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学论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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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学论文篇1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教学目标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罗向明,论保险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j],高教研究,2005(28):68-69

财产保险学论文篇2

【关键词】高职院校;个人理财规划;课程;实践教学

个人理财规划课程是高职院校财经类的主干课程,主要针对金融专业或投资理财专业的学生,该课程的学习可以使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个人理财服务理念和投资风险意识,掌握个人理财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理财理念,灵活运用个人投资理财工具,培养扎实的专业技能,具备个人投资理财产品的理财能力,同时使学生具备从事个人理财规划岗位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通过完成银行产品理财、证券产品理财、保险产品理财、房地产投资理财项目的学习,学生能运用银行产品理财、证券产品理财、保险产品理财、房地产投资理财,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理财规划。

1.个人理财与资金的时间价值的实践教学

1.1认识和感受资金的时间价值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对资金的时间价值进行计算;知识目标能进行复利的计算,年金的计算,贴现率的计算。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复利现值和终值的计算;②演示:年金计算:普通年金,预付年金,递延年金,永续年金;③演示:贴现率的计算。可展示的结果是各小组计算的资金时间价值。

1.2个人主要理财产品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分析、保险产品进行分析;知识目标层面要知道常见的理财产品,如:金融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外汇等;实物理财产品:创办经营实体、黄金、房产、邮币卡、艺术品等。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比较:风险;②比较:收益;③比较:流动性。可展示的结果是各种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与流动性。

2.银行产品理财

2.1认识银行理财产品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认识储蓄存款、银行卡、外汇产品、纸黄金等理财产品;知识目标层面了解银行产品种类:储蓄存款、银行卡、外汇产品、纸黄金。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分析:储蓄存款的收益;②分析:纸黄金的收益。可展示的结果各小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2.2银行产品投资效益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对银行产品的收益进行计算、分析哪些银行产品值得投资;知识目标层面知道银行产品的收益如何计算、了解哪些银行产品值得投资。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②演示: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利息计算;③演示:通知储蓄存款利息计算;④演示: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⑤演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计算;⑥演示:凭证式国库券利息计算;⑦演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计算。可展示的结果是各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2.3银行产品理财的动机与信用管理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阐释储蓄动机,实施合理的投资行为;知识目标层面知道信用体系的重要性和应对策略,避免信用问题带来的损失。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讨论:分组讨论银行产品理财的动机;②讨论:银行信用的利弊。可展示的结果是总结银行理财产品的动机与信用利弊。

3.证券产品理财

3.1认识证券产品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认识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种类;知识目标层面知道当前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种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认识:股票;②认识:证券;③认识:基金。可展示的结果是能展示不同的证券产品。

3.2证券投资基本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知识目标层面知道证券投资基本分析方法及变量体系。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宏观经济分析;②企业所处行业分析;③小组作业:选取一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可展示的结果是能对某一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基本分析。

3.3证券投资技术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进行K线分析、趋势分析、均线分析;知识目标层面掌握K线分析、趋势分析、均线分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K线分析;②演示:趋势分析;③演示:均线分析(利用证券交易软件进行演示)。可展示的结果是能对某一上市公司进行K线分析。

4.保险产品理财

4.1认识保险理财产品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认识保险的重要性和产品的种类;知识目标层面把握风险与风险管理手段。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全班同学分组进行讨论:保险理财产品的重要性;②各小组进行发言。可展示的结果是各小组能总结保险理财产品的重要性。

4.2商业保险投资品种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能掌握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的品种,商业保险用来进行哪些风险防范;知道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的品种以及商业保险用来进行哪些风险防范。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分析人寿保险;②分析财产保险。可展示的结果是展示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差异。

4.3投资型寿险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进行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不同寿险产品比较分析;掌握、万能险、投连险、不同寿险产品比较分析。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分析分红险;②分析万能险;③分析投连险。可展示的结果是展示不同投资寿险的差异。

4.4商业保险实务操作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进行购买保险的实际操作?知晓购买保险应注意的问题?出险后如何理赔?知道如何购买保险?购买保险应注意的问题?出险后如何理赔?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如何购买保险;②演示如何理赔。可展示的结果是展示保险的购买流程与理赔流程图。

5.房地产投资理财

5.1房地产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对房地产投资收益进行计算和风险分析,对房地产投资进行有效控制;掌握房地产投资收益的计算和风险,理解房地产投资的有效控制。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房地产投资收益的计算;②分析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可展示的结果是:展示房地产投资的收。

5.2房地产投资策略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掌握如何对住宅投资、对商铺投资;掌握房地产投资的种类,特点和投资策略。掌握房地产投资的种类,特点和投资策略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讨论房地产投资策略;②认识房地产投资的种类。可展示的结果是:能针对具体的房地产,提出投资策略。

5.3房地产投资操作实务

在能力目标方面,能够掌握房地产投资操作流程,熟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设计的事项;在知识层面掌握房地产投资操作过程中的流程,交易税费,筹资方式。训练方式、手段及步骤是:①演示房地产投资操作流程;②演示房屋买卖合同;③演示房屋租赁合同;④小组作业:撰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可展示的结果是:展示房屋买卖与租赁合同,小组作业汇报等。

参考文献:

[1]张旺军.投资理财——个人理财规划指南[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07.

[2]张旺军.投资理财——个人理财规划实训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07.

