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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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1
[关键词]现代性道德建设传统普遍化理性化
[中图分类号]B82-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1)05-0044-06
在有关“现代性”的讨论中,几乎所有基本肯定“现代性”的学者都赞同或认可哈贝马斯的学术判断:“现代性”是“一项尚未完成的谋划”。无疑,“现代性”不只是一种事实陈述,还有其价值诉求和规范意涵,道德是它的一个重要维度。“现代性”作为一项谋划,包括道德维度的谋划。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之中,这不仅使我们必然面临“现代性道德谋划”这一理论课题,而且也构成了我们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基本背景。
“现代性”尽管有其非常丰富的内涵,有关的界说和解释也并不全然一致,但一般都认为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等是“现代性”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的生成被视为“现代性”的基本标志。道德的“现代性”主要在于其内容和形式与这些实体性、制度性要素的生长与运行的适应性和契合性。因此,中国现代化背景下的“现代性”道德谋划,首先必须把握“现代性”的基本要素在中国生长与运行提出的道德支持要求。
市场经济是“现代性”最基本的要素与规定。理性化的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与生成,是最根本、最重大的“现代性”事件,也是其他“现代性”事件发生的根源所在。根据马克思的分析,“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及“普遍的物质交换”和“全面的关系”等,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特征。由是,市场经济社会的生成就意味着这样两个基本事实:其一,人作为个体从宗法性、权威性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个性、自我利益、自我意识和自主理性的主体;其二,具有主体性的独立个体基于“物的依赖性”必然寻求超越血缘、地缘等自然联系的广泛劳动合作和经济交易,寻求建立理性化、契约化的普遍社会联系。我国的市场经济尽管有其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特征,但这并不排除上述两大基本事实的生成与存在。必须看到,“人的独立性”与超越自然性的普遍社会联系的建立,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为此,必须寻求建立旨在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合法性动力支持和普遍信任基础,以保护“产权”和产权交易秩序为核心的现代经济伦理道德体系。
市民社会的生成,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结构发生公共转型的“现代性”事件。市民社会是由获得独立并具有自我意识和主体性的个体或市民组成的以平等的交互主体性为基础的理性的公共生活领域,它包括由政党、工会、学校、教会等社会组织所代表的公共意见领域和由报刊、新闻媒介、学术团体等所代表的思想文化领域以及由各种公共场所承载的社会交往领域。它是介于经济基础和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第三领域。相对独立性、自组织性、交互主体性、平等对话、理性自律等是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也是这一领域运行的内在机理。这一领域是社会公共文化精神的寓所,是生产公共伦理的基地,也是需要公共伦理和公共道德秩序予以支撑和维系的重要领域。上述意义的公共领域或市民社会尽管在我国远未完全生成,但必须看到中国式的市民社会实际上已处于生成之中,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趋向公共性的转变,我们已经有了必须面对的市民社会层面上的公共生活。而且,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市民阶层的发育成熟,中国特色的市民社会必然会生长成熟,并会成为现代中国社会的重要领域。与此相适应、相契合的道德建设要求什么呢?在笔者看来,就是建立以公共理性和交往理性为基础,以保护公民自由权利、公民平等交往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实质内容的现代公共伦理道德体系。
民主政治是与市场经济、市民社会相契合的理性化与契约化的权力结构系统,是“现代性”在社会整体运行和管理层面上的根本体现。政治现代化实质上就是政治民主化,就是国家权力的契约化和公共化,就是理性化的政治文明的确立。民主政治作为一种理性化的公共权力架构,在不同的国家尽管有其不同的特点,但本质上是一套体现“人民”原则的理性化制度体系,如以宪法为基础的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社会法律制度;确立和规定公民政治权利与义务的政治法律制度;体现人民对政府授权的民主选举制度;有关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制度安排;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政治权利的法律制度等。这一理性化的政治文明建构的最大优势在于:既能容纳独立个体的个性发展,乃至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体的主体性、个性、创造性和政治参与性,从而保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创造力、活力和驱动力,同时又能避免独立个体之间以及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大量冲突的发生,并使追求自我利益和自我实现最大化的个体融人社会的合法共同体之中。这一政治体系是建立在以确认与尊重人民为核心内容的现代政治伦理基础之上的,它的存在和有效运行也必须有相应的伦理道德的支持与维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线,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或政治文明是我们的政治发展目标,也是我们正在着力推动的伟大事业。因此,我们必须着力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以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生活秩序为基本内涵的现代政治伦理道德体系。
法治或法治国家,是理性化和契约化的公共权力的重要表征,是“现代性”的本质属性。理性化法治体系的建立及其良性运行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市民社会秩序和民主政治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理模式现代化的根本体现。“现代性”法治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意涵,如法律被确认为最具权威的公共管理准则;法律对社会的全面控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党从政,政府行政,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做涉及公益和他人权益的事,都必须依法而行等,都是“现代性”法治体系的重要规定。这一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本取决于国家法律是否得到普遍尊重与服从。而法律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与服从,不仅取决于法律本身的合理性、正义性和道德性以及执法的合法性与公正性,而且取决于理性化、契约化的,以正义为灵魂的法伦理文化精神作为法治体系运行的内在机理和公民的内部影响力的生成。法治必须有其内在道德精神和良好社会道德基础的支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仅仅着眼和着力于法治体系的“硬件”建设是不够的,还必须着眼和致力于它的“软件”(法伦理精神)及社会道德基础的建设。建立与法治相契合的、以正义为核心的法伦理道德体系,显然也是“现代性”道德谋划的重要
视点。
广义上的道德是由信仰或信念层面的道德、社会交往实践层面的道德和个体人格层面的道德构成的。与此相关,伦理学就有哲学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三种基本形态。由于建立哈耶克所说的“人类合作的拓展秩序”(普遍交易秩序)之需要的凸显以及“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哈贝马斯语),社会交往实践层面的道德之建设成为现代西方社会道德谋划的重心,“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学”则成为进行“现代性”道德谋划的主流伦理学形态,而信仰层面的道德和个体人格层面的道德则一度遭遇冷落甚至被置于“现代性”道德谋划之外,哲学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则因为所谓“知识合法性”问题而受到贬抑和排斥。这导致了道德的畸形发展,造成了包括道德信仰失落和生活意义失落等在内的社会道德危机。麦金太尔所说的“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失败,指的便是过度偏重规范建构的“普遍理性主义”的道德谋划的失败。基于这一教训,我们必须根据中国现代社会运行的多重道德支撑要求以及现代中国人“安身立命”的道德生活需要,从哲学伦理、规范伦理和美德伦理三个维度进行中国的现代性道德谋划。
不同理论维度的现代性道德谋划,都必须明确用以谋划的基本法则。与市场经济、市民社会、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相适应、相契合的伦理道德体系,是一种容纳多元个体性、个体主体性的人本化、公共化、普遍化和理性化的价值建筑系统,主体性、人本性、公共性、普遍性和理性化是它的基本特质。其建构的基本法则是规范性与主体性的统一、公共性与个体性的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以及价值与科学的统一。其中,价值与科学相统一的法则,是总体性的指导原则。这四项法则是从不同维度进行现代性道德谋划的基本依据。
哲学伦理学的基本使命不是提供、设计和阐释道德规范,也不是为个人道德发展和道德选择提供具体指导,而是提供有关基本道德原理、基本道德价值、终极价值信仰的理论分析和证明。这里所说的“道德”,实质上就是葛兰西所说的“伦理国家”、“文化国家”意义上的道德,是所谓“元叙事”、“宏大叙事”意义上的道德。它是有关社会价值目标和人类终极价值追求以及国家立法、公共政策的伦理原则的纲领性文化价值建筑,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整体性、系统性、统摄性和高度理性化是它的基本特征。在多元化的现代社会,这一层面的道德建设必须坚持公共性与个体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原则。在内涵(基本道德价值)的建构上,宜尽量弱化其权力意志性,强化其科学合理性、公众意向性和社会包容性;在建构方式上,宜尽量弱化其权威给定性,强化其社会商谈性和公民参与性,要充分发挥“公共领域”的伦理建设功能与作用,力求使之建立在多元个体通过“平等对话”达成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以增强它的社会认同性、社会整合力和社会引导力。这一层面的道德(基本道德价值理念)宜溶入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模式之中,使之成为国家文化的灵魂和社会运行的内在机理,以增强国家的伦理道德性,但必须避免以强制的方式向公众推行。避免以此来消除多元个性。其正确作法是通过“公共领域”进行对话式、商谈式、说理性和引导性的社会价值导向。
