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的要点范例(3篇)

来源:

森林防火的要点范文

一、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制

在原有防火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乡村级为重点责任区的村干部为巡防主体,在林区重点防火地带设立防火巡查的森林防火新机制,将森林防火组织落实到最基层,强化基层森林防火管理。

(一)以乡村级为重点,落实防火责任区。村干部、乡干部都要划片包干,尤其是行政村里的防火责任区要与财政转移支付相挂钩;村级护林巡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落实了责任的行政村与转移支付挂钩;加强乡村防火能力建设,添置必要的防火设备,建设防火设施。

(二)建立以村干部为责任主体的巡防制度。由村干部牵头,与经营者、“三防协会”成员组成巡防队。巡防制度要具体化,村干部的防火责任要与经济相挂钩,对责任区没有发生火灾的,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报酬。

(三)加强乡村级半专业队建设。乡村要加强半专业队建设,增加配备一些灭火工具,从实际出发,建立及时发现,尽早扑灭的机制,具备就近打早火、打小火的能力。

(四)村、组设立防火员

1、森林防火员的人选

重点林区要设立防火巡查员,防火巡查员由素质高、能管事、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

2、森林防火员的职责

(1)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做好鸣锣、送发宣传单、召开森林防火户主会等工作;

(2)负责责任区“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监护人的落实,明确监护责任;

(3)负责各自责任段森林巡护,进入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坚持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4)负责责任区的重点地带砍出防火隔离带,负责防火林带的抚育。

(5)建立工作日志,对上述工作进行记录存档。

3、森林防火员考核。按照上述主要职责,由乡、村防火办组织年度考核,并实行月、季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报区防火办。

4、森林防火员的待遇。重点防火期内,防火巡查员报酬每月不低于300元/人。

二、完善森林防火预防机制

凡出现三级以上火险天气,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入警戒状态,各单位应根据火险等级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一)野外火源管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三级以下火险天气由乡村按要求组织野外生产性用火,并报区防火办审批备案。未备案属违规用火,发现违规用火,当事人及所属村、场分别罚款1000元。

(二)进入三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村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森林防火工作上来,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户均一份的标准将森林防火宣传单发往各村、场,并由村、组防火员送到各家各户;

2、各村、组要在进山路口、林边、村庄和每户墙面竖立、刷写、张贴和悬挂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3、中小学校每周要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教育中小学生不能玩火;

4、村、组要加强对“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的监管,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

5、各村、组要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户主会,警醒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准野外用火。

(三)进入四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三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还应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停止组织一切野外用火;

2、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出动防火宣传车,鸣锣进入林区进行全天候森林防火宣传;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员相对集中,并保持通讯畅通;

4、乡、村、组干部到岗到位,乡、村、组防火责任人员全天候进入林区巡山,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区域的巡查力度,并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点,落实专门人员,佩戴防火袖章,对进山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严防火源进山;

5、护林员加大森林巡护力度,坚持每天进山检查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用火,制止各种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并及时报告火情;

(四)进入五级火险天气后,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在做好应对四级火险有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下列相应措施:

1、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天气应急预案,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加强全天候的宣传;

2、各村、场要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不得外出,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随时保持值班电话和传真机畅通;

3、乡村森林防火半专业队队员相对集中待命,随时准备进入火灾现场扑救森林火灾;

4、乡、村、场取消双休日,乡、村、组干部进山入林进行全天候巡逻巡查,乡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

三、完善森林防火阻隔工程规划管理机制

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重点突出是在一个“防”字,所以防火道的设计和开辟是森林防火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乡近些年火灾发生情况,以山脊、道路、河流等天然屏障为基础,全面实施森林防火阻隔道网络工程规划管理,防火网络由主干、支干、山脚边缘构成。

开展边缘“七边”防火隔离带清理。针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主要都是茅草山,或由路边“四边”茅草引起,要开展路边、林边、屋边、田边、坟墓边、重点设施(液化气站)的“七边”清理,砍出防火隔离带。清理的隔离带要符合防火的相关要求,重点危险区域水平宽度要达到30米,公路两边的隔离带宽度要达到20米。

为了有效扑救森林火灾,防止火灾蔓延,组建一支30-40人组成的防火道路清割队伍,队伍在相对集中的劳动力工作场所中组建,当扑救火灾时,调集到指定地点开辟防火道,按亩计件计算报酬。

