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打卡公告(收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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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打卡公告篇1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对员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除市场部以外的所有员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时间(冬季工作时间另定):

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产员工施行早会制度,早会时间未到者以迟到处理;

四、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正常情况下一天应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员只需打上、下班卡),中午连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应按规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时将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员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时开始上岗工作。未经生产车间管理者许可长时间离岗、脱岗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

六、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依此累计。

七、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次;每个月累计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处理;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处理。

八、打卡时间以考勤钟时间为准,出现红字或违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迟到或早退的规定来处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为原因造成卡片时间识别不清,该时间段按事假处理。

十、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必须在当天交由直接上司签卡确认(逾期无效),签卡次数每个月限3次。超过3次以上,签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未能依时打卡的,可以在2天内请直接上司签卡证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双方当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罚款10元;第二次记小过一次,罚款30元;第三次记大过,罚款90元并开除。

十三、因生产要求,需要加班的,须由生产部组长统一填写《加班申请表》,才能计算加班时间。不在加班申请单内的打卡,不计入加班时间。

十四、加班时间以半个小时起计,不足半个小时的不计入总加班时间。

十五、事假必须在前一天下班前获得批准,未获得批准而离开的'作旷工处理。

十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离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十七、生产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非生产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急辞工(不足申请天数的)扣除基本工资的20%。

十八、员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员工每月工资。

十九、本规定自公布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下班打卡公告篇2

一、目的:

为合理考勤,规范员工上、下班打卡次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内容:

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一经查出,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50元罚款处分。

2、上下班打卡及进出次序,规定如下:

1、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在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时间到,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时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意违反者,查实后按擅自离岗论处,主管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3、制作部员工正常上班时,每天打卡应为四次,即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加班时一天应打卡六次,即正常上班四次,加班两次,少打卡者以旷工论处(特殊原因除外,如请假或出差时)。

4、本公司员工因私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者,须持有请假条或出门条交前台,否则前台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业务人员外出不必填写出门条。

6、上下班或因公外出者,如前台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立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7、上下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交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

8、上下班忘记打卡者,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班时间,并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9、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正直填写《出差单》有部门主管签名后交行政人事部。

10、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前台看守打卡情况。

上下班打卡公告篇3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淇滨区委、区政府和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上下班等有关办公秩序的文件精神,结合局开展的"庸、懒、散"专项治理这项活动,确保站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起良好交通运输形象,根据站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和可操作性,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总体要求

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考勤对象

全站所有在职工作人员。

3、考勤标准

对全站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的劳动纪律进行考勤,上级或站领导将不定期检查全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出勤情况。

4、考勤办法

(1)全站建立日考、月报、公示、年评的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需认真执行。如拒绝执行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报局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考勤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正无私,增强责任心,严格考勤、认真统计、及时公布,不得徇私舞弊,隐瞒事实,如发现,按隐瞒对象的出勤情况一并同样处理。

(3)由付站长、站长负责考勤或由站长指定人员考勤,对全站人员每天到岗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备查。每天上班按国家规定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退),确实另有工作按排不能在上班时间到站签到的.,电话上必须向考勤人员报清工作安排情况,并说明具体去向,因事因病等原因请假的,必须事前向考勤人员提供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事前未告假的,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不办手续或未批准,按缺勤处理。

(4)站全体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不管时间长短必须书写请假条经站领导同意后经主管局长审批。

(5)签到考勤结果由站负责人于每月末进行统计,报站领导审核且经分管领导审阅后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考勤内容

(1)考勤内容分为:出勤、病假、事假、公假、旷工、迟到、加班、早退、学习、公差、工伤11种。

上班:按国家规定作息时间在单位根据站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执行公务、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清洁站卫生视为上班。

公差:因工作经局领导或局(所)办公室安排值勤、外出等公务,视为出勤。站领导应将人员外出工作去向告知考勤人员,以登记备查。

学习:经局领导同意的电大、函授、技能技术培训和政治学习的,视为出勤。

病假:因病凭县级(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医疗诊断证明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休息治疗的,视为病假。请病假应首先经站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审批。

事假:工作期间,私事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经站领导同意且报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以小时(分钟)请的,每月一累计请假小时的总数除以每天工作八小时得出的数值的整数为请假的天数(小数不计)。

迟到:凡上班超过国家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早退: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离开岗位视为早退。

旷工:未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在30分钟以上者或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以上到岗的、离下班时间30分钟以上离岗的视为旷工。

加班: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视为加班。如加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安排调休。

以上分钟以上不含本数,分钟以内含本数。

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被认定为工伤的在休息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2)其他事项

1、工作人员公休、婚假、丧假、产哺乳假、参加继续教育等不在本规定中所指的事假之列。

2、参加函授、自考等业务进修,必须持有入学、函授通知书等证明经站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由站考勤人员备案,当学习和工作发生矛盾时,工作人员应妥善安排工作,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3、当正常上、下班时遇冰冻雨雪天气或偶然事故等合理原因时,影响正常上班迟到的,经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且调查属实时,按事假对待。

二、惩处办法

1、迟到和早退一次的各扣现金10元;旷工一次扣50元,首先从本人日常补助中扣除,不够的扣发工资。

2、关于病假、事假事项的惩处办法,按淇滨区委办公室淇滨办[20xx]48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大病需住院治疗的除外)。

3、个人全年出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每月迟到3次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旷工超过3天,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取消当年考勤有关奖励;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予以辞退。

4、全年病假1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不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

三、公休假

职工依法享有公休假。办理程序:职工休假前十天提出申请,经站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且经局领导批准后即可休假。职工每年可申请公休假,若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若因工作需要局领导不同意休假,事假抵扣公休假。

上下班打卡公告篇4

一、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给大家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考勤规定

1、指纹签到记录是核算基本工资的唯一依据,无记录者不计算工资。

2、所有在职人员实行指纹机签到考勤,时间以指纹机时间为准。

3、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均属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均属早退。迟到早退处罚标准:在5分钟之内(含5分钟)每次处罚5元,在6分钟----10分钟之间(含10分钟)每次处罚10元,在11分钟----30分钟之间(含30分钟)每次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2次者(含2次)除相应的处罚外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两次指纹签到,缺一不可。

5、关于在本单位内部工作性质流动的人员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签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纹机的进行指纹签到无指纹机的进行书面签到,月底由各部门汇总到财务作为工资核算的唯一依据。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进行指纹签到按此程序执行:当事人签写书面说明→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签字→当事人保存→月未交财务。店长、经理、部长、项目总监自己的未签到说明在上级签字后必须要有总经理的签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xx-9-1日起执行,与以前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此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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