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出入管理规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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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1
关键词:高校;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公共政策;政策失效
中图分类号:DF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8-0112-02
公共政策与法律都是以条文、规定、规范的方式出现,并利用公共权力对社会的公共利益进行调节,而且调节的手段都带有强制性的管理工具[1]。法律属于严肃的公共政策,是高层次的公共政策。《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一项严肃的、高层次的公共政策,其出台多年,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巡警管理的是公共道路,高校校园里的道路究竟属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管理范围,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加之,执行部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理解误差,以致在管理实践过程中,该部法规在高校校园交通管理中得不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给开放式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在高校交通管理过程中,解决高校校园交通问题需要根据道路交通特性去综合加以解决,而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项严肃的、高层次的、惠及民生的公共政策运用好,便是其中的一种解决方法。
一、公共政策角度的高校校园交通管理问题
(一)公共政策的内涵
所谓公共政策,是国家(政府)、执政党及其他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它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2]。
依据我国政策专家张国庆的理论,一种社会现象要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客观情势的存在,存在一种可以确认的客观情势,并且经过主观的判定,才能确认为政策问题。二是出现强烈的公众诉求,问题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心,他们要求政府把这种问题当作重大问题来解决。三是问题的影响程度深,影响范围广,被确认为政策问题的那些问题都是影响程度较深或者影响面较大的问题。四是属于政府及其有关政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五是形成明显的政策需要,这些问题事实上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二)高校校园的交通问题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所具备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高校校园的交通问题理应能够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是因为它具备了上升为了公共政策问题的条件。
首先,随着高校与社会各界交流的深入和合作的开展,开放式的校园内人、车骤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高校校园道路也出现了城市道路中常见的交通堵塞问题,因局部交通堵塞引发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堵塞,社会称之为交通堵塞的“蝴蝶效应”也将日益突出。从客观情势上而言,高校校园交通不仅是高校的分内事,它还涉及作为高校校园交通间接参与者的广泛社会人群。
第二,近年来,在高校校园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于网络、报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热议,特别是在高校校园里发生的几起影响极坏的交通肇事案件后,如“我爸是李×”事件,高校校园的交通问题,逐渐被广大公民所关注,并能被非常明显地观察到,人们对此问题产生了强烈的公众诉求,要求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这种问题当作重大问题来解决。
第三,学校里的交通事故导致的学生人身安全问题、学校大门口的交通瓶颈现象、校园范围内无交通管理执法部门、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后乱行乱放等问题,虽没达到极为破坏性的程度,但却属于影响范围较广的问题,对一城区、整座城市的交通运行及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第四,高校校园的交通问题,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的,不仅涉及高校保卫部门、高校自身,这也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需要系统、全面、科学地对问题进行认识和评价。
第五,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高校招生人数均有大幅度的增加,校园内“人”与“路”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如何确保高校校园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正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会构成对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能力以及政府合法性的挑战,面临着严重危机。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高校校园交通管理中失效的原因分析
所谓政策失效,是指决策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抵触,不能完全按决策方案的设计执行下去,决策执行结果不同程度地偏离了预定目标[1]。如前所述,高校校园的交通问题理应能够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是因为它具备了上升为公共政策问题的条件。而对于应该适合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却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是:
(一)校园道路被划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管理范围之外
在公共管理领域,许多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执行中困难重重,在很大程度上与政策本身的缺陷有关。校园道路之所以成为争议的焦点,原因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校园道路形成的初衷不是为了便于社会机动车通行而建的,它的存在原是为了校园内的人、车通行为主,因此,校园里的道路显然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管理范围[2]。
(二)政策法规目标不准确,致使执行者不得其要领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大学校园内的交通事故都是由属地派出所联合校保卫部门进行处理的,该法实施以后,一般的交通事故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属地交警部门接受大学校园内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但令交警部门和高校保卫部门颇感无奈的是,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的定义,目前针对于大学校园内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因为不在交警实时监控和管理的范围,故多数均未受到处罚;而高校保卫部门作为校园道路的管理部门却又不能查处校园内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更没有处罚权,因为自从国务院于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来,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高校,其职能部门就不再具有执法权[3],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只能报交警部门处理,而交警部门除了对影响较大或当事双方协商不下的校园交通事故来学校处理之外,对一些小事故往往建议由高校保卫部门协调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加之,管理体制、人员等方面的原因,高校的日常交通管理一般都由高校保卫部门自行负责,交警部门是顾及不上的,这就造成了交警部门对校园道路的监管出现了缺位,而高校保卫部门想管却又没有执法权的无奈局面。
