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践观的意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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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1
[摘要]过去对“实事求是”的解说,都仅仅是从认识论层面理解的,缺乏存在论的高度。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也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而是人的存在本身;因而“是”也并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所谓“客观规律”,而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一种存在论事实。
[关键词]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实事求是”本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个命题,(1)、邓小平等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它进行了实践论的重新解说,使之成为一个集中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精神的命题。
然而迄今为止,通常对“实事求是”都是从纯粹认识论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人们即使将“实事求是”跟“实践”联系起来,但“实践”本身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纯粹认识论范畴。例如对此有一个著名的解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2)据此,“实事求是”就是去研究客观存在着的事物的规律性。按照传统的理解,这里所谓“客观存在着的”就是所谓“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实事”可以是在人类实践之外存在着的,如纯粹的自然界;“是”就是这种纯粹客观事实的纯粹客观的“规律性”。先有了这种“客观存在”,然后才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再后才有人对它们的改造亦即实践。于是就有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样的将认识和实践割裂开来的公式。这里,作为纯粹认识的“实事求是”是在实践之前、之外进行的。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显然,“实践”范畴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用以界定“认识”的参照或者逻辑工具,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这种纯粹认识论的“反映论”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这里,我们尝试以一种新的理论视角棗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视角,亦即“实践主义”(4)哲学的视角,对“实事求是”作出一种新的阐释。
作为马克思哲学存在论的“实践主义”,我们理解有以下基本特征:它是对马克思哲学“本体论”(5)的一种新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物质”并不是马克思哲学的“本体”,因而也不是它的逻辑起点;在马克思哲学看来,实践才是唯一的“存在”或“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
马克思这种“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生活实践
人们通常易于持有的那种朴素的“自然视点”(naturalviewpoint,胡塞尔语)使他们去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例如古希腊的本体论哲学追寻世界的“本体”。这种“离人而言天”的企图,已被哲学的历史证明是失败的。近代认识论哲学虽然开始检讨我们对本体的这种“认识”本身的问题,但其前提仍然是对这种“本体”的承诺。这种本体被设想为某种“实体”,或者被设想为这种实体的某种“本质”属性;总之,那是可以离开人的存在来谈论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的东西。结果,经验主义走向了不可知论,理性主义则走向了先验论,表明了“离人而言天”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都是“此路不通”的。自从“物自身”被康德宣布为不可知,认识论时代便结束了。现代哲学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关于“实在”的问题被视为“形而上学”而被“拒斥”或搁置起来。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真正实在的“实在”。马克思在哲学史上最伟大的贡献,就是找到了通往真正的“实在”的道路,那就是“实践”。在马克思看来,实践即是实在,实在便是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实在,实践之外别无实在。如果我们仍然试图在那里寻求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某种纯粹客观存在、例如“物质”抽象,那不过是“前马克思”的法国唯物主义水平的东西而已,对于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用得上马克思自己说过的:我只知道我自己决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说到“事”与“物”之区分,我们似有必要讨论一下宋明理学关于“格物致知”之“物”的辩论。“格物致知”是《大学》中提出的一个著名命题:“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这就是儒家的认识论纲领。此所谓“知”,就是知识或者真理;此所谓“物”,就是存在或者实在。但儒家理学各派对“格物致知”是有不同理解的,其焦点集中在对“物”的理解上。程朱的理解是“物犹理也”(程颐),主张“即物穷理”(朱熹);此处之“物”具有“实体”的意味,是在实践之前、之外的预设。心学家的理解则是“物犹事也”(王阳明),此处之“物”殊非离人而在的实体,而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心学家讲“格物便是致知”,也就是讲“实事求是”,讲“理在事中”,讲“知行合一”。此说由来久远,东汉郑玄《礼记注》就说过:“物犹事也。”后来清代颜元《四书正误·大学》把“格物”解释为“犯手实做其事”(7)。这与“实事求是”的观念是吻合的,是很有道理的。心学把“物”理解为“事”,此“事”具有双重含义:狭义地、历史地看,是指的道德践履之事;但是如果推扩开来、超越地看,此“事”可以泛指人的实践活动或现实生活。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people,bypeople,forpeople(8)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棗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
“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近代哲学史和科学史均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
根据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客观存在是实践的内在要素,相应地,客观规律是实践的内在联系。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这不仅是一个认识受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影响的问题,而且是认识的对象包括“规律”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问题。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然而,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
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棗更确切地说,是意识棗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
