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创新成果(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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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创新成果篇1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取向;经济发展;影响变量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5)12-0034-05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发展的动力之源、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和强国之策。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来看,我国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尚有诸多不足之处。为了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万个原创发明者获得创新资源,进一步激发社会大众创业激情,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本文通过讨论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基于创新驱动视角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驱动及科技成果转化语境中的

知识产权保护任何语言环境的产生都与特定的场域相互关联,创新驱动不仅是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的主流话语,也是科技精英基本的生存依据。我国政府之所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既有国际环境的被动性推动,也有经济结构内部调整的现实需求,同时,创新驱动的主流话语又促使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反思和实践。

1.“大科学”时代的科技创新形势

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认为,科技知识是“知识社会”的核心,也是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础,同时又是经济生产最关键的资源和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普赖斯“大科学”语境下,当代科学呈现一种“大图景”特点,具体表现在:科学技术研究高度复杂,研究实体规模化,研究手段网络化,研究设备极为精良,研发投入持续扩大,研究群体大团队化,研究路线复合化,研究成果逐渐集群化。这种“大科学”环境对国际技术贸易产生了直接影响。基于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导向,国与国之间的货物贸易、技术贸易甚至人员交流等之间,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大科学”时代,创新被发达国家视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国家竞争力并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提升话语权的重要手段,这也正是中国将自主创新作为主流话语并强力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作为典型的后现代型国家,中国的科技创新始终是由政府政策牵引的一场持续不断的运动,并由

收稿日期:2015-09-02

作者简介:刘群彦,男,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博士生(上海200240)。

刘艳茹,女,上海交通大学中原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郑州450000)。

此引起社会经济的结构性调整。在自主科技创新战略实施过程中,国家和政府采用资金投入、行政命令、法律政策、荣誉赋予等组合手段进行推动,从而创造一种“人人创新”的多层次科技大场域。另一方面,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协议文本中,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请了15年的产业保护期,15年的保护期届满之后,中国将面临全面削减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零售市场、电讯业、银行业、证券业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行业。可以预见的是,传统行业必将面临一场市场竞争的重新洗牌,没有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和企业,在新一轮的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正是在这种场域体系和形势下,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受市场经济和产业竞争的影响,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也被视为一种“市场科学”,它已经远远超脱了经典的“默顿范式”的控制,并演变成一种“产业范式”。在此环境下,知识经济学中的“知识创造价值”“技术产品市场化”“专利权利资产化”成为科技创新的特殊话语。

2.创新驱动战略下的知识流动和法律保护

在肇始于1978年至今的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尽管国家十分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要素的整合,但整体来看,自主创新能力低下导致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不强,仍然是中国科技创新的基本特点,科技创新仍然存在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的负面特征。从企业的科技创新阶段性来看,这种负面特征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大量工业产品的制造和生产来自于对西方产品的“山寨拷贝”;在国家意识到“山寨产品”导致产品竞争力低下的前提下,20世纪90年代由政府倡导的大规模“技术引进”开始出现并一直持续至今;进入21世纪之后,在原有“技术引进”的理念下,中国企业开始进行市场产品的初级创新,并进一步发展到今天的“集成创新”。从整体上来看,中国科技创新的基本特点是:政府政策和资金驱动、民间和草根创新能力不足、精英科学家生产乏力、科技资源与成果产出关系匹配不适、创新方法碎片化等。

早在大规模技术引进之前,出于西方国家知识产权的压力和技术壁垒,中国开始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移植,先后制定并颁布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是,在西方文化和本土文化并非同质同源的情况下,从西方发达国家所移植过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不可避免地会与本土传统文化发生摩擦,其原因在于西方基于市民社会的权利义务思维,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义务本位思维以及“无讼”思维等存在根本上的差别。因此,在中国知识产权被动移植和制度选择的交替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立法存在复杂的博弈情况,其中最为突出的博弈莫过于知识产权法律本身的技术复杂性和我国公民知识产权法律意识淡漠之间的碰撞和摩擦。

知识产权保护是和科技创新相伴生的一种制度创新。知识产权的产权界定、处置权利、市场交易等制度性要素,对于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中自由流通,对于以知识产品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在中国创新驱动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取得一定基础学科优势和创新能力的基础上,采取“万众创新”战略,争取使中国的科技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大国崛起战略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有助于从根本上推动中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的行列。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的存废问题,是全球范围内争议最为激烈的研究课题之一,它不仅是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重要论题,也是经济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研究者结合劳动、资本和技术对经济增长贡献讨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同时也逐渐开始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

1.经济发展及其影响变量

自经济学诞生之日起,经济发展始终是其关注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是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从不同侧面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所拥有商品数量和种类的增多是国家经济增长的依据,而市场上商品数量和种类的日益增多,所依赖的因素包括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制度建设、人们对于技术创新的态度及其思想意识取向等。

经济发展的影响变量是指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同效度影响的指标或因素。几十年来国内外经济学和法学学者通过实证分析、理论建模等方法对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多方面分析。李姚矿等以经济增长变量为因变量,把与经济增长有关的11个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包括资本、劳动、人力资源、知识资源的投入,以及产业结构、非公经济发展水平等),基于中国1978―2007年的数据资料,采用岭回归分析法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调查和分析。该项研究表明,影响较大的关键因素是经济结构和资本投入,而研发投入和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小。Thompson和Rushing(1996年)对112个国家1970―1985年有关数据的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某一程度时,知识产权保护对人均GDP增长的正向作用方才产生。

综观国内外有关经济发展的文献,我们认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变量可以从资本投入、资源利用和技术创新三个方面进行考量,三个变量的具体要素及关系如图1所示。

图1影响经济发展的变量、要素及其关系

创新系统理论是对技术创新和包括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在内的社会创新进行综合分析的理论,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变量之一,起到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图1所表达的影响经济发展的变量及其要素关系表明,资本投入、资源利用和技术创新形成一个开放性的循环系统,各种要素相互支撑、相互交织,共同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科技进步的功能在于扩展其他生产要素的作用,从而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要素的二级变量之一,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则构成技术创新的三级变量。技术研发是技术创新的核心内生因素,不仅包括以促进科技进步为目的的前瞻性基础研究,还包括以促进丰富社会产品和商品应用为目标的应用性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种制度和规则,通过规范性体系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及扩散行为进行鼓励、约束甚至惩罚,从而对经济发展产生作用。在影响技术创新的诸因素中,文化创新是促进一个社会科技进步的环境因素,在一个没有创新意识的社会中,整个社会将失去创新的活力和源泉。

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来讲,尽管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采取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不必然产生促进经济发展的效果。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既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亦有反向的阻碍作用。

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双向影响

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的正向推动作用十分明显。通常认为,技术创新的成本巨大,某一研发成果从实验室的样品,到生产车间的产品,再到市场上的商品,其资本投入的比例约为1∶10∶100。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主体的技术创新能力,具体表现为企业通过一定时间的技术垄断,在市场竞争中排除其他竞争对手,从而促进其利润增长。知识产权是一种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之间形成一种共生互动的逻辑关系,两者互相影响互相作用。Gould和Gruben(1996年)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在开放型经济国家对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更为显著。Gancia和Bonfiglioli(2008年)认为,相对于封闭经济体国家来说,开放经济体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更显著。

