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收集3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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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读后感篇1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我不禁感慨道:“真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孔明、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孔明,“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孔明。要说孔明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令我受益匪浅。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2

人生的道路漫长而多彩,有时会风平浪静行驶顺利,而有时却是惊涛骇浪,人生道路漫长而多彩,在阴云中我学会坚强,在阳光中学会欢笑在书本中懂得道理,这本书就是《我要做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主人金铃在兴华街小学读六年级,是一位标准的重量级选手,因为他的脸,鼻子,下巴都是肉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而且他的性格也十分开朗,男女老幼尊贵卑贱一概都能打得上话,但是他的成绩平平,语文排徊在85分左右,数学就不那么妙了英语还行90几分,他的成绩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金玲因为数学不好考过一次80分,但是金铃要好,在小升初考试之前找了一位老师为金玲辅导功课金玲的数学,经过他的努力慢慢好了起来,从以前的80多分直线上升到95。在生活中,我也有和金铃相仿的经历。我的数学水平也只有80多分,我也是个要好的孩子,为了能让我的数学成绩提高,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努力提高,我的数学成绩让他发光发热。

为了让效果更好,我专门做了一张提高表贴在墙上,时刻监督自己,一切准备好后便开始。数学课上,我比以前更认真的听讲,作业每道题都认真思考。三个星期后的考试我从83分上升到了89分,我就有了效果,我比之前更加努力的学习,后面的测试,我从89分上升到了92分。我成就感满满,笑道嘴角扭到了耳根子。

经过了这件事,这本书给我带来许多启示,我也明白了:不经历风雨,怎会有彩虹。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篇3

在这星期里,我看了一本《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让我觉得很感动。

资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他拿了一支枪,在挡路的时候砍断枝蔓,突然他腾出右手,发现他的.手掌上长着六根手指头,他多长了一根,他生下来的时候就有六根手指,所以他妈给他取了六指头的名字。有草丛里传来老虎叫声,一只猛虎飞扑过来,他拿出枪“轰”的一声想,射中了老虎的脑袋,老虎躺在地上,涌出一口血沫。这是一只雌虎,在从中藏了虎娃,这是一只可怜的虎娃,然后六指头收养了这只虎娃,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金叶子。

给我的感受是这个六指头很同情这只虎娃,还收养了它,给它了一个温暖的家,给它吃东西,还给它取了名字,这种爱心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以后要学习他这种品质,虽然金叶子是动物,但是它也有生命,如果将它的生命夺去,它的母亲也会悲哀悲痛。我们常说乐于助人,六指头他是乐于助动物,我以后要向六指头一样保护动物!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4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铃的故事。她今年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因为胖,脸,鼻子,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他脸上就一把。脸蛋揪过上千回,都快被揪出茧子来了。

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也经常丢东西,有一次,他妈妈买了一大盒橡皮擦,没过几天就被她用光了,还真是个丢三落四的人!

金铃是个善良,正直的.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一般般,但为了老师和家长满意,还是做了种。种努力,最后和同学一起走进考场。

这本书有个令我大笑的地方,有一回正上公开课,金玲觉得鞋紧,觉不舒服,就悄悄在课桌下把鞋脱了。过了一会儿,老师问一个关于近义词的问题,金铃积极举手。老师认为金铃回答这个问题很有把握,就点了她的名,金铃起身站立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是光着脚的,赶忙低头到课桌下找鞋,找也找不到,原来鞋被她踢到前面同学的座位下去了。教室里当时坐着二三十个听课的外校老师呢!金铃的语文老师气得面红耳赤,鼻子都歪到了旁边。看到这里后,我轰堂大笑了十多分钟!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重要的是要善良,正直,诚实,宽容的高贵心灵,每个孩子都能成为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5

在这里我首先要对这本书的作者黄蓓佳老师说声“谢谢”,是您用传神的笔触描画了我们小学生的生活,活灵活现,我们从金铃身上能看到自己的时影子。我还要对我的爸爸、妈妈说声“谢谢”,以前我总觉得你们太烦了,一点儿也不理解我,每天只知道逼着我看书,学习,唠唠叨叨,总希望我好了再好。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觉得父母也不容易,望子成龙总是父母的心愿,每天为孩子操碎了心,恨不能变成孩子,亲自去做那些枯燥的题目。看到金铃妈妈把小蚕丢掉又拣回来时善良的自然流露,我很开心,原来大人也有纯真的一面,只是被学习、分数压抑了。

我的爸爸妈妈也一样,虽然对我的学习要求很严,但带我游泳,陪我打球,给我做饭,送我上学,为我付出了很心血,我很感谢你们。我还要对我尊敬的老师们说声“谢谢”。你看金铃的班主任为了学生都累病了,我的老师也是一样的`,每天很早到校,很晚回家,教会我们知识,教我们做人,虽然有时候很严厉,但那是为了我们好,希望我们更快地成长。老师,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为我们付出的劳动,我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会让人受益终生,《我要做好孩子》就是这样一本书。它让我理解了爸爸妈妈和老师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太多的精力和心血,我要感谢你们,我也要做个好孩子。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6

我们都生活在爱的世界里,但如何感受爱、回应爱、付出爱,却是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的。世界大奖小说《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就讲述了这样一个关于爱的成长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制作精良的小瓷兔子,他的名字叫爱德华图雷恩。爱德华属于小女孩阿比林,她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爱着。可是爱德华却对这种爱漠不关心,他自命不凡,对人傲慢冷淡,这种性格注定他要经历许多磨难才能成长。所以,在一次海上旅行中,爱德华掉进了大海,从此与爱他的阿比林分离。后来他被一个好心的渔夫救起,渔夫和妻子都非常喜欢爱德华,但好景不长,他很快就被嫉妒他的渔夫的女儿扔到了垃圾堆中,过起了暗无天日的日子。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流浪生活后,爱德华又得到一个生病的小女孩的爱,可这个小女孩也很快死去,让他伤心不已。最后,懂得了爱的小兔子终于回到了他第一个主人阿比林手中。

故事中小兔子的每一个遭遇,都牢牢地牵动着我的心,让我非常感动。

在爱德华学习感受爱的过程中,他由最初的自私冷漠,对爱他的人毫不关心,变得开始学会思考爱的意义。经过了这么多年不寻常的旅程之后,爱德华由一个对爱冷漠傲慢的小兔子,变得逐渐懂得爱、珍惜爱,具备了和人类一样的正常情感;同时,也学会了应该在苦难的生活中对未来充满希望。

我看到,在爱德华爱的觉醒的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阿比林的祖母讲的故事:不懂爱的公主最终被巫婆变成了一头猪,就是因为她谁也不爱,对爱毫不关心。祖母想通过这个故事来启发爱德华,可是,当时的爱德华却毫无反应。当他意外掉入大海、离开阿比林后,他才终于知道祖母为什么对他那么失望了,因为他不懂得用自己的爱去回应那么爱他的阿比林。但此时已经无法挽回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理解爱是什么,如果我们从来都不打算爱或是被爱,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书中一个饱尝人间沧桑的老娃娃所说的话:我们必须要了解谁会爱自己,我们下一个会爱谁。

