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整理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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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学六年的生活即将过去,我们将踏入初中。我们最不舍不得的当然还是在一起学习了六年的同学了。
我最不舍得的就是林端端了。从她的身上我能看到坚持的力量。不管是在哪个方面,她都能做到坚持。特别是在排球场上。
有一次,我们在比赛。球到林端端手上了,可是她一不小心将球抛进网了,我们输了一分。但其他人好像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人都会犯错误,这很正常。可是,林端端好像受到了打击,情绪很低落,导致后面的一个发球也没有发过网。她愈发难过了。
下课后,我看到林端端没有走,她拿着排球,好像要继续练习。果然,她练起了发球。我悄悄走过去,在一旁坐下。就这样,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没有停止,还是再练。在练的途中,她好几次都打错位置了,导致自己的手腕瞬间红了起来。她很耐心,一遍又一遍的捡起球,一遍又一遍的抛起球,打出去。已经一小时过去了,汗水从她的额头上流下来,之间,她没有喝过水,也没有休息过。他好像在为自己的错误做出翻倍的弥补。
发球练得差不多了,她又练起了吊球。左一个,右一个,近的,远的。她反反复复得练习着,一个半小时过去了,她才停止了练习,回家去了。
所以,她的坚持我永远忘不了,她这个会“发光”的人我也忘不了。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2
六年的小学生涯结束后,在小学生活中,最让我难忘的莫过于同学们了。
班级中最文静的男生,莫过于小A了。他虽然是男生,却十分白净,白嫩的皮肤,比很多女生都要嫩,都要白。略显肥胖的脸蛋,让人忍不住要捏一捏。下课后,他也不会像其他男生那样乱跑,而是静静地拿着一本书在座位上看。他一看起书来则十分专心,任何事物都干扰不了他。有一次下课,他一直在看书,老师有事叫他,他却仍然沉醉在书中。老师走近他,连叫了他两声,他才转过头来。
他的“软”则体现在做早操和上课时。他做早操时,动作总是没有做到位,上课总是挺不起腰。即使老师叫他站起来回答问题,他也是一副软趴趴的样子。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练习运球,我们都认真地练习。他伸出他那白嫩的手,在篮球上拍皮球似的拍,一会儿把篮球不知拍到哪,一会儿把篮球拍得越来越低,惹得我们哈哈大笑。
用这样“软”的手,写出来的字当然也不言而喻了。他写出来的字真是“人间极品”。所有的字都没有钩和提,所有的撇和捺都拐错了方向……每每看见,都让我们“赞叹”不已,也暗自为他的字加油。他因此获得美名“抽象画家”。不只是他一个人,所有的同学都有自己的性格。
每每想起与同学的点点滴滴,想到我们各奔东西,升入各所不同的中学。我就十分伤感。我会想念你们的。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3
我难忘的同学,必然的就少不了我的谢同学。
谢同学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并且浑身气场强大,又加上她是我班的班长,可别提班上有多少人敬畏这位谢同学了。
谢同学的成绩很好,好到常年位居年级第一,少有人能超越。要说起谢同学身上的优点来,要可真是数都数不尽。谢同学成绩优秀,为人也好,有原则有主见。这让班上的同学说起这位谢同学来,谁都恨不得好好去夸奖一番才行。
在同学们之间大受欢迎的谢同学,在老师们之间也很受欢迎。作为我班班长的谢同学,管理起班级里的一些事物来,那也是十分干净利索,让我班常年都是年级里纪律第一,教室环境第一,就连班级平均成绩也都是第一的优秀班级。
如此优秀的谢同学其实为人很低调,只不过她身上那种不容忽视的气场如此耀眼,任她再低调也是如此的惹人注意。耀眼的她也就顺势成为了校园里的名人,不管是我们的学长学姐,还是我们的学弟学妹都想着去认识一下她。这不得不说,谢同学在我们学校里已经很受人欢迎了。但是如此优秀的谢同学,也值得这么受人欢迎。
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是很感激她的,因为她个人的能力确实很强。并且她还常常帮助班级里的差生,这么说吧,班上只要有人需要帮忙,作为本班班长的谢同学就会主动站出来。谢同学一向都不拘小节,落落大方,而且又是如此的优秀,让班上的我们一度将她做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并且谢同学的身上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一面,也值得做我们的榜样。
我相信,不管多少年过后,也不管今后我与谢同学还有没有联系,谢同学都会是我心中最难忘的那一个同学。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4
小学六年多彩的生活即将结束,在这六年里,我拥有着与我一起度过六年风风雨雨的老师、同学。而在这些老师、同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我的同学——王思凡。
