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生》有感(收集34篇)
来源:读《人生》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人生》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本二百来页的书,虽两天就看完了,但是回味悠长。 故事发生在黄土高原上,围绕着主人公高加林展开。从他被撤教师,当农民,再去任职记者之间所有的爱恨情仇。 莫道人已老,风华正当年。 一个英俊的少年,凤眼剑眉,朱唇贝齿,一层浅浅的黄土也盖不住本应属于他的鲜艳。高中毕业的他,不甘做一个农民,他知道还有比回荡着信天游的黄地更宽广的世界。命运捉弄了他,高中毕业后,他虽如愿当了农村教师。可却因为自己家无权无势,不久便被村中的“一能人”—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心中虽不甘心,但也无可奈何。只得把气撒在锄头把上,手心磨烂的血流在了锄头把上,此时也流在了已暗恋他许久的巧珍心里。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巧珍是个地道的农村姑娘,虽不识字但出众的长相总是叫人不得不怜惜。水灵灵的花眼,黑黝黝的辫子,米黄色的确良短袖,发白的毛浅蓝裤子,她爱着加林,爱他的博学,爱他的模样,爱他的敢爱敢恨,总之关于他的一切就是让她为之”着魔“的一切。 加林被撤让她又悲又喜,悲的是怕他不适应,喜的是他又回到她的”身边“。 此时被命运玩弄于手掌间的加林,已经逐渐接受了现实的惨淡。卖馍也好,耕地也罢,他相信只要他热爱这片土地,这片土地就一定可以馈赠于他。 郎骑竹马去,绕床弄青梅。 不久,馈赠便来了。他接受了来自巧珍汹涌的爱像海边的浪一次次拍打着他的心岸。并且发自内心觉得巧珍是世上最心疼他,最珍惜他的姑娘。他们每每在黑夜里温存,在那个可包容一切的大槐树下。世人言语像那风,吹倒了仅属于他们的小秘密。可他们不害怕,因为他们爱的那么浓烈,那么纯净。 世事无常,还未看够,还未看透。 幸福总像夏日里的暴雨,来的那么猛烈,可又走的那么无情。 因为加林二爸的调回,加林一下便可直起腰板走路,再不用回避同学,再不用看他人眼色去一桶桶的抢肥料。并且随之带来了他所憧憬的日子,县上的通讯干事,可在人前尽露锋芒。他决定要发光发热,一心将自己奉献进工作中。 这一次他又被”玩弄“了,学生时期一直心仪的对象黄亚萍也在这县上,而且他每一次写的报导她都将言出即报。很快,拴住他心魔的枷锁在无意间断了。他觉得亚萍是那么时尚,那么开放,那么符合他新世界女主角的形象。 他厌倦了巧珍的家长里短,与她的平淡无奇。他决定了要在那个巧珍曾帮助过他卖馒头的大马河桥上,说清楚他的志向和念向。 巧珍走了,加林也回了县城。并开始了属于他和亚萍罗曼蒂克的小资生活。糕点、麦乳精、罐头、时兴衣服、三接头皮鞋一个都不落,他们不顾旁人眼光的叛逆终究还是伤害了一个深爱着亚萍却只能在墙后看人笑的人。他虽老实、善良,但他的母亲不会忍让。一气将加林又打回了那亘古不变的黄土地上。此时巧珍已然原谅了加林,但却不再等他。 多少人的心就如同德顺爷爷所说:就像金子一样啊! 可无奈被这”人生“所践踏,蹂躏,直至体无完肤。我们总是想要的太多太多,想要主宰这个世界却又被现实无情打败罢了不得不做出改变。 书中的加林已经向命运低头,可书外又有多少个加林还在”亚萍“和”巧珍“间犹豫呢? 欲望固然是人类进步的基石,但是请不要忘了,我们终将不过是一粒微尘,一抔黄土,游荡在这世间。 请保持那个像金子一样的心吧,不敢丢,也不能丢。 读《人生》有感600字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人生》有感6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今天读完路遥的《人生》,脑子里嗡嗡的,是震撼。记录下自己的读后感,留作二刷、三刷的对照。 1、女主巧珍,美得让人心疼。美丽、善良、勇敢、勤劳、聪慧,用德顺老汉的话来说:金子一般的人啊。用我的话来说:几乎满足了我所有的幻想。路遥对她无疑是最爱的,让她爱过,又给了她最好的结局。如果,她没有快速得嫁,无疑是要和男主在一起的。然后呢,守着心中挚爱,在柴火油盐中辛苦操劳,让爱在鸡毛蒜皮中一点点消磨殆尽吗?男主的心不会那么安定下来,一开始的岁月静好,到后面的不甘与挣扎,到底意难平。也许这就是生活。 2、男主加林,有才有材,利己主义。就小山村小县城而言,无疑是有才的。再往大了说,也只是普通人罢了,不然也不会考不上大学(对比大江大河里的宋运辉)。故事的最后是被生活开了一系列玩笑后,加林回到小村庄。生活的这一顿捶,对他是福非祸。对他来说,广大农村天地,大有可为。路遥说:来来来,笔给你,你来写。于是:加林回村之后,开始闪耀在这片农村天地里,带领乡亲们勤劳致富,奔上幸福小康。又因其闪耀,天然吸引了巧玲(女主的妹妹),俩人是适合在一起的,有爱的火花,有思想的共振。也许这就是生活。 3、善良是做人的底色。虽然我经常告诫自己:不知其苦,莫劝人善。但我自觉: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善良永远是做人的底色。但也只是底色,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有诗云:伏法朝朝忧闷,强梁夜夜欢歌,损人利己骑马骡,正直公平挨饿,修桥补路瞎眼,杀人放火儿多,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我也没辙。 4、如果加林没有被撸,跟着女二去了南京。最后是不是大概率落得一地鸡毛?也许这就是生活。 5、如果加林被撸,却没有跟女二分手。路遥大师,来来来,笔还您,您看应该怎么写? 6、人生就是一个又一个不停地选择,不同的选择造就多姿多彩的人生。别说什么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全部都要。说这话的才是小孩子。 7、体会到不同的人生,这是读书的乐趣。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小伙伴们,推荐读一读,因为它绝对值得一读。 暑假我看了两本书,那两本书真是让我百看不厌。其中一本是充满冒险和勇气——《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马克·吐温。里面主人公是汤姆,汤姆在大人面前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逃学、恶作剧这都是家常便饭,司空见惯。他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但他机智、勇敢、富有正义感。 汤姆因为幼年父母去世,所以由姨妈收养。一天深夜,汤姆和好朋友哈克去墓地玩玩,可是谁知他们无意目睹了一场凶杀案。印第安乔杀死了医生,但是他嫁祸给了哈克,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克抓了起来。如果说了印第安乔就会把他杀了,不说他过不了良心这一关。最后他受不了良心的煎熬,勇敢的.把真相说了出来,还了哈克一个清白。有一次,汤姆和贝奇差一点死在阴森恐怖的山洞中,还经历了许多惊险的事,都是靠汤姆的机智和勇敢。 汤姆与哈克、哈帕三人组成一个海盗团逃去一个荒岛当海盗,汤姆想做一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海盗。过了好久,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死了,为他们举办追悼会时,他们三个却来参加自己的追悼会。这个片段真让我捧腹大笑。汤姆经常调皮捣蛋但有着敢于探险、追求自由、做错事后敢于承认错误、承认缺点的优秀性格特点。我小时候去和朋友玩时常常捉弄他们,有时也会作弄一下父母,但我平时做错事后也是敢于承认错误,承认缺点。读完这本书我知道汤姆的勇敢正义,机智,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机智勇敢。汤姆遇到了困难不轻易退缩,一直勇敢前进。我们也应该这样,这本书对我们的影响多大,以后我遇到什么人生坎坷时,我会想到——汤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也是一部十分宏伟的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称号。 我很喜欢法布尔优美的文章。其中有一篇写蝉向蚂蚁乞讨食物的文章,他是这样描写的: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放着大袋的麦粒,正掉着脸去背对着乞讨食物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这样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读着这些奇妙的文字,我不由自主地对法布尔产生了莫大的敬佩之情。 我敬佩法布尔的顽强,他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的知识乐园。可他为了完成《昆虫记》,牺牲了一切。他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是家人的偏见中度过的,是在贫穷中熬过的,但他从未放弃对昆虫的研究,安于清苦,坐尽了冷板凳,最终成为杰出的昆虫家、文学家。 法布尔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一本传世巨著,还有“追求真理,执着探索”的科学精神。 《昆虫记》这本书讲述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亨利小时候观察昆虫的事,告诉我们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神秘;告诉我们昆虫的特点;告诉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发现的信息;告诉我们昆虫的生活习惯;告诉我们昆虫那些厉害的武器;告诉我们昆虫如何生存、如何繁殖。 