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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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2月24日上午,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召开后,当天下午我局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确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艳春任领导小组组长,设立由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科、办公室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着手制定我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3月3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总结大会和市委同时召开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精神。会议决定,与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统筹安排,设立统一的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志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东升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小组成员,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分别列为活动办公室成员。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审核了《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初稿,并对制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意见要求,强调二个方案要注重有机结合,开展活动的主题、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等要符合市委的要求,不走过场,真正解决问题。并且,要注重联系劳动保障职能任务实际,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务求实效。此外,还要突出各部门党政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确保开展活动与抓好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经过反复讨论、充分准备,3月7日上午利用周六休息日时间,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单位也按照局党组的安排分别召开了动员会,全面部署了两项活动。
二、精心谋划,突出重点
组织开展好两个活动,事关有效推进干部队伍思想解放,有效推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有效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对此,全局上下认识清楚、目的明确。为统筹好两个活动的开展,局党组在认真学习省委张云川书记讲话、市委王三堂书记讲话和市委两个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对照2月27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反复讨论制定活动实施内容。提出不仅规定动作要准确到位、规范落实,而且自选动作符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指向明确。经过深入分析、集思广益,形成了立意深刻、内容具体、特点鲜明的活动实施方案。一是突出强调四个结合,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两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巩固深化“树、创、促”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紧密结合,与推动全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紧密结合,用各项工作的出色完成来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二是明确了目标要求,通过两个活动力求实现:强素质,打造一流的干部队伍;提效率,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明纪律,锻造一流的工作作风;讲礼仪,塑造一流的文明形象;求突破,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三是确定了活动载体,重点包括实施四个工程、开展五项活动,即:围绕建立联系基层长效机制实施“双三十对接工程”,围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百项服务双提工程”,围绕劳动保障服务平台达标建设实施“窗口升级达标工程”,围绕完善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方法实施“创新创业工程”。以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为重点,开展“提素质、重礼仪、强规范”主题教育活动,以抓实劳动保障四十项工作目标为重点,开展“迎挑战、惠民生、解难题”项目攻坚活动,以转变作风、服务基层为重点,开展“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服务延伸活动,以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为重点,开展“访民意、听民声、集民智”调研恳谈活动,以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工作热情为重点,开展“学先进、树新风、比贡献”创优争先活动。与此同时,制订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十条禁令”,结合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等五项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执行。这两个方案确定的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不仅受到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而且也得到了市委督查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稳步推进,力求实效
(一)以提高认识、抓实学习为基础,认真做好起步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细化了学习安排,通过工作提示、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明确了阶段性安排,确定了分步学习计划,特别强调要落实学习时数、抽查学习笔记、组织体会交流。二是明确了宣传报道要求,先后编辑了四期活动专辑,对有些活动安排了省电视台、市电视台专访,并与秦皇岛晚报联合推出了“就业快车道”栏目,开通了3088756、3062030就业服务热线。三是建立了情况反馈督导机制,一方面局党组在每周例会上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另一方面,结合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对活动及时跟进提出指导意见。
