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类-保证合同(整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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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类-保证合同篇1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

债务人(丙方):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月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经过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__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拖欠乙方共计人民币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替丙方代偿上述款项,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

三、丙方向甲方偿还人民币元(本金元,利息元)。丙方应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否则应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丁方承诺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对丙方向甲方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应付费用)。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代偿的款项后向甲方出具抬头为甲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3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

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

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4

典当行(贷款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当户(借款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房产作为当物抵押给乙方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综合费,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当物

1.1乙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坐落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号,粤房地权证自字第____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典当贷款。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产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确认该房产估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第二条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________元)及按第五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乙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4绝当后及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2.4.1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4.2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2.4.3当金本金。

第三条当金及用途

3.1该房产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元整)。

3.2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受甲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________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五条息、费率

5.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10‰、月利率为1‰,合计为11‰,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甲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5.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60天综合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

5.3典当期限不足5天的,按5天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5.4若甲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乙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5.5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甲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5.3、5.4款。

5.6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5.7甲方依照第十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在不违反5.6款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偿还至实际偿还之日期间的按前述标准计算的所有的利息、综合费以及第九条约定的逾期违约金、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金等,且乙方偿还上述债务不以当物的变现价值为限,当物实际变现价值低于甲方债权金额的,乙方仍应负清偿责任。

5.8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未明确注明收费性质的,均视为收取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若甲方收取的上述费用超过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利息和综合费金额,则超收的费用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和综合费,不发生偿还甲方当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5.9双方一致确认:当物发生灭失、损毁,不论是由谁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利息、综合费及违约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且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任何债权不与乙方的任何债权予以抵销。

第六条续当

6.1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续当,经甲方同意续当的,乙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甲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6.2乙方在超过6.1款规定的5日期限向甲方申请续当的,经甲方同意的,仍然成立续当。

6.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七条赎当

7.1乙方提前赎当,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发生赎当的法律效力,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自动转为后期发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费用。

7.2乙方提前赎当,甲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甲方仅预扣了部分综合费,乙方应按第五条约定与甲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7.3在绝当发生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乙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甲方代垫的费用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九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八条绝当

8.1双方一致确认:依1.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不足人民币3万元的,绝当后或甲方依照十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甲方可自行变卖或折价,损益自负。

8.2依1.2条约定的估价金额为标准,估价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绝当后或甲方依照十条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依照以下方式处理:

8.2.1乙方应在绝当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8.2.2若乙方未在绝当或甲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但甲方以变卖方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8.2.3甲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乙方与甲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甲方债务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8.2.4甲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甲方全部债权,乙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甲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甲方退还乙方。

8.2.5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甲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8.2.6甲方也有权在任何时候不经上述8.2.1/8.2.2/8.2.3款规定程序而直接变卖当物,但甲方变卖当物的价格不得低于2.2款估价金额的70%。

8.3乙方期满未归还典当贷款,乙方同意将个人(公司)全部资产和收入作为未归还当金、综合费用、利息以及违约金等的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优先执行乙方的其他财产,而不受当物存在的限制。

第九条逾期违约金

9.1乙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乙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2乙方如逾期偿还甲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3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十条提前收回贷款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10.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0.3当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投保险,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乙方另行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的除外),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质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0.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10.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0.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10.7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乙方对甲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10.8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乙方应收到自甲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9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乙方应自收到甲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10.10当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乙方在上述情形出现后三日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的除外;

10.11拒不接受甲方经办人对抵押财产进行查验或拒不接受甲方对乙方贷款用途进行检查和监督或在上述查验、检查、监督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10.12拒不配合甲方的对账要求的;

10.13违反《房地产抵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10.14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11.1乙方是本合同项下当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保证在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持续的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

11.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当物之上乙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抵押期间乙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当物的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不再在当物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11.3本合同项下的当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抵押权的障碍与限制;

11.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质押登记的所有法定程序;

11.5本合同项下的当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当物出现上述情形,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抵押的情形;

1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出售、出租、转移、转让、承包、典当、赠予、再抵押、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11.7没有针对抵押物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1.8乙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1.9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1.10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甲方抵押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1.11按照甲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外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2.1.1按当金本金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12.1.2要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12.1.3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12.1.4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独立的。

12.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乙方万分之一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甲方无需征求乙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乙方未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3.2乙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甲方或甲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13.3当票遗失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未办理挂失手续或者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通知与通讯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邮寄、发送文件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5

被担保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第1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第2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第3条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为:

第4条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第5条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6条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税务机关。

第7条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第8条如果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第9条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纳税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税务机关给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第10条若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或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出现此情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第11条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第12条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为筹集________工程建设资金,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决定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证券公司承销,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________元,期限____年,年利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

甲方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手续合法,发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就本次发行充任甲方保证人,当甲方不能如期偿还本息时,乙方代甲方偿还。乙方保证责任为不可撤销责任。

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有权要求甲方于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内,偿还乙方代付本息总额并按月息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迟延偿还时,应按每日____%比例,另向乙方偿还迟延利息。

四、公司债券偿还期届至____月前,甲方应向乙方通报自己偿还能力。甲方逾期不通报,致乙方不能代偿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如期通报后,乙方应作好代偿准备。乙方不能如期如数代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不妨害公司债权人前提下,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八、甲乙某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或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7

甲方(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债务人与乙方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甲方以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1.2抵押财产换发新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证书(明),导致本合同“抵押财产清单”或者乙方收执的他项权利(抵押权)证书或抵押权证明文件与上述新的权利证书(明)或登记机关的登记簿相关记载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1.3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抵押财产上因加工、混合、附合、改建等原因而新增的物也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抵押登记等手续。

