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源的再生性(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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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1

关键词:第三次工业革命;生态文明;可再生能源;能源体系变革;低碳发展

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4)0200011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地方低碳发展的实现机制与模型分析”(10JJD630011)

作者简介:何建坤,清华大学现代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4)当前世界范围内正在经历新型能源体系变革,强化节能和加速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成为大国能源战略的共同选择。杰里米・里夫金新著《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把当前世界范围内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新型能源体系变革提升为“第三次工业革命”\[1\],其视角和观念有相当前瞻性和深度,值得借鉴。当前我国能源发展也面临日趋强化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党的十也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并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着力点。全球能源体系变革的潮流将引发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也将引起经济、贸易、技术竞争格局的变化,对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既将带来新的挑战,也存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一、当前世界新型工业革命的标志和特征

世界范围正在经历新一轮工业革命,这似乎已成为广泛共识。但是新型工业革命的特征是什么?历史上每次工业革命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其驱动力又是什么?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有人把重大技术范式转变作为工业革命阶段划分的标准\[2\],认为当前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将带来第三次工业革命。也有人认为对工业革命阶段划分的依据是生产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英国《经济学人》刊发的特别报告中的观点:“第一次工业革命是18世纪晚期制造业的‘机械化’所催生的‘工厂制’,彻底荡涤了家庭作坊式的生产组织方式;第二次工业革命是20世纪早期制造业的‘自动化’所创造的‘福特制’流水生产线,使得‘大规模生产’成为制造业的主导生产组织方式,产品的同质化程度和产量实现‘双高’。而人类正在迎接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是制造业的‘数字化’,以此为基础的‘大规模定制’可能成为未来的主流生产方式。”\[2\]也有人认为人类社会已经历了蒸汽机革命、运输革命、科技革命和计算机革命四次重大的工业革命,当前智能制造、互联制造、定制制造和绿色制造将成为新工业革命的特征\[3\](序言)。《第三次工业革命》作者则认为,历史上数次重大的经济革命都是在新的通讯技术和新的能源系统结合之际发生的。新的能源系统会加深各种经济活动之间的依赖性,促进经济交流,有利于发展更加丰富、更加包容的社会关系,伴随而生的通讯革命也成为组织和管理新能源系统的途径。从而把新能源技术和新通讯技术的革命及相互融合作为每次工业革命的驱动力和特征。其观点抓住了每次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在本质上都是源于能源和动力革命这一根本驱动力,新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革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技术创新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广阔空间。而生产和经营、商业和贸易方式的变革和各个领域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则都是能源和动力革命所催生的成果。因此,该书作者对每次工业革命特征和驱动力的分析以及把当前世界新型能源体系变革视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观点,更具真知灼见。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何建坤:新型能源体系革命是通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兼评杰里米・里夫金《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人类懂得利用“火”烤制熟食开始了原始文明,利用“火”的能量冶炼和打造青铜器和铁器,从而迈向“刀耕火种”的农业文明。从古代看,能源利用及利用技术和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也是社会生产力发生阶跃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是煤炭取代木柴,并以蒸汽为动力的革命。蒸汽动力技术催生了制造业的机械化和工厂的规模化生产,蒸汽动力机车使铁路运输极大提高了物流和邮政的效率,而机械化印刷“使新闻媒体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中一跃成为主要的信息传播工具,促进了历史上第一次公众文化普及运动的产生”\[1\]。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标志是石油取代煤炭,并以电力和燃气为动力的革命。电气化促进了电报、电话、广播、电视等新的通讯革命的发生,为更加复杂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管理提供了有力工具。电力和电信技术引发了工厂的电气化和自动化,形成了大批量工业产品自动化生产线的集中大生产方式,同时燃气机的发明以及汽车、飞机等更为便捷的新交通工具的普及也使石油逐渐取代煤炭成为主要的一次能源,社会也随之进入石油时代。

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特征将是互联网技术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融合。新能源技术发展将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支撑的新型分布式能源系统,而与分布式网络通讯技术的结合将形成智能型“能源互联网”,实现绿色能源的在线分享。这意味着从前二次工业革命中形成的以化石能源为支柱的能源体系向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可持续能源体系的转型。

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是以分散采集和转换的可再生能源替代集中开采和转换的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就地转化为电力,在智能化区域电网中使用和共享。新的一次能源生产和转换方式的变革,也相应改变能源输配和利用的方式,所以扁平化的智能能源网络应运而生。由于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间歇性,氢将成为新的重要的二次能源载体。利用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制氢,氢作为重要的储能方式和洁净无污染的优质二次能源载体,既可用来再次发电,又可用于燃料电池驱动汽车。作为一次能源的可再生能源和作为二次能源的氢能的结合,有可能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特征。未来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智能化能源体系,氢能技术将是其重要的支柱。这也即将和前两次工业革命一样,第三次工业革命也将是由新型一次能源和新型二次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革命所驱动。目前由于氢的制备、存储、运输和利用等方面的技术还有待新的突破,因其成本昂贵还不能大规模推广。至于未来是否能以“氢能时代”替代“石油时代”,也取决于未来是否有其他竞争技术的突破和新的颠覆性技术的出现。但无论如何,如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电气化的广泛影响一样,未来氢能作为无污染优质二次能源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中时,其颠覆性技术的创新以及新型能源体系基础设施运行方式和管理制度的演变,都将会导致经济生产运营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的革命性变革,但具体的表现形式和特征仅凭今天的认知则很难想象和预见。

以新型能源体系革命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中外学术界中不少人都认为生态文明将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另一个新的社会文明形态\[4\](P138-140)\[5\](P30-32),地球生物圈意识的觉醒则促使经济社会形态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当前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支柱的新能源革命所带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则成为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由工业文明通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完成也将意味着现代工业文明的终结和生态文明的确立。生态文明是一种长久可持续的社会文明形态,新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革命将使人类与自然界建立一种和谐伙伴关系,人类不再盲目向大自然摄取资源和排放废物而破坏地球生物圈循环的节律,而是重新回归到地球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应有位置,使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物圈有机地融为一体。最终人类社会不再以消耗地球有限资源和侵占环境容量空间来维持经济社会的持久繁荣和发展,能源生产和使用的CO2排放也趋于零,实现由当今化石能源为基础的“碳时代”向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后碳时代”或许是“氢时代”转型。表1列出了第三次工业革命与前两次工业革命特征和标志的差别。表1每次工业革命的特征和标志比较

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二次工业革命第三次工业革命特征和标志煤炭+蒸汽动力石油+电力、燃气可再生能源+氢通讯革命邮政、报纸电报、电话、广播、电视智能互联网、移动通讯经济社会变革火车、工厂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汽车、工厂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线、城市化和电气化电动汽车、网络化、扁平化、个性化、订购式生产和共享人与自然的关系掠夺大自然全球资源枯竭、环境破坏、生态安全恶化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社会文明形态工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

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目标都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追求社会物质福利或消费效用的最大化,但也带来地球化石能源资源的日趋耗竭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损害。第三次工业革命则不再单纯以追求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而是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寻求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途径。如果说前两次工业革命是在科技进步推动下的自发变革过程,是在少数国家率先进行,各自经历上百年时间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那么第三次工业革命则是由于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制约和生态安全威胁下被迫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是人类社会自觉推动的对自身不可持续发展方式的革命,是促进社会形态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革命,也是世界各国紧密合作,人类社会主动推动的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一场革命。因此,第三次工业革命比前两次工业革命将更为紧迫,变革的速度和程度也将更为剧烈,影响也将更为深远。当然,前两次工业革命中所奠定的现代产业基础和科技创新能力也将成为以可再生能源技术与智能化网络技术结合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有力支撑。

二、新型能源体系革命引发的经济社会根本性变革

由于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革命引发的每次工业革命都将催生新的经济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带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正如该书中所言:“能源机制塑造了文明的本质,决定了文明的组织结构、商业和贸易成果的分配、政治力量的作用形式,指导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1\]。

“铁路被认为是以煤炭为能源、蒸汽驱动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的突出成果”\[1\],发展铁路所需要的巨额资金超出当时企业和家族的筹资能力,于是开始发行有价证券,催生了纽约证券交易所,逐渐形成规模庞大的金融市场。铁路从修建到运营组织和管理工作异常庞杂,需要几十万个雇员的有机协调,因此形成了高度集中、由上而下的层级组织结构,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进而也导致了资本与管理的分离,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和各层级的劳动力队伍。铁路的发展也催生了电报业务,将其作为监测与协调铁路运输的主要通讯工具。规模经济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最明显的特征,而效率则成为新型工业时代最重要的价值理念。

第二次工业革命中电力作为方便优质二次能源的广泛使用,催生了汽车等工业品的连续大批量生产的自动化生产装配线,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进一步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发展,石油和燃气机的利用又催生了汽车和飞机的发展,形成更为便捷和高效的交通网络,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形成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也造就了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而各种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也随之发展和完善,造就了工业化国家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和现代文明\[1\]。

“第三次工业革命是以分布在世界各地、随处可见的可再生能源为基础,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生物质能、海浪能和潮汐能等,这些分散的资源被数百万个不同的能源采集点收集起来,通过智能电网进行整合、分配,最大限度地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并维持经济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这种分散式的本质更需要合作性的组织结构而不是层级结构”\[1\]。虽然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催生的集中规模化生产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自动化装配线生产的统一型号产品也使得社会消费趋于同质化。而第三次工业革命下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将更加分散化和个性化,数字化制造技术和3D打印技术的出现也将使制造业更加扁平化,千百万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设计、生产或定购自己喜欢的个性化耐用品或消费品,从而导致充分体现生产者和消费者创新和创意的“定制化”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这也使物质产品生产不再单纯追求效率,而更追求独特性的使用功能和时尚情趣,消费者更加注重文化生活和精神层面的享受。大规模生产、专业化分工、有组织的生产方式也将被分散化、个性化和自由的工作方式取代,网络化环境可使每个企事业单位员工在家中从事创造性工作和服务,并彼此间随时进行远程交流。同时,减少上下班交通需求比提高效率对于节能减排和缓解交通拥堵更为有效。另一方面,分散的生产者和用户在虚拟空间中组成的分散网络替代了大批发商到零售商在内的所有中间人,并且消除了供应链中每一个层级的交易成本\[1\]。这种生产方式的变革对传统以追求生产效率和消费最大化为核心并以GDP衡量经济产出价值的面向工业文明的经济学理论也提出挑战,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面向生态文明的新经济学理论体系和衡量指标也将会伴随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进程应运而生并发展完善。

