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收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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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篇1

论文关键词公司收购控股权控制权非股权因素

在现实的收购行为中,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控股权是影响控制权的因素之一。但是控制权并不等于控股权,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因此,有必要在展开论述前探究一下二者的区别。除此之外,非股权因素也对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具有实际影响,例如公司印鉴的管理,目标公司章程细则的制约,实际管理层对控制权的争夺等。不把这些问题分析把握好,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收购方很难取得实际控制权。本文以协议收购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法律角度分析影响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的非股权因素,进而提出收购过程中可以采取的有关措施供收购方参考。

一、控股权与控制权

在公司内部,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也依此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等权利。股权是作为股东转让出资财产所有权的对价民事权利,出资越多的股东在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时就享有更多的权利,比如股东出席权和表决权、选举权、公司解散请求权等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影响着公司的运作,对于控股股东表现的尤为明显,而控股股东则主要通过对公司行使控制权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控股权并非是对占有公司股份比例大小的简单衡量,而是取决于拥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新《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做了明确规定,取得50%以上的股份为绝对控股,取得不足50%的股份但依然对公司的主要决策起重大影响的为相对股控。控股权是公司控制权的来源和基础。

控制权并非公司法上的一项实定法权利。我国公司法虽然没有明确载入“公司控制权”这一概念,但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百一十七条等已经揭示了公司控制权的内容和规则。随着实践中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市场行为日渐增多,“几乎没有所有权的财富控制权是公司制度的必然结果,这迫使我们对既有别于所有权,也有别于经营权的公司控制权进行重新认识。”国内外有关控制权的立法和学理一般将公司控制权理解为特定主体对公司某一方面具有的影响力,公司控制权就等同于选择管理者权利和经营决策权。美国《1935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控制权的定义是:“‘控制权’一词指的是直接或间接具有指挥或引导某人的管理或政策方面的权力。”Berle和Means认为控制权就是选择董事的权利。MichaelJensen在《新帕尔格雷夫大辞典》中将公司控制权定义为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开除和确定高层经理工资的权利。将公司控制权定义为相关主体对企业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力的观点也在国内占主流地位。

简而言之,控制权就是对公司的所有可供支配和利用的资源的控制和管理的权利。它来源于控股权,但不等于控股权,随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出现,控股权与控制权关系逐渐相分离,公司的控制权逐渐脱离了那些不断变更的股东,转而由公司的董事和职业经理人所控制。因此,收购方在收购中除了保证控股之外,还需要考虑各种非股权因素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二、影响收购方取得控制权的非股权因素

(一)公司印鉴的保管

公司印鉴主要有公章、财务印签章、合同章、部门章、法人代表章等。其本身作为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定资格证明,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协商收购事宜的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还未达成书面结果,目标公司依然对印鉴享有使用保管的权利,而这时如果对印鉴的操作不当,事后会给收购方造成很大损失,甚至引发诉讼问题。例如印鉴保管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携带公司印鉴超越职权行使公司权利,与其他主体签订不利于公司的合同,就可能引发表见等法律问题,增加收购方的风险。

(二)目标公司章程与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或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因此收购方应针对章程内容的明确详细程度,给予全面的分析和评价,不能使其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除此之外,公司的设置及其经营管理是由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一同予以规定的,章程大纲是公司对外公开的文件,容易获得。由于它是章程的基本规定,包括公司的宗旨等基本问题,对于同公司交易的第三方更为重要。而章程细则作为对内文件,侧重公司的内部管理并且规定诸如董事的任命、会议程序等事项,公司的股东和董事对此更为关切。因此对即将成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收购方的权利义务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公司法》规定章程细则不能与章程大纲相抵触,但是目标公司在成立时仍然可以根据章程制定具体的决策程序及决策生效条件,以弥补章程规定的不完善。而这些规定通常更能在日常的决策执行程序中发挥重大作用。因此在收购实践中,由于收购前没有对章程细则做认真分析或是根本没看细则,导致将来因程序规定的瑕疵造成决策的僵局,使收购方空有控股权却没办法行使控制权。

