有4000多起盗图案件给公证处,分发超过700起案件给全国120家律所。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10

论文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策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一直是备受经济学者关心的焦点问题。正确地把握盈余管理,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进行研究,能使投资者更深刻地理解其披露的盈余信息的内涵,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企业融资的渠道被极大地拓宽。但是由于受上市制度的限制,上市公司资格在我国一直是一种稀缺资源,争取和保护这一资源对我国企业而言十分重要,于是在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盈余管理便成为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一条捷径,盈余管理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不容忽视的、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成为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严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笔者立足我国国情,深入研究盈余管理在我国的存在状况,并由此提出识别对策与治理建议。

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

1.1运用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操纵盈余管理。

会计准则给了企业管理当局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企业可在一定范围选择会计政策,但会计准则同时也给了企业变更(再选择)会计政策的限制条件对策,即会计政策一经选定即不得随意变更。我国目前的情况就是如此,会计准则和有关法规并未给企业会计政策的再选择设置太高的“门槛”,证券市场也没有加大会计政策变更的转换成本。相反,会计政策的再选择可令企业获得额外的收益。这种高收益、低成本的机制,驱使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盈余管理。

1.2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

关联方交易与会计盈余管理本不存在必然联系,如果关联方交易以公允价格定价,则不会对交易的双方产生异常影响。但事实上许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采取了协议定价的原则,定价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上市公司的需要,使得利润在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转移。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其实质是通过合法不合理的方式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将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向上市公司转移,而亏损则转出上市公司。

1.3通过资产重组调整盈余

作为资本经营的重要方式,资产重组对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和资本结构、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盈余能力、提高企业利润水平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证券市场上,有些上市公司在改组上市以及上市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关部门意识到扶持上市公司的重要性,愿意帮助上市公司度过难关,因而对其进行资产重组,置换出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也就是说,资产重组也是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企业往往借助资产重组,以及其会计处理的特殊规定,利用某些非市场化的环境,制定不完全符合市场运行规则的重组条款和交易价格,借以进行盈余管理。上述资产重组行为,关键有两点:这种重组的发生是真正基于企业资本经营的需要,还是为了粉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事实上,若能确保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为盈余管理的目的而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借助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和等额债务剥离给其母公司,既可避免不良资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亏损,又可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由非上市公司以优质资产置换上市公司的劣质资产;上市公司将一些闲置或不良资产高价出售给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将盈余能力较强的资产廉价出售给上市公司。因此资产重组具有使上市公司短时期扭亏为盈的神奇作用。

2、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动因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天然的联系对策,离不开证券市场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我国证券市场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证券市场基石的上市公司的绝大部分都是在国有企业基础上改制过来的,这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独立性不强,难以对经理层进行监督;“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其次,我国股票的发行与上市一直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表现在额度与规模的控制上,导致股票的发行与上市资格成为一项紧缺的资源,上市后保持上市资格和获得配股资格及股价飘升等对于上市公司极为重要,但并非所有上市公司都能满足证监会有关的监管政策的要求,为此,许多上市公司不惜以会计造假的方式来提高盈余水平,以获得配股资格或者避免退市的惩罚,不完善的监管政策便可能诱发盈余管理现象的发生;

最后,在现阶段,注册会计师处在一个买方市场的外部环境下,注册会计师为了防止失去客户便有可能妥协于被审计单位而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误导会计使用者。

3、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对策

3.1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抑制盈余管理的内部约束

首先解决委托人缺位问题。国有股减持,改变股权结构过于集中的局面,形成国有股权适当分散持有、国有股权人之间有效竞争、相互制衡的国有股持股结构,并放宽对私人持股的限制,使其因拥有企业盈余而去监督和约束经理人。同时,为避免股权高度分散造成的小股东势单力薄,在国有股减持的过程中应注重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包括国内社会保障基金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以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其次完善报酬契约。将经理人超出生活必需的一部分奖励收益留存于上市公司,在其经营期限届满后的一定期限内一次返还。这样就避免了经理人的短期化盈余管理行为,同时这部分留存于上市公司的奖励收益还构成了经理人行为不当的风险抵押基金。