由此我联想到自己从父母那儿收获的无尽的爱。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去河边玩,一不小心滑进河里,幸好河水不算深,爸爸一个箭步冲过来,一把把我从河水里捞出来;看到我浑身湿透了,他就不顾严寒,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我穿。现在想起来,爸爸的做法真是让我感动!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多的启发,尤其让我体会到父母的爱有多么宝贵。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像爱德华一样,学习如何感受爱、回应爱,认识爱的意义。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7

爱德华,一只懂得爱的小瓷兔子,但他在旅行之前却是一直对感情一点也不理解的兔子,因为他不懂得爱。

而我在上五年级之前也是一个不懂得同学之间感情的人。特殊的女孩马安琪,她特殊在哪儿呢?她,好像一来到这个班好像就是我和罗子旭的大天敌,而我的好兄弟谢天,是这个计划的指挥员,我是接领他的任务“攻打”马安琪,因为那时候我不懂同学之间的'感情,所以每一次打得都不轻。又一次我“借刀杀人”,借我的另一个哥们儿储涵的拳头用力一推,当我回来时见马安琪哭了,这是我心里暗暗高兴,哈哈!我刚准备摆阵回营,谁知数学张老师用力点我名:“葛治岑!”我似乎像中了一箭似的,心里不禁有些害怕起来,张老师叫我和哥们向她道歉,我随便说了声对不起,刚准备回头,却触到张老师怒气冲冲的眼神,又冲着我说:“弯腰鞠躬,真诚地向马安琪说对不起。”:“什么?我的天哪!对她鞠躬说对不起,还得真诚,比死还难受啊!,八成是要我的命啊!好无语。没法了,招了,向天敌说对不起,几乎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她是个“班花”(如果选班花,非她莫属)搞不好人家以为我喜欢她呢,我便寻找人最少的时间向她鞠躬,真诚的说了一声对不起,于是像只老鼠似的跑了,后面的陈润棋说:“你喜欢马安琪。”我顿时发怒了,揍了他一顿说:“别火上浇油,不然烧死的就是你。”之后我就没有打过马安琪,不是我懂了朋友之间的感情,而是怕鞠躬。

但是五年级的班主任茆老师十分出奇,她那奇特的教育方法使我又回到了心灵纯洁的童年,不管是男是女,同学之间都要友好相处,她现在是杨老师的学生,现在我看见她就笑一笑,她也像我笑一笑,有时还请我帮忙。再加上读了这本书之后,还偶尔和她聊天。我想再对她说一声对不起,请她原谅我。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反思了很多,跟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的感情!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8

曹操逃回了家乡,联合各地诸侯讨伐董卓。各地诸侯组成了盟军,并推举渤海太守袁绍为盟主。

刘备、张飞、关羽三人离开了平原县,也加入了盟军之中,袁绍派孙坚攻打洛阳。不料,董卓的华雄夜里偷袭孙坚,把他打得水落石出,全军溃败。袁绍慌了,对众诸侯说:“现在我们该怎么才好?”众诸侯你看我,我看你,都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袁绍看见有一个人仪表不凡,便叫人拿来凳子,让他坐下,刘备谢后,让关、张两人守在她身旁。忽然,案子来报:“不得了了,华雄挑着孙坚的头巾来骂战。俞涉站了出来:“我来应战。”俞涉和华雄打不到三个回合,俞涉就输了。袁绍又命潘凤迎战,不到一会儿,潘凤也死了。正在这时,关于站出来说:“我愿去斩华雄。”公孙瓒急忙向袁绍介绍关羽。袁绍把他推了出去,曹操出来说:“你就让他试试,如果没成功,再斩他也不晚。”曹操送上一杯温酒,劝关羽喝下再去。关羽却骄傲无比地说:“等我斩了华雄,回来再喝。”说完,走出军帐,提到上马。关羽飞马似的去和华雄应战。还没等华雄做还准备,关羽立刻砍下了他的.脑袋。关羽提着华雄的脑袋回营帐。他回来时,那杯酒还是温的。众诸侯看见以后,大惊失色,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虽然你武功高强,但是你不能骄傲,因为你并不确定你死他亡,所以不能高兴的太早。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9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是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写的儿童小说,获得“波士顿全球号角书金奖”。它在中国大热,或许是因为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中男主角都敏俊,剧中,这本书是都教授的枕边书。

我与这本书结缘,则是因为代静析老师的推荐。当她用近似孩子般的语态向我们介绍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时,我看到了她眼神里的光,便有了想立即翻阅的冲动。

我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最大的感受便是:人生每一次的遭遇都将带给你成长,尤以挫折和苦难,给人带来的转变最大。书中的主角爱德华,是一只漂亮的陶瓷兔子。他的一生经历了被爱、被伤害、被抛弃到渐渐懂得爱、珍惜爱、学会爱、找回爱。

这不由得也让我想起孟子所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那只桀骜不驯的陶瓷兔子,曾经将主人的爱视为理所应当,他自私却也不幸福;那只狂妄自私不懂感恩的陶瓷兔子,被淘气包、渔夫女儿、老妇人伤害后,在疼痛中才渐渐明白,曾经拥有的爱是多么难能可贵;那只终于学会爱、懂得爱、珍惜爱、想要爱的陶瓷兔子,也在一次次奇幻遭遇中,明白了人生的意义,爱的意义。最终,当他再次看见自己的主人卡比林时,他是幸福的,因为心中有了爱而幸福。

其实,这何尝不是我们人生的一个缩影呢?我们也在生活的风风雨雨中,学习成长和珍惜。从幼稚、不愿长大到会为人着想,从对父母爱的挑剔到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父母,从天不怕地不怕到懂得尊重和敬畏,从懵懂无知到热爱学习,从习惯依赖到成熟独立……我们,在经历挫败、成功,在渐渐成为更好的自己,也在努力活成自己更喜欢的样子。

人的内心是需要爱的,渴望得到爱也想要去爱别人。爱,是什么呢?我无法将它准确诠释,我却在感受着爱带给我的温暖、带给我的光亮、带给我的幸福……

在本书中,爱是故事的线索,经历是人生的修行。在生活中,成长是生命的线索,经历同样是人生的修行。相同的是,爱德华和我们都在经历,都在修行。不同的是,爱德华在经历后,学会了爱而变得幸福。我们的世界里,却也有很多人,在经历后,仍然没有感到幸福,收获成长。不同的是,爱德华的幸福,在故事的结尾得以定格。我们的人生,直至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都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所以,让我们在这看似漫长实则短暂的一生里,在每一次经历中,且行且珍惜,不辜负自己、不辜负时光、不辜负他人、不辜负生命,做好每一件事、善待每一个人,修行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虎女金叶子读后感篇10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动物,都是些家养的,温顺听话,而在大森林、草原、群山深处……住着一些十分凶猛的'动物,尽管他们凶残,但他们与人类一样有思想,有感情,更有生存的权利。