(三)目标公司管理层对控制权的威胁

自20世纪初以来,各国公司立法开始奉行董事会中心主义,逐渐强化董事会的职权。与此相应,股东会的职权大为削弱,同时经理层力量也在崛起,而一些大股东虽然拥有公司的控股权,但因其在管理公司上缺乏专业性,将控制权交由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使他们对公司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这样,就使他们开始寄希望于能够拥有更多支配公司的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国美电器内部黄陈之间的控制权争夺战就是挑战股东控制权的实例。

正因如此,作为同样以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的收购方而言,就必须为可能存在的威胁做好充足的准备。

三、针对非股权因素影响收购方控制权提出的对策

(一)对目标公司印鉴实行共管

在收购方的收购行为未完成之时,目标公司享有印鉴使用管理权,而在此期间的任何公司行为都有可能由收购方承担最终责任。其中有些问题能很快被发现,但是即使找到责任人,也难以找到相关证据追究其责任。还有些问题短期内觉察不到,例如利用印鉴签订了附条件或附期限履行的合同等,待事发时当事人早已不见踪影。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收购方及早就印鉴的使用与保管问题与对方达成书面一致。对每一个有效印鉴登记并实行“共管”。“共管”一词,是将目前在银行业普遍存在的资金账户共管制度作为借鉴,实现公司印鉴共管制度。银行账户共管协议最初主要是给共同管理资产的夫妻更多选择,但随着该制度的发展逐渐成熟,生意伙伴也可以以此为工具,实现账户资金的共管与监督,目的是保障交易双方利益及资金安全。基于同样的目的,我们提出了印鉴共管的概念。

在收购程序开始后,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人签订一份印鉴共管协议,首先要查清并列明目标公司现存有效的印鉴种类及数目。其次,双方各指派一名可以代表己方的财务人员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印鉴的使用,并随时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报告情况。在目标公司需要使用印鉴时,须有双方代表书面签字同意并在场监督,该书面同意应一式两份,分别由目标公司及收购方保管,作为以后发生法律纠纷时的证据资料。对于协议上未列出的印鉴的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律由对方责任人承担。

(二)对章程及其细则的尽职调查

由于目标公司章程的对外性和公开性,收购方在收购过程中一定会对其进行详细分析,这里不做赘述。

公司的章程细则同章程一样,一经批准,其效力就及于公司及公司的所有成员,它不仅对参与制定章程的股东或发起人具有约束力,对以后参加公司的股东也同样具有约束力。因此事前的尽职调查对于收购方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有很重要的意义。

首先,收购方在与股权出让人签订收购协议前,应该要求其提供公司现有的章程实施细则,然后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对其进行充分调查,这里笔者认为,尽职调查的重点应集中在细则中关于股东(大)会的投票比例以及重大决策的通过条件上。因为,在现实公司治理中,由于规定的决策程序不合理导致因为个别股东或董事会成员的反对而使整个决策得不到通过,进而影响公司决策效率的问题时有发生。其次,就其中某些影响收购方权利的条款向目标公司负责人提出的解决对策,并要求对方及时做出回应。最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修改意见。

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篇2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可行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3)24-0143-02

1安全管理与推行精细化工作相结合

有序管理的重点是先“理”后“管”。管理工作先淡化“管”的意识,包括权利和约束,通过梳理自己负责的工作内容,明确职责,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做细、求精。

(1)强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了《供电企业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供电企业作业现场到位人员规定》、《倒闸操作全过程管理规定》、《季节性事故预防专项工作制度》等等并严格考核。供电公司应坚持开展每月一次不定期的全局各生产单位进行夜查,并每月进行通报。