传统的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集中开发,在其开采、运输、转化过程中都需要巨额投资,需要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从而形成少数寡头的垄断并赚取超额利润,造成越来越悬殊的贫困差别。新型的分散式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网络化的共享,对每个生产者和利用者只需少量初始投资额即可介入,这种扁平化的生产和利用结构将有助于社会的公平竞争,缩小分配差别\[1\]。

第三次工业革命也必将伴随社会对财富和生活质量观念的转变。传统鼓励获取物质财富并独占排他的财富观和追求物质享受的生活质量观念将越来越受到质疑。环境和生物圈意识的觉醒使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发展了社会财富和集体观念的思维方式\[1\]。全球气候变暖将带来暴雨、干旱、台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和水资源短缺、疾病传播、海平面上升等灾难性影响,任何国家都无法幸免。大气环境质量恶化和水资源的污染,任何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每个人的消费方式也都会直接影响他人的福祉,私人汽车排出的CO2也将累积在大气中发挥温室效应,尾气排放形成的PM25也会成为都市雾霾天气的一个根源。在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清洁的空气、干净的饮水、宜居的环境已变得比个人物质享受更为重要。高水平的生活质量是大家的共同体验和共同利益,孤立排他的生活方式不可能得到真正高质量的生活。所以,合作意识也将成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在全球开展的重要驱动力。而当前开放的互联网使获得知识和商品交易的成本十分低廉,传统市场财富交换将让位于合作性网络关系的获得,通过租借、分时共享等使得财富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这种通过网络与他人分享的全新财富观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共享,促进集体利益的思维方式以及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1\]。

每次工业革命都带来社会观念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变革,推动发展理念和消费观念的革命。第三次工业革命将由片面追求经济产出和生产率为核心的工业文明发展理念转变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人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由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的福利最大化消费理念转变为更加注重精神文明和文化文明的健康、适度的消费理念。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成为人类社会形态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必由之路。表格2反映了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两种文明形态在社会观念与发展方式上的差别。

实现第二次工业革命到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转变,最艰难的部分在于观念的改变而非技术发展。也会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既得利益者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型利益者之间产生新的冲突和政治对立\[1\]。以化石能源为基础的传统的产业思维方式是集中性的,结构是层级制的,传统的思维和既得利益将倾向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纳入规模开发、集中管理、统一分配形成超级电网模式,而非扁平化分散式开发和共享的智能模式。而后者更公平和高效,是第三次工业革命发展方向\[1\]。这预示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绝非一帆风顺,同时也对世界各国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打破电网输配电系统的垄断,有着警示的作用。表2生态文明与工业文明的社会观念与发展方式比较

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社会观念私有制,追求个人财富和物质享受合作共享,强调社会公共资源和财富发展目标和评价指标GDP数量,消费效用最大化,生产率和效率最大化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指标体系经济发展方式资源依赖型、以环境为代价,以化石能源为支撑的高碳发展模式以可再生能源为支柱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经济与环境关系环境容量作为约束条件,外部性内部化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相协调,地球环境空间作为公共资源或生产要素能源管理方式集中式、规模化生产和输运的“层级”垂直结构分布式、智能网络化和扁平化生产与共享结构消费方式奢侈型高能耗和高碳消费方式节俭型节能和低碳消费方式

观念转变对一个国家在新型能源体系革命中能否成功实现转型起着关键性作用,而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各国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速度和程度也可能成为重塑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的重要因素。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引领了上世纪后半叶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其以高能源消费为支撑的社会消费方式也给当前向新能源体系过渡带来了困难。当前,美国和欧盟、日本的人均GDP差别不大,但美国人均能耗高达102吨标准煤,是欧盟的21倍,是日本的18倍参见IEA:CO2EmissionsfromFuelCombustion2012,IEApublications,RuedelaFederation,Paris。。尤其是美国人追求大面积住房、大排量汽车和过分物质享受的奢侈浪费的消费方式,不仅使国家和大多数民众入不敷出,经济发展缺乏持续投入,而且成为人均能源消费和人均CO2排放最高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美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进程中,把固守其所崇尚的消费理念视为国家利益,并受国内利益集团的政治博弈所左右,在气候公约谈判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美国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发达国家应尽的具有法律约束减排义务的举动受到国际社会的一致谴责。如果美国人不能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中及早醒悟,改变其以自我为中心的物质享受主义的消费方式,美国也许会在新能源革命推动的低碳发展浪潮中失去由于高技术创新所占据的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领先和主导地位,甚至落后。然而更为糟糕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少数先富裕的人群大都以美国人的消费方式为榜样,对大面积豪华住房、大排量高档汽车和奢侈型物质消费品的追求也在引领这些国家的时尚,使其沿袭美国高碳排放的发展路径,这种与第三次工业革命方向相背离的发展趋势可能会使这些国家丧失跨越式发展的良机。因此,伴随第三次工业革命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合作。

对新兴发展中国家而言,由新型能源体系革命引发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和认识观念的根本性变革,也确实提供了一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难得机遇。在经济社会发展处于重大变革和能源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之际,一个国家抓住了机遇,顺应了潮流,就能顺势得以发展和强大,反之则被边缘化、落伍甚至衰落。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错失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遇,而正在兴起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则在很多领域可以和发达国家同步进行和合作开展。发达国家在第一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对化石能源的过度消耗和对地球环境容量的过度占用,造成了今天世界性资源缺乏和全球生态安全以及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灾难,严重压缩了未来全球的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的空间。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再沿袭发达国家以无节制地消耗地球资源和以生态环境损坏为代价的工业化模式。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开创新型的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方式,抓住当前新的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的革命性转变之机,可以走出独特的跨越式发展路径,在实现现代化的工业文明的过程中,同时向生态文明的方向迈进。

发达国家在工业过程中,集中的工业大生产方式带动了城市化发展,百分之八、九十的人口聚集和生活在城市。第三次工业革命趋于分散的、扁平化的生产方式,以及更便捷的交通和通讯网络,也将使人们更倾向生活在青山绿水的乡村,与大自然融合,享受更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和进行更有创意的生产和服务工作。3D打印、虚拟制造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使工业产业的生产区域分散化和个性化,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的发展也将快速提升信息获取和传播的效率及降低成本。因此集中型大城市的不断扩展和新建也许不再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的必经之路,而环境友好的小城镇也许成为最佳选择,人们的居住也许会朝分散的扁平化方向发展。当前发展中国家城市人口比例都较低,中国城镇人口比例也刚过一半,城市化过程中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的建设将消耗大量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品,造成化石能源消费量的快速增长和CO2排放的增加。因此需要探索一种新型的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相衔接的城镇化模式,走出以低碳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新型城镇的能源基础设施也需要前瞻性的规划和布局,避免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实现发展路径的跨越。

三、新型能源体系革命的基础设施与治理制度

《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提出支撑新能源体系革命基础设施的五大支柱:(1)向可再生能源转型;(2)将每大洲的建筑转化为微型发电厂,以便就地收集可再生能源;(3)在每一栋建筑及基础设施中使用氢和其他储能技术,以存储间歇式能源;(4)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每一大洲的电力网转化为类似于互联网的能源共享网络;(5)将运输工具转向可利用洲际间能源共享网络的插电式或燃料电池动力车。不难看出,该书作者描绘的上述新能源体系基础设施的五大支柱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利用为基础,以建筑物为载体,太阳能间歇式发电的电力部分以转化为氢能储存,可再生能源电力通过洲际间电力智能网络分配共享,同时也将形成以插电式与智能电网连接或以氢燃料电池驱动的汽车运输网络。这种新能源体系将分散的能源转换和利用整合成一个交互共享的和无缝连接的有机整体,以逐渐取代原有集中开采、转换的化石能源体系\[1\]。当然,未来科技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的出现,以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新型可持续能源体系基础设施的形式和组成也许与该书“五大支柱”的设想有很大差异,也许会更为复杂和多样化。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资源禀赋、自然环境、气候条件、人口密度、经济技术基础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差异,未来所形成的新型可持续能源体系的基础设施也不会完全雷同。即使同一地区,往往也需要各种能源形式的互补和有机组合,其具体结合形式也将取决于未来可再生能源体系形成过程中本身的技术创新和运行管理机制的不断演变。也有可能出现其他预想不到的先进能源技术与之互补和共存,例如资源无限而又清洁零碳的核聚变技术,也有可能在本世纪下半叶进入产业化阶段,成为未来可持续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遍及全球的新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第一次工业革命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都经历了一个多世纪,也只在少数发达国家率先完成。第三次工业革命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也许要持续到本世纪末。新能源技术的创新到大规模商业化推广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需要克服技术、资金、成本、体制和观念等诸多方面的障碍,而且不同类型的国家也受到各自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制约。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也是在某些领域和区域首先发生和发展,然后扩展到其他领域和区域的过程,化石能源基础设施在相当长时期内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会继续发挥作用,当然某些经改造后也可为可再生能源体系所用。但起码到本世纪中叶之前,仍将是集中化大规模开采、转换和输送的能源体系与分散式、扁平化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并存和逐渐替代的阶段,在其过程中天然气、核能等某些比煤炭、石油优质低碳的其他能源形式还有发展的空间和潜力。特别是美国对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技术的突破,促进了天然气对煤炭和石油的替代,也促进了化石能源体系本身向清洁高效和低碳化的方向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核能作为零排放无碳能源在世界范围特别是新兴发展中大国中,在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减少CO2排放等方面,仍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当前仅占全球20%的发达国家10多亿人口,其人均能源消费高达65吨标准煤,是发展中国家的38倍参见IEA:CO2EmissionsfromFuelCombustion2012,IEApublications,RuedelaFederation,Paris。。在其能源消费总量基本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来替代化石能源消费,改善能源结构,逐渐向可再生能源体系过渡。而当前以中、印、巴、南为代表的二十几亿人口的新兴经济体正在快速实现工业化,其能源消费总量呈较快上升趋势,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的供应,首先要满足新增加的能源需求,然后才有可能替代原有化石能源消费的存量。在当前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较低、基数较小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供应量的快速增长还不能填补新增长的能源需求,所以化石能源消费仍将持续增长一定时期后才能到达顶点,然后才有可能开始下降。因此,化石能源的基础设施在一定时期还不得不进一步建设和扩展。未来另外30多亿人口的非洲国家和最贫穷国家也要走上工业化的道路,也要分享人类前两次工业革命所形成的工业文明的成果,其能源消费总量也会迎来高速增长的阶段。在当前可再生能源技术尚未臻于成熟、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化石能源消费的增长也会不可避免。从这里也可看到,发展中国家在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过程中,比发达国家面临更艰巨的任务,全球实现向生态文明的跨越,更需要世界各国的广泛合作。