规范伦理学是以提供、设计、证明和解释有关人际、己群、群际关系及主体行为的道德规范为基本使命的。这一维度的现代性道德谋划,主要是社会道德规范建构的谋划。根据规范性和主体性、公共性与个体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原则,道德规范的建构至少要有以下考虑。其一,必须注意理想与现实、应然与实然、积极与消极、引导与限制的结合与统一,既要避免脱离现实的“理想主义”设计,也要避免“躲避崇高”、拒斥超越与理想的“现实主义”设计。其二,普遍化追求宜限定于合理可行的范围之内,一般只限于基本道德原则和“金规则”范畴内的道德准则。必须避免消除特殊与个性的普遍化,也要避免没有内涵的纯粹形式主义的普遍化,尤其要避免为各类社会主体特别是个人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设置同一或一律化的包罗万象的道德律令的普遍主义企图。其三,规范建构的价值定位必须兼顾保护个人利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双重社会要求,即要避免片面的个人本位主义,也要避免片面的社会本位主义。在确立有关保护个人进取和个人利益追求的道德规定的同时,还必须确立各类社会主体关注公共福利、承担公共责任的义理规定。其四,有关人际、己群、群际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的设定,要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要求,避免片面强调义务、开列义务清单式的规范设置。其五,充分发挥“公共领域”作为伦理生产基地的功能与作用,让公民广泛参与社会道德规范设立与解释的讨论,使各类社会道德规范尤其是公共道德规范建立在公共理性和公众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使其具备坚实的主体性基础。这里必须避免自上而下的、给定性的、权威安排性的道德规范建构方式。
美德伦理学是有关个体美德的结构、生成、发展、评价、培育以及个体道德目的、道德理想等的道德科学。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哲学伦理层面和规范伦理层面的道德最终要落到“人类精神的自律”这一道德主体性层面上来。麦金太尔反“普遍理性主义”规范伦理学的学术立场尽管有其偏失之处,但他肯定美德伦理学的现代价值的学术观点却是需要引起重视的。在“自由自觉”的个体成为社会运行与发展的支撑性因素的现代社会,个体美德具有至关重要的社会意义。从社会的角度看,个体人格层面的道德谋划主要涉及美德评价标准的建构和美德的培育。美德评价标准的建构主要必须遵循规范性和主体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则。这里的规范性是指设定的美德评价标准必须体现现代社会道德规范对独立个体行为提出的范导性要求,同时也是指设定的美德评价标准对个体的道德目的和道德发展方向要具有合乎价值理性要求的规范指导性;主体性是指美德评价标准必须含有鼓励个人进取、个人自我实现并保护个人主体性的价值内容,同时美德评价标准的规范性内容应主要限于应然性、方向性的规范引导,给个人自主选择留下道德空间。这里的普遍性,主要不是世界性或“普世性”意义上的普遍性,而是指政治共同体或民族文化共同体范畴内的普遍性,即设定的美德评价标准必须体现国家或民族文化共同体的道德文化对个体美德的普遍性要求和公共性要求,在文化共同体范围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特殊性是指美德评价标准的设定与解释要考虑文化共同体内的不同生活领域、不同职业群体以及不同年龄、性别的群体的特定道德文化要求。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尤其要考虑各少数民族的道德文化要求。美德的培育是个体人格层面道德谋划的关键环节。这里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是价值性与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价值性是指美德培育的基本目标及基本内容的确定必须反映和体现社会道德文化的基本要求,或者说必须坚持一定的社会价值标准和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科学性是指
具体的美德培育目标、培育内容以及培养方案和方法一定要合乎个性发展规律特别是美德生成和发展的规律,要有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依据,要体现科学合理性和实际可行性的要求。实现这二者的有机结合,方能达成个体美德培育之目的。
主体性和理性化是“现代性”道德最基本、最重要的建构性特质。正如哈贝马斯和吉登斯所分析的那样,当传统社会“预设的”自然性和经验性“模式或标准分崩离析”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人为的”、理性化的“规则或模式”。因此,“现代性”道德谋划,在总体上必须坚持价值与理性或人文与科学相结合的建构原则,使道德建立在主体自觉与理性基础之上并成为理性主体的“人类精神的自律”。
奠基于启蒙理性、成型于现代西方社会的“现代性”,因其内在矛盾性和表现出来的局限性已遭遇来自“传统”与“后现代”的双重批判。这些批判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有些批判性意见甚至是很不成熟、根本不能成立的,但对于修整与完善“现代性”这一尚未完成的“谋划”,尤其是对于“后现代化”国家的“现代性”建设,却是富有启发性的。就其“现代性”道德谋划而言,尽管并非如麦金太尔所言已完全失败,但确实存在必须予以补救的缺失和加以修正的偏向,甚至存在根本性的错误。基于西方社会现代性道德“谋划”失误的教训,当代中国现代性道德谋划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现代性与传统的关系问题。这实质上是如何对待传统以及如何建设现代性的问题。对于现代性和传统的关系,哈贝马斯的见解值得我们重视。在他看来,现代性作为“一种新的时代意识”,是“通过更新其与古代的关系形成自身的”,是以过去为参照,并“与古典性的过去息息相关的”,是“一个从旧到新的变化的结果”口]。因此,他强调现代与传统的连续性,也即人类文明的连续性,对于那种企图“摆脱所有特殊历史束缚”的激进化的现代性立场持批评态度。当然,现代性不仅仅是一种“时代意识”,它具有从经济、政治、文化到社会的丰富意涵,但不管是何种意义的“现代性”,都是由传统演化而来的,都是以往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都是传统文明在现代的发展、升华和延续。“现代性”意味着对传统的超越,其中内含着现代与传统之间的某种断裂与分离,但这种断裂和分离只是人类文明发展链条上的间断性表现,它并不意味着现代与传统之间割断了所有联系,更不意味着现代性是凭空产生或从天而降的。可以肯定地说,完全离开传统、离开以往人类文明成果的现代性“谋划”,只会是虚妄的、必定失败的谋划。因此,现代性谋划必须把“传统”作为一个重大因素予以考量。在现代性道德谋划上,尤其需要注重传统因素的考量。由于道德的超越性因素总是作为一种文化精神和文明智慧溶入到特定文化共同体的民族性格、民族记忆和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的,因而,人类道德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形态之间往往具有更密切、更高程度的连续性。现代性道德作为由传统道德演变而来的一种新型道德,它与道德传统有其不可任意分割的内在联系。企图人为地割断这种联系,以至企图完全脱离道德传统,离开以往道德文明成果谋划现代性道德建设,无疑不是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态度应当是:把改造、继承、提升和延续优良道德传统要素作为现代性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任务;借助并充分运用丰富的道德传统资源建设现代性道德。
其二,围绕什么进行价值建构的问题。在围绕什么建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问题上,有两种对立的伦理学观点:一是社会本位论;二是个人本位论。前者一般被视为对传统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建构特质的理论概括;后者一般被视为对现代西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建构特质的理论概括。作为个人本位价值建构的理论基础的个人主义甚至被视为“现代性”的基本构成要素和重要特质。这里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以个人为本位建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是不是理性或科学的选择呢?或者说,以个人为本位建构起来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能否充分满足现代社会的道德需要?是否具有充分的理论合法性?回答应当是否定的。我们可以说,以个人为本位建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体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但却不能说它能够适应与满足现代社会的全部道德生活需要,更不能说它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或意义。以个人为本位建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将价值本源仅限于个人,排除了人类社会共同体作为价值本源的选择,这显然不具有理论上的充分合法性;由此而建构起来的道德价值体系既不能适应多层次、多方面的社会生活对道德支持的需求,也不能为独立的个人寻求生活意义提供充分的价值依据,它使独立的个人只能从自我奋斗成功和自我实现的感性体验中寻求非常有限的生活意义,进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生活无意义问题。西方社会出现的严重道德危机就与此有关。可以说,以个人为本位建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是西方社会“现代性”的致命缺陷之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道德价值建构必须避免纯粹以个人为本位的选择。那么,我们是否应仅仅以社会为本位建构道德价值体系呢?回答也应当是否定的。因为仅仅以社会为本位建构道德价值体系不仅具有忽视个人价值本源以及忽视保护“个人主体性”这一根本社会需要的片面性,而且会因此导致对个人主体性和个人利益追求的合法压制。笔者主张围绕“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原则来构建“现代性”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以人为本”的“人”包括“个人”和“人民”。围绕“以人为本”这一原则来构建道德价值体系,实质上就有两大价值本源和价值维度:“个人”维度就是保护个人的主体性和个人利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民”维度就是维护人民的整体利益,包括现实的公共福利和长远的公共利益。这实际上就是围绕保护个人利益和人民整体利益这两方面的根本性社会需要来构建规范人际、己群、群际之间交往关系及主体行为的道德价值体系。在笔者看来,这是我们在现代性道德价值建构上的正确选择。
其三,普遍化与个性化的关系问题。现代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公共转型,一方面要求为建立普遍合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提供道德支撑,另一方面要求为“人的独立性”、人的自由和人的个性发展等提供道德合法性支持和必要的道德保护。如何保持这二者之间的张力与平衡,是现代性道德谋划所必须注意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处理二者关系的实质是把握普遍化的性质与合理限度问题。“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学”所遭遇的“后现代主义”批判,其要害是指它的普遍化追求所导致的权威化、一律化、集中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等造成了对多元个体自由发展的压制。尽管“后现代主义”的批评未必可以成立,但却提出了需要什么性质和程度的普遍化问题。一般而论,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普遍化,既不是排斥多元个性和多元文化的普遍化,也不是从人的行为取向到人的行为方式都同一化和一律化意义上的普遍化,更不是一切伦理规范都制度化的普遍化,而是最大限度地容纳个人主体性和多元个性并
保护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的普遍化,是包容多元文化、多元价值取向和多样行为方式的普遍化,是建立在多元个体的共同利益和价值共识基础上的普遍化。这一有限的普遍化有两点基本意涵:一是抽象伦理原则(如“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确立并获得普遍认同与信任;二是“底线伦理”层面的道德准则的制度化。这两点可视为道德普遍化追求的合理范围。掌握这一普遍化追求的“度”,是处理好普遍化与个性化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由于这一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建构不足以料理现代社会丰富多彩的道德生活,因而还必须加强哲学伦理层面和美德伦理层面的现代性道德建设,其中包括特殊主义的道德文化建设。惟其如此,方可保持普遍化与个性化的平衡与张力,为现代社会运行和现代人生存提供足够充分的道德支持。