《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讲了一个人与动物情感真挚的故事:主人公“六指头”无意间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并让她做了女儿,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为金叶子的长大,幸福做了许多事,每天他都要冒着各种危险出去捕猎,还要到悬崖与威胁金叶子生命危险的金雕,决一死战。还有一次,金叶子被捉走了,他奋不顾身,九死一生,才救出了金叶子。而金叶子也曾多次救过六指头,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救六指头于危险之中,在六指头被象群包围,金叶子吸引大象,六指头得救。,当六指头被村长抓走,金叶子为了救六指头,甚至连生命都不顾,被子弹打死。

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我们人类只要不伤害它们,爱护它们,它们也会善良地对付我们人类。做人呢,也是如此,只要我们助人为乐,帮助别人,别人也会来帮助我们。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一篇11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使我看到当今社会的家长十分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对孩子取得优异成绩抱有很大的希望。而辛勤的园丁——老师,想尽各种教育方法来教育班级学生,让他们提高学习成绩。从书中看到有部分同学为了今后能上好学校,就整天扎在题海中,又有部分学生忙于玩乐中。而故事的主人翁——金铃,她属于中等的.行列当中。

金铃是个胖女孩,力气大,她觉得她平时学习的状态是不错的,今后不到名校,至少也能考个排名第二、第三的学校。妈妈赵卉紫却一心想要让女儿上名校。她一开始是想托关系,但是遇到了阻碍,只好放弃。爸爸却觉得女儿这样很好,要顺其自然,不需费心。最后金铃父母商量,就让女儿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学习不能靠关系和条件,要靠自己的努力,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爸妈给自己创造学习的好环境,自己不努力,最终还是不成功。要想将来有一个美好灿烂的人生,现在必须尊敬老师和家长,要明礼,懂得是与非、好与坏、懂得尊重别人、诚信待人、勤奋学习,认真上好每节课,按时完成各科作业,用优异的成绩向老师家长汇报。

感谢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感谢老师们的辛勤培育;感谢生活带来了乐趣;热爱生活、珍惜现在。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12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13

童年像一些泡泡,每一个都不同,记载不一样的事。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深受启发。

金铃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不少烦恼,因为妈妈想让她考上重点初中,不惜伤了金铃的自尊,带她去精神病院。

金铃的沉着冷静连大人都自愧不如。在邢老师补课那天,有同学闹腾,把张灵灵家的枕头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是谁,平时老实的于胖儿却诬蔑金铃。为了不被老师开除,金玲乖乖赔了10元给同学。后来金玲恐吓于胖儿,逼他说出实情,得到了邢老师真诚的`道歉,并且要回了10元。于胖儿也不应该为了抄作业害了好学生,去诬陷别人。金铃遇到困难的沉着冷静,面对诬陷不妥协的勇气值得我学习。

金铃还是一个非常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幸幸的爷爷突然去世,爸爸妈妈都很自私,不愿带走她。幸幸没有人要了,金铃决定收留她,为了让妈妈允许幸幸住在家里,自己每天努力学习,终于数学考了98。金铃平时自己洗澡都很磨蹭,帮幸幸洗澡却有一副大人的样子。幸幸走时金铃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金铃虽然不是最棒的,但最美好的品质,不就是善良和同情吗?你若失去了善良不就失去了一件大宝贝吗?

你想认识可爱善良的金铃吗?快去看看《我要做好孩子》吧。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14

寒假我阅读了黄培佳阿姨的作品《我要做好孩子》,主要讲了: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机敏、善良、阳光的女孩。为了作一个让家长高兴、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要命的.数学”,金铃是一个有些偏科的学生,她的语文和英语都很好,就是数学成绩不太合人意。一天数学考试,金铃才考了70分,第47名(全班才54名同学),让她犯了难的是还要家长签字,回家没有告诉妈妈,第二天用了一个“小把戏”欺骗了老师。

学习中,我也感到数学不太好学,但是我不赞同金铃的做法,生活中不能相互骗来骗去,考试中不会就是不会,成绩不理想,不要紧,下次努力就是了。狼来了的故事,决不能让它展现在我们的真实生活中。人活在世,首先要立信,要对自己有信心,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只有通过努力得来的成绩才是最棒的。

愿同学们都努力变成一个让人喜欢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二篇15

《我要做好孩子》是黄蓓佳写的一篇小说,可这部小说写的是她女儿的生活,她们家的生活,及她女儿在学校的生活。故事选取的是女儿上六年级,面临小学升初中的考试,而女儿的成绩又很不稳定,尤其是数学,简直牵动了母亲的每一根神经。语言平实,生活化,有张力,让你觉得就是普通人家的生活场景,轻松,自然,毫无违和感。

作者说写书时简直不需要编排,不需要想象,只需要在书桌前做下来,太熟悉的内容,无数的生动场景争先恐后地涌进笔端。我在阅读时也觉得事情就发生在我的周围,我的班级,我是利用一天的时间一口气把书读完的。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连吃饭、睡觉都觉得耽误时间。

小说的主人公叫金玲,长得偏胖,和谁都能成为好朋友,对很多事都怀有一种好奇心。遗传了妈妈的文学天赋,作文多次获奖,被妈妈戏称为获奖专业户。对数学缺乏耐心。因此成绩不好不坏。有爱心,能自己处理很多在大人看来很棘手的问题。做事有主见。让你觉得她就是一位你的.学生,真实的全面的站在你的面前。善良、有责任心、敢爱敢恨,但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孩子,因为成绩不突出。

一个副班长叫倪志伟,自私,狭隘,品行不端,他帮同学收费,好欺负同学,还爱占小便宜。可同学们都很世故,没一个报告老师的。可能大家认为他是老师指认的班长,不能在老师面前批评。我们学生中的确有这种现象!因为得到老师的信任在同学中就为所欲为,引发众怒。也提醒我们做老师的要经常和学生聊天,及时了解情况,也要督促班长,组长行使权力时要严于律己,自身不正,何以正人!要在学生中提倡互帮互助、关爱他人。教育所有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营造一个阳光、积极、和谐、争先的班集体,杜绝像倪志伟这类班干部的出现。

金玲父母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在教育孩子方面很宽松。不给孩子压力,对孩子欣赏、理解,支持孩子的善行。当金玲把失去爷爷的幸幸带回家时,父母帮金玲一起照顾。这在我们大多数家庭都做不到。金玲要养蚕时父母也一同参与。看了这个章节,我觉得养蚕蛮有意思的,有机会我也一定要养几条,喂它们吃桑叶,看它们身体的变化,等待它们上山结茧。

我要做个好孩子,我要做个好人,我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是每一个人的心声!愿我们都能身体力行,正直善良,健康平安。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范文优秀篇16

这次寒假,我看了很多的课外书,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有趣的动物小说——《虎娃金叶子》,他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写的。

《虎娃金叶子》讲述了在一个叫朗雀的爱尼族小村庄里,那里的人们非常迷信,认为凡是生出双胞胎或有六个手指头的婴儿,都是会给寨子带来血光之灾的琵琶鬼,都要被火烧死。六指头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右手多长出了一小截指头,人们想要把他烧死,他的'阿妈就带着他隐居在大山里的一个葫芦洞里,阿妈教会了六指头打猎,怎样生活下去。20岁时,阿妈过世了,六指头自己生活,在一次打猎的时候,他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虎娃,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金叶子”,在六指头的精心照顾下金叶子长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大老虎。为了感谢六指头的养育之恩,金叶子把自己抓获的猎物送给孤苦的六指头,后来金叶子还生了两只可爱的小虎仔。本以为他们能够幸福快乐的生活在大森林之中,可是当地有个古老的风俗,认为六指头生有六个手指,是琵琶鬼的化身,要把六指头用大火烧死。

最让我感动的是金叶子救六指头的场面:金叶子冲进火里,用嘴笨拙地为六指头松了绑。就在这时,寨子里的人们开枪打中了金叶子,金叶子用自己仅存的一点力气,给了六指头最后一个拥抱,用它特有的语言告诉金叶子:“不要管我了,带上我的孩子们马上逃!快!”