未来新能源体系的形成和治理,需要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开放、透明和广泛合作的关系。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都需要政府以公共投资的方式积极地参与其中,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政府也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对新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并通过不同的激励机制和补贴确保新经济秩序的发展和稳定\[1\]。鉴于当前全球保护生态安全、减缓CO2排放合作进程的紧迫性,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更为迫切,而当前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仍然较高,尚不能与不计环境成本的化石能源相竞争,更需要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新型能源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巨额投资,并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带来新的绿色就业,也需要财税金融政策的引导和扶植。各主要国家新兴的碳税和碳交易市场等激励措施、上网电力中可再生能源比例的强制性法规和用能设备及产品严格的能效和环境标准,都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效制度保障。在第三次工业革命潮流中,先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将成为大国战略必争的高科技产业,是科技创新的前沿和技术竞争的热点领域,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能源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即代表了一个国家和企业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因此,形成国家、企业和公众紧密结合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是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占据先机并争取主导地位的重要因素。

当前为有效应对全球资源枯竭、生态承载能力减弱、环境容量制约和全球气候变化等一系列挑战,推进新能源体系的革命,使全球尽快走上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迫切需要推进相应国际制度的改革和建设。《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没有提及能源体系转型中的国际制度建设,更是忽略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诉求和能源转型能力上的差别。2012年6月份在巴西里约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把在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框架下发展绿色经济以及国际可持续发展制度框架的建设和改革作为主题参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我们希望的未来》,里约热内卢,20126。,这两大主题反映了当前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也反映了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相衔接和呼应的发展目标、路径选择以及相应国际治理制度框架建设的需求。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三者互相依存,相辅相成。当前世界南北差距扩大,全球仍有1/5的人口处于极端贫困之中,16亿人仍以薪柴和农作物秸秆为燃料,而享受不到电力等优质能源服务。第三次工业革命实现保护地球生物圈并向生态文明过渡的目标也不应忽视贫穷国家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和改善民生的需求,地球上的每个公民都有公平分享现代工业文明成果和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因此需要公正有效的国际制度和国际合作机制,帮助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消除贫困和发展经济过程中建立新型可再生能源体系,共同走上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大会就控制全球地表温升不超过2℃达到共识,这就意味着全球的CO2排放到2022年左右达到峰值,到2050年比1990年的排放水平至少减半,到本世纪末全球要实现近零排放,这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发展路径和目标相一致。但当前全球的化石能源消费和相应CO2排放仍呈增长趋势,如果全球没有大力度减排行动,到2050年CO2排放将达3~4倍,到本世纪末全球地表温升甚至可能超过4℃,造成不可逆转的全球生态危机参见IPCC:《气候变化2007》“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决策者摘要”,中国气象局译,2009。。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呼吁世界范围的紧密合作。2012年底多哈气候大会延续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开启《德班平台》的谈判,旨在讨论2022年后的国际减排制度框架和2022年前各国如何加强减排雄心和力度参见UNFCCC:Decision-/CP18Doha,7Dec2012。。2014年9月将召开联合国气候变化领导人峰会,以促进2015年最终就德班平台谈判达成协议。这既关系到全人类现在和未来的生存和福祉,但也涉及各国在全球环境问题上权利和义务的分担,存在国家间排放空间和发展利益的冲突。建立公正有效的国际制度框架,既可促进全球合作,又能制约各国无节制的排放,而且能有效地推进世界范围内新型能源体系革命的进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确定的和“里约+20”峰会强调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公平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则是构建国际可持续发展制度的基石。

应该说,发达国家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无节制消耗化石能源的CO2排放,已过多地占用了大气环境容量空间,是当今气候变化的主要责任者,需要率先采取减排行动,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支持,这也是《公约》下规定的义务\[6\]。发展中国家虽然一定时期内仍需要一定的化石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的增长,但也必须同时加强可再生能源体系的建设,避免沿袭发达国家走过的高碳发展路径,尽快向低碳转型。所以公平的国际制度既要促进世界各国间新能源体系转型,又要体现发展中国家公平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因此,未来公正有效的国际制度要公平地体现世界各国的利益关切和诉求,促进世界各国的广泛参与和合作共赢,改变由少数大国主导全球事务的格局。所以德班平台下2015年后国际减排制度的建设不仅着眼于各国责任义务的分担并体现公平的理念,同时更应着眼于各国发展机遇的共享,建立有效的合作激励机制。这样的国际治理制度也将与第三次工业革命所催生的扁平化合作机制的治理模式相吻合。新型国际治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应促使全球范围内向可再生能源体系过渡,使世界大多数国家和人口都走上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实现全世界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创建生态文明的社会形态。因此,第三次工业革命不应该像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那样只在少数国家发生和实现,只是少数人依靠掠夺性地摄取全世界的资源和无偿占有全球的环境容量空间而受益,并导致国家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发展鸿沟。

四、新能源体系革命对中国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走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比发达国家更为迫切,任务也更为艰巨。发达国家已处于后工业化社会,能源需求基本稳定,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取代原有化石能源,促进能源结构转型。而中国仍处于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阶段,能源总需求的增长抵消了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效果,化石能源消费和相应CO2排放仍呈较快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虽然中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已付出巨大努力,并取得显著成效,从1990年到2012年,单位GDP的能源强度下降57%,CO2强度下降60%,而同期发达国家GDP的CO2强度下降的幅度只有约35%,世界平均水平约15%。中国能效提高的速度之快、幅度之大为世界罕见。但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消费和CO2排放总量大、增长快的趋势也仍难以改变,同期中国GDP增长86倍,CO2排放总量也增长到35倍,而世界只增长约50%。从2005―2012年,中国新增的CO2排放量约占世界同期增长量的60%参见IEA:CO2EmissionsfromFuelCombustion2012,IEApublications,RuedelaFederation,Paris。。2012年中国煤炭产量已达365亿吨,远超出了科学产能的供应能力,煤炭开采造成严重的水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损害,煤炭采空区土地塌陷已累计达100万公顷,每年还新增6万公顷。石油对外依存度已达58%,超出了美国石油进口的比例,天然气进口比例也达29%,能源供应安全也面临新的挑战。我国2012年能源总消费量达3617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203%,而我国GDP总量只占世界115%,单位GDP能耗仍是发达国家的3~4倍参见国家统计编: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5。,提高能源利用的产出效益方面仍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也是常规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当前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今年一月份京津冀地区长时间严重的雾霾天气,PM25浓度超标数倍,燃煤和汽车尾气排放是其首要成因。资源环境的刚性制约使当前这种资源依赖型、粗放扩张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尽快走上绿色低碳的发展路径是中国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积极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安全合作行动的战略选择。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世界能源体系变革趋势已十分明显。其一是更加注重节能和提高能效。上世纪70年代初石油危机后,发达国家把节能视为与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核能并列的“第五大能源”,当前又进一步把节能放在比开发更为优先的地位,将其视为“第一大能源”。从2007―2011年,气候公约附件II发达国家能源消费总量下降了39%,而其GDP总量则增长了53%,实现了GDP增长与能源消费增长的完全脱钩。欧盟还制定到2022年节能20%的目标。其二是加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全球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供应量2012年比2007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速19%,远高于全球能源总消费量20%的增速。2012年与2007年相比,OECD国家能源总消费量减少41%,煤炭和石油消费量分别减少125%和90%,而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则分别增长28%和92%。英、法、德等欧盟主要成员国都制定2050年电力80%以上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将面临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其三是加强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和利用。在化石能源中,天然气是比煤炭、石油更为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产生单位热量的CO2排放比煤炭低40%以上,用天然气替代煤炭也是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的重要选项。特别是美国由于页岩气开发技术的突破,2012年与2007年比较,天然气产量增长249%,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也由25%上升达30%。相应煤炭消费量下降236%,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也由243%下降到198%,单位能耗的CO2排放强度下降112%,能源消费总量下降69%,而CO2排放总量下降112%。我国必须顺应世界范围内能源结构更加清洁、高效、低碳化的变革趋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打造竞争优势。

席卷全球的新型能源体系革命,也对中国突破资源和环境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带来机遇。中国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落后,从农业文明时代康乾盛世时GDP总量约占世界1/3的第一大经济体,沦落为饱受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崛起的西方列强欺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GDP总量占全球比例逐渐下降到只有百分之一、二。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沿袭发达国家以高化石能源消费为支撑的工业化路径,实现了追赶式的发展,在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能源消费总量和CO2排放总量也成为世界第一,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全球范围内兴起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将实现由当前不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向可持续的生态友好型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全球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和产业化发展的形势与国际合作,对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一个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我国当前新能源技术发展迅速,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年增长速度、年投资额、年新增生产能力规模等方面,均居世界领先地位。从2005―2012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翻了一番,年增长率达11%参见国家统计编: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5。。当前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规模不断超出原有规划和预期。我国制定了2022年非化石能源比重达15%的目标,届时水电装机将达35亿千瓦,风电装机将超过2亿千瓦,太阳能发电也将过亿千瓦。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核能仍将稳步高效发展,届时运行装机将接近6000万千瓦。2022年非化石能源的年总供应量将超过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0年日本能源消费总量或德国加英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成为有效抵消化石能源增长的替代能源\[7\]。

但另一方面,由于伴随经济快速增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应量的增长仍不能满足较快增长的新增能源需求,化石能源消费量仍呈增长趋势。国内相关研究表明\[7\]\[8\],到2030年前后,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非化石能源比重可达20%~25%,甚至有可能达到30%,年供应量有望超15亿吨标准煤,成为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并列的在役主力能源。届时工业化阶段已基本完成,经济趋于内涵式增长,且增速放缓,能源消费量的年增速将下降到2%以下,届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仍以6%~8%的速度增长,可满足新增能源的需求,使化石能源消费量和CO2排放量跨越峰值并开始下降,从而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到2050年前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将达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左右,到本世纪下半叶将逐渐形成以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届时经济社会发展将基本不再依赖地球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而且CO2排放也将逐渐趋于近零排放,以顺应世界新型能源革命的潮流,并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新型能源体系革命将在世界范围内促进新能源技术的创新,既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会成为国际技术竞争的热点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前瞻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与发达国家尚有一定差距,但在产业化方面总体上已处于先进水平,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热利用、生物燃料、电动汽车等领域,与发达国家同步开展研发,并迅速实现产业化,风电装备和光伏发电装备已大量出口,而且基本上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中国随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国内完善的装备制造业基础能力已经形成,具有较强的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能力。而且中国处于能源需求较快增长的时期,新增能源供应优先选择可再生能源,因此市场需求大,强劲的市场需求是新技术推广的强大动力,其快速占有市场也有利于研发投入的回收,激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和进行新的技术创新。全球新能源体系变革的趋势和国际合作,也为我国新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和提升技术竞争力的难得机遇。中国应该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并顺势发展,由经济大国变为经济强国,再也不能像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工业革命中那样被边缘化,跟不上时代潮流而落伍。

