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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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课题研究为契机,结合我们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学校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使我校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和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寄宿班级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家访,开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的家长有一方返乡。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2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7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x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

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四、构建夯实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五、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

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

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3

留守儿童的德育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现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在农村学校里也是一个空白。为了更好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的教育、学习的辅导,让他们快乐地成长,我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探究》的课题研究,并制订以下方案,以便更好地进行教育研究工作。

1.学习上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学校把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分成优秀、中等、偏差三种等级,把留守儿童各科学习的知识缺陷也归类分好组,把辅导留守儿童任务分到各个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要认真分析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根据等级成绩和学科知识缺陷,拟定好留守儿童的学习帮扶计划,安排帮扶时间,设计好帮扶内容,分配好帮扶互助小组,并确定各阶段帮扶目标。在W习帮扶上,每个老师至少帮扶一个留守生,领导也要检查老师结对帮扶的效果,留守儿童每个阶段的进步档案要建立健全,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2.活动上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在校园内,要多开展各式各样的集体活动,组织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学校要求每个学期班主任或者是少先辅导员要开展一到两次的诗歌朗诵比赛、绘画比赛、劳动技能比赛、文艺活动比赛。在活动中老师要多关注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不觉得孤单、受冷落,体会到集体生活给他们带来的快乐,使他们往后更踊跃参与。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让留守儿童学会独立生活,学会与人融洽相处,学会自我保护,养成良好的心理和思想品质。

3.在生活上,学校对留守生要优先照顾。老师要多关心爱护他们,对他们生活上的困难要伸出援助之手,平时多对他们问寒问暖,这样留守儿童开心,在外打工的家长也放心。学校开设的免费中餐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安排菜谱,多买一些有益于孩子身体发育的食物。对生病的留守儿童要及时送去救治,用母爱般的心照顾他们,让他们感到温暖。平时注意对留守儿童的自理能力进行指导,教育留守学生学会独立生活,在生活中自理、自强、自律,养成健康卫生的个人生活习惯。

4.每学期开学对本校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问卷调查,通过问卷了解他们父母的工作情况以及对子女的关心情况,了解监护人对他们的管教情况,了解留守儿童在家里的生活、学习情况,了解他们心里所思所想,建立个人信息档案。针对各个留守生,制定不同的教育方案和教育策略。

5.每学期要对留守儿童进行多次家访,建立家访记录,要求监护人和家长安排好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双休日期间,要求他们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注意个人安全,不到山塘水库去游泳,不玩危险游戏,教育他们不进网吧、不玩游戏,远离,不参与有损于身心健康的事情。

6.各个班主任、各个科任老师要把自己的电话号码或者学校的亲情电话公布给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方便他们和老师联系,方便家长随时了解自己孩子的情况。通过电话,或者写信、短信等方式,与留守儿童的家长保持联系,每学期每个班主任电话来访留守儿童不少于两次。利用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教育相结合,对留守生进行心理干预与辅导。

7.在班级里建立帮扶互助小组,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班级成立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互助”小组和优秀生与留守儿童互助小组。用他们身边的人和事相互影响。平时安排班里思想、成绩比较优秀的学生,对班里留守儿童多些关注和帮扶,便于学生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共同进步。

8.学校设立“爱心电话”和“爱心信箱”,班主任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微信交流群”,便于留守儿童和家长、家长与老师、老师和留守儿童进行交流沟通。

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4

何为留守儿童教育“33433”模式?简言之,即:“三案机制”“三全策略”“四种形式”“三类活动”“三项保障”。

(一)“三案”机制完善——关爱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004年起,林梓小学即全面展开留守儿童的调查、建档和研究工作,探索形成了档案流转制、个案跟踪制、预案首问制,“三案制”使得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更为切合实际、有的放矢。林梓小学建立了留守儿童个人信息有色档案,“双留守”用黄色信息表,“单留守”用白色信息表,“特困”用蓝色信息表,“优秀”用红色信息表。明了化的可视档案材料,使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不因为班级的转换、年级的升高、学校的变化而脱节,形成留守儿童“教育工作链”。对学习习惯、道德品行、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特殊帮助的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实行个案跟踪。对于留守儿童在校内或校外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建立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意外伤害等应急预案,便于迅速科学高效地处置留守儿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二)整体联动战略——全员参与,全面关爱,全程关注

