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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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篇1

为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靖安县局结合实际,从五个方面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深化打假治劣力度。深化部门联动,以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

二是深化基本药物监管。开展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调研,有针对性地深化监管面;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抽检批次,多层面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是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覆盖到各使用环节。

三是深化高风险药械监管。大力开展中药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生物制品、疫苗、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药源性兴奋剂、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

四是深化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结合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做好查处无证经营药械、非法渠道购进药械、超范围经营药械、药师不在岗以及以免费体检、以产品讲座为名变相销售医疗器械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活动中,结合gsp认证跟踪检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文章整理药库、药房药品质量进行现场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全县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

五是深化违法药械广告整治。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实行工商、卫生、食品药品、广电等部门联审制度,深化和加大对发布频率高、影响面广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药械广告的监测力度,把整治工作做在控制广告准播之前。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篇2

按照纪发[20xx]33号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周密安排,尽职尽责对群众十分关切的焦点和反映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首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党政办主任、组织员为成员的专项整立领导小组,具体由同志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一岗双责”,各分管领导履行好分管部门工作职责。其次是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开展,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提升党政形象。

二、工作进展和整改情况

乡党委政府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以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和反映的重点问题为工作着力点,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改工作。

1、城乡低保整治工作越来越好。乡党委政府在去年12月痛下决心对全乡低保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整治,全部重新评定,坚持政策公开,本人申请,调查核实,村评组议,乡党委政府审核,公示7天无异议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从原有的850多人减至600多人,清除了200多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众反响较好,坚持动态管理,季度调整一次,对群众意见大的和已脱贫的对象户及时调出,对因灾和重大疾病造成的新增贫困户及时按程序纳入。坚持原则,随时掌控情况,今年八月份清理清除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23人,十二月份再次清理脱贫低保人数54人。

2、精准扶贫工作三翻五次坚决做到精准。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指示,连续几次清理调整,10月份前调整不符合政策对象15人。11月份再次清理核实调整不符合政策人员13人,现已锁定扶贫人员正在录入中。对村社干部9个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教育,戒勉谈话等,视其情况追究了责任。

3、清理村社干部家属违规享受失地保险4人,教育责任人4人,对情节严重的人员已报县纪委处理。

4、加大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对审计出的有些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现象给予及时纠正和处理。

5、对年初五个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实行再清理审查。一是天仙、铁炉两村“一事一议”修建社道水泥路,程序得当,任务完成,质量较好,全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很大改善,群众满意。二是完成城乡低保调整。三是各项惠农资金的清理审查,11月下旬各驻村组长(党委委员)会同乡干部对资金去向进行了全面调查,无大的问题。四是村办公费、运行费开支比较合理,无大的问题。五是安全引水工程总体情况良好。群众对管道掩埋质量稍差点有意见,目前已整改好4个村,还有一个村整改落实即将结束。

6、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对乡村干部上班值班进行专项整治,严格上下班,请销假制度,严格政治纪律,确保政会畅通,坚持规矩和纪律挺在法前,坚持乡纪委经常性的、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巡查,确保到岗到位进入最佳状态,给群众良好的印象。全年通报批准教育违规不在岗5人次。

7、畅通信访渠道,积极查办案件。重视信访举报,积极调查核实回复。全年信访5件,全部及时办理,办事率100%,查处农村党员违反《土地法》修建房屋案1件。

三、专项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和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召开“三会”解决思想,统一认识。一是11月9日召开党委会,首先解决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问题,达成共识人,作出正确决策。之后还召开过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11月10日召开全体乡村干部会议,由同志辅导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参会人员的觉廉政建设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时刻保持警钟长鸣。12月21日召开乡村干部会,开展全乡党员一个《准则》,一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三是11月17日召开乡村社三级干部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会议,乡上主要领导简要总结了20xx年度觉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指示了存在的问题,安排了近期的清理整改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核实。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乡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11月中、下旬,乡党委政府分两线作战对全乡重点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各驻村干部组长(党委委员)负责驻村各项惠农资金去向的调查。乡纪委由带队利用5天时间分别去调查了5个行政村,调查了解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根本问题,收集群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两个组将发现和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快速解决。

3、加强宣传,消除误解。11月下旬以村为单位召开了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群众大会,各驻村组长亲自到会宣讲。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乡党委政府的各项主持和决定,对群众在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测评中反映的7个问题分别作了解释,其中2个不属实,2个不属乡级解决的解释范畴,让群众深刻理解,家喻户晓。消除群众误解,积极支持乡村两级工作,客观公正评价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促进乡良好形象。