中国当前努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革命,促进能源体系的转型,并将其作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着力点。要努力从当前资源依赖型、粗放扩张的高碳发展方式转变到技术创新型、内涵提高的低碳发展路径上来,要改变当前以扩大投资和增加出口为主要驱动的增长模式。扩大投资推动了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工业产能的扩张,拉动了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品的需求,使高耗能产业的比重持续上升或居高不下,进而推动了能源消费量的较快增长。增加的出口也主要是中低端制造业产品,能耗高,增加值率低,当前中国为生产出口产品的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1/4,继续扩大中低端产品出口又是刺激能源需求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9\]。因此要注重居民最终消费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变减缓能源消费的过快增长。同时要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加快产业技术升级,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能源效率,降低产品的能源单耗,提高产品的增加值率,努力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使经济发展由盲目追求GDP增长的速度和规模转变到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来,转变到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平衡和生态环境的质量上来。从而从根本上扭转日趋严重的资源紧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形势,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矛盾。

党的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大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也是统筹国内可持续发展与全球生态安全两个大局的战略选择,和世界范围内第三次工业革命的趋势吻合,目标一致。中国要进一步抓住当前全球和平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发展方式的转变,在世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中占据先机,争取主动,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参考文献

\[1\]\[美\]杰里米・里夫金.第三次工业革命\[M\].张体伟,孙豫宁,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

\[2\]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第三次工业革命与中国制造业的应对战略\[J\].学习与探索,2012,(9).

\[3\]\[英\]罗文.彼得・马什.新工业革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

\[4\]余谋昌.生态文明:人类文明的新形态\[J\].长白学刊,2007,(2).

\[5\]周生贤.积极建设生态文明\[J\].求是,2009,(22).

\[6\]何建坤,滕飞,刘滨.在公平原则下积极推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7\]何建坤.中国能源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10).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2

一、传统企业技术创新的生态缺陷

1、单纯经济价值取向的技术创新观

在熊彼特创新思想的基础上,国内外学者对技术创新比较有共识的定义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而对现有知识的新的综合,是新技术的第一次商业性应用,也是科学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阶段。从定义可以看出,技术创新是指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实现过程,也就是说,能否首次实现商业价值是衡量技术创新成败的关键。可见,它所侧重的是经济学意义,忽视了生态学意义,存在着一种明显的生态学缺陷。

传统技术创新观的这种生态学缺陷与机械论世界观和传统经济的发展观是一致的,它局限于单向度的经济价值取向,以向自然索取资源能量和排放大量废弃物为特征,其技术原则和组织原则是线性的、非循环的,违反了生态系统的循环原理。在这种技术创新价值观指引下,生产技术的过度商业化应用,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效益型的技术创新战略

传统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是效益型技术创新。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下,每个企业都沿着自己固定的技术轨道前进,在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及材料创新战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锁定性和路径依赖性。比如企业实施产品创新战略和工艺创新过程中更多关注未来的市场需求和忽视其环境影响;在实施设备创新战略过程中更多关注设备的技术经济指标而忽视其生态价值评价;材料创新战略方面更多关注如何以低廉的价格获取原材料以降低成本,而极少考虑通过原料及中间产品的循环使用来提高资源的整体利用效率……。

3、线性的技术创新模式

传统的技术创新模式按照创新源的不同分为技术推动型、市场拉动型及混合创新型。这3种模式中物质和能量流动的方向都是线性的和单向的,以技术产品市场化为终极目标,往往将其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立起来,无法在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反映创新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效益型的技术选择原则

传统企业技术创新在进行技术选择时,遵循以效益为中心的选择原则:一是先进性,主要是指在同类技术中处于领先地位的技术,可以使企业获得率先创新、率先采用新技术所产生的竞争优势。二是经济性,是对于投入的技术成本所能获得的经济效果的评价,当产生的经济效果与投入的技术成本之比为最大时,所选择的技术才是最经济的。三是适用性,是指要从客观条件出发去选择适应生产要素状况、销售市场需求状况、科技管理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的技术。四是关联性,是指在选择技术时,应优先考虑关联效应大的技术,以使上、下游企业产生比较紧密的技术经济联系。

5、效益型的技术体系

传统技术体系更注重如何从自然界更多、更快地开采出矿产资源,如何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如何开发出与同类产品具有差别性的新产品等方面的技术,以使企业能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而对被开采的不可再生资源是否会枯竭,对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是否超过其再生速度并不关心,对减物质化技术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开发和重视不够。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企业技术创新的生态化取向

1、技术创新观的生态化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它的工具指向性联系着外部环境,它的主体外化性依附着人类,它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桥梁。因此,技术创新的价值具有对主体的满足和对客体的改造双重核心价值。一般来说,对自然客体的改造与对人类自身的满足是成正比的。但当过了某一“临界点”时,对自然客体的改造与对人类自身的满足就会成反比,人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深刻,反而使得人不能从中得到美感和愉悦了。这个“临界点”表明技术创新价值观的生态化转变是客观的和必然的。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循环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循环经济本质上是生态经济,它是运用生态学规律重构经济系统,实现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和绿色化;是以物质的高效利用和充分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实现资源一产品一消费一再生资源的物质和能量梯次、闭环流动型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相比,循环经济具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特征,是资源环境低负荷的发展模式。

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技术创新价值观,正确处理技术与自然的关系,确保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及其环境的协调发展,并为技术创新的未来发展圈定生态学框架,实现创新观的生态化转向。技术创新观的生态化是指把生态学观点引入科技创新领域,依据自然界有机循环原理,运用生态学思维于技术创新全过程,对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提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目标,在保证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开发其生态效益,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绿色技术支撑。技术创新生态化并不是一味追求生态平衡而放弃真正意义上的发展,而是通过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来实现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

2、技术创新战略由效益型转向生态型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发表的《东京宣言》提出“改变技术发展的方向,控制其危险”,宣言特别强调: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能力需要大大加强。各国技术发展的方向也必须变化,应更重视环境的因素。需要有国家的和国际的研究机构在新技术被广泛采用之前对其潜在的影响加以评价。这就为各国技术创新战略调整指明了方向。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也要求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从效益型转向生态型。即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必须服从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按照清洁生产模式,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设计出发,考虑到产品“从摇篮到坟墓”的各个阶段对环境的影响,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对于某些在短时间内无法辨明生态作用的新型技术产品,在传统的技术创新链中,应加入技术预见和生态实验两个环节,形成构思一设计一技术预见一开发一生态实验一成果转化一技术扩散的良性循环。具体而言,生态型的技术创新战略应包括:以下特征。

――企业技术创新的目的是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当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发生冲突时,经济效益服从生态效益。

――企业评估技术创新成本时要把生态成本考虑进去,特别是:要考虑生态成本的经济学意义。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所培植的核心竞争力应包括对资源的利用率和环境保护能力。

――企业技术创新的评价和考核应包括生态环境指标。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能树立良好的生态企业形象和生态产品品牌。

3、技术创新模式由线型转向循环型

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是以生态效益为导向的,需要将技术创新活动的终端从市场扩展到环境,使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以生态市场为终端和开端,以逆向物流、信息流和知识流为纽带,构成循环型技术创新模式。

循环型技术创新模式包括5个层面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创新源一一生态环境循环,研究与发展――生态环境循环,生产工程――生态系统循环,营销――生态环境循环,销售市场一一生态环境循环,构成5个反馈回路。

创新源一生态环境循环。指在创新源的形成以及推动研究与发展工作的过程中,应包含创新活动的技术评估,特别是技术的环境影响评估,需要对技术使用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客观评价,高度关注技术的生态价值,用生态观念创新引导生态技术创新。

研究与发展――生态环境循环。要求企业从技术产品的设计、中试到投人生产的过程中,贯彻生态设计战略。具体包括低环境影响材料的选用、材料使用的减少、生产技术的优化、分销系统的优化、使用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减少、初始生命周期的优化和生命末端系统的优化等设计理念。

生产工程――生态系统循环。指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贯彻清洁生产模式要求企业采用少废、无废的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生产设备,尽量少用、不用有毒有害原料,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和有毒有害的中间产品。

营销――生态环境循环。要求企业在产品营销过程中,贯彻绿色营销理念,注重准确预测顾客和社会需要,通过柔性制造以减少积压和浪费,在营销过程中因势利导,从推销产品转向推销产品的使用功能,扩大绿色产品的市场需求,力争赢得公众对企业环保形象的赞誉。

消费市场――生态环境循环。要求企业在产品进入消费市场并发挥使用价值以后,贯彻重复利用理念,引导消费者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产品,对耐用品要反复使用,延长其使用寿命,并提高产品利用率。

在循环型技术创新模式中,环境评价、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绿色营销、重复利用与逆向物流、信息流、知识流形成不同层次的循环,作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生态化转向。以环境为终端的技术创新路线,意味着对技术创新活动的环境影响和环境效果的高度重视。以环境为开端的技术创新路线,意味着环境因素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设计元素和设计理念。两者的统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基础。

4、技术选择原则由效益型转向生态型

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时,要有生态化的技术选择原则:一是自然界的动态平衡原则,指企业必须自觉地控制自身的技术经济活动对自然界发生作用的性质和界限。从谋求在人类和其他生命系统及其生存环境之间保持积极的动态平衡出发而进行技术创新,使生产过程与自然过程相协调。二是产品生命周期并行的闭路设计原则,这是指充分考虑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物质、废弃物的再循环、再利用问题。三是资源最佳利用原则,即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资源,保证所选用的资源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尽量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的前提下,使产品零部件具有最大限度的可更换、可再利用性。四是能源消耗最小原则,即力求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最少,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或二次能源。五是零污染原则,即产品设计时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理念,实施生态设计,充分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如何减少排放,消除污染源,从根本上防止污染。

5、技术体系由效益型转向生态型

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必须把所有的替代、产业链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与循环化、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无害化等方面的技术作为系统化的考虑对象,形成绿色技术体系,代替传统的技术体系。

替代技术就是开发新资源、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替代原来的不可再生资源能源、有毒有害材料、高消耗工艺和产品等,以减轻环境压力的技术。如替代燃料油技术、用副产品、废弃物替代其它资源的技术、生物质能转换技术、铝替代铜作为导电材料的技术、轻质材料替代密度大的材料的技术、光纤替代传统金属电线的技术等。

产业链接技术主要是指上游企业的生产废弃物转变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和能源的技术。包括:企业间、产业问的关联技术,资源能级利用技术,资源次级利用技术等。例如,将硫酸钙分解为氧化钙和二氧化硫,前者为水泥原料,后者作为硫酸厂的原料。这样就可以把磷肥厂、水泥厂、高硫煤矿和硫酸厂链接起来,形成一个紧密型的“生态群落”。

