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收集3篇)
来源:
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范文篇1
2019年,根据区综治委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局综治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平安建设”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全面推进赣州水文事业与赣南苏区同步振兴发展,全力保障建立一个中心、构建一个平台、建成五个体系发展目标的实现。围绕市委提出的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的目标,以服务赣南苏区发展振兴、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水平为抓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强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安全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上一个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水文”发展理念,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全省水文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发工作,以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构建和谐平安赣州水文。
二、工作思路
结合防汛抗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根据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有为才有位的发展思路,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围绕“民生水文、生态水文、资源水文”全方位做好综治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因案施策、逐案化解,努力做到全年“四个不发生”。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抓好源头预防,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矛盾纠纷各种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疏导、调节社会不良情绪,预防危害社会事件的发生。要主动参与属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治安部门妥善处理好周边社会治安问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强化监督,重点排查。充分发挥综治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和综合治理优势,加大专题整治督查的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分析涉及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切身利益并可能影响稳定的人和事。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常态化、行业化。加强与地市综治办的协调沟通,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加强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的安全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在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综治工作。20XX年是深化水利和水文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之年。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加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努力打造平安赣州水文。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月份:召开综治办人员会议,对综治工作作出部署,制定20XX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在召开全市水文工作会议时,签订相关责任状,对全市综治责任人进行综治工作培训。
二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安排“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春节”假日值班,对市局机关楼院、办公大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各重点部位防范措施等进行检查,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使用安全检查。
三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并制定方案。全面进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干部值班。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防汛水文测报减灾服务工作。同时,对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五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开展一次防火、防盗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
六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下发活动方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对机关各科室、各水文勘测队、各水文(位)站上半年的综治工作进行检查。
七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会议,党组听取综治工作汇报,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小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开展一次消防大检查,重点要害部位检查及保密工作大检查。
九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发挥综治职能优势,排查不稳定因素,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国庆期间值班工作。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季度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
十月份: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综治干部进行全面培训(或以会代训)。
十一月份:召开全体综治办人员会议,综治责任人准备好履职(述职)报告,建立综治责任人档案,做好迎接省水文局、市综治委考评组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月份:做好全市水文系统20XX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总结全年综治工作。谋划好下一年度的综治工作,开展一次治安和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摸底整改。
对机关各科室、各水文勘测队、各水文(位)站综治工作进行年度检查、考评。召开全体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党组听取年终综治工作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切实承担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否决,科室、勘测队、水文(位)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制定方案,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三)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综治、安全工作情况实行季报制度。
(四)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小结,形成汇报材料。
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范文篇2
关键词林权调查;纠纷调处;工作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2)24-0195-02