财产保险学论文篇3

关键词:财产保险;受益人;受益权

一、财产保险中是否应该存在受益人制度的争议

1、各国立法对财产保险中是否存在受益人的规定不同。

英美法系的大多数国家中,受益人泛指所有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制度既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也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通常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保险人,而当事人另一方则不同于我国法律规定中的"投保人",而是"被保险人",因为英美法系认为一般人通常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投保的,所以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也就当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当被保险人想让他人享有保险金之利益时,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通常通过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或者保险合同的转让的方式为之。在英美法系中,将被保险人本身称为"第一受益人",将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称为"第三受益人"。

在大陆法系国家,财产保险中是否可以设立保险受益人制度的争议颇大。因为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各国法律规定的不同,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受益人制度的认识。有些国家和地区立法,保险受益人制度不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也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例如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总则第5条规定"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或要保人约定享有赔偿请求权之人。"因为是总则中的规定,所以既可以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也可以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日本、德国、希腊等国家则立法规定,保险受益人制度仅存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例如我国《保险法》第18条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理论界对于财产保险中是否应该设立受益人制度的规定不同

持否定态度的学者们认为,受益人制度只能存在于人身保险之中,不能存在于财产保险之中。杨仁寿先生道:"财产保险契约之本质,既在''禁止得利'',则与保险事故发生时,受损害填补人不得因而得利,除被保险人之外,则别无所谓受益人。被保险人即受益人,受益人即被保险人。要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属同一人的,称之为为自己利益保险。要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属于同一人的,则称之为为他人利益保险。享有赔偿请求权之人,除被保险人外,并无另有所谓受益人存在。

持肯定态度的学者们认为,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是目前我国保险实践之需要,是我国保险法理论框架完善之需要。台湾学者郑玉波认为,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使财产利益受损,自然应获得保险赔偿金,他将保险金请求权指定给受益人享有,实质上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并未使保险人和第三人收到损害,完全符合民商事活动奉行的自由原则,因而可以认可财产保险中设置受益人的做法。李玉泉认为"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如甲以自己的财产,订立保险合同,而以丙为受益人,有何不可?这种行为实质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行为,应该允许。"

3、笔者观点--支持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

人身保险以人的健康、生命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丧失生命或行为能力,进而无法使用自己的保险金请求权,所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约定另外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之人。而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安危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大多都健在,所以没有另外约定保险受益人的必要。如果只是考虑到保险金请求权的行使问题,那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时,大可由继承人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也没有设立受益人之必要,所以,这种考虑是没有认识到设立保险受益人的宗旨所在。

二、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的理论基础

1、从法理的角度分析

私法自治或契约自由作为当代私法之基础原则,为私法主体行使或处分其私权提供了自由的空间,只要其私权行为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和他人利益,该行为即应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合意,是意思自治的结果,属于私法的范畴。因此,作为保险契约关系主体之被保险人当然可以处分自己所享有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如果被保险人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就是对自己私权的一种处理。法律应当予以许可,并给与保护。

2、从受益权性质的角度分析

首先,财产保险中的保险金请求权是一种财产权,而这种财产权是可以被转让的。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可以亲自行使转让的权利,将这种财产权转让给第三人行使,第三人通过该行为获得受益权,即成为受益人。这是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行为,在法律上并无不妥。

其次,受益权不同于继承权。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事故尚未发生,作为保险标的的物被其继承人继承,按照《保险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继承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但这时候的继承人不一定就具有保险利益。如果适逢保险事故的发生,将不符合《保险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这样必将造成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的纠纷。如果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世,只要保险标的发生了事故,受益人就有权请求保险金的支付。这样,即使被保险人不幸去世,也不会造成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了。

最后,在财产保险中,当被保险人先于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即出现保险金请求权无人行使的状态。实践中,往往由其继承人行使,但是这时候继承人继承的是在保险合同中的身份呢,还是一笔单纯的保险金?如果继承人继承的是保险合同中的身份,那么这笔保险金将面临被先缴纳税款、履行债务等问题。所以,如果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也应当规范处理受益人与其它权利人的关系。

3、从财产保险的功能角度分析

财产保险的功能在于填补损害,分担风险,目的是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陪偿,使得其尽可能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之前的经济状态。同时,学理上还有"禁止得利原则",目的是防范保险助长之风,使被保险人即使获得赔偿,也不会得到额外的利益。持反对论的学者中,杨仁寿先生提出,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的行为,将使得保险受益人成为无偿受益者,必将触发道德风险。但仔细分析一下,首先,被保险人将保险金受领权转让给受益人,其中并没有余外利益的滋生,只是一种变通的补偿。其实,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的时候,必将考虑到后果,将受益权授予其最信赖,且对保险标的最没有损害之可能性的人。而且实践中,这种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往往在保险合同外还有另外一层关系,例如抵押贷款合同。所以,那种传统的"谁投保、谁受损、谁受益"的经营模式应该被打破了。

三、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的实践需求

1、呼应保证保险的立法需要

我国2002年《保险法》第91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而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9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见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比2002年的《保险法》对于我国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业务范围之规定,增加了保证保险,这就从立法上肯定了保证保险这种险种模式的合法性。

但一般保险的当事人只有两者:保险人与投保人,而保证保险的当事人却涉及三方:保证人,即保险人;被保证人,或义务人即投保人;权利人,即受益人。保证保险也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这就从理论上打破了《保险法》第18条,保险受益人只存在于人身保险中的规定,法条之间出现冲突。而且保监会在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复函》中提到"保证保险是指由作为保证人的保险人为作为被保证人的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由于被保险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赔偿责任。"从此处可以看出,保监会是承认保证保险中受益人的存在。法条之间的冲突不仅会造成法律本身的逻辑错误,还将导致实践中的审判困境。

财产保险中受益人的权益是否可以受到保护,就将面临分歧,特别是当其与继承人、债权人等其它权利人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问题就会更显加彰显出来。如果说"法无禁止即为合法",那么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该指定的受益人与其它权利人利益发生冲突了,而且其它权利人的权利是法律有所规定的,那该保护的又是谁呢?所以,亟待法律进一步明确财产保险中受益人的地位。

