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收集30篇)
来源:阅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 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 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 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所活着,这是《活着》这本书中的中文版自序所提到的一句话。我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在看完《活着》这本书之后,却对它有了很深的感触。 老人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实这里只有一头牛,叫福贵。可谁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却包含了老人的一生。 在他年少时,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有着一个还算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爹因为得知他赌钱输掉了所有家产后气死在粪缸上。他娘没过多久也随他爹去了。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给他们学校的校长——县长的女人献血,却被医生无情的抽干了他的鲜血以保住那个女人的命,他唯一的儿子死在了那个医院。人民公社成立以后,他唯一的哑巴女儿终于找到了男人,一个偏头,叫万二喜。没过多久,她的女儿因为生孩子时失血过多也死在了那个医院。随之,他的媳妇家珍也平静的`死了。只留下他的孙子苦根和他的女婿双喜和他相依为命。后来,女婿在做工时被水泥板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也因为在吃豆子时撑死。只剩下他和那头老黄牛。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为什么要活着? 在读完余华的这本书后,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为了活着而活着。即使你回顾你这一生,发现自己只是一个过客,没有留下什么,也没有带走什么,但你也要活着,至少你经历过。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下面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主要情节吧!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瑞典南部乡村里一个14岁的.男孩尼尔斯。他的父母都是善良而又贫苦的农民,可尼尔斯十分顽皮,对读书毫无兴趣。一个初春,他一个人在家时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雄鹅莫顿也想和大雁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抱住了鹅脖子,却被鹅带上了高空,他便开始了旅行。 在这次漫游中,他看到了祖国的美景,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经历了种种危险和困难,并从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由于尼尔斯变好了,他不仅变成了正常的人,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乐于助人而又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知错能改、懂得感恩、聪明机智的尼尔斯,乐于助人的大雁阿卡,老奸巨猾的狐狸斯密尔这三个主要人物。从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知道了错误就一定要改正。以前,我有了错误却不能及时改正,比如说我字写得不好,但总是不能认真,以后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写字。我还要学习尼尔斯交朋友的方法,学习朋友身上值得自己学习的好习惯、好品质。俗话说:“近朱者赤”,我也要像他一样交好的朋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真是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啊! 如果你无意中发现了一只还没一个巴掌大、面容苍老、脸上布满皱纹的小精灵,千万别惹怒他,否则你就会变成一个和他一样大小的人了!你可别不信,因为尼尔斯就有这样的奇遇。 尼尔斯是一个又调皮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变成小人以后,为了不让大白鹅莫顿和大雁一起飞走,他紧紧抱住了莫顿,因此被带上了天空,开始走南闯北。他遇到了许多事,也结交了很多朋友,最终和父母团聚,也恢复了原型…… 这本书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地方不是尼尔斯变小,不是尼尔斯的奇遇,也不是最后的结局,而是旅行途中一直飞在大雁前面的.领队阿卡。一开始读到阿卡说莫顿不自量力,听到尼尔斯是人时要赶他走,觉得阿卡未免太冷酷无情了。但回过头来想,阿卡所在的雁群以前肯定遭到人们的射杀,要不怎么会一谈到人类,阿卡就“猛然后退了三步,其他的大雁退得更远,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暴怒地朝尼尔斯鸣叫起来”,他们的这种反应归根究底还是人们的错。大自然里原本就需要各种物种存在,不应该随便射杀,动物也应该快乐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 阿卡的领导能力也让我非常佩服。灰老鼠侵犯黑老鼠统治的城堡时,雁群都想跟着阿卡去救援,但阿卡却说:“附近村庄多,你们跟着,定会遭到射杀。我和尼尔斯一起去,反而好行事。”她用一个简单的理由告诉雁群,也告诉人们“人多未必力量大”。她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去帮忙,例如答应鹳鸟先生去拯救城堡,答应老山羊击败三只狐狸。虽然这中间少不了尼尔斯和其他动物的帮助,但至少体现了她的“一诺千金”。