一个人耗费了光阴来观察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专为虫子写出了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了,而这一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传一版,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马上就对昆虫产生了兴趣,昆虫多神秘啊!法布尔要花多少时候才能写出这么多的书。做事一定要坚持到底才会有成就的。有一句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只要认真做事,才会有真诚的回报。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做《薛谭学讴》的故事,让我很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的是薛潭向秦青学唱歌,薛潭认为自己已经唱得很不错,已经学业有成了,于是便打算告别秦青回家。秦青没有阻拦他,还准备了酒席为他送行。秦青忽然打着节拍,高唱悲歌一曲。他的美妙的歌声振得树叶在哗哗响,天空中的云彩也为他停下了脚步。这时薛潭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自愧不如,赶忙向秦青道歉,要求继续留在秦青身边学习唱歌。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提要回家的`事了。 我在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就想起了我幼时学习弹钢琴的一件事,竟然跟薛潭学唱歌如此的相似。 学习弹钢琴是我小的时候喜欢做的一件事,开始时,我学得很用心,老师夸我弹的也很好,听到了老师的表扬后,于是我就有些漫不经心,不再那么用心,学习弹钢琴对自己也放松了许多。一天,妈妈在家弹了一首曲子,旋律优美极了,简直可以和音乐家媲美。我这时才省悟到,原来我并没有我自己想象中弹的那么好,于是,我比以前更认真的练习弹钢琴了。经过努力,我终于在钢琴的考级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很高兴,自己的努力最终有了收获。 通过学习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勤学苦练、多积累知识,持之以恒,才能天天向上。骄傲自满的人做什么事他也不会成功的。 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相信有很多人看过吧!而我是第一次看这本书,因为我之前不怎么喜欢看动物小说,但看了这本,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其实动物小说也有感情在里面,挺不错的!看过之后有不少的感受呢! 紫岚是一只怀孕的母狼,她死了丈夫,她最大的愿望是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在与猎狗战斗中生下了五只狼崽,但下了大雨,最小的狼崽在大雨中死去,紫岚为了其他狼崽,忍痛割爱,吃了那只。她最偏爱长子黑仔,每次喂奶都是黑仔先喝,引来了次子蓝魂儿忌妒的目光。后来,黑仔被金雕弄死了;蓝魂儿被捕兽铁夹夹住,紫岚把她的肉叼成一块一块的;双毛被狼王咬死了;媚媚是女的,不能当狼王。最后由于种种原因,她的'孩子们没有完成她的心愿。看了这本书,我忽然感觉,母爱是伟大的,即使是动物,也有强大的母爱,母爱可以改变一切,包括自己的习惯。书中有个我最喜欢,一个是紫岚,另一个是蓝魂儿。紫岚长得很漂亮,对孩子们也很好。训练时极为严格,对每只狼都不例外,一样严厉。她在心里告诫自己,对孩子好就会害了他,不能心软!但她看到自己的孩子受伤,也会心痛。蓝魂儿的毛色是我喜欢的,而且他的名字也好听。他勇敢,坚强,不服输,他有巨大的勇气,和比他高大的公狼抢食物,我认为,他没死的话,肯定会成为狼王的。在故事里,作者沈石溪用幽默,生动的语句,写出了几只狼崽的生长,死因。好看极了! 这些感受都是我最深的,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入随”。有一次,我在语文书中偶然发现了一个故事,叫《薛谭学讴》。 一个叫薛谭的人跟秦青学唱歌,还没有学会秦青的本领,就自以为掌握了唱歌的技能,便想告诉师傅回家。秦青并没有加以阻拦,而是在郊外路口摆设酒席为薛谭送行。酒席间,秦青抚弄着乐器,唱着感人的歌,激越的旋律震动了树林,遏住了飘动的云彩。薛谭这才自愧不如,于是他向师傅认错要求回来学习,终生不敢再说要回家的事了。 我体会到,学习要刻苦钻研,不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纵观古今中外很有成就的人,无不是终生刻苦钻研,孜孜以求、潜心向学,才修得正果的正所谓学无止境,永不满足。在我身上也发生过这样的事例。 记得有一次期末考试,我的分数不太理想,我很难过。都是因为我那是不认真听讲、不努力的后果,所以我那时心里想:我一定要认真学习,下一次期末考试考一个好的成绩。就这样,下一次考试我考了一个非常理想的成绩。 经过这件事情,我懂得了“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的道理。我希望同学们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美好时光,充分的利用它,为了我们的将来共同努力吧! 在快乐的暑假里,我买了一本《狼王梦》,因为我的爱好。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紫兰母狼的狼。她的梦想是让她的孩子成为一个雄伟的狼王。 故事一开始,紫岚生了9只幼崽,但只活了4只幼崽.为了实现梦想,她不珍惜一切代价,把一切都给了最强壮的黑仔。然而,过度的'爱让他从小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紫兰放下悲伤,把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最雄心勃勃的蓝色灵魂。在一次惊心动魄的狩猎中,蓝色灵魂的声音在前面,但不幸地踩上了深埋在雪地里的野兽夹。面对猎人的残酷杀戮,紫兰选择让蓝色灵魂在瞬间快乐地离开。 两个爱子的离开让紫岚感到心碎。整天不能吃东西。最后,在日复一日的思想中,她决定让双毛来实现这个愿望。然而,唯一能让双毛成为王者风范的,就只能用鄙视的方法。比如旱季,双毛终于找到了一口泉水,但紫岚会霸道地让双毛滚开,贪婪地喝水,喝完后还会排尿。让双毛吃苦头。其实紫岚心里忍痛,她是多么想不让双毛受苦啊!不久之后,双毛似乎变成了一只狼,威风凛凛。他看起来像狼王,在一次捕食后,他挑战了狼王。但因为被王者的号角唤醒了内心的懦弱。四分五裂。 在故事的最后,紫兰和威胁孙子孙女的鹰同时坠入悬崖。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知道如何珍惜生命,如何平等地分享爱。如果你做错了什么,你应该及时纠正它。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以便在未来过上更好的生活。 暑假里,我读了阳光姐姐写的新书《我来自孤独星球》,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主角江冰蟾了。江冰蟾,年龄12岁,6(五)班的班花。她因为成绩优异,得到了老师的关爱,所以有点清高,在班级里班长凌杨波和部分同学对她有“敌意”和排斥。 有一次,同学盛欣怡在教室里写作业的时候,碰到了一个难题,就问正在忙着收作业的江冰蟾,而江冰蟾却迟迟没有回答,只是冷漠地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说完,就又收自己的作业了。这句话被路过的凌杨波听到,她立马跑到老师办公室告状:“江冰蟾不体谅同学,她明明知道盛欣怡那题不会做,还不告诉她,江冰蟾就没资格当学习委员!”这句话正好被来交作业的江冰蟾听到了,就像一把利剑一样深深地刺痛了江冰蟾的心,而使她憎恨大家,跟同学很少交流,不参加集体活动。 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却改变了江冰蟾,使她不再冷漠、清高。 有一天,爸爸打电话给江冰蟾,让她住在堂哥方乐天家,江冰蟾还没问为什么,爸爸就把电话挂了。后来,她才知道妈妈因为公司人员的背叛而被抓到警察局询问去了。江冰蟾听了,感觉孤立无助,立刻痛哭起来,方乐天在旁边一直在安慰她。这时,她觉得有朋友真好。这件事过后,江冰蟾不但认识到自己以前对朋友冷漠的缺点,而且对“朋友”二字有了更深的理解,她对大家不再冷漠,变得热情多了。后来,她还参加了省里组织的语文和数学比赛,并获得了语文第一名,数学第二名的好成绩。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也有一些缺点。比如:写完作业不检查、上课不认真听、写作业速度很慢……可是有这么多的缺点,我只改掉了一部分。这篇小说帮助我认识了自己的'缺点,也让我下决心在新的学期里把这些缺点一一改掉。 在这篇小说里,作者通过细致的描写,歌颂了江冰蟾的知错就改,批评了那种排斥别人的人。读了这篇小说,我也学到了很多。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学习她知错就改、成绩优异,我要把凌杨波当做一面镜子,时时刻刻对照检查自己有没有跟凌杨波一样的缺点。 又是一年一度的“暑假读一本”读书征文活动。哇,三十一个书名简直看得人眼花缭乱。《我来自孤独星球》?孤独星球?现在有喵星人、汪星人,还有孤独星人?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往下看这本书。 原来,这本书主要描写女主人公江冰蟾的。她,一个骄傲、清高的女孩。