岚皋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10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随着林改的深入和配套改革的实施,过去工作中遗留的隐形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凸现出来。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就会导致矛盾纠纷愈演愈烈,引发群体性上访,给地方政府和责任单位的维稳工作带来极大压力。
1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
1.1林权换证工作存在漏洞
林农有的持林业“三定”时期核发的林权证,有的持21世纪初拍卖、流转时颁发的林权证,还有的持有退耕还林林权证,存在新林权证与老林权证四界交叉与重复。
1.2林权证四界填写不规范
部分村组填报林权登记表时,未按地形图上东南西北方位填写,而按习惯方位或以水系流向标注,发证时四界填写含糊不清,甚至用“上、下、左、右”描述,在换发新《林权证》时与“东、西、南、北”四界等同起来,方位上偏差大。
1.3林地现场四界模糊
在林业“三定”时期,因地形图运用和科技欠发展,采用指手为界、目估面积,四界缺乏永久性地物标和界桩,造成国有、集体、个人三者相互之间界限模糊,特别是一些林分质量较好、林木资源丰富以及旅游、矿产资源开发价值较高的林地,林权争议和纠纷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给林权纠纷调处带来极大困难[1]。
1.4自留山、管护山林权不清
林业“三定”时期,劳动下放落户到村组的干部和知识分子,按当时政策,按人分给自留山、承包管护山。后来,这些干部及子女陆续“农转非”,其自留山、承包管护山有的交集体经济组织,有的直接赠送他人,有的请人代管,绝大多数当事人未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导致了集体经济组织、受让人、被受让人各方产生林权争议。
1.5习惯占用引起的林权纠纷
一些地块因山洪爆发、泥石流侵蚀而改变了地类原貌,形成沙洲或河滩。林农将其改造成林地,长期习惯性占用,在进入林地实质性经营利用时,引发纠纷。
1.6林地产权不明晰
20世纪80—90年代,实施领导抓点工程,营造示范林,将连片荒山不分村组个人、不分权属,统一纳入造林,对自留山、责任山以行政手段强行收归集体统一营造,没有签订造林管护合同,也未对林地、林木权属作具体约定,造成产权不明晰,引发林权纠纷[2]。
1.7林地流转程序不合理
林地流转政府包办行为严重,未经林权使用者同意,擅自拍卖转包他人,在林地流转过程中,不按规范程序和原则履行林权转移手续;一些正常的林地流转,也未严格按林地流转程序和原则操作,由此引发的矛盾特别突出。
2林权矛盾调处
2.1林权矛盾调处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林权矛盾调处依据。
2.2林权矛盾调处原则
林权争议调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林权矛盾消化在基层;坚持依法维权、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改变林地利用现状;以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群众生产生活、资源保护、培育和利用为原则,合情、合理、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解决林权争议和纠纷[3]。
2.3林权调处工作程序
林权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向所在乡镇林权管理单位提交林权争议调处书面申请,乡镇在接到林权争议当事人申请后,及时上报县林业局(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由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组织工作人员与当地协同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收集取证,形成第一手调查材料,并依法及时处理争议事项,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理建议,不得推诿拖延、敷衍塞责,坚持秉公办事;与争议双方当事人或争议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争议事项公正处理的,调处工作人员应当申请回避[4]。
2.4林权矛盾调处方法
成立林权争议调处机构,确定工作人员,严格遵照调处依据和原则,按照维护安定团结,利于资源保护和持续发展,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调处方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因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产生争议经调处无效的,林权争议调处机构应作出调处意见书,报同级人民政府,做到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2.5林权矛盾调处实践
组织相关人员到有林权争议的地方进行详细调查。通过现场勘验、调阅档案、走访询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林权争议产生的原因、经过、历史背景。并认真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整理后作为调处依据。现场调查取证时,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做好调查笔录和签字盖章。在调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处协议,当事人签字生效;人民政府做出的调处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做出的决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可依法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3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措施
3.1调处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乡(镇)、村应成立林权调处领导小组,把林权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群体上访事件,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级调处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3.2排查矛盾,防患于未然
林权矛盾纠纷的排查,要本着宜早不宜晚、宜查不宜保、宜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的原则,查出不稳定的因素,防患于未然,努力把林权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3抓好法制教育
积极参与普法学习教育,加强法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增强守法自觉性。对借林权纠纷带头闹事、破坏稳定和谐、违法乱纪的,必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3.4正确处理跨界、跨权属林权纠纷
无论跨乡(镇)、跨村、跨组或跨国有、跨集体的林权纠纷,对于林权四界明确、事实清楚、文字表册证据确凿的要力争达成调解协议;对双方争议较大涉及人民政府调处的行政案件,在纠纷未解决之前,要协同相邻的镇、村做好稳定工作,双方都不允许进入争议的山林从事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
3.5发挥村规民约与“三老”作用
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和“三老”人员的特殊作用,针对遗留时间长、产权不明晰的林权纠纷,要充分发挥敢说真话、原则性强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作用,通过他们找寻当年实地勘界的“老册子”,并利用“三老”的威望说服争议双方。
3.6依法解决林权纠纷
林权争议,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主动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对协商不成、多次调解失败的纠纷案件,应引导争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法院已判决生效案件,败诉方既不提出上诉,又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调处机构不再作为林权纠纷案件受理,支持当事人依法进行维权。
4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林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教材[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
[2]于建嵘.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J].社会学研究,2004(2):49-55.