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某些情况下对经济发展具有反向阻碍作用。知识产权是国家为鼓励发明而赋予发明人的一种垄断权利,这种权利使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持有者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和控制知识产权,过度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会加剧市场垄断,导致市场竞争失灵。当市场竞争的“无形之手”与这种“市场失灵”产生抵消效应时,国家经济发展必然被延缓甚至倒退。Helpman(1993年)认为,对处于发展过程中的国家来说,采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在短期内会加快创新速度,但在较长时期内则会降低创新速度,其原因是专利制度所赋予权利人的的垄断权力,减损了某些发明者的创新能力,起到降低知识溢出的效果。冯象(2012年)通过分析中国存在的大量知识产权违法及法律意识缺失的社会现象,不仅否定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且认为“知识产权已经终结”。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影响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但并不一定是正相关关系。

综上所述,在制度创新的语境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是双向的。同样充分的资本投入、合理的资源利用,如果采取高强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会产生不同的经济发展效果。具体如图2所示。

图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向度

基于前述的原因分析,经济学家20世纪90年代末期提出了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求一国根据本国综合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合本国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规范性条款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关系,在赋予创新主体以一定时期垄断权力的基础上,鼓励创新活动和技术进步。内生增长理论虽然把“技术进步”内生于经济系统中,却“忽略了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激励国家创新能力的各种知识产权制度中,专利制度是对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最为显著,因此近年来内生增长理论开始致力于将专利制度纳入分析框架。

20多年来,国内外学者从原始创新、模仿创新、社会福利、产品品种、法律意识、侵权行为、国外直接投资、专利长度、专利宽度等多个要素对最优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例如,寇宗来(2004年)的分析结论表明,由于垄断定价所导致的社会福利净损失以及专利知识被低效使用成本的存在,要求最优专利总保护度是有限的。又如,孙赫(2007年)通过建立“成本节约型”创新模型的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弱,取决于创新研发效率的高低,如果创新研发效率较低,放松知识产权保护有利经济发展。

可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如何设计最优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而促进本国的整体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命题。

三、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策建议

南北贫富差距的逐渐扩大引起全球经济发展的极度失衡,从而导致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采用不同的制度选择。我们认为,我国应当结合知识产权保护条约、国家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的阶段性特征,在不影响技术溢出效应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取向。

第一,在制定知识产权制度时,可对中国参加的知识产权条约进行变通执行。自1980年以来,我国已经加入了30多个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但在全球经济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前提下,由发达国家起草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也由其主导和控制,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一开始就成为国家利益斗争的工具。尽管如此,这些知识产权条约并非绝对僵硬,对其进行变通执行仍然存在可能性,比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旨在使工业产权在成员国间得到普遍保护,但在具体保护方式上仍以成员国国内立法为基础,并没有排除专利权效力的地域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尽管从保护范围、权利执行、争端解决等方面强调外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享受国民待遇,但在发达国家控制了全球大部分的产业竞争和技术创新的前提下,国际贸易的主导权也被控制在发达国家手中,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将不得不减损甚至牺牲本国利益。可见,包括TRIPS在内的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条约)在规定最低保护标准的同时,往往允许缔约国采取较高的保护标准,这种弹性条款为各国采取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提供了可以变通执行的空间。我国在制定具体的知识产权制度时,应当在不违背国际条约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对相关知识产权条约采取变通执行措施。

第二,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时,要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动态性的合理选择。就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中国目前GDP总量处于世界第二的水平,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人均GDP仍然较低,技术创新中原始创新的比例也处于初级水平。加入WTO后所申请的产业保护期届满之后,中国将进一步开放市场。在此关键时期,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关键词。基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双向作用,我国要结合影响促进科技创新的各种要素,提出适当的专利保护长度和宽度,选择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采取强弱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配套措施。

第三,根据我国现阶段整体创新能力,制定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我国作为各项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的签约国,在履行国际条约过程中,应当结合国家整体科技创新现状、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据统计,中国国家创新指数排名在全球40个主要国家中升至第19位;高技术产业出口占制造业出口的比重居世界首位。这固然表明中国创新能力正在稳步上升,但是,中国国家创新指数综合得分仅为65.2分,处于竞争最为激烈的第二梯队,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物质基础仍然较差。在这种基础薄弱的前提下,国家除了持续加大投入,继续在提升综合创新能力方面努力之外,应当制定与现阶段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水平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第四,在制定具体知识产权制度时,结合各种具体影响变量综合考虑。如前所述,结合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过强的专利保护制度对科技创新会起到反向的阻碍作用。在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选择上,采用适度宽松的知识产权长度和宽度,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正确选项。具体来说,可以考虑从企业所提供的产品类型、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侵权行为的发生频度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适当的专利保护长度和宽度,同时结合引进国外直接投资、发达国家专利保护力度等要素,对我国专利法在国际条约框架下的弹性条款内进行修订,而不应采取高出国际条约的标准进行专利保护。同时,知识的开放和传递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在专利适度保护的基础上,制定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扩散的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是必备的手段与措施。虽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20条将利用财政性资金科技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授权由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但是,受制于国有资产监管处理权限和程序的限制,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际上无法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处置,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在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关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处置权、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奖励激励比例的提高、兼职创业等规定的实施,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的作用。

第五,在制定具体知识产权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技术创新的知识溢出效应。技术创新的社会开放程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研究开发主体对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主动保护有申请保护、技术保密和技术公布等选项。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是指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方法,以便在一定期限内保护其垄断的权力。技术保密则是为免于泄露或被模仿,通过控制传播方法对其技术方法、配方等进行保护,从而提高技术成果的独占性,并获得垄断利润。技术公布是一种与专利垄断或技术保密相反的手段,技术主体通过对技术成果向社会的公开,使得任何公众均可享有该项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从而阻止他人相同技术的专利申请被授权,保证其自由使用发明创新成果。创新主体通过各种主动保护手段强化其知识产权保护,但过度的保护措施必然弱化知识的溢出和扩散效应,国家制定具体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时,不仅要对创新主体的合理行为进行鼓励和支持,同时出于公共利益的平衡考虑,也要考虑适当的利益均衡因素。具体来说,对于利用财政性资金所形成的科技成果,我国可采用文献公开、强制许可、区域限制等方式要求创新人员扩大其社会开放度。

参考文献

[1]陈筠泉,殷登祥.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美]D・普赖斯.小科学・大科学[M].宋剑耕,戴振飞译.北京:世界科学出版社,1982.

[3]李姚矿,姚传柱,杨善林.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9,(19).

[4]党国英.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研究述评[J].经济论坛,2014,(5).

[5]冯尧.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D].天津:南开大学,2012.

[6]寇宗来.专利知识的低效使用和最优专利设计[J].世界经济文汇,2004,(4).

知识创新成果篇2

知识产权政策是社会驱动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但该制度要素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激励亦存在诸多有限性,本文通过考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激励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提出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的诸多创建,具体包括编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密政策网、依据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给予资金和人才支持、建构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等。

关键词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政策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该《意见》在“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环境”中首次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该意见也在提出“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的同时,要求加强中小企业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驱动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以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亦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政策背景下的时代课题。

一、知识产权的制度功能及其对自主创新激励的有限性

国家驱动创新战略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占据重要地位,赋有重要的制度职能:第一,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激励技术创新,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代知识产权理论有自然权学说和功利主义学说之争。不同的学说对知识产权法的司法适用存在不同的影响。简单言之,自然权学说的核心和重点是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劳动成果,而忽略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功利主义学说则将知识产权制度视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纵观我国的立法和知识产权政策,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功利主义学说主导我国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激励技术创新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以中小企业的专利权为例,专利权制度为发明者设置一定期限的独占排他权,由此发明者可以收回前期投入成本,获得利润,从而保护并促进发明者从事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最终形成自主创新的良性循环。所以,知识产权制度是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催化剂。第二,优化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资源。知识经济已经改变传统经济的发展模式,企业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革,由资金、能源、设备等要素组成的传统经营方式逐渐被知识、信息等新的要素替代。以专利制度为例,专利制度的功能之一是促进发明者信息公开。充分公开的发明信息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清晰查询,由此,中小企业可以避免对相同技术或者类似技术进行重复研发,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中小企业亦可以通过及时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进展并获得启发,客观上促进技术的进步。中小企业在进行自主创新时,充分利用公开信息,确定研发课题,分配研发经费,合理配置研发时间,合理调配研发人才。中小企业本身存在资金、人才不足的现实情况,所以优化自身的自主创新资源对中小企业而言尤为重要。第三,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专利权为例,“专利权之所以起到激励技术创新的作用,是因为发明人对于发明的商业化成功后的市场利益有预期。”①