最后引入独立董事会制度,加强对经理人的监督。授权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师选聘工作也可保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发挥出外部审计师在揭发企业经理人不当盈余管理方面的效力。

3.2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压缩盈余管理空间

会计准则作为规范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和会计核算的标准,为了适应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对策,往往允许企业进行一些选择,以使企业能更恰当地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但是,这个良好的愿望却被一些怀有投机目的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扭曲,利用会计准则提供的选择机会来进行盈余管理。从一定意义上讲,恰恰是会计准则本身给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所以目前各国对盈余管理治理的研究都追根至会计准则本身。

3.3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形成对盈余管理的外部制约

首先,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约束。加重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处罚力度,建立相关的民事赔偿机制,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过渡到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同时,还要强化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实监管队伍,并赋予相应的处罚权,建立调查委员会、技术鉴定委员会,提高行业自律监管的权威性。

其次,加强证券市场建设,解决公司为了股票发行而进行的盈余管理问题,需要对现有的股票发行制度进行调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放弃原有的连续3年盈利的要求,改为累计3年盈利,将改制运行一年的要求过渡为国际通行做法,既要求股份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修改现行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确定价格的定价模式。

最后,改进证监部门监管。第一,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监管政策。一方面,监管政策中的具体财务指标需要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因为在经济景气的年份,公司盈余水平从整体上说,一般要好于经济萧条的年份,若不区别对待,固守标准,不利于监管政策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应根据国家经济形势和改革趋势及时调整监管政策,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改革的需要。第二对策,监管机构应端正自己的监管角色。我国证监会一方面审批的权力太大,把在其他国家需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的信誉才能承担的风险全部集中起来;另一方面,监督的权力太小,香港证监会可以发传票,可以进银行查账,而在内地却不可以。因此,证监会要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制约不当盈余管理行为,就应该缩小审批权力,扩大监督权力。盈余管理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而且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能指望仅通过某一方面的改进来达到治理的目的,需要社会各相关部门联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治理,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4、结论

在我国,目前控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根本措施是健全上市公司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当务之急是加快推进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会计准则质量、压缩盈余管理空间;加大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的审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只要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相信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会得到有效控制,从而确保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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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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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关联、审计师选择与审计师独立性

盈余持续性与政策监管经济后果

公司控制权安排影响外部审计需求吗

二元股权结构下的配股定价与公司价值

限售股减持的市场反应与股东行为模式

内控信息披露、企业过度投资与财务危机

卖空、流通限制与交叉上市股票价格

企业生命周期、应计特征与会计稳健性

盈余管理、公司治理与国有企业改革

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设立

马可夫连锁模型对信用风险商品之评价

公司治理、第一大股东的所有权与企业业绩

审计收费信息强制披露的经济后果性研究

新会计准则对资本市场信息环境的影响研究

风险投资、产权性质与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合约

稳健会计原则、成长能力与过度现金股利支付

薪酬委员会建立及其独立性对高管薪酬的影响

行业专家型独立董事、业务复杂度和审计费用

行业竞争与公司盈余持续性:基于实物期权理论

中国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与客户企业可控应计

股权集中、股权制衡对大股东侵占行为的影响研究

行业专长、审计任期和审计质量一基于签字会计师水平的分析

IFRS的强制采用、新法律实施与应计及真实盈余管理

审计师变更时机、年报审计意见分歧与审计质量

独立董事的财务专长、公司特质信息与盈余谨慎性

独立董事辞职的影响因素:理论框架与实证分析

基于剩余收益模型对股票收益预测能力的实证研究

股权结构、资产质量与关联担保-来自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篇12

[摘要]我国股市日趋成熟,关注内在价值的投资理念正逐渐被市场选择。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文章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下的股市投资理论及现状,从股权问题、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国际游资等方面分析了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最后提出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股权分置改革进一步升华、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严格控制国际游资等。