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范文篇3
第二条“公调对接”实行双向互动对接机制,即公安机关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警、走访、投诉及其他渠道发现的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及时移送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同时各级调解组织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发现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调(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调处。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建立会商机制,协调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处,进一步疏通矛盾纠纷受理调处渠道,提高调处绩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三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派出所为“公调对接”工作的责任单位。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负责受理并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调处公安机关移送的矛盾纠纷,做好调解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对接报的矛盾纠纷开展现场取证、调解等先期处置工作,根据警情具体情况实施分流处理,并积极参与调处机构对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同时负责对接报及调处机构移送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和案件进行调(查)处。
第四条镇党委、政府建立由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公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公调对接”的计划部署、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五条派出所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公调对接”运作机制,并按照“三免”(免费咨询、免费调解、免费服务)、“四有”(有来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五理”(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办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大调解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工作。
第六条本镇“公调对接”实行二级对接调处机制,即派出所与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对接,公安派出所中心警务室与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驻中心警务室人民调解工作站及所辖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
“公调对接”采取分层对接,主要形式有二种:
(一)派驻制。即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依托派出所设立的中心警务室,从辖区老村干部、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中招聘专职调解员,经培训合格后常驻派出所中心警务室内人民调解工作站,代表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调处公安机关移送的矛盾纠纷。
(二)移交制。派出所对接报的应由调处机构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经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协议的复杂纠纷,直接移交相关调处机构受理调处;调处机构对应由公安机关调处的矛盾纠纷移送派出所调处。属公安机关调处的矛盾纠纷,符合调解条件的,公安机关可邀请调处机构共同调解或委托调解。
第七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依托派出所中心警务室设立的“公调对接”机构,其名称统一为“丁桥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驻××中心警务室人民调解工作站”,简称××人民调解工作站。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人民调解工作站应当建立24小时随时响应制度,派出所中心警务室实行24小时值守接待制度。
派出所中心警务室为人民调解工作站提供办公和调解场所。人民调解工作站应当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并视情配备若干名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员由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负责培训和发放聘书,并挂牌上岗。
第八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应聘用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良好群众基础、威信较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且有一定语言表达和文字笔录能力的人员担任调解员。派出所驻中心警务室的社区民警应具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法律知识。
第九条派出所接到矛盾纠纷的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控制现场局势,稳定当事人情绪,制止过激行为,了解警情基本情况,填写《110处警现场情况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现场取证等工作。对于一般矛盾纠纷,具备化解条件的,应进行现场调解,调处中可视情要求纠纷发生地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调解。现场调处成功的,当事人双方在《处警现场处结备单》上签名确认。
第十条警情属于调解范围内民事纠纷(以下简称非警务类纠纷),经现场调解未能化解的,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由纠纷发生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参与调解的,可通过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协调,由相关部门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非警务类纠纷双方当事人不愿通过纠纷发生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由派出所处警民警移交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或人民调解工作站调处,一并移交现场调查材料和现场调解记录复印件,告知双方当事人到相关调处机构接受调处。矛盾纠纷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由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协调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调解,在调处过程中需要公安机关派员协助调解的,派出所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警情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以下简称警务类纠纷),在伤情明确、损失清晰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案情简单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单独进行;案情复杂的,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共同调解或委托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进行调解,并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组织)或其亲友协助调解。
第十三条警务类纠纷在移交(委托)人民调解前,派出所应当完成对违法证据的收集查证工作,以确保人民调解及案件办理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在接到派出所移交的矛盾纠纷后,应当及时指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并及时向派出所反馈调解结果。
第十四条治安调解成功的,应当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成功的,应当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履行期届满后,调解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的,应当及时结案;没有按照协议履行的,应当查明原因。治安案件中,侵害人已全部履行协议,经被害方同意,公安机关可以免予处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议的侵害人,应当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第十五条现场未能化解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派出所在处警后,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相应调处机构,移送的非警务类矛盾纠纷范围包括:
(一)征地、拆迁引发的纠纷。如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
(二)企业改制、企业发展引发的纠纷。如经济补偿、医疗、养老等保险缴纳纠纷,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
(三)家庭、邻里纠纷。如婚姻、继承、赡养、抚养、财产分割等纠纷,土地界址、宅基地纠纷等;
(四)行政执法引发的投诉和上访;
(五)其他应当移送调处机构调处的纠纷。