她很优秀,长得也很漂亮,班里的班花。可能是她的骄傲让别人不舒服,也可能是她太优秀遭别人嫉妒吧,她受到班里以班长凌扬波为首及几个女生的排斥。我想她本可以与他们和好的,只是她还放不下架子,碍不过脸面。 她的表哥——一个比她年长,心里年龄却比她足小四岁的`男孩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截然不同。因为他的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整天无忧无虑,带给了江冰蟾许多的欢乐,当然也有烦恼。但无论如何,我想她是喜欢他的。 成绩、面子很重要?当然!但是友谊才是重中之重。没有了友谊,就像世界突然失去了光,你将无法感受到光明,陪伴你的将是无尽的黑暗与寒冷。没有知识,不一定没有出息;放下面子,别人不一定不尊重你;然而放下友谊,就一定会孤独,遭到孤立,你的生活将会黯淡无光。俗话说:先做人后做事。想做大事,就一定需要朋友的帮助,支持和鼓励。是朋友的存在,使我们有了更大的勇气渡过难关。 人们是平等的,刚开始,他们都没有有朋友。然而,不同的性情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有的大方,有的内向;有的骄傲,有的谦虚;有的度量宽广,有的心胸狭隘。若是愿意改变,是可以通过努力,把未来变得美好的。对于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孤独是对他们最好的惩罚。 孤独多么可怕,为什么要为了虚假的面子放弃它?为什么不能坚持?难道非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吗?最珍贵的,不是失去的,而是现在拥有的啊! 来自孤独星球的人们,放下面子,坚持不懈,不畏艰辛,重拾友谊吧!让“孤独星球”永远不孤独! 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三只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母仔:媚媚。紫岚原来和黑桑是一对夫妻,但不幸的是黑桑死了,没能当上狼王,所以,它把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来实现。可是狼崽们不仅没能当上狼王,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唉!真是替紫岚又着急又担心呀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三只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母仔:媚媚。紫岚原来和黑桑是一对夫妻,但不幸的是黑桑死了,没能当上狼王,所以,它把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来实现。可是狼崽们不仅没能当上狼王,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唉! 真是替紫岚又着急又担心呀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三只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母仔:媚媚。紫岚原来和黑桑是一对夫妻,但不幸的是黑桑死了,没能当上狼王,所以,它把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来实现。可是狼崽们不仅没能当上狼王,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唉!真是替紫岚又着急又担心呀紫岚生下了四只狼崽,三只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母仔:媚媚。紫岚原来和黑桑是一对夫妻,但不幸的是黑桑死了,没能当上狼王,所以,它把这个梦让自己的狼崽来实现。可是狼崽们不仅没能当上狼王,还失去了那宝贵的生命。唉!真是替紫岚又着急又担心呀我虽很喜欢动物,但对狼却怎么也产生不了好感,可读完《狼王梦》,却改变了我对狼一贯以来冷漠、凶残、阴险的看法,感受到了母狼的深沉的爱与梦想。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参是汤姆·索亚。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活泼、幻想、正义的男孩。他去过坟墓、海盗、鬼屋寻宝、救人等。你可能认为这没什么,但对我来说,他是一个伟大的英雄。你可能不得不问为什么:因为我很胆小,没有勇气,他在我心目中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有一次晚上出去买东西。我走着走着,把一座石像当作游走的鬼魂,我吓得半死撒腿就跑,那一刻我跑得比刘翔还快。跑了几秒钟后,我回头一看,自言自语地说:“原来是一座石像。“我又继续走了。突然,我听到一阵阴郁的声音。我往声音的方向看,心里说:原来他们在看鬼片。我把人当僵尸,把狗当蛇。然而,我还是顺利地买了东西回来了。 还有一次我在一个地方玩,突然一个足球进入了我的视野。砰,随着这一声,一位阿姨家的`玻璃碎了。阿姨出来了,向我走来。因为踢足球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我一个人躲在垃圾桶后面,就来找我。她说:“为什么把我的玻璃弄碎!“我不敢说实话,怕那个人打我,就不说了。她说了很多话,说我比我做的更不舒服。如果我有汤姆·索亚的勇气,我可以远离胆怯,不会被误解,走向勇敢的方向。 最近班里开始流行读“伍美珍”姐姐的书,我当然也不例外。不出一个月,我就读完了伍美珍姐姐的好几本书。但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来自孤独星球》了 当时一看到这个书名时,就十分地吸引我。也不免提出一些问题,“孤独星球”?“孤独星球是什么”?“难道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外星人的故事?”带着这些疑问,我便去看了这本“校园趣味小说”! 书中的主人公名叫江冰蟾,是一个学习非常好的三好学生。但人都是有两面性的!她在老师家长面前就十分地乖巧,在同学面前就是一个暴力女。就因为这个,原本和她十分要好的同学,不仅在学习上嫉妒他,而且也讨厌她这样的个性。所以原先一直很纯洁的她们也变得有一些小邪恶。总想找机会给江冰蟾难堪。所以,渐渐地,江冰蟾也成了班里的一只独行侠。 文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江冰蟾的表哥——方天乐。她与她的.哥哥方天乐是一对欢喜冤家。经常打闹,吵架。不过也正是这样,给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可是,看到了这我还是不太明白“孤独星球”是什么意思!“接着往下看!” 后来,在一次家庭聚会上,江冰蟾的妈妈和家人说着单位里的关于跳槽的事情。渐渐的说到了自己大学里的事情。原来,江冰蟾的妈妈也是一个三好学生,但就是由于成绩太好,与太多的人为敌,所以,也成为了学校里的一名独行侠。做什么事请都只有自己一个人,人际关系十分的不好。大学毕业后到了单位也处处受人的挤兑。这一点与江冰蟾十分的像。 …… 直到我把一整本书读完,我才知道:这本书中的“孤独星球”的真正含义。读完这本书后,我真正的懂得了一个道理,得到了一条人生启示。 人在世上拼搏,必须有朋友的陪伴,只靠家人是不行的,歌中这样唱到过:“朋友一生一起走!”朋友在人生的道路上不可缺少!只有拥有朋友,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才会有人愿意与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关于冒险的小说很多,但说起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当属《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是我们熟知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一读之下,感概万千,让我对同龄主人公汤姆的冒险经历感到惊奇,而让我最为反思的事情是:我们需要学习他的'勇敢精神,或者说冒险本身就是就是勇敢的表现! 汤姆是一个年幼丧母被姨妈收养,但他并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而是一个调皮淘气的人,逃学什么的是家常便饭,闯祸和出格的行为更是不少。有一次,汤姆和朋友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但他们害怕凶手发现,于是悄悄的逃走了,并伪装成海盗。后来他们勇敢的站了出来,指认了凶手,让法律得到了公正,他的勇敢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而勇敢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非常难,因为这极大的精神力量。 后来汤姆和他心爱的姑娘贝姬在一次洞穴之中冒险时迷了路,三天三夜的饥寒交迫,面临死亡的威胁,汤姆没有放弃,而且积极的寻找出路,最终用自己的努力战胜了困境,成功的脱线,并和好朋友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汤姆的勇敢精神十分佩服,在生活和学习过程中,我们总是免不了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那么唯有勇敢二字可以让我们坚强的应对。汤姆的故事告诉我们,勇气可以战胜一切牛鬼蛇神,让生活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当我们设立了一个目标时,勇敢还可以让我们实现理想,收获到人生的宝藏! 