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例(3篇)
来源:
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文
[关键词]高职法律课堂教学
当前,高职法律教育基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一直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满足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的教育方针。要想切实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就必须对传统的法律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笔者认为,如何处理好法律系统理论知识的教学和学生就业岗位技能的切实提高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高职学生学习层面基础性与技能性和提高学生未来在专业领域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是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结合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体系构成、情景演练和个性发展三个方面为中心来重构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以期通过重构后教学方法立体多元化,教学内容模块类型化,教学过程动态系统化的课程组织模式来更好地贯彻高职法律教育方针,实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一、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过程
要想设计一套既符合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又贴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既满足社会岗位需求,又能为学生预留更大的发展空间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就要做到深入细致地分析课程性质、学科定位,学生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课程的难点、重点分布,教材的适合性程度等。
1.课程性质、学科定位。教师通过对课程性质和学科地位的准确界定,可以帮助我们树立一个整体观念,明确这门课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设计。同时,也可以通过定位,使教师更好地把握本门课程与教学体系中的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做好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为高职教学的知识模块化打下基础。
2.学情分析。学生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对象,要想达到有的放矢,就必须做到知己知彼,所以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学习习惯以及思维方式等都是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之前就必须详细了解的。例如,笔者所教授的刑法课程是大多数高职法律专业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的必修专业课,学生通过前期的学习,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理学常识和初步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但还未形成法律体系感,整体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不够,尤其是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实践中发生的具体案例相结合,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的能力还比较欠缺;法律语言的规范性使用能力较差,法律职业伦理正在初步形成中。
3.课程的难点、重点排布。在教学活动开展前,教师就应当把本门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列出,让学生明了,有助于学生在学习中合理分配预习、复习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形成一个初步的课程体系概念。
4.教材分析。针对高职法律专业学生,选用教材必须理论知识体系完整,知识脉络分布清晰,内容简明易懂,重难点突出,课后习题设置具有针对性。选用教参中的案例应更有典型性、趣味性,案例解析中理论知识引用得当,易于学生理解和把握。而且案例中包含的知识点要丰富灵活,既可以在单章讲述中运用,也可以在综合复习时运用,还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展开课堂情境演练,进行案由设置。
二、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目标
1.课堂教学方法立体多元化。课堂教学方法立体化就是变原有的平面理论教学方法为理论与实践立体交叉,互相促进,相互印证的立体教学模式。这个在原有的课堂教学中是比较难以实现的,我们期望通过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按照学生的学习规律和学科规律进行科学排布,达到课中既有理论课也有实践课,理论和实践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打破原有理论课与实践课壁垒分明的界限。课堂教学方法多元化就是在大的课程模块已确定的基础上,无论课堂主要性质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都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组织课堂教学,活跃课堂气氛,将原有的教师单一主体制,变为学生甚至校外导师等多元主体制。通过这样的改进,不仅进一步激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危机感,也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升他们成为课堂主导后的自我思考、自我学习能力。
2.课堂教学内容模块类型化。根据高职教育要服务地方,尤其是要适应地方岗位职业群的建设需求的发展目标。我们期望通过开展广泛调研,明确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分析学生毕业后所面临的典型工作任务,明确他们的职业核心能力,基于学生日后工作过程,构建强化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与基层法律事务岗位要求紧密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应以性质模块来进行划分,各组织模块之间或衔接紧密,或有序包容,或交叉推进。比如可以将课程体系划分为理论教学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两者交叉推进,相互融合,但又有各自的教学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也可以将课程体系分为民事模块、刑事模块和商事模块,各部分既有模块内主打部门法和实训方法,相互之间也有衔接和包容关系,可以在课程中进行协调。总之,无论如何划分,目的是以此来从不同角度为学生定位未来的工作和就业走向,确定其学习发展的基本轨迹和思路。