(2)全面开展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围绕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原则,即: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技术(用高科技、新技术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即使设备有缺陷也要保证不发生事故)、结果(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人员、设备、管理、时刻在最佳状态)。第二是建立健全所有安全工作各类台账,落实安全工器具配备、采购、检验、保管、使用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工器具年度规范管理规划。第三是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使之充分发挥作用。第四是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事故调查体系建设。

(3)为了使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落到实处,需要加强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的可操作性,通过宣贯、检查、调考、考核等手段,提高了各基层单位专项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实现隐患查改闭环管理。

(4)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第一要进行分类汇总,根据重要程度、紧急程度、整改目标制定近、中、远期工作计划;第二是实施阶段,在实施中明确部门和负责人,制定精细的实施方案,保证计划的完成;第三是检查、评定阶段,以时间和效果作为对结果的核心考核内容;第四是提高、总结分析阶段。对实施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纳入规范成为新的标准,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制定计划,进行整改。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提高的不断循环,形成阶梯式上升,建立了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开展“五查”工作、两个专项监督工作、“反违章、除隐患、百日安全活动”、“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百问百查”活动,夯实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

2安全管理应与两个提升相结合

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执行力,供电公司要做好“四结合”工作:即提升工程与“规范年”活动相结合,准确把握两者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步推进、无缝对接、全面整改;提升工程与深化“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相结合,深入剖析和解决机制、流程、制度中存在的不协同、不顺畅的问题;提升工程与供电所管理问题排查相结合,建立县公司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分组带队深入基层、现场,开展有“三访三查”(访台区、访农户、访村民组;查乱收费、查违规收费、查搭车收费)工作,了解第一手信息,指导和解决供电所管理问题排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工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要紧紧围绕改进同业对标和业绩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坚持以追求实效为准则,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力求通过发现与改进问题,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实现小型作业模式化,大型作业标准化。

3加强精细化安全管理,强调和提升安全管理的创新能力

(1)供电企业要通过实施送电专业防止线路跳闸“四项”(防污、防雷、防鸟、防外力)重点工作,配电专业防人身“四项”(作业前控制、现场作业标准化、带电作业规范、作业技能培训)重点工作,变电运行管理“四项”(交接班、汇报;倒闸操作“一日一票”、设备巡视、事故处理)重点工作,使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基础管理等都得以提升,充分说明实施和推动精细化安全管理需要创新管理。

(2)以送电专业防线路跳闸“四项”重点工作为例。要针对220kV跳闸次数居高不下问题,开展在杆塔上安装自治防鸟针、接地体改造等工作。在实施中,供电公司要针对每次跳闸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不断调整专项工作的侧重点,以降低220kV跳闸次数。

4推进安全管理应与强化标准一体化体系相结合

(1)供电企业推进安全管理,首先要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班组是安全工作的基石,供电企业要实现班组安全管理,就需要结合推进制度标准一体化建设,国家电网公司挈领起草的“三集五大”管理通则,形成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八项管理通则。管理通则属公司制度标准一体化体系框架一级管理规范,是相关专业的“基本法”。通则既突出制度对管理成果的固化、优化、深化作用,也突出制度建设与管理创新的关联性互动,还突出制度在深化“三集五大”建设中的适用性

要求。

(2)供电公司编制的整理制度标准,包括整理制度与整理标准,试行后将逐步取代各单位既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既形成一贯到底的制度标准内容体系,改变了公司层层制定制度标准的格局,实现制度标准科学简约的效果。

(3)供电公司开启制度标准一体化建设,将以“三集五大”体系磨合提升总体要求为导向,重点围绕管理通则和整理制度标准检验与评价,逐步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规范。内容包括加强实地情况调研,增进管理通则穿透性;开展制度标准一体化建设试点,建立闭环管控机制;加快技术支撑手段建设,实现制度标准一体化管理等。

5安全管理要善于融入现代安全科学理念

(1)精细化安全管理只是手段,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只有精细化的安全管理与现代的科学技术相结合,才能创造安全、宽松的作业环境,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化。