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建立健全监护体系,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关爱、全程关注的“三全策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与管理。

1.全员参与策略。首先是整合学校的教育人力资源,班主任是留守儿童教育的核心,同时有效整合与留守儿童关联的其他教师的资源。第二是整合社会教育资源,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第三是整合家庭教育资源,要求监护人积极配合。林梓小学全校教师每人均有一个帮扶对象,每人均用实际行动书写着动人的教育故事。

2.全面关爱策略。由于留守儿童呈现出不同的心理特点和行为表现,林梓小学教师不仅关注他们的学习,而且关注他们的生活;不仅关注他们的品行,而且关注他们的心理;不仅关注他们本人,而且关注他们的家庭;不仅关注他们的学校成长环境,而且关注他们的社会成长环境。

3.全程关注策略。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各个年级段、各个时点均进行有效的关注;从学生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社会等进行立体关注;从课堂到课外,从日常关注到节假日的重点关注。

(三)组织网络健全——“四种形式”有效整合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健全组织网络。林梓小学以“关留委”为龙头,建立了“2118”关爱教育组织网络。

1.“两会”: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留守儿童基金会

林梓小学于2004年5月10日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旨在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培养,让他们健康地度过这段特殊的人生历程,最终成为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社会有用之才。此后每年5月10日被定为林梓小学留守儿童关爱日。

2007年林梓小学又成立了“留守儿童基金会”,此后每年都有社会人士、有关单位捐赠钱物,每年“留守儿童基金会”募集到的钱物都直接惠及留守儿童。

2.“一站”: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

因为留守儿童权益容易受到侵犯,林梓小学成立了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站,请镇法律服务所人员担任兼职维权律师,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向留守儿童发放了“林梓镇留守儿童维权卡”,畅通了孩子维权的渠道。

3.“一校”: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林梓小学充分利用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这块阵地,每月一次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现代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为家长教育孩子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他们或请家庭教育专家做讲座,或请身边的家教能手现身说教,或进行家教知识图片展,或编制家教知识小册子。2006年林梓小学荣获“全国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称号,2011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家长学校”。

4.“八小组”:学习辅导、心理咨询、法律维权、困难帮扶、生活指导、社区关爱、课题研究、资料收集等八个留守儿童工作小组

林梓小学设立专门的留守儿童工作小组,实施具体工作。他们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留守儿童特点,编制了一套专供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阅读的校本教材。编印《生活小常识》手册,通过生活教育增进留守儿童的生活经验,将所学知识融入个体经验结构中,形成生活技能。建立科研引领机制,在工作中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留守儿童研究课题先后被列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课题并成功结题,课题《留守儿童教育“33433”林梓模式研究》被评为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项目。学校成为联合国儿基会“受人口影响的儿童保护项目”课题重点实验小学,成为清华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等高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

(四)活动丰富多彩——关爱教育做到有效渗透

留守儿童教育需要挖掘身边的资源,其最大的资源是留守儿童自身,关键在于坚持以留守儿童为主体,让留守儿童真正参与。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过程中,林梓小学重点开展了以下三类活动:

1.日常活动:主要通过晨会、课堂、大课间等时机渗透德育,每天记载教育日志,使得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常态化。

2.定期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定期开展系列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参与其中、享受过程、快乐成长。

3.随机活动:不定期地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演出、野炊、远足等社会实践活动;传唱林梓小学留守儿童之歌《心声》;该校留守儿童排演的情景剧“爸爸妈妈出远门了”获中央电视台节目遴选南通赛区二等奖;由该校留守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排演的节目“相亲相爱一家人”获如皋市一等奖。

(五)保障措施扎实——促进关爱工作顺利推进

1.物质保障:主要是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设施。学校“爱心超市”有为留守儿童免费借用的或无偿使用的物品如雨伞、雨衣、文具等;爱心电话亭、网上连线等现代通讯方式为留守儿童与在外打工的父母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在学校网站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平台,家长可通过网络查阅孩子在校情况。2011年9月,中英人寿“星星点灯·关爱留守儿童公益计划”在林梓小学建设“关爱小屋”,招募志愿者开展关爱行动,将“关爱”传递给每一个留守儿童。2012年5月10日,在全国首家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成立八周年之际,林梓小学又迎来了全国首个留守儿童教育主题馆揭馆仪式的隆重举行,全国妇联宣传部副巡视员朱晓征、江苏省妇联副主席缪志红等领导亲临视察并为主题馆揭牌。