2、责任保险第三者权益维护之途径

责任保险,又称第三者责任保险,即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补偿责任的保险,其最终目的是使受害的第三者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我国《保险法》第65条第4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虽然我国《保险法》对责任保险中第三者的权利进行了规定,但正如第64条第2款所说:"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本条规定第三者如果想得到赔偿保险金,有两种途径,一是根据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请求,二是当被保险人怠于请求时。这种规定让责任保险的第三者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而在很多情况下,责任保险的第三者都亟待直接保险金请求权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机动车险种,可能责任保险第三者正急需这笔保险金来治病,如果只靠被动的等待被保险人的行动,但如果被保险人怠于请求,那么这个"怠"的法律界定又很模糊,这就将对责任保险第三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如果法律明确了财产保险中的受益人制度,那么就可以将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作为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进行约定,这样,在发生保险后,责任保险的第三者就可以以受益人的身份享有直接的保险金请求权。因为责任保险的最终目的就是补偿受损害第三者的利益,所以这样的规定将真正维护到第三者的利益。

3、抵押贷款保险合法之保障

在保险实务之中,"受益人"的概念并不罕见,尤其是在新兴的"房贷险"和"车贷险"这些抵押贷款保险合同中。这类保险合同中,银行往往强制要求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设定银行为受益人,否则不予贷款。具体而言,当消费者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业务时,银行要求其购买抵押贷款保险,并指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当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丧失还贷能力时,保险人向银行支付保险金。这种保险的初衷是使借款者能够早日顺利从银行贷款,从而促进信贷融资业务的发展,加快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但由于我国《保险法》并没有明文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导致当矛盾发生时,受益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致使很多"退保热潮"的出现,反而激化了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信贷消费规模的不断扩大,这种抵押贷款保险的社会需求与日俱增,保险实务和司法实践迫切需要立法承认财产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地位。

总之,在财产保险中设立受益人制度是我国司法实践与理论完善的迫切需要。但不能盲目引用我国现行保险法上有关人身保险受益人的相关规定,因为财产保险有其自身的特点,在立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一是,坚持债权人优先原则,避免投保人借财产保险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二是,并不是所有的财产保险都必须指定受益人,立法完全可以将受益人的指定作为当事人的选择性条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要指定受益人。

参考文献:

[1]尹中安,《保险受益人论》,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博士论文;

[2]龙誉,《保险受益人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硕士论文;

财产保险学论文篇4

关键词:数据包络分析;财险公司;规模效率

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5-0063-02

一、DEA模型描述

数据包络分析(DEA)理论最初是由Farrel(1957)提出的。1978年,著名运筹学家A.Charnes,W.W.Cooper和Rhodes等学者构建了DEA模型,即CCR模型。它是一种非参数的相对效率的评价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对若干相同类型的具有多输入和多输出的决策单元进行相对效率的评价,其本质是把每一个被评价单位作为一个决策单元,且每一个决策单元都具有同类型“投入”和“产出”,通过对投入和产出比率的综合分析,以各决策单元的投入和产出指标的权重为变量进行评价运算,确定有效的生产前沿面,并根据各决策单元与生产前沿面的距离状况,确定各个决策单元是否DEA有效,同时还可用投影的方法分析决策单元DEA无效的原因,以及应改进的方向和程度等。正因为DEA方法具有这种独特的优势,在分析评价产业投入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状况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使用DEA模型时应注意的问题

DEA模型可以借助DEAExcelSolver软件进行求解,在使用软件时至少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决策单元(DMU)的数量要足够多。DEA模型的特点决定了其选取的指标个数相对于决策单元个数来讲不能太多,否则DEA模型不能区分有效决策单元,即过多的DMU效率评价指数为1。一般来讲,为保证结果有一定的辨识能力,DMU的数量至少要达到2(m+s),m与s分别代表选择的投入和产出指标数。

2.在使用标准DMU模型中,混合绝对数指标和相对数指标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可靠。在实际应用中,有相当的数据为相对指标数据,例如,反映一个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可为资金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等。Dyson等指出在使用标准DEA模型中,混合绝对数指标和相对数指标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可靠。

二、数据描述

截至到2006年底,我国正式登记的保险公司有61家,其中24家为中资公司,31家为外资或合资公司;按照主营业务划分,有24家财产保险公司,32家人身保险公司,5家再保险公司。本文选取了14家财产保险公司为样本,其中中资财险公司7个,外资财险公司7个。各大保险公司的名称使用了《中国保险年鉴》中通常采用的简称。样本时期为2003-2005年。各项指标数值来源于2004-2006年《中国保险年鉴》。

综合考虑研究目的、数据的可获得性和保险公司的特点,本文根据增值法选取投入和产出指标。投入指标包括总人数、固定资产、营业费用;产出指标包括保费收入、净利润、赔款支出。投入指标中,既有能够反映人力资源的指标(总人数),又有能够反映资本投入的指标(固定资产总值),还有能够反映管理水平的指标(经营费用),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这三个指标基本上能够反映保险企业的投入要素量。产出指标中,既有能够反映总产出能力的指标(保费收入),又有能够反映盈利能力的指标(净利润),还有能够反映保险公司特有的产出指标(赔款支出),这三个指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保险公司的产出。所以,这里选取的六个基本指标概括地反映了保险公司的投入、产出情况,全面反映了保险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

三、实证分析

根据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运用DEAExcelSolver软件,分别对我国2003-2005年间的中资和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的规模效率进行计算,结果分别见表1和表2。

(一)对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规模效率进行逐年分析

1.2003年财产保险公司中有2个公司位于规模效率前沿面上,且这两个公司均为外资财险公司,中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369,外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537。单从2003年的财产保险市场上来看,外资公司的规模效率整体高于中资公司。

2.2004年财产保险公司中有3个公司位于规模效率前沿面上,其中中资财险公司占1个,外资财险公司占2个,中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687,外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800。纵观2004年的财产保险市场,外资公司的规模效率整体仍然高于中资公司,但是中外资保险公司之间的差距缩小了。

3.2005年财产保险公司中有7个公司位于规模效率前沿面上,其中中资财险公司占5个,外资财险公司仅占2个,中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908,外资财险公司的平均效率值为0.760。在2005年的财产保险市场中,中资公司的规模效率整体首次超过外资公司。