在生活中,我们人类也许都及不上这些动物,也许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就是照着人来写将这些动物的。认识阿卡后,我觉得一个既有集体主义精神,又有领导能力的人,才是一个拥有正能量的人。 一个人,不一定机智灵敏,但只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相信你一定可以想出办法。正如俗话所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只要你愿意去思考,总会有办法的。 看完我的感想后,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翻开这本书?要想了解更多,就请打开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吧!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它是我国第一部章回体小说《三国演义》,里面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东汉末年,刘备、曹操、孙权鼎立三分,他们三国中互相讨伐,出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来,如关羽水淹七军、诸葛亮草船借箭等…… 我被书中的一人物给感动了,他就是诸葛亮。他一心报效国家,为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实在生活中,这样的人处处可见。老师每天辛苦地批改作业,批改到晚上还要准备明天要上的课,授课时要站在讲台上四十几分钟,还要不停地往黑板上写板书,问同学问题,有时同学回答问题使老师生气,老师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衰老了许多,短短几年时间,老师脸上的皱纹又增添了许多,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他们教育着我们。我心想:诸葛亮也是如此,他帮助刘备获取荆州、襄阳和两川等地方,并为刘备建立了蜀国。他每天在军营里分析布局,怎样才能打胜仗,又计划与吴国联手破曹操,为了扶佐刘婵,他为蜀国操碎了心,并立下了汗马功劳,最后却病丧于五丈原。我真可以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来形容诸葛亮一生的战绩。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使人感动,同样故事中人物的精神也使我们深受感动。 暑假里,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和众多的英雄人物所吸引。 我最崇拜的就是诸葛亮了!因为诸葛亮聪明绝顶,足智多谋,料事如神。体现在草船借箭、巧借东风、智取汉中、七擒孟获等故事中。草船借箭最能体现诸葛亮神机妙算了。因为周瑜想要害死他,便要诸葛亮在十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可诸葛亮却说三天内造出十万支箭。他借大雾天,让曹军射了十万多支箭送给自己。诸葛亮的同伴问他怎么知道会有大雾,诸葛亮说:“打仗,要是上不知天文,下不知地理,该怎么打呢?”周瑜知道这件事后,惭愧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我不如他啊!” 但是诸葛亮再聪明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在诸葛亮准备北伐之际,任用了自以为是,缺少实战经验的马谡镇守街亭,导致街亭失守,在马谡被斩后诸葛亮放声痛哭,后悔自己没有听从先帝遗言“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后上表给刘禅,自贬三级。 除了诸葛亮,书中其他的英雄豪杰,如礼贤下士的刘备、武艺高超的赵云、粗中有细的.张飞、威武忠诚的关羽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因为有这么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三国的故事才会这么精彩。 《三国演义》真是让人百读不厌的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叙述的故事发生在实行奴隶制的那段黑暗的年代。故事的主人翁一个名叫汤姆的壮年黑奴,他聪明、老实、虔诚、能干,但主人家却因资金紧缺、债台高筑,迫不得已把他们最喜欢的黑奴汤姆,还有女仆伊莱扎那个机灵、可爱的孩子小哈里,卖给奴隶贩子黑利来抵债。 伊莱扎听到这个可怕的`消息后带着小哈里连夜逃走,在千辛万苦的跋涉后,最终抵达了当时被称作自由洲的加拿大。而可怜的汤姆以奴隶贩子的拍卖品这个身份上了一艘轮船。然而,幸运女神正好睁开了眼睛在船上,他被仁慈的庄园主圣克莱尔买走。 不过好景不长,汤姆服侍新主人不久后,圣克莱尔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与世长辞,他的财产统统留给了他冷酷无情的太太玛丽。玛丽拍卖掉了属于她丈夫的那一部分黑奴。而汤姆落到了一个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尔手里,最后惨死在他的毒打下。 汤姆一出生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奴隶,受别人的压迫。因为是一个奴隶所以汤姆的聪明被埋没了,从小不能上学,每天天不亮就要下地干活,主人要他干什么他就要干什么没有一点自由,这种规定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把这项规定掀翻。 《汤姆叔叔的小屋》堪称是一本十分精彩的书,书里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邪恶,许多像汤姆这样善良的人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可能汤姆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吧!就像圣克莱尔对他的堂姐奥菲利亚说的:这只是你能从窗帘缝往外看到的一个例子罢了。 这就是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感受。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我读过的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一本。