[关键词]价值投资;中国股市;投机;可靠性可行性

DiscussesthevalueinvestmentshallowlyintheChineseStockmarket'sfeasibility

[Abstract]Thestockmarketofourcountryisbecomingriper,thetheoryofinvestmentwhichpayscloseattentiontoinherentvalueisbeingchosenbythemarketgradually.IstheinvestmentofvaluesuitablefortheChinesestockmarket?Thearticlehasintroducedstockmarketinvestmenttheoryandcurrentsituationunderthemarketenvironmentofcapitalofourcountry,fromthestockrightquestion,listedcompany,capitalmarket,internationalidlefund,etc.respectanalyzeChinesestockmarketpursuevalueobstacle,valueofinvestmentmaketheinvestmentandissuitablefortheChinesestockmarket,proposefinallythestockmarketofourcountrypursuestheinvestmentguaranteemeasureofvalue:Thestockrightdividesintothereformofputtingandfurthersublimates,promotesthevalue,furthercompletionofportfoliosupervisionofthelistedcompany,controlstheinternationalidlefundetc.strictly.

[Keyword]Investmentofvalue;Chinesestockmarket;Congenial;Dependability

目录

第1章我国股市价值投资理论及现状.1

1.1价值投资理论.1

1.2我国股市投资理念的现状.1

第2章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2

2.1股权结构体系的历史问题.2

2.2公司普遍质量低下并且吝于发放红利.2

2.3资本市场不完善.3

2.4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3

2.5国际游资大量投机.3

第3章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4

3.1股市投资理念演变.4

3.2上市公司本身投资价值.4

3.3股权改革.5

3.4业绩回升,分红改善.5

3.5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5

第4章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7

4.1完善资本市场.7

4.2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8

4.3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9

4.4严格控制国际游资.10

结论.12

致谢.13

参考文献.14

注释.15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16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17

中期检查表.19

答辩记录表.20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21

价值投资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投资理念和方法,在近年来的中国股票市场崭露头角,引起越来越多理论研究者和投资者的重视。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曾引起业界针锋相对的激辩,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观点。但事实上,在海外市场,价值投资理论历经全球经济数次兴衰后仍屹立不倒,诸多优秀的投资人凭借价值投资理论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价值投资理论无可比拟的优势。就价值投资理论的本质而言,并不存在是否适合某个市场的问题,它的效果完全取决于投资人的使用方式。第1章我国股市价值投资理论及现状

1.1价值投资理论

价值投资从宏观经济因素、行业景气度、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要素的分析为基础,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价值、盈利能力价值和成长性价值等作为关注重点,以判定股票的内在投资价值为目的的投资策略。价值投资克服了技术分析的不可靠性和基本分析的主观片面性,有利于提高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降低投资风险和正确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投机是为了再出售(或再购买)而不是为了使用而暂时买进(或暂时售出)商品,以期从价格变化中获利”的经济行为,因为从价格变化中获利必须把握好买卖时机,因此称之为投机”。显然,投机实质上是一种投入资金获取非生产性财富的经济行为。

1.2我国股市投资理念的现状

纵观我国股市发展,支配大部分投资者投资的是K线、均线等简单的技术分析。面对当今复杂的资本市场,这种主观经验式的投资已经远远落后。然而,面对投资者根深蒂固的经验式投资分析思想,价值投资一直缓慢甚至停滞发展。

目前股票市场参与者在进行交易时,往往不会考虑长期价值投资,市场上短线投资行为较普遍,主要体现在股票换手率较高,与西方国家相比,2004—2007年我国股票换手率普遍高出5—10倍”[1]。投机行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现动荡的直接原因之一,上证指数在2007年创下了历史最高的6124.04点,随即开始下行,一度跌至最低点1664.93点。至2008年12月,上证指数较长时期在2000点左右徘徊。股市参与者对股市的预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关系,而是主要看参与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真正意义上投资没有多少,这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是不符合的。

第2章中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障碍

当前有一种说法,中国股市的特殊性和目前的状况决定其缺少必要的投资价值,相对应的是中国股市也不存在真正值得长线投资的上市公司,投机是中国股市的主旋律,由此得出价值投资根本不适用于中国股市。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推行价值投资存在以下问题,使得价值投资理念无法被广泛推广。

2.1股权结构体系的历史问题

我国股市的一大特色是股权割裂的多元结构体系。股权结构割裂为流通和非流通两部分以及A、B股之间的差异,造成市场上对同一公司存在不同的价格信号和不同的评价机制,由此造成市场功能的错位和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而特殊的股权结构更是导致了定量分析的困难,使得价值投资者无法准确计算出公司的投资价值,这严重影响投资理念的运行。