这是一本好书,我要成为一个勇敢的人!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狼王梦》的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紫兰有四个孩子,大黑仔,第二个蓝魂,第三个双毛,还有一只叫梅梅的小母狼。紫兰希望这三只小狼中的`一只能成为狼王。他想训练的是黑仔,因为黑仔和他父亲黑桑很像。黑桑的梦想是成为狼王。 紫岚想帮助黑桑实现这个梦想,所以他从这三只小狼中选择了黑仔。一天到了喂奶的时候,黑仔冲上来喝牛奶。紫兰看到黑仔喝牛奶像狗一样温柔,突然把他踢开了。黑仔尖叫着,留下一串血。紫岚告诉黑仔:狼的本质是残忍。黑仔呜咽着,又用冰雪般的眼光看着紫岚。这是蓝魂喝牛奶,黑仔冲上去和蓝魂在地上打成一团,因为黑仔更强壮,所以力气很大,突然把黑仔打到角落里。紫岚看到后很高兴,以为这是狼王的眼神,这是狼王的性格。 有一次,黑仔追着一只兔子,跑到一里多远才咬死它。但这时,一个金雕飞了过来。黑仔不知道金雕是它的天敌。他的技能不足以对付金雕。因此,直到金雕的身影覆盖在他身上,他才感到难过,但为时已晚。金雕抓住了它。虽然他仍在拼命抵抗,但这是无用的。紫岚回来看到这一幕心碎了,于是他把目光转向了蓝魂和双毛。虽然蓝魂和双毛最终都很出色,但也因各种原因遭受了不幸。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狼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是一样的,狼的母亲希望她的孩子成为第一个,就像我们的母亲也希望我们是最好的一样。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书城买了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起初我选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它名字奇特,但读完以后,才深刻体会到了题目真正的含义。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江冰蟾,她被人称为“班花”。江冰蟾有一位表哥,叫方乐天。他比江冰蟾早出生一个月,但他的心理年龄起码比江冰蟾小四岁,而且个头也比江冰蟾矮了半个脑袋。他活泼开朗,喜欢交结朋友,性格与江冰蟾迥然不同。这天,方乐天来到了江冰蟾家,这给江冰蟾带来了许多麻烦,同时又给她带来了快乐。江冰蟾班上有两个组合,一是以凌扬波为首的“蛋壳组合”,二是以秦大博为首的“狗仔三人组”,这两个组合经常与江冰蟾作对。江冰蟾是独自一人,她并没有加入任何组合。又一次江冰蟾再次夺得了全班第一名,却又遭到了蛋壳组合里几个女生的敌意排斥。真是祸不单行!正在江冰蟾最苦恼的时候,她的妈妈又突然出事了,她被人陷害,被单位上级的纪检部门带走审查了,这时候,江冰蟾认识了方乐天的两个同学——沈可菲和陈安蓓,同时又读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里面讲的是一个小王子站在孤独的星球上和一朵玫瑰花在一起生活的'故事,沈可菲让江冰蟾无比佩服,《小王子》又让江冰蟾深有感触,江冰蟾很高兴成功与沈可菲成为知己,带着找到知音的无限欢乐和满足进入了梦乡。她梦到了妈妈泪流满面却笑得很甜。妈妈紧紧地搂着她……等他完全醒过来,才发现这不是梦,是真的!她妈妈真的回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朋友的重要性。每个人都要有朋友,没有了朋友,就会感到十分孤独。我们应该向方乐天学习,要多交朋友。我还明白了,不要嫉妒身边比自己好的同学,我们不应该嫉妒他们,而是应该去认清楚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也没有太多的朋友,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幸福和温暖。 八月初一,我看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者马克·吐温,他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从内容上说,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现象或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这位当过排字工人和水手的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说,专家们和一般读者都认为,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的.是,汤姆幼年丧母,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受不了姨妈和学校老师的管束,常常逃学闯祸。一天深夜,他与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到墓地玩耍,无意中目睹了一起凶杀案的发生。因为害怕被凶手发现他们知道这件事,汤姆、哈克贝利带着另一个小伙伴一起逃到一座荒岛上做起了“海盗”,弄得家里人以为他们被淹死了,结果他们却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汤姆终于勇敢地站出来,指证了凶手。 不久之后,在一次野餐活动中,他与他心爱的姑娘贝琪在一个岩洞里迷了路,整整三天三夜饥寒交迫,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后来终于成功脱险,和好友哈克一起找到了凶手埋藏的宝藏。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汤姆去墓地试胆量,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在那里,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谋杀案。乔埃杀死了一一个医生,又嫁祸给醉鬼彼得。两个孩子因为怕凶悍的乔埃,所以发誓绝不开口。后来镇上开庭审理“彼得杀人案”,汤姆和哈克却毅然出庭为彼得作证。混到旁听席中的乔埃大惊失色,落荒而逃。汤姆和哈克成了英雄。 汤姆虽然在平时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但他在遇到困难和威胁下的举动却让我惊叹。他的勇气让我钦佩,他的勇敢值得我学习。正如莎士比亚说的"本来无望的事,大胆尝试,往往能成功。" “昆虫”这个可能过于科学化的名词,虽然人们不经常接触,但它对于任何人来说并不陌生:勤劳的蜜蜂,可怕的蜘蛛甚至还有无处不在的苍蝇,昆虫的数量是人类的几千万倍,然而人们往往会熟视无睹,认为他们很渺小,他们真的那么渺小吗? ——题记 法布尔以他精彩的文笔写成了《昆虫记》,誉满全球,这部巨著在世界自然科学史和文学史上都有无可替代的地位。是法布尔把毕生的心血从事昆虫研究,把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他“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和书写”把昆虫的生活与人文精神和以它独特的眼光对人生的感悟熔于一炉,娓娓道来。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机械式的论文式的写作,而是由情感交流的散文化写作。这就使《昆虫记》既有了自然科学上的价值,又有了文学上的价值,两种价值共存共生。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是属空前绝后。可以说没有哪位昆虫学家有法布尔那么高的文学修养,没有哪位文学家有法布尔那么高的昆虫学造诣。《昆虫记》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 第一次读《昆虫记》,发现这是一部法布尔以他鲜活的语言,幽默的笔调描述昆虫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真实的感受,让人惊叹……法布尔的《昆虫记》,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那奇妙的昆虫带给我的好奇心是无法相比的。让我在一个神奇而生动的昆虫世界里徜徉。 接下来在读的过程中,我了解了许许多多的昆虫,他们虽然看起来渺小,但在法布尔的笔下它们却成了一笔思想宝藏,这些宝藏以它独特的方式揭示了人生的哲理。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如果没有他们,我们无疑丢失了许许多多的财富,环保的重要性毫无遮蔽的展现,通过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继续读下去,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蝉虫的蜕变,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塔蓝图拉毒蛛,我看到他反复的观察和实验,寻找大量例证,反复推敲,一步一步推断舍腰峰的窠巢的制作材料,萤的捕食过程和捕蝇峰的捕食过程,蜜蜂的超人的记忆力……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科学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工作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神的内涵。 