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运营管理方案(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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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篇1

【关键词】智慧城市智慧园区园区信息化需求

中图分类号:F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10(2013)-05-0056-03

1引言

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得如火如荼,智慧城市所涵盖的领域遍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一项渐进的、分阶段逐步实施的庞大系统工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即可实现,需要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地优化与完善。智慧园区是智慧城市的重要表现形态,其体系结构与发展模式是智慧城市在一个小区域范围内的缩影,既反映了智慧城市的主要体系模式与发展特征,又具有一定的不同于智慧城市发展模式的独特性。

2智慧园区建设动态跟踪及需求分析

2.1国内智慧园区建设动态跟踪

目前,国内智慧园区建设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发达城市,现在已经或者正在建设的智慧园区达到十多个,包括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北京中关村创新智慧园区、无锡软件园智慧园区、苏州工业园智慧园区和绍兴纺织智慧园区等,见表1。

2.2智慧园区建设需求小结

纵观上述园区信息化建设,可以看出:作为承载产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产业园区朝现代园区、新城市中心方向发展,园区信息化需求也因此逐步扩展为类城市综合体的需求。产业园区根据业务类型、收入规模不同,在组成主体和信息化需求方面均存在差异。产业园区的参与主体包括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公共配套和商贸配套,可归纳为政务服务、产业提升、生活服务三大类需求,其中:园区管委会的信息化需求主要集中在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园区管理、公共服务、商务促进等,园区企业的信息化需求主要集中在以创新发展和产业链协同为目标的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等几大方面,园区居民的信息化需求主要集中在以提升幸福感知为目标的衣食住行等方面。从当前各类园区的发展来看,园区的经济类型是影响园区信息化需求的主要因素,园区信息化需求更多地集中在产业提升及政务服务上。

3智慧园区发展目标及解决方案建议

3.1智慧园区发展目标

智慧园区区别于数字园区的核心是通过更高效集约的方式,利用软件、服务、物联网技术来提高园区的管理水平、产业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服务水平。因此智慧园区的发展目标可概括为:网络泛在化、平台集约化、应用智慧化和运营社会化,进而助力实现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树立政府公众形象、促进园区产业升级、提升园区企业竞争力、提升园区居民幸福感知等五大目标。

3.2智慧园区共性解决方案建议

从园区共性的信息化需求出发,不考虑建设周期长短,智慧园区的共性解决方案可概括为“1个门户、3大智慧应用、1个智慧基础”,具体如图1所示。园区内政务、交通、医疗、教育等应用应与园区外整个智慧城市的相关业务平台或者数据中心建立接口,不提倡自成体系,但可填充园区内的特色应用。

从细分功能模块看,面向园区管委会的应用可分为园区政务、园区管理、园区服务、园区商务等。以园区管理为例,基础设施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基础通信管理等属于园区管理中最为普遍的应用,属于首选模块,其他模块应该根据园区需求分步和有选择地实施。面向园区企业的应用可以分为产业应用和企业应用,从目前来看,园区的企业信息化需求更多聚焦在产业应用上,也就是特色行业应用上,根据园区的类型可以分为工业园区解决方案、物流园区解决方案、农业园区解决方案、文化园区解决方案、商务园区解决方案等。面向园区居民的应用可以分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安心服务四类,以公共服务为例,公共信息、园区交流互动、健康管理、预约就医等功能为常见功能。具体推荐功能如图2所示。

3.3智慧园区特色应

用建议

4结束语

智慧园区属于智慧城市的组成部分,是数字园区的升级,在当前形势下,需要循序渐进、有侧重、科学地开展智慧园区的建设。本文主要从智慧园区信息化需求分析和国内智慧园区建设现状入手,提出智慧园区建设共性和特色解决方案建议,供智慧园区建设实施参考。

园区运营管理方案范文篇2

(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校车公司化运营服务,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幼儿人身安全,根据《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区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政办函〔2018〕98号)文件精神和《##区校车公司化试运营合同》约定条款,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区校车公司和配备校车的民办幼儿园。

二、服务内容

由##区政府指定的校车公司为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民办幼儿园校车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年检年审及校车标识的办理工作;

3.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等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4.负责为并入公司化运营的校车安装车辆监控设施和建设监控平台,有专人监控管理,并接入区校车办监控平台;

5.

负责并入公司化运营校车的事故处理。

三、服务标准

1.管理服务费由校车公司与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的民办幼儿园协商收取,每年按9个月计算,每月不超过400元/辆。

2.监控平台运营和流量费每年按9个月计算,每月不超过100元/辆。

四、实施时间和具体步骤

未在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的校车2023年12月31日后年审不予通过。

第一步,需并入校车公司的校车(可不过户)同校车公司厘清权利、责任和义务,签订相关协议并公正,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第二步,校车安装车辆监控设施和建立监控平台,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三步,车辆监控接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监控平台,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四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等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

第五步,校车安全管理试运营,校车公司和区校车办安排专人监控校车安全运营,并建立运营台帐,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第六步,校车安全管理正式运营,自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

第七步,校车公司统筹安排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车辆统一运营,尽量减少车辆投入,减轻并入校车公司化运营幼儿园负担,截止时间到2023年9月1日。

五、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

1.

依法制定、科学合理调整幼儿园设置规划,保障幼儿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2.

组织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加强车驾驶员、照管员等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及考核;

4.协调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是否宣传到位、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责任书是否签订;校车接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校车是否取得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校车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校车管理档案是否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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