(2)几年来,供电企业不断发展新科技,一些新的作业器材上马,如配置了作业斗臂车、检修平台车、杆塔防坠落装置等安全机具。这些不仅保障了员工作业安全、极大降低了员工作业强度,实现了部分检修作业机械化,为各项技改、大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各基层班组间要主动协调,开展工作衔接,实现整体优化,并开展安全文化培训,将培训工作与部门评先选优、与干部政绩考核、与职工切身利益挂钩。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务实高效。培训即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奖罚标准,又把优质服务、增供扩销、经营理念和基础管理四位一体化培训纳入考核范围,做好班组考核、人头考核的衔接。

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篇3

现今我国公路桥梁建设的质量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是桥梁垮塌事故接连发生,新建公路出现豆腐渣工程。社会各界对这些问题议论纷纷。作为公路桥梁建设行业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去思考公路桥梁建设中的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问题。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建造出优质的公路桥梁工程,严格的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必不可少,这是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

【关键词】

公路桥梁;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1引言

任何一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都有施工质量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所有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都应放在首位,更不用说国家花费巨资为改善人们出行状况的工程了。可是,这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层层承包、分段承包、包中转包等情况的出现,给施工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也给施工的质量带来安全隐患。所以,在建桥梁和已建桥梁出现的坍塌事故接二连三甚至有的地方道路还没有交工验收就出现很严重的质量问题了,但在施工人员的修修补补后又顺利地交工并验收合格,开始使用了。这样的工程迟早会出现质量问题。我国公路桥梁建设的质量问题,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对此,从事公路建设施工管理人员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也常常去思考如何保证公路桥梁建设的施工质量问题:是规章制度的问题,还是施工管理的问题……。笔者思考后认为,要想修建出优质合格的公路桥梁工程,公路桥梁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就此结合自己在施工中的一些经验谈一些看法,希望与同行共同探讨。

2施工前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路桥梁工程的建设要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因此,对于公路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更要在正式施工前组织各方相关人员详细讨论,谋划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细则,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作。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针对施工的具体情况要不断总结,只有这样,才能在安全管理中有进步,有提高,而且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改进不合工程实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1成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小组

施工过程中,要首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要求施工方和建设方及监理单位各派相关人员参与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是起着自检自查的作用,他是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方选派;建设方的安全管理人员是起监督的作用,有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监理人员对总体工程质量起监测的作用。三方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的正常进行。对于安全小组人员的要求,既要有行政管理人员,也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既要懂具体的施工工作,又要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只要到位,就能对施工人员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就有利于创造出优质的工程。成立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才有专人负责、管理,也才能确保施工的质量。

2.2进行相应的调查研究工作

在将要施工前,施工方要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去进行调查研究,工程技术人员要在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对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环境、地质情况、交通状况,甚至当地的风土人情有一个具体的了解。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而后写出简明实用的调查报告,把与工程有关的项目作为重点的调研对象。分析这些因素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尽量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消灭掉。

2.3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每个施工单位都有自己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但这个规章制度是一个笼统的规章制度。具体到不同的实际情况,还要根据施工前的调查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公路桥梁建设的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需要很多的系统工程与之相配合,因此,制定的安全管理细则要实事求是,避免华而为实,假大空的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将施工的管理工作做到家。另外,施工过程是现场作业,情况都在随时变化,要有应急措施,要能根据项目的变化逐步完善安全管理细则,要能及时补充相应的管理细则。这些工作不但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还要形成一定的规范化管理规程,并用档案的形式保存起来,以备日后查验。

2.4开展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多起大桥的坍塌事故的原因是不一样的。但招收不合格的临时工,或施工人员没有相应的操作资质等问题是其共同原因。这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在招收工人时一定要严格把好入口关,不要放松条件,少了要求;对施工人员一定要进行相应的岗前安全知识培训。这要形成一条规定。培训的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和基本的法律法规管理安全知识等。