《昆虫记》是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一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它熔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法布尔为人间留下一座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言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巨著如优美的散文,人们不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法布尔以文学家的笔调,描写了昆虫生命宏大的诗篇,被鲁迅先生称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毕生之力写出的著作《昆虫记》不仅仅渗透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就是求真精神。如果没有这种精神,那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树上将少一个智慧之果。现在法布尔的精神已经烛照一个世纪多了,我们能透过《昆虫记》领悟法布尔精神之精髓,从中领悟到真正的求真精神。他以毕生之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著成了《昆虫记》这部巨著。 《昆虫记》不仅仅局限于真实地记录昆虫的生活,而是以人性关照虫性,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他对昆虫融入的感情深刻而真实,融入了自己毕生的心血,被当时国际学术界誉为“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真理而投入毕生心血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奇和美妙,又让我感受到了法布尔超人的毅力和细致入微的观察。《昆虫记》以它独特的看待问题的角度,理解问题的深度,吸引着千千万万的人。我想如果再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肯定会读出又一种滋味,读出又一种感想,发现又一种精神。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迈向新世纪的大门,地球迎来的生物学,时代的转折点,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法布尔凭借着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告诉我们昆虫并不渺小,而是缺乏发现的眼睛。 ——后记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呼骤得,托遗响于悲风.”——题记 自然这个词语,是非常庞大的。它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雄壮,有“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的壮阔,有“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细腻,有“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孤寂。 夏天的到来必定伴随着蝉鸣。不管是在宁静的乡下还是繁华的大城市,只要有树的地方就一定能收获蝉鸣。空中的小蛾子,在学校花坛里长期居住的小蜗牛,都是那么的可爱,在自然的世界里,昆虫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位置。 但是,在自然面前,人类总是那么的渺小。 人类渴望去了解自然。从许多年许多年以前开始,人类就已经进行了他们自己的探索。到了今天,人类对地球的认识还停留在萌芽阶段,却开始用自身的行动来影响地球的发展,并且渐渐忘却了自己本来也不过是无数动物中的一种罢了。想要人们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了解其他动物便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法国生物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便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选择。 法布尔的《昆虫记》,不管是在生物研究方面,还是在人文自然方面,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首先,法布尔是法国博物学家、动物行为家、昆虫学家、科普作家、文学家,以《昆虫记》一书留名后世。身为现代昆虫学的'先驱,法布尔以膜翅目、鞘翅目、直翅目而闻名,雨果称他为“昆虫世界的荷马”。法布尔是一位自学成才的乡村教师,花费一生用心血和精力去研究不被重视的昆虫。透过这本书,我们更能看见法布尔那熠熠生辉的科学研究精神。他有时像孩子一样为昆虫欣喜,有时候像老人一样沉思,有时像青年那样充满朝气,永不放弃地坚持着自己的研究事业。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用一颗尊重生命的心,去记录,去歌颂,去赞扬自然。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自然界中各种各样的昆虫。达尔文甚至赋予了每一个昆虫它自己的性格,让昆虫也变得可爱了起来,也让《昆虫记》与其他的科普读物有了区别。 我也很喜欢昆虫。在小学的时候就很喜欢在中午午休的时候去花坛坐着玩。密密麻麻的灌木丛遮挡住了阳光,所以灌木丛里的世界对我来说是很神秘的。而在灌木丛中晃晃悠悠,慢慢爬出来的蜗牛就像是使者,见到了我们无法见到的东西,带来了我们从未知道的消息。小时候根本不知道害怕,就用手轻轻夹住蜗牛的壳,然后将它放到手心仔细端详。蜗牛的两只触角一动一动的,我总喜欢用手去戳,然后看它飞快地缩进去,再有些后怕地慢慢探出个头来。还会去看蜗牛爬过的痕迹,看那一摊水迹在阳光下勾勒出一幅图案。茫然地寻找蜗牛的食物,在校园里摘了各种各样的叶子凑到它面前想让它尝尝,还为了蜗牛贡献出了自己的蜂蜜,涂在叶子上吸引它来吃。因此在我的童年回忆中,学校的花坛上永远有那么几只蜗牛在永不停息地移动。上了初中,早已经忘却了蜗牛。只是在一个下雨天,几个同学捉了几只蜗牛到教室里面来,让我一下子有了兴趣。赶紧冲出教室去寻找蜗牛。这时候的蜗牛还是在灌木丛中,雨滴答滴答地下着,打在一片又一片的叶子上,绿叶被迫低下了头,晶莹的珍珠咕噜噜地滚了下去,在下水道的盖子上整整齐齐地排着队,等待下一次的旅程。蜗牛则事不关己地沿着一条条的小路继续行走,有时也会顺着墙往上爬。它们有的隐藏,有的在外游荡,都被这一场雨激了出来,仿佛都想呼吸新鲜空气。它们还是和几年前的那些蜗牛一样。蜗牛还是那个蜗牛,我还是当初的那个我吗。 我也挺喜欢蜘蛛,它编制着一个又一个晶莹的梦,却捕捉着一个又一个的生活。 我也挺喜欢蜻蜓,它停留却什么都不留下,它留下却只有瞬间。 我也挺喜欢蝴蝶,它化蝶成蛹,用生命去歌唱生命。 在达尔文笔下的昆虫也很可爱。阅读法布尔昆虫记,无疑是一次智识与灵性的提升,一场艺术与人文的盛宴,更是一场无与伦比的生命感动。我认为,可以称法布尔为自然科学家,也可以成之为作家。但是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有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他是第一个,也可能会是唯一一个将生物与文学结合得如此恰到好处的一个作家。法布尔的作品亦或者是他的精神,不管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在将来,都将永远被人们记住。法布尔自学成才,为了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够放弃一切并且把它坚持下去真的是一件非常非常难能可贵的事情。我觉得兴趣其实是一种比较不稳定的东西,法布尔能够把这种爱好坚持到这样的地步,是一种顽强的精神,也是一种拼命的赌博。 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你就会明白,自己时多么的渺小,而世界是多么的庞大。不过,正是因为我们的渺小,所以我们从不能停止自己探索的脚步。越了解的多,就会明白自己不了解的还有很多。 “自然”这个词,听着就很自然。所以,你真的不打算准备找一个阴沉的下雨天,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吗?一边欣赏窗外的雨点斜飘,一边感受手边热茶的氤氲,跟随作者去感受自己平时无法感受到的点点滴滴。这样的好书,可以让我们在茫茫的人海中,在卑微的世间,在喧嚣的人世中获得些许安宁。 向自然致敬。向所有的文人致敬。 捧着新买的《昆虫记》,我一字一字地认真阅读着,这部书让我认识了许多有趣的昆虫。作者法布尔爱好观察植物和昆虫,他非常希望自己的研究可以在昆虫研究领域有一席之地。他以非常生动有趣的笔调,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形态与习性。在第二章“神秘的池塘”中,我认识了可爱的小生物。看到了法布尔小时候与小鸭子们在一起欢乐嬉戏的场面,看到了法布尔居然怀着虔诚的心情把一只蓝色的虫子放在一只空蜗牛壳里,我想象着当时的场面一定是十分有趣的。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知道了蜜蜂、猫与红蚂蚁都有辨别方向的能力。认识了会跟同伴走的松毛虫,发现了萤火虫还有“注射器”呢。从中还明白了衣冠华丽的小虫子,是不能“以名取虫”的,懂得了赤条蜂会用比洞口稍大一些的沙粒做门……总之,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好多有趣的虫子并和它们成为了好朋友。 《昆虫记》这本书,不仅让我认识了许多昆虫朋友,还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善于观察,就会有收获。