发明人对成功商业开发的确定预期是其进行发明创造的前提。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将知识产品定位为可交易的商品,在法律层面上表现为知识产权的可利用性,具体体现为合理使用、授权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意味着良性循环,即发明创造与商业开发之间的良性循环。通过将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有形化,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同时促进产品的商业开发,实施成本较低,使中小企业获得利润,从而形成保护与开发之间的良性循环,最终促进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技术创新的功能是有限的:第一,知识产权制度对基础性研究以及市场比较小、风险比较高的应用技术开发领域提供的有效动力有限。以专利权制度为例,发明人能够进行发明创造的前提是希望其能获得利润或者利益,利益驱动是发明人进行发明创造的重要驱动力。而基础性研究或者市场比较小、风险比较高的应用技术开发领域商业开发难度大,获得利润周期长或者难以获得相应的利润。具体到中小企业领域,企业运营的根本目标是获得利润,从基础性研究成果距离商品开发阶段还很远,需投入更多的资金、精力等成本,且其利润取得具有不确定性,所以,中小企业创新开发的目标往往不在于此。如此,知识产权制度在基础性研究以及市场比较小、风险比较高的应用技术开发领域就难以提供有效的激励动力。第二,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制度设计带来的保护成本有可能超越激励利益。仍旧以专利权制度为例,专利权制度保护专利权的方式如下:其通过赋予发明人独占权或者一定时间内的垄断权保护发明人的利益,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给予知识产权拥有者极大的垄断性利益,这种保护制度并不利于技术发展水平低的企业获取发展所需的科学技术。

所以,垄断权带来一定的社会成本,而这种社会成本有可能超过激励利益。具体而言,与大型企业相比较,中小企业存在着资金困难、人才短缺等实际困难,大型企业占据较多的技术优势,中小企业若想使用相关的技术必须支付数额巨大的专利权使用费,此项费用支出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在信息技术领域,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甚至存在着专利勒索现象,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专利勒索严重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即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可能为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设置壁垒和障碍。第三,知识产权制度的非歧视保护原则在中小企业领域引发具体问题。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并不区分保护主体,而对专利权一律采取同等保护的原则和方式。非歧视保护原则的本质是促进知识产权的平衡、规范保护。但非歧视保护原则运用到中小企业领域则产生新的问题。正如上文所述,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资金、人才短缺等实际困难,其自主创新的能力相对不足。通俗地讲,中小企业欲获得与大型企业同样的成果,付出的努力要超出大企业很多倍,若给与同等的保护显然不利于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从此角度考察,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是不足的。

二、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激励的国外经验

(一)知识产权制度之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激励的适用性自主创新是企业的自生能力,企业通过利用自身资源突破技术难关,依靠自身力量完成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促成技术的商品化,进而获得商业利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方式。促进企业创新的动力一般是四个因素,即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政策激励和科技发展。只有在创新动力成就的前提下,企业才能有充足的动力自主创新。市场竞争、政策激励和科技发展三因素与知识产权制度密不可分。就目前情况来看,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创新成果、激励中小企业的最为有效的方式,所以,国际通行的做法亦是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或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促进本国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因历史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多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在新经济形式下处境艰难,若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更需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与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过程是独立研发的过程,是创造新技术的过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体现为发明创造,为专利法所涵盖。经过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成果具有公开性,公开的知识产权能够合法、有序地进入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开发。利润是中小企业运营的目标,只有获得利润才能促使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所以,知识产权制度为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提供法律的规范服务,同时为中小企业创新技术向商品转化提供自由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经验考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激励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的政策,知识产权战略是其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是罗马法以来财产权制度变革与创新的结果,也是西方国家300多年来不断发展成长的‘制度文明典范’。”①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本国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第一,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以下严密的保护格局:一是从宪法性权利到法律权利的全位阶的保护。如美国。美国是最早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之一,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国家有权制定法律,对作者或发明人就其个人作品或发明的专有权利,赋予一定期限的保护,以促进科学和艺术的发展。”继而美国立法机构相继颁布了《专利法》《版权法》《发明人保护法(拜杜法案)》《技术创新法》《政府资助研发成果商品化法》《技术转让商品化法》《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小企业发展创新法》等。日本政府除《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外,知识产权法包括《专利法》《科学技术基本法》《大学等技术转移促进法》《关于促进大学等的技术研究成果向民间事业者转移的法律》等法律、法规。二是涵盖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的完整链条。比如美国保护发明人利益的《发明人保护法(拜杜法案)》,规制技术商业开发的《政府资助研发成果商品化法》《技术转让商品化法》等。三是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双边条约相结合给予严密的知识产权海外保护。1988年美国《综合贸易法》了“特别301条款”,该条款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根据“国家贸易评估报告”认定“重点国家”,一旦“重点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未对美国的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造成美国国内损失,则美国有权采取对“重点国家”的商品征收高额关税、限制进口等措施,以期望达到与美国国内同等的保护水平。在1994年Trips协定生效以后,美国依据国际条约将条约规定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运用到国际贸易体制中,在计算机、医药等领域给予本国知识产权充分的保护。同时,美国通过与欧盟、日本等国家签订双边协议谋求更高水平、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二,依据本国经济发展阶段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在近代社会,知识产权制度是欧美国家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繁荣文化和教育的政策工具;在当代社会,知识产权制度则成为创新型国家维系技术优势、保护贸易利益、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政策。”②

美国中小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与此适应,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基本以“如何保持竞争优势”为核心。以专利权为例,为保持竞争优势,美国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法,制定详尽的专利申请策略,在开发、运营过程中保护专利权,专利应用与国际投资相结合,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同时又为竞争对手设置重重障碍,确保自身的竞争优势。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日本采取不同政策鼓励和促进本国的知识产权创造、利用和保护。针对技术水平不同的国家,日本企业采用不同战略的策略。其一,对技术先进国家采取反控制的防御型的专利战略。利用本国专利法律的支撑,日本企业在欧美国家掌握的关键技术专利权周围织就严密的专利网,以此在与欧美国家进行技术谈判时占据主动。其二,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则是控制对手的专利战略,继续保持自己关键技术的竞争优势。在此知识产权策略指导下,日本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先进技术,但同时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与吸收、改进和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技术,然后形成利润增长点,向海外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推进和销售。第三,依据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制定配套的知识产权政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仅仅包含知识产权战略,它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同时正如上文所述,知识产权制度功能本身具有有限性,所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其他条件的成就。所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特别关注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他政策的有机整合,以促进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相关的配套政策主要包括:一是财政政策,基本体现为税收减免、专利费减免、特殊补贴等形式。如日本为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并保证科研成果产业化,政府将为中小企业减免专利费及其他费用,提供特殊贷款并免于信用担保的要求。德国曾经实施中小企业专利促进政策,在六个领域为中小企业提供补助,以鼓励工业产权的应用。二是产业政策。美国注重对知识产权的商业开发,对于软件、电影等文化产业予以特殊支持,大力发展计算机、生物制药等高科技产业,其目的是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知识产权的商业开发。三是教育与培训政策。发明创造的主体是发明人,所以对企业职工的创新教育和职业培训尤为重要。如德国《教育法规》《职业教育促进法》规定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双元体制,该体制实现了培训职业的现代化,为中小企业培训所需的大批人才,解决了中小企业人才短缺的困难。