(三)校园交通管理队伍整体薄弱,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时有偏差
政策的有效执行依赖于各种因素或条件,这些因素中的任一方面或它们之间的配合出问题,都可能招致政策的失效。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校园道路划在其管理范围之外,但是该法规中的其他条款仍可作为高校保卫部门在管理校园交通的法规依据,如法规中的第6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第7条明确指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等,都充分说明了该部法规在交通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对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高校保卫部门在实施校园交通管理中出现执行上的偏差,主要在于:
1.交通管理专业知识缺乏。交通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科学,需要从全局和系统的角度去考虑,交通事故处理也有一定的复杂性。而由于历史的原因,高校保卫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部队转业,有从公安院校毕业,有从其他行业改行而来的,真正能受到过专业的、系统的交通管理知识学习的人不多。虽说他们对学校的整体交通情况都比较了解,但缺乏系统的管理理论支撑,就无法实现对学校交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2.人手不足,管理力度不够。校园交通管理具有一定的即时效应,在交通高峰期往往需要大量的人手去引导、分流道路交通压力[4]。据了解,目前国内专门成立校园交通管理科的高校还是为数不多,不少高校的都是将交通管理与消防,或者与校园秩序等职能并在一起,兼职从事交通管理的比较多。而高校校园面积都比较大,校园秩序、消防等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也比较重,有时交通管理就显得捉襟见肘,应付不过来。校内交通拥挤,车辆无序停放,部分车辆车速快、噪音大、尾气重,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还是没法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三、克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高校校园交通管理中失效的对策探讨
(一)转变观念,统筹考虑
从观念上必须充分认识到高校校园交通问题是社会化、城市化、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因此,在高校校园交通管理问题当中,要确立运用公共政策解决问题的管理理念,结合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系统、全面、科学地对高校校园的道路交通特点、规律进行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公共政策的作用,制定一套真正适应高校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或法规,才能实现高校校园人与车的和谐相处。
(二)完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将校园道路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管理的范畴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所说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当前,我国高校校园大抵上有这样三种形式,一是封闭式校园,二是半封闭式校园,三是完全开放式校园,虽没有明确规定高校校园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但事实上,已存在社会机动车在高校校园通行的客观情势。因此,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可以在了解政策要求,掌握政策实质的前提下,根据客观情势所在,按照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的辩证统一执行政策,对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把高校校园道路也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所说的“道路”范畴,让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毕竟,法律有其一般的政令所无法比拟的作用,它使得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不因为人为的原因而改变,能够保证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长期性。
(三)构筑校园警察管理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系统
近年来,部分省市开始构建以“校园民警”为主体的校园安全保卫体系,解决了高校保卫处没有执法权及力量不足等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具体做法是:政府拨款为高校配备校警,校园民警实行警方与校方双重管理;校园民警着警服,配“校警”袖标,执警械,可以依法开展校园内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整治,具有刑事治安案件侦处权、消防管理权、交通管理权,协管校园食品安全,并组织师生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的培训演练等,紧急情况下,校警可依法使用警械[5]。
我们知道,公共政策总是在一定的体制下产生和运转,政策的整个活动过程受制于现实的体制环境,体制不合理不仅不能制定出正确的政策,即使有了正确的政策也难以组织正常运作。因此,必须要对现行的高校校园安全保卫体系进行改革,健全交通管理政策的执行系统,而构筑校园警察管理机制,便是健全这一政策执行系统的一个主要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高校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权限、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才能对高校校园交通进行有效的控制。
(四)提高政策执行相关人员的素质
正确执行政策是防止政策失效的关键环节,然而,要很好地了解政策要求,掌握政策实质,与政策执行相关人员的素质分不开。在高校校园交通管理中,高校保卫部门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是要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到高校校园交通管理问题是社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必经阶段,要在思想上给予充分的重视。二是在高校保卫部门建立专职的高校校园交通管理队伍,并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有关交通管理政策科学的知识学习,避免他们仅凭经验思考分析导致政策失效的现象。同时,强化他们的职业道德、增强全局观念、提高自律精神,把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工作质量的提高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张国庆主编.公共政策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
[2]水梅子.一起校内车祸引出的问题――校园交通谁来管[J].安全与健康,2007,(24).
[3]胡华明.浅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4]刘轩.高校内部交通管理的研究与探索[J].群文天地下半月,2010,(3).