但是正如上文谈到的,所谓“客观规律”其实是在人的实践域内的。如果说规律的所谓“客观性”是在“上一次”的“事”或实践域内,从而是在“上一次”的意识域内;那么关于客观规律的“是”或“真理”也就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实践域内,从而总是处在“当下”的、“这一次”的意识域内。事实上,这一点已经为现代科学所证实。例如现代物理学已表明,企图寻求完全独立于实验者的实验意识和实验手段之外的所谓纯粹客观的物理规律,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棗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我们不能像康德那样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截然对立起来,更不能把它们都归结为“理性”。它们都是实践,都内在于实践。换句话说,“求是”本身也是一种“实事”。撇开王阳明思想的伦理狭隘性,那么,认识和实践的这种内在而非外在的关联性,也就是他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就是“是”,“致知”就是“求是”;“行”就是“事”,“格物”就是推行“实事”;“知行合一”就是“是事统一”,亦即认识和实践在存在论层面上的同一性。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9);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primordialgiven)无疑是经验(10)。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但人对自己存在的把握又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经验实证的方法确实可以解决许多具体问题,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任何认识活动都必以一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或存在的观念为前提,而恰恰就是这个关于存在的预设本身不是经验可以给出的。换句话说,恰恰是作为经验之前提的人的一般“存在”观念,在经验世界中没有对应物,它是思想的直接对象,属于“超验”的领域。这个领域就是哲学的对象。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语,哲学是关于“存在之为存在”的学问。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类似海德格尔所求之“是”,也就是说,不是“在者之为在者”,而是“在之为在”;而在马克思实践主义视域中,此“在之为在”也就是“实事(实是)之为真是”。
显然,哲学提出的这些问题不是经验实证的方法可以解决的。哲学所求的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不是“实践者”而是“实践”本身,即不是“是者”、“求者”而是“是”本身、“求”本身。存在意义的揭示要靠哲学的方法。而所谓哲学的方法,在中国哲学中所能找到的最恰当的名称就是“体悟”。人不可能在“存在”之外来把握存在的意义,而是于“亲临”存在中把握着存在。“亲临存在”意味着他总是亲身地体验着自己的“事”、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实践、自己的生活。这种“亲身体验”不是经验意义上的,而是体察意义上的。哲学当然需要经验的基础、理性的基础;但它本质上是“超验”(超越经验)、“超智”(超越理智)的。唯其如此,马克思的哲学存在论超越了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包括现代逻辑实证主义的所谓“分析哲学”。
顺便指出,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事”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上,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实事”按其本真意义“是”怎样的,也就“应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人之“在”的事实直接规定着人之“在”的价值;或者说,价值的真理乃是直接从存在的真理上生长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改造我们的学习》,《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
3、《列宁选集》,第2卷,第142页。
4、参见拙文《实践主义——马克思哲学论》,《学术界》2000年第4期;《实践主义: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理解》,《理论学刊》2000年第4期。
5、“本体论”和“存在论”在西语中本是同一词ontology。但据海德格尔考察,ontology本应是对作为一种状态的“存在”(on/Sein)本身的探究,但是从古希腊以来,人们即已误入歧途,成了对“存在者”(ousia/Seiende)亦即某种实体的研究。据此,我们理解,传统意义的本体论可译“本体论”,因其本体乃是某种实体substance(这可以跟中国古代的实体性本体论的“本末”“体用”范畴联系起来考察);而今理解的本体论、尤其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当译“存在论”,因其“本体”例如“实践”,已非某种实体,而是某种存在“状态”。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7、海德格尔所谓“上手的”,与此义近。
8、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FewAppropriateRemarks”,1863。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2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我校于3月份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曾在去年学习践行过科学发展观,今年再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势下开展的,我觉得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作为党校的教师,我认为应在学习、宣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深一点,先行一步,方能在“三保”“一弘扬”中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使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更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给全球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影响,经济下滑,民生凋敝,并直接影响到一些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也未能独善其身。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我国对外经济依存度较高,出口下降,经济增长速度直线下滑,已明显影响到民生的进一步改善。在此背景下,总书记去年春节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明确提出“三保”“一弘扬”,这对于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邓小平曾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己的发展”。作为党校教师,我充分认识到:在金融危机的现实背景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理解了“三保”“一弘扬”对我们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系统把握了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在个人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参加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会,大家对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细致地研讨,积极的献言献策,推动了我更深层次的思考,发现了我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理清了发展思路,为我校发展乃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金融危机的现实背景下,我作为一名县委党校教师,积极为全县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搞好宣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认真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结合“五新”__建设,精心选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作为宣讲课题,深入到县直、车头等单位开展宣讲。在宣讲内容上着力突出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突出在金融危机的现实背景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宣讲过程中,结合我县在金融危机中碰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如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稀土价格下降,直接影响到我县的财税收入,面对这种困境,我们怎样调整思路,调整产业结构,开拓财税收入新渠道?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好建议、好方法,扬长避短,争取使宣讲做到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说理透彻,既有较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又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增强宣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通过宣讲,引导听讲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使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实质和要求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增强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听讲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增强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全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3