1.4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第二条担保范围

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2.1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2.2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币种)(金额大写)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第三条抵押财产登记及注销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部门办妥抵押财产登记。甲方应于抵押登记完成当日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乙方持有。

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清偿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第四条责任承担

4.1如果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且甲方与债务人不是同一人,则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4.2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但是乙方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未征得甲方同意的,甲方仍对变更前的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4.3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甲方也承担担保责任。

4.4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乙方向甲方主张担保权利,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5如果债务人或乙方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甲方仍承担担保责任。

4.6乙方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甲方仍承担担保责任。

4.7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4.8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在其承担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承诺,在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乙方利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如甲方已经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

4.9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甲方同意,在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4.10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乙方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划收债务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管辖的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占有与保管

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维修、保养及合理使用抵押财产,按时交纳与抵押财产相关的各项税费。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财产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抵押权设立前,甲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财产的,应告知该第三方乙方抵押权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财产的完好、接受乙方对抵押财产的检查以及不妨碍乙方实现抵押权。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义务,同时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财产的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甲方不得有任何理由变更、中断或撤销保险。如果保险期届满时,被担保的债权未全部受偿的,甲方应当对保险期限作相应的延长。如甲方中断保险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代甲方办理抵押财产保险。

抵押权存续期间,非因乙方过错,抵押财产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不足以清偿债务本息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如提供物的担保的,应按照本条的约定办理保险。

甲方应当要求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注明:乙方为该保险的优先受偿人(即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抵押财产在抵押前已保险,甲方应按上述内容对保险单作相应的批注或变更。

对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6.1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6.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6.3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6.4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财产,以恢复抵押财产价值;

6.5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6.6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之日(抵押财产续保,则为续保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抵押财产的保险单正本交付乙方,并且在乙方预留有关保险索赔或保险权益转让所必需的文件。

第七条对甲方处分抵押财产的限制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放弃、赠与、转让、出租、出资、重复抵押、迁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同意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7.1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7.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7.3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7.4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7.5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所得款项自由处分。

第八条第三方妨碍

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被征收、征用、拆除、没收、无偿收回,或者抵押财产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担保。

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乙方债权的抵押担保。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该赔偿金或补偿金,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8.1以所得款优先支付处理与抵押物相关的费用;

8.2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8.3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8.4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8.5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8.6甲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后,可将损害赔偿金自由处分。

抵押权存续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8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为引进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数量),总价格_________,已向_________(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依照,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出具该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保函。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

一、由受托银行出具担保金额度为_________元的有(或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委托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银行出具保函之前存入_________元保证金,并在保函有效期内按结算进度存入保证金,直至存足保函额度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如因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尚未下达,资金未拨付到委托人,委托人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书面承诺,为委托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存入不少于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并在_________至_________期限内按结算进度存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如委托人不能按期存入保证金,则由XX银行从其主管部门________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中扣抵。

三、“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的存款限于保函项下的支付,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凭保函和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要求受托银行划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资金时,受托银行应通知委托人,并从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存款户不足支付的,受托银行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

四、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信用证项下的人民币时,由受托银行垫付。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____日内归还垫款。受托银行对垫付款项按XX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____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五、委托人按保函额度的_________‰按年向受托银行支付保费,共计_________元,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清。

六、委托人提供受托银行需要的文件和资料,为受托银行审查与开立保函有关的事宜提供便利条件。

七、保函额度随结算进度自然减额,直至结清注销。

八、保函格式由受托银行决定。

九、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X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9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20%;

(4)合同生效后新增对外投资超过净资产的20%;

(5)更改与其他银行的债务条款,提前清偿其他长期债务;

(6)偿还对甲方股东债务;

(7)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涉及债务金额超过净资产的20%。

3.9甲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甲方和债务人追加担保或直接收回全部贷款:

(1)经营、财务状况恶化;

(2)甲方、甲方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案件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3)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歇业、停业整顿、解散、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足以影响甲方经营活动和乙方贷款安全的重大事件或违约事件。

3.10甲方需变更章程、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及其它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违约条款

4.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款所称违约事件:

(1)甲方不及时足额履行代偿责任;

(2)甲方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3)甲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4)甲方在履行与乙方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

(5)甲方的经营、财务状况已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2有违约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履行代偿责任;

(2)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

(3)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体上公告;

(4)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附则

6.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同主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6.2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6.3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用状况,查询获得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6.4乙方可就本合同向潜在受让人或可能与乙方订约的其他人透露其认为合适的有关甲方的资料。

6.5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

6.6凡确定的选项,均统一采用在被选项框内划ⅹ的方式确定。

6.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8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9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10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各执一份。

甲方声明,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签署地:

乙方(公章):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10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企业法人:地址: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11

今借到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承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还清,若逾期还款,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其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之和的4‰乘以违约天数)及实现债权费用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指印)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指印)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连带保证人(签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承诺书

一、本人自愿为提供情万元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二、如借款人到期不及时归还,由我代为还清所有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诉讼费、律师等一切费用。

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筹集___________甲方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合法,发行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如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意就此问题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当甲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乙方将代为偿还。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可撤销。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内按月利率的____%偿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本息

四、在公司债券还款期限达到/个月之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还款能力。如甲方未能在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无法赔偿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按期上报后,乙方应做好赔偿准备。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赔偿,甲方有权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发行方式。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

担保类-保证合同篇13

出借人(甲方):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借款用途为。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月利率‰。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如提前偿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提示

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甲方)签字: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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