三、构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激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2015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河北省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格局,为促进河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构建河北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应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宏观环境。第一,织造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密法网。通过考察美国、日本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法规政策的完备性是其显著的共同点,完整性的法规政策意味着中小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时能够有法可依。织就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严密法网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关键一环。笔者认为,其一,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其二,国家层面。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覆盖知识产权领域的各个方面,如《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规政策还有:《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其三,河北省以及相关部门的省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等。三个层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基本给予知识产权相当的保护。但是,笔者认为,已经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缺乏在对新形态创新成果的保护以及对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为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随着新形态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我们应不断制定、完善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利用政策的灵活性给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及时的保护,同时,我们应当着重致力于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开发的商业化,以形成中小企业的良性循环。第二,依据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完善资金、人才支撑配套政策。河北省中小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二,一是资金,二是人才。根据考察美日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资金支持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最大动力和最实际的措施,可以包括税收优惠(减免)、扩大融资渠道等。根据河北省2015年的《关于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十条措施》的规定,河北省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措施包括五大项十小项,即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具体措施,如下: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群体规模、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笔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制度功能是保护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使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用发挥最大功能以获得商业利润,因为只有获得商业利润才能更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所以,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在资金支撑方面应当:其一,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就知识产权自身属性而言,知识产权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益,所以,质押知识产权具有理论可行型。

实践确实存在质押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现象,但是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对此比较谨慎,或限定融资额度或审批手续复杂,所以为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就应该让其持有的知识产权发挥最大的融资功效,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规模。其二,额外资金激励。一是科研经费支持,河北省财政可以对河北省急需项目先期给予科研经费的支撑,支持中小企业对于科研成果进行商业转化,既能促进中小企业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又能解决中小企业先期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二是奖励,河北省财政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对于中小企业获得的重大或者关键技术进步等知识产权给予资金奖励,但是此部分奖励应当形成法律文件,严格奖励程序,以达到公开、公正的效果,避免河北省财政的不当支出。就人才方面笔者认为,一方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下,河北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破除京津人才向河北省流动的制度障碍。河北省政府提出破除京津科技人才来我省创业创新的制度障碍,如鼓励京津周边市、县(市、区)率先推进医疗保险、子女入学、户籍管理、证照资质等方面的互通互认改革等。这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吸引创新人才产出创新成果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河北省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地方型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变,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孵化基地。第三,建构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通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考察,我们可以得知政府在创新驱动中的角色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的环境和平台,这给我们很好的借鉴。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是企业,但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较低、知识产权能力不能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等问题。基于此实际情况,政府有义务搭建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其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科技成果评估鉴定机构等。但河北省缺少针对中小企业的专利检索、分析、等服务机构,特别是县、区等地区。其二,建立、完善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供数据共享和高效服务。同时,河北省可以根据各县市的特色构建覆盖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并形成知识产权交易网络市场,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商业开发,形成成熟的河北省知识产权交易机制。第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针对知识产权纠纷存在三种解决方式,即司法、行政执法和调解。

知识创新成果篇3

关键词:创新创业;高校科技档案;创业知识

1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的指标体系

传统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技术大多使用落后的知识采集、传输和检索的理论和方法,一般通过主题词、关键字、作者等对所需知识进行检索,而对如何实现创新创业知识的识别和标引却非常困难,无法处理高校科技档案所包含的有用知识,使其免于被束之高阁的结局。面临创新创业信息的多样化多源化海量化状况,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检索大量的文献,必须有效地对高校科技档案实施知识管理,才能得到较高质量的知识,实现知识学习与共享,真正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研究高校科技档案,目的是使高校科技档案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发挥作用,提高创造价值的能力,贯彻知识是一种资产的思想,是创业的源泉,有利于挖掘高校科技档案的内部知识、实现知识的流程化、整合知识、实现记忆等,提高创新创业的绩效。高校科技档案的重要性和其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性密切相关,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理解高校科技档案是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资源,是获取资本、资源的手段和工具,不仅是提高高校科技档案管理人员能力的途径,更是提供创新创业者实现战略目标的基础[1]。

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是把科技档案所蕴含的创新创业知识融入自身知识体系,将科技档案所蕴含的知识与信息管理、技术管理相结合以指导创新创业和技术战略。由此,不仅可以增加高校的知识储备,增加高校的战略资源,改善知识在高校内的分布,而且可以将创造、发展、交流和应用新的想法转化为创新创业活动。这依赖于软环境而非硬件设施,软环境的建设受到人员素质的约束,硬件设施的建设则具有较大的确定性,所以首先完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如数据库工具、搜索引擎、知识地图、虚拟社区等。利用现代大型数据库建模工具建立高校科技档案的数据仓库并提供搜索和分析的能力,利用人工智能和智能搜索技术建立高校科技档案的知识地图,提供知识导航的有效工具以及获取相关知识的便利搜索工具,利用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高校科技档案的交流工具,将高校科技档案管理建成一个目标、行为和手段组成的统一体,为创新创业行为提供便利条件[2]。

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推动创新创业评价,可以从知识广度、知识深度、知识的特质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高校科技档案的知识广度是高校科技档案过程中的创新创业知识构成和配置关系,是档案所包含的创业政策、市场营销、融资财务、科技原理、生产工艺、外观设计、质量管理等知识的范围;高校科技档案的知识深度是指创新创业主体对科技档案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知识深度越深,创新创业含金量越高。知识特质指的是科技档案所包含的特殊知识,所具有的千差万别的创新创业知识,其所获得的经验不同于其他档案材料。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知识广度不是越宽越好,随着知识广度的增加,寻找新知识的成本随之增加,推动创新创业的效用增量反而减少。

假设分别表示高校科技档案不同类型的知识,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效用可用下式来表示:

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成本可用下式来表示: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价值则可用下式来表示: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价值最大时的条件为: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指标体系分为7类,其赋值主要是利用专家的经验数据,得到知识广度的指标值矩阵。①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准备知识P1(创新创业可行性理论知识);②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技术知识P2(有关行业的知识、技术成果知识);③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管理知识P3(通常性的企业管理技能知识);④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智力知识P4(善于把握时机去做出明确决定的知识);⑤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物力知识P5(实现创新创业的条件和要求);⑥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社会网络P6(获知帮助和支持自己创新创业的人);⑦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战略目标P7(实现创新创业的最终指向)。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知识深度可以用知识的先进程度来表征。因此,其评价指标是动态的,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深度而不是绝对深度,不同的创新创业类型和方向对知识深度的需求是不同的。知识深度也不是越深越好,知识深度的效用增量在短期内逐渐降低。从长期的角度看,知识深化所带来的潜效用是无法估量的。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深度可以用以下5个指标来反映:①项目内容具有系统性R1;②项目分析具有独到见解R2;③项目内容具有技术前瞻性R3;④项目技术数据具有科学性R4;⑤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拓展性R5。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特质是特定科技档案的知识优势或劣势,这种优势或劣势随外部环境的变化或竞争消失,不易模仿和学习,必须做好充分的知识储备以迎接机遇和挑战。其指标体系分为①行业特殊知识Q1、②行业生产管理知识Q2、③行业产品市场知识Q3等3类,其赋值主要是利用专家的经验数据,得到知识广度的指标值矩阵。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知识指标体系可以图1表示。