减量化技术主要是在保障人们幸福指数不降低的前提下,努力减少在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资源量,实现单位产出的“轻型化”,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率。如商品包装减量化技术、低能耗转化技术、化学成分缓释(控释)技术等。

资源化与再循环技术主要是对生产和生活废弃物进行初级资源化和次级资源化处理,实现废弃物的再生资源化技术。初级资源化如废纸加工再生、废玻璃加工再生等技术,次级资源化如废塑料转化为汽油和柴油、有机垃圾制成复合肥料、废电池等有害废物回收利用、电子垃圾资源化、集约化养殖畜禽粪便、垃圾发电供热等技术。

再利用技术主要是通过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包括:通过中间产品配件的标准化,提高同质产品的兼容性;实现多功能产品的梯次使用;某些特殊产品的集约化使用(如汽车共享使用)等。如废旧机电装备再制造技术、化学元素再利用技术等。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3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能源替代性;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F4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5)02-0047-05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策略。2014年7月联合国的《深度减碳路径》中期报告主张从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人手,逐步削减C02排放,实现低碳发展。报告指出到2050年中国发电量将达到约10万亿千瓦时,电力排放的CO2要从目前每千瓦时743克降至32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占比76%,而201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共计38490万千瓦,发电量仅占全国发电量的21.64%(数据来源:国网能源研究院)。目前,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9.8%,距离2015年和2022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规划目标差距分别为1.6和6.6个百分点。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光电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非常紧迫。

一、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价格分析

价格是影响能源消费最重要的因素。在市场经济中,可再生与化石两类能源消费存在随着价格的变动此消彼长的关联。化石能源价格上升会对经济增长带来负面影响,但对开发可再生能源会产生正面激励与推动。20世纪90年代后全球兴起的可再生能源革命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二次石油危机”不无关系,随着国际石油价格持续高走,带动了化石能源(煤炭、天然气等)价格的上涨,也成为促进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核心影响因素。在经济利益的激励下,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开发方兴未艾,可再生能源(水能、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开发成本和市场价格在近10-20年间一直处在下降通道之中。反过来,当前化石能源价格走低,虽对经济发展有利,但不利于我国节能减排和能源转型。

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条件下,相对于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价格缺乏竞争力,如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平均为煤炭发电成本的8倍,企业和消费者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动力不足。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两种办法:一种是通过征税提高化石能源价格,当化石能源价格被提高后,高耗能产业的生产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一些无法适应的企业被淘汰,其余用能主体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降低能源成本,提升能源利用的效率;化石能源价格的上升也鼓励能源消费主体寻求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等其他能源,降低能源消耗与排放的压力。另一种办法是通过可再生能源补贴,降低可再生能源投入成本,鼓励可再生能源替代,带动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培育增长点。正因为此,世界各国纷纷通过政策影响两种能源的市场价格,提升可再生能源竞争力。例如,2007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新能源法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逐步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再如欧洲各国的化石能源储量并不丰富,欧洲国家通过立法、税收、财政、科技、经济、管理等政策和手段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扶持,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其他相关技术的发展,欧洲对外来能源的依赖程度不断下降,甚至依靠其国内的可再生能源就能实现本国能源供应安全。

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价格看似独立,但两种本质上此消彼长,互动和关联效应明显。资源储量和政治动荡影响着化石能源价格水平,可再生能源的知识技术水平、生产率、设备影响着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成本,两类能源并存的市场供给存在着动态的价格均衡问题。离开化石能源价格孤立地讨论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显然是不完整、不科学的,离开可再生能源发展孤立地讨论化石能源价格也会有失偏颇,当化石能源价格持续快速上升时,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自然凸显,当化石能源价格波动低走的时候,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自然削弱。而气候变化是减少化石能源使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新的驱动力,尤其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环境的引导,如图l所示:

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实证分析

假定我国电力行业的产出函数为:Y=f(K,L,F,G),该函数希克斯技术中性、规模报酬不变、二次可微。K为电力行业资本,L为电力行业劳动,F为投入的化石能源,G为投入的可再生能源。在要素价格和产出水平外生给定的情况下,与产出函数对偶的成本函数是:C=f(Y,Pk,B,Pf,Pg),其中Pk为资本的价格,P1为劳动的价格,Pf为化石能源的价格,Pg为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为了研究化石能源投入与可再生能源投入之间的关系,设定成本函数的超越对数成本函数:

Xk、Xl、Xr、Xg分别为资本、劳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投入量,Sk、Sl、Sf、Sg分别为资本、劳动、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总成本中所占的份额。当产出一定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变的条件情况下,对价格求导数,得要素需求函数:

要素的需求份额方程为:

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之间的Allen偏替代弹性(Allenpartialelasticilyofsubstitution,AES)计算方法为:

它表示化石能源价格变化1%时,对可再生能源需求量变化的百分比。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之间的Morishima替代弹性为它表示在产出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要素化石能源价格变化1%时,可再生能源投入与化石能源投入的比率变化的百分比。

本文的样本是1993-2013年中国发电行业数据。资本、化石能源投入、可再生能源投入以及劳动等要素的成本和价格数据来源于1993-2013年的《中宏产业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年鉴》。化石能源价格以煤炭为代表,以2000年每吨原煤的价格平均为206.54元为基础,按0.7143的折标系数把原煤折算成标准煤,再按动力价格指数换算,发电行业用煤量根据各年火力发电量以及该年的发电煤耗计算。发电行业可再生能源价格用各年可再牛能源投资额的利息代替,可再生能源成本用各年可再生能源投资成本代替。发电业总成本是指资本、化石能源投入、可再生能源投入和劳动等4个投入要素的成本额之和,每种投入要素的成本份额是该要素的成本额与总成本之比。通过整理,得出供进一步分析表格如表1。

首先要确定相关参数

根据公式(2)去掉资本成本与劳动成本份额方程,得:

利用EVIEWS6对联立方程(5)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取工具变量为Pk(-1),P.(-1),Pf(-1),Pg(-1),利用AR模型进行调解,并根据公式(2)校正,得出结果如下:

根据(5)式得出相关参数bfg、bgg、brg、bff为:-0.0089、0.0176、0.0408、-0.0390,再根据(3)式、(4)式分别计算出2004-2013年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AES和Morishima替代弹性(见表2)。

三、促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政策建议

第一,逐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价格补贴,以化石能源税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通过计算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偏替代关系,发现化石能源价格提高10%,可以导致可再生能源投入比重增加16%-19%,平均为18%,而且这一比例相对稳定。但是可再生能源价格降低10%,可以使可再生能源投入比例增加64%-93%,平均为70%,这说明在当前阶段,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政策对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的提高具有更大的效果,补贴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效率是化石能源征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效率的3.5倍左右。但是,从实证分析的结果可看出,可再生能源自替代弹性比例在2004-2013年十年间下降了1/3,这说明补贴政策的效率具有下降态势。如果未来十年延续平均每年下降3个百分点这一趋势,而化石能源对可再生能源的偏替代弹性保持不变,在15年内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效果将下降到与化石能源征税相等的效果。届时各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按照成本效率法则竞争,而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将转移到通过对化石能源征税上来。

第二,发展可再生能源金融,降低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利息成本。实证分析表明:发电行业中可再生能源与化石能源存在一定的Morishima替代弹性,2004-2013年,化石能源价格提高10%,为保持年发电量不变,可再生能源投入比例相对于化石能源投入比例平均要增加15%左右,而可再生能源价格下降10%,为保持发电量不变,化石能源投入比例需减少7.6%。这一方面说明发电行业化石能源投入与可再生能源投入存在替代性。通过与杨中东(2010)的研究结果对比,还可以说明其替代效应与资本密集型行业中能源与资本的替代效应等同(见表3)。这一结果证实了可再生能源投入的资本性质,由此产生的政策意蕴在于完善可再生能源的融资服务。国际经验表明,加大研发资金投入、加强消费者信贷支持、采取合理的金融方式(例如BOT模式等)是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手段。清洁发展机制、能源合同管理、排放贸易则能促进资金在能源利用领域更为有效的配置,间接地为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如日本政府于2012年7月颁布《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案》后,带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兴建速度持续加快,也让日本银行对再生能源事业的融资金额大增。2013年度日本3大银行对再生能源事业进行的融资额合计达约3900亿日元,约为2012年度的4倍,2013年度日本融资金额前20大的案件中,再生能源的融资案就占了19件。相比之下,我国可再生能源金融发展相对落后,借鉴国际经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应当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重点。

第三,灵活调整补贴方式,增进可再生能源补贴效率。可再生能源政府补贴是一种扩张需求的政策,目前国家每年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资金已达300多亿元,财政专项资金达100多亿元,但单纯的能源补贴会盲目刺激能源消费的增加,不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政府补贴的收入效应使消费者支付能力超过原有支付能力,改变了市场形成的预算约束,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正如前文所述,从长期来看,应考虑适时淡出可再生能源补贴,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但考虑到补贴对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当前宏观经济景气下行压力以及培育新增长点的需要,补贴不可能短期内取消,新形势下我国政府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着力点在于根据市场形势灵活调整补贴程度和方式,增加弹性机制和动态调整能力,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从基础研发、应用研发、项目示范、前商业化、缝隙市场和支持商业化转型,补贴力度逐步减少,当达到完全商业化阶段时,补贴完全退出。区分不同的产业发展阶段,适时转变支持政策,就成为政策实施的关键。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4

摘要:回顾人类的设计史,我们发现人类在享受现代设计文明的同时,也逐渐导致了设计带来的人与自然的疏离.以及设计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与破坏,设计能否重新回归自然、亲和自然,实现设计与自然共生等严峻的问题导致人们开始对设计进行重新反思,在这种背景下“生态设计”理念也就应运而生。生态设计是对追求一般性、均等性、标准化的现代设计价值观的一次反叛.它重视并且开拓个人与区域文化之间、物质与精神层面上的积极意义,强调对区域性文化的保存与发展,在区域文化与全球化思想的交汇处开创出更加独特的新文化。

关键词:生态设计:环保;节约;可循环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生态环境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以尽可能小的经济成本保护好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发展取向。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实现节约的生产方式。传统的生产方式侧重于产品本身的属性和市场目标,把生产和消费造成的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留待以后“末端治理”。“生态设计”则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审视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在产品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问题,从源头节能治污,是促进节约型生产方式形成的有效路径。