4、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5、严格考核、惩处斗硬。积极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及时更新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篇3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固体废物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确保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安全专员曾伟为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体废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指出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分工及职责,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重点行业企业,要求各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立即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析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即开展行动。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个人房屋前后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二是组织全局对我局公共区域、办公区及所属河道中的垃圾、固体废物等进行清理;三是抽调执法人员分别配合县运管所、镇、县住建局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修车厂、废品收购站等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四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易造成环境污染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堵住工业垃圾非法处置漏洞。

三、加强信息报送

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县环林局报送相关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篇4

自去年11月份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召开之后,各县区对此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行动方案,通过层层发动,迅速掀起了打击非法行医的热潮。一年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打击非法行医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按照疏堵结合、纠建并举的方针,在全社会形成了声势浩大、深入持久的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医疗秩序得到有效整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抵制非法行医的自觉性显著提高。通过执法人员对62家各类医疗机构的暗访结果表明,全市非法行医率从20xx年前的27%下降到的目前的2.25%,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一)积极营造打非舆论声势。行动期间,各县区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打击非法行医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全市主流新闻媒体共报道120余次,其中县级报道80余次;市局投资近万元印制打击非法行医通告1万张,张贴到全市各村庄、居民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发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动态,共编印《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简报》85期,其中县区级编发51期;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定期开展曝光和公示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对20起典型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了曝光,对全市2578家医疗机构进行公示两次,既震慑非法行医者,又有利于群众选择合法的医疗机构就医。各县区创新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氛围:XX县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和“整顿治理镶牙场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0余人次,车辆15台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余条;县通过宣传车、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了多层次的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集中宣传日,在梨园公园广场前举行了打击非法行医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和标语摆放展板,接受群众咨询130余人次;XX区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的密切配合,对整个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从安排部署、正式启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多个方面进行全程报道;XX县、XX县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农村、工地、市场等地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文明行医”、“认识非法行医”、“科学防病,拒绝巫医游医”、“拒绝黑诊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执业公示制彰显成效。为便于群众监督医疗机构,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全面推行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公示制。县、XX区与各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在医疗机构内部醒目位置悬挂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原件照片进行公示;沾化对诊所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公示;XX区实行诊所实名制,对全区170家诊所以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公示制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群众区分该诊所是否是合法医疗机构,有效地防止医疗机构超出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一提的是,从去年开始,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群众“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40起,对5起案件的实名举报人按规定兑现了9500元奖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有奖举报由此进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快车道。

(三)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合力。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确定的整治重点,卫生、公安、计生、食药、工商、部队等各打非成员单位既立足自身职能,又注重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有效工作合力。XX县卫生局多次与公安、食药、计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医疗市场实施无缝隙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态度顽固、地点隐蔽的非法行医者进行了重点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期间,对4名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县还与食药部门制定了定期巡查通报制度,对药店非法行医现象实现了有效监督;XX区卫生局先后与公安、工商、食药等多部门联合执法4次,清理取缔非法诊所4家,规范12家;XX区、县、XX县对“钉子户”“难缠户”等采取与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形成监管合力,给非法行医者有力的震慑;XX县卫生局联合公安、计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行医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四)镶牙场所整治取得了重大成果。由于种种原因,前几年,我市镶牙场所数量众多、分布较广,整治难度较大。我局在全面摸底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整治、广泛宣传、分段实施、疏堵结合、积极稳妥”的治理原则,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利用三个月时间对400余家镶牙场所集中进行

了整治,全面规范了我市牙科诊疗场所的医疗秩序。XX县制订了循序渐进、“四步走”的做法,彻底清理了辖区内镶牙场所;县通过县电视台播放镶牙场所清理通告6次,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县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对符合标准的审批为口腔诊所,对不达标者依法取缔、摘牌停业;XX县召开了镶牙场所负责人座谈会,对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直至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摘牌停业;XX区通过XX区有线电视台及魅力滨城报刊,发布《关于责令停止无证镶牙场所诊疗活动的通告》,督促无证镶牙场所自行关停,对多次督导仍存在无证镶牙行为的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五)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多次开展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拒不完全统计,行动期间,各县区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13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5211户次,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共对涉医违法案件立案142起,罚款50.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其中查处无证行医108家,罚款40.3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取缔非法镶牙场所400余家。各县区查办案件情况分别为:XX县立案38件,罚款金额17.45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3起,罚款12.8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县立案21起,罚款7.78万元;县立案19起,罚款4.5万元;XX区立案18起,罚款3.25万元;XX县立案12起,处罚3.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4万元;XX县立案7起,处罚金额2.1万元。