2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的评价方法

高校科技档案是把相似的事物按一定的秩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而构成的整体。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的效果不是完全确知,也不是完全不确知。主要表现为部分确知,部分不确知,或者说信息不完全,或者说部分已知另一部分未知,因此我们引入灰色关联分析法进行研究。根据具体灰色系统的行为特征数据,充分利用数量不多的数据和各因素之间的数学关系建立数学模型。灰色关联分析法主要利用灰色关联度寻求各因素之间的数值关系,主要根据因素之间发展趋势的相似或相异程度进行判断,适合动态(Dynamic)的历程分析。如果两个因素变化的态势是一致的,则认为两者关联较大;如果两个因素变化的态势不一致,则认为两者关联较小;据此衡量因素之间的关联程度。

我们首先建立包含7个知识广度指标、5个知识深度指标以及3个知识特质指标的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效果评价的灰色关联度模型。显然,这15个影响因子利用绝对化处理方式符合数量可比性、因子非负性、数值可接近性的特征,因此高校科技档案与创新创业的灰色关联因子序列集X可用下式表示:

令参考序列为,比较序列为,与在点上的对应数据分别是与。与的比较测度为,其中

,与的距离用来表示,是灰色关联度的分辨系数,主要用来调整比较环境的大小,我们用下式表示与

之间的灰色关联度。

其中,。

高校科技档案与创新创业的灰色关联评价主要依据R=Y×W这个模型,R是被评价的高校创新创业效果综合评价结果向量;W为7个知识广度指标、5个知识深度指标以及3个知识特质指标的权重向量;E为各指标评判矩阵。依次得出7个知识广度指标、5个知识深度指标以及3个知识特质指标中的第i个指标与创新创业效果的关联系数,进行排序。据此,获取高校科技档案的知识广度、知识深度、知识特质、创新创业效果的指标数量,主要委托n个专家打分的形式参与赋值。为第i个高校科技档案的第k个指标的原始评价数值,构造矩阵[3]。

由于知识广度、知识深度、知识特质、创新创业效果等指标间有不同的量纲和数量级,为了保证结果可靠性和比较直接性,对原始指标进行均值化处理,即用均值去除对应指标的每个数据,得到新数据。

,。

设第k个指标的变化区间为,为第k个指标在所有被评价对象中的最小值,为第k个指标在所有被评价对象中的最大值,则可以用下式无量纲化。

,,,

根据灰色系统理论,参考数列是,

作为被比较数列,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分别求得第i个被评价对象的第k个指标与创新创业效果的关联系数,即:

式中,取。

综合评价结果为:

若关联度最大,说明第i个被评价对象优于其他被评价对象,据此可以排出各被评价对象的优劣次序。

3基于知识视角的高校科技档案管理推动创新创业的实证分析

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广度的指标体系有7类: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准备知识P1、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技术知识P2、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管理知识P3、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智力知识P4、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物力知识P5、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社会网络P6、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战略目标P7,通过10名专家对某高校科技档案材料的审阅,根据经验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获得的原始数据。据此,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深度的指标体系有5类:项目内容具有系统性R1、项目分析具有独到见解R2、项目内容具有技术前瞻性R3、项目技术数据具有科学性R4、项目研究内容具有拓展性R5,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知识特质的指标体有3类:行业特殊知识Q1、行业生产管理知识Q2、行业产品市场知识Q3类,也是通过10名专家根据经验对各个指标进行打分,获得原始数据,得到X1、X2、X3三个指标赋值矩阵。

分别计算知识广度、知识深度、知识特质与创新创业效果的平均得分,然后计算灰色关联度和权重。通过灰色关联模型,这所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效果的关联系数分别为0.32、0.28、0.49。由此可以看出该高校科技档案推动创新创业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除了知识特质表现稍微好一些之外,知识广度和知识深度都表现一般[4]。随后,选择了河南省农业类、工程类、师范类5所高校档案馆提供材料进行评价,发现高校之间有差异,但整体水平差距不大,知识广度和知识深度与创新创业效果的关联性都不大。

针对这些高校的知识广度和知识深度表现不佳,我们分析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即宏观上的高校办学质量低和微观层面上的科技档案管理水平低。截止到2015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2542所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比上一年增加48所,增长率为2.18%。江苏有134所排在第一,河南省高校超过100所,位居全国第七名,但是112所“211”学校中,河南省只有郑州大学1所。河南没有1所“985”高校;从人口比例来看,北京23.3万人就能“拥有”1所高校,河南省平均77.7万人“拥有”1所高校。河南省现有的129所高校中,无名校、少名师、知识“龙头”不明、办学水平低、质量不高;高校年轻副教授、教授拿不到科学基金项目就没有地位,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主要是为晋升技术职务服务,造成难有前沿的科技成果产生,直接导致高校科技档案含金量不足。

据调查,河南省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专业管理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缺乏,导致档案遗漏、收集不及时等问题。科技档案缺乏相关重要影像资料、会议记录、讲话稿、典型材料、各种统计报表、重要会议的记录,缺乏对相关的请示、批复、通知、名称、议程及办理情况等档案资料的合理归档和择重筛选,大多缺乏重要文字说明等重要信息,材料不完整导致查询效果不理想。高校科技档案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开发利用知识,挖掘其蕴含的隐形资源价值,但大多高校的档案建设所需经费投入甚少,档案库房设备简陋,电脑文档查询已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发展的要求,必须购买适合高校科技档案工作的管理软件。各高校的档案管理制度实则虚已,档案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热情,档案管理工作只能局限在档案库房里,以“档案服务”为核心的高校档案工作宗旨亟待改善[5]。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中,创新创业需要以高校科技档案的知识转化为导向。识别科技档案的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并按照创新创业的要求进行知识的深度开发,使得高校科技档案管理能够形成创业知识的共享机制,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换,就目前河南省高校科技档案管理而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吴志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何以形成?[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20~22.

[2]李佳音.科技档案管理初探[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0):1~2.

[3]沈晨.关于有限论域上模糊度定理的一个注记[J].等数学研究.2014(1):15~17.

[4]田民.灰色关联度算法模型的研究综述[J].统计与决策.2008(1):10~12.

知识创新成果篇4

关键词:高等院校;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

基金项目:无锡科技发展基金(CPE52Z1307)

中图分类号:G648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月24日

21世纪的今天,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该竞争方式是以知识作为支撑,各国都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社会。知识经济社会是通过智力的生产、交换以使用为基础的信息化社会。知识经济时代,所有的竞争都将转变为知识的竞争,即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及创新知识的竞争,其中最为核心的竞争是创新知识的竞争。知识创新将通过技术创新得以体现,即技术创新是通过充分发挥创新知识,并利用好创新知识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同志在《抓紧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国际竞争中的问题》一文中指出:“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我们既要参与,又要善于保护自己,努力把不利因素变为有利因素,特别要把经济命脉和某些关系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我国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和技术创新的发源地,其中技术创新是当今使我国处于自主创新快速发展的保证。高等院校有着知识渊博的教授,他们可有效的提高高等院校理论水平和技术创新水平,而且还是关乎我国能否在国际竞争中抢得有利位置和保持竞争的主动性的关键所在。总之,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急需有效的加强。