(二)以落实政策、强化服务为载体,开展了“下基层、摸实情、办实事、促就业”专项调研和春风行动。从机关、局属单位、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抽调200多人,分设小组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乡镇,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逐门逐户登记等形式,全面掌握了城镇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政府出台应对金融危机政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进一步完善就业与失业动态统计管理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以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定劳动关系为重点,广泛开展困难企业认定帮扶工作。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关于开展受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严格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通知》、《关于减轻企业等参保单位负担、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贯彻执行<河北省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指导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转岗轮休、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尽最大可能不裁员、少裁员。采取“送政策、送服务”等方式,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企业,把有关缓缴、减免社会保险费、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目前,各项政策正在有条不紊地落实中,并且已经向渤海物流公司、山桥集团、秦冶公司、山船重工等企业发放相关补贴达170万元。
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篇2
(一)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深化征管主题活动及作风建设活动督导调研税收业务类风险问题汇集》的通知,查看县局缓缴税款申请资料、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二)了解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程序(电脑定税)、个体双定户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情况;
(三)调研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管控、深入企业了解其生产工艺、农产品耗用、农产品增值税进行规模、“投入产出”管控应注意的问题(如区分生产工艺、产品、生产规模等进行测算定额)。
重点内容:(1)了解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样式;县局对收购发票的控管措施;到具体企业了解农副产品的收购途径、资金结算等,研究收购发票的控管措施。(2)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目的是为下一步采用“投入产出法”提供依据:主要是“消耗定额”的测算,其中又区分电力的“定额”和“原料-农副产品”的消耗“定额”。“原料-农副产品”消耗定额的测算又要区分生产环节测定约当产量(取得期初在产品约当产量、期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本期实际产量、本期实际投入原料,并据以测算原料消耗定额)
(四)县局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开展情况;
(五)灾区停业个体双定户的资料的归集情况;
(六)灾区受灾企业、恢复情况、税源情况;
(七)小规模企业零(小额)申报的原因;
(八)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及归档情况;
(九)《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贯彻情况,即“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十)税源监控、户籍管理是否到位。县局工商税务信息交换系统的使用情况及效果;
(十一)纳税人银行账号报告制度及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执行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XX〕104号)(XX年7月13日):“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后,纳税人在银行开户时,开户银行必须按照规定在税务登记证副本登录新的账号。对原有账号暂不作登录要求,但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
(十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十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情况;
(十四)地震受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情况;
(十五)基层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情况;
(十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二、调查研究方式
本次调研,我们主要采取抽阅历史征管资料、组织管理、征税人员座谈、现场上机演练或查询、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调研活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调研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类型有:征收管理类、流转税管理类、所得税管理类、干部队伍素质类等问题,暴露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税务执法风险隐患。
(一)征收管理类问题
1.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
(1)企业缓缴税款报送资料不齐全,存在缺自产负债表等申报资料的企业申请资料;
(2)审批手续不完整,存在企业报送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无主管税务机关签注意见的情形;
(3)调查核实工作不到位。部分县局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到企业实地调查核实,没有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或对申请缓缴税款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缺货币资金余额调查核实报告;
(4)对企业申请资料案头审查不仔细,甚至未进行审查。如:未对可疑的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作进一步的关联审查等。
(5)未对金融机构出具的货币资金余额时间与申请日期进行比对审查,存在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2.纳税人申报资料填写不规范、资料不齐全。普遍存在个体双定户(包括达起征点和未达起征点)无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纸质申报资料问题;加油站纳税申报资料不齐,主要表现为:缺《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等;
3.存在达起征点个体双定户月度申报资料填写项目不全、错位、无纳税人签字等不规范问题;
4.征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各县局征管资料的完整度、归集的方式方法、装订的整洁美观度等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标准。存在征管资料未及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的问题。
5.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力度不够、方法简单,未建立有效的税收征管实时预警机制;
6.普遍存在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所有开户账号的问题;
7.普遍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未在税务登记证件副本登录银行账号的问题。
(二)流转税管理类问题
1.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普遍存在税负偏低,农副产品跨省收购普遍,收购业务真实性难以核实,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及收购业务管理难度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售审核不规范。部分县局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未遵循规定的行政许可程序。主要表现为:缺《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实地审查未形成核查报告、未向申请人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资料、个别县局存在超额审批现象:
3.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审批不规范。未按规定审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民贸企业和销售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用品县以下供销社减免增值税资格,存在政策性减免税已到期限未及时恢复征税的情形;
4.地震受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存在安全隐患。地震后,部分企业只能将专票存放在板房内,不具备“三铁”保管条件。
(三)企业所得税管理类问题
1.管理粗放
(1)季度申报和年度申报方面。季度申报多体现在企业未申报时进行催报。但受理申报时部分管理人员不注重细节,如存档的申报表显示:申报表有ctais直接打印无企业和税务签章的,有企业提交但企业或税务签章不全的,这种情况下申报表缺少法律效力。对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科原制定的工作底稿汇算模式流于形式,部分县局管理人员并没有进行汇算审核,即使审核也仅是对ctais录入时出现错误的申报表进行逻辑审核。通过汇算审核对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很少。
(2)政策的宣传方面。对企业集中的宣传和培训较少,基本体现在下户调查时宣传政策(形成调查日志)、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政策提示。
2.所得税管理人员少,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其中部分县局缺少所得税管理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较差,内部培训和在岗培训未有效开展。
3.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财产损失审批无县局管理人员的调查核实报告;
(2)已取消审批的项目或者不需要审批的项目,部分县局仍然进行审批,并下正式文件予以批复;
(3)未建立重大涉税事项(如减免税、财产损失审批)集体审议制度,程序上不健全;
(4)部分县局未按年度要求企业上报减免税申请。
(四)干部队伍素质类问题
县局一线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税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综合业务素质较低,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强,税收执法风险意识淡薄等问题。部分税收管理员难以胜任管户工作,突出表现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方面。
四、工作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拟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州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具体措施有:
(一)结合我州实际,突出重点税源和管理漏洞大的行业分类管理,着力于行业精细化管理。对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的管理,由流转税科、征管科、所得税管理科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农副产品收购、加工行业税源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县局的管理指导,择重点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进行专项评估、重点剖析。核心和重点是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领购、使用,从农产品收购发票环节减少纳税人“舞弊”的空间。另外就是要在重点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建立我州农产品收购、加工行业评估“定额”预警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通过强化纳税评估,发现纳税遵从的疑点和线索。
(二)各县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缓缴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已报批的缓缴税款资料进行逐户资料清理和问题补正。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仔细做好企业缓缴税款申请资料的案头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缓缴税款的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形成调查核实报告。对缓缴税款报批资料要按户完整归集,按年集中装订归档。考虑企业申请缓缴税款报送资料中增报《纳税人全部存款账户》书面报告的复印件。
(三)各县局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个体双定户(包括未达起征点户)严格履行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义务,管理人员要做好个体双定户月度、定额执行期汇总申报的审查、催报工作,个体双定户纳税申报必须有本人的签字,严禁代办、包办申报情形的发生;
(四)在税务部门统一的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出台前,州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先暂制定全州国税系统统一的税收征管资料归集、整理、装订、归档的标准;
(五)规范税收日管活动。包括:
1.清理、自查和补正填写不规范、报送不齐全的纳税申报资料;
2.要求各县局要责令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所有开户账号的纳税人要限期报告;
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一、基本情况
(一)户籍管理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企业所得税登记户8537户,其中,查账征收企业7660户,核定征收企业877户;核定征收面10.27%,与2015年度相比下降3.12%;877户核定征收企业中,全部为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二)汇算清缴情况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共有开业户8537户,同比增加2253户,增长35.84%;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同比增加874户,增长14%。汇算清缴面为100%,审核通过率100%,预缴率77.54%。其中:内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042户,同比增加878户;外资企业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74户,同比减少4户。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汇缴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510604.43万元,比上年增加498194.04万元,增长12.42%;发生营业成本3937642.7万元,同比增加463907.93万元,增长13.35%;实现亏损额合计27212.35万元,同比增加27238.10万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表
管理机关
汇缴情况
审核情况
应汇缴
户数
已汇缴
户数
申报率(%)
已审核户数
已审核通过户数
审核通过率(%)
贵池区国家税务局
2062
2062
100
2062
2062
100
东至县国家税务局
1304
1304
100
1304
1304
100
石台县国家税务局
354
354
100
354
354
100
青阳县国家税务局
1363
1363
100
1363
1363
100
九华山风景区国家税务局
60
60
100
60
60
100
池州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1973
1973
100
1973
1973
100
安徽省池州市国家税务局
7116
7116
100
7116
7116
100
(三)企业盈亏情况
2016年全市国税系统应参加汇算清缴户7116户,其中盈利企业户数2072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00户,同比增长5.07%;亏损企业户数227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580户,增长34.18%;零申报企业户数2767户,与上年同比增加194户,增长7.54%;企业盈利面29.12%,与上年同比下降2.47%。