善良质朴的汤姆叔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虔诚的人。从他的经历中,我感受到了奴隶制度的残忍。妻离子散的痛苦,又有几个人能忍耐呢?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角色是奥古斯丁的女儿,小伊娃。虽然她生在富贵人家,可她的命运并不美满。她有一个自私的妈妈。她的妈妈只知道自己病痛缠身,并不知道她的女儿将不久于人世。小伊娃从没有感受过母爱的无私。可她并不像她妈妈那样。她依旧爱着她的妈妈。因为她天生就有一颗爱人之心。 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在倒计时了,她并没有伤心。她好像看到了美丽的天堂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虽然她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依恋和不舍,虽然她没有一个无私的妈妈,但是她觉得她有个爱她的父亲,许多人都没有;虽然她像初生的婴儿一般眷恋着世界上的点点滴滴,虽然她的生命并不美满,但是她知道她至少有个家,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虽然她时刻被病痛折磨着,虽然她只能在煎熬中度过她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至少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她。她真的是上帝派下来解放黑奴的天使,生命马上就要结束了,还不忘给予黑奴自由。临死前,她给了黑奴们一些她的头发,告诉他们,要记住她爱他们,每当我读到那里,就会忍不住哭起来:世界上有少了一个小天使,夜空中有多了一颗明亮的繁星! 《汤姆叔叔的小屋》真值得一读。 今天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真的受益匪浅!《三国演义》是一部不合时宜的古典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两晋统一的一系列故事。 正文第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你说世界大势,必有长久之遇,必有长久之分。”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周朝末年七国纷争并合秦统一天下开始,楚汉争雄并合汉.书中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作者本人通过历史人物讲解忠恕仁义爱的道理,深入人心。罗贯中生动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狄咸刘禅,无能的吕布和董卓,心胸狭窄的周瑜,又长又厚的鲁肃和机智的孔明。 抛开这些人物不谈,关羽是最感染我的人。本文所述文字极其简单:骑“赤兔马”后“丹凤眼,卧蚕眉,脸如重枣,青龙偃月刀”,降汉时不降曹,夜间坐烛,独骑千里,五关后斩六将,于古城斩,后放曹于华容道。他刮骨治毒,斩颜良,杀文丑.几乎变了 《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倾慕他所描写的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把握人物的性格,突出人物的特点,巧妙运用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故事里的“赤壁之战”让我最紧张,让读者身临其境,真的是被作者高超的笔法折服了! 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值得学习! 《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经典,帮助当时的中国人认识到自己的无知与麻木。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是《孔乙己》,《藤野先生》和《药》。 《孔乙己》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被封建礼教所束缚,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当起梁上君子最终,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与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让全中国为之一振。 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小男孩尼尔斯,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反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家中的大白鹅莫顿想跟天上的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就紧紧地抱住大白鹅的`脖子,由此被带上天空,开始走南闯北,周游各地。 一路上尼尔斯都看到了什么呢?他有没有遇到危险?他最后有没有恢复人形了呢? 我沿着书中的尼尔斯的足迹,感受着他因为调皮捣蛋而被小精灵变成小人儿的沮丧和害怕;在飞行途中,为救大雁和狐狸斯密尔勇敢搏斗,被大雁接受而流下的快乐的眼泪;在大海之中的波浪惊天;因为没有带钱,而没有拯救出那些受到诅咒和惩罚的海底城市的人们产生的懊恼;在矿区帮助奥萨……终于,尼尔斯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重新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小男孩。 我慢慢地合上了书,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原来,并不是调皮捣蛋,欺负别人的就是强者,当一个人以欺负别人来体现自己强大的人,其实他本身就是一个弱者,因为当他遇到危险和困难的时候,别人只会袖手旁观,也没有一个人会真心得把他当朋友。只有一个宽容、勇敢,尽自己最大力量来帮助别人的人,当他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别人才会帮助他。 因为尼尔斯承认并改正了错误,在旅途中处处帮助别人,所以他才会在大雁的帮助下回到家乡,恢复了人形。