其四,价值与科学的关系问题。现代西方社会出现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对立与紧张,以至科学精神压倒人文精神、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的情景,尤其是伦理被挤压为工具伦理或行为技术伦理的境况,已充分表明如何处理价值与科学的关系是现代社会整个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现代性道德建设谋划涉及的一项重要课题。启蒙运动培植了欧洲人的科学理性精神,使欧洲人确立了“相信知识无限进步”,相信科学可以改变一切的坚定信念,以至形成了企图用理性审判、改造和证明一切,使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以及社会管理都高度理性化的极端理性主义的思维模式和社会建构模式。这在道德维度上的体现,就是道德理性化不仅成为伦理学的主导性追求,而且成为现代性道德建设的基本范式。康德将道德界定为“实践理性”,把道德上的“应当”变为纯粹理性的思辨问题,又将“实践理性”归之于普遍化的形式主义的主体行为逻辑;康德之后的“元伦理学”家和“普遍理性主义”伦理学家追求道德知识化和道德知识合法性的种种努力,以及“普遍理性主义的规范伦理学”成为伦理学的主流和道德建设的主导模式等,都是道德理性化追求的体现和表征。应当说,这种追求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它使道德获得理性证明和理性基础,也使人类道德建设的方式得以改进和完善。但过度的理性化追求也导致了非常严重的消极后果:它剥离了道德的价值内涵,使道德变成了空洞的理性形式,从而造成了道德的虚无化。在一些理性主义伦理学家的眼里,仅有的道德价值只是工具理性的价值,仅有的道德主要只是工具道德和行为技术道德。这在社会现实中的表现就是价值理性遭遇冷落,工具理性张扬且盛行。这种“理性主义”的道德谋划,实质上是颠倒了价值与科学或道德与理性的主从关系,把必须置于主置的“道德”转移到从属的位置上,而把只能放在从属位置的“理性”放到了主置上。这显然是不应有的颠倒。在笔者看来,道德的完全理性化就意味着道德的虚无化,完全理性化了的道德就不再是道德而是理性了;道德作为价值,它与主体的需要、兴趣以及情感与意愿等主观因素相联系,它不可能完全被理性化;道德的理性化,不宜被理解为消解道德价值内涵的理性化,而应理解为道德建构方式的理性化,即使道德建立在理性证明的基础之上,尽量使道德获得更充分的理性支持和知识保障,并通过理性的“商谈”或平等对话使道德获得普遍认同,变为社会主体的良知。这里,还必须注意的是,道德建构方式的理性化也不能被理解为完全排斥“经验”的绝对理性化。在现代社会,主体的社会生活经验尤其是道德生活经验仍然是主体道德生成的重要基础,因而也是道德建构必不可少的重要参数。因此,在道德建设的视角上,理性是服务于道德的工具,是为道德提供合理性证明与合法性支持的知识力量。处理道德与理性的关系或价值与科学的关系,应注意避免极端理性化或道德虚无化。
参考文献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2
摘要:法与道德的关系非常密切,道德因素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中都有极大的影响,尽管我们应当提倡依法治国,但是道德因素在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本文从哈特与富勒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论战切入,探讨了法与道德的分离与逐渐结合的趋势,并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法治运行过程中应当如何把握道德因素。最后,联系我国实际,探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以期推进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建设与法治国家的形成。
关键词:法;道德;法治
引言
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古老的法哲学问题,但却不是一个尘封于法哲学历史中过时了的问题。每当法学的理论面临新的挑战,或是法律的实践遭遇新的问题时,人们都不得不重新思考、讨论这个古老的问题。随着现代法治在西方的确立,法与道德的关系更为复杂,其理论问题及实践难题也空前突出,战后自然法学派的复兴,则把法与道德关系的争论推向高峰。而哈特与富勒之间的论战无疑备受关注。法与道德是否有本质上的联系是二者关系的关键和核心,当代西方自然法学派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也正是以此为焦点展开论战。
一、哈特与富勒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论战
(一)哈特:法与道德的分离
哈特提出了实证主义的分离主张,即“实际上是这样的法与应该是这样的法的分离”。从这种语言表述来看,哈特所代言的实证主义所主张的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其实是指实在法与应然法之间的分离。实证主义者提出并极力坚持“分离说”,其最直接、也最明显的目的或动机在于法律理论研究的科学性。他们通过“分离说”所追求的正式作为社会科学理论之基础的客观性。只有把带有主观价值因素的应然法从法律现象中分离出去,才能为法学提供一种意识形态出现的具有客观性的研究对象,也才能以科学的方式对法律进行研究。奥斯丁首次提出了分离命题。他通过把“事实上存在的法律”与“规范意义上的法律”分离开,使法学拥有了一个确定的、以事实形式存在的研究对象,即实在法。从而使法学研究建立于科学的基础之上。哈特直接继承了这样一种理论传统,他把自己的理论定位在“提供一个一般性及描述性的关于法是什么的理论”。
哈特这种意识与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研究者为使自己的理论研究具有科学的地位而强调事实与价值的分离,并在研究过程中自觉保持价值中立的态度没什么两样。但是,法学是为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而产生的学科,如果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只保持其作为一门学科的中立性,那么即使是科学的理论也将是没有价值的。
直到哈特,实证主义者才以一种明朗的态度表明了坚持“分离说”的最终目的——为了在法律实践中实现“忠于法律”的理想。哈特认为:“当边沁与奥斯丁在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时,他们头脑中的法律应该是其含义清晰无争议的具体的法律,并且他们想要主张的是:这些法律即使在道德上是野蛮的也仍然是法律。”而且,这种分离的坚持是为了避免法律实践中存在的两种危险:一是法律及其权威可能在人们关于“法律应该是什么”的观念中被瓦解;二是实在法可能取代道德成为行为的终极标准而逃避批评。实证主义所主张的“分离说”与法律实践直接结合在了一起,他们极力主张“分离说”正是为了在法律实践中实现“忠于法律”的理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哈特把“分离说”的内涵更进一步明确表述为以下两方面的具体主张:(1)“在没有宪法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法律规则违背了道德性标准而断定它不是一个法律规则”;(2)“也不能因为一个规则在道德上是可欲的就认为它是一个法律规则”。第一个方面强调法律的效力不应该因为非法律的原因而被取消,第二个方面强调广义的道德标准不应当具有法律的效力,司法过程应当排除非法律标准的适用。
(二)富勒:法律与道德的结合
富勒主张法律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两者具有必然的联系。他创造性地提出了法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的概念。富勒对法律的“内在道德”列出了八项基本要求。并指出如果法律完全失去这八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会导致一个根本不能被宣称为法律制度的东西。富勒认为任何法律制度的建构必须符合“内在道德”的八项基本要求,包括:第一项基本要求是:法律应具有一般性。若要想让人们服从规则,那么,首先得有规则的存在。第二项基本要求是:应当将制定的法律予以公布。制定的法律应当被人们所了解,人们也有权了解所制定的法律规则以及这些法律规则将通过何种途径来实现。第三项基本要求是:所制定的法律规则应当具有预见性,同时,还应具有不可溯及既往的效力。第四项基本要求是:所制定的法律应当具有明确性。这是由于一个支离破碎、含糊不清的法规将会给法制带来危害,那么,利用并在法律中注入常识性的判断标准将是使法律获得清晰明确性的最佳办法。第五项基本要求是:应当尽量避免法律的自相矛盾。第六项基本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在法律中不应要求,否则,该法律规则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第七项基本要求是:法律应具备稳定性。法制秩序最忌讳频繁变动的法律。第八项基本要求是:政府的官方行为要与法律保持一致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人们才可以确信和预见自身的行为将会带来的结果。富勒认为,只有兼备了这八项基本立法原则的立法才可以被称为法律体系,此外,富勒还探讨了法律的内、外在道德的区别和相互作用。“法律的外在道德”是指法律的实体目标;而通说认为“法律的内在道德”则是指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的方式问题,即一种特殊的、扩大意义上的程序问题。
富勒认为,法律实证主义坚持法律和道德之分,实际上是坚持“秩序”和“好秩序”之分。法律代表一种单纯的秩序,好秩序则意味着一种符合正义、道德的秩序。事实上,这两种秩序是很难分开的,因为我们讲的秩序是起作用的秩序,而一个起作用的秩序往往需要共同行动,因而也就不可能太有秩序。这就说明在“秩序”和“好秩序”之间的界限很难区分与界定,若能这样区分,这个非真实且抽象的秩序本身也具有可称之为道德的成分。“法律,若纯粹地将它作为秩序来看,它涵盖了自己固有的道德性,若我们需建立可称为法律的任何物质,哪怕是坏的法律,也需要尊重此秩序的道德性。总而言之,不符合道德性的法律规范,就不应称它为法律。”
二战后,全世界都对这次灾难进行了反思,这次反思的出发点就是道德上恶的法律所导致的一系列后果,这同时也为哈特与富勒的论战提供了社会土壤。“从表面上来看,以富勒为代表的自然法观点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掀起人们更大的反思热潮,而法律实证主义则在富勒的法律目的论中被批驳得破绽百出”。一般认为,哈特所代表的法学理论是在与以富勒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的法学争论中确立的,而在法与道德的关系上,哈特则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在此问题中,哈特坚持了分析实证主义的传统,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他也不是绝对地否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以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与过去的法律实证主义最显著的不同是在价值论上。它不是绝对的价值祛除,而是有限的价值论,也就是认为法律不能没有最基本的价值。哈特提出了“最低限度内容的自然法思想”,指出不参照任何特定内容和需要而以纯粹形式的观点所做出的法律和道德定义,将会证明是不恰当的。这也是实证主义法学派的一个进步。“哈特认为,他的理论是对富勒的理论的一个补充。如果像富勒所说的那样,实现使人们服从于规则治理的事业就是法律的最终目的,那么,由分析法学派所提供的概念性工具与法律的内在道德性一样,它们都是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工具或者手段。然而,反过来说,富勒的理论也可理解为对哈特理论的一个补充。若像哈特所说的那样,由法律实证主义来假定的自由主义依赖公民的自由伦理实践,那么,这种实践对于原子化的无力个体不是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成为一种令人烦心的焦虑吗?这难道不须借助富勒的那种砰砰敲桌声所激起的道德力量与激情么?”