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2
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20xx护校安园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3
【关键词】数字化校园规划应用策略
一、数字化校园及其建设现状分析
(一)数字化校园的概念
数字化校园是以数字化信息和网络为基础,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起来的对教学、科研、管理、技术服务、生活服务等校园信息的收集、处理、整合、存储、传输和应用,使数字资源得到充分优化利用的一种虚拟教育环境。通过实现从环境(包括设备,教室等)、资源(如图书、讲义、课件等)到应用(包括教、学、管理、服务、办公等)的全部数字化,在传统校园基础上构建一个数字空间,以拓展现实校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提升传统校园的运行效率,扩展传统校园的业务功能,最终实现教育过程的全面信息化,从而达到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1]。
(二)数字化校园建设现状
数字化校园建设是高校实现信息化的重要方面,是应对信息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的迫切需要,高校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决定了高校的发展速度和发展水平,对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都将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高等学校大规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大多始于20世纪90年代,比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了10-20年,在沿海地区和较发达的城市,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近年来取得了十分迅猛的发展,信息技术已广泛地应用于高校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我国目前的数字化校园建设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既有学校在认识、组织和应用定位方面的偏差,也有系统集成商自身经验缺乏,定位不准的问题,所以国内高校的数字化校园建设现阶段仍处于建设与探索时期还没有发展到非常完善和标准化的建设时期,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的认知层面,思想观念与时展信息化进程有一定差距
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是一项与新技术密切相关的具有前瞻性和开拓性的工作,初期,多数教师和管
理人员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加之对信息技术的不熟悉,如果没有相关培训和专业人员的指导,认识上的盲目性和偏见性必然导致实践的偏差。一是,把“手段”当作了“目的”,数字化校园是为了应用,建设的目的是以此为基础开展诸多方面的应用,以推进大学的各项工作。二是,把“机遇”看成了“负担”,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一项投入非常大的工作,客观上要求学校和教师必须为此投入额外的精力,又一时在短时间内看不到它的作用和效益,就容易把进一步的投入看作是额外的负担,而信息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又加大了与现实的距离,进一步增大了高校跟进的步伐。
2.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中缺乏强有力度的组织领导机构,带动数字化校园建设进程并积极推进数字化的应用
教学与管理的全面信息化必然对学校传统的管理思想、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造成一定的冲击,而且也会触及管理机构的重组、人员优化等敏感问题,或者某个部门的利益,这些都会成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阻力。高校必须常设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具有专业背景的领导小组对数字化校园建设做出长远和整体的规划,并带动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的进程。然而,很多高校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而是网络中心或者信息中心负责或牵头建设数字化校园,其重点关注的更多是网络技术问题,而在管理与行政上缺乏有效的力度,权威性不够,因此往往导致建设没有统一的步调,各院、系、职能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各自为战,从而制约和影响了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应用的工作,同时信息孤岛问题的出现也是数字化校园应用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和协调的结果,也是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弊病。
3.数字化校园建设后的推广及应用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应用效果不明显
数字化校园系统平台建立起来后,推广措施与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就会使得应用效果大打折扣,从而阻碍和减速了数字化校园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和价值所在。因此,在数字化校园平台建立起来后,一套针对本校实际的推广策略与保障机制要及时到位,从领导重视、教职员工、学生、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到技术更新、网络技术保障等各方面的机制与保障措施及时跟得上,并根据实际应用情况不断对系统进行完善、修改,使得系统真正成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手段和提高高校管理工作、真正实现高校信息化的有力推手。
二、数字化校园建设实施规划
(一)科学合理的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实施规划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数字化校园建设不仅仅是实现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人才培养观念和教育理念的深刻变革。以高效能校园网为基础,实现的数字化教务管理、数字化学生事务管理、OA办公自动化管理、科研管理、教学资源管理与校务后勤和服务管理的全面整合,这是信息化社会高校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高校世界一流高校迈进的必由之路。因此数字化校园建设成为学校教育信息化战略部署中的重要任务,而且又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的协调统筹,制定整体规划、根据需求和现实基础,分步实施,逐步推广,有计划、分阶段、科学合理的进行建设。
科学合理的制定数字化校园建设实施规划可以有效避免数字化校园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例如:“信息孤岛”问题、发展的不协调问题、机制保障不健全的问题、预算跟不上的问题等等。因此,在数字化校园建设的初始阶段,就要从学校整体的高度全盘考虑,在规划的制定上要科学合理,综合统筹协调发展;在确定系统运行环境、数据库,数据集成模式、接口标准和规范上要有信息标准;在机制保障上要具有足够强制力和约束力的职能机构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来保障对全局的把握和调控;对实施方案要通过反复论证、合理规划,选择最优的预算方案,制定科学预算,张弛有度、合理分配、重点突出,做好财力保障与阶段性的评估,也是数字化校园规划的重中之重。
(二)我院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方案与实施阶段划分
我院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需求分析与方案论证阶段、中期实施部署与建设阶段及后期推广运行与总结完善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与规划流程如图(1)所示。
图(1):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阶段划分图
三、数字化校园推广及应用策略与措施
数字化校园系统平台的应用与推进需要学校内部职能部门、管理部门与执行部门,各类人员的协调和配合。因此在整个数字化校园系统平台应用上上要结合高校机构设置情况、政策保障情况、应用层次的不同、系统的差异、使用人群的差异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推进策略。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数字化校园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往往不是来自技术,而是来自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束缚。因此,在加快和保障数字化校园建设与推进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且具有专业背景的教育信息化领导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
1.成立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推进与成果鉴定小组