3.课堂教学过程动态系统化。改变以往各课程之间界限分明、互不相关的局面,根据上面的模块整合,结合社会职业群的岗位分布,课堂教学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系统化就是打破固有界限,实现课程互补和交流,将学生放置在整个系统化的法律体系中,促进学生形成完整、有序的专业知识体系。动态化是除了形成一个专业完整的法律课程体系外,在每一个部门法课堂中,我们通过体系构建和学习情境的设计、组织,把这门部门法的各个章节串联起来,使学生不再局限于被割裂和分散的章节知识中,而可以自由地游走于整个部门法的知识体系中。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未来进一步发展的能力将大大提升。
三、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内容
1.在课堂教学中完成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许多高职法律专业学生提出法律学习无用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他们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却无法解决一个简单的实际问题。通过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们学习的法律知识没有形成体系,所有的概念、制度、原则和规范是呈分散状、割裂状存在于学生脑海的,要想单独提出来可以,但想要融会贯通,综合运用,难度很大。因此,笔者提出体系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组织中,教师不仅要将课程内容分解细化给学生讲解,还要善于将课程内容形成完整的体系,呈现给学生,使学生头脑中有知识的系统感、完整感和关系感。第一,可以使学生形成比较直观、形象的知识结构,便于理解、记忆和知识融汇;第二,帮助学生形成课程知识框架体系,可以让学生更好地把握法律事件、法律规范、法律原理之间的联系区别,养成全面、立体、综合地分析问题、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第三,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知识体系,学生在目前高职阶段,学习和掌握的是该体系中基础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方法,未来学生可以借助体系的知识应用指向,继续提升、深化和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与深度,为学生将来的自主学习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2.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情境模拟演练。高职学生的理论知识教学我们本着“必需、够用、实用”的原则,相比本科生而言,强调的是与实战岗位的无缝对接,也就是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进入工作单位,必须是一个即刻能上岗,上岗能独立的熟练技能型人才。因此,传统的案例教学,是无法满足高职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需求的。德国不来梅大学技术与职业教育研究所的FelixRunner教授在20世纪提出了“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主要观点是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和过程的设计和实施,要以岗位(群)的实际工作为基点。它要求以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来组织课程教学内容,而学习情境演练就是设计和组织课程教学内容的具体方法。
与以往的案例教学相比,学习情境演练可以模拟再现岗位环境下的具体工作任务,具有现实性、非典型性和综合性。教师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工作任务--设计学习情境--提出演练要求。以“刑事诉讼法”课程为例,高职法律专业主要就业岗位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基础性、辅法律事务工作。职业的核心能力主要体现为刑事案件的接待、咨询和参与能力,诉讼文书的制作能力。因此,在刑事诉讼法的课堂讲授中,我们以重点程序带动基本程序,按照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五个基本的工作任务模块,来设置具体的学习情境,让学生通过参与学习情境,在学中练,在用中学,达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契合。如在侦查阶段,我们设置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的立案演练,学生分组扮演角色(报案人、公安局接待人员、公安负责人、检察院监督人员),在情景设计中,教师除了要求学生完整再现立案流程,包括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还要求展开一些特殊程序,比如报案人报案遭到接待人员的拒绝或推诿,各个职能部门对报案人的报案互相推诿等,要求学生依据法律开展应对和解决,同时可以提出对法律漏洞的质疑。整个学习情境演练是以学生为主导,教师起着辅助和引导作用,演练结束,由学生总结,教师点评。
通过学习情景模拟演练,可以在校内仿真进行工作任务的实训,同时也可以改进原有课堂案例教学的固定化、单一化和形式化,真正使学生从被动学到主动学,切实提升学生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
3.在课堂教学中关注个性发展。在高职法律教育中,笔者认为,培养出符合工作岗位需求的技能型人才是一个大的方向,在这个大的方针指引下,我们要变以往培养法律通才的思路为现在培养法律专才的思路。在让学生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个性优势并结合目前专业岗位(群)的发展走势,着力培养学生的专能。从这一方面强化提升未来学生走上社会岗位的核心竞争力。首先要根据学生的个体特性和个性发展设置合理、科学的课程体系安排。其次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独特性和优缺点。最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对学生进行分组、分类型、分方向,有目的地实施个性化教学。这个可以通过课堂的学习情景演练、项目教学、课后作业以及课堂辩论、讨论等非集体讲授环节来实施。
好的课堂是可以通过科学的课堂教学内容、方法的组织实施,在集中的时间里使学生得到重塑性的提高和发展。我们想通过重建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既把学生培养成具备基础理论知识、职业技能熟练的应用型人才,符合社会岗位的职业需求;同时又本着教育的主旨,进一步关注学生未来发展空间的拓展和自我提升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段德臣.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下的高职法律教学体系重构[J].科技信息,2011(31).