二、法治运行中道德因素的把握
法治运行中道德因素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它为其提供指引,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不具备其存在价值的。而法律发挥实效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守法主体对法律的道德认同。道德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我们也不能笼统的得出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结论,这不能全面阐明法与道德的辩证关系,也不足以回应建立法治国家要求下对法与道德实践提出的要求,必须进行总体性的认识和把握。
首先,法律应当服从道德评判,因为法律的基本属性决定其必须以伦理价值为基础。法律是人类的基本行为准则,只有与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基本吻合,才能获得有效的认同和服从,也即具有普遍效力。法律制定本身并非目的,获得实效才是根本所在。
其次,在规范层面上,二元社会结构使法与道德成为并立互补的不同规则。法律是国家为了协调利益冲突并维持必要秩序的正式代表和基本工具。法律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是普遍理性的凝结和社会主体共同价值追求的提炼与升华,因而它又是一种高于无规范的次级规范,而伦理道德,不仅出自市民社会,而且是通过市民社会力量来得以维系的,因而是内生性、自律性规范。无疑,法律也可以称作“国家法”,不应也不可能把市民社会的一切纳入到其中,而只限于对公共利益的有效保障,否则,将约束国民自由,最终受到国民的抵制而归于无效。
最后,伦理秩序是基础,法律秩序是主导。法治国家中,“国家法”为主导是必然的,法制现代化过程中,法律控制进一步加强,道德控制减弱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趋势,然而埃利希确立的与“国家法”相对应的“活法”表明着法律秩序的建立离不开伦理秩序的支持和补充。法治所形成的是一种外在的国家的强制秩序,而这一外在性必然立足于合理性、合法性认同和自愿服从基础上,即法治国家的秩序“必须来自人民自身——自觉自愿地遵守从心底里拥护的、大家共同分享的道德价值观念的要求和约束”这表明,伦理道德是内在性自律秩序,法律规范所不及的领域也由道德规范来调试而形成具有重要弥补作用的“法外秩序”。如果没有自主自律的道德人格和以内生信仰为基础的伦理要求,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内在价值就难以得到有效认同和内化。
三、法与道德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哈特所维护的“分离说”与富勒所主张的“结合说”是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对于维护法治而言至关重要的一面。这场论战的意义并不在于帮助我们澄清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是应该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还是结合,而在于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应在什么意义上坚持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在什么意义上坚持法律与道德的结合,如果实现法治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的话。在追求实现法治的努力中存在着两种危险:一是在强调法治的道德和正义目标时简单地用社会的道德观和正义观代替法律的内在目标,从而在法律实践中简单地将道德的逻辑代替法律的逻辑,用道德的标准代替法律的标准,最终致使法治秩序根本无法建立或使已建立的法治秩序遭到破坏;二是在强调法律相对于道德、正义的独立性时放弃了对法律自身道德目标的追求,从而忽视法律自身内在道德的培育,并使法律无力抵抗以法律名义实施的种种邪恶。当我们强调承继我国法律传统中对实质正义的重视以顺应当今国际社会对法律实质正义的高度关注的趋势时,就有可能出现前一种危险;而当我们注重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法治经验时,并切实领悟到我国的传统的法律思维对实现法治国家所造成的障碍而强调法律相对于道德应具备独立性时,就有可能出现后一种危险。尽管对上述两种危险我们都应当加以高度地警惕,但有鉴于我国独有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的现实情况,再加上我国目前所处的法治发展阶段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我们国家会有更大的可能遭遇前一种危险,因此,在实际生活中需要给予更多的警惕。
结语
历史证明,在法治中渗入德治的因素或者直接将法治德治杂糅并用,则必然产生不良后果,即使不是现时也是将来。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法律作为一个国家的治国方略和手段,是具有其独特性和排他性的。治国层面上不应该由道德来成为主体力量,法律的至上权威必须确立,这样才能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规范社会生活的指导方针和根本准则,从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依法有序治理,进而推动我国早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者单位:湖北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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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3
关键词: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2)06-0017-05
学科发展的状况在于其学术研究的积累程度。为了增进学科发展,有必要检视其学术研究的状况,从而更好地把握学术研究的方向,提高学术研究的质量。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分支学科,其发展同样要求我们审视其研究的进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探索历程和成绩
在我国,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虽然是近20年的事物,但作为一种研究领域应该说早已存在。随着开眼看世界后,近代以来的中国人不断探索国外,尤其是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思想和活动。许多教育家把西方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和教育方式介绍到中国。解放后,向苏联学习,苏联的马克思主义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也被介绍到国内。改革开放以后,人们对国外社会文化的了解更为迫切,国外思想政治教育也就成为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必然了解的内容。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也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方面。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成立,其学科体系不断完善,学科研究不断深化,分支研究就必然出现。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就是其中的分支之一。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
审查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我们似乎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不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性研究
当比较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分支学科后,为了满足教学的需要,自从苏崇德主编的《中外大学思想道德教育比较研究》出版后,陆续出版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如1999年出版了陈立思主编的《当代世界思想政治教育》,2000年出版了王玄武主编的《比较德育学》,2001年出版了王瑞荪主编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2005年出版了高峰所著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2008年出版了唐克军的《比较公民教育》,2011年出版了苏振芳的《思想道德教育比较研究》和陈立思主编的《比较思想政治教育》。这些成果重点比较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思想流派、西方发达国家和俄罗斯、印度、新加坡等国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变革和现状。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即使在美国,一些大学的名著选读课也要求学生阅读《共产党宣言》。因此,比较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自然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研究方面。赵康太主编的《世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研究》一书综合比较前苏联、东欧、越南、朝鲜和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内容包括世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比较研究的思路与原则、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模式、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兴起及其理论“发现”与“改造”、苏联和东欧的社会变革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革浪潮与越南、老挝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经济全球化与朝鲜、古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剧变与东欧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新变化、民主社会主义及其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比较、思想教育的历史形成及其在世界的传播、社会主义多样化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改革和创新。
2.个别国家和地区思想政治教育的综合研究
对一个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把握,也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方面。近年来,这方面的成果包括王学风的《多元文化社会的学校德育研究:以新加坡为个案》、曹能秀的《当代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研究》、傅安洲的《德国政治教育研究》。如王学风说明了新加坡学校德育的嬗变、学校德育现状和特质,并与美国、香港与台湾地区学校德育比较,分析了多元文化社会中学校德育的个性与共性,提出了“多元一体”学校德育模式的构建。曹能秀的《当代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研究》则详细阐述了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的历史、问题、变革与发展,指出当代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深受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的影响,强调道德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以及重视道德教育的连续性。傅安洲等人对德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做了较为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德国不同历史时期如魏玛共和国和第三帝国的政治教育、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主政治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发展、当代德国政治教育的思想渊源与基本理论和政治教育与德国政治文化的变迁等。
3.个别国家和地区思想政治教育不同侧面的研究
对个别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不同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不过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其中以美国、日本、韩国、英国居多。
(1)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对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颇丰,主要集中在对美国道德品质教育、社会研究课程、服务学习、学校建设活动和公民教育思想等方面。
一是品质教育方面的研究成果。品质教育复兴是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的现象。品质教育就是学校通过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如尊重事实、智慧、诚实、同情心、勇敢、勤奋、自律等,让学生成为好公民的活动。对品质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方面:其一,界定品质教育。品质教育的本质是赋予学生美德,如“重视品质同盟会”将信赖、敬重、责任、公平、关怀和公德等品质作为青少年的六大支柱品质。其二,品质教育的时间活动形式,如提供网络咨询服务、发扬优秀文化传统,促进道德规范、塑造校园文化和建构课堂德育情境等。其三,品质教育的原则、课堂策略和实施方案。其四,品质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分析。其五,品质教育的传统与沿革。
二是公民教育课程方面的研究成果。社会课是美国中小学公民教育的主要课程,因而对这门课程的研究也是我国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方面。这方面的成果包括对美国社会研究课程标准、内容编排、教学方法的介绍。高校的公民教育的课程研究也逐步展开。唐克军总结了美国大学道德与公民教育的经验、教学模式,并分析了作为美国高校公民教育方式的领导能力发展计划。
三是服务学习方面的研究成果。服务学习是近20年来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关注点。其一,界定“服务学习”的内涵,即把知识运用到服务工作中,获得经验和教训。其二,说明服务学习的实施程序,如准备、服务和反思。其三,服务学习的形式,如高校有一次性和短期服务性学习、连续的课外服务性学习、课程中的服务性学习、集中的服务性学习。
四是学校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成果。学校的建设活动是美国道德与公民教育的途径,在这方面也有涉及,如唐克军说明了美国学校的价值追求,具体分析了美国纽约BerkeleyCarroll学校通过全校性的伦理讨论构建伦理学校的实践活动,同时也说明了美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活动,如塑造荣誉体系、传递学校故事、确立学校的仪式和设计体现学校价值追求的物质文化等方式。
五是美国公民教育的概念。如高峰阐释了美国公民教育的内涵,指出美国公民教育是指民主社会中关于自治政府的教育,旨在培养知情的、有效的和负责任的公民,其公民教育包括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和公民品性三个基本部分。
(2)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日本也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点。近年来,有关日本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果可谓汗牛充栋,内容涉及日本的道德与公民教育。具体说,研究包括如下方面:
在日本的道德教育特点的研究方面。研究指出日本德育的特色在于在思想上以东方思想传统为基础,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特色;强调东西合璧的道德教育且有不断西方化的趋势;突出道德教育的主导地位;实行全面主义的学校德育途径;建立大德育的社会教育体系;重视德育乡土教材的建设。
在日本德育的课程方面,日本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包括道德课、社会课、公民课、生活课和特别活动等。其内容包括道德教育、政治教育、经济教育等方面。研究说明了日本德育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如谷峪分析了日本小学现行《道德》教科书,指出日本现行的小学《道德》教科书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特征,在贴近学生生活的平凡故事中传承日本文化,培养学生的道德知识、道德判断力和道德实践能力,利用实际例子,既让学生可以接受,又增强师生互动,同时提供适当的道德要求。周宏芬分析了日本小学新道德教育课程标准,指出这一新标准考虑强调道德教育内容适应儿童的日常生活,注意创设学校和班级的良好人际关系和环境以及争取家庭和社区的合作,通过服务活动和自然体验活动从内心培养学生的德性。赵亚夫考察了日本哲学社会课教育目标的出台背景和内容变迁,指出历史知识和历史认识方法在日本社会课课程结构中占重要位置;社会课教育在学科的构成上是综合的,在学习方式上相对开放。
在日本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历程研究方面,有的说明了日本战后学校道德教育方法的演变,即从全面主义到特设道德课,从生活指导到新价值主义指导;有的指出了日本公民教育的阶段性,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公民教育重在民族主义价值上,以培养“国家公民”为目标,强调国家意识和为国效力的精神;在成熟社会时期,公民教育的目标定位于能驰骋世界的具有主体性的日本人。
