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收集24篇)

来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3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动物四年级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乌龟,乌龟是爬行动物。今天我就来写一下乌龟。

我有一只小乌龟,名字叫乐乐,我把它养在盆子里。乐乐的四肢又短又粗,头上光溜溜的。它的脑袋圆圆的,连接着脖子,身体的上面有一个椭圆形的绿壳保护着它。它的眼睛圆鼓鼓的,小鼻子是凹凸的形状,脸上最明显的就是它的嘴巴了。

有一次,我给乌龟乐乐换水时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我先把水接好,然后把盆子端到洗手间里,接着把乐乐拿出来,没想到乐乐竟然趁这个时候跑了。我赶紧去捉,谁知乐乐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东跑跑,西走走,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我费尽千辛万苦终于追上了乐乐,然后把它放回了它的家。我心想:终于消停了!再看看乐乐,它好像在笑话我:“呵呵,你跑得真慢。”“乐乐,你等着,下次,我不会输给你的。”我不服气地说。我使劲拍了一下乐乐的乌龟壳,乐乐把它的头、四肢都缩进去了,好久都没有露头。“嘻嘻,这样你都害怕,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笑着说。

大家看我的乌龟有趣吧,我喜欢我的乌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最喜欢的礼物作文篇6

从小到大,我曾受到过许多礼物。它们曾给予了我快乐与欢笑,它们的身上寄托着亲人对我的疼爱,朋友对我的友情,父母对我的希望。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一个写着“勿忘我”的漂流瓶,它虽然没有其它礼物那样昂贵精美,但却有着特殊的含义。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我的一个知心朋友,我们俩常常在一起嬉戏、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然而就在第二个学期将要结束时,一切改变了。那是一个下午,太阳已西沉了,夕阳的余辉洒在大地上,学校大门上的金钥匙闪闪发光。我和张君琳正在大型玩具的荡秋千上。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她变得默默无语,而且经常发呆,眼睛暗淡无光。看得出来,她有心事。“大葱,你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大葱”是她的小名。“海潮,我有件事不得不告诉你了!”她渐渐抬起头来,眼睛已红了。“有什么天大的事会使她变得这么郁闷呢?”我在心理疑惑不解。“我……我要转……学了。”说罢,泪水像泉水般从她眼里涌了出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的心仿佛被压了一块大石头,沉重极了!“海潮,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会忘记你的。”说着,她拿出那个漂流瓶递给我。“海潮,这漂流瓶代表着我,我把它送给你,就当是留做纪念吧。”“大葱,你不够朋友,你怎么能这样?”我哭骂扑到她怀中。“我也会永……永远记住你的。”我哭着说道。太阳已下山了,天色暗下来了,一群小鸟悲哀地叫着飞走了……如今,张君琳已离开了我。我会时不时地拿出漂流瓶,拧开盖子,闻闻那清幽的香味,眼睛直直地看看“勿忘我”三个黑色的字,想起以前的那段与张君琳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7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8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城南旧事》这本书十分的感人,内容也特别的多,所以,我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惠安馆里有一个女孩,名叫秀贞,但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叫她“疯子”,而且每当看见她,就像看到了妖怪一样,马上逃走。但有一个人不同,那个人名叫英子。她不仅和别人不同,还和其他人对秀贞的态度相反。秀贞自称自己和一个叫思康的人定了终身,还生下了一个叫小桂子的小宝宝,可是,小桂子现在失踪了。秀贞初次与英子说这件事时,英子还以为秀贞再跟她玩过家家,所以没在乎这件事,只是把自己用来玩的手表送给了小桂子,却没有料到这是真的。认识秀贞以后,英子还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还跟着个女孩成为了朋友,而这个女孩就叫妞儿。在某个下雨天里,妞儿到英子家里玩。突然间,英子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妞儿居然是小桂子!这项发现让她很激动,她马上把妞儿带到惠安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秀贞。秀贞看了看妞儿,变呆住了,因为她也发现:妞儿真的是小桂子!忽然,英子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房间里,还躺在一张小床上。这时,她看到自己正躺着的小床旁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她拿起那个木匣子,打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只表。她看着那只表,很惊讶,心里想:“这只表不是已经送给小桂子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之后,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她因为发烧已经休克了好几天,差不多有十天。而她的那只表,并没有送给小桂子,因为那只是梦……

这本《城南旧事》真的是十分感人,也十分精彩。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能当像林海音这样的作家,为之后的一代又一代写出一本比《城南旧事》还要杰出的书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9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不像网络小说那样令人感到甜蜜与轻松,也不似《三国演义》班使人一窍不通,但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一本看上去并不复杂却用一个曲折的故事狠狠的抨击人们最深处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足以感受到作者向我们创造的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并深深的受到了触动。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的季节四年级作文篇10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风韵,可是我独爱冬天!