(二)对中资和外资保险公司进行综合分析

从2003-2005年中国财产保险市场发展情形来看,中资财险公司的三年平均效率值为0.655,外资财险公司的三年平均效率值为0.699。从位于规模效率前沿面上的公司数目来看,三年中中资财险公司为6个,外资财险公司为6个。因此,综合考虑公司的平均规模效率和位于有效前沿面的公司数目,三年内外资财险公司相比中资财险公司占优势。然而,20多年来在中国财产保险市场上,中资公司都占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规模占据绝对优势,但是从上述分析结果表明,中资公司的规模效率相比外资公司要低些。占有规模绝对优势的中资财险公司并没有表现出规模经济的特征。

(三)从公司层面分析

从公司层面分析,2003-2005年占财产保险市场70%以上份额的龙头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平均规模效率仅有0.615,在所有财产保险公司中处于中游偏下的位置,远远落后于成立不久、市场份额仅占不到1%的美国联邦保险,其三年的规模效率值均为1.000。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这使得其效率值在2005年达到1.000。如果没有该利好消息的话,其三年规模效率平均值可能要比0.615还要低些。占据市场份额12%的规模较大的中资财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均规模效率也仅有0.491,明显低于市场份额微乎其微的美国联邦保险公司(1.000)、三井住友保险公司(0.878)、皇家太阳保险公司(0.856)。

综上分析,针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规模经济效应不太明显,即规模很大的公司,规模效率并不一定就高;恰恰相反的是,规模效率较高的均为规模不大的保险公司。(2)中资公司成功境外上市对于提高自身的规模效率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BankerR.D,CharnesA.andCooperW.W.SomeModelsforEstimatingTechnicalandScaleInefficienciesInDataEnvelopmentAnalysis.ManagementScience,1984,30(9):1078-1093.

[2]CharnesA,CooperWW,RhodesE.Measuringtheefficiencyofdecisionmakingunits.EuropeanJournalofOperationalResearch,1978,2(6):429-444.

[3]Dyson,R.G.;Allen,R.;Camanho,A.S.;Podinovski,V.V.;Sarrico,C.S.&Shale,E.A.PitfallsandprotocolsinDEA.EuropeanJournalofOperationalResearch.2001,132.245-259.

[4]GolanyB,RollY.AnapplicationprocedureforDEA.OMEGA,1989,17(3):237-250.

财产保险学论文篇5

[关键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改革;教学目标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现代保险意识、能够运用现代保险技术、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当紧密结合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和能力的要求进行科学设计,但目前保险学的教学单纯考虑自身的内容体系比较重,而与有针对性的教学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因此,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专业加强保险学教学改革研究非常必要。

一、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财务管理专业相匹配的保险学知识体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当在遵循保险学自身知识结构的基础上,科学优化教学内容,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知识体系,充分满足财务管理人才对保险知识的需求。

(一)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内容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保险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技术手段,是企业或个人把自身的风险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保险虽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却表现出极大的社会保障功能,得到广泛应用。

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研究的重要基础内容。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下非投机风险的发生发展规律、类型、本质特征、成本的形成和度量、风险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和方法、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等都应当作为教学的重点,使学生深入理僻风险管理的内涵,充分认识通过保险转移企业风险的重要意义。

(二)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

科学的理论是人们认识和指导实践的重要基础。在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中,加强保险基础理论的内容设计,对学生科学指导企业风险防范,提高风险管理中保险的综合运用能力和理论分析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

保险理论随着保险实践的不断深入而逐步形成并得到快速发展,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作为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保险经济学原理、保险功能理论、风险防范理论,掌握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要求,掌握保险运行的基本原则、应用范围及法律后果。达到能够运用保险理论与技术指导企业的风险管理行为。解决企业在保险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业务及法律问题,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险基础理论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核心内容。

(三)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

商业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对保持经济繁荣与健康发展、企业灾后重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保障员工福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等已经成为束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通过制定保险计划,购买各类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制定企业年金计划,为员工的生命、健康、意外伤害提供更高层次的人身保障,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优质人力资源的稳定。因此,商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重点和主干。

通过商业保险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各类商业保险的产品特点,能够根据企业生产与财务状况,在企业风险评估基础上科学制定保险计划。选择优质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运行中,存在着员工退休养老、医疗费开支、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失业等风险,这些风险只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解决。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可以改变劳动力对企业的依附关系,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地位平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具有相同的业务和数理技术基础,都是社会安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社会保险对企业发展的积极影响。明确企业员工所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和应尽的法律义务,企业应该如何遵守社会保险的法律规范,保证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的实现。社会保险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

(五)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保险经营具有负债性,保险产品是无形产品。财务管理人员在实施企业风险保险转移、制定员工福利计划时,必须了解保险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保险企业台前幕后的各项业务及程序,了解国家如何对保险企业进行监督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通过保险途径管理风险的效果。提高运用保险手段管理风险的水平。所以,保险企业经营与监管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积极强化能力培养,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效果

掌握和运用保险知识。分析与解决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风险管理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的综合能力,是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始终如一的教学目标,因此,能力培养在保险学教学中非常重要。

(一)通过保险案例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教学应该以案例教学为先导,综合运用保险、法律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正确处理企业风险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保险问题。例如。美国“9.11”恐怖风险与保险分析、达姆达轮火灾案、大连国际合作集团公司索赔案等。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通过解析让学生明晰法律规范,提高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加强专业知识的深化。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企业风险管理中错综复杂的保险法律案件能够找到解决的途径与方法。

案例教学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效果。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案例教学要强调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启发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找到理论依据。

(二)通过社会调查强化能力培养

社会调查是将社会关注的某一具体问题,通过让学生直接进入社会调查研究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使能力得到提高。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主要是为了处理企业静态财务风险,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提高保险意识而设置。在确定社会调查项目时,要紧密结合企业风险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的兴趣及程度进行选择。例如。在风险管理、财产保险、团

体人身保险、社会保险等教学中,可以确立一些社会调查项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如某企业保险情况调查、某企业保险方案策划、某企业员工福利策划等。在调查中深入企业,对有效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调查报告。根据学生的表现、调查报告的质量给出考核评价。