许可审批方面。XX县、XX县在未出台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情况下,实施了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惠民、沾化在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没有及时向市局进行备案;开发区今年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未执行新的行政许可统一标准格式。在抽查的62家医疗机构中,XX区2家、XX县1家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有的科室设置不合理,没有达到各室分离,有的诊所没有设置单独治疗室;县1家民营医疗机构许可审批科目不规范,一级医院审批科目应到一级科目。

监管方面

1.依法执业。XX县、县、县、县计生服务机构涉嫌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聘用非医师做彩超的行为,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为内科,场所内设有检验科、彩超室,涉嫌超范围执业;XX区2家、XX县1家医疗机构仅核准登记了内科,但是门头牌匾中却出现了“内、外、妇、儿”及“烧烫伤专业”等的宣传标语,存在夸大或违规宣传的现象;县1家民营医院未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但led宣传屏宣传;XX县1家医疗机构审批名称和悬挂名称不一致。

2.医疗废物处理方面。XX区、县、XX县、XX县个别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废物未分类,使用后的一次性棉棒随地乱扔,未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包装等现象。

3.推拿按摩场所非法宣传疗效。开发区有3家推拿按摩场所仍然存在宣传“中医”、“疼痛治疗”等宣传治病疗效的现象。

4.医疗文书。个别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存在未按要求开具处方、处方上医师不签名等现象。

此外,县、开发区对打击非法行医材料整理不够完善。

疏堵结合,规范审批。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动态监管,完善许可审批程序,规范许可审批行为,建立健全许可档案。要疏堵结合,对符合设置标准的,要按照程序及时予以审批。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和校验。对已经审批的,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通过暂缓校验、限期整改直至注销许可证的方式,完善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

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提高监管水平与效率。原则上,全年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医疗机构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广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

标本兼治,立足长效。要坚持打击和疏导、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监督和服务并重,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并举的原则。要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县区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要按照法定权限和职责,依法行政,既要防止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既要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也要责任到人,不留空档。对于工作中扯皮、推诿、不作为、乱作为,或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人员,要严厉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篇5

一、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未出台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一定程度上造成贫困地区公路质量不高、引起重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赣交质督【2018】20号)《小型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对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均严格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无法定权限制定工程技术标准。对贫困地区公路质量不高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提供技术指导,配合建设单位予以整改。

针对县委巡察办指出我局只对本单位申报立项的项目和办理了施工许可的工程进行了监管,而对在其他系统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没有进行监管,整改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我局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对县委巡察办指出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对正在开工建设的农村公路(含计划外的农村公路)从许可申请、质量监督等环节采取日常质量巡查和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同时实行了专业技术人员上门跟进服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台账,确保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全覆盖。至于其他系统立项的公路建设项目,例如:市政道路、农业机耕道等项目我局没有监管权利和义务,建议由其主管部门承担工程质量监管职责。

2、关于乡村客运及班线乱收费的问题。我局已与县物价部门共同对乡村客运及班线客运票价进行核查,并结合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营运车辆的更新换代,适时印发了《关于补充完善县内短途客运票价》的通知(永发改收费【2019】13号),两站售票窗口所售车票价格均在物价部门审批的范围之内,乱收费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

3、关于私人承包垄断问题。乡村客运班线于2012年由人民政府与长运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全县所有乡村客运班线,班线则由长运有限公司分公司内部实行责任经营承包的模式进行运营,所以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私人承包垄断问题。班线就线路经营权问题,我局在县政府的主导下牵头与长运公司谈判协商中,此项工作县政府彭秋云副县长、刘剑副县长牵头召集我局与县交警大队、长运公司、长运分公司、班线责任经营者进行多次协商谈判,2019年10月31日已成功收购并实现公车公营,票价也由原来的39元降到30元,切实让利于民,目前公车公营运行良好。

4、关于利用暴力手段打击同行竞争事件。我局在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全县所有营运客运车辆上张贴涉恶宣传通告和举报电话,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和范围,目前共收集媒体反映和群众举报有关道路运输领域线索11条,其中有价值线索2条,已全部上报至县扫黑办。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票价是经县物价部门批准后由车站按照批准价格执行,我局建议县物价部门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26条、27条之规定,加大对经营者涉及票价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经营者严格按规定的票价执行。

2、对于利用暴力手段打击同行竞争的事件,建议政法机关就我局所提供的有价值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如发现存在涉恶行为,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挖保护伞,如不存在涉恶行为,我局将加大对相关客运公司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环境。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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