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像法布尔一样热爱生活,观察事物。 今天我读完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法布尔是法国人,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穿着农民的粗呢子外套,吃着粗茶淡饭,不知疲倦地从事独具特色的`昆虫学研究,终于撰写出10卷的昆虫学巨著—《昆虫记》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写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蚂蚁、蝎子、螳螂、蜜蜂等。这给后世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我多么渴望如法布尔那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一个又一个未解之谜,为人类造福啊! 读过《昆虫记》和法布尔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追求真理,探索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再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奋斗! 这几天我在读一本书,名叫《汤姆·索亚历险记》,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汤姆聪明、勇敢、敢于冒险、勇于探索的精神所感染。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文静的`女生,从小没有娇生惯养,爱好旅游和运动,喜欢锻炼,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和许多男孩子一样喜爱读外国文学名作《汤姆·索亚历险记》,而且一次比一次收获大,感触深,它让我慢慢懂得:每个人从小要学会明辨是非,乐于学习,敢于探索,长大了才能干一番事业,更好地报效祖国。 再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又有了新的看法:汤姆不仅爱冒险,但不蛮干,哈克虽然是酒徒的儿子,但他从不自卑,贝琪虽然是女孩子,但她巾帼不让须眉,敢于和汤姆一起探险。 随着对《汤姆·索亚历险记》进一步阅读,我慢慢长大懂事了,我学会了帮妈妈做很多的家务,独自参加书法培训和羽毛球培训,陪同妈妈去外出旅游时,我会把行李收拾得很整齐,让妈妈省心省力又放心。由于我参加多项课外培训,到了小学高段,学习任务越来越重,困难也越来越多,经常作业要做到十点多,经常产生厌烦心理。每当我学习上遇到难题产生畏惧和退缩念头时,就想想汤姆,想起他在山洞里迷路了,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怎么也找不到出口,他沉着冷静,尝试了多种办法,经历了多种考验,最后找到了出口,成功脱险。这种勇敢、沉着、冷静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关键期,更需要大力培养这种肯吃苦、爱动脑的精神。 今后,我要把汤姆这种优秀品质带到我的学习生活中,勤学苦练,全面发展,长大后成为祖国建设有用的人。 自从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后我感触不小啊!我甚至有些妒忌和羡慕里面的小汤姆。他淘气的很,脑子里的想法很新奇,胆子很大。我时常幻想我要是汤姆的话那该有多么好啊! 我非常喜欢汤姆,我喜欢他的性格。现在这个年代只准小的欺负大的。比如:我弟弟经常打我,我必须让着他。所以他就更加的“变本加厉”,竟然把我的东西乱丢。还强枪我那为数不多的玩具。为这些“破事”让我气昏了!按我的'观点就因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否则,他会越来越任性的。不给点教训,就不会对人有点礼貌。要是我生活在汤姆的那个年代就好了!你打我,我就能打你。这非常的公平,你打不赢,就只能怪你自己太熊了。若是告诉大人,而且不敢打。那就是你自己太孬了。大家别说我这么说,说错了啊!你想想啊,小孩如果没这么做还想个小孩(年龄至少在6.5-15岁)吗? 我喜欢汤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比较喜欢外国的开放的性格。汤姆交过2次女朋友。他第一个在他心里2下就消失了。而第二个,却是他终生伴侣(我是这么认为的)。他到最后终于和哈克发了大财。所以,我非常的喜欢汤姆也非常的羡慕他真希望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也发生在我的身上。但我想那不可能,通过汤姆一次有一次的遭受困境又一次次摆脱这些困境,爱情的起伏都非常的符合情理,当然只是需要一点点的联想而已!我觉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主人公汤姆非常的勇敢、调皮、机智、可爱、敏捷。 这是我心里真实的想法! 今年暑假,我特地买了《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整整两个月,我一直在阅读着,沉思着,回忆着…… 这本书的具体内容是;“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清高,遭遇了班里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与排斥,为此她内心深感困扰。而妈妈的突然出事,又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的复杂和冷酷的一面。她的小堂哥方天乐,性格与江冰蟾迥然不同,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虽说给江冰蟾带来了许多麻烦,但更带来了快乐和对友情的领悟。 这是一本关于友情的书,我读完后,为江冰蟾的故事而感概万分。她在孩童时代的玩伴,等到高年级了却一个个远离她,甚至还组成了一个“蛋壳组合”,专门对付她。想方设法让她出丑。这让我感到既愤怒又为江冰蟾而伤心。也同样为我自己伤心。 那是小学六年级,我曾经被全班女生孤立过。原因就是一个女生用一瓶可乐诬陷了我。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我正好值日,便在卫生区里来回转悠,看看有没有垃圾。正在这时,一个和我玩得比较好的同学过来了,他把一瓶可乐递给我,对我说:“你帮我拿一下,我到楼上取个东西。”便放在了我手上。过来一会儿,另外一个女生下来了,对我说:“xx让我帮她拿可乐,他不下来了。”我便把可乐给了她。 可等我回到班上之后,迎接我却是“我喝了可乐,并把它兑了水”可一连串而来的各种诬陷:“你人品好坏;你说过要杀死我全家;你偷过我东西……”可如果是这些就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歪嘛!最让我没想到的是让我拿可乐的人竟然还组织全班女生孤立我!我顿时惊呆了,感觉就像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请。因为他们的成绩都比我好,如果我说了之后她们却矢口否认,我不是自找麻烦吗?幸而,还有两三个相信我的人,一直陪着我i,让我克服了困扰。 所以,每每我读到“蛋壳组合”欺负江冰蟾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跳进书里,帮江冰蟾伸张正义,成为她的队友。因为我知道被孤立、被排斥的感觉是多么让人难过。 直到把书读完了,我还沉浸在书中的故事情节中久久不能自拔,一遍又一遍的读着,想着…… “为了保护子孙后代的安全,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我合上书本,被紫岚的爱深深感动了。 当蓝魂儿,也是紫岚的第二个儿子被捕兽夹困住时,它用牙咬,身体撞击笼子,足足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黑夜,为了能让蓝魂儿安心地死去,不被猎人抽打,忍着心痛,把蓝魂儿咬死了。当紫岚为了它第三个儿子的身体健康,迈开了年迈的双腿,奔向苍茫的草场,为自己的儿子捕食。当它捕捉到猎物时,第一时间带回家让自己的孩子先填饱肚子,而自己却只有在最后吃食物的残渣,这也体现出紫岚对自己孩子深深的爱,体现出母爱的光辉伟大。 这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关爱,有一次,我在运动会中投铅球,由于一米之差没进入决赛,自己与胜利擦肩而过,可是妈妈却一直鼓励着我,让我不要灰心。他说只要努力练习总会取得成功,是她的话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力量!炎炎夏日到寒冷的.冬天,我和妈妈都在坚持练习,我明白妈妈为了我,放弃了休息的时间教我练习:“5米8,、6米……”妈妈的声音在我耳边不停地回旋。我更加认真地练习。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时间,我又站在了比赛场上。那天妈妈特意请假来看我的比赛,我也终于如愿取得了好成绩。是妈妈日复一日不辞辛劳的关爱和陪伴,促成了我的成功。 “我之所有,我之所能;都归功于我的母亲。”告别了紫岚,但我缺无法告别《狼王梦》带给我的深沉而又浓烈的爱,于是我又再一次翻开了《狼王梦》。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做《薛谭学讴》的故事,让我很感兴趣。 这篇文章讲的是薛潭向秦青学唱歌,薛潭认为自己已经唱得很不错,已经学业有成了,于是便打算告别秦青回家。秦青没有阻拦他,还准备了酒席为他送行。