(四)纳税调整情况
全部汇缴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95393.2万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合计30890.98万元,分别减少1747.19万元和3497.37万元,下降1.8%和10.17%;纳税调整后所得合计为22531.13万元,比上年增加21460.91万元,增加2005.28%;预缴所得税额合计28968.31万元,同比减少3915.17万元,下降11.91%,应补所得税额合计8390.79万元,同比增加280.01万元,增长3.45%。
(五)落实优惠情况
2016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81户,与上年同比增加3户。其中:30户纳税人享受了免税收入,同比增加3户,免税收入金额4875.14万元,同比增加1794.75万元;11户纳税人享受减计收入,同比增加1户,减计收入3057.38万元,同比增加2552.22万元;48户纳税人享受了加计扣除,其中:36户纳税人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7户,加计扣除金额6718.62万元,同比增加5437.65万元,12户纳税人享受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同比增加2户,加计扣除金额107.59万元,同比增加26.45万元;1006户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同比减少539户,减免税2864.42万元,同比增加1007.25万元,其中:13户纳税人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同比增加6户,享受减免所得税2186.02万元,同比增加1168万元;1350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同比减少190户,享受减免所得税801.77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77户纳税人享受了减免所得额,同比减少19户,减免所得额3254.93万元,同比减少1260.46万元。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优惠项目
实际享受优惠户数
享受优惠金额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免税收入
30
26
4875.14
2896.08
减计收入
11
10
3057.38
1002.29
加计扣除
48
20
6826.21
3148.54
其中:研发费用
36
10
6718.62
3067.4
其中:残疾人支付工资
12
10
107.59
81.14
抵免所得税额
2
2
3.21
99.01
减免所得税
1005
1184
2862.24
2136.84
其中:一、小微企业
1350
1540
801.77
834.07
二、高新技术企业
13
6
2186.02
938.47
减免所得额
77
94
3254.93
4434.61
二、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情况分析
(一)征收方式分析
2016年度,全市国税系统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7116户,共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款为37359.09万元,其中A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6310户,共实现税款36966.04万元;B类企业实际参加汇缴户数为806户,共实现税款393.05万元。A类企业户数占汇算清缴企业总户数的88.67%,实现税款占汇缴税款比重98.95%。2016年度,户均税款贡献5.25万元,同比减少1.32万元,A、B类企业都呈现出不同程度下降趋势。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汇缴企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类别
汇缴企业户数
汇缴企业实现税款
汇缴企业户均实现税款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A类企业
6310
5401
36966.04
40229.48
5.86
7.45
B类企业
806
841
393.05
764.78
0.49
0.91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5.25
6.57
(二)行业类型分析
从下表可以看出,金融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是重点行业。从实现税款来看,金融业16户,制造业1801户,两个行业企业户数占总户数分别为0.22%和25.31%,实现税款占总税款比例为29.23%和27.84%;批发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实现税款较大,上述五个重点行业户数4204户,占总户数的59.08%,实现税款32402.22万元,占总税款的86.73%。相比其他行业,金融业和制造业是我市的主要支柱行业,其中制造业在行业户数中增速较快,制造业1801户,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与上年同比增收3123.59万元,增幅42.92%;房地产业130户,同比增加21户,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降幅47%。
池州市国税局2016年度分行业实现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行业
户数
税款(万元)
2016年
2015年
2016年
2015年
金融业
16
13
10920.59
12515.66
制造业
1801
1720
10401.72
7278.13
批发和零售业
2185
1901
5791.68
6693.8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8
50
3526.13
6895.7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0
280
1813.59
1988.66
房地产业
134
113
1762.1
3324.77
建筑业
239
128
1410.35
785.54
采矿业
157
162
1094.66
812.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63
510
244.59
241.31
农、林、牧、渔业
1074
1030
186.44
14.8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4
97
154.98
350.9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35
123
30.48
59.6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4
71
19.32
28.3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7
7
1.83
0.26
住宿和餐饮业
36
15
0.22
0.3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
11
1.86
教育
18
7
0.44
2.0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
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
2
合计
7116
6242
37359.09
40994.25
(三)分区域税源分析
2016年度,县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汇缴实现税款呈现“三增三减”态势。实现税款增加的单位:贵池区国税局、东至县国税局和青阳县国税局;实现税款减少的单位:开发区国税局、石台县国税局、风景区国税局。
从区域税源情况看,我局企业所得税税源主要集中在城区的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2016年度分别实现税款12567.26万元、12228.19万元,占实现税款总额的33.64%和32.73%;两个区局实现税款合计24795.45万元,占全部实现税款的66.37%,汇缴企业共4035户,占实际参加汇缴企业总数的56.70%。下表可以看出,开发区国税局和贵池区国税局是我局汇缴实现税款的主力军,税源占比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各县区国税局2016年度实现应纳税款情况表
单位:户、万元
单位
实际参加汇缴户数
实际应纳税额
占市局比重%
户数
增长
增幅%
税额
增减额
增、减幅%
开发区局
1973
226