关键词:马克思思想;科学性;意识形态性;当代价值
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的高度统一是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的显著特征,本文想从源头上理清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科学内涵及其内在统一性,以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
科学性重在求真、求知。尽管人类对科学的求真、求知精神的认识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但其核心一是强调其客观性、精确性,一是强调其价值中立性。可这两点都不适用于马克思主义。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体现了其价值取向,其科学理论中内涵着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强调了真理的价值性。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不是公式,而是方法论,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规律具有重复性,但马克思主义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重复性。那么,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呢?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源于其彻底的实践精神。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都要付诸实践,指导实践,变为群众的行动,才能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它至少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2)一切历史的冲突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3)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即历史的创造者、历史活动的主体;(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马克思主义既不是伦理主义,又不是集体主义,而是实践唯物主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以往的哲学家只是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解释世界算不算改造世界,改造人的思想观念是否是改造世界。例如,文艺复兴、启蒙主义、青年黑格尔学派都是在解释世界(改造人的思想观念)中起到了改造世界的作用。可见,一切真正的哲学都具有改造世界的功能。那么马克思在哪种意义上去阐述这一点的呢?马克思认为,一是以往的哲学家都是沉浸在意识形态的幻想中,把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看成是历史的起源,不去研究观念的起源和发展历史,而是从永恒的理念出发,因而不能真正理解历史。二是以往的哲学家没有把观念看成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忽视了思想观念的历史选择和实践基础,不能解释观念被传播和认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因而不能找到实践思想观念的社会力量和群体,不能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马克思认为,思想什么都不能改变,它只有掌握群众,并在群众的实践中才能变成现实的力量。因此,真正的哲学一方面要了解具体的历史条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强调具体的社会历史特征和条件性;另一方面,要找到实践自己思想的现实的人———历史主体,才能科学揭示自己时代的本质和规律,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促进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表现在实践基础上的彻底的批判精神:一是从变化发展中把握事物,不承认任何事物的永久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二是从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的彻底的批判精神。马克思不盲从权威和权贵,对任何重大问题都要经过理性思考。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决定着和体现在其理论的前瞻性和预测性,而历史的变化具有多元性,理论的预测性不能仅仅建立在主观上,建立在自由精神上。黑格尔认为哲学是对历史的思索,其保守性表现在不想超越现实,认为历史是有终点的,否则无法确定绝对真理;但黑格尔认为绝对真理是通过绝对的精神反思获得的,故西方的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终点。同时,黑格尔哲学又具有合理性,它是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历史是感性的、偶然的、单一的;而逻辑是理性的、必然的,历史只在过去的意义上是单一的,而在面向未来时,它是多元的、是有多种可能性的。对历史的反思只能提供认识的主要依据,否则历史只是苍白的、无力的,学史不能使人变的更明智,但反思历史能够使人少犯错误、更好地把握未来。马克思像黑格尔一样,把未来看成是过去历史矛盾发展的结果,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不仅仅是反思历史,而是把社会历史看作是人类实践基础上不断生成的过程;因此,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在对现实历史的总体性批判中,特别是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反思中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为无产阶级正确认识社会历史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而更好地认识和改造世界。即“对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的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2]这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本质所在。马克思提出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解决。例如: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当资性的资本远远大于物质性的资本,加剧了资本的过剩和生产力的相对过剩所引发的社会危机,这意味着失业人口的长期的绝对存在、失业率上升,人的异化问题、社会基本矛盾问题等在资本主义社会体系下是无法根本解决的。可见,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分析和批判总是内涵着明确的意识形态,即总是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
指导和正确的价值指向。三是不怕自我否定的反省意识,这也是马克思思想科学性的依据。马克思主义不仅对事物、现实,而且对自己的学说也是采取批判的、革命的态度的,因此,它以实践性为主,强调开放性和自我否定性。正是由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现实存在的深刻反思,才得出了社会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科学结论。但他从来不把自己的学说看成是绝对真理,而是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科学。马克思主义是批判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总是在自我否定的反省中不断吸取新成果,以丰富、深化自己的理论内容及其相应的理论形式。正如恩格斯指出:“甚至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展,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二、马克思思想的意识形态性