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告诉我们的道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如何经历重重困难骑鹅旅行的故事。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小男孩尼尔斯由于调皮,惹怒了小精灵,于是小精灵把它变成了和自己一样大小的小人儿。之后,他阴差阳错的跳到了雄鹅身上,与雄鹅和大雁阿卡的`雁群一起展开了这场梦幻之旅……他们救了松鼠以及及格里敏大楼里的黑老鼠,大雁阿卡又收养了一只名叫高尔果的小雕,认识了善良的乌鸦白羽卡尔木,渡鸦巴塔基,邓芬。而且去了蝴蝶岛.伯尔斯拉格矿区.叶尔斯塔湾等一些美丽的地方,他们在这些地方还救治了许多动物。最后尼尔斯“变”回人形,告别雁群,回到自己的家中,与爸爸妈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人要多去参加活动,多磨练磨练,这样才会开拓知识,开阔眼界,拥有顽强的意志力,在遇到事情后才能不慌乱,镇静的去解决它。 活着读后感活着如此美好 我欣赏活着,活着如此美好,活着如此快乐。我看过余华作家写的《活着》,讲了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等。以及福贵晚年对生命平静和自然的态度。告诉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当你走出困难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挫折并不可怕。 当你帮助他人时,感到的是活着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帮助他人是多么快乐。 当你功成名就时,感到的是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那时你就会感到成功是多么骄傲。 霍金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他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使本来年轻时就患了绝症的他,冲破了一切困难,成为了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受到世人的赞美。是什么使他成功的呢?是乐观地看待生活,体验生活。 当小小的`嫩牙抽出枝干;当新生儿发出响亮的哭喊。当病人已经康复。当鱼儿在水中快乐地嬉戏,当鸟儿在枝头发出婉转动听的歌声。就会感到,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快乐。这一切都预于着生活的美好,美好的生活永远伴随着我们。 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就让我们过得快乐,活的美好吧。 《三国演义》里有很多英雄,数不胜数。 就说关羽吧,他脸通红,手持青龙偃月刀,庄严肃穆地注视着前方。关羽极讲义气,和张飞、刘备桃园三结义后,虽然被迫降在曹操之下,但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的那一颗爱国之心还在蜀国。他毕生追随着刘备,没有一句怨言。他南征北战,为蜀国立下了赫赫战功。 关羽的义让我们佩服。那一个“大意失荆州”更能看出关羽的.忠。他被吴国大将抓去了,孙权劝说他投降可以让他当吴国大将,可关羽就是宁死不屈。最后,被吴国害死了。 接下来我说的就是赵云了。他手持涯角枪,腰部挂着一口宝剑,身穿银凯,怒气冲冲地对视着敌人,让人一看就心惊胆颤,魂飞魄散。他原先随着公孙赞南征北战。后来投奔刘备,为刘备力下了汉马功劳。 有一次,赵云的军队被魏国大军的包围了,赵云冲出了包围圈。可是发现刘备的儿子阿斗还在里面,于是他又冲了进去,把阿斗在背上,左冲右突奋力杀敌,重新冲出了包围圈,把弱小的阿斗交给了刘备。刘备说:“赵云呀!你一身是胆呀!” 三国演义的故事真精彩呀!各种人物都栩栩如生,而且每人都代表很多意思,关羽代表忠义,赵云代表勇气。 散文集《文化苦旅》成为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在《流放者的土地》中,作者从山清水秀的江南一踏上广袤的东北大地,他写道“这里的天空蓝得特别深,因此把白云衬托的银亮而富有立体感。蓝天白云下面全是植物,有庄稼,也有自生自灭的花草。与大西北相比,这里一点也不荒瘠,但与江南相比,这里似乎又缺少了那些温馨而精致的曲曲弯弯,透着点儿苍凉和好汉。”这是余秋雨刚接触东北这片辽阔的土地的初步印象和感受。东北的天蓝地广瓜香一扫作者心中的荒凉之感,但抹不去这片土地上那凝重的流放的历史。“宁古塔”清代对所谓的犯人的'流放之地。清朝的许多大案都以它作为句号,因此“宁古塔”三个再平常不过的字,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最不吉利的符咒,而“宁古塔”所在地就是今天的牡丹江市宁安县。我生于斯,长于斯,四年的大学生活又在荒地东京城度过。在这片浸透流放文化的古老土地上,历史的痕迹在我心中,只不过是渤海古寺庙中那座古朴的唐代石灯塔,至于“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半辽阳”这种被流人充斥的文化,我是知之甚少。 那日,游雪堡,参观大型雪雕“流放文化”。只见三个清代装扮得文化人,两人对坐一方桌两侧,一人站立中间,目视前方。三人左旁边利者的巨大雪墙上,龙飞凤舞写着一句话。可惜我不识书法。不能完全看懂,只是看一“吴”字,可能是一姓吴的文人,被流放于此,感于冰天雪地,感于罪人之身,感于妻离子散的依据感叹之言吧!回家后,我仔细翻阅余的散文,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吴兆骞,清代康熙时期的人士,被流放宁古塔,而其好友顾贞观紧所能,倾囊而出救出吴兆骞。余氏查阅大量的史料,得出结论:今天东北人的豪爽好客,重感情讲义气,一定与流放者们的精神遗留有深刻关联。 我不知道他的结论是否准确,但总是隐隐感觉历史的遗风总有它一脉相承的道理吧。在灵动的文字中,我感受到的是生命传承的力量。虽然我对流放的土地不甚了解,虽然我对流放的文人不甚了解,但是我懂得这片土地的博大,它总是敞开胸襟,接纳一切投奔而来的人们,无论他们是被迫的,还是被生活所迫的。 今天的东北,问起人们的籍贯,你总能得到丰富多彩的答案。谁能否认蛮荒之地的热情呢?踏上这片土地,你会感受到那款款深情的。东北风刮过文坛,不正是以东北人的幽默浩清征服国人的吗?这就是我读余秋雨的《流放的土地》一点感悟。耳畔萦绕着《我爱你塞北的雪那动人的旋律,我知道我生于这片多情的土地,尽管它还落后,但它永远是古老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怎样“活着”?