王思凡同学,虽然没有和我们一起度过六年,可他的心却和我们一起度过完完整整的六年。王思凡在学校时学习很好,尖子生,而且人缘很好,和大家相处很融洽。可是,在六年级上学期时,不幸发生了。从老师口中得知王思凡得了白血病。从那时起,我们班总有一个座位空着。每每看见那个布满灰尘的座位,我仿佛看见了王思凡拿着一百分的卷纸,高兴地笑着,露出那可爱的小虎牙。
两个星期后,思凡从医院回来。我代表我们班去看望他。班里有些同学也十分想念他,便和我一同前往。我和班里的女生上街买了一些水果,想他家出发。到了他家,我们好容易才从大厅的沙发上发现了他。他本来弱小的身躯,在病魔的折磨下,此刻显得更瘦了。他的脸很苍白,戴着一个白色口罩,看着他的样子,我的鼻子酸酸的。
回到学校,学校为他组织了捐款。当时,杨芳老师让我读了一封倡议书,我用发自内心的感情读完了,我希望同学们能多捐一些钱,好挽救我这位可爱的同学如花的生命。捐款时,我捐出了自己所有的钱。同学们也纷纷拿出了自己的零钱。同学们捐出的不只是钱,更是生命的希望和对王思凡的感情。
我相信,在小学六年里,我的同学没有一个人会忘记他。我们会永永远远记住他,我的好同学——王思凡。不但是王思凡同学,还有每一位同学,每一位老师的音容笑貌,不管是开心时,伤心时,激动时……不论那个表情,我都会深深地铭记于心。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5
同学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同学你可以跟他或她说说心里话,在你难过的时候,她可以安慰你。
在在六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同一个班级上课。可是在六年级上半学期,老师把五年级的全部同学打乱,我们以前的好朋友都分开了。有的分到了六(二)班,有的被分到了六(三)班,还有的被分到了六(一)班了。我就被分到了六(一)班了,不过我也很幸运,李贝也被分到了六(一)班了。我们在各自的班里认识了很多新朋友,比如说:爱和我吵架的孙悦,我们可以为了一道英语题吵架,神吧!还有我们的小师妹——师小惠,我们都爱问她叫小师妹。还有我们的花痴大王——高琼莉,他不是对花的花痴而是对帅哥花痴。还有文静,爱画画——杨宁......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
对了,还有一个,就是和我相处六年的大班长——李贝贝,去学校一问,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的大名,每次跟她在在一起,有看见的她的人都赶紧远离她看看我们学校的李贝贝牛吧!
我得说说我们班的孙悦,她学习,画画都不错。可今天她的脑子有点“问题”她今天得了“轻微脑震荡”哎,弄得我们没有一个人敢招惹她。
看看我们班多有趣,我真是舍不的离开,可是我们马上面临着小学毕业不得不离开。哎,再见了,我的好朋友,我的母校。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6
六年的小学生涯即将结束,我也将要离开这个校园,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但是最令我难忘的就是——王惟仟。
那一天,我是值日生,当我要去换水的时候,发现水桶已经满了,我怎么搬也搬不动,同学们一个一个地去操场活动,我无助的看着他们,如果不换水,会遭老师批评的。我几次尝试搬走,可是搬几步水散了,我也搬不动了。
王惟仟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拿起拖布走过来,把散在地上的水,一点点地拖干净。“冯一,我来搬。”“你能吗?”“试试呗。”他个子大,挺强壮的,可这满满一大桶,他也未必能抬动呀!他走向水桶,深吸一口气,身体下蹲,把住水桶,咬着牙,搬着这桶水,他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每一步都显得那样的沉重,还时不时地放下休息一会儿。“不行就让我来吧!”“没事,再走几步就到了。”他脸憋的通红,捂紧了拳头,他爆发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犹如火山喷发一样,一口气搬到了厕所,把水倒干净并换了水,又搬回了班级,看他的样子,有些累了,可是他不顾身体上的劳累,坚持着把水搬回了班级。
他不仅乐于助人,还爱护低年级同学,在操场上有几个五年级的学生因为一个二年级的同学撞到了他们,就来欺负二年级的小同学,王惟仟看到了以后以迅雷之速冲了过去,挡住了那个小同学,“不许以大欺小,大家都是同学,一个学校的人应该和平共处,不应该欺负他们。”又对着小同学说:“没事了,你去玩吧。”虽然有些口齿不清,但是五年级的学生,也知道了王惟仟的意思,王惟仟满意地一笑,便离开了,那一刻他的身影在心里越来越高大,不止是他身体上的高大,更是心灵上的高大。
这就是我难忘的同学,他乐于助人,爱护同学,我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骄傲。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7
照片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泛黄,信件会随着岁月的脚步而走失,但只有珍藏于心的记忆,会像美酒越久越醇,六年的小学生活里我遇到很多同学,他们就是我记忆中的美酒,我将永远记住他们。
我们班里的同学各个都是天才,正所谓人才济济,其中最突出的便是晨晨。
晨晨的个子比较矮,但是他却有着一个爱因斯坦般的大脑,智商高到我们这些“凡人”根本没法比,他的学习成绩十分优异,每次考试成绩在全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此乃夭才也!