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信息化推进工作子系统负责人,明确职责,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信息化建设期间的建设情况、推广情况、试运行情况、使用范围与力度、意见反馈、完善情况的监督检查。系统管理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运行期间的正常运行和问题的及时反馈。
2.精心组织
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推进与成果鉴定小组组织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与座谈会,积极了解信息化建设推进应用情况,分析部署后续工作,保障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技术支持力度,及时解决系统中反馈问题
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下设四个信息化建设业务支持小组:1.综合意见处理小组;2.系统应用问题解决小组;3.数据录入分析指导小组;4.需求调研分析小组。做好院内信息化建设系统建设与推广的技术支持工作,业务支持小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数字化校园建设方沟通反馈,及时给出处理意见和方法。四个小组具体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三)试点应用,逐一推广的应用策略与推广模式
针对整个数字化校园建设系统平台中覆盖面比较大的系统,如教务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可选定某一模块或几个模块推广应用,使广大教师、学生通过系统办公、提交数据,查看教学及管理动态,使用系统、试用系统再逐渐推广到系统其他各模块,实现由点到线推广到面的推进过程,其他覆盖面较小的系统可以直接投入使用。同时可带动广大教师、学生对系统的使用。
(四)全院动员,大众参与的人员应用推广策略
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离不开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从最初的需求分析、方案论证到推广运行及到后期的管理维护都离不开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积极参与。同时,广大师生员工对数字化校园系统平台的使用也是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力量,需要通过有效途径,加大对广大教师的培训,帮助他们迅速掌握现代信息理论、提升他们的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能力,才能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作,及时发现问题、排解问题、处理问题。
通过全院动员,大众参与的推广策略,还可以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群体的智慧,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逐步完善。
(五)加强集体培训与单独辅导相结合的数字化推广策略
数字化校园建设期间及推广运行期间,坚持对系统管理人员、使用者的集体培训与单独辅导工作,以培训促应用、以培训促建设、以培训促发展,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图(2):信息化建设业务支持小组工作流程图
四、结语
数字化校园建设是一项宏大、艰巨、长期的工程,因此,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具有清醒的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用现代化的教育理念指导数字化校园的建设,同时深思围绕如何建设一个高效又符合本校校情,且具有长远发展规划的数字化校园平台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在数字化校园建设初期,就应该充分考虑如何在数字化校园的建设整个运程中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使得政策措施与推广应用落到实处,并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与应用系统的开发结合在一起,逐步向前推广,使数字化校园建设稳步前进,真正发挥出应用的核心价值所在、真正的发挥出数字化校园在提升高校管理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更好地为教育信息化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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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玮.高校数字化校园推广及应用策略分析[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年19期.
[4]马永忠.高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与实施思考[J].科技向导.2013年8期.
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4
一、常规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各校将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坚决扛起校园校车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
(二)全力构建安全防控制度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落实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化“五个一”工程,织紧织密安全防范责任网,制定责任清单,加强全员安全责任制工作,落实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常规化开展校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等活动,抓住重点时期,盯住重点部位,明确检查治理标准,严格开展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严格做到“五落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查实情、看实况、重实效。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实行督办制,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松,安全隐患不排除不放松。要做好“回头看”工作,始终把发现和解决问题做为重中之重。
(四)加强安全培训。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班主任、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常规性抓好每月至少2课时的安全教育课,认真落实“四有”要求。大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按照《关于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文化活动的通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按时段抓好“讲透安全课”“学懂安全法”“观看安全片”“演活安全戏”“练好安全操”“评定安全奖”“传播安全事”等活动的贯彻落实工作,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安全教育契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动,在寒暑假、重大节日前,通过会议、致家长一封信、布置安全作业、短信等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二、重点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上下学交通安全与校车管理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乘坐“三超校车”与“黑校车”,努力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与交警部门配合,认真解决校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超员、超速、超范围运营、安全设施不全、随车照管员不上岗、交接手续不规范、校车档案不完善等问题。督促校车在开学前和冬季来临之前搞好维修保养和乘车学生保险等工作,同时做好备案。进一步规范校车司机和随车照管员的选骋工作,严格做到不骋用有前科劣迹、严重违章驾驶、年龄偏大(55周岁以上)、性别不符(校车照管员必须选用女性)的人员上岗。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的管理与培训,统一随车照管员证件,并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批与准入环节,加快幼儿校车视频监控与属地校车平台的联网工作,对不服从管理规定的校车,要责令其停运整改。加大进入学校车辆的管理力度,严格做到人车各行其道,避免人车混行,如不能保证人车彻底分流,坚决杜绝车辆进入校园。