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方面,论者指出日本德育面临校园暴力增加、犯罪率增长、自杀率上升和退学率严重等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学校教育与社会结构脱节、国家与社会关系不良和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关系紧张等问题。曹能秀指出日本的道德教育存在道德教育与生活世界的分离、道德教育的工具化倾向、文化对道德教育的负面影响、对道德教育的忽视以及学生道德危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3)韩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韩国是我国的近邻,其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研究的重要方面,近几年的研究成果包括,韩国道德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研究指出韩国公民与道德教育的特色在于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特色;突出民主思想和民主参与教育;评估方法灵活多样。如孙启林、梁荣华说韩国道德教育以弘扬民族精神为核心,既注意系统道德知识的讲授,又注重道德实践活动和青少年的“养成教育”,要求我国要不断丰富道德教育内容,改变传统的道德灌输模式,发展多样化的德育评价模式。张鸿燕指出,韩国学校道德教育的特色在于珍视传统,突出民族性;与时俱进,坚持开放性;循序渐进,重视系统;获得丰富,注重实践;齐抓共管,倡导综合性。
课程内容方面,索丰和车雪莲在《韩国现行小学〈道德〉教科书评析》一文中分析了目前小学道德课的宗旨和学习特点,指出其《道德》课既要求将道德规范和价值内化,又要求培养道德思考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进行人性教育和民主的公民教育。杨敏在《韩国加强高中公民教育》一文中就重要介绍了韩国现行的高中德育课,指出韩国高中德育课程内容包括公民伦理教育、伦理思想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三部分,其中公民伦理教育强化现代公民意识和能力;内容突出现代性和生活化;注重教学过程的情景化;教育评价体现发展性。
对韩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也开始,如陈立思的《从人文社科课程设置看韩国思想政治教育》一文就考察了韩国高校人文社科课程的设置,从宗教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法律教育、历史教育、思想教育和公民素质教育等方面对韩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做出描述与分析,揭示韩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与特色,展示了韩国思想政治教育中鲜明的政府导向以及教育形式与途径的隐蔽性和多样化。
(4)英、法、德三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英、法、德三国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是近年来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关注点。关于英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者集中于英国尤其是英格兰的学校公民教育的历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指出英国公民教育的管理主体由社会转向国家,公民课成为中学的正式课程,其公民教育延滞的原因在于英国存在反政治的文化导致国家忽视公民教育,教师不愿对公民教育承担责任,并介绍了英国学校四个阶段的公民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法国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学校公民教育的课程。研究指出,法国公民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传授诸如平等、民主、权利和义务等共和国价值,培养学生成为能够积极参与社会的合格公民;其公民教育具有凸显民族意识、重视社会整合、多种途径综合施教和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等特征;其内容包括民主国家的基本价值观和法律知识、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国在世界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傅安洲等人对德国政治教育的不同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如分析了二战后德国政治教育在其政治文化转变中的作用;分析了当代德国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管理理论和学校教育理论;分析了德国政治教育课程的目标与任务、课程设计的步骤;辨析了德国政治教育的概念,指出当代德国政治教育注重对青少年的政治认知能力、政治认同感和政治参与意识的培养,注重“知”与“行”的统一,注重政治教育在青少年政治社会化中的重要作用。
(5)苏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对苏俄的公民教育研究,不仅有俄罗斯公民教育的介绍,而且有对前苏联思想政治工作的反省。研究指出,前苏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失误在于忽视权利教育、割裂与传统的继承关系、缺乏开放性和先进性。如叶宗书根据解密的前苏联档案,分析前苏联思想政治工作的失误,指出苏联思想政治教育失误在于企图用国家领导人的著作占领意识形态的阵地。对于俄罗斯的思想政治教育,付轶男介绍了俄罗斯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实施途径和方法。张鸿燕反思了俄罗斯公民教育的得失,说明了俄罗斯公民教育强化民主性,构建公民教育空间等方向。
除以上所涉及外,还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如印度、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港台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如唐克军等人分析了印度公民教育的新进展,包括推进人权教育、公民义务教育、道德价值教育和宗教共存教育。王学风探讨了新加坡中小学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发展、目标、内容和方法。另外对世界公民教育也有所关注,如陈以藏提出了全球公民教育的兴起与发展。
4.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成果
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方面的理论也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关注的两个重要方面。
(1)国外道德教育理论研究成果国外道德教育理论的研究的成果主要是对当代西方道德教育理论所进行的评述,其中以袁桂林的研究最为系统。袁桂林在其著《当代西方道德教育理论》中回顾了卢梭、康德、赫尔巴特、边沁、穆勒、斯宾塞、涂尔干、杜威等人的道德教育理论,然后集中研究存在主义道德教育理论、认知发展道德教育理论、价值观澄清理论理性为道德教育理论、道德符号理论、逻辑推理价值观教育理论、社会学习道德教育理论、人本主义教育教育理论、完善人格道德教育理论、体谅关心道德教育理论等十种不同的道德教育理论派别,内容包括人物背景简介、基本理论内容以及特征分析和评价等几个方面,并综合分析当代西方主要道德教育理论学派的共同特征,指出对我国学校德育理论与实践借鉴之处。
(2)国外公民教育理论研究成果近年来,对国外公民教育理论的研究也是方兴未艾。虽然人们对公民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公民教育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思想政治教育是从内容上说的,公民教育是从目的上说的。因而公民教育的研究方面自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领域。对国外公民教育理论的研究成果也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之一。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不仅包括对西方重要思想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洛克、卢梭和杜威等人的公民教育思想研究,也包括对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和多元主义等国外公民教育理论流派的研究。如唐克军还对杜威的公民教育理论作了专门研究,指出杜威的理想是要建立民主的共同体,就是交流能力和改造能力的公民。何晓芳专门探讨艾丽斯·杨的差异的公民资格观,指出艾丽斯·杨要求进行相互准则和积极面对和解决冲突的公民教育。胡艳蓓简要说明了共和主义、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和多元文化论的公民教育思想。赵晖对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在公民教育理念上的紧张关系进行了分析。赵明玉分析了传统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公民教育观。
二、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主要差距
从以上所述,我们不可不说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的丰富。但这种“繁荣”下并非没有问题。这些成果有相当大的重复、狭隘,甚至有武断的结论,与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1.与成熟研究方法要求的差距
学术成果的质量取决于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的基本方法为文献法或资料法。所以有人将比较研究视为史学的范畴。“史学便是史料学”[1],全面占有材料就是这种方法的要求。如果要提高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质量,就需要大量占有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始资料和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但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占有的资料大部分都是中文资料,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研究内容的重复。
2.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要求的差距
学科建设的一个基本任务是服务学生,让学生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分支领域,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课程。作为一门课程,必须全面、客观、准确地把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发展教给学生。第一,内容要全面。从教育层次上,应包括国外小学、中学、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比较研究,及其内容的设计与编排;从教育的场所上,既包括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还要包括社会的思想政治教育。第二,内容要新。比较思想政治教育有很强的时代性,研究者必须紧跟国外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步伐。第三,要准确客观。国外思想政治教育有不同分名称,如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价值教育等。研究者要根据每个国家的确切内涵,客观地探讨其思想政治教育。从这三个方面衡量我国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建设情况,我们就不得不承认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还不全面,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未涉及,如巴西等南美国家研究还不够新,对许多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发展并未反映出来还不够准确,我们许多研究者按照我国的名称处理外国的材料,难免出现偏差。
3.研究队伍方面的差距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研究成果的作者就会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比较德育的研究者,而非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者。虽然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不断呼吁要加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但真正致力于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依然寥寥无几,即使有些学校成立了比较德育研究所,但很少有相互的交流,一些人不得不参加比较德育的学术活动。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很显然难以促进学科的发展,因为没有形成研究群体,没有研究者的合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的创新
笔者认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发展取决于研究的方法和哲学思维水平。如果研究方法不科学,就难以把握事物的具体情况,如果哲学思维水平不高,就不可能把握现象的本质。
1.熟练掌握和运用基本的研究方法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与其研究方法的运用密切相关。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文献法和比较法。因而研究者首先必须学会占有国外最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直接资料和研究成果。研究者要习惯于收集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成果,掌握具体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发展进程、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资料,在此基础上对这个国家的思想政治教育状况、特征、发展方向和侧重点有个基本把握,然后运用比较的方法寻找思想政治教育的异同、本质和普遍趋势。
其次,研究者要掌握调查的方法。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为各国之间人员的交往创造了有利条件。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者不仅有机会接触国外的同行,而且可以通过网络调查国外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如美国政府与公民学的教师。
2.切实提高研究的思维水平
追求真理、探索事物的本质是研究的根本目的。目前虽然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不断增多,但很多都是就事论事,未能究其根本,所以提出的所谓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也是相当粗浅的。要改变这种研究现状,研究者必须提高自己的思维水平,从更高层面把握问题。哲学无疑是我们提升研究水平的阶梯。思想政治教育直接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政治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经济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社会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必须从哲学的高度来把握,才能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3.明确树立研究的宗旨
为什么要进行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研究者必须有明确的答案。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分支学科,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发展必须采取开放的态度,不仅汲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果,还要了解国外最新思想政治教育最新发展的情况,否则思想政治教育将难以成为独立的学科。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发展的贡献就在于整理、分析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料,总结其经验,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成为有自己特性的学科。其研究的任务在于,其一,借鉴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我们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研究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目的就在于为我所用。其二,展示世界思想政治教育的多样性和共同性。教育的一个任务就是开阔学生的心胸,使之具有世界意识。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向学生打开世界思想政治教育的窗口,让他们欣赏各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多样性和共同性。所以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就要把各国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性和共同性揭示出来。其三,寻找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与发展趋势和理论框架。思想政治教育之所以能成立,就是因为它具备独特的本质和有自己独立的发展方向。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一部分,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同样要透过国外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分析其本质,通过研究其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历程,揭示其发展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建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体系。