说他有着爱因斯坦的大脑,原因是我们还在小学阶段,他都学上中学的知识了。有一次他过来和我一起探讨一道题他突然问我:“你知道根号吗?”我一愣这是初中的知识呀!我说不知道,他就耐心的讲解,尽管后来我还是没懂,不过我还是从心里露出对他的佩服。
有人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晨晨却说:“天才是晨晨!”尽管这是一句玩笑,不过晨晨的确是一位奇才,比如说那一次,老师讲完了“鸽巢问题”我听的云山雾绕,晚上我做家庭作业时,我脑袋都要炸了,还是想不出一道题,我只好问晨晨,晨晨在电话里给我讲了一遍又一遍,我总算是听懂了几道,但最后一道难题我硬是彻底“懵圈”了,最后晨晨见我还是不懂,干脆跑到我家来,给我讲题,还用筷子做道具给我演示,最后我终于明白了,当然这一切都归功于“刘老师”的点拨,使我茅塞顿开。
晨晨真是一位旷世奇才,我真敬佩他。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8
“爱恨就在一瞬间”一听到这个尖声尖气的歌声,大家就立马猜到,他就是我们班的调皮鬼,文洪基,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对传说中的文洪基做个全面介绍吧!
文洪基,江湖人称“烤鸡”,“七仔”。海拔在1米6左右,浓眉大眼,头发是标准的公鸡头。特长:探索神秘的数学世界。缺点:懒,说脏话,欺负小矮人。要是他再敢欺负人,我就让老师来收拾他。爱好:打架,装娘娘腔唱歌。不过他最害怕语文老师检查作业了。
听了我对“烤鸡”的介绍,大家一定很想听听他的光荣事迹吧!别着急,听我慢慢道来。上音乐课时,我们到音乐教室去,他就坐在我旁边,他的歌声,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啊!不仅如此,他的调都不知唱飞到哪儿去了!我坐在他旁边,简直是受尽煎熬啊!终于挨到音乐课下课,从地狱里解脱。还有他打架时,瞬间从萌萌的小鸡转换成凶猛的战斗机,一旦和别人较起劲来,他那急脾气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凭借1米6的高海拔把别人按在地上,那场面简直像正规的拳击比赛,我和副班长动员了我们班所有的精兵悍将才把他俩分开。
虽然他的缺点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是他也并非一无是处。数学课上,好像就是他的主场,每次的拦路虎几乎都是他制服的,数学老师也不禁啧啧称赞,让我们向他学习。语文课时,有了他,我们就不觉得那么枯燥乏味了,因为他总是针对老师讲的一些题,说出一段幽默风趣的话。他简直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比如有一天,班主任穿了一件绿衣服,他就开玩笑的说,宋老师真像一个大青蛙,惹的全班哄堂大笑。
大家听了我对“文烤鸡”的介绍,是不是对他又有了新的感觉呢!希望我们在这最后的时光里好好关注身边的每一个同学吧!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9
我已经上六年级,当然有很玩的好的朋友,我最有趣的哥们儿是袁基伟了!
他是一个很“憨”的人,他得性格和外表都很“憨”!