(七)进一步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力度。学校在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校领导、安全管理干部上下学期间在岗在位带班、保安人员持械上岗的规定,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有效防范非法车辆、人员等袭扰校园;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经常进行管制刀具的排查、清理和收缴,防止伤害事件发生;积极开展消防、地震及防踩踏安全教育与演练,提升学生安全逃生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尽快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教育和公安部门,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严格履行大型活动报批制度,审核安全预案,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安全责任人,建立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八)进一步抓好校园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目前,部分学校供电基础设施老化、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设备老化“三无”电器产品较多,尤其农村学校电火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为此,各校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在校园内(重点是寄宿制学校)使用明火、私接电线、私接插座、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液化气罐等现象,全面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隐患清单、列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九)进一步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干部与保安人员。加强警务室的建设,配足安保器械,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登记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
(十)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始终把防火、防校车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危险化学品伤人、防群体踩踏、防暴力入侵、防校园欺凌、防工程建设事故等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和加强督查上下功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门卫、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微机室、厕所、楼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同时落实责任人,靠常态化的制度规范管理秩序。
(十一)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季节变化规律,把春秋防火、防风,夏季防溺水、防雷电,冬季防暴风雪、煤气中毒、季节性传染病、校车运营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宣传教育与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防范治理。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按照“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摸排校园周边黑恶势力线索。配合公安、食药监、消防等部门加大对校外食宿点、“小饭桌”、流动摊贩的管控,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主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建立上放学高峰时段的勤务和“护学岗”机制,解决家长接送车辆违规停放,无序行车等交通违章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秩序良好。积极与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沟通联系,成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领导组织,建立沟通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形成政府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把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十三)加快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进程。经常维护一键报警系统、校车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切实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上下级的互联互通,同时严格落实人员值班值守工作。加快推进校园监控与公安联网,确保五月底前完成校园监控同市公安局平台互通互联,推广隐患排查与执法平台使用。
(十四)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顿周边娱乐服务场所,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有效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特异体质、特殊人群基本情况的登记调查,对特殊群体学生的问题给予指导帮助,消除心理障碍,提高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十五)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各校要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教育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要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完善安全设备设施。
三、应急工作
(十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搞好安全风险评估。学校在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建筑施工、组织大型活动前,要做好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对可能出现的隐患事故做到全面排查、科学研判、准确分级、有效防控,采取有效的隐患整改、风险化解、风险转移措施,并严格按照《市中小学幼儿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完成审批、备案等相关环节。根据《市推进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十七)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要进一步制定完善教育系统综合应急预案,各校根据上级预案和实际要求制定完善本校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建设指挥平台,规范指挥流程,明确应急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针对汛期、地震、火灾、极端天气袭击以及校车事故等突发状况开展每月至少1次的应急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的方法。要根据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十八)进一步做好防震抗震工作。近年来,地区地震频发,各校要高度重视防震、抗震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层层落实责任,绝不能掉以轻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检测鉴定,进行重建加固,并要妥善做好学生安置和教学工作,防止发生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订防震抗震应急预案、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使广大师生学会避震、逃生的方法和要领,经常组织开展防震演练,设定上课、就餐、就寝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提高学生避震、逃生等技能。
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5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内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并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贯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实行归口管理;学院保卫处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是出入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以及参与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师生的原则,保障校园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处(室)、学院(系部)、商业系统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部门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的管理