认清了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我们就要进一步探讨马克思是如何科学分析和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而揭示出意识形态发展的本质特征的。应该说,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概念,而主要是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封建主义的残余,进而揭示出这些意识形态的虚伪性:
1、颠倒性:这些意识形态颠倒了观念和现实的关系,认为不是生活决定观念,而是相反。马克思分析了人们为什么会把这种颠倒的关系和观念内化进思想并产生认同感,因为意识形态的虚伪性不是有意的,而是无意识的,它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颠倒性,进而分析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颠倒性是把使用价值和价值颠倒,把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颠倒,在这种颠倒的意识形态中,工人要产生自我意识(阶级意识)很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故而这种自发的唯物主义的结局只能是唯心主义,没有唯物辩证法就不可能摆脱资产阶级的意识,获得自我意识。
2、神秘性:指这些意识形态的非逻辑性、非理性。它产生的情感共鸣是利益,利益能蒙蔽真理;表现形式是情感,其神秘性表现在用理性的外衣蒙蔽非理性的利益既得形式。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是理性化的、逻辑化的,实质是对既得利益集团的维护。马克思分析了资产阶级在革命时期是如何把本阶级的利益说成全人类的利益,并用抽象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来号召人民起来革命;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又是如何把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抽象的原则上升为法律来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产者对无产者的合法统治的。[论-文-网LunWenNet-Com]
3、伪批判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总是宣称自己是中立的、超阶级的;但其立足点是为现实辩护,而不是超越现实,因而其标榜的人民性、普遍性、永恒性都只是意识形态的谎言和谬谈。马克思主要是从历史的虚伪性上来讲意识形态,从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两个角度来批判意识形态的虚伪性;强调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有正确和错误、先进和落后、积极和消极之分,对此要做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才能揭示其本质,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不自觉的虚假性和伪批判性中解放出来。
虽然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在他们的著作中提出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概念,而主要是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封建主义的残余,强调社会主义思想与人民概念是一致的,无意识形态的虚假作用;但马克思恩格斯晚期提出了无产阶级国家的思想,因为国家是实体和观念的总体性。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其合乎逻辑的延伸。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的有机统一,这是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相统一的必然逻辑,更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作用的内在要求。可见,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虚伪性是马克思的一个重要思想,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创新的一个生长点。但马克思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批判理论并没有言尽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探索,虚伪性只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之一,不等于说没有科学的真正的意识形态理论,马克思没有堵塞后人之路。固列宁鲜明地提出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概念和思想,这是对马克思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中国,更强调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批判时所使用的方法,特别是阶级分析的方法,指出无产阶级的革命是超越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和批判一个旧世界,旨在建立一个新世界。邓小平强调要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索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维护功能和建设功能,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可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包括革命主题和建设主题。今天要着重研究建设主题,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维护和建设功能。
总之,由马克思开辟的作为无产阶级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科学体系的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成为意识形态,一是因为它的价值观是无产阶级的,即消灭剥削和压迫,解放全人类,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这种价值观有其科学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也主要是其历史观和价值观;二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意识形态就是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和逻辑方式。比如,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无阶级性)有科学性,历史唯物主义有阶级性和科学性,都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思想武器,而且是全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三、马克思思想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的当代价值
“冷战”结束后,面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全球化进攻,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无法作出有力反驳,反而在多方面认同,主要是我们不能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发展,正确揭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及其虚伪性、神秘性和伪批判性。因此,我们要用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批判来分析当代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深入挖掘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相统一的当代价值,才能在意识形态领域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