一、室内生态设计考虑的几个方面

建筑设计中的所谓生态方法是指在设计中注重建筑环境与整个生态环境的关系、建筑环境的创建过程以及建筑环境对人的影响,并采取措施降低其负面影响,使建筑环境逐步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运用生态方法进行设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但其前提是要能满足建筑的基本需求,即建筑的功能要求和不同类型建筑对环境的不同需求。在此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域、气候、经济条件等外部因素确定在设计中采取哪些“生态”措施,以达到设计“可行的、具有实效的”生态型建筑的目的。在设计时从绿色、生态方面应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生态设计把材料的环保性作为首先考虑的问题

其一,选择可回收和可再生利用的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其二,选择低能耗、少污染、无毒无腐蚀性的材料,减少材料对环境的破坏-其三,选择环境兼容性好的材料,同一产品单元尽量选用较少的材料种类以利于废弃后的有效回收:其四,选用可回收再利用或可在大自然中自行分解且不产生污染的材料等。

2生态设计把节约资源作为最优级选择

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是生态设计的基本原则,它们构成从高到低的优先级,即首先选择从生产的源头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资源的使用。资源节约不是不消耗资源,而是要物尽其用,使资源高效、循环使用。使经济发展逐步从依靠自然资源投入转向依靠知识要素的生产、分配和应用,使技术和知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资源。其次,尽量对零部件或者经过再制造后的零部件再利用,其中模块化设计是常用的设计方法。模块化设计在一定范围内对不同功能或相同功能不同性能、不同规格的产品进行功能分析,划分并设计出一系列功能模块,通过模块的选择和组合构成不同的产品,满足不同的需求,既可以解决产品品种规格和生产成本之间的矛盾,方便维修,又有利于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废弃后的拆卸、回收。其三,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充分考虑产品零部件及材料回收的可能性、回收的价值、回收处理方法等一系列与回收有关的问题,实现资源有效使用,减少废弃物,使环境污染最小化。由此可见,减少资源使用是生态设计最经济和最有效的选择。与其在生产末端采用更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回收、处理再利用,不如在生产的规划设计阶段周全地思考。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5

[关键词]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

[中图分类号]X79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1-0020-03

1引言

伴随经济飞速发展,人口剧增,城市规模扩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而这些高楼大厦在建设与拆除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废弃物,这些建筑废弃物具有较高的再利用价值。由于技术条件限制、社会观念缺失以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导致建筑物废弃资源的潜在价值难以被完全开发,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运到郊外进行露天堆放或填埋,耗费大量运输清理费用,占用土地资源,造成环境污染。据估计,我国城市垃圾多年的累积量达60多亿吨,平均每年以13亿吨的速度增长,其中建筑废弃物占30%~40%,堆存侵占土地面积达5亿平方米,全国有200多座城市陷入垃圾包围之中。我国自然资源人均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匮乏。建筑资源极度耗竭,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迫在眉睫。本文将从循环经济理论的角度出发,拟对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途径进行分析。

2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定义及现状

2.1定义

建筑废弃物是建筑物在修建、改建、扩建、拆迁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一定回收再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是指将建筑废弃物经过拆除、分类、加工、深加工处理形成具有再利用价值的新产品。

2.2国内外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现状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众多国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国外有许多成功先例,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早就意识到建筑物废弃物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性。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环境标志的国家。德国的每一个地区都有大型的建筑废弃物再加工综合工厂,仅在柏林就建有20多个,回收利用率达80%。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集料和再生集料混凝土使用规程》,1991年又制定《资源重新利用促进法》,规定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送往“再资源化设施”进行处理,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回收利用率已达到95%。美国政府制定《超级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美国CYCLEAN公司用建筑废弃资源建设了一栋绿色办公大楼,面积6.2万平方米,回收利用率已达70%。

在21世纪初期,我国政府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和发展白皮书》中,制定了长期的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废弃物的研究和利用。将“建筑废渣综合利用”列入了1997年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我国首个建筑废弃物“零排放”项目成功运行:南科大及深大新校区前期拆迁工程中产生废弃物近100万吨,经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资源化处理。经测算:节约土地资源约90亩、减少天然沙石原料消耗60万立方米、节省运输填埋费用4000多万元、实现产值6000余万元。但总的来说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能力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3循环经济理论分析与应用

3.1循环经济理论

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构建的一种生态经济。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组织生产、消费和废物处理等经济活动。将传统经济的“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开环式经济系统转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闭环式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的融入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之中,使物质和能量在循环中得到充分利用。循环经济旨在以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友好方式发展经济,以低成本实现高效益的生态化经济。

3.2循环经济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中的应用

在新型的循环经济体系下,建筑废弃物具有再利用的潜在价值。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达到节约自然资源、节约能源、美化环境、减少污染的效果,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筑物废弃物的资源化就是在构建的循环系统中进行物质循环、能量循环,使建筑资源和能量在循环流动中得到充分利用。循环经济理论体系下构建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如下图所示。

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

建筑物循环系统将传统的线性流程改为“建筑资源—建筑产品—建筑废物”的反馈式流程。在这个循环的过程中,循环动力为组合生产、居住消费、整合利用、控制中心。组合生产就是利用建筑资源修建各种建筑。居住消费就是指对房屋的使用。整合利用就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将建筑废弃物转化为可再次利用的建筑资源。控制中心是控制组合生产、居住消费、整合利用三个环节,为确保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高效运作,以达到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原则。减量化原则是指减少在生产和消费中物质和能量的消耗,减少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和体积,高效利用资源;再使用原则是指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尽量最大限度的使用建筑物资源,避免其过早地成为废弃物;再循环原则是指把建筑废弃物再次变成建筑资源循环利用,从而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

4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的构建及合理性分析

4.1产业链的构建

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如何实现循环经济,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如何把建筑废弃物转化为建筑再生资源。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是建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的基础,而非简单的自然生物循环。由于大自然的分解—合成周期漫长,而人类对建筑资源的需求量巨大,所以我们必须建一条类似于生态循环的物质循环产业链。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制度体系将建筑废弃物直接转化为建筑再生资源代替自然资源,再组合生产形成建筑产品,在转化的过程中虽然需要新能量的供给,但所耗费的新能量是远远少于重新开发自然资源到形成建筑产品所耗费的能量,这是建筑废弃物循环系统物质循环中能量留存的结果。据专家测算,按目前技术水平,每回收利用1吨废钢铁,可炼出好钢850千克,节省铁矿石1.7吨,焦炭0.68吨或标准煤1吨,石灰石280千克,少采各种矿石20吨,减少运输量30吨。同用原料炼钢相比,对空气污染减轻86%,有害浮尘减少16千克/吨,固体废弃物减少12%,有害物处理量减少1/3,水污染减轻76%。节约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解决了建筑物废弃物在生态系统中自然分解过程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占用土地等问题。笔者构建出一条循环产业链结构:建筑废弃物的产生—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移动处理设备)—处理程序(建筑拆除—清理分类—初加工—深加工)—废弃物资源化产品—构建销售渠道(就地使用、市场销售机构)—建筑材料消费—建筑废弃物的产生。从而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产品—废弃物”的循环模式。

4.2分析产业链的合理性

产业链从建筑废弃物产生开始,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接到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使用先进的移动式处理设备运抵该地对建筑废弃物就地处理,此方法可以节约建筑废弃物的运输成本、装卸成本,具有较强的处理灵活性。再对建筑废弃物进行明确的清理分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废弃物价值。再利用先进的处理设备对分类的废弃资源进行初加工、深加工,形成达到质量标准的废弃资源化产品。废弃资源化产品大部分用于就地建设使用,也可以卖给市场销售机构,以实现其价值。这样的模式以较低成本实现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第一、增加了就业水平。第二、房地产商也非常愿意将废弃建筑交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处理,这样可以减少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填埋费用。第三、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的销售价值可以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所得,刺激了公司的积极性。第四、建筑废物合理处理避免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所以该产业链的健康循环得到了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社会、自然共同认可,满足了政府维持社会稳定、生产者追求利润、消费者物质需求、自然资源保护。在循环经济的环境协同理论中,这一产业链模式也很好地协同了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耗竭和环境保护的矛盾。

5优化产业链的建议

上文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链进行了循环经济理论分析,得出建筑废弃资源化产业链是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但是产业链能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是产业链能够顺利高效的运转,所以我们必须强化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链接以及让产业链运转的动力。

5.1升化环节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主要由三个环节构成:获得建筑废弃物环节、加工处理环节、再生产品销售环节。①获得建筑废弃物环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应该做好公司形象,充分展现公司实力,积极争取建筑废弃物处理项目。②在加工处理环节中,应该大力支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科学技术研究,制造先进的废弃物处理设备:a.保障废弃物资源化产品质量,让消费者用得放心。b.提高生产力效率,降低废弃资源化产品成本。c.避免二次污染,避免在资源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合理能源消耗以及所生产产品本身对环境的污染。③在销售环节,应该合理的介绍该产品的性质为再生产品,同时给予质量的保证,对其性能和使用方法向消费者一一介绍,让消费者对建筑物再生产品有一个更新的认识。

5.2强化链接

强化链接分为强化外部链接和内部链接。强化外部链接指政府对该产业链的各环节间链接的强化,强化建筑废弃物的生产者、再生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达到废弃物产生者积极配合、再生者积极处理、消费者愿意使用。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质量指标体系和对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严格的监管制度,保证再生产品质量,避免再利用变成再污染,给社会带来损失。内部强化链接是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内部应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精简的组织形式,保证产品低成本高质量生产,增强市场竞争力。

5.3鼓足动力

①市场机制是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内在动力,政府政策激励是推动产业链发展的外在动力。在市场经济的自由、公平、合理竞争中,市场可以发挥“无形的手”的力量,利用价格信号控制产业链生产要素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获得经济效益,所以政府应该为该产业营造良好的竞争气氛,保证市场公正、公开、公平。②只靠市场自发的力量是不够的,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只关注企业个体成本,不会关注企业自身所造成的社会成本。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所造成的负外部性就是社会成本。在没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建筑企业不会为社会成本付出代价。负外部性不能自发调节,市场机制就会失灵。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政策把环境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界定其产权,将企业产生的污染外部性内在化。所以政府可以施行管制,将建筑废弃物不经资源化处理随意填埋的行为进行处罚。也可以采取以市场为基础的政策:矫正税和可交易污染许可证。这些措施使得建筑商不得不将建筑废弃物交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公司处理,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行业起到开源的作用。③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还在发展初期,还需要政府在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扶持,增强该行业在市场的竞争力。④增加天然建筑原料的开发税收。此举增加了原生建材的生产成本,可以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同时也增强了再生建材的竞争力,保护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行业的健康发展。

6结论

建筑废弃物资源的开发运用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大的作用,但是我国对建筑废弃物的重利用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比率非常低。我们不能仅仅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忽视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负面效益,我们需要看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虽然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遇到技术挑战和成本付出,但从长远来看,对我们国家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在国内在这方面也有许多有效的尝试,我们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学习发达国家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方面的先进科学技术、高效的管理制度、合理的产业政策,结合中国社会环境,将建筑废弃资源的利用产业化,形成建筑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海萍,宋德萱.建筑废弃物管理的生态发展之路[J].住宅科技,2011,31(10):24-28.