前半生仗着老子一百多亩田地为所欲为,老丈人见着了都要躲得远远儿的,伦理纲常压根儿没放在眼里,跟老子对骂也是常事,在村里人眼中丢净了脸面,尽管从小过惯了村里人眼中“奢侈糜烂”的生活,好歹只作贱了自己,没有伤到别人,居然乖乖的还了赌债。 他不是好儿子、好丈夫,甚至好邻居都算不上,而一切在他输光了自家所有田地的那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开始在意爹、娘的感受,在意家珍、凤霞喜怒。以前是别人对他的忍受,趾高气扬,从不低头;现在是他忍受着别人,唯唯诺诺,陪着笑脸。只为“活着”。他黑发时,送走了白发人;他白发时,送走了黑发人;他和他的那头老牛在田埂上依然顽强的“活着”。 谁能想到当年不可一世的“公子哥”在田埂上居然讲出做人的道理来,也算一件奇事。《活着》讲述了部分中国人在那物质贫乏、精神困顿的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我不能把主语更换为中国人或人,这是不准确的,有人肯定不是这样“活着”的,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以后的人很大程度上也不会这样“活着”,但人性总会在这样的小人物身上影射出来,我们应该致力于思考“我们怎样活着?” 《三国演义》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名著,它讲述了后汉三国时期,群雄纷争。刘备、孙权、曹操三大势力的抗争。但今天,咱们抛开这些人不谈。主要讲讲鲁肃这个人。 相信许多人听到这个名字都会不屑一顾,在《三国演义》刻画了太多人物:仁字当头的'刘备、注重情义的关羽、霸气的张飞、有勇有谋的赵云等等。而鲁肃在《三国演义》中被刻画成了一个宽仁长者还带着几分“天然呆”。其实不然在三国时期,鲁肃可以说是最成功的人之一。 鲁肃,字子敬,临淮东定人,官至大都督。说他成功可不是因为他的官职高,而是在对于荆州的问题上与周瑜不同的见解:当初诸葛孔明略施小计,趁曹仁被周瑜杀败之际偷袭南郡荆州。令周瑜气恼不已,决计攻城。这时鲁肃说:“曹操为报赤壁鏖兵之仇,时刻虎视我东吴但碍于孙刘联盟而不敢南下。这时若攻打刘备必然使联盟破灭,若将刘备逼到走投无路而降曹,则江东危矣!”周瑜听了暗暗称是,但依然坚持攻城,导致金疮迸发,险些丧命。这便是“诸葛亮二气周瑜”正是因为鲁肃在政治上的深谋远虑,周瑜在临死之前才向孙权竭力推荐鲁肃做自己的接班人。 江东因为有他,才在周瑜死后日益强盛,因此我认为鲁肃乃三国豪杰之一。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 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 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 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匆匆地读过一遍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心情有些沉重。前些时候舆论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书里写的,有历史上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或许他认为死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 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 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生死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我唯一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死可以逆转吗?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 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 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名牌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现在我还沉浸在这情感内,《活着》演奏了一首悲苦命运的交响曲。我想起加西亚马尔克斯着作的《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的悲苦命运。《活着》也是以福贵为主角讲述了这个家族几代人的命运,不同的是一个产于南美洲,一个产于中国,但都给我带来对人生悲苦命运冷静的沉思。 我内心渴望这样的作品,就像《平凡的世界》、就像《穆斯林的葬礼》、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样的作品能将人带到内心的深处,给你带来一种冷静沉思的心境。我的生命需要安静、我的.心灵需要沉思 此时我感谢余华,感谢他写出这样的作品,这部作品很吻合的满足了我内心的渴求,我的沉思让我与书籍之间产生了一种独特的默语,而这样一种沉默的交流让我的心灵获得了一份踏实。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 人生在岁月里磨砺,命运没有给谁画什么界限,也没有给谁预设了什么苦难,生活的艺术就是不管经历哪一条街道,相逢什么人,别忘了几分宽恕,几分看淡。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众所周知这是三国演义的主题曲。三国演义是我最喜爱的图书之一,被列为四大名著。其中《千里走单骑》是我的最爱。 故事《千里走单骑》主要讲了曹操爱慕人才,一心想要收服关羽,对他十分厚待。但是关羽不忘刘备,在得知他的行踪后,立即挂印封金,离开曹营,前往投奔。曹操知道留不住他,便赠给棉袍、路费,亲自送行。关羽经过五处关隘,斩了六员拦路的曹将。在古城会了张飞,终于与刘备相遇。 这个故事中关羽为了与兄弟相遇,舍弃了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让我看到了关羽的忠诚、勇敢、侠义的精神,我很受感动,深深觉得关羽是值得我们敬重的一位大英雄。 但是在当今社会里,许多人都为了金钱,名利不择手段:诈骗自己的朋友、父母、同学。比如一些小店铺为了使卖的`食品更诱人,赚更多的钱,便往里面加入添加剂,色素,让食品变得更香,但因此却让吃这个食品的顾客的身体变得差,他们却全然不顾,这些人完全辜负了顾客对他们的信任!