秦青忽然打着节拍,高唱悲歌一曲。他的美妙的歌声振得树叶在哗哗响,天空中的云彩也为他停下了脚步。这时薛潭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自愧不如,赶忙向秦青道歉,要求继续留在秦青身边学习唱歌。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提要回家的事了。 我在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就想起了我幼时学习弹钢琴的`一件事,竟然跟薛潭学唱歌如此的相似。 学习弹钢琴是我小的时候喜欢做的一件事,开始时,我学得很用心,老师夸我弹的也很好,听到了老师的表扬后,于是我就有些漫不经心,不再那么用心,学习弹钢琴对自己也放松了许多。一天,妈妈在家弹了一首曲子,旋律优美极了,简直可以和音乐家媲美。我这时才省悟到,原来我并没有我自己想象中弹的那么好,于是,我比以前更认真的练习弹钢琴了。经过努力,我终于在钢琴的考级考试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很高兴,自己的努力最终有了收获。 通过学习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勤学苦练、多积累知识,持之以恒,才能天天向上。骄傲自满的人做什么事他也不会成功的。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阳光姐姐幽默派这一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主人公,马蓝和马斯琪。马斯琪是一个幽默的控制能力很差的人。她从二年级开始,每天早上上学和放学路上都要路过一个小商品开发市场,她发现这个市场和学校门口的'市场要便宜三到五毛钱。就用零花钱买了文具,放学以后,把这些文具又卖出去,就可以赚钱了。有一次马斯琪买了很多改正纸,可没人要,所以只能自己用,她一直用到了五年级。她就想,必须要买跟学习有关的东西,没想到她赚了很多钱。妈妈问你怎么有这么多钱,她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很高兴,说:“你真棒,不仅如此,口头上也要表扬。”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们要学习马斯琪聪明、敢想敢做,知错能改的人。 在三年级的上学期,我看了一本十分感人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是著名文学家沈石溪写的,相信如果你看过,也一定会喜欢上它。《狼王梦》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下尕玛尔草原住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他的丈夫黑桑被野猪刺穿了头骨离开了它,为了完成黑桑的愿望,紫岚决定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的故事。 当紫岚快要临产的时候,由于没有食物,它不得不冒险去养鹿场偷鹿。它一边与大白狗搏斗周旋,一边艰难地生宝宝的场景,让我深深为之震撼。这也许就是伟大的母爱!几年后,当它的狼崽们都陆续长大,它却也一次又一次地经受了悲伤与失望的考验。特别是当四只公狼崽都死去后,它才知道这个梦想是多么的虚假。但它依然没有放弃,把希望寄托在了它女儿的孩子身上。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们,与石洞上那只年老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书中还有许多感人的细节,比如紫岚在救它的次子蓝魂儿时表现出的母爱,让人不禁掉下眼泪;当紫岚最后的一个儿子双毛死后,我能看出紫岚心碎的感觉…… 读《狼王梦》这本书,许多人可能都是被紫岚体现出的母爱深深打动。在我看来,这本书更突出了在梦想的路上勇往直前、绝不放弃的精神。 《狼王梦》给我带来的不仅是感动与震撼,它的精神也将伴我成长。 孤独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词。我记得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面对孤独,我很无助;长大后面对孤独,但我有习惯。《我来自孤独星球》的女主角江冰蟾。她面临的考验是什么? 江冰蟾被称为班花。她有一个表弟。叫方乐天。虽然他比江冰蟾早出生一个月,但他的心理年龄至少比江冰蟾小四岁。而且比江冰蟾还矮半个头。他活泼开朗,特别喜欢交朋友。性格与江冰蟾截然不同。这一天,方乐天来到她家,给江冰蟾带来了很多麻烦,也给她带来了欢乐。江冰蟾班有两种组合,一种是以凌扬波为首的.蛋壳组合。另一个是以秦大博为首的狗仔三人组。这两个组合经常反对江水蟾蜍。江冰蟾是一个人,她没有参加任何组合。江冰蟾又一次获得全班第一名,却被蛋壳组合中几个女生敌意排斥。真是祸不单行!江冰蟾最苦恼的时候,她妈突然又出事了。她被陷害,被单位上级纪检部门带走审查。这时,江冰蟾遇到了方乐天沈可菲和陈安蓓的两个同学同时读了一本名为《小王子》的书,讲述了一个小王子站在孤独的星球上,和一朵玫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沈可菲钦佩江冰蟾。小王子又让江冰蟾深受感动,江冰蟾很高兴与沈可菲成为知己。带着找到知己的无限欢乐和满足入睡。带着找到知己的无限欢乐和满足,她睡着了。她梦见母亲泪流满面,却笑得很甜。妈妈紧紧地拥抱着她,直到她完全从梦中醒来,才发现这不是梦,而是真的!。她妈妈真的回来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首先,每个人都应该理解朋友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有一个朋友来解决我们的悲伤。如果我们没有朋友,孤独就会到来;我们应该向方乐天学习,学习他爱交朋友、活泼开朗的精神;2、我们应该有一颗纯洁宽容的心。如果别人做错了什么或做了你讨厌的事,我们都应该原谅别人,发现别人的优点,改善自己的缺点。 现在我的心情特别放松,因为英雄是一个好女孩,有这些经历会让一个人非常担心,但最终的结果可以放下悬在空中的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江冰蟾蜍另一个叫沈可菲QQ对话菲,你知道吗?我们都来自孤独的星球。 最近看了一本好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文学之父”马克·吐温。我很开心,每天都放不下。 主角汤姆是一个爱出风头,经常逃学打架的“坏孩子”。同时,他聪明、善良、正义。他有很多好朋友:本·罗杰斯、乔·哈帕,哈利贝利…… 汤姆想当海盗,于是他离家出走,和两个伙伴开始了海盗的惊险之旅。离开家后,他们自由地玩耍,偷东西,向成年人学习吸烟,但他们不明白他们的亲戚认为他们淹死了,在家里很难过。读到那里,我觉得汤姆是个自私的家伙。在这次冒险中,他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各种困难,但他们并没有灰心,用自己的智慧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各种困难.各种困难,最终化险为夷。这种精神不就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吗? 我在书中印象深刻的'一个故事是关于汤姆揭露印第安的·乔杀人事件。汤姆和哈克晚上去墓地用死猫治疣。他们不小心发现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印度安·乔在坟墓里杀了医生。第二天,这个可怕的消息在全村传开,人们涌向墓地。印第安·莫夫杀死医生的凶器是莫夫·波特的弹簧刀,所以他用来陷害波特的证据是足够的,人们相信他的谎言,波特被关进了监狱。哈克和汤姆发誓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们的良心却遭受了折磨。最后,汤姆相信正义的力量是无限的,说出了真相,印第安·乔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件事让我觉得突出了汤姆有正义感的优势。 我经常被书中精彩的材料所吸引,仿佛被汤姆带到了他的家,他们的学校,和他和朋友们一起玩耍,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作者的精彩笔触让读者感到身临其境。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一本充满活力的书,一本永不厌倦阅读的书。来吧,朋友们,来看看这本书吧!愿大家一起感受这本书的魅力!从中获益。 拿到爸爸给我买的《昆虫记》时,我一下子被书中的文字吸引住了。坐在窗前,随着书页被一页页地翻动,那些可爱的小家伙们象蜘蛛、蝉、蜜蜂、鸭子、石蚕……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一蹦一跳的,我伸手就能抓住它们。 妈妈问我能看懂书中的内容吗?我回答说当然可以。因为法布尔是昆虫学家,也是文学家。在他的笔下,昆虫们是会说话的,他们会唱会跳,有思想,还懂感情。“小鸭们一到那儿就飞奔过去,忙碌地在岸上寻找食物。吃饱喝足后,他们会下水去洗澡。洗澡的'时候,它们常常会把身体倒竖起来,前身埋在水里,尾巴指向空中,仿佛在跳水中芭蕾。”看到这一段时,我想到了暑假和妈妈在水上公园里看到了小鸭子在水中游泳,我在日记中也写了鸭子,可一点也没有法布尔写的这么生动、有趣。我知道:法布尔是用“心”在观察、用“心”在写作。 内容简介中说:法布尔为了研究昆虫,放弃了很多可以过上安逸日子的机会,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积累研究资料。我觉得这句话对我启发最大,在今后的学习中就该像法布尔那样勤奋刻苦、坚持不懈。我会努力的!