勇敢的金叶子让我感动,而愚昧的村民让我愤怒。

谁看了这个故事不感动呢?人们说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我却说,动物有感情,甚至比人都还要有情义。六指头辛辛苦苦把金叶子养大,金叶子用自己的生命回报了他。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为我们付出多少,我们想过爸爸妈妈对我们的付出,哪声声亲切的问候,还被我们看成烦人的唠叨。难道我们连动物都不如?金叶子都会报答父母,难道我们不会?所以,我们要孝敬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父母的爱。

我们更要象金叶子学习懂得感恩,用我们的爱心,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人们,因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别人也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17

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金铃的善良和爱心,收留了一位可怜乖巧的小姑娘幸幸。因为幸幸的父母离了婚,父母怕拖累自己就送到爷爷那里,爷爷死了以后,金铃收养了无家可归的幸幸,成了姐姐。帮幸幸买衣服、买玩具、买零食等等,还帮幸幸洗澡,陪她睡、玩、吃……,直到最后幸幸被送走,金铃泪流成河。最让我感动的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芭芘娃娃送给幸幸。金铃有颗善良纯洁的心,她是一个好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

《老师病了》,邢老师好好一个人,办公室改作业忽然咕咚一声跌倒在地,额角磕破了一块,体育老师骑自行车把邢老师送到医院,结果邢老师有‘见字发晕病’,只有金铃一个人去看邢老师,邢老师不忘班级,关心同学成绩,决定让金铃当一回小老师,金铃在班级上布置作文,很多同学不服,跟金铃顶嘴,她说每个人作文不少于600字,少一个字就算不及格。晚上回家,金铃就开始改作业了,有的`病语多,有的字不工整,还有的没写完……错误连篇,金铃专心致志,一字不落的批改到深夜。

我认认真真、津津有味的读完这本书,回味无穷的是金铃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18

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新华书店,看到这本书的奇特的封面我就觉得它和别的书有不一样的地方,有种吸引力吸引着我。所以我决定把它买回去。

刚开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爱德华并不是一只小兔子,而是一个人,可是我的推断错了,他其实是一只瓷兔子。

他是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它的主人名叫阿比林,阿比林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但高傲的爱德华对这一切并不屑,还是那一副高傲的态度,阿比琳却并未发现他自命不凡。在前往英国的轮船上,他意外落海。幸运的是后来他被一名渔夫用渔网网住,但可惜很快又被渔夫的女儿扔到了垃圾堆里。一百八十天后,一条狗叼着他给了流浪汉们。七年之后,当流浪汉布尔要乘火车时,意外地将他一脚踢向了外面。第二天早上,爱德华被老太太捡起,来到了一个生病的小女孩床上,像婴儿一样被看护……再后来,爱德华在孟斐斯的街头跳舞,摔破了瓷头……最终,他找到了回家的路。

看完之后,我觉得爱德华并不是一只讨人爱的小兔子。他总是觉得自己被别人爱着是理所应当的事,所以他总是一副高傲的嘴脸,这令我很不舒服。然而,幸好这一次落海让爱德华知道了怎么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别人,等他学会怎么来爱别人的时候,或许也是上天的旨意吧,就让他和阿比琳重新相聚了。

是啊!在漫长的生命旅途中,来自父母、亲人、朋友的爱点亮了我们的人生道路,那是一刻也不曾熄灭的`温暖火焰。正是在这许多爱的陪伴下,我们逐渐长大,变得自信、强壮而有力,爱、是我们生命中能收到的最美的礼物!生命中,爱无时无刻环绕在我们身边,如果没有爱,我们感受不到幸福,没有爱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是灰暗的人生。正是拥有爱,我们的人生路上才会灯火辉煌、绚丽多彩,正是拥有了爱,我们才不怕人生路上的艰难险阻、崎岖坎坷。前行的路上感到寒冷爱给予我们温暖,恐惧时爱给予我们勇气,迷茫时爱会指引我们方向,绝望时爱给予我们希望......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最终结束了,读完的我深深反思了一下,我是否也像爱德华那样蛮横无理那样过,如果有,那时的我该是多么讨厌?再想想自己别的,我懂得爱么?我会对父母像他们爱我那样对他们吗,我没有答案,不过有一点我知道,我也是时候开始自己的奇妙之旅了,我不会担心迷路,因为我知道,不管走多远,爱,会照亮家的方向。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19

自从读过《三国演义》之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知道了很多故事,但“关羽温酒斩华雄”的经典情节,令我记忆犹新。“温酒斩华雄”描述的是:董卓废黜少帝刘辨而立陈留王刘协为帝后,残暴不仁,擅权于朝堂。曹操招兵买马,会合袁绍、公孙瓒、孙坚等十八路兵马,攻打董卓。刘备、关羽和张飞追随公孙瓒一同前往。然而前锋孙坚在进军汜水关时被华雄击败,华雄耀武扬威,不可一世,在潘凤、俞涉等大将又接连被华雄斩杀之时,十八路诸侯都很惊慌,束手无策。袁绍说:“可惜我的大将颜良、文丑不在,不然,就不怕华雄了。”话音刚落,关羽高声叫道:“小将愿意去砍下华雄的脑袋!”但他因为身份低微而受到袁术的耻笑。袁绍生气地说:“一个小小的马弓手也敢口出狂言,我们十八路诸侯大将几百员,却要派一个马弓手出战,岂不让华雄笑话”。关羽大声说:“我如果杀不了华雄,就请砍下我的脑袋。”曹操听了,十分欣赏,说:“此人长相非凡,旁人焉知其为马弓手?”于是,就倒了一杯热酒,递给关羽说:“将军喝了这杯酒,再前去杀敌。”关羽接过酒杯,又放在桌上说:“等我杀了华雄再回来喝吧!”说完,提着大刀上马去了。

关羽武艺高强,没一会儿,就砍下了华雄的`脑袋。他回到军营,曹操连忙端起桌上的酒杯递给他,此时,杯中的酒还是热的。

关羽勇武异常,冠于全军。后世小说,写他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挂印封金、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单刀赴会、水淹七军等,虽有违背史实之处,但却也突出表现了他的武勇和神韵。从“温酒斩华雄”中可以悟出一个道理,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的表面和他的职位而断定他的才能,天才也可能就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只是当时还没被人发现而已。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20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诸雄争霸,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在书中了解了那么多历史人物,我最崇拜的还是人人称之为“奸雄”的曹操。曹操多才多艺,对书法、音乐、围棋都非常精通。他文武兼备,能这么出类拔萃,还归功于他孜孜不倦的`学习,他“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其好学程度可见一斑。

曹操集军事家、文学家于一身,他的诗时而豪迈:“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时而散发着一丝丝的忧郁:“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时而流露出自己的雄心壮志:“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曹操是一个视“才”如命的人,在当时那个动荡不安的年月,他唯才不求,但凡有学之士前来投靠,他会放下架子,不计前嫌,委以重任。他也清醒地意识到,要找到“千里马”,自己就必须做一个好“伯乐”。任人唯贤,历史上又有几位统领、帝王能做到?