2.精神保障:对在每年留守儿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年都在学生中评选十佳“爱心小天使”,在教师和监护人中评选“关爱模范”,在留守儿童中评选“自强标兵”。学校没有留守儿童失学逃学,没有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没有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数百名留守儿童参加各项活动获奖,不少留守儿童成为三好学生、文明学生,老师成了孩子们的贴心人,校园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3.环境保障:首先是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自2004年以来,关于林梓小学留守儿童工作的新闻报道达百余篇,唤起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关爱;其次是周边环境,坚决查处取缔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餐饮食品摊点及音像书刊摊点,配合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安全事故隐患;再次是校园环境,充分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从校园内的雕塑到花圃边的牌匾,从走廊橱窗到校风碑,从教室内的黑板报到教室门外墙壁上的挂匾,从食堂到活动室乃至厕所墙壁上的标语,内容设计都考虑到育人性、知识性、艺术性。

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5

关键词留守儿童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62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661(2016)21-0059-02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随着我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别是试点学校的“留守儿童”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必将赋予改革以新的艰巨的历史使命。

一、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就我校而言,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我校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数也逐年增多,从调查情况看,父母外出打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为留守儿童教育成长提供了必需的物质条件,但与此同时,也使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生活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令人担忧,由于临时监护人文化水平低,没有能力辅导孩子学习,或没有这个意识,重养轻教,致使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特别是父母双方均在外地打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隔代亲人照看,由于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且祖辈大都文化程度偏低,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思想观念与孙辈有很大差距,难以与孩子交流沟通,有的还要干农活维持生活没有时间监护孩子,有的体弱多病无能力监护孩子,有的同时照看几个孙辈没有精力监护孩子,加之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往往只满足孩子物质、生活上的需求,缺少精神、道德上的教育,甚至对留守儿童娇生惯养、放任自流;加之儿童本身自控能力较差,无法抵制现代社会中不良诱惑,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较差,临时监护人一般只管吃穿,不愿管理教育或者不善于管理教育,致使部分留守儿童长期缺少亲情和家庭教育,养成任性、放纵、随意的性格。说谎、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花钱大手大脚、不知节省,每天只喜欢看电视、打游戏、无节制地玩耍等,直接影响其他学生的行为和思想。留守儿童的心理与行为极易出现偏差,在去年我所教的班级里就有这样一个孩子,父母均外出打工,他被留在家里由祖父代为照顾,由于长期和父母分离,缺乏一种良好的家庭氛围,使这个孩子在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出现情绪消极、孤僻任性、自私冷漠等特征,而且学习习惯与行为习惯极差,经常不完成作业,上课不专心,爱打架,撒谎,老师多次教育也是屡教不改,产生了叛逆情绪,而由于照顾他生活的爷爷没有文化,教育起来也感觉到力不从心。诸如这样,许多家长把教育子女的义务全部推向了学校,给学校的管理、教育带来了许多障碍,使家庭和学校的共同教育出现了断层,增加了学校的压力,这一社会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探究留守儿童常见的行为偏差,分析其成因,加以预防和化解辅导,力求主动权,把心理困惑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对策及建议

1.关注留守儿童可以从四个方面加强合作。首先最为迫切的就是改变家长及其监护人的教育方式及观念,可以通过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校合作课题实践、建立留守儿童基地、进行广泛的家访、编订家长教育读本、开展家校联谊等方式形成留守儿童教育的合力。其次,在学校层面要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给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比如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的档案,同时学校可以尝试学校教育家庭化,这又可以从两个方面做起:第一,搞好寄宿制学校的建设。第二,建立教师“代管家长制”。再次,就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留守儿童创造更多健康成长的空间。第一,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尤其要设立一个专门针对留守儿童的项目基金。第二,加快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小城镇的投资办厂环境。使农民工有就近就业的可能性。最后就是加大社会支持力度,比如通过各大媒体来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报道增加社会各界对这一新弱势群体的了解和关注。社会还可以通过支持一些民间组织的建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如“麦田计划”“春蚕计划”“希望工程”北师大的“农民之子”、联合国儿基会的“西发”项目等都是很好的民间行动,体现了正在成长中的中国公民社会的价值。另外,高等院校可以通过社会服务功能与附近农村学校之间的联系,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村官活动、农村教育硕士培养工程、欠发达地区扶助工程等,都体现了高校应有的社会责任。