2.2公司普遍质量低下并且吝于发放红利

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能否上市并不取决于其经营状况和实际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是地区、部门利益平衡的结果。因此很多企业公司应当是国有企业较好的企业,但实际上很企业的业绩”是包装出来的。上市后,这些企业由于外在约束不能达到改制的目的。因为上市的结果除了圈一以外,并无其他意义。更糟糕的是,一些企业本来还不错,但上市后圈到大量的钱后出现投资膨胀冲动,将资金盲目投入房地产、保健品等行业,美其名曰转型”或多元化”,结果上市后反而导致大量亏损。

上市公司不分配红利,投资者没有现金流回报,这就使得贴现现金流模型这一价值投资的重要理论模型失去了应用的基础。提取已2009年年报的675家公司过去3年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和净资产,并分别计算出两者过去3年的平均值。剔除过去3年期末平均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的公司,剩余的公司有567家。将这些公司3年期末平均未分配利润除以3年平均净资产,得出的比值便是衡量公司分红能力强弱的指标。经过筛选,326家分红能力较强的公司浮出水面。剔除过去3年曾有过分红历史的公司,以及新近上市的公司,经过选拔”,共有25家有分红能力但过去3年均未有分红行为的公司,这就是所筛选出的铁公鸡”。

从整体来看,25家铁公鸡”的未分红年数都比较高,平均值达到5.8年。近3年平均未分配利润除以近3年平均净资产这一比值超过30%的公司有10家”[2],表

明这些铁公鸡”公司整体上分红能力都较强,这就说明这些公司要么不愿意分红,要么未分红利润存在水分无法分红。

2.3资本市场不完善

我国股市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目前只有主板市场。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十分有限,目前只有股票、基金、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五个品种,结构性缺陷明显。我国股市没有做空机制,而我国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又有很大的需求,这就使得投机更有市场,而价值投资却不被重视。

2.4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

证券监管起步不久,受制于证券市场发展大环境的影响,还存在诸多问题。我国证券监管体制自身的不足缺陷是导致监管效率低下、违法证券行为层出不穷的内因有以下方面:一是监管理念与市场要求存在偏差。对比现行国际监管理念,我国证券市场与之距离甚远,我国的监管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手段直接,忽视市场公平、高效、透明的客观要求,这与市场经济体制是相互违背的。二是监管体制尚未健全,行业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现行监管体制主张集中统一监管由政府监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而市场变化的复杂性和先天性的监管机构的监管缺陷不能保证证券市场健康运行。从权限授予来看,证监会是运动员”与裁判员”兼于一身,权限的过度集中与垄断从而可能导致腐败。社会性的监督组织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其中问题尤为突出的当属证券咨询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总之,我国证券资监管水平低下,行业自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5国际游资大量投机

2008年股市的股灾,一个主要原因是游资的推波助澜,他们是投机者,任何行为都是为了利益,近几年美国经济的衰退,造成了大量的游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特别是中国市场,这些游资投资中国市场的原因可大致为:人民币升值,可套取较大的汇率差、中国持续多年的熊市,上市公司价值严重被低估、中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中国经济的高成长性等等,这就造就了国际资金的大量涌入。国际游资以大量套利为目的,大量游资涌入股市,使得股价被炒离谱,一段时间后大量做空从中套取大量利差,使得中国股市上下波动大、频繁,严重危害到价值投资者的利益。

#p3第3章价值投资是否适合中国股市

3.1股市投资理念演变

1992年至1998年,可以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庄股时代。机构投资者同上市公司联手导致信息的非对称性,散户在羊群效应”影响下的频繁进出,导致小盘股效应成为庄股时代最典型的特征,而那些基本面优良,但因流通盘偏大,两三家机构合谋也不容易操纵的股票,则一直被市场所冷落。从1998年开始,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公司等各种类型机构,投资环境由原来传统的做庄”和依靠资金规模操纵股价的行为越来越难以达到盈利的目的。这使得传统的做庄”和依靠资金规模操纵股价的行为越来越少。