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1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督促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细则,对施工现场作业进行检查督促,可以采取集体巡查与个人轮流执勤巡视的方式进行。安全巡视并不是简单的走过场,而要本着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想去进行,同时巡视的过程也是一个防微杜渐的过程,对施工人员有警示的作用,促使其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防预安全事故。公路桥梁建设是露天作业,环境恶劣,夏季炎热,冬季寒冷,而且不少桥梁是高架桥,有很多的是登高作业,危险性比较大。这给安全管理人员的巡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但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巡视到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把安全管理工作的细则也带到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心中,使他们能牢记安全操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2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施工日志记录工作

施工的日志记录要作为一项安全管理的措施来进行,只有做好了记录,才能做到事后有据可查,才可能找出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所以,要保存好施工的相关资料档案。大家知道,德国车安全系数高,这要归功于德国人做事有板有眼,循规蹈矩,无论在哪个方面,他们都是这样。以清末宣统元年建成的兰州黄河铁桥为例,1989年铁桥80年保固期满后,德方通知兰州市政府保固期已到,要进行铁桥的检查、维修工作。德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真是很到位,他们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3.3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工作,反思提高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要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对这个阶段内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要不断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成绩不断地进行总结和调整反思。成功经验,失败教训,都是我们的财富。只有这样坚持,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才有进步,才有提高。虽然安全管理工作有规范,有细则,但施工现场是变化的,因此,我们不能拘泥于这些规范细则,要遵循发展规律,因时而变、而创新。

作者:张冬磊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

4结语

公路桥梁的施工安全管理已成为保证桥梁质量的的条件之一,在建设的过程中要认真开展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以防止其出现质量问题。

【参考文献】

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篇4

【关键词】大学章程;细化机制;校内“立法”

大学章程是校内的“根本法”。大学章程制定以后,必须将其细化为校内规章,才能转化为大学自主办学和管理的具体行为准则。

一、我国大学章程细化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大学章程的构成类型

章程构成类型不同,章程细化机制也存在较大差异。大学章程可以分为单一型和复合型两类。[1]p59-60单一型章程是由大学权力机构制定统一的总纲领以统领整个大学事务,如柏林洪堡大学、巴黎第一大学、纽约州立大学的章程。复合型章程一般则由特许状或大学法令与较细化的内部章程构成,如耶鲁大学、牛津大学以及香港大学的章程。

复合型大学章程与大学自身特点结合紧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特征,对完善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在此模式中,特许状或大学法令是针对特定大学设立、运行和发展等的法律规范,章程则是由学校权力机构制定的、对特许状或大学法令的细化和配套。单一型大学章程依据教育基本法和其它法律规范而制定的。教育基本法或其它法律规范总括性地规定了大学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的治理模式、组织框架,共同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自内容。大学权力机构结合本校具体实际和特色,制定章程;然后再进一步根据细化程序制定校内规章。两种章程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渊源不同,前者的法律渊源是大学独有的特许状或大学法令,而后者则是普遍适用的教育基本法。

2、大学章程细化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未来我国的大学章程模式属于单一型章程模式,但是当前大学制度体系中普遍缺少章程环节,形成了“教育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原则、笼统,给具体操作困难;缺少程序性规范,师生权益难以有效保障;学校与政府、社会的权力边界模糊,导致大学自萎缩,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不畅等。究其原因在于:

首先,大学章程权威性不足,法理地位不明,给章程细化和配套埋下“隐患”。《高等教育法》规定了章程的内容,但是内容宽泛笼统、原则性强。《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细化,但是法规层级较低,导致大学章程自身权威性不足。

其次,大学章程细化和配套异化为“新瓶装旧酒”。一些大学的章程制定以后,没有以新理念去修订、清理既有校内规章制度,而是把原来的规章制度进行简单的分类汇编、附于大学章程之后。