(三)通过实践教学强化能力培养

实践教学的核心是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具体操作,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学以致用的同化,巩固所掌握的知识,提高能力的转化率。

在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等实务教学中,实践教学将收到显著的教学效果。首先。设定一个目标企业,学生可以到企业了解生产及财务状况、风险管理情况,排查企业风险隐患,制定企业风险防范与保险计划,企业办理投保事项。其次,模拟企业发生保险事故,学生代表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参加损失鉴定,理算保险赔款。再次,选择企业保险实务诉讼案例,建立模拟保险法庭,模拟代表企业参加法律诉讼。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实习资源,采用模拟实训和现场实习相结合、辅以比赛等多种教学形式。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保险学知识运用到企业风险管理之中,达到强化能力培养的目的。

(四)改革考核评价方法强化能力培养

为了保证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必须设计与保险学教学目标相匹配的、信度和效度较高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方法。

财务管理专业对学生的能力水平要求较高,保险学课程的教学考核评价要紧紧抓住能力培养这个关键要素。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在一定笔试基础考核外,增加企业保险案例分析、企业保险调查报告、企业投保索赔业务技能模拟操作等能力考核项目,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变一次性、终结性考试为全过程考核,减少学习的功利性,有效完成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高度重视教学研究,提高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的教学水平

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应该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充分考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注重综合性教学研究

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比较宽泛,学生的知识面广、发散性思维强。在保险学教学研究中,应当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学生的知识储备优势,注重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法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融合。

例如,在解释保险概念时,可以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不同角度进行阐述,从保险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表现特征。揭示保险经济现象内在的规律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及与其他经济现象的普遍联系。在介绍损失补偿原则时,可以锁定某个目标企业,从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法律规范等角度去分析损失补偿原则的内涵与财务效果,也可以进行计量和博弈分析等。通过多视角提高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力。

(二)注重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

我国经济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保险理论和实务不断发展与更新。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发展性和前瞻性教学研究是时代的要求。

例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成为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风险转移手段,其理论与实务发展速度快,自身的业务体系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是近几年从国外引进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将来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一种由雇主提供员工因死亡、生病、失能、退休或失业而失去生活所得的救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团体保险、健康保险计划和退休计划,企业实施了员工福利计划可以获得国家的税制优惠,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发展性与前瞻性教学研究高度体现了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的知识价值。

(三)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

保险学是一门指导保险实践的应用科学,保险学课程必须注重实用性教学研究,应选择当前保险市场比较成熟、适应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保险内容作为教学研究的重点。例如,保险合同与保险基本原则既是保险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学中实用性最强的内容,保险活动在遵循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来完成;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是工商企业风险管理最重要的险种。应用范围广,因此。这些内容应该作为财务管理专业保险学课程教学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罗向明,论保险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J],高教研究,2005(28):68-69

财产保险学论文篇6

关键词:财险公司;产品多元化;地域多元化;绩效

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4-0008-08

一、引言

风险是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收益是其目标所在,保险公司必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如何减小保险公司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提升公司绩效,一直是各保险公司坚持不懈的追求,而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我国保险公司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战略选择。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多元化,即在众多保险险种中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经营产品的选择;二是地域多元化,即在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域间进行空间经营战略的布局。根据资产组合理论,只要将不完全相关的业务进行组合就能够降低风险,所以多元化经营能够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同时多元化经营能够实现范围经济,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实现公司收益的提升。但因财产保险承保标的数量众多、类型各异,加之我国地域辽阔,不同险种、不同区域发生风险的概率和损失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异。更突出的现实状况是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赶超式”发展战略,不断地跑马圈地,重规模轻效益、重展业轻经营,多元化战略已经成为各家公司重要的战略选择。这一战略的选择并不一定严格围绕减小风险、降低成本和增加收益等目标,盲目的多元化不但不能带来绩效的提升,反而还会降低公司绩效。所以,多元化经营对于保险公司绩效的实际影响可能和理论上并不一致。虽然一些学者开展了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均存在一定的不足,研究结论也并不一致。开展保险公司多元化研究,对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证我国保险业科学健康持续地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在现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了财产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本文的研究对象定位于度过过渡期而步入业务发展稳定期的财产保险公司,避免了过渡期保险公司业绩激励波动对回归结果的影响,保证了结果的稳定性;其次,本文梳理了产品多元化和地域多元化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理,指出多元化经营将会通过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费用及保费规模产生影响,而经营成本和费用、保费规模将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总绩效(如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最后,本文除了采用以往学者采用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通用指标作为绩效指标外,还首次采用了保费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保险业特有的绩效指标来分析多元化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本文基于2006―2014年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研究。研究发现:产品多元化和地域多元化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不一致;产品多元化对财险公司的成本费用类绩效影响并不显著,但与总绩效呈显著的U形关系;地域多元化与成本费用类绩效呈显著的U形关系,但是与总绩效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多元化经营一直以来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在公司发展战略选择方面研究的重点。从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多元化能够产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不同产品线、经营区域之间能够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规模的增加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多元化势必会带来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协同沟通成本的加大、管理难度及资源配置决策成本的增加,如此则会增加成本投入、降低公司绩效。多元化正反两方面效应孰强孰弱至今未产生一致性的结论。

(一)多元化经营与总绩效的关系

保险业是否开展多元化经营不但要取决于公司的发展战略,更应该取决于多元化策略对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对于保险公司为什么选择多元化战略,张强春(2014)发现财产保险公司利润驱动是其追求多元化的主要原因。一些学者从保险业经营风险这一特性方面展开了研究,Fiegenbaum和Thomas(1990)发现多元化能够分散保险公司的风险;Berry-Stolzle等(2012)研究发现财险公司多元化能够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且多元化是保险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高海霞(2008)发现多元化经营有助于分散风险;金博轶和闫庆悦(2013)l现财险公司产品多元化与公司风险承担呈显著的U形关系,意味着适度多元化有助于降低公司风险。但也有学者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Hoyt和Trieschmann(1991)发现专业化经营的美国上市保险公司较混业经营的上市公司收益更高而风险更低;Berger和Cummunis(1999)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保费收入还是利润获取,保险业并不存在明显的范围经济或不经济现象。