[2]王家远.建筑废料减量化管理措施研究[J].华中科技大学报,2004,21(9):32-33.

[3]徐平,张敏霞.我国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分析[J].能源环境保护,2009,23(1):24-26.

[4]张翼鹏,戴连鹏,范文涛.谈国内外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发展和现状[J].科技信息,2010(4):394-395.

[5]李云燕,循环经济理论研究框架与内容探讨[J].生态经济,2006(5):60-63.

[6]冯久田,尹建中,初丽霞.循环经济理论及其在中国实践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13(2):28-33.

[7]刘永彬.废钢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及发展前景展望[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2,5(5):25-30.

[8]N.CregoryMankiw.EssentialsofEconomics,5thEdition[M].Cengagelearning,2010.

文化资源的再生性篇6

内容提要: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是政府基于安全、效率和公平考虑而对企业(或者其产品)、或者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一定的活动施加的限制或者加以禁止的制度措施。我国现行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以项目投资审核(备案)替代主体经营资格许可制度,存在着功能性错位。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应该以市场主体经营资格许可制度为主,以项目审核(备案)和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为补充,同时要对市场主体进入、经营全过程实施立体的、动态的、滚动式的准入监管。

在全球为应对气候变暖而进行的各种努力中,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而不会枯竭的能源,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务的角度,无论是出于环境保护还是能源安全与替代,均偏向于鼓励开发与利用。而市场准入作为政府对市场的一种监管工作,其目标是对进入市场的一种限制。一方面需要鼓励开发利用,另一方面又对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进行准入,鼓励与限制作为两种不同的价值目标,能否同时适用可再生能源?在制度设计上是否可行?本文围绕这些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从理论上厘清相关关系,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立法和实践提供支持。

一、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的内涵和方式

市场准入(MarketAccess)也叫市场进入或者营业准入,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使用市场准入的概念,但对其研究尚属不够。廖志雄博士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i]是对市场准入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的不多的著作之一。根据该文的研究成果,市场准入的涵义是指:“政府对市场主体进入特定市场(特定商品、项目、行业、产业、地域等)领域的规制(限制、禁止或者控制)。它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进入物定市场成为生产经营者的规制,也是国家对特定市场领域和投资活动的直接控制。”[ii]

市场准入的本质特征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

第一,市场准入等同于市场壁垒,与市场准入相反的是“市场开放”。市场准入是一种市场壁垒,一种进入特定市场的法律壁垒或政策壁垒,形成壁垒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作为市场进入壁垒的一种,市场准入会增加新进入者的成本,对原有已经进入者有利而对新进入者都相对不利,成为进入的潜在的或现实的障碍。但是这种市场进入壁垒主要是要消除市场经济中的负外部性或使自由竞争带来的负的外部性得到有效的抑制和合理的分担。[iii]与市场准入相反的是“市场开放”。市场开放是指放开目标市场,企业等主体可以自由进入,无须许可、审批或特许。但市场准入也不是一般地禁止进入市场,也即不是封闭、不开放市场。市场主体取得许可或特许即可解除限制或禁止的状态,进入特定市场。与市场开放相比,市场准入具有“门槛性”,只有达到准入条件方可进入市场。它既包括对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制,也包括对一部分企业进入市场后的经营过程的规制,但这主要通过企业对达到标准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的判断,影响企业是否进入该市场的决策,或通过对企业颁发许可证而变为进入时的规制。[iv]

第二,市场准入是政府的监管工具。市场准入是政府的监管工具,通过市场准入这种微观性的手段,政府介入市场管理,以弥补市场的缺陷,实现政府的经济性监管目标和社会性监管目标。市场准入的直接表现是阻碍进入,而其深层的原因则是国家的产业政策、消费者保护政策等政策目标。政府基于效率、安全、公平,对市场主体从事特定领域的一定行为实施许可或审批。在市场准入制度下,符合条件的进入,不符合条件的禁止进入。政府实施市场准入监管实质在于根据一定的公共政策目标将稀缺的资源配置到个别主体手中,通过引导资源的流向最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

市场准入最常见的准入方式有许可、审批、制定标准。许可是使用得最广泛的市场准入方式,包括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一般许可是指国家相关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直接发放许可证,而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特殊许可是指除了符合一般条件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有特别的限制,又称“特许”。相对于一般许可,特许的条件较为严格,通常只适用于个别针对性的市场准入,被准入者获得的往往是排他性的独占许可,或者获准进入的经营者数量很少,垄断地位十分明显。[v]特许又可以分为立法特许和行政特许,立法特许即通过颁布专门的法规,而行政特许常常是通过市场化的招投标对中标者授予特许权。审批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或者其他主体从事特定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允许的行政决定,通常以行政批文的方式作出。审批区别于一般许可之处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区别于特许之处是常常没有数量限制不会造成进入者的垄断地位。有关机关或团体制定种种标准,达不到最低的强制性标准,就无法进入特定领域或地区从事经营活动,从而构成市场准入。标准制定以后,还需要通过相关的质量认证、检查、处罚等来加以实施。[vi]

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准入本质上也是市场准入,它是指政府对市场主体从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活动施加的限制性措施。这些限制性措施或者市场准入方式包括既包括许可(特许),也包括审批、制定可再生能源的有关标准等。

二、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的必要性

市场准入作为政府对市场的一种监管工作,其目标是对进入市场的一种限制。而可再生能源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无论是对于转变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还是作为解决农村用能的一种基本方针,均需要加以鼓励,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的一个基本思路也是围绕如何通过经济刺激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进行的。既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基本方向是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那么是否还有必要对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的企业、产品等进行准入并加以限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有进入市场的自由。在很多国家营业自由是经济自由的一种,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之一。营业自由与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并称为市场经济的三大自由。市场准入是政府对市场主体进入某一特定市场的规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市场准入监管涉及的是对营业自由或者说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限制。市场准入制度,是依据“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营业自由的限制,与营业自由是有冲突的。如果这种限制不符合“公共的福利”,就会限制宪法保障的营业自由。[vii]营业自由与市场准入规制看似矛盾实则不然。营业自由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自由,从民商法的视野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以自由的意志示从事经营的权利。但是进入市场的自由,实际上不仅受到社会性和经济性各种条件的制约,而且又受到政策目的的制约,因此对于市场进入有时加以法律性的规制。可以认为,这种规制是国家对经济的经济性干预,属于经济法规制的一种。[viii]

日本著名经济法学家金泽良雄认为,事业限制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大致可以分为防止过当竞争目的、警察目的(确保安全、卫生等)、公益事业的目的、财政目的、公共目的(保护消费者等)”,并认为“严格区分这些目的是困难的。特别是对于防止过当竞争,立法过程和法律条文都有不够明确的地方。”[ix]政府对市场规制的理由可以分为经济、政治与社会三个不同层面。经济层面的理由着重强调市场失灵,规制的目的在于弥补市场缺陷;政治层面的理由偏重于探讨规制的政治行为与其运行的根源;而社会层面的理由则着重于社会价值中的“公平性”问题。[x]

市场准入的上述理由对于可再生能能源来说,有同样的意义:

第一,效率。可再生能源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品,以其环保、清洁、可持续等特征风靡全球,具有远大的发展前景,影响到国家竞争力的战略大局。但是现在可再生能源技术不成熟,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风险大,成本高,与传统能源相比没有市场竞争力。为了促进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国家通过政策向可再生能源进行财政补贴。受国家政策的刺激,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就出现了过度投资、重复建设以及鱼龙混杂、市场秩序混乱等负面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引导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市场进入进行政府干预,市场准入制度也就应运而生。政府通过对市场主体(产品)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领域的条件的设定,并运用审批、许可、特许等规制手段,为效率而替代市场做出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市场准入制度是和财政补贴和产业政策联系在一起的。市场准入制度所追求的效率不是个体效率,而是公共利益得到体现的社会效率,是长期的、多数人的效率。市场准入的效率目标是广泛的,投资的宏观调控、产业的引导、防止项目重复建设、促进技术进步,乃至预防垄断和地方保护。效率还意味着根据预期目的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最终结果作出的社会评价,即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使越来越多的人改善境况而同时没有人因此而境况变坏,则意味着效率提高了。[xi]

第二,安全。安全是市场准入重要的价值目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所追求的安全,主要是电网安全、生产安全、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通过设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避免不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可以保障可再生能源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保证消费者获得高品质的产品,也可以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对电网的安全造成隐患。以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为例,只有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才可以上网。再譬如,燃料乙醇的生产消耗粮食,过渡发展燃料乙醇产业会造成和人“争粮”威胁粮食安全。水电站和风电站的建设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造成环境灾害。所以从安全出发,必须对可再生能源实施相应的市场准入控制。

第三,公平。市场准入制度追求的公平是实质的公平,是要解决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问题。可再生能源市场具有外部性[xii],外部性导致个别市场主体产生的成本由整个社会或者代表社会的政府来承担。从总体上来说,可再生能源是清洁的、环境友好型的能源,其外部性与传统化石能源不可相提并论,但不可否认的是,可再生能源仍然有环境的外部性问题,如生产光伏电池的多晶硅就有很大的污染、生物质发电产生的大气污染、地热资源的开发对地下水的影响等都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即便是风和太阳光没有外部性,但是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的使用者可能因建设这些电站而阻碍视野或以增加社会成本的方式利用土地,而这些成本没有被计入风电能或太阳电能的售价中。对低成本或零成本资源的过度利用会引起社会成本。这些社会成本被准确地称为外部成本,因为它们在产品价格之外,而没有被计入产品价格。[xiii]但市场机制不能够对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进行评价,因此,凡是会引起外部不经济的行为,都要由社会来管理;使外部性内化的措施,也要通过政府、社会管理机关来执行和实施。[xiv]依靠事后政府监管措施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了外部性发生的后果,但没能在发生外部性的过程中将成本内部化。因此,需要将规制提前到市场的入口处,对可能产生的负外部性进行控制并予以内部化。政府通过实施市场准入规制,要求获得特定市场准入权利的负外部性制造者采取措施避免负外部性的出现或者将其产生的社会成本变成自己承担的私人成本。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的现状和问题

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就重视对各种可能影响效率、安全与公平的行为与活动的规制,并利用审批、许可等手段加强监管。从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现实来看,存在多种多种的准入。