很少会有人像关羽一样,这一点让我大失所望,我希望社会里会出现更多正直,诚信的人。 今天我读了《阿凡提戏财主》、《聪明的阿凡提》二则寓言故事。 《阿凡提戏财主》一则故事中,讲了阿凡提是一个很具有智慧的人。书中刻薄的财主让别人白白地给他干活,他却不付钱,他是一个多么可恶的`人啊!阿凡提利用自己的聪明财智,狠狠地戏弄了财主一顿。 《聪明的阿凡提》一则故事中,讲了聪明的阿凡提利用巴依老爷贪财的心理,狠狠地捉弄了他,巧妙地帮助那个孩子要回了毛驴。 通过对这二则故事的阅读,今后我在学习中、生活中都要向阿凡提学习,学习他的智慧、聪明、能干、乐于助人的精神。 余华的《活着》前言中说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看完《活着》,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她出于富贵之家不但没有嫌弃自己的丈夫反而支撑起苦难的天空,没有一句怨言挽回丈夫迷途知返的心。 她觉得这样活着才是真正的活着。在面对生活的不幸,她从未产生轻生的念头。女儿的聋哑,儿子的意外死亡,后来女儿又因难产而死,面对这些她总是忍受着默默忍受着。哭过仍旧坚强地活着。 她的人生观是豁达的,泪水流过便是坚强的活着。孩子的死没有让她失去活下去的信心。丈夫的恶习没有让她嫌弃,总是想着一心挽回。我觉得她真的很坚强一个女人,能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她的心胸开阔能容纳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她没有被生活的困难所击溃,她依然站着!我想,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而苦难是则勇者的磨练。 家珍绝对算得上是一个生活的勇者。人们都说女子的心是脆弱的,往往受不了生活的打击,可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打击---两个孩子的死。可她却顽强的'活下来了!没有人不佩服,她的人生态度真的太坚强了。我想我们就应该学习她的这种敢于面对人生的态度。活着是一种责任,既然上帝赋予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呢?爱自己的生命爱自己的亲人,坚强面对生活的困难。 所以,我们应学会面对人生的困难,用乐观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 我静静执笔,有幸临于长江水岸,沐得千年春晖,更可听的吾天朝大国千百骚客于一脉山水间浅唱低吟,悠悠成韵。由是感激民族恩德,在感恩中成长。我感恩那山水民族的血脉由一河一江间流淌,于群山峻岭间生息,千百年繁衍在广袤的高原和大地。 我仰视唐古拉山的白雪皑皑,那雪顶的阳光是牧民千年的期盼,在那凝结着亘古不变的冻雪的阳光中,我感恩着高原的宽广和天空的蔚蓝,不断成长;我谛听壶口水声如雷,浊浪排空,白练腾于天宇,金蛇翔于苍穹。浪口浪尖的一声声船夫号子,岸边岸间的飞索横渡,是黄土高原住民声遏千年的回响,在这气势宏大,震人心脾的怒吼中,我随着汗水和风声成长……我为这山迷醉,不是这山,怎有民族脊梁的挺直; 我为这水流连,不是这水,怎有这血脉绵延悠悠的青!滋养一方水土,恩泽一方百姓,我怎能不为这山水,感恩!我感恩那文化民族的精神由一纸一笔中铭记,于墨染砚台间传承。敦煌壁画的飞天,平遥古城的石墙,三星堆前的石像,都江堰前李冰凝视江水分流的坚定的眼神,他们无一不在大地上代代相传着民族文化的凝练,以不变的气度和神韵感染着脚下的人民,让他们所恩泽的人民在浓郁的文化气息中成长。在我的身旁,李白高歌踏过:“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杜甫沉声踱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更有辛弃疾“向河梁,回头万里,故人长绝”和岳飞“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呐喊。他们的气势,他们的脊梁,让子孙在走过这曾经的断垣残阳时不停地回想!不是这千百年由民族流传的浅唱低吟,怎有那凝聚在方块象形文字间的挺拔有力的文脉,让我得以观摩,得以膜拜,得以仰望!我如何又能不感恩这文化,感恩我可以沉浸在这穿越悠悠千古的文字中体味辛酸冷暖,不断自省笃行?我愿怀着一颗感恩这一脉相承下来的文化的心,在反复的体会中,成长!我感恩那力量沐浴我的春晖,见证了尧舜间禅让的绵延的力量;包容我的大地,目睹了商鞅口辩群雄的.变革的力量;更有那滋养我的江水,谛听了辛亥武昌枪三响,振聋发聩,雄鸡高亢的觉醒的力量。苍茫大地,民族的山水文化在此传承,早已不再是谁主沉浮的问题,而是青山青,绿水长,无数的人与事在历史中变幻,构成了一股不是政体和炮火能够磨灭的力量。这力量使人们发现,使人们不再彷徨,这力量使人们在迷茫中探索着成长。在成长中,即使东三省的大门被炮火撬开,可哪怕荼毒十数年,那人们的歌声,那坚毅的眼神,依然徘徊在松花江上;在成长中,东南角的宝岛,虽只因政见不同而暂隔,但也只是暂隔,阿里山下繁衍生息的人们的骨子里,依然凝聚着中华民族的脊梁。那人啊,你在民族的里徜徉,只因民族是你成长的故乡; 那事呵,穿越狼烟拨开浮云,推陈出新,却也总抹不掉民族的字样。因为你与我,不论身份、爱好、身处何地,组成了一股名为民族的力量,这力量使我们哪怕笼罩在阴云下再久再长,也总有一天会刺破暗黑露出光芒。我如何能不感恩,感恩这力量塑造了我们,感恩这力量让我得以即使远在他乡,也不会忘记在那东方,有着我梦想中的,故乡! 在感动中,我已然逐渐成长,我执笔于古运河畔,心中澎湃,感恩那民族的千年神韵浸润了我。我想,如果民族是林,民族是晖,我就像是一棵仅能对着太阳膜拜的小草……即使民族的千年滋养之恩难报,那我就去感恩,去尽力在民族的山川江河间,在民族的文化力量间成长!谨以此文纪念并感恩超越国界的中华民族, 一打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目录,详尽奇妙的内容便深深地吸引了我。尼尔斯变小了,还能听懂动物说话……一看到这些就知道这本书一定很奇妙。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由于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高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尼尔斯和他的雁群 伙伴不断遭遇各种挑战:奸滑的`狐狸、凶猛的大鸟、黑压压的老鼠群……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聪明、勇敢的尼尔斯。