国内外学者对于保险业多元化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展开了相应的研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品多元化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只有少数学者就地域多元化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展开了研究,但是研究结果却并不一致,研究结论主要包括正相关、负相关和非线性相关等多种结论。崔惠贤(2013)发现区域多元化会降低保险公司绩效,但产品多元化会提升保险公司绩效;孙祁祥等(2015)实证分析发现,产品集中度、地理集中度均对中资寿险公司的利润产生负面影响,而对外资寿险公司却呈正面影响。高海霞(2008)、Luhnen(2009)、Pavic和Pervan(2010)、Shim(2011)等发现保险公司多元化对公司绩效具有负面影响。Liebenberg和Sommer(2008)、Cummins等(2010)、Shim(2011)却发现产品多元化公司的绩效低于只经营一种产品的专业化公司,所以专业化经营较分散化经营是更好的发展战略。此外,更多学者发现多元化与公司绩效间呈非线性关系,王志芳和张强春(2015)发现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多元化与公司绩效正相关,而区域多元化与公司绩效不相关。Elango等(2008)发现财险公司多元化经营与绩效之间呈非线性关系。许莉等(2010)发现财产保险产品多元化与绩效呈非线性关系,而区域多元化对绩效呈显著正相关关系。金博轶和闫庆悦(2013)发现财险公司业务多元化和公司绩效呈显著的倒U形关系。结合以往研究,提出本文假设1:

假设1:多元化经营与公司总绩效呈非线性关系。

(二)多元化经营对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经营成本的影响

现有关于保险业多元化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存在以下缺憾:首先研究基本都忽视了刚成立的处于过渡期内的保险公司因业绩不稳定对回归结果稳健性的影响;其次绩效指标选择范围过小,学者均是选择了托宾Q值、总资产收益率(ROA)或净资产收益率(ROE),这些指标均是研究一般公司绩效时的通用指标,未能体现出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再次,已有研究文献更多侧重于产品多元化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而较少对地域多元化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展开研究。

笔者认为,以往学者在检验多元化与公司绩效关系的时候,均是直接开展了多元化变量与ROA或ROE等绩效指标关系的研究,这些研究均忽略了多元化对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经营成本等变量的影响。保险公司收益由承保收益和投资收益两个车轮驱动。多元化战略选择的目的包含两个重要方面:一是通过多元化经营能够借助于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分散风险,也能降低保险公司保费费用率、综合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等绩效,从而获得更多的承保利润;二是保险公司通过多元化战略能够获取更大的保险规模,从而获取更多的投资资金。通过投资运作实现更高的投资收益、获取更大的保费规模也是目前众多保险公司“跑马圈地”的根本原因所在。以往大多学者的分析直接关注了多元化对公司最终绩效(如ROA或ROE)的直接影响,而忽视了多元化战略对公司经营成本费用类绩效的分析。多元化与上述各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险种细分程度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共计可经营的险种多达16个①。产品多元化战略对公司成本和费用类绩效将在正反两个方面产生影响:产品多元化能够满足更多消费者的更多需求。在公司人力及规模既定的情况下,多元化能够通过交叉销售等营销策略实现更多的保费收入、提升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通过范围经济降低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成本、增加公司经营绩效;但多元化经营相对于专业化经营,在产品设计、承保理赔、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和能力提升可能会有所减弱,同时多元化也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造成费用和成本的增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保险公司的收益能力。地域多元化同样对公司的成本和费用类绩效产生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因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域资源禀赋、社会文化等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更多区域开展业务,不但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而且也能够通过差异化产品的提供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保费收入的快速增加,也能享受规模经济获取更多更稳定的承保利润。但另一个方面,地域多元化势必需要开设更多的分支机构、招募更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更多的费用投入,从而不利于公司绩效的提升。我国保险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同时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目前秉持“赶超式”发展战略,高度关注公司保费规模而轻视公司经营效益。所以笔者认为,过度的多元化给公司带来的成本将会超过收益的增加。综上所述,多元化带来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将会减少保险公司单位保费的费用和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承保利润;过度多元化会直接增加公司的成本和费用,从而降低公司承保利润,而承保利润是保险公司获取收益的两轮之一,对公司绩效具有显著影响。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假设2和假设3:

假设2:财产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与公司成本费用类绩效间呈非线性关系。

假设3: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费用与总绩效呈负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了2006―2014年间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为研究样本,在进行样本选择时剔除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这样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剔除外国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和各类再保险公司,剔除了数据不全的保险公司,同时剔除了在统计期当年成立时间在三年及内的保险公司数据。之所以剔除成立三年以内保险公司的数据,其原因在于新成立的公司投入成本高、保费收入低,大多处于亏损状态,且年度之间业绩波动明显,一般需要经过三年才能进入发展的稳定期。如果将其置入研究样本之中,业绩剧烈波动将会对回归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最终获得了财产保险公司312个年度样本数据,见表1。本文研究所使用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保险年鉴》及颖竟司网站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公布的年度报告信息。

(二)变量选择

1.绩效变量。公司的绩效可以通过多个变量进行测量,学者们选择的保险公司绩效变量一般包括财务绩效如总资产收益率(ROA)和净资产收益率(ROE)或市场绩效如市盈率、市净率和托宾Q值。鉴于我国上市保险公司数量较少,选择市场绩效不具有行业代表性,所以本文的保险公司总绩效指标仍选择ROA和ROE。鉴于本文的研究假设,我们选择了保费费用率(PL)和综合成本率(ZCL)等用来衡量保险公司绩效的专用指标。

2.多元化变量。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的险种包含多个,但是目前《中国保险年鉴》只重点关注其企业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及其他险种等9个主要产品。所以本文的产品多元化变量以《中国保险年鉴》的产品分类为划分依据;地域多元化变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省级分支机构数量为计算依据。