12.94
12567.26
-4908.73
-28.09
33.64
贵池区局
2062
426
26.04
12228.19
1217.52
11.06
32.73
东至县局
1304
145
12.51
6433.15
302.04
4.93
17.22
青阳县局
1363
197
16.90
5216.95
45.68
0.88
13.96
石台县局
354
42
13.46
911.41
-266.26
-22.61
2.44
风景区局
60
1
1.69
2.13
-1.46
-40.67
0.006
三、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分析
2016年度,全部汇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合计37359.09万元,同比减少3635.16万元,减幅8.87%。
(一)增收因素
1.制造业增速较快。2016年全市共有1801家制造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增加81户,实现税款10401.72万元,同比增加3123.59万元,增长42.92%。制造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市企业所得税的重点行业,实现的所得税额在所得税收入总额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全市经济运行平稳的情况下,部分制造业企业产品受价格上涨因素和政府大力扶持等,实现税款大幅度增加,如重点税源企业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炼钢,受钢材产品价格上涨利好影响,企业收入呈现大幅增长,2016年度营业收入397908.36万元,同比增长54011.24万元,弥补上年度亏损4389.42万元后实现税款1621.01万元,同比净增;如安徽铜冠铜箔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受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企业发展较快,产能不断扩大,2016年度销售收入79170.14万元,同比增长18884.31万元,2016年度实现税款2063.76万元,同比增收1752.65万元。
2.税制改革的影响。“营改增”后,行业纳税特点迅速发生变化。建筑业增幅明显。2016年度建筑业共有239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11户,增长86.72%;入库税款1410.35万元,同比增加624.81万元,增幅79.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共有663户企业参加汇缴,同比增加153户,实现税款244.59万元,同比增加3.28元,呈现小幅增长。
3.采矿业呈现增长局面。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共有157家采矿业企业参加汇算清缴,同比减少5户,实现税款1094.66万元,同比增加282.31万元,增幅34.75%。
(二)减收因素
1.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16年度,受国家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压力影响,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大部分企业盈利空间,企业受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等影响,大多数企业利润下降或亏损,2016年度汇缴数据显示我局零负申报企业居多。
2.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大。近年来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和培训,努力使纳税人应享尽享,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不断加大,优惠金额呈现大幅上升趋势,2016年度,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14758.74万元,同比增加7527.36万元,减免税3192.22万元,同比增加818.49万元。
3.房地产行业下降明显。房地产行业呈现实现税款下降,2016年度参加汇缴房地产企业134户,同比增加21户,减幅18.58%,实现税款1762.1万元,同比减少1562.67万元,减幅47%。目前,全市房地产行业规模较小的居多,部分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业旧有开发项目开发完毕,且开发商品房基本销售完毕,如池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两年来已无实现税款,2015年度营业收入2640.28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仅为78.20万元,主要是一些清盘扫尾工作。一些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尚未全面竣工开盘,除个别企业外,实现税款有增有减,而整体呈现下滑趋势。减幅最大的如池州市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开发项目尚未竣工,未发生销售,无实现税款,比上年减少1352.44万元,减幅100%,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企业收到政府土地补偿款6462.32万元,实现税款1352.44万元。另减幅相对较大的如池州龙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池州大佳置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平天湖水世界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实现税款68.15万元、347.61万元和372.34万元,分别减少54.96万元、54.8万元和34.79万元。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影响。2016年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6986.91万元,同比增加14797.10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所得税征收管理重点工作之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绩效考核要求高,池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汇缴工作,及时召开由各县区局所得税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汇缴专题会议,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并与市地税局联合成立了由市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所得税科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汇算清缴工作联合领导小组,制定汇缴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定期督导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事先、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汇缴谋划,从制度、业务、技术层面打造立体化的合作框架,确保政策执行口径一致。
(二)开展培训,专题辅导
1.强化汇缴内外部培训。为了让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熟悉、掌握所得税相关政策及汇缴工作要求,市局对内组织开展了全市国税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对各县区局法规科长及各税源管理单位一线工作人员4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围绕所得税汇缴重点工作进行讲解,就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培训和现场交流,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我们还以赛促学,组织了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汇缴知识竞赛。同时对纳税人开展针对性培训,征询纳税人不同业务需求,梳理出相应培训内容,对纳税人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和辅导,先后与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专题培训、联合市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企业政策专题培训、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专场、协助大国科对全市规模以上大企业进行了税收业务培训等多场次汇缴业务培训,促进纳税遵从度和征管质量的双提高。