[2]李承华,贾书申.高职法律“案由式情景化”教学模式探索[J].教育与职业,2011(23).
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文篇2
近期,教育部为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技术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矛盾,已经明确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独立学院如何以新一轮国家高等教育改革为契机,在经济管理类专业内部加强国际商法课程建设,加快经济管理类各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与融合,对于独立学院加快教学转型,提升自身办学优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关于社会对国际商法的需求及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输出社会需求的人才。与法理学等基础理论法学课程不同,国际商法课程本身就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在教学目标的设置上应当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和市场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以外贸企业的需求为例,我国外贸企业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协助设计企业各种贸易安排,提供企业对外贸易谈判、签约及履行的全程法律服务,提供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政策的咨询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对已经出现的国际商务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参与听证、复议、仲裁、诉讼事务等等。其中,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服务又是企业需求的重点所在。国际货物买卖相对于国内货物买卖而言有两项突出特点。
第一,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更为复杂。一方面,外贸企业面对的客户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境内主体(国内工厂、货代物流、外管银行、海关港务、质检工商、外贸保险、展会展览等),还包括境外主体(外贸企业、航运企业)。另一方面,国际货物买卖并不是单一的合同关系,而是一个以国际货物买卖为主干的合同体系,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货运合同、信用证及其他银行支付工具、保险合同等分支。
第二,法律风险更为凶险。现行的国际买卖规则是英美等贸易强国建立、完善起来的,现今的国际贸易规则通常以英美法律来解释,争议也往往是在英美法院管辖或仲裁。我国企业大规模地参与国际贸易的时间相对短暂,企业从业人员对国际贸易领域、航运领域被广泛采用的“游戏规则”掌握不够。受到用人成本的制约,很少有企业设专职律师(或兼职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把关和风险预防,在国际贸易交往中屡屡陷入吃亏上当的被动地位。
第三,法律争议的处理更为棘手。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解决国际争议的成本和代价远远高于国内争议。这是因为涉外仲裁或诉讼不仅耗时长、费用高昂,胜诉后的执行难度也远大于国内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有时候,各种费用甚至已经高出贸易企业从诉讼或仲裁中可得的预期利益,因而迫使贸易企业放弃索赔,甘愿利益受损。跨法域管辖和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以及法律适用不同导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认定的不同,都增加了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处理难度。这些都需要熟稔国际贸易实务规则、国际惯例和相关法律的专业法律人才。
(二)法律教育的层次性及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有研究表明,社会对法律教育的需要是存在层次性的,即法制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1]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教育的层次性理论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把握独立学院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从教学目标来看,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针对法学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属于法学教育的层次,这一层次教育的优势是明显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有一定的理论分析能力。但是就法律的现实应用能力和实战能力而言,“正统”的法学教育输出的法律人才似乎并不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很多院校的法学教育目标中也含有“通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等的表述,但是,从其教学实践来看,多数法学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沿袭的仍然是大陆法系成文法概念法学、解释法学的模式,以立法文本为纲而非以案例为线索展开。其案例教学也多以教师为主导,以课堂讲授为主,介绍案情、分析案情并给出答案都由教师完成。陈旧的教学模式加上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分析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普遍薄弱,以至于许多法律院校的学生毕业后仍然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培训或者训练后才能从事法律职业活动。
我国当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为指向的法律职业资格教育。司法考试不仅要求考生了解、理解法律知识,还要考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或者评价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司法考试的考核目标决定了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比法学教育更注重对学生法律能力(或技能)的培养,更符合国际商法课程应用性、实践性的特点。近年来,各高等学校在国际商法课程中进行了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等教学方法的改革,这些都是基于法律职业教育的模式提高学生法律思维的有益尝试。当然,就国际司法考试中所涉及的国际商法的知识点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而言,对于不具备任何法学基础知识且未来不以法律为主要职业背景的学生而言是不必要也不现实的。
从表面上看,现今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中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通常都是由所在院校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开设,由法学专职教师承担,在培养计划中,它也多以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面貌出现。实际上,就其性质而言,这些院校的国际商法课程仍旧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课程的性质。当然,这种法制教育课程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还是有明显区别的,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和各专业专业教育的关系是松散的,普及的是最基础的法律常识和知识。而经济管理类专业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是结合经济管理专业教育进行的一种辅助型的普法教育或者称之为法律素质教育,它普及的是国际商事方面的有关法律、惯例和判例,突出的是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融合,因而系统性和理论性较之法学教育偏弱。
