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整理2篇)

来源: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医疗质量管理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是促进医院发展的动力,严格医疗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是医务科的重要任务,**年医务科始终以《**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及实施细则》和“两好一满意”为标准,根据年初既定计划着重从核心制度落实、病案质量管理与科室自身建设三个方面不断深入。

1、上半年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状况(截止**年5月30日)

(1)开放床位数420张

(2)病床使用率:111.3%

(3)全年门诊总人次:19911人次

(4)住院中人数:10541人

(5)平均住院日:7天

(6)全院实际占用床日数:69875

(7)病历甲级率:99%

(8)处方合格率:

(9)入院诊断符合率:

(1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11)ct检查阳性率:

(12)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

(13)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

(14)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15)病理诊断准确率:

(16)开展成分输血比例:

(17)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2、严抓管理,促进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年医务科继续加大十三项核心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特别是在全院开展职能科室参与科室交班、查房工作以来,医务科进一步深入到科室,每天参与科室交班、三级查房、分组查房,对科室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这使我们在加强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在面对科室的危重症患者的重点督察方面,首先要求科室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医务科备案后及时到科室了解患者病情、查阅病历后,具体安排全院或科室内会诊,组织会诊人员和时间并参与会诊全程确保会诊质量,这样就为科室节约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患者的治疗和会诊资料收集上,有效提高了科室救治危重患者的成功率,降低致残率和病死率。

3、规范病历管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年医务科仍每周不定期到科室抽查环节病历,每月不定期到病案室抽查终末病历,。在环节病历方面重点督查病历书写及时性、三级查房的书写质量、治疗计划的合理性、病情告知的有效性等方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更正;终末病例的抽查中,医务科重点强调病历书写的高质量和完整性,包括大中型手术的术前讨论、为重症患者讨论的书写质量,依法执业,医嘱执行记录等。通过严抓病历质量,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并联合质控委员会逐步建立全院、科、组三级质控网络。在现场督察反馈的基础上追踪更正情况,对反馈后未及时更正者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医疗文书质量考核奖惩办法”,针对不同问题进行相应处罚。截至5月30日医务科共督察环节病历1000余份、终末病历150份,未发现乙、丙级病历,甲级率为100%,总体书写质量较好的科室有:

4、立足自身,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只有不断提高科室的自身素质,才能确保科室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零八年全市工作检查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医务科不断自我完善、更新,重点包括: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工作的时效性,对于科室反应的各种问题及时上报,在院委会的指导下快速做出解决方案;统筹安排组织科室院内会诊,联系院外会诊或转诊医院,规范会诊邀请函、转诊证明使联系工作规范化;完善和更新各项会议记录和各委员会活动记录,令各项工作均有详细规范的文字记录。

二、医疗安全管理

切实把“以病人为中心”作为保障医疗安全相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和理解病人,在此思想基础上严格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将核心制度贯穿于整个医疗过程中,医务科在**年依旧从源头和细节上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重患者实行跟踪式管理,即接到科室上报信息后,从过去单一的备案工作扩大到亲自到科室了解患者情况、医疗信息,安排、组织和参加会诊,并在终末病例中再次检查会诊和讨论的书写质量。杜绝因病历书写失误而产生的隐患。同时在总结出现过的医疗争议中,我们依旧加强对病情告知的督察力度,严格要求临床人员在出入院、各种检查和手术时做到详细告知的同时必须将告知内容认真完整的填写在相应的知情告知书中,对填写不完整和空白告知书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文书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处罚。

09年上半年医务科共处理医疗争议起,经市医学会鉴定起,协商解决起,医患沟通不到位,缺少相应临床检查是发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

医院要发展,人才是关键,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医务科协助院领导制定适合医院的短期和中长期人才培训计划,为医院储备人才。

1、**年上半年我院共派出四名主治、住院医师分别到齐鲁医院、省立医院、北京儿童医院进修心内科、血液中心、nicu、病理、麻醉等专业。派出各类短期学习班、研讨会共60余人次,对进修结束回院的进修人员将学到的新知识、新技术很快应用到临床工作中,对提高我院的医疗结束水平起到较大作用。

2、**年上半年我院共接收来院学习人员共74人,其中进修人员11人,1127工程14人,“三支一扶”12人;泰山医学院、杏林医学院、现代职业学院等医学院实习生43人,同时我科专门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结合其教学大纲保证其来院学习的质量。

3、上半年医务科在周一、周五业务学习之外,共组织包括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在内的业务培训和讲座共13次,培训人员达XX余人次;组织全院理论知识考核两次(包括手足口病全员考核),共考核500余人次,合格率99%。