再次,大学内部职能部门各行其是,没有总体协调和审核机制。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考试、学籍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学生处负责制定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科研处负责制定学术政策,相互之间缺少联系和协调,导致章程理念不统一、法律用语错误、格式不规范,表述存在歧义等。

最后,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不完善,缺少相应的组织和议事规则。一些大学章程没有具体区分政治领导权力、行政治理权力和学术研究权力的界限,把各种权力混为一体,导致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些大学章程对于党委会职责、校长职权只是简单复述《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缺乏符合学校实际状况的相关议事规则。

二、国内外大学章程细化的经验借鉴

国内外一些知名大学,无论是复合型章程还是单一型章程,都依照一定程序形成体系完备、效力层级分明的大学章程制度体系。

英国大学治理的法律规范按其法律效力大小依次为特许状或法律、章程、条例和规章。章程依据特许状或法律制定,条例依据特许状、章程制定,法规依据特许状、章程和条例制定的。大学教职员会议拥有审核和通过章程权力,对理事会提交的关于章程修订的提议作出决定。理事会有权制定与章程一致的规章,有权废除、修订规章条款,有权制定运行管理的程序。[2]p75

美国斯坦福大学以1885年加利福尼亚州立法机关批准生效的“创始基金”文件为依据,形成了《董事会章程》、《评议会》和《行政管理政策指南》三个文件体系,进而制定全校政策、规定和细则。斯坦福大学的行为准则包括简介和宗旨、诚信和品质标准、利益冲突及义务冲突、人力资源、财务报告、举报违规行为等九个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政策。人力资源部分包括一般人事政策、性骚扰政策、恋爱关系政策、犯政策等。[3]

德国《柏林洪堡大学章程》依据《柏林高等学校法》、《工资改革与调整法》等制定,由全校大会表决通过。柏林洪堡大学下设学院,学院院务委员会制定和公布学院章程。大学的学术自主管理机构的委员会制定自身运行的议事规则,以书面形式确定表决的过程。

我国香港地区的大学章程包括条例、规程两部分。大学条例的制定主体是政府,由香港立法局通过立法会制定,属于香港的正式法律。大学董事会根据条例制定更为详细的内部规程。其中条例是总纲,规程从更细的层面上规定学校的各项事务,条例和规程逻辑严密、用语规范、便于操作。

三、构建我国大学章程细化机制

大学章程是校内“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一切校内规章制度要和章程协调一致,不能与之相冲突、抵触。为此,大学应该尽快构建理念统一、制度协调、主体明确、立改有序的大学章程细化机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1、大学章程细化必须以统一的大学精神、价值理念为统领

大学章程不仅是大学精神、理念的集中体现,更是“法律精神、法律治理模式在大学内部的进一步延伸、具体化及个性化”。[4]大学章程是大学理念和精神的制度化,校内规章是这种理念与精神的延伸和具体化。在章程细化过程中,应当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民主参与、程序公正等理念内化于校内规章,保持大学制度理念的内在统一与协调。

2、大学章程细化是校内规章系统化的编纂过程

法律编纂是指对某一类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法律;法律汇编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进行排列、汇编成册,并不改变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大学章程细化应该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编纂过程,以章程为灵魂,整理、废止、修订过时规范、创制新规范。经过章程细化,在大学内部形成一个以章程为纲领,内容协调、体例完整系统化的规章制度体系。

3、大学章程细化依赖于权威的校内“立法”机构

为了防止大学各部门各行其是,内部规章不协调、相互冲突等,大学应该建立校内权威“立法”机构。大学可以建立专门的章程和规章制定委员会,也可以由现有机构负责校内“立法”,负责受理校内“立法”提案,统一“立法”理念、“立法”规范、“立法”技术和表述方式等,提升校内“立法”质量。

4、大学章程细化要制定严格的校内“立法”程序

对于校内规章的制定,要有严格的程序以保障校内“立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从校内规章的提案、起草、审议、通过、公布等整个过程,要明确规定各个权利主体,以及相应的组织程序和议事规则。

【参考文献】

[1]陈立鹏.美国大学章程特点分析[J].中国高等教育,2009(9)59-60.