我喜欢曹操,不仅因为他博学多才,更因为他珍视人才。但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就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而被人们归为“奸雄”之列,实在不公。我们看人还是要多看看他的优点,至于是否“奸人”,自有历史评说。曹操“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是很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的,“学海无涯”,只有“苦作舟”,才能“更上一层楼”!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21

自从读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三国英雄也知道了很能多故事,如刘备、关羽、张飞、袁绍、曹操……《刘关张桃园三结义》《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关羽温酒斩华雄》……不过令我受益良多的,是《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董卓在汉山横行霸道,有一次令华雄到袁绍寨前挑战,袁绍派名将俞涉、潘凤出击,谁知都被斩了。关羽请战,却因关羽只是马弓手被袁绍大骂。曹操却酾上温酒让关羽壮胆,关羽要求先战后喝。关羽果然斩了华雄,而且回到寨时酒还尚温,曹操大喜。

关羽温酒斩华雄这一段写的`栩栩如生,仅用几个词就写出了当时的激烈场面,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天摧地塌,岳撼山崩,是这段的点眼之笔。

“酾”“提”“掷”更写出了关云长的英勇、大胆。这也正是“云长停盏施英勇,酒尚温时斩华雄”。可见关羽比那些认为厉害的人要强好多。

《关羽温酒斩华雄》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只看表面和他的职位定一个人的才能,而且不能只欣赏地位很高的人,因为他们不一定是最棒的,或者真正的人才,读后感《《温酒斩华雄》读后感300字》。天才在一些不起眼的人群当中,可能他的才能比地位很高的人强多了,却只是还没被人发掘出来。这个故事还告诉了我:做人就必须做像关羽一个勇敢、有胆识、有自信、雄心壮志,不能贪生怕死、胸无大志。让我们也来当上个“小英雄”!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22

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金铃一直努力想做个好孩子,可每次数学考试成绩都不理想。金铃自己养了一些蚕,因为没有桑叶了,于是金铃便去找桑叶,她发现了一棵桑树,是孙奶奶家的,而孙奶奶正好是金铃班主任刑老师的老师。金铃把自己的`情况说给孙奶奶听,孙奶奶听了以后,决定帮助金铃,她们约好了,金铃每天下午来孙奶奶家补课半小时,并且还给她20片桑叶,但这件事很快被金铃的妈妈知道了,并登门拜谢,可孙奶奶说:“我也没做什么,只是每天看着她把作业完成了,给了她自信心而已,现在她有了自信,也不再需要补课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自信心,但也不能太自信。还让我想到了那句名言,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23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我已经看三遍了。它由著名儿童作家黄蓓佳老师所编。其中有一篇“当家理财好滋味”,讲到故事的小主人公金玲想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好朋友幸幸买一个芭比娃娃作为礼物,却因为积蓄太少,实现不了自己的愿望。小金玲思来想去,最后,她打了妈妈的“主意”,希望自己能当一回家,通过节省开支来省出一些钱给幸幸买礼物。可经过一周多的“实践”,杂多的事物,不断的费用支出,让她措手不及,欲哭无泪。小金玲在这时,才真正明白了妈妈当家的不容易。

这让我也想到了自己。今年,爸爸妈妈提出家里的电费从我的.“小金库”里支出,这就意味着家里的各种用电,我都要进行合理监督和管理。原来的我,总是忘记关灯,觉得亮亮堂堂的,特别自在,才不会在乎电费支出需要多少;自从我多了一笔如此“沉重”的开支账,我就恨不得晚上只点一根蜡烛。现在的我,不但自己很及时关灯,还时时刻刻“监督”着爸爸妈妈,提醒他们要节约用电,爸爸妈妈直夸我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我家的电费,我得足足管理一年,虽然很漫长,但我也从中学会了很多道理,就像金玲一样,要敢于体验,从中体会父母持家的不容易。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篇24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虎娃金叶子》,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我最喜欢看“虎女金叶子”这篇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下它的简略资料吧。

他有六根指头,他名叫“六指头”,当地有一个古老的风俗,凡是双胞胎和六个指头的孩子,一律被视为会给这个寨子带来血光之灾的琵琶鬼,会被残酷的结束生命,六指头既是不幸的,但也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妈妈爱他,妈妈就和“六指头”逃进了荒无人烟的大黑山。

有一天,“六指头”发现了一只刚刚产下的雌虎,一般来说虎娃的后面会有它的妈妈,但是这只小雌虎的妈妈并没有在它身边。第二天,“六指头”把这只小幼虎抱回了“家”(“六指头”的家是一个葫芦状的山洞),“六指头”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它们之间逐渐培养出了感情,“金叶子”就像“六指头”的女儿一样,有一回“金叶子”被一个黑衣兵抓走了,“六指头”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它,结果被黑衣兵追逐......

还有一回,“六指头”和“金叶子”被大象群追赶,“金叶子”保护了“六指头”,等“六指头”爬到了安全的地方,“金叶子”才想到自己逃跑......金叶子最后也是为了保护六指头而被猎人打死.........

我看完这本书时,心里是百感交集:老虎在我们心里一向是让人恐惧的,避而不及的,但是我在这本书里看见了一只懂得报恩的,在乎亲情的,生命在最后一刻也在保护自己的恩人的老虎。我觉得我们就应向它学习它的精神,它的品格。

虎女金叶子读后感篇25

这是作家沈石溪的一篇小说,故事是这样的,:一位猎人有一只手上长着六个手指头,大家都把他当鬼抓捕他,猎人只好逃到大山洞,在异彩打猎中,拣到一只小虎崽,带回了家,给他起名“金叶子”因为他是被猎人从金叶树下捡到的。猎人也把自己称作他的阿爸。为了它的安全猎人杀了金雕,金叶子长大了,猎人又从莫老爷家把他救出来,还为它治疗伤口。但最终猎人还是被抓到了,在寺庙里火要烧到猎人的`一瞬间,金叶子冲了过去,把石碑撞倒和猎人一块逃跑,它的腿被子弹打穿了,在草丛旁,金叶子坚持让猎人先逃跑,猎人拗不过它跑了。但金叶子却死了。猎人发誓要把金叶子的儿女“蒲公英”“绣球草”养大。