四、完善森林防火档案管理机制

乡、村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加强规范化建设,要按“一图二书三表四案五制六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档案,具体内容为:

(一)一图:进山道路示意图;

(二)二书:森林防火责任状、村规民约;

(三)三表:重点防火期工作安排表,区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责任分工表、护林员包山头、守路口责任划分表;

(四)四案:森林火灾处置预案,森林火灾应预案,森林防火实施方案,高火险天气工作预案;

(五)五制: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制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森林防火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六)六薄: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记录薄,森林防火值班记录薄,森林防火巡查督查登记簿,火灾火警登记簿,乡村组森林防火人员、护林员通讯联系薄,森林防火工作日志薄。

五、完善森林防火监督机制

(一)进入四级以上火险天气,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派出森林防火巡查组,到各村、场全天候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检查期间应佩戴防火袖章,并要深入山头路口排查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责令责任人限期清除和整改,并对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由检查人员和村、组干部签字后交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档。

(二)进入五级火险天气,乡抽调包村人员到村协助防火人员全天候做好巡山、守路和开展宣传等森林防火工作,被抽调人员要密切配合,人员要服从调配。

(三)乡纪委、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联合防火督查组,负责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对防火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由区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完善森林防火奖惩机制

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奖惩制度,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进行严肃查处。

(一)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乡人民政府分别给予奖励:

1、有林组年度无森林火警的,有林村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有林乡年度无一般以上森林火灾的;

2、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有力扑救并及早扑灭的;

3、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

4、主动抓野外火源管理,对发现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处罚的款额全部奖给举报者;

5、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表现突出的。

(二)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部门或林业部门通知不予清除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的;

3、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火警、火灾肇事者或违反野外用火规定的行为人,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人外,还应依法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支付扑火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限期植树还林等民事责任。同时,各(场)、可依据村规民约,给予责令书写、张贴悔过书和防火宣传标语、参加法制培训班和义务敲锣、防火值班等处理。

(三)对违反规定进行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人及森林火警、火灾肇事者,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应及时适度曝光。

森林防火的要点范文

×副区长

同志们:

×这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防火期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一、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

×森林火灾事故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重要自然灾害。当前我们拥有的林场,基本上是人工营造和维护起来的,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使多年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而且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森林防火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相对于其它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蔓延快、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等特点,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月中旬以来,黑龙江省等地相继发生多起重大森林火灾,我区个别地方也发生过小型火警,这些都给我们的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近期,国务院、省、市先后下发通知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月日市里又召开了林业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门进行了强调。

×从我区的防火工作看,近几年来,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林业发展的政策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加大力量,积极开展林业生产和防火工作,取得了连续十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好成绩,全区林业生产也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全区林地面积达到万亩,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我区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森林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生态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自去年以来,我区连续两年降水丰沛,山上植被生长茂密,林内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程度大大增加。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山区的进一步开发,进山入林从事旅游、生产的人员不断增多,森林面临着众多人为因素的威胁。二是有些单位的领导,特别是非重点林区和个别旅游开发单位的领导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一些烧荒和烧地堰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三是防火宣传力度不够,野外火源管理不完善,违章用火时有发生。四是对森林防火投入不足,值班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都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从月日起,全国进入森林防火期。对于我们来讲,一方面山上植被已基本干枯,另一方面传统节日相继来临,城乡人员外出、上山增多,整个防火期都是关键时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现在开始,就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把防火放在心上,把责任落实好,把工作做扎实,把有限的森林资源保护好。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识人人皆知。各乡镇、林业部门和重点防火单位要采取出动宣传车、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以《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乡村、集市和重点林区周围进行巡回宣传;要注重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不间断、无缝隙的宣传,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对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进行一次刷新,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或补齐森林防火固定宣传标志,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和栏目,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全区营造浓厚的防火舆论氛围;要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对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公司、索道公司的门票要印制森林防火警示用语,或者附加森林防火宣传单,在交通、旅游等服务设施上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二)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防火执法检查力度。野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控制住了火源就基本控制住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控制火源特别是林区用火作为一项超前性的预防措施来抓。在防火期间,要严格控制进山入林人员,坚持火种检查收缴制度,严格控制火种上山。、等旅游景区、索道公司要在检票口处设立烟火检查站和寄存处,不允许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山。各国有林场和集体重点林区也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严防火种进入山林。要坚持依法治火,严格控制林区生产用火,对必须进行的生产用火,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用火责任要落实到人,监督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位;对在林内和林缘从事烧荒、上坟烧纸、旅游野炊、吸烟等非生产用火的行为,要落实强制管制措施,对违犯规定、擅自使用火种者要严加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要依法严惩。从现在开始,要在全区范围内严禁野外烧荒,区政府将公告,广泛张贴,做到家喻户晓。在防火关键时期,对旅游点、风景区和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以及进山入林路口、墓地等关键部位,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增加防火力量,实行重点防范,死看死守。特别在“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区进行盯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防火机构特别是林业公安、森警大队要加强野外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各国有林场和防火重点村也要在防火关键时期以护林员为主组成防火巡逻队伍,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村及公安、民政部门要做好非正常人的管理,特别要对在林区周围居住的这部分人员搞好摸底排查,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三)要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可靠保障。林业部门、森林公园和旅游开发公司要组建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各乡镇要建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人以上的义务森林消防队,配备好专业扑火机具,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各国有林场、各防火重点村也要成立防火预备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扑救。要加强对防火队伍的管理,对各类防火队伍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保持队伍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努力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并适时组织防火扑火演习和体力训练,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发挥驻地群众防火第一线的作用,积极发动他们投入到防火工作中去。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固定的专职护林员要落实专职护林与防火“一岗双责”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护林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特别注意扑火安全,严禁动员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人参加扑火,坚决杜绝因扑火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等。