在检验多元化对公司绩效影响的时候,我们采用了产品多元化(LH)和地域多元化(GH)两个指标。根据以往研究,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是衡量产业集中度的优良指标。本文选择的产品多元化指标和地域多元化指标均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不同类别产品及在不同省级分支机构的赫芬达尔指数计算而成。因为赫芬达尔指数衡量的是产业集中度,集中度越高,赫芬达尔指数越接近于1,而本文期望衡量的是财产保险公司的多元化,所以我们以修正后的赫芬达尔指数来表示多元化变量,即用1减去产品或地域的赫芬达尔指数作为公司多元化的衡量指标。产品多元化(HHIL)和地域多元化(HHIG)的公式计算表示分别为HHIL=1-HHI1和HHIG=1-HHI2。

其中,;;公式中Ritj表示i公司在t年第j个产品保费收入占据公司当年全部保费的比例,n表示财险公司经营的险种数量,Gith表示i公司t年在h省级分支机构的保费收入占公司当年全部保费收入的比例;m表示财险公司开设的省级分支公司数量。同时,我们还采取了产品多元化的熵指数(EIL)和地域多元化的熵指数(EIG)来衡量多元化指标,计算公式分别为:

,。

3.控制变量。在本文研究时,我们控制了以下6个变量。首先,控制了公司资产规模(LnTA)。保险业经营的盈利基础是依据大数法则进行数据计算,标的数量越多则预期损失越稳定,所以通常认为在保险业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此在回归分析时我们将公司的资产规模作为一个控制变量。其次,控制了公司存续时间长度(LnT)。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业务经营处于不稳定状态,对于财产保险公司一般需要经过三年的过渡期公司经营才能稳定,且公司存续时间越长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也会越为丰富,所以本文控制了此变量。第三,我们控制了再保险比例(RI)。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风险,再保险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恰当地运用再保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绩效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本文还控制了公司组织形式(ZZXS)、财产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Equity)及年度虚拟变量(Year)。为了避免异常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在回归分析时对主要连续变量进行了上下1%的缩尾处理。各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2。

(三)研究模型设计

根据本文研究目的,我们设计了如下的研究模型:

模型(1)、(2)和(3)分别用来检验假设1、假设2和假设3。在模型中,LH为产品多元化变量,分别包括HHIL和EIL;GH为地域多元化变量,分别包括HHIG和EIG;COST为保险公司成本费用类绩效变量,包括保费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各变量的具体含义见表2。本文的分析工具为stata12.0。

四、实证分析

(一)主要变量描述性分析

从表3所提供的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可见,我国财产保险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均为负且标准差较大,说明在样本期间内我国财险公司经营绩效较差,且公司之间的绩效存在明显差异;保费费用率平均为26%,最小值为10%,而最大值却达到了68.1%,说明了即使在度过了三年的过渡期之后,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及管理费用控制方面仍然存在显著的差异;财险公司综合成本率为113.9%,说明财产保险公司综合成本较高,整体处于承保亏损状态,且各保险公司间的综合成本率存在显著的差异;产品多元化指标和地域多元化指标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各保险公司的多元化程度也存在明显的不同。

(二)主要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统计

表4显示了本文主要解释变量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结果显示,产品多元化的熵指数和调整后的赫芬达尔指数、地域多元化的熵指数和调整后的赫芬达尔指数之间存在较高的相关性,因为本文在回归时以熵指数和赫芬达尔指数表示的多元化变量分别出现在不同的回归方程之中,而其他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7,所以回归方程的变量间不会出现严重的共线性,说明这些变量可以放入同一个方程中进行回归分析。

(三)回归结果分析

1.保险公司多元化与公司总绩效关系的检验。方程1的回归结果见表5。四个回归方程的结果均显示,无论是调整后的赫芬达尔指数表示的产品多元化,还是熵指数法表示的产品多元化变量的一次项均与财产保险公司的ROA和ROE呈显著的负相关,而产品多元化的二次方项均与总绩效呈显著的正相关,说明产品多元化与公司总绩效呈显著的U形关系,即刚开始随着产品多元化程度的提升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绩效的提升,但是随着产品多元化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将会对公司绩效产生正面影响。结果同时显示,地域多元化与公司绩效不存在显著关系。

2.保险公司多元化与公司成本费用类绩效关系的检验。表6呈现了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多元化、地域多元化与财险公司成本费用类绩效关系的回归结果。表6中的回归(1)和(2)显示的是以调整后的赫芬达尔指数表示的产品多元化和地域多元化与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的关系。回归(1)结果显示,产品多元化的一次项与保费费用率呈显著正相关,而其二次项与保费费用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说明产品多元化与保险费用率呈显著的倒U形关系,即随着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多元化程度的增加,保M费用率呈现出先升后降的走势。之所以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一个新产品的开发、上市及营销推动会耗费大量的费用,从而引起保费费用率的增加,但是当财产保险公司具备了较为娴熟的产品多元化经营经验和能力的时候,再增加产品多元化程度就能够借助积累的经验降低保费费用率。回归(1)的结果同时显示地域多元化与保费费用率之间呈显著的U形关系,即随着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数量的不断开拓,保险费用率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大多采取不断开设新的网点以增加保费规模的业务发展战略,回归结果显示刚开始随着区域多元化程度的提升,财险公司保费费用率能够得以显著降低,其原因在于区域多元化能够迅速增加保费规模,通过规模经济降低了单位保费的业务及管理费,从而提升了公司绩效,但结果同时显示,过高的地域多元化将会使得保费费用率增高,其原因可能在于盲目地追求保费规模最大化目标而缺少管理能力支持下的区域多元化将会增加各项费用和成本,因为我国不同省份之间社会文化、产业结构、环境禀赋存在较大差异,从而过高的地域多元化将带来地理资源整合难度加大(孙祁祥等,2015)。回归(2)显示,产品多元化与财产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而地域多元化与综合成本率之间呈现出显著的U形关系。用熵指数来度量产品和地域多元化时,回归(3)和(4)的结果均显示,产品多元化与财险公司绩效均未呈现出显著的相关关系,但是地域多元化均与公司绩效呈现显著的U形关系。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原因,可能在于产品多元化并不能带来过多的范围经济,而地域多元化能够通过规模经济,通过在更大范围承保更多的标的实现风险分散,从而能够降低成本和费用率,提升公司绩效。所以,表6的整体回归结果显示,产品多元化对公司的成本费用绩效并不具有显著的影响,而地域多元化对公司成本费用类绩效呈显著的U形关系。