庄股时代的结束,各种投资理念发生了剧烈冲撞,而重视上市公司基本面,以价值发现、价值提升的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成为市场的形成。影响市场的不再是那些拥有大资金的所谓做庄”,而是具有诚信品牌和专业的研究机构。在价值投资的引导下,中国的证券市场也必将走向规范,与国际接轨。面对上述市场变化,对于成熟市场和大资金管理者来讲,放弃做庄”,选择低市盈率蓝筹股作为投资对象,是大势所趋。庄股时代宣告结束,虽然新的价值投资理念还没有完全主导市场,但市场已逐步向以研究公司基本面和价值投资过渡,价值投资必将给中国的证券市场带来一场全新的投资理念革命。

3.2上市公司本身投资价值

价值投资理念把市盈率的高低作为衡量股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而我国股市市盈率偏高是目前的普遍观点,但我国证券市场对市盈率的比较存在概念混淆,对不同指数的市盈率、不同市场的市盈率进行横向比较时,必须注意它的可比性,不能仅仅从我国市盈率高于美国就得出股市存在泡沫,不具备投资价值,而应该从其根源和具体的环境来分析。市场市盈率的高低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一是经济体系中其他金融品种的收益。如果其他因素不变,市盈率与其他金融投资品种的收益率存在负相关关系。一般认为合理的市盈率水平应是银行一年期利率的倒数,美国以往一年期存款利率长期在4%以上,倒数是25倍,道-琼斯股价工业平均指数市盈率是20倍左右。日本一年期存款利率不到1%,其倒数高达上百倍,所以日经指数市盈率高达50倍以上,我国近几年一年期存款利率大概是3.5%左右,倒数是32倍。二是市盈率与股本规模相关。市盈率与总股本和流通股本均相关,总股本和流通股本越小,市盈率就会越高,反之,市盈率就会越低。三是市盈率与股本结构挂钩。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全流通的,市盈率就会低一些,如果股份不是全流通的,就会高一些。四是市盈率应和成长性挂钩。市盈率是静态指标,同样是20倍市盈率,上市公司平均每年利润增长7%的市场就要远比上市公司平均每年利润增长2%的市场有投资价值。考虑上述因素,再来看我国的市盈率水平,中国股市市盈率的底部为23倍,相对顶部为63倍,而目前沪深两市综合指数市盈率在35倍左右”[3],所以目前中国股市已经处于合理区间,具备较高投资价值。

3.3股权改革

目前对我国股市影响重大的国有股减持虽然几经挫折,但目标非常明确,国有股一定是要减持的,只不过是通过何种途径的问题。市场在资金方面并不存在障碍,非流通股的流通给市场带来的压力也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非流通股总量在3800亿股左右,按净资产左右的价格减持,只需要1万亿左右的资金规模。只要通过股票质押贷款等方式,从银行10万亿元储蓄存款中分流10%左右,就能满足需要”[4]。然后将部分减持获得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的形式回流到股市,化解流通带来的市场压力。只要政府采取的减持和流通方式得当,那么国有股和法人股完全可以在国有资产不流失、投资者不受损失、股价指数保持稳定而平稳的情况下进行减持和流通,从而在非流通股问题的解决上形成一个多赢格局。同样,A、B股市场的发展方向也是实现合并,法人股不流通的问题在市场的发展中也将逐渐得到解决。最终市场实现的是同股同价。

3.4业绩回升,分红改善

首先,上市公司的业绩开始有所回升。据上海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010年3月30日,沪深两市披露年报的823家股票上市公司,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平均每股收益0.14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172%,同比分别增长9.49%和7.71%。上市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7495.5,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已扭转上一年度整体业绩大滑坡的局面,驶入盈利增长的上升通道。其次,2009年超过半数的上市公司提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高派现、高送转现象普遍,并且以现金分红为主,派现比例大幅度提高。据统计,在推出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派发现金红利的为83家,在已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占比为58.04%;送股的共13家,占比为9.09%;转增的共26家,占比为18.08%占所有披露年报公司数的54%”[5]。我国的上市公司已经开始倡导回报股东、鼓励长期投资”的经营理念。