你看猎人帮过金叶子,又养育之恩,但金叶子为了救猎人拿出自己的生命也无怨无悔。

大家都觉得老虎是冷血动物,但金叶子是多么的有人情啊!何况我们人类呢!话要叶扶,人要人帮。帮助别人的人也会得到别人的帮助,如果大家互帮互助,守望相助,那么社会是多么美好,和谐呀,如果恰恰相反,那么世界会变得冷酷无情,就让我们从我、从今天做起吧。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26

爱德华是一只自命不凡的兔子。因自己英俊的外貌而对人的态度是那么的傲慢,他从来不去聆听别人说的话。他的小主人阿比林对他关怀倍加,他却不以为然。他的心,冰冷而坚固。

在一次意外中,爱德华被丢失了。他落入了大海,之后又来到了渔夫的家、垃圾场……开始了一场奇幻之旅。中途,他被做成了稻草人,立在了稻田里不能动弹。夜空中的星星对他说:“放弃吧,没人会爱你。”爱德华说:“不,我也曾经被爱过。”他的内心后悔不已。读到这里,我感觉我就像爱德华一样,曾经拥有许多,我的小鹦鹉、小乌龟……可是我没有珍惜。后来,它们离开了我。想起这些,我心里就有一阵疼痛。

当爱德华被小男孩布赖斯带给他的生病的妹妹萨拉的时候,他仿佛像看到了以前小主人阿比林那样的亲切。他每天都为生病的萨拉跳舞,让她开心的笑。可生命就是这样,总有一天要离开。在一个早晨,萨拉停止了呼吸。爱德华感到心在破碎。我也感受到了爱德华的苦楚,当一个你爱的人离开了你,那是一件多么令人心碎的事情啊!而爱德华也在付出和给予中渐渐学会了爱。

可怕的一天。爱德华因没钱吃饭被饭店老板砸成了碎片。恍惚中,他仿佛看见自己穿着红色的西服,拖着长长的孤独的影子,走向回家的路。不远处,家里透出温暖的灯光。推开家门,餐桌旁坐着他的家人,阿比林、渔夫、布赖斯……我想爱德华一定非常想念他们。

爱德华醒了,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娃娃店。原来布赖斯为了修好他,把他留给了玩具店老板。在玩具店,爱德华受到了娃娃们的.讥笑:“没人会要你,因为这里是卖娃娃的,不是卖小兔子。”就在这时,传来一个友善的声音:“我想你去过很多地方,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的像天堂,有的则像地狱。就看你是如何看待了。”这是他身边一个刚被修好的娃娃发出的。爱德华受到了鼓舞,他不再沮丧。果然,事情有了转折,一个小女孩买下了他,而更让他欣喜若狂的是,那个小女孩竟是他以前的小主人阿比林。

爱德华结束了他孤独的旅程,在旅程中他懂得了爱、找到了爱、学会了爱。一次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继续。挫折让他懂得了在逆境中保持乐观的心态。相信希望,就会有可能。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范文优秀篇27

有人爱看奇妙的科幻小说,有人爱看搞笑的校园小说,而我却爱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那本《虎娃爱金叶子》更让我爱不释手。

在一个叫朗雀的爱尼族小村庄里,那里的人们迷信的认为凡是生出双胞胎或有六个手指头的婴儿,都被视会给寨子带来血光之灾的琵琶鬼,都要被火烧死。六指头就是出生在这样的状况下——他的右手多长出了一小截指头,人们想要把他烧死,他的阿妈就带着他隐居在大山里的一个葫芦洞里,阿妈教会了六指头打猎,怎样生活下去。20岁时,阿妈过世了,六指头自己生活,在一次打猎的时候,他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虎娃,取名叫金叶子,金叶子是唯一不嫌弃六指头的人,六指头把它当作女儿来养,仿佛金叶子就是六指头的亲生女儿。金叶子长大了,成为六指头的伙伴,跟他一齐打猎,跟他一齐玩耍。但是,有一天,金叶子离开了六指头,就像女儿离开了父亲,自己生活了。金叶子在外面经历了千辛万苦,想起了家,想起了六指头,于是它回到了六指头身边。刚回来不久,它就生下了一对儿女,蒲公英和绣球草。但是好景不长,金叶子和六指头被一个叫莫爷的人发现了,他威胁六指头交出金叶子,不然就把他有六个指头的事告诉其他人。六指头被莫爷捉走了,金叶子不顾自己的生命去救六指头。六指头回来了,可金叶子却再也没有回来。

这天,谁看了这个故事不感动呢?人们说动物是没有感情的,可我却说,动物有感情,甚至比人都还要有情义。六指头辛辛苦苦把金叶子养大,金叶子用自己的生命回报了他。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为我们付出多少,而回报只是一声骂,一个白眼吗?或许,一声问候,一个拥抱,一个眼神,区区一个动作,对于爸爸妈妈来说,已经是巨大的满足了。我们想过爸爸妈妈对我们的'付出,哪声声亲切的问候,还被我们看成烦人的唠叨。难道我们连动物都不如?金叶子都会报答父母,难道我们不会?所以,我们要孝敬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父母的爱。

行动起来吧,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美的爱。

虎女金叶子读后感篇28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动物长篇小说《虎娃金叶子》,内容写的好像是他亲身经历的'一样,整本书写了六指头与金叶子的动人故事,也说明了人们相信迷信多么可怕,六指头的生活艰苦,孤单,却因为金叶子的到来变得生机勃勃。

六指头在打猎时,遇到一只老虎,为了保护自己,六指头只好将老虎打死,然后在虎窝里捡到一只小老虎,取名:金叶子,从此,六指头与金叶子便相依为命,一块儿打猎,日子过的平淡幸福。可是,有一天,金叶子被坏人抓去,六指头冒着生命危险把金叶子救出来,他们的感情更好了。金叶子到了出嫁的年龄,找到伴侣后就走了,可是,一天晚上,金叶子负着伤回来了,生了两只幼虎,六指头更忙了。可是没过多久,他们又被跟踪了,金叶子为了保住主人,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看完以后,我明白了,原来无论是谁,无论是人或者动物,都懂得一件事就是“报恩!”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29

这本《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买来许久了,甚至未曾翻过,跻身在书橱中,仿佛书中绝望的爱德华,直到像书中描写的这个春天,在山茱萸盛开的季节(今天居然飘了雪),我走进了爱德华的世界,陪他去历险,一口气读完了,时而神驰、时而叹息,当读到萨拉死去的时候,心也跟着一揪一揪地痛,是的,爱德华的故事擦拭掉心灵上的尘埃,让我拿起标记笔在书页标出那些击中我的句子,打开电脑,记下此刻仍不平息的心情,作为这次心灵之旅的一个笔记。

一个好的故事是有多个层面的,有紧凑曲折感人的情结,有深刻的人生哲理,有优美流畅富有诗意,以上《爱德华的奇妙之旅》都具备,9岁的孩子和99岁的老人都会有所得。作者的语言是极富节奏感的,宛如一条清澈的溪流,从山上汩汩跑下来,特别符合我的胃口。

此外,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这本书的版式和插图也都非常精彩。全书10万字共分为27章,外加一个尾声。每章开头都是一个页码,佩一幅传神的灰度插图,读来颇为养眼。书中还有彩色插图9幅,均占一个页码,出自巴格拉姆·伊巴图林笔下,对于人物的描绘成为文字不可缺少的延伸。美中不足的是,有些插图安排的`位置不太准确。