4、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

自**年四月份开始,医务科在院委会的指导下开始了“**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外、妇产、儿科专业的申报工作。先后成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考核、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医务科兼任培训委员会办公室,处理各项具体申报筹备工作。五月份为保证基地申报和考核网络化的顺利开展医务科派专人到省红十字会参加讲座培训。截至六月初各项申报表和专科情况数据表已全部提交至市卫生局,保证了我院今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开展。

四、配合医院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的救治和防控工作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篇2

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开展职工伤、病、残、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国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海口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劳动、卫生、人事、民政、总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社会保障局。

各区、主管局、集团公司、总公司相应建立劳动鉴定小组,由单位领导、劳动人事、医务、工会、安全等有关人员组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鉴定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伤、病、残、职业病的劳动能力鉴定提出意见,并对其职工进行妥善安排。

第四条委员会委托市卫生局指定有关医务人员组成内、外科和职业病科二个医疗技术鉴定小组,负责对职工伤、病、残、职业病的劳动能力状况作出医学、科学技术方面的鉴定。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五条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贯彻医务劳动鉴定工作的意义;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方法、鉴定标准、评残等级;

(二)督促检查单位和医院对伤、病、残、职业病职工的抢救、治疗;对各单位呈报的职工因工负伤、职业病和非因工伤病程度予以审查、鉴定;确定医疗终结,评定因工残废等级,认定残废程度并签发《因工残废证明书》;复查残废变化状况并变更残废等级;指导单位做好伤病职工的康复工作;

(三)总结和推广劳动鉴定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并保存职工病退、伤残、职业病鉴定和处理意见,建立档案;

(四)根据我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修改补充本《暂行办法》。

第六条劳动鉴定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市的有关规定;

(二)对职工因工或者非因工伤病休息定期组织复查,提出安排复工或者其他处理意见报委员会审定;

(三)收集整理和保存职业病、伤亡事故等有关材料(如事故调查报告、病历、诊断书、检验化验资料等),对需要研究审定的事故材料提出意见,提交有关行政部门处理;

(四)根据医疗防治机构的有效证件,对审查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报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七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刻制专用印鉴,做好会议记录、报表、资料、档案的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有关鉴定标准的重大修改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出现带政策性的重大问题要经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讨论决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劳动鉴定小组专兼职人员,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外,每年要定期向委员会和单位行政领导汇报工作。

第八条经委员会委托并由市卫生局指定负责对伤、病、残、职业病诊断的市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在诊断、鉴定时,必须在诊断鉴定书上写明伤病性质和鉴定结论,由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签名并加盖市人民医院、市职业病防治所公章。

第九条委员会对有争议的各种病残鉴定要求被鉴定人复查时,复查鉴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医务人员签名方能认可。如被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复查,应视为病愈或医疗终结,不再安排复查鉴定。

第十条鉴定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如有弄虚作假,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追究经济责任。

第五章鉴定程序、标准

第十一条疾病、伤残、职业病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伤病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到市人民医院或者市职业病防治所检查鉴定,并索取诊断证明书及有关鉴定结论材料。

第十二条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对指定医院或者职业病防治防所诊断结论发生争议经调解无效时,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委员会重新诊断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第十三条凡提出需要重新鉴定的单位或者当事人,必须出示指定医院或者职业病防治所的历次原始病历诊断书及各种检查化验资料、报告等。各种原始资料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果发现上述行为,委员会将不对其做重新鉴定结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单位或者当事人负责。

第十四条委员会对伤病残案的复查鉴定收取鉴定费,主要用于医院检查诊断、聘请专家等,收费标准由市劳动局、卫生局会同物价局制订。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先行支付,对属医院误诊而改变原鉴定结论的,鉴定费由误诊单位负担;经复查维持原鉴定结论的,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负担。

第十五条凡属因工伤、残或者职业病的职工,必须经委员会审定,作出是否医疗终结,或者仍需疗养,或者已恢复劳动能力,或者评定残废等级的有关结论,并通知单位由单位通知当事人。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对其职工给予安排复工或者调换适当工作或者安排疗养。对于非因工伤残属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必须经委员会审定。

第十六条凡经鉴定符合提前病休或因工致残、职业病提前退休条件者,由其所在单位凭鉴定结果到市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职工伤病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有关评定标准执行。国家或者省制定新标准时,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职工因工伤致残的标准等级,按照《海南省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中的评残标准等级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委员会所需办公费用,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该会每年预算开支,从市财政拨给。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生物科技最新成果(整理2篇)

    阅:0

    生物科技最新成果范文篇1【关键词】现代物理;现代科技;超弦理论一、物理学的简介和发展物理学是一门以观察和....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整理2篇)

    阅:0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篇1一、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是促进医院发展的动力,严格医疗质量管....

    工商管理的背景(整理2篇)

    阅:0

    工商管理的背景范文篇1一、互联网工商管理的创新内涵互联网管理模型是解决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