首先,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指导。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但实际生活中,出现了意识形态多元化现象,要善于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指导作用,即发挥以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意识形态一元论的指导作用。影响中国文化建设的意识形态主要有:西方自由化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儒家学说)和马克思主义,但马克思主义不是一般的意识形态,而是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角色是占统治地位、具有指导作用的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把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不仅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更主要是因为它是科学的知识体系,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任何一门学科的科学知识,它的科学性是其发挥指导作用的前提,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由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建学说等各学科组成的科学知识体系,科学性是其能够发挥指导作用的内在依据。当然,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和作为科学体系是有区别的,因为意识形态与科学是有区别的:一方面,二者具有本质上的差异性,前者是制度化的、规范化的思想体系,是实践的,可操作的;而科学是一种知识,它不能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二者更新的方式不同,科学要破旧立新,推陈出新,意识形态则是不断的修整,是返本开新,越是离现实近的,越是需修正、需退让,因而是从未来出发去吸收面对现实的东西;科学会过时,而意识形态不会过时,它可以通过修补来适应新形势,具有不可否定性,而科学则可以自我否定、自我证伪。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指导和坚持其科学性上要有区别的对待。应该说,成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不是它的具体结论,而是它的基本立场、基本理论。即它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例如:消灭剥削、压迫、不平等,实现共同富裕,促进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等等)。当然,意识形态的指导也有历史阶段性,但无论何时,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都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反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还体现在根据其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制定的党在各历史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等制度化的东西,这些东西必须是正确的,才能坚持;如果有失误,就必须及时纠正,使理论与实践相一致,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内在要求。
当然,作为知识体系的马克思主义,是可以争鸣和讨论的。应提倡丰富、发展和补充马克思主义,提倡对马克思主义某些具体理论观点进行挑战和完善,才能始终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的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促进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意识形态性的有机统一,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4
一
学风,就其内涵来说,主要包那*穿越小说网网游小说网***括学习理论的动机、对待理论的态度、掌握理论的途径、运用理论的目的等几个方面,就其实质来讲,则是一个学习方法、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问题。同志早就指出:“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且是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既然是这样,学风问题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能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学风,对于全党来说,是理论上和政治上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关系到党的兴衰和事业成败的重大政治问题;对领导干部而言,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是否科学发展、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满意不满意等重大现实问题。当前,只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学风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学风贯穿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个过程,才能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
学风问题之所以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是因为学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学风问题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也是党性党风问题。学风问题对党、对人民的事业具有极端的重要性。
首先,学风问题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问题。这个态度问题既集中表现为学不学、信不信、用不用,又表现为怎样学、怎样信、怎样用。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看,对这个问题始终有正反两种不同的态度。马克思总是要求人们把他的理论当作科学而不是教条来对待,他明确指出,我不主张我们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列宁概括为“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并把它称为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反对教条主义的斗争中,把它表达为“实事求是”和“有的放矢”。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归根结底,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的光辉历史。如果把马克思主义当成教条,只能断送马克思主义。我们只有用科学的态度认识和对待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发展的科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和指南,才能真正做到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当前,我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首要的是必须一以贯之地坚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
其次,学风问题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同志最早是作为学风的基本原则提出来的。他讲到马克思主义的学习态度时说:“这种态度,就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作为思想路线的实事求是与作为学风的含义是一致的。作为学风,主要是侧重于解决理论和实际的关系问题;作为思想路线,主要是侧重于解决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学风正不正,意味着思想路线正不正。从我们党的历史上看,学风问题曾经是党内路线斗争的重要思想根源。无论是陈独秀的右倾路线,还是王明的左倾路线,都是以主观与客观相分裂、理论与实际相脱离为特征的。从“”中的“句句是真理”,到粉碎“”之后的“两个凡是”,都是因学风问题而导致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失误。党的历史证明,错误的思想路线从来都不是以公开的、直接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学风的形式表现出来。教条主义与实事求是两条思想路线的斗争,首先就表现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上,集中表现为两种学风的斗争。同志总结为:我们党在实践上的每一个重大发展,在理论上的每一个重大突破,在工作上的每一个重大进步,都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结果。并号召全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思想路线,努力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再次,学风问题也是党性党风问题。坚持什么样的学风,反映着党的立党宗旨,反映党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真心实意把理论和纲领付诸实践。说:“没有科学的态度,即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叫做党性不完全”,“学风和文风也都是党的作风,都是党风。”他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学风,放在党的三大作风之首。邓小平也说:“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总书记指出:“提高理论修养,增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