×(四)要加强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扑救能力。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必须要有一定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做保证。近几年,我区陆续建成的林火监控中心、林场和寺林场的了望台,投入使用后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区的防火设施还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物资和劳力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条件,确保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的防火通讯设备和专用扑火工具要进行及时维修,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林业、通信部门要协助重点林区搞好通讯设施及工具的配备,保障森林防火指挥畅通、扑救及时。各重点林区还应筹集一定量的森林防火资金和物资,以备扑火急需。

×(五)要加强值班调度,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区、乡防火机构和防火单位在防火期内要坚持小时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传递。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火调度,及时掌握了解防火动态,一旦出现森林火灾,领导同志要亲赴火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有火不报或大火小报。对因不及时报告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全区各级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是重要责任人、管林单位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责任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逐级落实好防火责任。刚才,区政府同各乡镇、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乡镇和林业、安监部门也要按照区里的要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国有林场和防火重点村也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护林员,同他们签订防火责任状,明确防火责任。

×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指挥机构,成立防火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并落实好相应责任,凡未成立或未调整的单位要抓紧成立或调整,责任制未完善落实好的也要抓紧完善落实好,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对因领导失职、工作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有关责任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森林防火的要点范文篇3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专职指挥制度,确定专职指挥员负责提出森林火灾扑救方案,采取火场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灾后处置等工作。

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森林防火区的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其经营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八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森林防火联防区域,建立联防机制和制度,开展联防工作。

第九条森林防火实行重点监管县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被确定为森林防火重点监管县(市、区)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督促整改,通报全区,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火灾保险。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劳动人事关系为所属的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非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为所属的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通过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方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网络等单位和公共媒体应当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每年3月和10月为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月。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发生特点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办法。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定高火险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周边等特定地块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第十三条自治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和重点森林防火区,设定森林防火期和重点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以及春节、清明、三月三、重阳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定森林高火险期,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林区野外用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森林防火信息通讯系统、预警瞭望监测系统和阻隔系统;

(二)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套设施、扑火设施、宣传教育设施和火源管理设施;

(三)森林防火安全通道和安全避险区;

(四)其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

第十五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或者工程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设施的维修、保护。

各类森林防火隔离带应当达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鼓励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禁止破坏、挪用、拆除、侵占森林防火设施;禁止堵塞森林防火通道、阻碍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面积、气候特点、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等实际情况组建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组建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引导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非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组建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

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可以结合其他应急抢险救灾队伍组建,也可以就近与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合作组建。

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应当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八条鼓励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组建群众性森林防火协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国有森林公园等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指挥车、灭火水车等森林防火专用车辆。