第五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遵守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凭《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入学院,必须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前,其它车辆进入校园应与相关部门联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进入学院,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通行。
第七条: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时,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临时进入校园,由主办单位向保卫处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停放到指定位置。
第八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入校园时,门卫应主动了解情况,及时疏通,确保安全通行。并且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第九条:为学院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校外车辆,由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要按指定路线、场所行驶、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三章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机动车进入学院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管理;严格按照校区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一、违反校园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由其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保卫处的处罚。
二、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如因随意停放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阻碍交通的,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需经学院保卫处批准。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驶入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无证驾车,不得驾驶无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违反此规定者,保卫处将责令其驶离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收回,并提出批评;对不服从管理者,保卫处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所有进入校园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严禁在校园内鸣笛、逆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处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各部门在校园内组织的活动不得妨碍安全,不得影响通行。
第十五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不准伪造、复制和转借他人使用,违规者没收通行证,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进行情况调查和事故处理,保证道路的畅通。
第十七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学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关规定作废。
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篇6
自2009年启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以来,北京市教委紧紧围绕“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中的深层次应用;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总体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并取得了全面进步,数字校园发展水平总体上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发挥着引领作用。
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也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和战略转折的挑战,需要所有数字校园建设参与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共同推进数字校园实验工作。
实验工作进展
第一批29所实验校已经进入验收评估阶段。所有实验校已完成校、区县、市三级验收,完成了成果申报和审定,已经开始成果提炼、推广和项目应用评估。
第二批38所实验校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完成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三轮评审,正处于项目前期的立项暨招标阶段,即将进入建设阶段。
第三批33所实验校目前正处于前期培训和方案完善阶段,预计2015年3月资金到位后进入立项与招标阶段。
当前取得成果
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启动以来,在全市相关部门的协同推动下,市、区、校有效联动,形成了市区抓统筹和服务、学校建特色和应用的良性机制。总体上讲,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建成了一批引领性与实效性并重的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培养了一支较高水平的基础教育信息化专家、干部、教师队伍;开发、凝聚了一批适应教与学方式变革需求的数字化资源;构建了一个市、区(县)、校统筹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培植了一系列推动基础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的生长点。
(一)市级层面
在专家团队的引领和帮助下,在区县和学校的大力配合和全力参与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在市级层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体现在数字校园方向引领、管理考核、咨询培训服务、云服务平台(市级数字校园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四个层面。
业务引领方面。紧密结合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发展阶段的紧迫需求,完成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实施方案》(京教基[2009]17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基[2014]2号)等业务指导文件的编制和。对不同时期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开展起到良好的规范、方向引领和促进作用。
管理考核方面。紧密结合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管理需求,相继颁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12]32号)、《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验收细则》(京教办函[2013]35号)、《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京教基[2014])等文件。初步探索形成了一套全市范围内开展数字校园建设管理、推进的机制,在资金使用、招标采购、专家队伍、监理制度、项目管理、市区校三级验收、成果评审、应用评估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清晰的制度体系,为数字校园推进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咨询培训服务方面。围绕各区县、学校在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中的困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各类培训、交流、研讨活动,组建数字校园市级专家库,通过关键阶段评审、实地调研、专题培训答疑、现场指导等方式为各区县和实验校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有力地提升了区县和学校数字校园相关人员的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素养和项目管理水平,保障了数字校园实验工作质量。通过市级专家库对数字校园实验成果进行审核、提炼和总结,帮助学校提升对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认知水平和理论水平。同时为区际、校际间的深入交流互动创造了良好的平台和条件。
公共支撑服务方面。一是以“三通两平台”为契机,结合数字学校项目,优先为数字校园实验校搭建了互动课堂环境(“三通两平台”达标示范工程),全面优化提升数字化学习支撑环境。