P于控制变量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回归结果显示,公司存续时间越长,越有利于降低保费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也说明了随着存续时间的增长,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得以提升;公司规模与保险公司绩效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财产保险公司能够通过规模经济降低各项费用率,从而提升公司绩效;所有者权益占比越高越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再保险率的提升有利于降低保费费用率,但是再保险比例的提升却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

3.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费用与公司总绩效关系的检验。表7显示了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成本费用类绩效对公司总绩效的影响。结果显示,保费费用率和综合成本率均与公司绩效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意味着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升将会显著降低保险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这再次说明,在检验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战略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制时,必须高度关注多元化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理和传导机制,忽视中间变量的回归将不能正确地显示变量间的相关关系。

(四)稳健性检验

我们用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指标作为成本费用类绩效的替代指标再次进行了回归。回归结果与上述结果高度一致,说明了本文所得出的结果具有稳健性。同时,为了避免多元化和公司绩效间的内生性对结果稳健性的影响,我们选取了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并对模型(1)、(2)和(3)重复了上述回归,回归结果也高度一致,这里不再列示稳健性检验的回归结果。

五、主要研究结论与启示

基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2006―2014年的312个年度样本数据,检验了产品多元化和地域多元化与公司绩效的关系。通过梳理多元化经营战略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传导机制,指出多元化战略将通过影响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类绩效等中介变量对公司的最终绩效产生影响,本文选择了保险业专用绩效指标如保费费用率、综合成本率等,这些绩效指标会客观反映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第一,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多元化与总绩效呈显著的U形关系,而与成本费用类绩效指标间的关系并不显著;第二,财产保险公司地域多元化与成本费用类绩效均呈显著的U形关系,说明地域多元化战略的选择会对公司的绩效产生显著的影响;但其对总绩效的影响并不显著;第三,多元化战略将通过规模经济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费用类等中介变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并对公司最终绩效产生显著影响。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得到如下启示:首先,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结构单一,保费收入结构极为不合理,所以保险公司均是重规模、轻效益,重短期、轻长期,致使保险公司产品经营战略围绕规模目标而不是效益目标。其次,规模经济在保险公司效果显著。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展开的是以规模为代表的市场份额的竞争,为达到提升保费规模而不惜展开激烈甚至自杀式的价格竞争,致使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过高,财产保险业整体处于承保亏损状态。再次,保险公司的收益主要依赖于通过获取更大规模的保费进行投资运作获取投资收益。本文研究表明,财产保险公司未能使承保收益和投资收益这两个轮子良好地运转起来,加之我国资本市场并不完善,这将会给我国保险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多元化战略的选择一定要避免盲目跟风,保证有质量的规模、有效益的速度和有持续力的发展,避免“唯保费规模”导致“成长型破产”结局的出现。

注:

①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可经营的险种包括:法定强制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保险、储金型险种及其他。

参考文献:

[1]Berger,A.N.,Cummins,J,D.,Weiss,M.A.andZi,H.1999.ConglomerationVersusStrategicFocus:Evidencefromthe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FinancialIntermediation,9(4).

[2]Cummins,J.D.,Weiss,M.A.,Xie,X.andZi,H.2010.EconomiesofScopeinFinancialServices:ADEAEfficiencyAnalysisoftheUS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Banking&Finance,34(7).

[3]Elango,B.,Ma,Y.L.andPope,N.2008.AnInvestigationintotheDiversification-PerformanceRelationshipintheU.S.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75(3).

[4]Fiegenbaum,A.andThomas,H.1990.StrategicGroupsandPerformance:TheU.S.InsuranceIndustry,1970-84,StrategicManagementJournal,11(3).

[5]Hoyt,R.E.andTrieschmann,J.S.1991.Risk/returnRelationshipsforLife-health,Property-liability,andDiversifiedInsurers,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58(3).

[6]Liebenberg,A.P.,andSommer,D.W.2008.EffectsofCorporateDiversification:EvidenceFromthe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75(4).

[7]Luhnen,M.2009.DeterminantsofEfficiencyandProductivityinGerman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Evidencefor1995-2006,TheGenevaPapersonRiskandInsurance-IssuesandPractice,34(3).

[8]Pavic,I,andPervan,M.2010.EffectsofCorporateDiversificationonitsPerformance:theCaseofCroatianNon-lifeInsuranceIndustry,EkonomskaMisaoiPraksaCasopisSvencilistaUDubrovniku,19(1).

[9]Shim,J.2011.Mergers&acquisitions,diversificationandperformanceintheU.S.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FinancialServicesResearch,39(3).

[10]Thomas,R.,Berry-St?lzle,Liebenberg,A.P.,Ruhland,J.S.andSommer,D.W.2012.DeterminantsofCorporateDiversification:EvidenceFromtheProperty-LiabilityInsuranceIndustry,JournalofRiskandInsurance,79(2).

[11]崔惠t.集团化、多元化对金融服务产业组织的影响――以保险产业为例[J].产业经济研究,2013,(2).

[12]高海霞.中国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及其模式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13]金博轶,闫庆悦.我国保险公司业务多元化、经营绩效与风险承担[J].中国保险与风险国际会议,2013.

[14]孙祁祥,边文龙,王向楠.业务集中度对寿险公司利润和风险的作用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15,37(3).

[15]王志芳,张强春.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对绩效的影响[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5).

[16]许莉,樊小平,张宁.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与绩效的实证研究[J].保险研究,2010,(5).

[17]张强春.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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