冬天,是美丽的。你瞧,空中飘着的雪花,像小小的羽毛,又像吹落的梨花瓣,零零落落。不一会儿,大地变得银装素裹。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让人感觉来到了美丽的童话世界。窗台的玻璃上“长”满了一朵朵美丽的、晶莹剔透的冰花。它们没有牡丹的富丽堂皇,没有荷花的亭亭玉立,没有桂子的迷人芬芳,却有一种精致的美。冬天,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美丽!

冬天,是有趣的。你看,雪地里小朋友们玩得多欢呀!那几个正在堆雪人,滚雪球、装身体、安鼻子、系围巾……不多久,一个雪人便诞生了。小朋友们拍着红通通的小手,欢乐地围着雪人玩耍。那边有几个小朋友在打雪仗。你投他一球,他投你一球,雪球在空中划着一道道白色的弧线。“噗!”一不小心,有个小朋友中了一“弹”,雪球散开,白色的雪沫溅得他满头满身。他咧嘴大笑,奋起还击……冬天,给孩子们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冬天,蕴含着不屈。“岁寒三友”松、竹、梅在寒风中挺着那副傲骨,让人在百花凋零的冬天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景象。那天,我在阿姨家附近散步,突然闻到一阵清香。寻香而去,发现是一株腊梅。枝干上没有一片叶子,只有一树淡黄色的花朵,或半开或盛开。花瓣呈半透明,像涂了一层蜡一样油亮。花朵顽强地贴着深褐色的枝干欣然怒放,为寒冷的冬天增添了一丝生机和暖意。“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不由得敬佩起腊梅花这种在寒冷、艰苦的环境中生存的毅力。再看周围散步的人们、玩耍的孩子们,天气虽冷,却也不惧严寒,谈笑风生、追逐欢笑。冬天,也是个让人学会坚强的季节!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那五彩缤纷的色彩,却有自己独有的美丽;虽然没有夏天那热情奔放的气息,却能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虽然没有秋天那丰收的喜悦,却在看似的萧条中流露出不屈和生机……啊!冬天,你是那样令我着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1

走进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书架了。上面的书五花八门,有《安徒生童话》、有《笑猫日记》、有《故事作文》、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我们只有克服了这重重困难,才会成功!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讲了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力,听力,继而又丧失了语言能力。虽然她重病缠身,但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用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她付出了比别人多几百倍的汗水,终于能够与常人交流,沟通了。之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文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

在这本书中,海伦凯勒设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双手辨识长相的朋友与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历史,了解艺术,感受人类的精神世界如何构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会,了解平凡的充满喜怒哀乐的生活,这同样也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与寂寞中的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对于我们来说,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啊!回头看看,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后悔。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12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篇13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欢这句谚语。我就很喜欢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非常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非常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么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伤心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来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合适呢?原来,熊爸爸买鞋考虑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合适,需要穿在脚上才知道合不合适,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直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最喜欢的同学作文篇14

一头俏丽可爱的短发,像哈比人一样可爱的身材,红通通如苹果的小脸蛋总是笑容可掬的待人,和她在一起,心情就被她的笑容感染,非常的愉快,个性如小婴儿般天真的她,就是我的同学——黄子滔。

子滔的脸上总是带着甜美的微笑,对人和气又温柔,记得有一次,综合活动有一项活动——做小报,我们这组非常踊跃的讨论,由于当时讨论的太尽兴,在讨论过程中,一不小心“嘶-!”子滔课本的其中一页就这样被撕下来了,大家看到时,都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不过子滔却没有责怪任何人,反而还安抚大家的情绪,一点儿也不生气,这就是子滔,总是对人包容又体谅。

不过,子滔除了有宽大的包容心之外,她的艺术天份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上音乐课时,不论是哪首曲子,她都是一吹就上手,流畅度可说是百分之百呢!也因此被选为学校的节奏乐队的成员之一,相当优秀!上美术课时,任何的作品她都能画得栩栩如生,而且只要谈到有关艺术,她的脑子里全部都是想法,子滔真的很有艺术天份呢!

和子滔相处的过程中,让我学到子滔的包容与体谅,其实人与人相处只要多包容一点,气氛就会融洽一点;试着多体谅别人一点,自己的快乐也会多一些,虽然目前的我还不能做到像子滔一样,但是我会努力去学习子滔的优点,希望自己也可以待人处世更为圆融,懂得更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5

寒假里,哥哥借给我一本他最爱看的书——《爱的教育》,我特别喜欢。

爱到底是什么?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安利柯带着我一起探寻这个答案。文章讲述了各种爱:对老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父母的爱、对祖国的爱……

安利柯上学的第一天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新老师,老师和蔼可亲,她说:“你们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安慰,我的骄傲,我爱你们,请你们也喜欢我!我不愿责罚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她说到做到,面对调皮的孩子犯了错误,她没有辱骂,而是亲了亲他的额头。这位老师的真诚深深打动了我,她很像我们的曹老师,有时和我们玩成一片像朋友一样,有时像爸爸一样严厉,我们都很服她。

还让我感动的故事是打扫烟囱的小男孩,里面说了一个男孩子在打扫烟囱时口袋破了一个,三十个铜币全掉了,他发现以后又哭又闹,有个女孩经过,问他怎么了,男孩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女孩就给了他钱,后来来了更多人,大家伸出援手,没多久将三十个铜币就凑齐了。女孩打动了我的心,大家积少成多的爱汇成了大爱。在我们国家有许多贫穷的山村,需要我们的帮助,像这些小女孩一样伸出双手来帮助那些需要我们的人吧!