美女学院的禁书异体——我的绯色天空理工大风流往事我的老婆是杀手一剑惊仙重生之官道***养的重要方面”,“如果只是纸上谈兵,夸夸其谈,不仅什么实际也解决不了,还会误党误国”。事实证明:什么时候理论和实际结合得好,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学风端正,党风就正,事业兴旺;学风不正,党风不正,事业受损。因此,学风问题是“第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我们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就会更加自觉和全面,开展那*穿越小说网网游小说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会更加扎实和深入,就能排除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找准科学发展定位,避免和减少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从而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三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强调要端正学风,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目的是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弄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把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
进。要端正学风,必须在掌握理论体系上下功夫,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在学习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上下功夫。
第一,在掌握理论体系上下功夫。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学习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是要完整、准确地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深刻领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作为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战士,他们都始终自觉恪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加以运用、丰富和发展。尽管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在不同阶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增添了新的血液,其子系统的排列组合有其新特点,但在总的方面,是一脉相承的。其本质特征在于它的实践性,其精髓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是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的深刻要求,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创新成果,与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既一以贯之,承前继往,又与时俱进,启后开来。因此,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理解,决不能用学究式、教条化的方式。而必须在时代背景、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真正搞清弄懂为谁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等问题。总之,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科学发展观,都是实践的科学,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
第二,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当前,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的树立,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在科学发展意识上,抢抓机遇的意识不强,满足于小富即安,不思进取;有的在科学发展思路上,定位不清,措施不力;有的在发展理念上,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有的在发展方式上,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吃祖宗饭断子孙路;有的在发展动力上,不是问计于民,而是盲目决策,等等。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大多是世界观错位造成的。因此,端正学风,首先要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努力使自己的主观意志符合客观实际,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践证明,世界观的偏差错位,是造成学风不正的总根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一定要端正学风,要把改造主观世界提到重要位置,同改造客观世界紧密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才有“底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见成效。
第三,在学习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
强调学习理论重在学习科学体系,把握精神实质,目的就是从中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不是只学只言片语。“一句顶万句”是教条,“两个凡是”是枷锁,都已被实践所打破。历来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邓小平也强调:“主要的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马列主义、思想如果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就没有生命力了。”他主张,学马列要精,要管用,就是要在学习立场、观点、方法上下功夫。当前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也必须自觉地学会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观察、分析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5
[关键词]实事求是,实践,存在论
之所以产生这样一种观念,是因为:“实事”不是被人们理解为实践本身,而是被理解为实践之前、之外的作为纯粹认识对象的东西;因而“求是”也就不在实践之内,而在实践之外。换句话说,“实践”仍然仅仅是一个认识论范畴。例如列宁说过:“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3)与此相关的另外一种说法,那就是流行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一种说法。这里,实践显然失去了作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的存在论意义,而仅仅只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了,其实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实践观。
马克思“实践主义”哲学,必然要求对“实事求是”的命题作出存在论层面上的阐释:如果说“实践”是马克思存在论的初始范畴,那么“实事求是”,作为对实践范畴的中国式表述,就是人自身的存在论事实。“实事”作为生活实践,并不是外在于人的存在的什么东西,而就是人之存在、即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也并不是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就是关于人自己的存在或者生活实践的真理;“求”作为对这种存在论真理的追求,本身也属于人自己的生活实践,因而也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因此,“实事求是”就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活动,而首先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活动。