2.由于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上是不完整的,就迫切需要学校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进行弥补。学校应充分发挥教育主渠道、学校主阵地、教师主力军的作用。学校要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要调整课程设置,增设心理课程,开展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老师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更多的帮助,坚决制止“管优不管差”的现象;要丰富留守儿童的课外生活,而且通过活动让他们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定期与留守儿童外出打工的父母联系沟通,指导他们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留守儿童策划活动方案篇6

一、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分析留守儿童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在现有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在当前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以专业的价值为指导和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充分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开展的助人服务活动。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就是儿童,留守儿童作为儿童中的特殊人群,更应该成为社工服务的对象。不仅如此,社工运用专业的方法与理念帮助留守儿童,设计专业的小组工作方案,帮助有同样问题的留守儿童解决自身的问题。

二、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

(一)隔代监护比例较高

留守儿童由祖父母辈照料的大约占留守儿童总人数的58.5%,此外还有一些托管班和自我监护的情况。隔代监护的监护人往往个人素质学历不是很高,祖父母辈的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溺爱往往大于管教。他们基本只能照顾到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容易忽视留守儿童心理、情感上的需要。父母监护的缺失,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会受到很大影响。

(二)社会交往范围较窄

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一般倾向于自己解决,或从同学那里得到帮助,同龄群体便成为其交往和沟通的对象,但是留守儿童遇到的问题不是同龄群体可以帮助解决的,特别是同龄群体中如果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或行为,留守儿童特别容易受影响,群体亚文化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比较大的。由于父母经常不在身边,留守儿童与父母间的关系容易疏远,而和祖父母辈的监护人由于代沟等因素交流也很困难。留守儿童也很少会想到从老师或者社会工作者处获得帮助,这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不完善,影响力较弱有一定的关系。有统计数据显示留守儿童中很少与父母联系的占23.9%,在学校里基本没有朋友的占17.5%,害怕陌生人的占40.0%,遇到困难自己解决的占45.5%,这些数据都显示出留守儿童群体交流对象之少,获得他人帮助渠道之狭窄。

(三)学业完成困难

由于合格的监护人的缺失,留守儿童一旦作业遇到问题,多数的祖父辈无法解决孩子的学习问题,孩子无处寻找解答人,问题越积越多,分数越考越低。加之,学校和家庭教育无法沟通和配合,无计可施之下,孩子逐渐失去对学习的信心开始厌学、逃学,学校教育方面也出现了缺失。就这样踏入社会,容易让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利用,从此走上不归路,影响孩子的一生的发展。

三、社会工作介入留守儿童的成长生活

(一)社会小组工作方法

社会小组工作方法是社会工作实践活动将小组既当作过程又当作手段,通过成员的支持,改善他们的态度、人际关系和应付实际生存环境的能力。针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小组工作主要面对两个群体:留守儿童群体以及留守儿童的父母群体。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的“三点半”社区学堂中,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儿童心理学、社会学、沟通学等理论知识水平以及实践技巧,让他们在社会工作活动中既有爱心和良好的愿望,又掌握了一定的科学工作方法,提高了他们社会工作实践的能力和质量。

(二)社会工作的中心理念是“助人自助”

创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学习的条件,激发留守儿童学习的动力,鼓励留守儿童的自信心,增强其学习的能力。在社会工作小组活动中要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帮助留守儿童培养正确的人生观、提高自我心理疏导能力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开展的小组活动中,由于每个年级的留守儿童都会参与其中,社工便可以利用高年级的留守儿童的学习优势,帮助低年级的同学解决学习上的难题,这样一来高年级的同学既能复习以前学过的知识,又帮助了低年级的同学。另一方面,通过他们之间沟通交流,既锻炼了大家的表达能力,又让大家可以熟悉彼此,从而结识更多的朋友,提升小组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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