一、知识产权在高校技术创新中所起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制度能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我国的体制决定了高校的科研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科研制度,科研人员根据每年科研项目进行相关科研工作。故不能使得自己的研究得以充分发挥,在确定研究方向时可能不是自己所擅长的领域以及应用相关知识产权制度的优越性进行相关检索、查新及结合相关文献对所分配的科研工作进行综合分析,而是一味地申报项目。这些项目及时通过审核和批准,可能都已经被其他研究人员所攻克或是低水平的研究,所以一般很难有较大科研成果。有些科研成果在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下推向市场,很难防止他人的抄袭和侵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而且还可以有效合理的配置科技资源。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科研人员在申报项目时,一般就会首先应用数据库知识检索和分析这方面的知识,然而基于原有的研究进行相关更加深入的科研攻克。在应用知识产权进行检索过程中通常会查阅相关专利,因为授权的专利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所有的科研成果通常都可以在专利中检索到,从而可以有效的解决自己申报课题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并且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统计,基于应用专利文献进行相关检索获得的知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短新型科研项目的研发时间和研发经费。

(二)知识产权制度激发科技人员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我国高校以往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知识一直较为薄弱,从而使得部分科研人员不清楚自己在科研中具有哪些权利、义务以及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他们为了完成科研任务仅仅从事相关工作,从而使得他们谈论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则是无从谈起。随着我国不断完善这方面的制度,使得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变高。有关资料显示,2013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59,649项,较2012年的51,723项增长15.32%;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21,648.5亿元,收入实现持续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11,963.6亿元左右,较2012年的10,298.4亿元增长16.17%,总体看来成果可观。预测到2018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将达到110,580项;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将实现188,264.4亿元;而中国全社会科研经费投入总量约在24,275.4亿元左右,发展潜力大。目前,我国正在从制造业大国向智造业大国转型,可重点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未来前景广阔。我国先后出台了许多相关规定和办法,例如《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科技评估暂行办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等办法。从而为科技人员的创新解决了责、任、利诸多方面的问题,为科技创新人员赢得技术和市场的“制高点”争取了主动,使得他们的劳动得到了回报,权益有了保障。因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就会不断高涨。

(三)知识产权制度使科技创新成果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科研成果的管理机构是我国高等院校重要的一个管理机构。一般每所高校都成立了科技处,专门用于对高校科研人员获得的成果进行相关申报和管理。然而,我国高等院校在科技成果管理这方面依旧按照传统的模式,即均是按照我们常见的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报奖。其中,不管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报奖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主要是该过程中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日益完善,目前对一项已经结题的研究项目不是盲目的结题来进行成果的鉴定和申报奖项,而是一般需要对该课题设计的成果进行新颖性搜索,然后申报职务或非职务发明专利,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成果。所以,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得高校科研成果进入市场的渠道由行政封闭性管理变成开放型法律式管理轨道,从而使得科研成果的转变更加合理。

(四)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可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还不足1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还不到5%。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相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明显过低。同时,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科技成果存在着“含金低”,满足不了市场与企业要求。这样使得我国的科技资源形成了极大的浪费,从而使得科技进步速度降低,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此,我国必须有效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知识产权的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上述问题,并且通过应用知识产权使得科研人员在进行科研任务时所投入的时间、精力以及财力得到了相应的法律保护,而且还可以让取得的成果申请相应的专利,为以后推向市场取得很大的优势,如今后将研究成果推向市场可以有效的避免产权的纠纷,使得让那些需要应用科研人员的成果的人容易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当今我国高校虽然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发源地,但是高校中老师主要的工作任务还是教学,其他时间从事的研究也是一些学科方面的基础性研究,这些基础性研究往往很难直接应用在当今所需要急需解决的问题上,因此在所从事的科研项目选取上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有效的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该问题出现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一般都是为了完成指定的工作量,导致所申报的项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在结题时往往会通过大量的论文和专著,而不是以专利技术形式进行申报,从而使得其所从事的研究没有真正推动社会知识创新水平的提升。

(二)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在进行科研项目研究时,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成果却存在很大程度的流失。其中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高校人才流失严重。通常情况高校课题的主要人员是在读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他们在学校时有充足的时间做科研,对课题有着深入的研究,随着学年的增长,等他们毕业后将带走所研究的知识,往往都是一些核心知识,可以在新的单位申请相关专利,从而使得这些知识流失。一些其他高校教师在跳槽过程中往往都会带走他所研究的所有知识,这也是他们在新单位得以重用的前提;二是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强,当他们遇到侵权问题时,往往不能通过有效的法律问题来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而是通过协商或是妥协的方式来解决这类问题,从而放纵了这些侵权现象;三是高校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应用该体制对知识的保护往往会发生缺陷和局部可操作性,从而导致上述知识被侵权和流失;四是我国高等院校的老师和科研人员在参加国内外的专业知识研讨会、技术报告、成果汇报时,如果没有相应的专利来对自己的成果进行保护,很可能会导致知识的侵权。还可能是科研人员在所发表的论文中涉及到自己的研究成果,如果也没有专利的保护,很可能导致知识的泄漏和流失。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通常是科研人员通过自己付出的精力做出的相关研究成果,如果在成果申报或是转换过程中缺乏相关法律或是法律不够完善,往往会导致这些研究成果在转化成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受到很大的阻力,还可能会导致这些成果被侵权和抄袭,使得科研人员的研究果实被窃取,而自己一无所获,这样会对科研人员的打击非常大,使得他们对科研的热情大大削弱。知识产权保护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现在《专利法》实施可以很大程度上使得相关知识受到法律的保障,然而由于目前国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还不健全,从而使得一些高校知识产权在受到侵权时往往会出现有法不依、依法不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对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知识产权不清晰,产权激励机制不完善。传统的科研管理体制下,对科研人员取得的科研成果大部分通过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然而科研项目中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而且还需要部分的资金来做支持。所以,传统的激励方式对科研项目的推进有一定的不足,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科研需求。

在传统科研管理制度下,高校科研人才激励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少量物质奖励为辅,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这种激励方式显然无法满足高校当前自主创新发展的需要。另外,高校科研项目种类日益多样化,主管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知识产权成果所有权也多元化。尤其在开展校企合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同一项知识产权利益主体不清晰的问题,从而带来了各种权属纠纷和利益冲突。还有在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之间,知识产权分配也存在明显的个人歧视性,大多数时候科研项目产权都以学校为主体进行申报和登记,项目参与人只是取得少量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作为回报,从而严重打击了科研人才的创新积极性。这也是当前高校自主知识产权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高等院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它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需要将科技创新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知识产权得以保护的前提是需要对知识产权涉及的相关知识进行认识和观念。所以,我国高等院校需要将这些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纳入日常宣传工作,使得广大科研人员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可以应用知识产权对它们的科研成果进行保护。

(二)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一个良好的机构是保证其涉及到相关工作高效运行的保证。我国高等院校的组织机构也是保证高等院校正常高效运行的保障,该机构可以使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高等院校其他机构有很多不同之处,它具有一定的技术性、法律保护性。所以,该机构的管理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并且还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在我国所有单位的知识产权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故需要对高等院校进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和管理制度,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对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配套设施进行改进,通过这些制度的完善使得科研人员对专利有新的认识,其在研究成果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在检查评估指标系统中重新调整专利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进一步肯定和加强专利的重要性,如在高等院校中将专利的授权多少作为学校的一个重要科研指标;三是对授权专利的奖励进一步加大,不仅有传统的精神奖励,还有一定量的物质奖励;四是对科研人员的职业发展道路进行新的评判,加强对获得授权专利的科研人员靠拢,使得大家对专利的申请充满热情。

(三)增加经费投入。目前,我国高等院校很多科研人员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其中一个普遍的问题是科研经费不够或者没有,这使得他们在科研过程中项目无法展开,更无法申请相关专利来保护所研究的知识,即使这些课题项目非常新颖、实用,但由于缺乏科研经费的投入,往往科研工作都无法深入开展。所以,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项目得以顺利进展的保证、专利知识产权申请的保证。高校可以通过增加设立部分基金,如“专利申请基金”、“发明创造基金”等,通过增加这一系列基金可以使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遇见的困难减少,不会再因为经费不足而无法申请专利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通过上述这些措施不仅可以提高专利数量,而且还可以让科研人员的研究成果得到保护。

当今社会已经成为创新知识主宰的社会。根据相关资料统计表明,OECD主要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有一半都是靠知识来创造的,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这一数值将会进一步提供,可能会达到75%左右,剩余25%的国内生产总值靠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来创造。因此,知识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创新知识带来的技术创新在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正如原科技部部长朱丽兰所说:进入WTO后,市场竞争的关键不是关税壁垒,而是技术壁垒,技术壁垒后面是专利,不是一般的知识,是创新知识,是法律化的创新知识。由此可见,要想创新知识,是法律化的创新知识。由此可见,要想在当今世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技术创新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缺一不可的。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力.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调查与研究[J].科技导报,1999.11.