当他被几个顽皮的孩子抓走时,并没有慌张,而是勇敢地逃走了。当他走到一个山洞,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山羊赶走了狡猾的狐狸。他还帮助熊摆脱了猎人的追赶。尤其是他帮一只受伤的小灰雁疗伤,让我非常敬佩。 经历让人成长,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像尼尔斯那样,经历过一些事情后,变得优秀、坚强,战胜全部困难。 (合集)读《青铜葵花》有感作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青铜葵花》有感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草是潮湿的,花是潮湿的,风车是潮湿的,房屋是潮湿的,牛是潮湿的,鸟是潮湿的……世间万物都还是潮湿的。” ---------题记 曹文轩写苦难,将苦难写得深刻,动人,我的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写美,将美写到,让我不禁赞叹大麦地、芦苇荡,葵花田的美,还有“青铜葵花”那独有的美,写爱,写出了青铜和葵花间深厚的兄妹之情…… 主人公葵花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终生都热爱那富有生机、坚贞不二、具有生命与意志的魔力葵花。他热爱的程度已经到了给自己的女儿也取名为“葵花”。而他却殊不知自己为了捞起漂浮在水中的画着向日葵的画纸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葵花成了孤儿。 另一个主人公青铜的命运也是不幸的,五岁时候的一场灾难让他失语变成了一个哑巴。贫瘠的大麦地,无边的芦苇荡,相依为命的一家人,就这样存在着。 青铜是一位非常伟大的哥哥,虽然他不会说话,但是他用无声的语言“逼”家人领养了无家可归的妹妹葵花,他们的命运就像是葵花爸爸比较为满意的那些作品——用青铜制作成的葵花,永远闪耀着清冷而古朴的光泽,给人无垠的暖意。暖调的葵花与冷调的青铜结合在一起,气韵简直无穷。他渴望坐进教室,但是当听到家人说只有一个人能上学时,他就毫不犹豫地收起了渴望,把机会让给了妹妹;他为了让妹妹能和别的同学一样拥有美丽的照片,在寒冷的冬天,冒着风雪去桥头卖全家一起编织的芦花鞋,为了多卖钱比较后连自己脚上的鞋都卖了,却高兴地光脚踩着积雪回家;为了让妹妹能够在自己家中安心学习,而不用去别人家借光,他在漆黑的夜晚去村外捉来许多萤火虫给妹妹做灯笼;为了让妹妹在舞台上更加漂亮,他在冰天雪地里为妹妹做出一条晶莹美丽的冰项链……青铜所表现出的不仅仅是一个小哥哥对妹妹的关爱,更是张显着一种男子汉应有的气慨。但老天似乎故意捉弄他们,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原来所生活的城市。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痛苦让青铜变得有些痴呆,甚至让哑巴青铜用尽平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这是青铜的“心声”! 一头牛独自拥有广袤无垠的草原便会有无限的寂寞;一条鱼独自拥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便会有无限的寂寞;一只老鹰独自拥有一碧如洗的天空便会有无限的寂寞……葵花也许盼望自己变成一只骏马,可以摆脱寂寞。可是,很不幸的是,她偏偏是独自拥有一碧千里的那一只骏马,她的奔腾只能显现出草原的广阔,甚至她只能听见回荡在耳畔的呼呼的风声,连周围的优美景色都无暇顾及,致使她的心更加寂寞。 而青铜和葵花有着一样的感受,若说葵花的寂寞是一只骏马的寂寞,那么青铜的寂寞更像是一条鱼的寂寞。他原本就聪明、自由自在,然而突如其来的意外使得他的耳朵失聪,从此与世“隔绝”。他把自己的内心封闭了起来,他的伙伴便是家中的牛和那美丽的大自然,但这些并没有成为解开他已封闭心灵的钥匙,他整天都带着牛在田野里,小河旁散步,他们俩虽然一个是人,一个是牛,但他们却像是一对好兄弟,整天都黏在一起。青铜的心没人猜的透,他的心里像是一片浩瀚的夜空,深不可测。 这样两个苦难的孩子,却又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拥有了人间至美——清凌凌的大河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大大小小远远近近的白云在蓝天上自由的飘荡,弥漫着清香的芦苇荡,欢快地奔跑在乡间小路上的孩子们,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自然的美。在如画的自然中,比较美的感情莫过于爱了。 我们常说,苦难是一种力量,因为它能让我们变得强大,可我们似乎都忽略了,苦难更是一种美,正如后记中写的那样,安徒生的作品中,更多的都是悲剧的,是忧伤的,可是留给我们的,却是比较比较美的那些回忆。 苦难不仅仅是种力量,更是一种的美丽,如果你正身处痛苦之中,请像奶奶那样,永远微笑着面对,就像狂风中的看似弱不禁风,却坚韧无比的小树那样,因为无论在别人,还是在你看来,那都是一道绝美的风景,一棵微笑着矗立在风中的小树。 曹文轩说过:“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于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了我们在面对苦难时的风度,忽视了我们对苦难的哲理性的理解,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地叫苦连天,我们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一些无法回避的元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苦难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曹文轩在《青铜葵花》的序言里引用了罗曼·罗兰的一段文字:“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也简要的概括了这篇文章的大意:《青铜葵花》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无疑是另一种声音。它进行的是一种逆向的思考。