3.5证券市场监管的加强

中国证监会成立至今,一直在探索实践,经过18年多努力,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正在不断深化。法律法规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实施,特别是从券商峰会及其制定的个要求”、三大铁律”和将要出台的相关规范文件,可以看出今后一个时期监管部门在监管理念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方面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会努力为证券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外部环境。在一个法规健全,监管有力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也不再能通过包装上市,包装利润来欺骗投资者,上市公司只有以股利和红利形式回报投资者。第4章我国股市推行价值投资的保障性措施

4.1完善资本市场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和规范债券市场。政府以前侧重市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在创业板的成功上市,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呼之欲出之际,制度和机制建设可以说已取得长足进步,政府应该把关注点聚集到如何发挥资本市场基础性功能的问题上。

4.1.1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加强法制建设,完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主板市场质量;完善主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惩违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以满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吸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非主板市场方面的经验教训,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推动创业板的规范发展。

4.1.2积极发展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公司债、政府债和股票等资本市场三大证券中,公司债在美国占60%,欧洲占80%,中国目前只占2%”[6]。发展公司债市场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企业财务约束、为投资者提供低风险产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中国将加快建立适应债券产品特点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制度,逐步将目前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以扩大公司债市场规模。

4.1.3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具有专家理财、市场影响力较大、行为比较规范、注重诚信等特点,在构建投资组合和运用避险工具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要在加快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突破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体制障碍,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积极推动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信托资金及其它机构投资资金更多地流入资本市场。

4.1.4完善证券市场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

自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从无到有,逐步完善,保障了市场的安全、高效和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殊环境下,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最为突出的是由于我国的交易、登记及结算体制不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我国交易、登记及结算体系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信用风险隐患。近几年个别证券公司的风险集中爆发,并向交易、登记及结算系统转移,就暴露了我国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法律制度的缺陷。在此情况下,证券交易、登记及结算信用风险控制法律体系的规范,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要建立统一互联的交易、登记及结算系统,根据市场需要,推出新的交易平台和交易方式,完善证券交易服务体系,提高交易效率,防范系统性风险。

4.2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是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相当一批上市公司在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了盈利能力不强,对投资者回报不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就是要立足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诚信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4.2.1完善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要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严格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把好决策关,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激励、监督和约束。要设立以独立董事为主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司全体董事必须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要认真发挥好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经理层要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定,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建立健全公司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要通过外部审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公司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并披露相关信息。通过自查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4.2.2注重公司财务管理

上市公司必须做到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与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全面分开。控股股东要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侵犯上市公司享有的由全体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权,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插手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干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要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进行认真的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开披露。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股抵债、以资抵债等方式,加快偿还速度,务必偿还完毕。

4.3证券监管的进一步完善

改革是一个渐进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面考虑,放眼未来,对证券监管体制行有效的改造。加强证券监管体制自身建设,逐步健全完善。证券市场是变化无穷的,仅有掌握客观规律制定完善制度方能保障市场健康运行。

4.3.1树立科学监管理念

在中国证券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下,树立正确的监管理念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监管体制的理论基础。因此,监管理念主要包括:第一,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二,确保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第四,树立国际化意识。这些理念的发挥作用还依赖于认真贯彻执行于实际工作之中。

4.3.2提高监管水平

监管机构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职能就是保障市场的公平、公开以及公正地对待所有市场参与者,体现其监管理念和目标。相应地其权限应当依据其职能而定,即仅能作为裁判员”。并非事无巨细一概全揽并把运动员”兼于一身。同时,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手段的间接化、多样化、市场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操纵。此外,应当提倡监管行为程序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公正的权衡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信心。

4.3.3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

随着证券市场的成熟,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日益成为大多数国家选择的主流。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避免各自的缺憾,对于完善监管体系是十分重要的。行业自律监管的培养和成熟有助于弥补我国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缺陷,有利于发挥其灵活性、高效性和及时性等诸多优点。我国立法机构应及时出台行业自律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做到有法可依。