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应当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第二十条在森林防火区从事林业、农业和其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区,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森林防火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在森林防火区进行生产、建设、勘察等活动的,应当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并接受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铁路、公路的经营单位或者养护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做好铁路、公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架设电力、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管道穿越林区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检测检修,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二条在林区依托森林资源从事旅游服务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清理经营范围内的道路两旁、活动场所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导游、讲解员和其他景区工作人员应当对进入林区的游客进行森林防火提醒、警示。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和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实行全年值班,重点森林防火期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障。

第二十四条重点森林防火期内,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工作、防火设施建设与维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森林火灾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扰、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森林防火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巡查。执行检查、巡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

重点森林防火期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重点森林防火区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记录相关信息,并对其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实行集中保管,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二十七条重点森林防火期内,重点森林防火区的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建野外火源管控队伍,负责对野外火源的巡查、报告和临时处置。

鼓励重点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组建野外火源管控队伍,负责对野外火源的巡查、报告和临时处置。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监管。用火单位和个人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安排人员监管和看守;用火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严防失火。

经批准在毗邻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地区野外用火的,用火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用火时间、地点、类型和规模,告知毗邻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毗邻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醒当地有关单位和个人注意森林防火。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人员应当熟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发生森林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一)国界两侧五公里以内;

(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

(三)威胁居民区、村庄或者重要设施;

(四)超过六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

(五)发生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区等区域;

(六)火场跨越或者可能跨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

(七)其他影响重大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一条森林火灾扑救实行分级响应,快速处置。

发现火情后,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开展扑救。

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迅速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扑救。

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迅速调动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支援扑救。

设区的市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调集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支援扑救。

护林联防地区应当积极支援扑救。

第三十二条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上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火灾发生地扑火前线指挥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的火场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当地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第三十三条扑救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当制定扑救方案,明确扑火任务、指挥员、队伍、战术和后勤保障等内容。必要时,可以将森林航空消防、外来支援队伍等纳入扑救方案。

第三十四条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的现场扑救,其组成人员可以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成员、专职指挥员、熟悉火场地形和林情的人员,以及森林防火专家组成员构成。

第三十五条森林火灾扑救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

参与火灾扑救的人员,以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为主,当地群众为辅,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没有安全转移路线,或者地形不清、火情不明的,应当在确保火灾扑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火灾扑救作业。

第三十六条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火灾扑救队伍清理余火,看守火场,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确保无复燃隐患后,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第三十七条扑救森林火灾时,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应当为火灾扑救提供必要的扑火用具、扑火装备用油、生活必需品、食宿、医疗卫生等后勤保障。

第三十八条扑救森林火灾需要砍伐他人林木或者其他经济作物开设防火隔离带的,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三十九条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的原因、损失和责任分别由县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评估。

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原因、损失和责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评估。

第四十条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信息分别由县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

跨行政区域森林火灾信息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

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未按照规定对森林防火设施建设进行检查监督;

(三)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四)未按照规定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野外用火通告;

(五)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等活动予以批准;

(六)未按照规定将用火时间、地点、类型和规模,告知毗邻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

(七)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

(八)接到火情报告后,未及时组织扑救或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九)不依法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破坏、挪用、拆除、侵占森林防火设施,或者堵塞森林防火通道、阻碍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并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火灾原因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你会喜欢下面的文章?

    年级写人的作文范例(整理5篇)

    - 阅7

    年级写人的作文篇1我最熟悉的人当然是我的弟弟啦,我的弟弟是个瓜子脸,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还有一张会说的嘴,如果你和他斗嘴,他肯定斗得你无话可说。我弟弟特.....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8

    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自由意志范例(3篇)

    - 阅0

    自由意志范文篇1[关键词]意志自由黑格尔[中图分类号]B51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9-0104-02引言个体的自由一直是人们生活中一个最基本的追求。但对于自由的本质,人们.....

    广义的音乐教育范例(3篇)

    - 阅0

    广义的音乐教育范文一、爱国主义教育“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灿灿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还没走进重庆市大渡口九宫庙街道庹家坳社区办公楼,嘹亮的歌声就.....

    广义货币范例(3篇)

    阅:0

    广义货币范文关键词: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广义货币供应量;经济波动1引言自2002年以来,随着境外短期国际资本的大....

    森林防火的要点范例(3篇)

    阅:0

    森林防火的要点范文一、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制在原有防火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乡村级为重点责任区的村....

    公司统计员个人工作总结(收集6篇)

    阅:0

    公司统计员个人工作总结篇1我公司统计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统计法》,按规定及时准确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