他的头发卷卷的,中间是往上翘的,十分有味,一双小小的眼睛,恰似一个白中带黑的弹珠,一个小巧玲龙的小甜嘴,红润润的小嘴巴。把以上几个特点添到脸上,的却很“憨”。
有一次,他带了一大袋子东北松子拉里吃,分了我们一些,我们就一边吃一边玩“猫捉老鼠”。后来我被毛逮住了,回头一看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走近一看是袁基伟,他竟耸立在哪儿,像一座小山,他身体笔直,脑袋朝地上看,我便偷偷的跑过去,看到他双手拿着松子壳,一粒白润松子在地上,他正发呆的盯着它,我看了一会儿,见他没反应,突然把他一抓。他突然想抽了电似得,脑袋猛地一抬,发了一下痴。然后我看了一下他,迟疑的问“你看着地上发呆干嘛?”他松了口气“我剥松子的时候,送子里突然蹦到了地上,我就一边看呀!一边想!“然后他嘴巴一抬,”捡捡还是不捡呢?“我看了他一眼,然后,两人同时疯狂大笑,笑完后,我赶紧摸了他脑门”没有发烧啊!
他还是一个很爱发颠的人,似乎脑袋的线接错了。
“嘿!袁基伟!”我从车上跳了下来,看见袁基伟往学校走去,我跑到了他身边,他留过头看了看我,突然身体一转接着一跳,还在原地摆poss。,我被吓得半死。快走带学校门口时,我对小袁说:“你带了餐费没?我带了!”袁基伟突然一愣,把嘴巴拉了下来,“不早说!”他突然以喜,“我带了!”然后在那一边跺脚一边笑,“嘻嘻嘻……”的在那发颠!
我每次悲伤时想到他是都会开心起来!
他是我最难忘的同学!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10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小学生活即将结束,回想起小学生活,真让人怀念。小学生活里的事像一个个悲苦,有的光彩夺目,有的黯然发黑。快要离开我那宽敞的明亮的教室;快要离开风景如画的校园;快要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心中难免有难忘的情绪,因为在小学生活里,那人那事给我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
有一次,有一道数学题我没弄懂,便去请教杨树新,杨树新爽快地答应教我。因为我不太聪明,所以要我解决深奥的数学题,有时要很久才能解决,甚至想很久也做不出。但杨树新却耐心地教我,豆大搬的汗珠像断了的'珍珠链一样,不断地往下掉。过了十几分钟,我还是学不会。我恼火地对杨树新说:“不学了,反正也学不会!”杨树新等我气消了,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有志者事竟成。”听了杨树新的话,我又继续思考那道应用题。
这时,黄炜俊走了过来,对杨树新说:“我们一起去玩游戏吧!”杨树新和蔼地说:“不行,我还要教他做那道题呢!”黄伟俊只好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我感动极了,杨树新宁愿教我,也不去玩游戏!放学时,我终于弄懂了那道应用题,这都多亏了杨树新,真感谢他!
小学生活即将结束,不管未来有多久,我们都是永远的朋友;你们给我的最珍贵的礼物──真诚的友情,我将永远珍藏在心里;当我们挥手告别时,请带上我最美丽的祝福。
六年级难忘的同学作文篇11
六年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就这样,2190天轮回,我即将与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们、老师们说再见。斗转星移,我最不能忘记的就是我的同学,他们各有特点。
清梅,她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相貌平凡,并不引人注意,一头波浪卷头发。她总是没有什么自信,所以,总是很羡慕我自信满满。她是一个很孝顺的女孩,记得有一次,她父亲生病了,她为了父亲而请假,却被我们认为是她生病了。希望你能自信一点,丑小鸭也会有变成天鹅的那一天。
家韵,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漂亮、温柔、可爱、活泼,成绩也不错。我们简直就是亲姐妹哦,她私下叫我姐姐,我就叫她妹妹或韵韵。
谢金伟,我的终极死党兼好友。他高佻、帅气,但神经线搭错位置,总爱和大家说一些捧腹的笑话。跟我吵起来,三天三夜都停不了,我们就这样磨嘴皮子,最终以我的耍赖告终。
李菲,我的死党兼老乡。“我帅得被人砍。”,他的经典口头禅,但他确实挺帅的,成绩优异,也高大,但现在即将转走了。我们吵架,总爱“抄家伙”指着对方骂,一下普通话、一下广东话、一下又家乡话,不吵赢誓不罢休!最后以我的失败告一段落,但我们还是乐此不疲的继续吵。
同学,一个美好的名词,一个美好的回忆,一个令人遐想的名词。他们就像我行进的沙滩上的一颗颗美丽的贝壳,是我在通往罗马路上的一盏盏明灯,好舍不得,尽管有许多争吵,但这是友谊中的调味料,有了争吵才有快乐,难忘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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