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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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1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法制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2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学后,务必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必须要贴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3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一、确定学校安全管理目标:争创“平安校园”。
二、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三、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
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
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
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
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六、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七、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八、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学校设置安全检查部门,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九、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十、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必须书面告知家长。
十一、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值日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二、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开学后,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十三、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十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局。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5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1、各部门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校长、执行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教务处主任、综治办主任、学生处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二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各部门主任承担责任;因校内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篇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创造一个和谐安宁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观念,切实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责任体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基层人员岗位负责。
3、探索建立稳定有序的安全运行机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安排。
(2)在编排校历、园历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编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布置。
(4)在检查每周工作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检查,同步评价。
(5)在全年工作考核、总结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考核、同步总结。
(6)在全年工作表彰、奖励时,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表彰、同等奖励。
(7)校内、园内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内容同等重要,教师、教材、课时、课酬等与教育、教学同等标准。
(8)校外、园外安全学习培训与教育、教学外出学习培训同样需要,同等政策。
4、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警钟长鸣,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4、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5、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6、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开安全检查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做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8、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9、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指导分管校长、园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校园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协助校长抓好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3、认真执行校长决策和行政会议决议,参与学校重大安全问题的讨论与决策。,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评价落实效果。
5、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组织应急抢险和事故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调查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8、按时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操作,规范管理。
9、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1、协助校长做好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12、协调、协助辖区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13、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力量积极稳妥地作好师生员工的撤离工作,稳妥处理善后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2、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指导工作时同时指导安全,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安全,评价工作时同时评价安全。
3、督促分管领域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做好本领域安全基础工作。
4、严格要求分管领域落实安全工作的月检、周检、日检制度,及时整改隐患,健全资料台帐。
5、随时与校长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沟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管理合力。
6、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的工作,协调落实分管领域的细节安排,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7、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安全培训,具有明确的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协助做好分管工作。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
2、熟悉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本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管理好人事、文书、档案室档案及各类文件、职改材料、毕业生高三年政审材料、各类印章、印信,防止丢失、损坏、遗漏,外借材料应及时归档。
4、加强本部门保密管理,有关保密性质内容的文件材料要严防泄密,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熟练使用灭火器;及时清理废弃纸张,下班时应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6、检查落实本处室人事、文书、档案的安全责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检查台帐。篇三: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6
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7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8
1、行政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行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行政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行政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1、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实验室管理员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防范工作、按程序办理、并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3、化学实验室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剂、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实验室管理员会熟练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4、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外人不得进入化学实验室。
5、实验室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6、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毒品必须专柜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7、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环保要求处理好三废物质。
8、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9、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10、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化学试剂的防潮、防燃、防爆等工作。
11、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后、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12、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13、做好完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1、对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内实行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3、对应当履行本校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安全责任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4、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责任人处到扣除当月奖金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5、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至2人重任、或者10人以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到5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责任人处以元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的行政处分。
6、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人及1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重任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或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责任人处以元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7、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给予从严处分。
注:以上划定的事故损失范围和相应的处罚、供学校参考、各校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制定。
根据社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学校接送学生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学校自管校车目前作为暂时过渡性的措施、今后将逐步取消。为加强校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出车前必须按《例行保养条例》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3、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车辆有故障应及时到指定厂维修、车辆应按时验车。
4、校车应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
5、幼儿园、小学校车、学校应指派随车护送管理人员维护车厢内的学生安全。
6、校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7、应制定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本系统的外聘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逐步完善社会保障系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准确登记应聘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等。
查验应聘人员的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原件。
索要应聘人员的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劳动手册。
对应聘人员做简单调查、保证无精神病史和无不良记录。
上岗前、需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根据不同岗位、列出各岗位职责。
按月根据工作实绩、对照岗位责职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使用期内考核合格、签定用工合同。保证应聘人员和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退还劳动手册、解除聘用关系。
单位对应聘录用人员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及生活上的关心。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讲文明、讲礼貌、树立学校的第一形象、并遵守如下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6、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值班老师批准、门卫凭条放行。
7、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11、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
12、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13、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每班巡逻次数不得少于6次、确保安全。
14、每次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清巡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什么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
15、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记好记录。
16、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
为了加强本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促进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市教委《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发局《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应当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体育馆、大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生、教工宿舍(公寓)、校内宾(旅)馆、招待所。
(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4)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5)变配电间、锅炉房。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7)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期间和集体宿舍夜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6、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上海市学校消防设施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一、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二、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三、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七、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八、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员工下班后应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九、学生宿舍不准私自拉接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学生宿舍应切断插座电源。
十、拉接临时电源线经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的精神。
三、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一、学校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四、学校行政负责人在新年度第一个月份内、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主要内容有:考核范围、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事故防范、实绩考核和奖惩措施等。
五、学校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和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六、落实分级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根据安全责任书内容、把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范围、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失职的给予处罚。
一、外来施工人员来校施工、由其施工单位统一到学校安全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学校安全部门查验施工人员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统一造册备案。学校临时出入证需张贴外来施工人员照片。
三、学校把安全管理须知用书面告知施工队、由施工单位对其务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施工人员住校应由施工单位向学校总务部门审报、经总务部门批准后、安排住所。
六、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学校提供的住所使用电炉、煤油灯、蜡烛、不得使用液化气和住宿同处一室。
七、外来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外人。
八、货物带出学校需经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出校门。
九、学校门卫对车辆带出的物品作查验和登记记录。
学校安全管理会议记录篇9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3,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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