友谊、分数,到底哪个更重要?这个问题一直困惑我很久。自从我看了《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终于揭开了这道谜题。 《我来自孤独星球》主要写的是:“班花”江冰蟾因为成绩好,又有点儿清高,遭遇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的敌意和排斥,为此她的内心深感困惑,小时候的好朋友,突然变成他的敌人,让她有点儿的不敢相信。妈妈突然出事,又令她看到了成人社会复杂和冷酷的一面,小堂哥方乐天,性格与江冰蟾迵然不同,活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他给江冰蟾带来了麻烦,更带来了快乐和友情的领悟!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谊比分数重要。同时我也了解到了朋友的重要性。每个人都要有朋友,没有了朋友就会感到十分孤独。我们应该向方乐天学习,要多交朋友。我明白了不要嫉妒身边比自己好的.学生,应该去认清楚自己的缺点,努力改进自己。我更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无论什么性格的人,只有对人怀着善意和真诚,都能得到友谊。人与人之间,只有以真心才能换回真心!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三年级有一次期末考试,我发挥得很好,考得很理想。放暑假的时候,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他考的成绩怎样,他支支吾吾的说,含糊不清,我想,他肯定考得不好。于是我一下哈哈大笑起来,说:“你考的很差吧!”我的朋友说:“你考的才差!不要以为别人考得差就嘲笑别人,你凭什么嘲笑我!”接着,他一声不肯的回了家。我嘴里发出了一声“切”,就回家了。过了几天,我的那个朋友再也没有来找我玩了,我心里想,是不是我当时说的话刺激他了。于是我决定去找他道歉,走到他家门口时,我深吸了一口气,敲响了他家的门,出来开门的是我那朋友,他见到我来,非常高兴,立刻邀请我到他家玩,走进他家,我立刻跟他道了歉,说:“那天真是对不起你,说出那样的话,我不应该嘲笑你,人与人之间,不能因为做某一件事情比自己差就嘲笑别人,更不能骄傲!”朋友说:“其实我回家时就已经原谅你了。”经过这一件事,我们的友谊变得更加坚固了。 《我来自孤独星球》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情,是我们的精神支柱,让友情成为我们最牢不可破的宝贝吧! 今年,我读了一本小说,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主人公马斯骐的童年时光以及校园生活,并表达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和花钱之道。 文中说道:”钱是繁多的,也是极少的。“是呀,花钱如流水,但挣钱却难如登天。如果你要珍惜一点钱,就很难做到。例如:你看到一件精美的艺术品或是手工品,又或是你最喜欢的东西。你能忍住不动心吗?你能不伸手去抚摸它吗?你能不去买它吗?但你手中有爸妈辛苦赚的钱吗?是的,你当然会回答:”当然有。“可你在买东西的同时,你的父母正在辛劳的`赚钱给你买这些无所谓的东西。 说我对银子不感兴趣,那是不可能的。总有文章大谈银子不重要,重要的是XXX,但我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古训并不是空穴来风。即使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但要做到对于白花花的银子一点也不动心,那么这人不是大脑有点问题,就是文盲到不认识银子了。不得不承认,爱财是人的天性。 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是靠正道去挣。”不取不劳之财!“更是中国人尊严与财的一个辩论性的古训。 你们知道阳光姐姐是谁吗,她就是伍美珍。我特别喜欢看她的书,今年暑假我去书店买了一本《阳光姐姐幽默派》,我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关于马斯琪和她们班同学之间发生的故事。马斯琪有三个死党:小麦、锁锁、虽然她们四人组成了S4组合。马斯琪的同桌是八爪鱼。前桌是阿里路。我觉得最搞笑的.一篇就是给阿里路一家取绰号:那天晚上,我在电视屏幕上看见一个长得和阿里路一模一样的人,跪在地上唱歌,于是,”阿里路“这个绰号正式在我大脑里诞生。 后来,阿里路的爸爸来学校被我们瞧见后,便得了个”阿尔卑斯“的外号! 再往后,我们又给阿里路的妈咪取了个昵称,叫”阿塞拜疆“。不仅如此,听说新来的地理老师是阿里路的舅舅,我们就送他一个”阿基米德“的绰号!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在人生中要乐观,不要面对挫折就没有自信。人生中总有一条路是自己看的上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种精神就足够了。 每当我读这本书,我的心就会震惊。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他以饱满、有点生存的风格,描绘了两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叫做狼王梦,另一个叫做狼种。 第一个故事讲述了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的.黑桑后代,决心把其中一个培养成狼王。也许是因为外表,紫岚更喜欢长子黑仔,想尽办法把它培养成狼王。没想到,她遇到了天上雕刻的暗算;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了。蓝魂勇敢善战,但无谋。很快,它打破了捕兽夹;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双毛身上。双毛温顺,总是屈服。紫岚重塑性格后,与狼王洛戛竞争,但以失败告终。紫岚不得不把最后一线希望寄托在梅梅的后代身上,但她姐姐爱上了一只最没有前途的草狼吊。紫岚不满意。咬死吊吊后,她把尸体给梅梅看。梅梅不吃不喝,她很沮丧。紫岚想尽一切办法帮妹妹找到一个幸福的绅士,但她失望地发现,曾经和自己相爱的大公狼卡鲁鲁爱上了梅梅,于是离家出走,最后血淋淋。 第二个故事是关于一只像狼一样的狗进入马戏团,各种歧视,即使歧视,它也致力于表演,出乎意料的是可爱善良的哈巴狗,可以强烈感觉人们喜欢可爱的生物,恨丑陋的外表,甚至忠诚善良的动物。这个故事暴露了人们的缺点。 一个是关于狼母爱的伟大和继承世代梦想的习惯,另一个是关于人们歧视和憎恨狼,以外貌取人的坏习惯。 这两个故事相互依赖,也是狼,但情况和结果都不一样。谱成了震撼生命的乐章。《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1
读《昆虫记》有感篇2
读《昆虫记》有感篇3
薛谭学讴读后感篇4
狼王梦读后感篇5
薛谭学讴读后感篇6
狼王梦读后感篇7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8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9
狼王梦读后感篇10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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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篇14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15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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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昆虫记》有感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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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22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23
狼王梦读后感篇24
薛谭学讴读后感篇25
阳光姐姐幽默派读后感篇26
狼王梦读后感篇27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28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篇29
读《昆虫记》有感篇30
《我来自孤独星球》读后感篇31
阳光姐姐幽默派读后感篇32
阳光姐姐幽默派读后感篇33
狼王梦读后感篇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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