知识创新成果篇5

论文摘要:知识管理融入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知识密集性的内在本质要求。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研究。提出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明晰了各阶段的知识管理重点,构建了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模型,为知识管理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应用和评价提供了科学的借鉴。

知识作为一种要素投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国内外众多专家都对“知识经济”的到来做出了大胆的预测。科技成果是知识经济发展的介质,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是知识经济发展的保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高,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遵循知识运动的客观规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管理研究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有力保证。

1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

学者和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傅家骥J、武春友J、GiorgioPetronii等根据研究的背景不同分别给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了如下定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2知识管理的内涵

知识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知识管理。近年来,关于知识管理的研究也越来越多,郁义鸿、金吾伦、IkujiroNona.ka等分别给出了知识管理的定义。综合以上学者研究成果,可以得出知识管理如下定义:知识管理就是运用集体的智慧提高应变和创新能力,是为企业实现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共享提供的新途径。具体来说知识管理应有外部化、内部化、中介化和认知化四种功能。外部化是指从外部获取知识.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将它组织起来,目的是让想拥有知识的人拥有通过内部化和中介化而获得的知识;内部化和中介化所关注的分别主要是可表述知识和隐含类知识(或称为意会知识)的转移;而认知化则是将通过上述三种功能获得的知识加以应用,是知识管理的终极目标。

3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

3.1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阶段划分

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定义和过程研究,可以把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小试中试阶段、生产阶段、市场开发阶段。小试中试阶段是对实验室科技成果的“放大”,即为技术实现工业化生产进行试验,是成果转化方把成果转变为产品原型或样品;生产阶段是指成果需求方企业把新产品原型或样品转变为新产品的过程;市场开发阶段是指成果需求方把新产品转变为市场上所需要的商品并促使其产业化的过程。科技成果本身具有知识密集型的特点,在其三阶段转化过程中,通过不断地对科技成果进行试验、开发、生产及推向市场,知识在成果的供给方、需求方、资本投入者以及实现其配套组合的组织者之间流动着,创新的思维范式在人们头脑中形成并经过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外化和内化后,经过实践操作而创造出新的知识。所以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着连续的知识流动和知识创新。

3.2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建立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既是一个产生有价值成果的过程,也是一个产生有价值知识的过程,它是对所积累知识的延续与创新。因此,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三阶段(小试和中试阶段、生产阶段、市场开发阶段)着手,阐述每一阶段由于知识流运动所产生的知识创新,是推动科技成果与知识管理耦合的基点和关键耦合域。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管理耦合域的确立,本文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该模式主要包括成果小试和中试阶段的各种检测、工艺设计、信息化设计的知识管理;成果生产阶段中的先进制造技术、标准工艺、组织与管理的知识管理;成果市场开发阶段中的市场定位、营销规划、客户与市场、团队协作的知识管理。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中,科技成果转化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各种知识的互动、转化、整合、创新,涉及大量隐性知识、显性知识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客观上存在着复杂的作用机理;在成果转化三阶段之间,通过成果转化过程各部门的衔接,使研发知识、生产知识和市场知识形成成果知识的转化流和创新流,不断促进科技成果知识的转化和创新。

3.2.1科技成果转化小试中试阶段的知识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的小试、中试阶段是对实验室科技成果的“放大”,是学习、掌握、吸纳已有的科技成果知识,并初步实现科技成果转变为产品原型或样品,对其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试验及生产设备适应性改造建设的综合过程。

从时间维度上来分析,小试和中试阶段是成果转化的一段过程,知识在不断地转变、融合、合并。从这个意义出发,待转化的成果知识既是静态的实体,又是动态的过程,是“实体”和“过程”的统一体。当对知识进行分类和测度时,较为注重的是知识的实体性,即成果样品;当关注知识的创造、传播、学习和应用时,所涉及的是知识的过程,可以引入知识的存量和知识的流量(知识流)。当知识流产生时,知识存量和知识结构都必然会改变,通过以下两种知识流通的渠道:一是成果转化试验方与其外部成果转化方之间的知识流动;二是成果转化各方内部的知识流动。

在这一反复试验过程中,知识流的表现形式既是外生的(专业化),又是内生的(干中生)。所谓知识流的“外生”,是成果试验方(主要是需方)通过接受其他转化方知识的传播与外溢效应,来获取知识和积累知识,如通过技术交易等获得新的知识;所谓知识流的“内生”,是成果试验方通过有目的、有组织的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等活动,在自己的实验活动中积累经验,进而将感性的经验积累上升为理性化的知识,并通过这类过程不断进行知识积累。

3.2.2科技成果转化生产阶段的知识管理

科技成果经过小试和中试阶段,己经趋于完善和成熟,这样就可以进人成果需求方企业生产阶段。科技成果转化婀生产阶段是科技成果需求方企业把经过小试和中试的新产品原型或样品转变为新产品的过程,是运用新知识进行生产的阶段。科技成果需求方企业通过检测、调试设备、实施经营性批量化生产来寻求实现最低生产成本的生产规模。由于这一过程将改善的知识成果与调整后的生产设备结合在一起,而且在这个设备与软件知识结合的过程经常出现预料外的问题,所以,此过程也是完善科技成果商业化应用的重要一环。科技成果被需求方引进以后,通常要引起需求方企业技术条件、装备水平、人员乃至组织方面的变动,以创造科技成果生长的条件,这就将引起科技成果需求方企业在生产阶段的知识管理活动。

科技成果生产过程的本质是知识管理和创新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流程、各项活动都包含着知识管理和创新的内容,它们分别是:技术知识创新,工艺知识创新,组织知识管理;当然,也有包含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知识管理内容。科技成果生产过程中要做到的关键就是要有创新的组织管理理念,这是生产阶段的指导思想之所在,因此,其作用是中坚性的,领导和引导性的,它往往决定着整个生产项目小组的领导特点、组织文化、激励机制等管理理念,组织知识创新对于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创新具有协调和引导作用。生产技术知识创新和工艺知识创新两者的作用不可小觑,两者从基本技术细节上起到支持性、促进性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3.2.3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发阶段的知识管理

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开发阶段是科技成果需求方企业把新产品转变为市场上所需要的商品并促使其产业化的过程,是进行市场开发、信息反馈与改进的阶段,也是对可行性研究中市场预测的一个检验和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阶段。这一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调查市场、分析客户需求、不断调整研究开发方向、形成有价值的知识挖掘和创新活动这些知识管理活动来源于市场或者客户的信息,通过分析研究,进而形成有关市场或者客户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来形成科学的决策活动,其目的是建立一定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市场,以此来保证规模化生产的实施。