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心灵的良药永远都是苦难,苦难几乎是永恒的,然而我们却要忘却,这样我们才能越挫越勇! “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地,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超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葵——花!”那声撕心裂肺地喊叫,萦绕耳畔,久久挥之不去。 苦难是一种的美丽。 几天时间把余华早期的小说《活着》看完了,看介绍说是长篇小说,实际上是很薄的一本书,相比之下,可能像《子夜》《家》《春》《秋》这种才是长篇小说。 说回《活着》,读完后心情很沉重、压抑,虽然是小说,但我感觉更像是纪实类文章,小说主人公福贵他身处的时代,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可以说很悲惨。我以为,实际生活中会有比福贵遭遇更悲惨的同胞。 读福贵的故事,我想到家中的长辈们,同样是经历了国共内战,解放后的一系列动荡,人民公社、大炼钢、文革,再到改革开放,长辈们后来的生活当然是更好了,他们经历的那些事情,在他们身上留下的印记,给他们人生带来的影响,作为子女、作为晚辈,却几乎不知一二,以晚辈们的人生阅历,即使对那段历史有所了解,毕竟不是亲历者,不可能有切身体会,只能凭想象,比较遗憾的是,经历那些事的长辈们,通过文字、通过口述记录下来的,目前来看,太少了。我也很难进入到他们的内心,知晓他们的想法,尤其是身边的长辈们。 想起三年前在香港书展龙应台的讲座,不知道当时她的.讲座有没有影响到当时在场的听众们,他们回去后有没有去跟家族中的长辈了解上一代、上两代的故事,或者说有没有民间的人士在推动去做类似的事情。 看完三国演义,还是对蜀国充满好感。虽然确有鲁迅说的“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的观感,但相对于魏吴两国,蜀汉集团更有一种“史诗般远征感”和“苍凉的悲壮感”。 诸葛亮的儿子诸葛瞻,孙子诸葛尚、张飞的孙子张遵、赵云的儿子赵广、黄权的儿子黄崇、李恢的侄子李球、傅彤的儿子傅佥都在对抗魏军的'战斗中战死。姜维部队得知阿斗投降后拔刀砍石,姜维直到最后想的都是“社稷危而复安,日月幽而复明”。霍峻的儿子霍弋在确认阿斗平安之后才投降魏国,驻守永安的罗宪独自抵御东吴名将陆抗的攻击数月之久。这些人都做到了诸葛亮所说的“报先帝之殊遇于陛下”。至于魏国的曹爽、贾充、钟会、荀顗(荀彧之子)、王凌,吴国的孙峻、孙綝、诸葛恪、韩综(韩当之子)、步阐(步骘之子)等,他们不是心怀异志,就是阿附权贵,不是起兵作乱,就是投降敌国,他们大多是忠臣之后,有的还是皇亲国戚,可当国家面临危难的时候却没有人能站出来。东吴丞相张悌阵亡前说“君臣俱降,无复一人死难者,不亦辱乎”。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蜀汉这个注定要灭亡的政权能有这种凝聚力,或许与刘备诸葛亮的仁德公正有关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写的是一位黑奴的血泪史,它以黑奴汤姆叔叔为中心,描写黑奴的苦难命运。 肯塔基州庄园的主人为了还清债务,不得不把自己最喜爱的两个奴隶—汤姆和小哈利一起卖掉。哈利的母亲偷听到这一消息后带着儿子连夜逃脱。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那炽热的母爱爆发,它仿佛火山的熔岩、河水的激流,使哈利母亲那羸弱的身体拥有了惊人的`力量。最终,他们逃到了自由州。 汤姆是在庄园中长大的,他对主人十分忠心,从伊莱扎口中得到消息后,他不愿逃走,认为那是背信弃义,最后只好随奴隶贩子踏上了一去不返的悲惨行程。 这本小说震撼人心之处在于,它揭露了奴隶制度的罪恶。原本神圣的人权在奴隶制度中变得毫无价值。奴隶主认为奴隶就是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任由他们驱使,什么妻离子散、什么骨肉分离,在他们眼中仿佛不存在。在书中,苏姗、凯西和爱默林等都有被拆散的经历。这种种人间悲剧的描写催人泪下、震撼人心。作者用道德的评价标准来打动人心,使有良知的人们看到了奴隶制度的罪恶是多么严重。 作者还通过对正面及反面人物的描述,使他们分别在每一章节中均起到对比的作用,更充分详实的体现了人性与善恶。如善良的谢尔比太太与冷酷的玛丽;恶魔般的雷格里与道德高尚的汤姆……。最终告诉我们邪不胜正的道理。 善良正直的汤姆其实很简单,他只希望能够过上自由的生活,陪伴在家人左右,但这对当时的他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希望汤姆叔叔能够在天堂圆梦。 买回这本书时,我先阅读了故事梗概,了解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后,才开始阅读这本书。读了几章时,我发现每章前面的“先读为快”让我对这章十分感兴趣,并且十分期待!每章后面的“名师鉴赏”也很有用,让我读完每章后,有了更清楚的思路。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看扉页中的阅读指南,发现故事中的地点名称不是编造的,原先是真实的。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她是个瑞典人。拉格洛夫出生于瑞典的一个小庄园,3岁左右时双腿完全麻痹不能行动。7岁时她开始很多阅读书籍,她是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女作家。我十分敬佩她因为她身患重病还坚持写作。这本书包含了瑞典的`历史和地理,同时还能够让我们深刻的记住,我认为这种写作手法很异常值得我们去学习。尼尔斯是一个顽皮、粗野、冷漠、又爱搞恶作剧的男孩,对父母没有一点关爱之心,有一次,把爸爸妈妈关入地窖,记得他们团团转,妈妈更是急得流了泪。这时,大雁飞过,家中的雄鹅莫腾经不住诱惑,也飞上了天,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惊慌中被带上了天空。从此跟随大雁走南闯北,学习了祖国的地理文化,在历险途中,他懂得了与动物好好相处,被成为了一个机智勇敢,善良诚实、充满爱心、懂得团结的好男孩,他恢复了原形。 我为他感到骄傲,同时让我又有了收养小动物的想法,因为它们干净纯洁的眼神让我无法忘却,我要和妈妈好好沟通,争取实现我的愿望!就这么办!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这样一个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读后感范文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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