4.大力推动研究成果的交流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教学科研队伍。然而这支队伍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没有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会,也没有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会议,虽然有些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将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列为分会的专题研讨,但很少有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其实,国际上有国际政治学会政治社会化与政治教育研究委员会这样的学术组织、各国也有着类似的研究机构和实施机构,如德国的政治养成教育中心、新加坡的国家意识委员会等。高峰曾呼吁我们应当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与之发生联系,在深入探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民教育、道德教育、养成教育、国家意识培养、政治社会化实施等问题的基础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与国际的接轨,提炼出比较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范畴、基本概念,探讨世界范围内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进行借鉴和吸纳,为探索适合中国具体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新经验服务。[2]我们不仅需要专门的机构推动比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而且需要它们作为交流与合作的中介。
参考文献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4
(关键词]马尔库塞法兰克福学派新人本主义
[中图分类]B82-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539(2016)06-0112-08
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步入了发达工业社会,科技突飞猛进、生产力极大提高、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但与此同时,世界文明和意识形态冲突却愈演愈烈,核威胁“幽灵”如影随形,帝国主义瓜分世界的利益争夺两次把人类拖入世界大战的漩涡,人们普遍萌生了一种危机感。人作为科技和文明的创造者,正承受着科技和文明带来的灾难。在此背景下,科学主题和“人的主题从世界历史进程的深层中重新凸显出来,成为时代的旋律”。围绕着这两大主题,西方现代哲学分化为人本主义哲学和实证主义哲学。这种哲学上的分化直接影显于西方马克思主义领域,形成了一种立足于“个人的生存体验”、生命存在和生命意义基础之上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人本主义的探索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自觉”步入人本主义伦理学阶段,这一阶段强调通过哲学思辨来凸显人的主体性,通过革命叙事唤醒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青年卢卡奇、柯尔施、葛兰西等在反对第二国际庸俗决定论时就走向了社会历史过程中主体的一面,他们纷纷著书立说意欲把马克思主义解释为一种人道主义,“不约而同地从‘正确地理解马克思的方法的本质’人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起源中重新揭示了一种以主体能动性为核心的价值批判逻辑”。二是第二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科学”重构人本主义伦理学阶段。青年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出版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引入,为第二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重构人本主义伦理学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和“科学依据”,实现了人本主义的价值判断和科学叙事的完美融合。无论是萨特的“自由承担责任”和规定自己的“谋划”,弗洛姆意欲真正解放人的“人格理论”,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解放”,赖希的“性革命”,还是马尔库塞的“解放”和“文化大拒绝”,均指向一个共同的目标:要求直接从个人的感性需要、社会存在现实出发,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统治。值得指出的是,形成于此期间的法兰克福学派在对“崇拜事实”的实证主义、“意识形态”化的科学技术和制造“额外压抑”的工业文明批判中,始终没有游离新人本主义伦理价值和伦理原则。
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和法兰克福学派的中坚,马尔库塞无论是对压抑性文明的解析、对生命本真意义的寻索、对工具理性的控诉,还是对单向度社会的批判,无不饱含着深刻的人本主义动机,在人本主义伦理学研究方法、话语范式、基本内涵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在方法论上的发展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马尔库塞对伦理问题的分析既有微观层面的心理学的道德剖析,也有宏观层面的审美政治审察,更有中观层面的研究方法创新。马尔库塞的新人本主义伦理学在研究方法上进行大胆创新,把个体乃至社会的道德分析置于心理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多重维度之下。
首先,道德的精神分析。弗洛伊德把普通心理学拓展到了人类心灵分析的深层,把潜意识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用“快乐原则”和“现实原则”对“心理机制”作出解释。在弗洛伊德看来,无意识过程往往追求的是获得快乐,凡是不能获得快乐的事情,人的心灵都拒绝参与。快乐原则如果不加以限制,往往容易产生破坏力量,引发“人类环境”与“自然环境”的矛盾冲突。限制也就是规训,亦即以现实原则(意识过程)来克制、修正和捍卫快乐原则。他的伦理思想也因此而被学术界称之为“精神分析伦理学”。
精神分析伦理学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把精神分析这一新的思维方法运用于社会文化道德领域”,着重“从人的心理现象或心理实在经验中,剖析人性和人的意识、情感与行为,从而从侧面乃至反面来检验已有的道德理论,发现对人类道德现象的新解释”。弗洛伊德这一方法论方面的创新对马尔库塞的新人本主义伦理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奠定了马尔库塞生物人性改造的基本路向。在马尔库塞看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最大贡献在于揭示了人的心理结构之奥秘,洞悉了人的本质――,从生物学上开掘出了人的本质规定。他认为“弗洛伊德提出了一种‘人,的理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心理学’。这一理论使弗洛伊德成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我们的目的不是去纠正或者完善弗洛伊德的理论概念,而是要发挥出这些概念的哲学和社会学的意义”。马尔库塞继承了弗洛伊德本质论的合理成分,并对其进行了理论改造,提出了内涵更为深刻和广泛的“”本质论。“”这个广义的概念可以直接等同于人天生的各种本能欲望和自然冲动,代表着人一心一意追求快乐的原始愿望,更能准确地表达马尔库塞心中的新人本主义祈望。如果依照“”的要求来考察发达工业社会人的生存状态――压抑、控制、极权、奴役……其病态便昭然若揭,人们不由得不反抗。马尔库塞赞同弗洛伊德关于本能具有持久的反抗性的观点,“积极推进从心理到伦理的‘本能革命’”,唤醒本能,彻底消除“内心禁欲”,摆脱“压抑理性的暴政,走向自由的、持久的生存关系”,建立一种“新的现实原则”。总之,人的深层的心理结构决定了人的道德认知和道德生成。
此外,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无疑开启了马尔库塞社会批判的道德维度。通过对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透视,马尔库塞最终把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和弗洛伊德的文明压抑学说勾连起来,把社会的批判具体化为总体异化的批判和道德的批判。他认为,“与这样一些异端邪说相反,精神分析理论的真正精神在于不懈揭示关于生产性的哲学背后的反人道力量”。精神分析理论的概念拥有社会的和道德的内容,“它们导致了一个由作为客观实体而与个体对立的机构、法律、机关、环境和风俗构成的制度。在这个对抗性的制度中,自我与超我、自我与本我之间的心理冲突,也是个体与其所处的社会的冲突”。在这个对抗性的制度中,自我与超我、自我与本我之间的心理冲突其实也是本能与文明道德之间的冲突。弗洛伊德和马尔库塞都认为,道德产生于文明对本能的抑制。社会文明实际上是一种压抑本能的结果。只不过弗洛伊德在这种压抑性文明中看到了“原罪”“恶”“对立”和“冲突”,而马尔库塞则在压抑中发觉与文明的一致性和可融合的一面。一旦恢复其本来性质,不仅不会与人类文明相冲突,反而会促进人类文明。马尔库塞在肯定“基本压抑”的必要性之时,又给予“额外压抑”所催生的“总体异化”和“操作主义”无情的批判。
显然,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方法被马尔库塞引入伦理学研究之中,拓宽了伦理学研究的视野和思路,但同时也把伦理学理论从传统强调理性发展到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过于强调人的道德行为的非理性。但是,这种理论引入和嫁接的创新效果十分明显。
其次,道德的政治分析。道德与政治历来缘分不浅。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中,政治科学是统领一切学科的主宰学科,蕴含其他科学的目的,其他学科均为其服务。譬如,“人自身的善”和“保持城邦的善”都是政治学的目的。“一个人获得善值得嘉奖,一个城邦获得善却更加荣耀,更加神圣。”同样,我们也可以在马尔库塞所有理论中读出其潜藏的政治逻辑。所以有学者认为,马尔库塞“用一种意识形态解构另一种意识形态的决心,显露出他追求理论的政治学效应的强烈渴望”,这不啻为一种“泛政治化倾向”。
马尔库塞的一大贡献就在于把道德的政治分析引向方法论。道德的政治分析,既可以看作是马尔库塞新人本主义的一种研究视阈的转Q,即把伦理学放到了政治哲学的领域进行阐发,也可以视之为一种研究方法的拓展,贯通心理学、政治学和伦理学,在总体政治制度框架下分析人的本能内涵,在追求实现人的本能回归的基础上反思宏大的政治制度构建的合理性。一方面,马尔库塞从技术政治学的视角分析了发达工业社会对人的奴役。在他看来,当代西方发达工业社会的科学技术背后隐藏着一种技术理性逻辑和一种强制性的政治统治。科学技术摇身一变,业已成为当代宰制世界的“上帝”,异化成了一种新的政治统治工具。统治阶级借助科学技术全力清洗人的否定向度,努力造就一种没有反对派只有顺从意识且被全面控制的社会。技术进步的逻辑实际上就是统治强化的逻辑。在他看来,“资本主义进步的法则寓于这样一个公式:技术进步一社会财富的增长(社会生产总值的增长)=奴役的加强”。另一方面,马尔库塞从审美政治学的角度探讨了超越技术统治的行动策略。当今西方发达工业社会之所以在科学技术的统摄下变得愈发极权和封闭,主要是因为人的感性的麻木和迟钝导致批判性和否定性的丧失。改变这种局面的出路,只能从心理源头上唤醒人的“自主意识”,即培育人的“新感性”。马尔库塞赋予“新感性”以新的德性、新的功能、新的期望和新的政治使命。新感性具有这样一种德性,即“表现着生命本能对攻击性和罪恶的超升,它将在社会的范围内,孕育出充满生命的需求,以消除不公正和苦难;它将构织‘生活标准’向更高水平的进化”。新感性诞生于反对暴行和压迫的斗争之中,天生的政治使命就是要“否定整个现存体制,否定现存的道德和现存的文化”,建设一个新的社会。不过,这个社会是一个废除“贫困和劳苦”的社会,一个享受“感性、娱乐、安宁和美”的社会。所以说,“新感性既是社会主义政治分析的概念工具,又是向社会主义‘新人’提出的道德行为规范”。总之,在马尔库塞看来,心理、道德和政治是一个家族,有着内在隐秘的联系。精神分析进入道德分析,开辟伦理学研究的一片新天地,心理学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
最后,道德的文化分析。对道德进行文化的分析,实际上就是对道德和文明进行人类学分析。德谟克利特认为道德与知识有关联。他认为,既然所有的人可以学习知识,那么所有的人也可以成为有道德的人。显然,早期的哲学家基本认同道德与文化的统一性,对于它们之间的矛盾性、冲突性较少阐述,或者说还没有发现。但是,道德与文化之间的矛盾在工业文明时代开始凸显。发达工业社会的病灶不是在经济生产领域,也不是在阶级的对立和冲突之中,而是在以资本主义为代表的现代工业文明制度的压抑上。在弗洛伊德看来,“所谓人类文明,对此我的意思是说,人类生命从其动物状态提升而来,而且不同于野兽生命的所有那些方面――我不屑于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如我们所知,人类文明常常向观察者展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包括人类为了控制自然的力量和汲取它的宝藏以满足人类需要而获得的所有知识和能力;另一方面,它还包括人类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调节那些可资利用的财富分配所必需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此,弗洛伊德从人类学的视角提出了思想文化和制度文化两个范畴,并意欲消除文明与文化的边界,视二者为同一性质的存在。思想文化是人类征服自然的结果和能力,往往伴随着付出、痛苦和挫折。而规章制度,即制度文化则是人类文明成果和人类持续劳动的保障,往往意味着对人的本能、欲望的限制、禁止和自由的牺牲。从某种意义上说,文明和文化就是对人的本性压制的结果,是以牺牲人的本能和自由为代价的。文化不仅规范着人的行为和语言等社会行为,还压制了人的本能结构和原初欲望,要求个人牺牲他人格中部分的好胜之心、领袖欲望、侵略性格等倾向。
在马尔库塞看来,发达工业社会的文化是经过市场机制“清洗”、丧失批判功能的文化。文化经由市场机制的“同化”之后,最终成为一种依附于机器化大生产和大众消费商品的符号,变成维护既定社会秩序的宣传口号。对此,他失望地感叹道:“从前的文化福祉是为满足个人对幸福的希冀,而现在个人的幸福却完全消失在民族的伟大性中;从前的文化旨在满足在实在的幻象中对幸福的要求,而今天的文化却教诲个人根本就不应有这样的非分之想。”因此,遏制发达工业社会的攻击性,人们首先需要循着理性的脚步创造文明,更需要放飞想象的翅膀,寻求本能的解放和审美的救赎。“人们坚信想象的合理性,人们需求一种崭新的道德和文化。”所谓“崭新的道德和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非压抑性文化”。1968年,马尔库塞在《超越单向度的人》中强调了艺术和文化作为一种解放力量的重要性,试图在“神话学与哲学的边缘趋向中”提出一种“非压抑性文化观”。“非压抑性文化”是相对于肯定文化所提出的,主张必须否定现实存在中那些根本的东西,否决控制人的既存关系的文化。如果从“人格”上来看,“顺从”是肯定文化语境中人的品格,抑或人最高的幸福,那么,“反抗”就是“非压抑性文化”语境中的人的品格和最高的幸福。
再次,阐释人与自然的新关系。马尔库塞认为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是存在不可分离的主体。马尔库塞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总体异化的客观事实,认为资本社会才是自然异化、消费异化、人的异化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的制度性根源,提出了颇具震撼力的“自然解放论”。在马尔库塞看来,自然界不仅仅是一种材料,一种有机物抑或无机物,其实自然界本身也具有生命力,是主体一客体。他说:“自然的急剧变化将成为社会急剧变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的新关系是一种解放与被解放的关系,在反对剥削社会的斗争中自然扮演了一个“同盟者”的角色,自然的解放是人的解放的手段。“解放最终和什么问题有关,亦即和人与自然的新关系――人自己的本性与外界自然的新关系有关。”所以说,把自然纳入主体范畴,高扬个性、平等、友好、和平和感性,是贯穿马尔库塞理论体系的一条宏观主线及其新人本主义的突出特征。
最后,归魅人的主体价值。当代工业社会剥夺、废黜了人的主体地位和独立价值的“前台”表演者,是使人表面生活得更加“舒适”的科学技术。但是,这种“舒服”的背后是人的全面异化、自由丢失和个性抹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加剧了人与机器关系的物化,消解了人与机器之间存在的一种批判张力,导致人与机器之间的主客体关系的颠倒,亦即人的主体性被机器所取代。在马尔库塞看来,这种颠倒、压抑和扭曲的社会突出表现为当达工业社会的单向度化和极权化,他说:“人们不得不打破外在强加于其身上的理念和价值,并发展和实现与其理性的旨趣相协调的理念和价值”,以实现人性的复归。人最为天下贵,这种对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价值的重申,是人本主义的共同特征。与“阶级激进主义”人本主义不同的是,马尔库塞除了从个体生存视阈考察人之外,更强调个人主体的价值地位,努力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恢复”人的地位。他认为,任何有悖于个体独立性、自由性、自主性的显性的抑或隐性的制度、文化、话语、技术均违反人道原则。总之,马尔库塞所倡导的人本思想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新人本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价值论人本主义,它主张非同一性、个体性和感性,目的是要颠覆统治阶级炮制的社会意识形态,唤醒人们感受生活的方式,展现个体生命的自由图景。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5
[论文摘要]通过对以德治校重要性的认识,阐述以德治校背景下增强高校德育实效须着力关注的几个问题。