2.加强汇缴宣传,提升申报质量。优化服务,通过“三个借力”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宣传。一是借力互联网平台。通过内外网站、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告知汇缴流程,通过在线咨询专栏,解决纳税人的涉税疑难;二是借力“互联网+”。积极推行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完成后,通过一键扫描功能,发现申报中可能存在逻辑性、合理性等问题提示,并根据提示进行正确修改,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降低税收风险;三是借力信息化手段。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汇算清缴政策、具体汇缴流程等涉税问题。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减轻纳税人汇缴申报压力。
(三)严格审核,及时纠正
加强汇算清缴的申报资料的审核,一是积极引导纳税人做好网上汇缴申报,有效降低基层工作压力,提升申报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安排专人跟踪申报情况,梳理申报数据,对申报有误企业进行现场辅导或电话、短信提醒,督促及时补充申报;三是对企业报备的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进行表表、表单审核,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四是及时清分分析省局下发的申报异常信息,通知并督促企业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处理。通过多方位、多措施加强所得税申报审核,切实提高汇缴申报数据质量。
通过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开展汇缴数据审核分析。对系统提示“未审核通过户”以及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内容描述,根据金三系统的申报明细数据认真开展审核,确认企业申报错误和涉税疑点问题,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和更正申报,确保了汇缴面、审核通过率达到双百。
(四)加强督导,全程跟踪
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汇缴工作,强化对汇缴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和监控,层层传导压力,汇缴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掌握汇缴情况,定期各地汇缴进度表信息,督促各地及时做好汇缴申报。市局分管领导在汇缴期间深入各地进行汇缴工作动员和督导,重点督导汇缴进展、汇缴数据质量和存在的问题,并围绕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强调了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征管、纳服、法规、信息中心等部门配合,增强工作计划性,统筹开展各阶段工作,全力推进汇缴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政策,兑现优惠
一是开展宣传。市局加强宣传各项所得税优惠政策,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对政策落实的肯定和支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证纳税人及时掌握优惠政策,我们与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共同举办池州市第二期民营企业家大讲堂税收知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场,解读了各项优惠政策。我们始终坚持把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作为促民生的第一政治任务来抓,市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确保政策的宣传及时、申报准确、落实到位。
二是及时整改。市局根据省局筛选下发的2016年度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申报数据和自行提取申报的数据相结合,逐户核实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前逐户办理更正申报。
(六)加强分析,巩固成果
市局将根据汇算清缴相关数据,与上年数据认真对比研究,全面解剖我市所得税管理的现状和行业管理的重点,分析查找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针对性地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核查面、零负申报核查等工作,以巩固汇算清缴工作成果,提升所得税管理质效。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汇算清缴系统有待完善。一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汇缴数据与金三系统汇缴数据存在差异;二是数据汇算清缴汇总表存在表间逻辑关系问题,如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零申报企业与总户数不符;三是部分汇总表统计功能不能使用,如税收优惠统计表。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汇缴数据统计工作量加大,导致影响汇缴数据的准确性。
2.申报系统有待完善。网上申报平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由于四舍五入进位未及时进行技术处理,导致逻辑关系不准确;网上平台提示企业申报成功,金三系统却显示未申报等问题。
3.零负申报企业居多。从2016年度汇缴数据来看,零负申报占比较大。导致零负申报原因诸多,既有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原因和目前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和等主客观影响,部分企业长期不经营或经营亏损;也有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不能准确进行纳税申报;也可能存在企业纳税遵从度不高的问题。
(二)意见及建议
1.完善所得税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作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平台,日常工作中便于我们查询和使用相关统计数据,为所得税日常管理进行相关数据分析提供有力保障。建议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2.完善所得税申报系统。建议完善网上申报平台相关功能。
3.加大宣传辅导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对纳税人政策辅导培训工作;同时对长亏不倒、连年亏损等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核查工作,并筛选疑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评估稽查于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零负申报率。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度汇缴工作结束后,池州市国税局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汇算清缴工作成果。
(一)开展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
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对2016年汇缴企业中按照跨年度事项、重点事项、高风险事项和若干重点行业,通过金税三期升级版系统筛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核查,实施动态监控,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实更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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