笔者认为,鉴于国际商法课程本身专业性强,知识点覆盖面广的特点,仅仅将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为法制教育还不够,而应当是以法制教育为主要目标,同时融入一定的法律职业教育特色。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课程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能够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在自身专业领域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从这个意义来说,相对于传统的政法院校而言,独立学院的国际商法课程具有目标明确,与学生未来工作需求对口衔接更加紧密等先天优势;相对于高职高专院校而言,独立学院无论是在生源、师资,还是在配套的法学课程设置、职业实训平台基础方面更有利于国际商法教学改革的开展。
二、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法学科独立性的争论及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对于国际商法的地位这一理论问题,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认识。[2]否认国际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观点认为,国际商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多有交叉重合之处,因而国际商法不能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理论上的争议直接影响到国际商法课程的课程定位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际商法课程包不包括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和制度?笔者认为,在“私法的公法化”趋势日渐明显的当代,为了解决发生在市场经济中的实际问题,除了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务行为以外,还需要政府对其进行管理监督,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更强调政府提供的服务。这就意味着,涉外贸易法律领域中也一直存在着公私法的融合。
第二,国际商法课程是否涵盖国际服务贸易关系、国际技术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贸易关系?这三块内容多为传统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3]教学指涉。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已经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的两大重要支柱。另一方面,许多企业通过到服务所在地设立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以合营的形式,以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提供服务,从而造成企业的流动,导致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的界限日益模糊。[4]现今法律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导致法律部门亦不再像以往那样泾渭分明。
独立本科非法学专业在没有其他国际法课程可供学生选择的情况下,不必过多地关注法学学科之间的“地盘之争”,而应当在国际商法课程中尽量全面地展现当今国际贸易领域的新发展。在学时充足的前提下,国际商法课程应当尽量完整地涵盖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技术贸易法。其国别法教学不仅应当包括国际商事组织和国际商事行为法,还应当包括与此相关的政府管理经济、服务于经济的公法内容。如果学时不充足,教学也应至少涵盖国际商事组织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等核心部分。
(二)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结合
从教学内容来看,当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国际商法课程,与专业结合得并不紧密。从教材的使用情况来看,虽然教材的名称会冠以“经管类应用型本科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教材”的字样,但从内容看,这些教材的体例编排和章节内容仍然沿袭的是法学专业理论教材,侧重于国际商事法律理论知识、概念的传授和对各国商法的异同比较。能大量列举当今国际贸易和商务仲裁实务的,能体现国际商法和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国际结算课程)之间的融通的教材并不多见。这使得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本已远离社会生活的国际商法课程产生一定的陌生感和排斥感。
从课堂实施的过程上看,由于承担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大多是法学专业教师,课堂教学多采用的是概念讲解、理论介绍、法律解释等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此外,法学专业教师往往不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很难将学生学过的专业课程与国际商法课程衔接起来,在比较各门课程异同的基础上进行专业特色教学。缺乏现实性和融通性的教学内容很难让学生置身于现实发生的国际商事涉法环境之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实际上,国际商法课程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运、国际市场营销、报关实务等)在教学内容上是存在重合之处的。以国际商法课程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国际商法是在国际贸易实践的基础上发展、完善起来的,现实中,国际商法课程的内容也是以国际贸易实务的各个环节而展开的。特别是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磋商、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履约环节,不仅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谈判技巧和履约技巧等实务操作知识,还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依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范等国际商法的知识。
只不过国际贸易实务主要教授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而国际商法着眼于各贸易环节法律依据的学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此外,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课程中的一系列操作标准都是以众多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为依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商法课程是完全有可能与经济管理类成熟的专业课程进行融通后实施教学的。