二是在集约推进的大思路下,在总结、提炼各实验校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规划建设“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管理与云服务平台”市级数字校园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开放、共享数字校园建设成果;为全市实验校之外的区县、学校提供数字校园应用服务、数据服务和资源服务;实现其他区县之间、不同学校之间数字校园的数据共享和资源交换,搭建学校间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交流、协作的服务体系,固化全市总体推进数字校园的工作机制。
(二)区县层面
在市级数字校园建设资金的引导下,区县逐渐发展成为数字校园规划、建设的主体。在区域集约推进、数字校园标准、数字校园公共支撑体系、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建设模式从“单校建设”向“区域统筹”协同过渡,推进方式从“市级引领”向“区县主导”过渡。
朝阳区:在建成41所数字校园后,从2012年开始,致力于区域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建设探索,形成了云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评估体系、培训体系等工作成果。朝阳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通过对中小学数字校园共性应用和公共服务的提炼和集约建设,大幅降低数字校园建设成本,数字校园单校成本从300万降至35万元。同时,朝阳区投入专项资金对学校互动课堂等个性化应用进行重点扶持,在实践中寻求集约建设和个性发展的效益平衡。
大兴区:以16所数字校园实验校为样本(其中7所市级实验校),颁布了数字校园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数字校园五级认证的标准体系,形成区、校数据互操作的技术规范,为区域实验校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业务引领、技术支撑和管理支撑,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延庆县:确定了区域统一规划、集约建设的数字校园建设模式,要求数字校园实验校在信息中心的统筹协调下与区域整体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对于需求上共性较大的软件应用平台,由实验校之间协商共同开发,成果作为区域整体数字校园组成部分在全区推广。
此外,海淀区、东城区、门头沟区、丰台区、顺义区、密云县、平谷区等均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数字校园建设探索。
(三)学校层面
学校层面出现了一大批由学校原发性需求所驱动的、具有学校特色和原创性的数字校园软硬件系统,较好地满足了学校的业务管理或教育教学需求,实用性强,具有较好的示范效益。同时,经过应用探索,沉淀出了一批在学校日常管理与教育教学业务过程中得到深入应用并初步产生良好效益的常态化应用成果、实践案例和管理创新成果。
第一,通过各方力量的合作,生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学校信息化深化发展需求的中小学数字校园整体解决方案,如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北京市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北京市石景山区实验小学、大兴区黄村镇中心小学等。
第二,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数字校园建设的认识,学校在数字校园建设内容、建设模式、推进方式等方面的认识显著提升,涌现出一系列的管理和理论成果。如《丰师附小数字校园智慧课堂》、《牛栏山一中数字校园管理与推广创新机制》、《天竺镇中心小学字源识字教学实践研究》、《黄村镇第一中心小学的1+X数字校园建设》等。
第三,在教育教学主流业务方面开展了深入的信息化应用探索,如“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在iPad类平板电脑支持下的课堂教学实践”、“大兴区黄村镇中心小学在互动反馈技术支持下的高效课堂”、“密云县新城子镇中心小学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支持下实现与城市校的远程教学和教研”、“石景山实验小学秉承扬长教育理念构建师生成长乐园”等。
第四,培育和涌现了一批对数字校园有深刻认识的校长、学校信息化主管、懂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的学科骨干教师,为全市、各区县数字校园的深入应用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当前,北京市教委正在对以上成果进行提炼梳理、总结,以形成体系化的、彰显首都特色的数字校园典型案例。精心制作宣传视频、应用集锦、典型案例教材等系列成果,以便于在全市、全国给予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数字校园实验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呈现出来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数字校园的发展目标不明确。随着实验工作的深入,围绕“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实现学校科学发展”的终极目标,需要紧跟数字校园的发展进程,科学谋划发展目标。
第二,数字校园的发展路径不清晰。当前数字校园工作的实验性质已不满足区县和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需求,不利于实验校数字校园长效机制的建立。数字校园工作需要回到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上来。
第三,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校园的顶层设计。学校缺乏对数字校园的顶层设计,加之对数字校园内涵认识存在差异,会呈现出“大而全、重点不突出”、“重硬轻软”、“重管理,轻教学”等问题,存在“技术驱动”、“企业主导”的现象,没有完全做到“办学理念特色牵引、业务驱动、需求驱动”,与课堂教学关联度有待提升,在学校教育品质提升、办学质量提高、师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发展。
第四,数字校园的执行能力有待提升。学校存在盲目采购产品、堆砌软件功能,却忽视与学校自身规划和办学特色结合的现象,数字校园规划能力、管理能力和实施能力有待加强。
第五,数字校园的建设机制需要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发挥区县主导作用、明确实验校的工作责任、建立数字校园长效运维机制,克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推动数字校园建设朝着“整合”、“融通”的方向发展。
解决方法和推进策略
围绕当前数字校园工作面临的挑战,需要科学谋划发展目标、全面优化发展路径、加强顶层设计、提升实施能力、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破解数字校园建设中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难题。
(一)科学谋划发展目标
结合数字校园工作实践,北京市教委将数字校园发展目标总结为以下内容:特色引领、集约推进、双向融合、内涵发展。
特色引领。是指数字校园建设紧密围绕学校办学理念、突出办学特色,紧扣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教师能力发展、高效管理等数字校园建设重点,突出挖掘具有校本特色的应用,加强数字校园对学校核心业务工作的支撑、引领与服务作用。市级层面重视树立示范典型,给予推广。
集约推进。当前实验成果表明,集约建设是破解重复建设与低水平开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唯一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在全市、各区县范围内打造教育信息化公共基础支撑平台,提供综合门户、统一用户认证管理、数据交换与共享、其他共性服务等公共基础应用,尝试使用区域和社会各类成熟的应用和服务。
双向融合。数字校园要促进教育与技术的深度融合,即教育信息化要进入学校教育、教学等核心主流业务。要采用双重视角,从教育看技术,从技术看教育,强调教育与技术的双向融合,在教育与技术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利用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内涵发展。探索数字校园的发展路径,要关注学校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即关注学校理念、学校文化、教育科研、教师素养、人才培养,最终寻求学校数字校园的生态发展之道。
(二)全面优化发展路径
数字校园作为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可按实验探索期(2009~2015年)、普及和提升期(2016~2018年)、成熟期(2019~2022年)三个阶段规划设计。通过全面优化数字校园发展路径,明确当前所处阶段和历史使命,指导后续数字校园工作。
实验探索期。探寻实验规律性成果。通过实验探出数字校园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建设指南与评估指标。通过上述成果,提炼打造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
普及推广期。依据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较高的20~30所学校试点推进智慧校园,挑选50~60所学校进入专项深化研究;选取300所左右中小学校普及推广数字校园。在市级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环境下,选择4个区域试点研究市区之间、区校之间的数据融通和业务融合;尝试以“三通两平台”接入为切入点,整合现有各系统,形成“三通两平台”架构,实现与教育部的数据对接。