1.实事:生活实践
在马克思看来,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只能是人的实践。胡塞尔要求“面向事情本身”,马克思要求面向实践本身。前者只是一种纯粹先验理性的存在,后者则是现实生活实践的存在。而此实践乃是人自己的“事”。这种“事”是唯一的“实在”,故称“实事”;而离开了人的实践的东西只是“虚无”,所以马克思说:“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4)因此,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实事”,即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这种作为唯一实在的“实事”,不是任何一种类型的“实体”,而是人的“活动”本身,人的“事情”本身、“生活”本身。“事情”乃是离不开人的“事”,而非与人无关的“物”。
这种“实事”作为唯一的实在,就是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哲学所理解的“存在”,即人的存在。“实事”不是那种与人无关的东西,而是那种ofpeople,bypeople,forpeople(5)的东西。“实事”作为人的存在,也就是实践。实践就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因为对人来说,人的存在也就是世界的存在。这就是说,世界是存在于人的实践域之中的,是内在于人的存在、内在于实践的。一切实体棗自然、物质、理念、上帝等等,都在实践的“视域”(horizon)之内,都在人的存在背景上呈现,因而都是人自己的“事”。
2.是:存在论真理
通常理解,“是”即真理、客观规律。然而“真理”和“规律”其实是大有区别的:一般认为,前者是认识论范畴,后者是存在论范畴,不能混为一谈;然而同时,它们又都在人的存在论背景上呈现,因而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一是关于“客观规律”的问题。“实事”作为实践,既然本身就是客观存在,就有一个去认识和把握它的问题,亦即所谓“实事求是”的问题。但严格说来,这里的“是”不是指的规律本身,而是指的对它的认识,亦即真理。规律作为我们认识的对象,本身是一种存在论性质的东西。规律不是“是”,而是“事”。而且,这里作为认识对象的规律,并非存在于人的实践“实事”之外的。我们所预设的认识对象,与传统意义上的认识对象已有根本的不同:原来的认识对象“规律”实际上是被预设为纯粹的所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认识就是对这种“客观规律”的把握;而马克思哲学所预设的认识对象则是人的存在本身、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亦即“实事”的内在联系。此事乃是人自己的事,因而其中之规律本质上是实践活动本身的规律。“求是”不是寻求那种纯粹自在的所谓“客观规律”,而是对人的实践活动内在联系本身的反思。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马克思哲学的规律论的实质其实也在于此:他对社会本质、历史规律的揭示,实际上就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揭示。
二是关于“真理”的问题。如上所述,严格说来,实事求是所求之“是”,所指的不是客观规律,而是真理。人们通常把“真理”范畴与“规律”范畴等价看待,那是不对的。“规律”是一个存在论范畴,而“真理”则是一个认识论范畴。换句话说,所谓真理并非客观规律本身,亦即并非某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认识的结果,“求是”的结果。由于这种真理或“是”乃是认识更确切地说,是意识的结果,它只能是主观性(意识)与客观性(客观规律)的统一。因此,我们所“求”之“是”即真理,是实践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的意识的产物。
关于这个问题,通常存在的一个误区在于:把真理的客观性理解为在人的实践之外的对象的客观性;换句话说,即看不到实践本身的客观性及其意识本身的客观性。其实,实践本身就是客观的,在马克思看来,甚至只有实践才是“客观存在”的;因此,作为实践的内在要素,意识本身也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说法并不确切。如果说真理必须符合什么东西,那么这个东西只能是实践本身。真理其实不是关于对象本身“客观规律”的镜像似“反映”,而是关于实践及其内在意识规律的自返性意识,因为,所谓客观对象及其规律也不过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存在论看来,不仅实践、而且意识也都是一种存在论事实。如果说“实事”或实践是存在论的全部事实,那么“是”就是在这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真理。
3.求:作为一种存在论事实
实事求是,“求”是关键。怎样去“求”?这不仅是个方法论问题,而同样是一个存在论问题。“求”当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但它本身也是人的实践的一个内在环节,因而也具有存在论意义。根据实践主义的观点,任何认识都是“反思”对人自己的“实事”、即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的反思;同时,这种认识或者反思活动本身,也是人的“事”、即人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
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就是我们在“实事”中“求是”的两种极典型的方法。自然科学是“求”实践域内客体方面之“是”,社会科学是“求”实践域内主体方面之“是”,哲学则是“求”实践域内主体和客体两个方面的整体根本之“是”。它们都具有存在论意义,从而都具有实践性品格。
科学的目的,在于揭示关于人之“实事”即实践活动当中的经验层面之“是”即事实真理。经验原则无疑是科学的第一位原则。尽管经验原则本身在现代哲学中早已受到质疑,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具有普遍有效性。这就是说,经验实证原则作为科学的根本原则,虽然在今天被发现是有限的、非绝对的,但这丝毫也不等于说它就是无效的、没有意义的。因为从根本上看,经验世界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这种“客观实在”的一个层面,只要承认实践活动是客观实在的,就不能不承认经验世界是客观实在的。科学就是在经验世界范围内“求”具有普遍性的“是”,它所揭示的就是关于经验事实的普遍真理。但是经验本身也是实践的一个层面,“实践经验”这个常用短语充分地提示出这一点。当然,实践并不等于经验(6);但是,人在实践中所求得的认识,作为其基础的“原初给与”(theprimordialgiven)无疑是经验(7)。
社会科学更直接鲜明地表现出了认识作为人自身的实践活动的内在自返性。譬如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它们反映的无不是人的活动“实事”的内在的相互作用之“是”。其实,现代自然科学也发展到了这样一步:那种关于纯粹“自在”自然界的预设显然已经为愈来愈多的自然科学家所抛弃,他们不再以这种纯粹自然主义为预设,他们的活动越来越成为对人的活动与被观察的对象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反思与描述。这样一来,自然科学的人的自我反思性质也更加突显了出来。
哲学所要反思的就是人们关于存在的观念本身,而在马克思的实践主义视域中,存在本身就是实践本身、“实事”本身。哲学所“求”之“是”,即其关于存在意义的把握,不仅统摄着关于事实的认识论问题,统摄着关于价值的评价论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关于人的存在之“实”的事实真理与价值真理是完全统一的。在经验科学的范围内,从一个事实判断确实推不出一个价值判断;但在马克思实践主义存在论的基础,关于存在的真理与关于价值的真理是直接同一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价值与事实在根本上是不可分,人们获得存在观念的同时,也就获得了价值根据的观念。
总而言之,“实事求是”就是:在人的生活实践这个存在论事实中去求得具有存在论意义的真理。
注释:
1、初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颜师古注:“务得实事,每求真是。”后来儒家、尤其宋儒对它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759页,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页。
5、美国总统林肯的名言:“governmentofthepeople,bythepeople,forthepeople”(“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出自“afewappropriateremarks”,1863。
科学实践观的意义篇6
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一次对实践作出了科学的说明,认为实践就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
第一步:提出发现目标,逐层分析把握。
对这一概念的教学,教师要首先提出发现目标,引导学生对实践定义字字推敲,层层剖析,从正面、反面等不同角度去思考。
首先通过设疑引起学生思考:
(1)动物的活动是不是实践?
(2)孤立的个人活动是不是实践?