看过的书中我最爱看这一本,它带我了许多美好的感觉,我要像他们一样——学习、生活和学会去爱护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6

我看过许多书,《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断魂枪》等等,在这些读过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吴承恩的神魔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代神魔小说的代表作,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四人取经路上都有不同的精神。

唐僧,他是“坚”,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妖怪,都在坚持去西天取经,从未退缩过。

孙悟空他是“勇”,即使他遇到百鸟之王的儿子,鹏也丝毫不退缩,正如书上所说的,管他三七二十一,举起金箍棒就打。

猪八戒呢,是“忠”,说八戒忠,大家可能会笑,但是八戒自从被降服之后,他就认真地保护师傅,尽管偶尔会有私心,但从不曾对唐僧有意见,师父的形象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

沙僧是“诚”,取经路上从不说谎,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如实汇报。

他们师徒四人团结在以师父唐僧为领导的周围,精诚协作、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实现了高远的理想,这四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西游记》这本书既展示给我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神话世界,又带我经历了一段荒诞而魔幻的环球旅程,还带给了我胸怀理想当全力以赴的勇气,更告诉我在群体生活时团结协作极其重要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作文篇17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这首歌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也没有S·H·E的歌那么有活力,它是温柔,幽雅的,可每当我想起它,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油然而升,是我联想到很多很多。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支牙牙地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我的童年……”听着这首悦耳的歌,不由得让我想到我的童年,想到我浪费的时光和金钱,还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味道呢!

小时侯,我常常无心学习,很贪玩,动不动就撇下成堆的作业与朋友们出去玩乐、嬉戏。还经常乱花前买一些无用的东西当时我认为,只要开心花些钱也无所谓,可是却未曾想到那些钱是父母如何赚来的。虽然我还不算“老大”,但我也不在是一个天真浪漫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也许我还可以再努力,但是我以前浪费的那么多时光,有时想想还真有些心痛呢!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这是许多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可谁又真正到呢?也许很多人都无法真正做到,更何况我们这些须生呢?但我们虽不能真正做到,但是我们只要过好每一天,让每一天都很充实就好.这也是我一个永远乐观的小窍门,我总人为该吃时就吃,该玩时就玩,该学时就学,该睡时睡,抛开一切不愉快,不去想他们,顺其自然,反而很好,不是吗?

《童年》这首歌不仅给我视觉上的享受,它也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很多.它也让我知道,时间并不是无穷的,人生是短暂的可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面要做的事却不少.所以,我喜欢这首歌,更爱聆听这首歌……它使我不由地想起了不懂事的童年爱浪费时间的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8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9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0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堂课作文篇21

有人喜欢探索知识的数学课,有人喜欢五花八门的英语课,还有人喜欢生动有趣的科学课,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李老师给我们上的一节语文课。

那是星期三的上午,第二节可是语文课。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只见语文老师笑容满面地走进教室,在黑板上写下了“成语接力赛”这几个大字。然后,老师接着说:“同学们,咱们先来做一个游戏,叫成语接力比赛,老师说一个成语之后,哪个大组先说出来,哪个大组就胜。”“好!”同学们齐声回答道。

老师先说:“三心二意。”我们组抢着说:“异口同声。”但在我的大组里,还有一位同学说:“一心一意。”老师说:“重来。必须是说的一样,一位同学都不准错。”

我抬头看老师的时候,发现老师的眉毛都皱成八字眉了。我想,老师这会儿肯定气在头上,于是我赶紧低下了头。这时,老师用严厉而又有点慈祥的语气说:“二目有神。”“身心兼备。”四大组他们既然都抢答了,好,那下一个我也要抢答。“好,不错。”老师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师又说:“十全十美。”我们一大组抢答说:“美不胜收。”“好!”老师刚说完,四大组的一位同学站起来说:“老师,你不公平,我们大组也说了,你怎么不表扬我们呢?”“因为你们没一大组说得块。”老师说。

老师又说:“好,咱们言归正传。对牛弹琴。”呀,这回,可是一直沉默的二三大组说:“情不自禁。”“对,二三大组太棒了。”“耶!”二三大组的同学都欢呼起来。

叮铃铃,就这样,下课的铃声响了,可二三大组的同学还在欢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我相信你们应该也有最喜欢的一堂课吧,那就快点来讲一讲说一说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2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3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4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学生作文600字(收集28篇)

    阅:0

    学生作文600字篇1今天,我看见我的伙伴们骑自行车玩,我好羡慕他们。我就让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爸爸把自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收集24篇)

    阅: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

    围绕中心六年级作文600字(收集24篇)

    阅:0

    围绕中心六年级作文600字篇1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改变是变好、变强的必经之路。大秦帝国正是有了商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