4.4严格控制国际游资

4.4.1完善国际游资投机目标市场的监管

我国金融市场能够提供给投机性资本在短期获利的投机市场有外汇市场、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市场。外汇市场的投机获利机会在于,我国人民币汇率和利率缺乏变动弹性。在国内利率高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时,必然吸引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入,外汇供给增加,人民币需求上升。如果人民币汇率能够在市场供求力量推动下上升,套利资本的获利空间会受到有效控制,使外汇供求达到均衡。人民币汇率的变动缺乏弹性是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决定的,即人民币汇率决定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在这种状况下,只能依靠利率的调节控制投机性资本流入,但只有最终由资金供求决定的利率水平才能有效地控制投机性资本的持续流入。所以应该逐步建立有效的货币市场,发挥中央银行公开业务的调控职能,在投机性短期资本流动引起外汇市场被动时,调节货币市场利率,达到影响利率水平、控制套利资本获利空间、避免短期内资金频繁进出的目的。同时对股票、债券市场要加强监管,避免形成吸引国际游资的经济金融环境。

4.4.2加强资本项目管理

加强国际游资流动的渠道,提高国际游资进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成本,达到控制游资规模的目的。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是难以割裂、相互关联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取消后,资本项目下外汇管理的效应必然会削弱,因此为了保证人民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顺利进行,防止国际游资伺机大量流入,在短期内必须强化对资本项目的管理,增加套利者的交易成本。要严格区分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资本流入,加强结售汇管理,防止国际游资以各种形式混入经常项目流入流出。同时完善对资本项目管理的法规,严格审批资本项目下资金的源入,加大对非法入境的国际游资的惩罚力度,提高其套利、套汇的风险成本。

4.4.3加强游资侵入证券市场限制

在人民币部分可自由兑换下,不论境外资本投资对象是人民币证券还是外汇证券,也不论它们是直接投资,还是在岸、离岸海外投资基金进入,都必须通过证券公司,为此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加强对游资的管理:第一,对非居民投资我国证券市场施加外汇管制,规定其持有我国境内企业股票的限额,并限制其投资境内未公开上市的股票。第二,规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开放程度,切忌盲目过早地对外开放。第三,规定境外投资者投资我国证券市场必须委托得到授权的证券经纪公司进行。第四,限制甚至禁止外国证券公司经营境内证券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第五,规定境外投资者只能通过在岸或离岸海外投资基金,间接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并对外面独资或与我国合资建立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加以限制。

结论

我们可以得知价值投资在我国的股票市场具有适用性,即便是在当今经济环境下,价值投资都表现出强劲的势头。对于周期性行业的股票,其盈利水平受经济周期的严重影响,难以对其进行准确估值,市盈率模型的投资效果较差,而市净率模型更适合周期性行业的股票。广大股民应区分不同行业运用不同的价值投资策略进行投资才能取得超额收益,也只有正确运用价值投资理念,自觉地减少投机,中国股市才能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但是,要想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实现价值投资的广泛应用,还要经过我们这一代及以后的几代人的共同努力的。

致谢

时光匆匆如白驹过隙,三年前,我幸运得成为武夷学院金融保险的一名学子,接受了金融专业的高层次教育。我万分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专业水平。老师给予我知识、智慧与力量,严谨的学风与高尚的师德使我受益非浅,谆谆教诲使我终生难忘。

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新光老师。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文章从选题、构思到结构的确定,再到最后的定稿,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导师的心血。老师渊博的学识,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宽阔的胸襟和高尚的品格为我树立了做人的典范,是我未来人生道路的指明灯。

我还要感谢三年来每一位教育过,帮助过我的老师。他们中有为我上课,传授我知识的老师,也有照顾我生活,教我如何做人的辅导员丁鹏。特别要感谢邹裔忠老师、李乐老师、张永起老师、李新光老师、王妮老师、杨春生老师、彭华老师、辅导员丁鹏等等,这我给您说一声:老师辛苦了”。在这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我为能遇到这么多优秀的师长而庆幸。

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为我的学习和生活付出了很多,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和支持。还有三年来和我共同学习,朝夕相处的同学,他们都给我了我莫大的帮助,伴我度过了三年美好的时光。谢谢大家!

离别的时刻就要来临,不禁还是有些伤感。武夷永远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从这里,我带走了知识;在这里,我留下了青春。

祝愿我的母校青春永葆!

祝愿她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明天!

祝愿老师拥有更加绚丽多彩的明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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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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