(3)主观意识活动是不是实践?
(4)实践活动是某些个别的活动吗?
在学生思考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从反面总结:实践不是动物的活动,不是主观意识或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不是孤立的单个人的活动,不是某些个别的活动。
再进一步从正面给出实践的定义: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
这样,学生不用去死记硬背,实践的定义自然而然地就刻印在学生的头脑当中了。
第二步:用例证法解析实践两层含义。
让学生先对下列说法进行判断:
(1)实践就是人的想法。
(2)实践就是做事、行动、干活。
(3)实践就是改造世界的活动。
(4)学习活动是实践。
(5)单个人的活动是实践。
(6)实践既是脑力劳动,又是体力劳动。
(7)工业活动、农业活动、商业活动都是实践。
(8)经济活动、政治活动、艺术活动、科学活动也是实践。
根据学生判断的结果,教师进行深入分析:
实践无疑是活动,是做,是行,是劳动。但是这些都是通俗、日常的理解,不是科学论断。
实践是同意识、认识、思想、言论等精神活动相区别的。
在学习活动中,有些活动如实验性、操作性活动可称为实践。
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区别于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实践定义的两层含义:
(一)是指人类所特有的活动,与其他动物消极适应自然的本能活动有根本区别;
(二)是它是人们变革客观事物的活动,它必然引起客观对象的变化,不是纯主观的活动。
第三步:分析实践的三个特征,加深对实践定义的理解。
因为实践的科学定义是分析了实践特征的结果才得出来的。那么,实践有什么特征呢?
(一)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
这主要表现在:构成实践要素是客观的物质的。实践的主体是人,人是客观的物质的;实践的对象是整个客观物质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实践的手段集中表现为物质工具,其制造、使用都受客观物质世界的支配和制约。
(二)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的活动。
这是因为实践即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是在一定思想意识支配下进行的,与动物纯粹的适应自然的本能活动有本质区别。转贴于
(三)实践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
实践活动,无论是改造自然还是改造社会,从来都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都是社会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而具有社会性的实践总是发展的。因而实践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是统一的。
对于实践特征的理解,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实践的前两个特征的关系是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不能把它们理解为非此即彼状态。因此,实践既是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性的活动,又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两个特征是统一的,不应该用实践的这一个特征去否定另一个特征。
第四步:辩误析疑,澄清是非。
对于实践的含义,学生头脑中总是存在这样可那样的疑问,做题时感到模棱两可,莫衷一是。把学生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解释清楚,才会真正达到实践概念的教学目的。
(1)实践或者是一种客观活动,或者是一种主观活动,不可能既是这样又是那样的。
错误实质:割裂了实践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分析:实践是客观物质性的活动,但实践又是人的活动,人是实践主体,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而实践不是纯客观的活动,同时又具有主观性的特点。
正确:实践是客观性和主观性相统一的活动。
(2)实践是社会性的活动,所以单个人的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
错误实质:混淆了孤立的活动和单个人的活动。
分析: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既可以表现为集体行动的方式,也可以表现为单个人的活动,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社会性的活动。实践的社会性,排斥的只是孤立的活动,并不排斥单个人的活动。同时,单个人的活动也不排斥实践的社会性。
正确:任何实践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实践具有社会性,孤立的活动是不存在的。
(3)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盲目的实践活动不存在。
错误实质:把盲目的实践活动理解为无意识参与的活动。
分析:盲目的实践是指没有正确意识做指导,从而导致失败的活动。人的实践活动无论成功与否,都有人的意识的参与,都是在一定的意识支配下进行的。
正确:没有意识参与的活动是不存在的,但是缺乏正确意识指导的盲目的实践活动是存在的。
(4)实践是人的活动,因而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实践活动。
错误实质:扩大了实践活动概念的外延。
分析:实践是人的活动,但并非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实践活动,这要具体分析。首先对人要做具体分析,必须是达到了一定年龄的人所进行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才是实践。其次对人的活动要做具体分析,人类的基本活动有两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世界的活动不是实践。而改造世界的活动又分为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才是实践,改造主观世界的活动不是实践。
正确: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才是实践。
(5)马克思主义产生前,唯心主义者和旧唯物主义者都谈到过实践,因而实践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
错误实质:片面地以提出时间早晚判断实践是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征,犯了形而上学错误。
分析:唯心主义者所讲的实践是一种理性活动,是先天理念或人的意识的活动,本质上是错误的。旧唯物主义者所讲的实践如费尔巴哈认为“实践”仅仅局限于生活、吃喝、享乐对象等,也是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特有的对象性的活动,因而实践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三个根本特征(即科学性、革命性和实践性)之一。
正确:科学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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