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必须认识到,如果只讲物质利益,只讲金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人们就会失去共同的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范。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这一重要思想对以德治校和搞好高校德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高校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
以德治校是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必然要求。加强道德建设,是高校进一步发展、保持稳定和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手段。
首先,以德治校顺应了时展潮流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突飞猛进,成为不可阻挡的时展潮流。在这样的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人的道德观念、社会责任感和价值取向问题更突出、更尖锐、更紧迫地摆到了人们的面前。这就要求世界各国的人民不仅应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及国家、民族、社会负责,更应对整个世界人类的未来负责。当前,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高科技人才的科学素质与人文道德素质的日益不和谐发展已成为西方国家科技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突显得越来越重要,良好的社会经济文化秩序的形成和维护,国家或世界事务管理的良性运行,都需要借助道德的力量发挥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一个大开放、大发展的格局即将形成,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变革的节奏将日趋加快,对此,如何引导人们作出正确的道德选择,提高道德判断力,避免人们在急剧变化的形势面前出现道德困惑、理想错位和信念迷失,是德治的使命所在。高校要在未来的人才和知识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培养的人才既具有高度的自律精神、社会责任感及自我约束能力,符合时代精神,又具有攀登和探索科学技术高峰的精神,而这种品质和精神无疑需要高校以德治校,以德育人去培养和塑造,方能实现。
其次,以德治校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指针,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前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下的道德既有共性,又有阶级性、民族性和历史性。因此,高校讲以德治校,这个“德”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德”,而是既涵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又蕴含着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高校以德治校,就是以代表最先进文化的道德去治校,而决不是以腐朽没落的封建道德和资本主义道德去治校,这是由高校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同时,时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也将不断向高校提出新的道德问题,高校德育这就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去帮助学生探讨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引导学生正确解决这些道德问题,并不断开辟新的道德途径,使高校以德育人更能集中体现“三个代表”的思想内涵和时代特征。
再次,以德治校是高校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同志提出以德治国思想,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大贡献,对高校的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德治”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就是通过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来进一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道德水准,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稳定。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高校要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就必须担负起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方向保证和精神动力的重任,切实加强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通过道德教化、道德实践和道德教育活动等渠道,充分借助道德的力量去培育青年学生,使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为他们所认可、所接受,并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
以德治校必将给高校德育工作创造一个大环境,营造一个大氛围。把高校德育工作置于以德治校背景下的不同视角加以科学的审视和正确定位,是我们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德育的目标确立及模式构建、内容更新、方法改进、机制运作的时代要求和必然选择。
第一,高校德育要着眼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在国际大格局、大变化、大趋势中开辟高校德育新视野
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来看,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进程,是当今世界各国超越国界和社会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所展现的全方位的彼此沟通和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一种发展趋势。从一定意义上而言,“经济全球化”必然伴随一种社会文化相互激荡和融合的具有人类划时代意义的社会文化活动的出现,而且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经济发展将日益国际化,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文化相互冲撞和整合的领域也将更加广泛、程度也将更加激烈,全方位的文化互动将更加频繁。面对这样的大趋势,无疑对高校人才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高校既要立足于适应祖国的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又要着眼于适应国际化大生产大合作的时代要求,克服狭隘的民族主义道德观,增强学生参与国际社会的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高校德育在注重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的同时,还要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宽大的胸怀,去吸取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和进步观念,善于借鉴世界各国德育的成功经验,把高校德育放在世界视野中加以科学定位和正确抉择。另一方面,高校德育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占领好高校德育的马克思主义阵地,自觉抵御西方腐朽意识形态的侵蚀。
第二,高校德育要着眼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着力构建高校德育目标模式和运作机制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又对社会经济关系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所有制和分配制度差异的客观存在,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阶层,从而导致不同群体和阶层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的并存,这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产物。站在代表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高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规范,是高校能培养出、培养好合格人才的重要前提,是确保高校社会主义方向的关键所在。
高校道德建设必须遵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客观规律,但不能跟在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后面被动、消极的适应,而是积极的适应,是要面向市场经济,从道德发展本身的要求出发,丰富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道德内涵,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校道德环境,从而构建起有效引导大学生不断追求个人的正当利益,重视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德规范体系和道德价值导向。这种道德规范体系,其居于主导地位的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也就是最先进的道德,是为广大青年学生所普遍接受的行为规范,是普遍性与先进性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因此,高校德育要大力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使学生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然而,高校德育目标模式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艰辛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过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在高校形成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日益成为广大师生所乐意接受的广泛性道德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升华和完善为先进性道德要求的过程。
与此同时,高校德育还要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通过构建有效的领导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使高校德育更能紧扣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坚持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服务于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使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成才意识,不仅能够担当起科教兴国的神圣职责,而且能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需要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第三,高校德育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确保德育目标的实现
国与国间综合国力的竞争,归结到一点就是对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的竞争。从这一意义上说,素质教育必然是21世纪现代教育的主题。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学生独立、自主的人格,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是素质教育的着力点。德育作为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其目标和素质教育是一致的,把德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上,是时展、人才竞争对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由于大学生各种素质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高等教育就要对人进行全面培养,才能培育出合格的复合型的人才产品。对此,高校德育要注重与各育之间的相互渗透,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以教育学生学会以正确做人为立足点,把“会做人”与“善做事”结合起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高校德育要着眼于实效和创新,保持高校德育的生机与活力
目前高校德育客观上不同程度存在着德育低效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够重视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与学生的具体实际相脱节,历史、传统与现实教育不相协调,道德建设中也存在着正气不足的问题等等。针对存在问题,高校德育就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其一,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加强道德建设。其二,大力倡导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确立新时期的理想人格或道德典范。其三,把阶段性与连续性结合起来。其四,道德建设要具有可操作性,力求达到理想性与现实性、整体性与层次性的统一。其五,要注重创新,要与时俱进地更新德育观念,充实德育内容,开发德育资源,拓展德育途径,改变教学模式,改进德育方法和手段,开发德育新载体,建立与素质教育相配套的新的德育体系和德育运行机制,通过创新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五,高校德育要着眼于社会大环境的现实影响,把大环境各种有利因素注入德育工作,促其与社会“正位对接”
高校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独立王国,而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高校德育就必须趋利避害,尤其对意识形态领域、社会转型时期和信息网络化时代出现的种种消极因素要理直气壮地加以摒弃,要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有利条件,为高校德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和展示一个良好的、健康的时代环境和社会氛围,并帮助学生通过对社会文化进行理性的筛选,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标准和判断力,使高校道德建设更贴近社会文化环境,达到和谐与一致,共同唱响社会与校园的主旋律,这是环境育人的内在要求。同时,高校要树立大德育观,建立起社会、社区与校园德育联合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推进德育社会化进程,开展全社会的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优化德育环境,形成德育合力,使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具事业心、责任感,更有协作精神和顽强意志,更富创造性思维和探索精神。
第六,高校德育要着眼于以法治校与以德治校“两手抓”,努力营造高校内部良好的道德环境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同志提出的治国新理念,是对我们党治国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升华,体现了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治国理念。“法”讲他律,“德”讲自律,前者具有外在的强制性,后者具有内在的自律性,虽然二者所强调的角度、侧重点不同,但其目的和功能是一致的,并具有互补性,兼容性和一致性的特点,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高校要培养合格人才,就必须把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结合起来。一方面,高校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条例来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德治的社会功能,重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认识道德的社会价值,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准,做到以德育人,并把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育人的各项具体活动之中,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在高校的形成和完善,从而发挥道德在治校、育人中的作用,并最终创造出和谐的育人环境和育人氛围。
第七,高校德育要着眼于“主导”和“主体”作用的发挥,突出体现德育“以人为本”的理念
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意义篇6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性;理论指导;探讨
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依据,教育者遵循科学的原则与方法施教;另一方面指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是正确的。科学性的教育与人的学习习惯、思维发展规律高度一致,契合我党对广大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体现出科学性已毋庸置疑,因此本文着重探讨如何科学地对人民群众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指导思想的科学性