科技成果转化市场阶段的知识管理,是为达到开辟新市场目的而进行的知识管理。具体来说包括寻找新用户、发现产品新用途、重新细分市场等知识管理活动。在这个阶段中,往往需要与客户、供应商不断进行交流,以获取他们在科技成果推向市场后对成果的意见反馈。这是市场开发阶段对外部隐性知识的吸收,也是对成果进行再次创新的知识储备。

4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模型

4.1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为了分析知识管理在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一套比较全面、客观的数据指标。结合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三阶段知识管理模式,本文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目标下构造3个子指标系统,它们分别是小试中试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生产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市场开发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

(1)小试中试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指标

小试中试阶段是科技成果转化双方把科技成果转变为产品原型或样品,并对其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试验的过程。下列指标用来表征其知识管理状况:成果知识流动水平、成果知识积累水平、成果结构性创新水平、内外部信息沟通能力。

(2)生产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指标

生产阶段是指科技成果需求方企业把新产品原型或样品转变为新产品的过程。下列指标用于表征其知识管理状况:成果工艺创新能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自主性创造性开发和应用新制造工艺技术的能力)、成果生产的标准化水平(成果产品生产安装等过程中实施标准化管理和控制的水平)、R&D员工和生产员工的知识管理水平。

(3)市场开发阶段的知识管理状况指标

市场开发阶段是指科技成果需求方把新产品转变为市场上所需要的商品并促使其产业化的过程。下列指标用于表征其知识管理状况:客户与市场知识吸收能力、营销人员知识管理水平、售后服务知识管理水平、营销体系的适应度(针对新成果产品投入市场的营销组织体系对产品销售的适应程度)、外部环境变化调整营销创新策略的响应速度。

4.2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模型的构建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对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是对知识管理状况的模糊描述,其优劣程度没有明确的界线,如果人为地用特定的分级标准去评价会很不确切。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能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进行有效评价。

(1)建立评价集

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一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层次,则评价集可以记为如果将绩效等级用1_5的尺度来表示,则评价等级

(2)建立评价隶属度矩阵R

表示对于第i个指标,专家认为其属于第j个等级的可能程度;Sij表示认为指标i属于等级j的人数;N为参加评估的专家总数。

(3)计算综合模糊评价矩阵B

B表示被评价指标从整体上看对V模糊子集的隶属程度。最后按最大隶属度原则确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的优劣。

4.3应用分析

在模型应用过程中,首先,根据所建立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调查方法获取相关数据;其次,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管理状况进行评价,获取相关评价值;最后根据评价值确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知识管理状态优劣。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知识管理状况的评价,可以反映出该管理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根据这些问题可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知识管理水平。

知识创新成果篇6

一、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为适应广东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和自身创新发展的需要,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2022年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广州新华学院。学校坚持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及人才培养。但是学校的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2016年专利申请实现零的突破,2018年申报获批广州市“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不断规范、日渐完善,有效促进了学校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

(一)知识产权机构设置

该校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正式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贯彻实施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科与科技管理处下成立“产学研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下设有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及知识产权管理科,明确各科室职能分工,并配备专职负责人员,完成校级管理机构设置;同时,逐步在部分重点院系开展二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设,推动二级教学单位科研及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能力,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为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该校积极建立和完善了知识产权工作制度,如知识产权申报审批、管理归档、成果奖励等,加强和规范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师生积极从事发明创造及智力创作,促进科技创新。例如,简化专利等知识产权申报流程,为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申报服务;投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知识产权成果申报和科技奖励经费;开通高质量申请通道,实现专利快速审查和高质量申请;制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管理办法》,明确转化后收益分配,激发师生积极参与成果转化。

(三)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中,该校在法学院原有课程中增设了知识产权法为法学院的必修课程,让法学院师生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知识产权基本立法、著作权制度、专利制度、商标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和国际贸易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则熟悉掌握。依托法学院优质师资,每年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响应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以法学院师生为主导,通过线上线下各种主题教育、知识竞赛、摆摊活动、互动游戏向全校师生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同时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来学校开展知识产权系列讲座,讲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强化师生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郁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知识产权活动与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拓展对外联系通道,夯实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基础。

(四)知识产权成果概况

通过“知识产权试点学校项目”的实施,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转化、保护工作,学校发明创造、自主创新的氛围日益浓厚,该校知识产权工作取得较大突破,知识产权申请量、授权量逐年上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为第一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申请量达248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139项,外观设计专利1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6项;有效知识产权量达126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8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8项。该校在知识产权成果交易运营方面也取得了突破,2019年12月学校与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协议,药学院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智能中药提取装置”(专利号:ZL201820636241.9)成功实现交易,这是学校首项知识产权成果实现交易并产生经济效益,开创了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分析

(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健全

鉴于该校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前期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薄弱松散,如前期只出台了知识产权申请制度,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申报、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等指导规范,后续的成果评定、转化运用等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尚不健全或尚未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面对数量越来越多的创新成果,学校的管理依然停留在分类汇总、成果统计、流程管理等行政管理阶段,没有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科技创新全过程,整体处于一种被动、低水平的管理;同时,在师生获得知识产权成果后才开展转化运用工作,缺乏早期应用制度导向。

(二)知识产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师生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意识薄弱,一方面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知识,对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及申请流程等不甚了解;另一方面由于学校长期以来的价值评价体系对师生创新成果的要求较多局限于高级别的科研项目申报及高水平学术,较少关注知识产权申请。即使部分成果申请了知识产权,但因对知识产权缺乏深入了解,仅仅把授权作为知识产权获得的最终结果,忽视了后续年费缴纳的维持,导致知识产权成果流失,也使得后期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无法实现;同时,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率低,申请知识产权前没有进行查新、检索,忽视文献的导向作用,未能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创新成果,造成创新能力低,低水平重复研究多。

(三)知识产权转化率低

虽然近两年学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总量显著增长,但都是单独的知识产权成果,未构成专利体系或专利池、技术包等知识产权组合,创新力度不强,成果价值无法体现。另外,对学校现有有效专利进行IPC分类号分析、文本聚类分析,发现学校专利申请领域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权利要求数、同族专利数、引证情况普遍偏低,专利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学校的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且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大多属于实验室成果,未经孵化技术成熟度普遍偏低,产业化可能性小,加之成果推广渠道不畅、专业技术推广人员缺乏等问题,大部分知识产权成果处于“闲置”状态,无法实现社会价值,创造经济效益。

三、广州新华学院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策略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全面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及时掌握政策趋势,完善相关政策,落实相关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方面的政策引导,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如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岗位聘任、项目结题、人才评价等政策中更加凸显知识产权转化效益的指标权重,积极引导师生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知识产权。

(二)增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借助学校图书馆增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开展专利检索、专利查新、专利分析评议、专利布局导航等信息服务工作,以专利信息利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立高校知识产权数据库,引导师生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利用,通过对技术信息的分类统计分析,挖掘技术的演变规律和分类构成,找寻新的研发方向,提高研发起点;开展系列主题讲座,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技能,提升师生知识产权信息素养;提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全流程的知识产权培训,帮助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重整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三)科学管理,助推成果转移转化

以知识产权分级分类管理优化存量,以专利导航分析布局做强增量,处理好学校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教学科研活动的全过程,增强师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掌握知识产权挖掘和布局策略,克服盲目、零散地申请知识产权,引导专利数量和质量与产业发展需求、科技创新能力相适应,改被动的“为专利而申请专利”为有目标、有规划的申请专利。同时,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依托科技项目、研发计划,开展核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布局,培育一批战略性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包,形成与学校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储备。树立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强化科技成果价值导向,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的支持,激发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依托学校优势专业,建立专业性中试基地,为学校师生提供科技成果熟化、验证平台;同时与技术转移中介结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企业等进行横向联系,拓展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助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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