[2]马陆亭,范文曜.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75.

[3]张国有.大学章程(第三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001-002.

[4]湛中乐.没有大学章程就没有大学自.新京报,2011.4.9.

【作者简介】

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篇5

【关键词】医院图书;精细化管理;意义

医院图书馆是全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信息资源重要的来源,是医院所属信息部开展教育科学教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化图书馆的发展需要,精细化管理强调将工作做细、做精,以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此,实施精细化管理是我院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

1实施精细化管理,要以理念变革为先导

在服务理念上很多工作人员都没有主动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理念,只满足于借与还的传统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首先是一种意识,一种理念,一种文化。图书馆精细化管理是指图书馆服务质量的精细化,知识分工的精细化,它是建立在图书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其深化发展的管理模式,它在尽可能地降低管理成本和减少管理所用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读者对图书馆的依赖感和满意度。精细化管理要突出“细”的工作。这个“细”字有几层含义,一是规范。管理系统的每一环节都必须规范。二是科学,指管理的方法科学,即从系统流程出发,每个环节都严密控制,有机衔接,符合客观规律的内在要求。三是周到,即工作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环节必须考虑周到,不留死角。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落实完善

精细化管理排斥人治,崇尚规则意识,规则包括程序和制度,它要求管理者实现以监督控制为主的角色向服务指导为主的角色转变,更多关注满足被服务者的需求。规章制度是工作的规程和行为准则,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以系统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保证,结合医院图书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职责要求,科学、合理的制定细则和流程规范,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加以制约和规范,将无法保持图书馆正常运行。

3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对策

3.1树立信息化服务理念如今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在进行信息化的建设,医院几乎是推行信息化建设最坚决的阵地。但是信息化建设并不是只需要添加一些电脑,组建一个网络,使用一套管理软件就可以了,这还需要相应的思想观念来进行改革。但是很多医院图书管理人员仍然还是以传统的思想来看待信息化时代的图书管理。他们认为图书应该是“重藏轻用”,只需要追求数量,不重视质量;只重视资料的收藏,忽视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图书馆所收藏的资料并不仅仅是用来做摆设的,其重要的作用是为医院的医务人员提供丰富的可供参考物资料。所以应该变“重藏轻用”为“重藏并举”,此外医院的图书管理人员还必须树立起“用户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争取为医务人员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3.2构建沟通渠道,积极预防冲突构建沟通渠道,是实现有效沟通的重要途径。图书馆员如何能够与读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就需要具备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凭借自己熟悉的馆藏和书目知识与读者进行沟通,担负起文献信息提供者和学科知识导航员的职责;进入数字网络时代,还要求图书馆员学习应对某一学科的专业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提供特定专业的文献信息服务,这些都是提高图书馆员与读者沟通能力重要方面,如果馆员能做到“一专多能”和综合能力素质的提高,就能满足读者的不同需求,从而大大降低发生冲突的几率。

3.3持续热情,不断创新图书馆工作是一项机械而枯燥的工作。如何把精细化管理正确的运用到工作中去,就要看馆员对工作的细心、耐心、热情程度。如果没有一定的责任心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当然也能把工作完成,但仅仅局限于读者从书架上把书籍找出后查阅,有很多时候并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大量的文献查阅、摘抄、录入都需要一定的环境基础、人员设备、条件。所以,馆员工作者必须要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基本技能,有不断创新的精神,要将“精细化”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从而发挥图书资源的最大价值。

4图书馆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精细化管理就是在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运作中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它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就对图书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医院的知识文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普教研领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因此,医院图书馆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应大力支持和推广。

参考文献

[1]刘昆荣,张金花.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图书馆效率[J].图书情报工作,20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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