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在受理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发现的由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如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等,属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及时移交派出所受理调(查)处。
第十六条派出所对移送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或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的矛盾纠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审核。对移交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填写《矛盾纠纷移送(委托)调处单》(见附件1),并报派出所值班领导或中心警务室负责人审核批准。
(二)告知。对移交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填写《矛盾纠纷移送通知单》(见附件2),告知双方当事人到相关调处机构接受调处,并口头告诫双方不得实施违法犯罪等过激行为,以及告知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登记。对移送调处机构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填写《矛盾纠纷移送登记表》(见附件3),登记备查。
(四)移送。派出所将《矛盾纠纷移送(委托)调处单》,连同先期调查取证材料复印件一并移送调处机构受理调处。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移送矛盾纠纷应按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进行,即对派出所本部接报的矛盾纠纷应引导至纠纷发生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移交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受理调处,对中心警务室接报的矛盾纠纷应引导至纠纷发生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移交人民调解工作站受理调处。
下列情形可通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工作站移交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受理调处,或由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指派专人协调调处工作:
(一)跨村(社区)域的矛盾纠纷;
(二)情节较为复杂、多次调解无效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三)需要协调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处的矛盾纠纷。
上级调处机构对认为应当由下级调处机构受理调处的矛盾纠纷,可指定下级调处机构受理调处,下级调处机构应当受理。
第十八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对派出所移交的矛盾纠纷,或派出所对调解机构移交的属公安机关调处矛盾纠纷,应及时受理,并按下列程序进行调处:
(一)登记受理。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填写矛盾纠纷受理登记表,确定受理调处的调解人员。对不属于调解范围的,及时告知当事人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二)调查核实。由调解人员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对矛盾纠纷有关情节进行了解核实等。
(三)主持调解。由调解人员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或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前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四)签订调解协议书。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人员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见附件5)或《治安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或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九条调解结束后,应当将相关材料及时制作案卷归档。调处卷宗内容包括:
(一)矛盾纠纷移送通知单(见附件2);
(二)调解申请书(见附件4);
(三)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询问、调查笔录、相关证据材料等;
(四)调解笔录(见附件6);
(五)调解协议书(见附件5);
(六)其它与矛盾纠纷调解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如调解人员与该矛盾纠纷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申请回避,重大复杂疑难纠纷的调解可实行合议、听证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结果的合理公正。
第二十一条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遇到围攻、冲击、人身侵害、财物损毁等情况,派出所应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治安秩序,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二条派出所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应建立“公调对接”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公调对接”工作有序进行,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
(一)情况反馈制度。调处机构对派出所移送的矛盾纠纷、派出所对调处机构移送的矛盾纠纷、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处结束后,应当于3日内将调处结果反馈移送机关。
(二)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派出所应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和社区治安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对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重大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应当及时报告党委政府。
(三)联席会议商议制度。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派出所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阶段性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总结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教训,互通信息,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等。
(四)跟踪回访制度。调处机构对已经调处结束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应采取电话或上门等方式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和群众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矛盾有无可能重新激化等情况。对未及时履行调解协议的,应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对矛盾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采取相应的防激化措施。派出所民警应结合社区日常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做好矛盾纠纷调解的跟踪回访工作。
(五)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下属人民调解工作站和派出所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以下台帐:
(一)“公调对接”规范性文件;
(二)“公调对接”会议记录;
(三)“公调对接”移送矛盾纠纷情况登记;
(四)“公调对接”受理矛盾纠纷情况登记;
(五)受理调处矛盾纠纷卷宗;
(六)移送矛盾纠纷调处结果反馈单等。
我学会了坚强主题作文精选1收集(整
- 阅0我学会了坚强主题作文篇1于谦颂石灰“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是一种坚强;王安石咏梅“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是一种坚强;“冰霜正惨凄,终岁常端正”是一种坚强。人.....
四年级我的自画像精选小学生作文(
- 阅0四年级我的自画像精选小学生作文篇1我叫谢宇恒,身高1。32米,今年9岁,体重26公斤,是东莞松山湖实验小学四年级一名学生。我长得机智聪明,一看就让人喜欢,我喜欢留着流海,头发又黑又.....
二十年后的家乡精选作文9(整理5篇)
- 阅0二十年后的家乡精选作文篇1二十年后的家乡到底会是怎样的呢?想着想着,我竟然睡着了。在迷迷糊糊中,突然一台飞行机向我飞来问:“小伙子,你想不想回到20年后的未来世界啊?”我高兴.....
九一八事变国旗下的讲话稿精选模板
- 阅0国共两党作为当时中国的两大政党,九一八事变后,民族团结也日益增强,两党的民族使命感迅速增强,两党的再次合作,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的新局面,实现了民族大团结。下面是小编.....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预案范例(3篇)
阅:0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预案范文一、工作目标切实贯彻党的精神和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在市党委、市....
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收集3篇)
阅:0矛盾纠纷化解经验材料范文篇12019年,根据区综治委和市局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局综治工作总的要求和目标是:认真学....
初中历史试卷分析报告(7篇)
阅:0初中历史试卷分析报告篇1一、试卷分析总的来说,这是一份质量较高的试卷。二、学生答题状况分析学生答题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