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三大内容共同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素。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时性、有效性必须以教育内容的科学性为前提,而想要实现这一点,教育者必须树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合理安排教育内容,构建教育体系。
(一)严谨的科学性
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我党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指导,以崇高的科学精神为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在创立之初,马克思主义理论批判性地继承了时代精神的精华,一切优秀的、凝结着人类智慧与精神的思想全部被马克思主义理论所吸收,它代表着19世纪中期人类社会的最高成就;二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是基于成熟的历史条件、尊重科学发展规律构建而成的,真实的历史素材与客观的科学知识成就了这一伟大理论。因此,我们才既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科学的世界观,又将其看作科学的方法论。
我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而来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开展的,因此也具有科学性的一面。另外,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过程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过程有异曲同工之处,两者都借b了优秀的心理学、教育学、法学、伦理学、人文社会学、数学、自然科学、统计学等诸多领域的科学成果,这些科学成果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
(二)务实的实践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最优秀之处在于实践性强,基于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观点鲜明地阐述了实践的重要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在实践中产生,历经漫长的时间、无数的实践检验,最终在实践中发展而来的真理。马克思曾言,哲学家不过是通过各种方式来向世人解释世界,但问题的根本在于如何改变世界。这句话足以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突出的实践功能,强调实践的价值,突出实践性与科学性的相互融合、互为一统。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真理是:立足于实践,发现存在于实践中的新问题、新状况,然后想办法去解决。
所以,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样是务实的,它不是推理出的结论,也不是在思辨中得出的结果,而是在长期的实践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在分析了大量的真实资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实践,用于政治教育,它存在的价值就是帮助人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与矛盾,思想政治的科学性同样要在实践中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经过不断的反思和完善使之更加成熟合理。
(三)鲜明的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代表的是无产阶级,体现了广大无产阶级劳动者的利益。无产阶级理论、劳动群众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的利益最大化,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立场非常鲜明,科学性与实践性也非常彻底,它越是客观、越是富有真理,就越能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无产阶级,得到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恩格斯说过,科学就应该是大公无私、无所顾忌的,就应该为了实现工人阶级的梦想、为了保证无产阶级的利益而存在。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性非常鲜明,并且与科学性相互统一,这也是我党思想政治教育的立足之根本。
二、思想政治教育的真理性
马克思认为,只有能够说服人民的理论,才能掌握人民,而让人信服的理论一定是彻底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先用理论说服人民大众,之后再运用理论掌握人民大众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是静止的,而是持续、动态、不断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站在科学的高度向人民传输可信的真理,唯有与人民大众发展规律相符的理论教育,才是符合实践与社会实际的真理。
(一)明确教育目的
人们之所以需要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培养思想道德品质,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站在全面的角度看待世界,最终具备改造世界的能力,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发进取,为了实现人们共同的共产主义而无私奉献。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个过程都贯穿着上述目的,它同样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思想与最重要的组成内容。价值与真理原本就是高度统一的,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真理性与崇高的价值也是一致的。
做好以下两项工作,可以让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性更加明确:①思想政治教育所涉及的内容应该经过严格的筛选,立足于教育的根本目的,能够鼓舞人心、激励人们为了国家的理想而奋斗终身,能够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品质,推动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②不同历史时期、社会发展阶段,党的奋斗目标也有所区别,受教育者也不是一成不变,所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应该结合现实,根据各阶段的奋斗目标制定。
(二)符合人民群众的身心发展规律
只有与受教育者的性格特征、学习水平、思维发展相符的思想政治教育才是有效的,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包含智力、行为、习惯、生活方式、精神品质与思想道德等各方面。科学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有助于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并且还要受到人们的监督与约束。所以,符合人们身心发展规律的思想政治教育,一定是具有真理性和科学性的。
以人为本,尊重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一定是逻辑清晰的。第一:个性化的因材施教与整体性的统一要求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该处理妥当,尽管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的人才是无法动摇的教育方向,但在教育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受教育者的个性特点,有区别的向其传授教育内容;第二: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急于求成,一蹴而就,应该细水长流反复进行。人在学习和接受新内容的时候,只有反复记忆才不会被遗忘,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失去了反复性特点,教育的效果必不会让人满意。反复并不是就某一个问题一直重复,而是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来探讨某个真理或者结论,强化受教育者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理解。
(三)顺应时展潮流
时代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所映射出的另一大特点,每一个时代都有与之相符的,能够反映出时代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它的时代性同样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大的时代背景孕育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理念,它是基于当今时代中人民群众遇到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而产生出来的;第二,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并非一成不变,它一定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只有符合时展规律,顺应时展潮流,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思想政治教育才会发挥出它的真正功效。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经济全球一体化、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新时代,人们经历过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人们关注的时代焦点与存在于现实社会的矛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必须有所创新:第一,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应更加丰富多元,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相符合的道德意识;第二,经济全球化会给社会带来新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必须融入崭新的创作精神,培养人民群众的国际意识;第三,某些西方国家提出“人权高于”的思想,这种人权观的教育也必须纳入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由此让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的内容更加充实。
三、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性
只有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充分体现出它的合理性特点。思想政治教育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但并非所有内容都处于同样的地位,当然其作用也各有不同。要想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必须合理安排其中的各项内容,梳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地位,使之逻辑清晰、主次分明,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最大化。接下来,笔者基于思想政治教育中涉及的诸多内容,分析和罗列它们之间的关系与结构。
(一)思想教育的先导地位
思想教育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是对受教育者进行方法论与世界观的教育。主观、客观相统一的问题包含两方面:第一是需要解决如何才能让两者统一;第二是需要解决如何让方法论与世界观相统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核心思想来武装人民群众的头脑,让人们能够清晰客观地认识这个世界,具备改造世界的能力,促进人们积极向上地投入到生活、学习与工作中。
思想教育的先У匚唬是指将树立人们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信念笃定,不会被资产阶级及所有剥削阶级思想所侵蚀,敢于向所有与真理、科学相悖的伪科学及错误思想宣战,让无产阶级思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始终处于不可撼动的地位。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偏离了先导地位,那么所有的教育必然失去意义和价值,教育的目标也将变得迷茫,从这个角度讲,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和心理教育都是以思想教育为根本,任何脱离思想教育的内容,都是毫无意义的。
(二)道德教育的基础地位
道德教育是规范人们行为习惯的教育,能够内化道德规范,让人民群众自发形成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提高是非道德辨别能力,激发内心的道德情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提高自身道德素养。从根本上讲,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的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恋爱与家庭道德教育,它的最高目标是遵循集体主义原则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群众首先内化道德规划,之后用道德规范影响自身的道德行为,让良好的道德品行成为自然而然的生活习惯,如果人人如此则能实现和谐、美好的社会。
道德教育的基础地位,主要体现在道德教育的调教作用,道德现象会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言行举止中映射出来。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道德规范都不具备,那么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也就无从谈起,更没有完善的人格与坚定的信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人际交往中存在的道德问题日趋明显,因此,我们有必要将道德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内容。
(三)政治教育的主导地位
政治教育的内容非常广泛,包含了政治方向、政治方法、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理想、政治情感等。政治教育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与社会、阶级、国家体制有关的重要问题的态度与立场,向人民群众宣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公民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坚定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培养人民群众树立起正确的政治意识,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推行的制度切实贯彻于日常工作中。
政治教育的主导地位,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教育所囊括的内容当中,政治教育始终处于核心,所有的内容都要围绕政治教育展开。政治教育把握着思想政治教育整个体系的大方向和根本性质,它决定并且支配着心理教育、道德教育、思想教育的目标、方向、内容与最终想要达成的效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某个社会阶级或者某个政治集团的需求,所以,我国社会主义政权的稳定,必须以坚持不懈的政治教育为基点,突出政治教育的主导地位,在思想政治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始终围绕政治教育这一核心内容。
究其根本,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性质,是思想政治教育之灵魂。深刻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在此基础上推动人类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与进步。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已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实践给了人们许多客观真理,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教学相长规律、内化外化规律、适度张力规律、疏导规律等,这些客观真理又反过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保证思想政治教育是在遵循客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实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一旦与科学真理、社会发展规律脱节,必定不会长期、持久地存在。
结束语
我们应认真总结以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投入成本高,但回报极低的经验教育,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让科学性为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策略,尊重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与时代接轨,这才是当今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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