以前,我们总是被灌输:西方世界人与人之间只有冷冰冰的金钱关系。西方是极乐世界还是物欲横流的国度,这个我不得而知。可是,我切身的感觉是,当下我们的环境更像在从前的课堂里所描述的西方那样,更多的是金钱和利益。正因为如此,那种纯洁温暖的爱(当然不仅仅局限于男女之爱),显得尤为可贵。

有时候想,童话之所以美好,也许正是因为与这个世界反差太大的原因。在这个意义上,童话是一个宗教。因为所有高级的宗教总是引人向善,教人去爱,并且许给人一个可以超脱的天堂。

让我们默念那些爱我们的亲人的名字并且祝福他们,然后扪心自问,你有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的期望也许不是你能飞黄腾达抑或腰缠万贯,也许是能感受到你的爱。那才是我们活下去最重要的理由。正如书中祖母对阿比林所说:“如果没有爱,一个故事怎么会有幸福的结局。”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三篇30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小女孩——金铃。

金铃是一个身高只有1米55却又胖胖的女孩,可以说是人见人爱。成绩虽然不是名列前茅,却依然自信满满;虽然屡战屡败,却毫不气馁;面对老师,不加畏惧的述说自己心中的想法……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故事是《好孩子坏孩子》。金铃无意揭密补课的事,引起一场“扔垫子”事件并被老师冤枉。金铃没有委屈,而是沉着冷静的解决了这件事,还赢得了老师的信任。因为这件事,金铃发誓要做一个好孩子,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对金铃说:“金铃,加油!你一定行的,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乖巧可爱的好孩子!”

书中金铃的妈妈赵卉紫有一次问金铃:“你喜欢猫还是老鼠呢?”金铃却出人意料地喜欢老鼠,并说:“我就像这只老鼠,而楼上的文锋就是猫。”我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卑微的小老鼠,不被人看重,在生活中处处被更优秀的“猫”压迫,没有立足之地。不过,我要告诉金铃:“我们虽然是不起眼的老鼠,但是也不能气馁,我们要振作,向着好的方向去努力,做‘猫’中的佼佼者,成为老师家长眼中的尖子生,好孩子!”

“跑吧,孩子,冲刺吧!”最后这一句简单的话语,却深深触动了我柔软的心扉。金铃的妈妈从内心里相信了金铃,相信金铃一定能考出理想的成绩。我为金铃感到由衷的欣慰。

生活中,每一次考试都是严峻的考验,是父母的重视给了我们太大的压力。但是后来,金铃懂得了任何一件事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获得成功。我决定向这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学习,学习她的认真执着,学习她的上进心。她执着而又坚定的信念令我感动,自卑而又委屈的话语令我心酸。金铃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我的心。有时,我看着看着就脱口而出:“这不就是我吗?”相信就读小学的朋友们都有这样的感受。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便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好孩子,一个不用父母操心的好孩子,一个让老师欣慰的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31

在放暑假时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非常好看!这本书是黄蓓佳阿姨写的她女儿上小学六年级时的一些事。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是一个胖胖的、学习中等的,但机敏、善良、正直的一个女孩子——金铃。

给大家大体介绍一下故事的大概,金铃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是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了保留心中的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他和同学们一起信心十足的走进升学的考试考场。

“这真像我们的女儿啊!”看完这本书的妈妈也感叹起来,确实金铃跟我有很多地方很像,金铃她很大方,把自己辛辛苦苦攥的钱买了个娃娃,她非常喜欢。但她送给了生活不幸的小辛辛。金铃也很有爱心,她看见一只受伤的'小鸟还帮助它,可是小鸟被一群坏小孩弄死了,金铃很伤心,就写了一篇作文纪念小鸟。金铃又很爱学习,虽然她数学学的不好,但是经过她的努力,成绩提高了上去。她作文写的非常好,我也跟金铃一样有爱心,看见小野猫饿了就从家里拿东西喂它,我也爱写作文,并且我跟金铃一样也想做个好孩子。

我也要学习金铃做一个快乐、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篇32

《虎娃金叶子》里讲述了六指头捡回一向小虎崽,并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金叶子”。

金叶子在六指头的精心培养下渐渐长成一只威风凛凛的大老虎。为了感谢六指头的养育之恩,金叶子把自己捕获的猎物送给孤苦的六指头。之后还生了两只小老虎,本以为他们能够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齐,但是当地有的.古怪的风俗,六指头有六根手指,认为是琵琶鬼的化生,必须要把他烧死。

最让我感动的是金叶子救六指头的画面:六指头被绑在木桩上周围围了一圈火把燃烧着一位身体干扁的巫娘默念《送鬼经》,一位头发灰白的神汉围着木桩跳舞。火越烧越大,六指头的脸热得发红,只要火再大一点,自己可能被活活烧死。就在要加干草的的一刹那,金叶子蹦了出来,救出了六指头,自己却被枪打死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如此通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但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简直就是增大版的猫咪一样。人与人也是这样要互相帮忙,向对方伸出一只援手。六指头辛辛苦苦把金叶子养大,金叶子用自己的生命回报了他。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们养大,为我们付出多少,我们想过爸爸妈妈对我们的付出,哪声声亲切的问候,还被我们看成烦人的唠叨。难道我们连动物都不如?金叶子都会报答恩人,难道我们不会?所以,我们要孝敬父母,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来报答父母的爱。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33

《我要做好孩子》描绘了六年级学生金铃学习中等,却正直,机敏,善良。她想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并作出种种努力,最终得到认可。

本书情真意切,融入社会元素,给人思考和启迪。书中人物个性鲜明:刑老师是个为学生着想的好老师;金铃妈妈对女儿恨铁不成钢,总有操不完的心。书中的故事贴近生活,耐人寻味,不失为一篇佳作。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要当好孩子的'信念:金铃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个好孩子。为了这件事,她烦恼过无数次,做过无数次的努力,但一次又一次失败。可她从不放弃,因为她不达目标绝不罢休。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断的努力。金铃一定会成功的?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学习金铃,乐观坚强,兴趣广泛,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让我们一起来做好孩子吧!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34

今年我读了很多书,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不但是四大名著之一,而且每个人都非常厉害,特别是刘关张三兄弟,曹操和孙权,每个人都是叱咤风云的超级高手。

《三国演义》讲的是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战争,令我感受最深的是蜀国刘备的军师诸葛亮,在他的帮助下,蜀国变得强大起来。诸葛亮可以说是天才,是当时的智多星,他可以说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且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仿佛所有的'战争都在她的意料之中。“诸葛亮舌战群儒,鲁子敬力排众议”这回中,诸葛亮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讲诸葛亮被鲁肃请到孙权的大殿上,大殿有一班文武二十多人。他们看见诸葛亮,都认为他只是军师,没什么才能,都瞧不起他,就故意出一些难题让诸葛亮出丑,先问的人是孙权的第一个谋士,诸葛亮就想,如果不先难道他的话,就说服不了孙权。他若无其事,他知道他们想问一些难题让他答不出来,而且还想嘲笑她的国家。于是他就进行反驳,当然,这并不是一般的反驳,他在回答的过程总,说出了吴国的笑话。让那些文人招架不住。诸葛亮可以说是智慧的化身,没有什么能难得到他,他真的是神机妙算,有超出常人的头脑。