成熟期。数字校园进入成熟期后,将通过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平台将共性服务、基础服务延伸普及至所有北京市中小学校,形成市、区、校三级运维技术服务体系和统分结合的建设格局。数字校园建设主体由学校转为市、区、校三级分类推进。学校重点关注应用创新研究、管理业务流程变革、教与学方式转变,工作重点从建设、应用、推广转向对应用和服务效果的关注。
(三)加强顶层设计规划
2014年颁布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两个重要文件,把顶层设计列入学校数字校园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实验校站在学校办学理念和整体发展的高度,以业务为导向制定数字校园规划,在理清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学校信息化建设整体思路、发展路径、推进方式、重点和特色、组织与保障体制机制,并从数据、功能、流程、应用体验等多个层次综合选取软件架构及技术路线。
强调数字校园建设要有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分阶段、抓重点、创特色地持续推进,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要“全员参与”,要注意“教育技术”发展与学校信息化应用能力相适应。将顶层设计质量纳入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旨在评估第一批实验校的同时,有效引导第二批、第三批实验校数字校园顶层设计工作。
(四)强化区县主导作用
数字校园建设机制的健全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发挥区县主导作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包含区县评估指标体系,拟在第三批实验校完成建设任务后同步对区域数字校园工作进行评估。
要求各区县指定专人负责本区的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研究制订本区数字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逐步在全区推进数字校园的建设工作。要切实做好数字校园建设与发展顶层设计,建设区域数字校园信息化公共平台,并做好与市级平台对接、与学校特色建设整合;监控建设进展,推进验收评估,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好经验总结、应用评估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定期组织实验校进行培训交流;为数字校园建设、运维、常态化应用和长期改进提供经费保障,使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应用纳入本区县常态化工作。
(五)提升学校实施能力
开阔学校视野、提升规划能力。通过各类技术、管理、业务方面的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考察、案例分析等,提升学校数字校园的规划能力;通过专家评审机制,加强对规划的管理能力;通过任务书备案机制、市校两级监理机制和项目验收机制,加强规划的实施能力;保障项目完成预期目标。
提供学习、观摩、产品体验交流平台。通过市级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的规划和建设,集成当前市场数字校园主流产品的宣传资料、成果展示和应用体验;提供产品模型部署环境、给予学校试用系统登录账号、给用户预授权期限等方式鼓励学校在建设前加深对数字校园系统的认识程度和理解深度。
搭建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搭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搭载各类共性的、具普遍推广意义的优质数字校园应用系统和平台。给学校开放数字校园实际应用学习空间和使用空间,逐渐将学校数字校园工作从建设主导转向应用二次开发,或尝试购买数字校园成熟服务。
通过搭建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尝试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与全市数字校园公共支撑系统互联互通的策略,从而实现统一数据标准下的市、区、校三级数据的常态化共享交换等。
后续将把推动数字校园建设转为常态化工作,以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建设与推广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形成市、区县级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学校教育信息化特色建设统筹融合的建设格局,力争探索出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道路。(六)数字校园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机制
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长效管理办法,使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工作长久有效地开展下去;要不断探索科学有效的数字校园工作方式,使数字校园真正成为促进教育教学,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要从建设重心逐渐转移到长效运维机制建设上来,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长效管理办法,使数字校园管理工作常态化,要建设、管理好数字校园工作队伍,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要探索数字校园建设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形成市、区、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适合北京市发展的数字校园运行、保障的工作环境和运行环境。
后续重点工作
2014年,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要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建设的意见》(京基教二[2014]2号)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指导,完善“市级抓统筹、区县做整合、学校建特色”的三级推进机制。
(一)成果提炼推广
第一,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实验校工作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广。编撰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成果集、拍摄数字校园成果宣传片等。
第二,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等媒体设立数字校园专栏,形成数字校园宣传态势,鼓励学校进一步探索数字校园与学校工作的深度融合。
第三,拟于2014年10月下旬组织召开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成果交流暨研讨会,通过实验校开放日、数字校园研讨、数字校园成果展等方式,加强认识,提升观念,促进后续工作开展。
(二)数字校园评估
2014年6~11月开展第一批数字实验校评估工作,结合应用成果评定情况,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树立标杆,推选出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和“示范应用”,彰显成果的同时,为后续数字校园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每批次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结束后,均应启动数字校园应用评估。在第三批数字校园验收完成后,依据评估结果评出数字校园示范区县。评选出智慧校园试点校,试点推进全市智慧校园的实验工作,达到“特色引领、集约推进、双向融合、内涵发展”的效果。
(三)建设指南和标准
为了规范和促进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2年)》、《刘延东同志在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北京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2年)》精神,编制《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指南(试行)》。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是具有良好信息化环境的北京市所有中小学数字校园。
同时为指导具体建设工作,编制《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标准体系框架》,用以约定不同层次数字校园的建设标准、认定标准和评估标准。
(四)云平台建设与推广
2014年10月,完成“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云服务平台”一期的上线和推广。该平台利用市级已有教育云管理平台、数字学校、统一认证中心等基础设施,实现三类功能:一是面向市、区、校三级数字校园推进管理交流协作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固化三级管理与服务机制;二是在凝练、总结优秀建设与应用成果的基础上,建设数字校园应用展示、观摩、体验中心;三是为各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提供统一的、共性的基础应用服务与数据资源服务,在全市范围内集约化建设数字校园,形成市级建共性服务、学校建特色的统分结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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