1、从准入的目标来看,存在:(1)基于宏观调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要求:对投资项目审批、审核和备案。为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了审批、核准和备案三种项目准入方式。对于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实行审批制。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来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审批权限。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火电站、热电站、风电站和变性燃料乙醇项目属于核准的项目。既非使用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又非《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所列明的发电项目的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无论项目规模大小,一律实行备案制。(2)基于技术和安全要求:并网发电项目许可。《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第13条-15条的规定,电力监管委员会作为电力市场的监管者,有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对发电厂并网、以及发电厂与电网协调运行中执行有关规章、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的权力。(3)基于社会利益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土地利用方案、文物保护方案等的审批。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能否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项目拟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控制要求,补充耕地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制订可行的文物保护方案等实施审批。

2、从准入的环节来看,有:(1)可再生能源资源获得:太阳能资源、风能资源等“无主”公共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毋需许可;地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利用需要政府许可,获得勘探和采矿许可证;水能资源、海洋能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利用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生物质能资源通过平等交换(民事合同)方式取得,不需要许可。(2)设备与产品生产的准入: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与质量要求的进入,不符合要求的限制进入。

3、从准入的机关来看,有(1)能源主管部门对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的审批、对并网发电项目的许可;(2)国土资源部门对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3)海洋主管部门的准入:对海洋能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4)水利主管部门的准入:对小水电投资项目的许可、水土保护方案的审批。(5)其他政府主管部门的准入:电力监管部门对电力业务的许可;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利用方案的审批;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保护方案的审批。

4、从准入的层级来看:(1)国家准入: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项目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和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风电站,由国家能源局核准或者审批。(2)与地方准入:地方准入:除中央准入的项目外,由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与审批。

5、从准入的主体来看:对内资企业和个人的准入与外资企业与个人的准入。我国对外资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实施特殊的市场准入规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把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列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外商投资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还特别要经过商务部的核准,而对内资则无此要求。

可以看出,我们存在各种各样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但是我国现行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仍然存在角色上缺位和越位,功能上弱化与虚化,制度上泛化与虚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项目投资”审核替代“经营资格”许可,混淆了两者在法律性质及制度功能上的差别。在实际中市场主体能否取得新能源产业经营的权利不是看其是否取得“经营资格许可”而是看其是否能通过新能源项目投资的审核。实际上,项目投资审核与经营资格许可是法律性质不同的准入制度。投资项目审核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制度,其制度功能在于对社会资本投资进行总量控制以符合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除此之外还有控制政府投资规模,特别是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而“经营资格”许可制度属于特定市场主体行为能力制度,其制度功能在于以一定的经济、技术指标衡量某主体是否具有某一特定市场经营的能力,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安全、市场秩序及消费者福利。经营资格是主体在法律上的身份,是具有专属性和不能转让性,而投资项目是属于财产权的客体,是可以转让的。以个别的项目审核取代一般的经营资格许可弱化了市场准入的功能。有项目审核无经营资格许可制度,从逻辑上来说,市场主体没有事先取得投资项目许可的则没有经营权,除了申请新建投资项目许可外无法从二手市场接手该类可再生能源项目,增加了企业进入可再生能源市场的难度,对于非公有经济主体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另一方面,也给可再生能源市场企业的退出造成障碍,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功能的发挥。

2、缺乏统一的准入法律制度。权限划分不明确,多头审批、规则缺乏,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比如小水电和沼气发电管理体制一直不能完全理顺,少数地方中小水电管理仍然由水利部门负责,沼气仍然由农业部门负责,但上级对口部门却是国家能源局,职能重叠、交叉使综合管理很难到位,管理效率也一直无法提升。有些水电项目之所以没拿到批文都敢建设,就是因为审批部门太多,执法不到位。[xv]出自不同机构和不同级别政府的大量监管规则和行政手续所带来的总体影响,可能特别巨大。其结果可能是减低商业反应能力,使资源偏离高生产率的投资,阻碍市场准入,减少创新和新工作机会,进而从总体上阻碍企业家精神的发挥。此外,在现实中,它们也经常会扮演反竞争(anti-competitive)手段的角色,在某些市场领域向“内部人”提供保护。繁文缛节更是使小企业不堪重负,这会严重抑制新企业的创立。[xvi]

3、准入功能虚化、弱化。一方面,大量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产品没有限制就进入了应该受到准入规制的可再生能源领域,导致了市场的混乱,浪费资源,市场准入功能虚化。另一方面,准入功能弱化,没有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来实施市场准入,使准入制度失去了其功能意义。盲目增大投资规模,匆忙上马大项目,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没有与市场需求增长相适应。以风电为例,从各种报道来看,各方面似乎更注重装机规模,没有以上网电量考核风电场的绩效。形成了政府官员要政绩,国有企业领导要业绩,而衡量标准只是装机容量,而不是上网电量。[xvii]

4、准入制度的异化、泛化。准入制度常常异化为国有资本垄断的保护伞,使得国有资本即使在一些具有竞争性的可再生能源领域也能保持垄断,排斥民间资本。在大量规制规范不到位的同时,进入审核还常常被“俘虏”为滥用权力的工具。对具有稀缺性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该批给谁,往往关系比规则更重要。对于应当在进入市场后进行的常规性监管,如产品质量、安全的跟踪检查,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检测和收集处理等,往往在企业进入市场时百般刁难,进入后不闻不问,将审批制度作为市场运行过程监管的替代手段。[xviii]

四、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补充市场的不足,而不是代替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市场准入制度的制订和执行需要刚性和柔性的平衡。市场准入制度存在制度成本,这不仅包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还包括市场准入制度给市场主体行为带来的成本以及给社会造成的成本。[xix]而这些成本最终会反映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价格上。市场对同一商品的价格具有敏感性,当它准入市场的价格偏高时,市场对它就直接具有排斥性。因此,在制订准入法律政策时,应该在实现市场准入目的的同时尽量减少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市场准入的标准不宜制订得过高,目标是达到安全、效益和公平的基本要求,以避免把大部分企业排挤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之外,而使这个行业形成“寡头竞争”或“少数人”的游戏。市场准入制度实际上是对资源的非强制性支配,某种程度上是法律而不是市场在对市场主体作出选择,因而必须把法律对市场主体的选择限定一定的范围内。同时,主管机关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灵活把握,相机抉择,发挥好市场准入制度的功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完善我国新能源与可在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应该以市场主体经营资格许可为主,以项目审核(备案)和产品标准和认证制度为补充,对市场主体从经营资格的取得、生产建设过程直至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实施立体的、动态的、滚动式的准入监管。具体来说,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可采取如下的措施:

第一,建立经营资格许可制度,使投资项目审核制度回归本位。《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取得经营资格许可意味着拥有从事可再生能源某领域经营的行为能力。经营资格许可制度属于行政许可,但其实质经济内容超出行政法的视野。可再生能源市场的许可应该分领域来设置,就许可的事项一般禁止是原则,许可是例外。具体来说,可再生能源直接发电领域由于涉及到公众用电安全和公共利益,设置许可;变性燃料乙醇的生产经营由于影响到能源供应和粮食安全,设置许可;地热资源的利用经营涉及到资源的稀缺性和国有矿产的使用,设置许可;而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经营则不需要设置许可,市场主体可以自由进入。对于该行业机器、配套设备、材料及零部件生产经营领域也不需设置许可,只要从产品的标准和认证对其实施市场准入监管即可。

第二,建立统一的项目投资准入制度。杜绝现在政出多门的现象,使项目审核(备案)制度法治化,包括项目审核的范围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审核主体、办理时限法定,增强审核透明度,同时要对项目准入审核(备案)的各环节建立“问责制”。要清理现存的各种繁多的新能源项目准入的行政规章,并协调好项目投资准入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的关系。项目准入制度设计应体现“安全”、“效益”和“公平”的价值取向,在保证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明确、统一项目准入标准,简化登记程序,提高效率,降低准入成本。

第三,市场准入公平、公开、公正。设定和实施准入应当公平,凡是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一切市场主体皆有依法取得准入许可的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区别对待。要摒弃意识形态及计划经济思想的流毒,对非国有经济主体不得实施歧视性对待。能源主管机关对准予市场进入许可的,应该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对不准予许可的,应该说明理由。

第四,以标准为依据,采取许可证、特许经营、质量认证等准入方法。建立特许经营权的一级和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上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是通过招投标,二级市场则是通过自由交易,遵循市场规律。能够运用市场手段的就尽量运用市场的手段来解决准入问题,在无法运用市场手段的地方也尽量模拟市场手段。比如对风电特许权及将来可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可通过建立一级和二级的转让市场,给经营失败者退出这个领域提供方便的途径,而有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市场化的途径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产品国家标准体系和产品认证体系。

第五,公开市场准入信息。[xx]整合各职能机关有关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许可的信息,集中在一个地点供公众查阅。通过在一个地点提供有关执照和特许权的所有信息,减少商业搜寻成本。这些信息通常包括某项业务的特许权、申请表和申请要求、联系信息。[xxi]同时,改变重监督轻服务的观念,为将进入的企业提供必要的新能源行业区域竞争情况,新能源各行业的盈利状况等相关资料,指导企业克服进入的盲目和冲动。

五、结论

基于安全、效益、公平的理由,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市场必须实行准入规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以“项目审核(备案)”为主导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已落后于政府监管改革及“绿色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要求,需要我们根据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理念对其进行完善,以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注释:

[i]载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四卷,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ii]廖志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载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学评论》(第四卷),247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iii]史际春、邓峰主编:《经济法学评论》,250-25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

[iv]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第二版),147-14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v]史际春:《经济法》,200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vi]同上注,201页。

[vii]【日】丹宗昭信、厚谷襄儿编:《现代经济法入门》,谢次昌译,177-178页,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viii]金泽良雄著:《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272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

[ix]同上注,第272—273页。

[x]肖竹:《论竞争政策与政府规制的关系与协调——以竞争法的制度构建为中心》,13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年博士论文。

[xi]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213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xii]所谓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的社会效用同个体效用之间、社会成本同个体成本之间有差距,它们的结果不能在一个企业内部表现出来。

[xiii]【美】约瑟夫·P·托梅因,理查德·D·卡达希著,万少廷译:《美国能源法》,7—8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

[xiv]吴敬琏、刘吉瑞著:《论竞争性市场体制》,105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xv]刘海荣、肖凌志:《云南中小水电呼唤管理“主官”》,《云南电力报》2007年10月16日。

[xvi]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编:《OECD国家的监管政策:从干预主义到监管治理》,陈伟译,高世楫校,63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

[xvii]任东明:《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需要有序化》,载《中国科技投资》,2007年11期。

[xviii]史际春主编:《经济法》,20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xix]封延会、贾晓燕:《论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构建》,载《山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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