诸葛亮可以说是我最佩服得人,无论在什么方面,他都由于其他人。《三国演义》对我来说,是一位带领我前往成功的导游。如果他们还在的话,我想我们的智慧是可以超过他们的。我们应该回到那个时代学习,哪里可以把我们丢失的东西找回来。《三国演义》是一本有灵性的书,它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35

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它叫《我要做好孩子》。它是由作者黄蓓佳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金铃”。她身高1。55,体重50公斤,是一个活泼可爱的重量级六年级学生。她的脸蛋肥肥的,从小到大被人揪过上千回,用她的话说,都快被揪出老茧来了。虽然她成绩永远考不到100分,但她经过不断的努力,终于自信地走进了考场,成了一个好孩子。

她和谁和谁都能“自来熟”,所以她有好多朋友。她还收留了一个小妹妹,叫“幸幸”,可见她很有同情心。别人扔掉的蚕宝宝她也捡回来;老师生病了,只有她送康乃馨给老师……她是一个好孩子吧!

我最喜欢的是《老师病了》这篇文章。那次金铃的老师病了,全班同学都开心极了,想着不用上课了。只有金铃去医院看望老师,还送了一束康乃馨给老师,还知道病人不能生气,把坏话说成好话。还写了篇作文,让老师眼角湿润了,不禁赞叹道:“你是一个外表平凡而灵魂伟大的人!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平凡女孩想要变成好孩子的`故事。虽然她成绩不好,但她机敏、善良,是一个正直的女孩子。我要向金铃学习,不管成绩好坏,大家都要向她学习,做一个机敏、善良,正直,同情心的好孩子!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篇3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读后感受很深!

这本书讲的是,住在埃及街的女孩阿比林有一个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她非常喜欢这个兔子。有一次,爱德华被弄丢了。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段不平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惊愕不已!而充满戏剧性的是隔了20多年后,爱德华又回到了阿比林的怀抱。

刚开始时,我以为这只是一本轻松的书,可是越往后读,越发现这真算不上一本轻松、快乐的儿童书。它是一本教你学会爱的书。爱德华是只瓷制的.玩具兔,故事开始时,爱德华只是个被阿比林这个富家小姐宠坏了的小兔子,它对一切都不屑一顾,甚至别人说它是一只小兔子都生气。后来爱德华经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终于明白了爱,懂得去爱。

让我们回顾一下爱德华的旅程:在一次海上路途的过程中,爱德华意外地被扔到海里。从此,他与阿比林分开了,开始穿越黑暗的旅程。在爱德华沉睡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鱼网救起。但很快的他就被埋在垃圾堆里,直到有一天被一条狗刨了出来。他开始和狗的住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但是有一天,流浪汉不小心把他丢在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农夫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家。他在农夫家里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段的时间。再后来,他来到了身患绝症的四岁小女孩撒拉的身边,撒拉和哥哥很喜欢他,他也爱着他们……多少个季节过去了,有个人真的来了。是已经成为母亲的当年的小女孩阿比林。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爱虽然不像面包一样是生活必需品,却可以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正因为如此,爱德华变得更加珍惜生活、珍惜友情、珍惜阿比林给自己的一切。我想爱德华肯定对以前自己所做感到羞愧,但以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那样的瓷兔子玩具已经明白了爱懂得了爱。想一想平时都关心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同学。老师,你是否对他们的关心视而不见呢,如果是这样,请你现在就开始改变吧!这本书给我了太多感受,希望大家都能读一读!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37

一个学习成绩一般、善良、阳光、人见人爱的女孩儿,她叫金铃。一个粗心、马虎、不喜欢数学的女孩儿,她叫金铃。一个不会被困难打倒,一直勇往直前的女孩儿,她叫金铃。一个胖乎乎、有爱心、负责任、表里如一的'女孩儿,她叫金铃。

在作者黄蓓佳的笔下,小主人公金铃呀就是这么可爱!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细细回味,我好像就是那故事中的金铃,一路走来,真的长大了、进步了、创造奇迹了……

我欣赏金铃,那是因为她能真正的做到表里如一,能在老师不在的时候做到比老师在的时候更好,读到这里,我深感惭愧,因为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会有点儿管不住自己、会在课堂上讲话……从此,我下定决心,要向金铃一样,也做个表里如一的人。

现在,我们和金铃一样,都要离开母校了,我要向金铃一样发愤图强,刻苦学习、积极向上,还要学习她那“胜不骄,败不馁”的良好品质。

看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个全面发展、表里如一的好孩子。

《三国演义》读后感篇38

暑假期间,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这是中国四大名字之一。这本书的内容惊心动魄。读完后,我觉得这真的是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内容主要讲述了蜀、魏、吴三国争端的故事。正文第一句话写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自周末七国争端并入秦统一天下以来,楚汉争端并入汉代……书中有数百个人物和无数的军事战略。此外,作者本人通过历史人物阐述了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深入人心。罗贯中作品中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董卓,心胸狭窄的周瑜,厚厚的`鲁肃,机智的孔明……这些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虽然有这些人物,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羽。文章对关羽的描述极其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燕月刀后骑红兔马。他降汉不降曹,秉烛夜旦,千里独行,五关六将,古城蔡阳。后来,他在华容道义释放了曹操。他刮骨疗毒,斩颜良,杀文丑……天下几乎无敌,他的所作所为真的值得学习。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钦佩他描绘的每一个角色。他把握了人物的个性,突出了人物的特点,巧妙地运用了语言描述、动作描述等技巧。故事中赤壁之战的描述非常逼真,让读者感到身临其境,真的给作者高超的笔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国演义》中的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形式,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完这本书后,我大开眼界,书中的人物也给了我深深的感受。他们值得我学习。我认为我们应该像他们一样,愿意帮助他人,保卫国家,无私奉献,无畏精神,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要做好孩子读后感篇39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草房子》、《我要做好孩子》等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让我受到了一些启发,也还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要做好孩子》这一本书中,作者用笔描绘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鲜活的人物。在作者黄蓓佳的笔下,勾画出了活泼、开朗的主人公金铃,一开始,金铃很胖,成绩也不拔尖,但她用自己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不断地努力着。在她的身边有一群性格不同的同和一个严谨认真的老师,在他们中,不断发生着一个个故事。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铃是个六年级学生,她成绩一般,是个善良,机灵的女孩,她想要做一个好孩子,在考试前夕巧遇到特级教师孙淑云,她成绩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她也信心满满的走进了考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和我的许多同学,我们每个人都想做好孩子。只是每个人的自身条件不一样,努力的'程度不一样。学习成绩不是人生的所有通行证,同情心、爱心、宽容心,也非常重要。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优点和缺点,我要和金铃一起,发扬自己的优点,努力去改掉缺点,做一个好孩子。我们要努力奋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才会取得更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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