(三)国际商法课程与其他法律类课程的结合和分工
目前,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除国际商法以外,还普遍开设了经济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类课程。其中,国际商法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投资法学均为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因此国际商法与其他几门法律类课程是并列的关系,在教学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交叉重合之处,而经济法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就存在着某些教学内容的重合与交叉。
如国际商事组织法和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重合,国际货物买卖法和经济法中的合同法、物权法、票据法重合,国际商事仲裁法和经济法中的仲裁与诉讼重合。总体而言,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肩负的使命不同,经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是介绍我国国家政府干预、调控和协调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其重点是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而国际商法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
经济法主要讲授的是我国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在国际商法则需要进行各国商法的比较法教学,尤其是比较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国际商事上的交易规则和法律规范,包括比较各国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在独立本科学院的教学安排上,经济法课程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大多开设在国际商法课程之前;而国际商法作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是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深化和视野的拓展。可见,独立本科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内的法律课程之间应当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关系,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做到有机结合和合理分工。三、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网络教学法
网络教学法的开展对国际商法与经济管理类专业课程的融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些独立本科学院已经具备了开展网络教学的良好基础。作为对课堂教学的补充,这些学校已经针对部分核心专业课程与专业教学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了仿真实训平台,比较典型的如POCIB国际贸易从业技能综合实训项目、SimTrade外贸实训平台、SimForwarder国际货代实训平台等。相对于传统的多媒体课堂教学以及由各高校自主研发或教师自己创建的网络学堂而言,这些专业实训平台的优势显著。
第一,适用面更加广泛,不仅可供校内学生各自单独使用,还可供校内甚至校际间学生进行协作学习、技能竞赛时使用;第二,功能更加强大,不仅有理论教学课程系统支持教师的日常教学并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理论知识的需求,有可供人机交互的角色仿真模拟实务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还有考务管理系统支持教师测评教学效果或学生自测反馈。笔者认为,这些专业实训项目或平台不仅为国际商法教学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也提供了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程相融合的现实基础。
国际商法课程的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穿插补充在上述实训平台的各个模块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在国际商法网络教学实施的初期,教师可以有意识地利用实训平台中的内容进行备课,也可以在讲课时灵活结合平台提供的各项功能,让学生意识到国际商法与其他专业课的相关性。在网络教学实施比较成熟之后,可以把国际商法教学中实施的比较成熟的内容逐渐添加到实训平台的相关环节中,实现专业技能和法律技能的一体化实训。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基本应用技能、基本业务技能的实训融合一方面提高了学生对国际商法涉法环境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国际商法教师课程群意识,形成自身的教学特色。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践证明,它对培养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学生理解法律、分析法律问题和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在国际商法教学中,大力发展和推广案例教学法是市场提出的要求。但是,这种教学方法的适用还应当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而有所区别。
1.案例的选择
首先,案例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典型案例最能反映相关法律关系内容和形式。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原理、法律适用的方法和原则等。而典型案例的选择首先应当服从于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国际商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开展应当始终围绕着深化学生对基本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运用能力,增强学生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这一基本的教学目的进行。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当甄别案例是否能准确反映本课程的各个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与概念、法理、法条等理论知识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是否对于成文法具有补充作用。此外,在进行比较商法教学时,应当尽可能避免直接对比法条。比较理想的做法是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综合不同国家(特别是不同法系)的商法规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本质。
其次,案例需要经过适当剪裁。国际商法课程教师在选择案例时要注意所选案例的体量要大小合适,要避免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太过复杂。特别是对于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案件容易造成学生过多关注案例的枝节,同时又找不到关键问题。教师在准备教学案例时有必要对真实案例进行适度加工和剪裁,将与关键法律理论无关的细节全部剔除。这项工作可以帮助学生更快地抓住案例的本质,快速深化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当然,教师在改编案例基本事实时也要注意保持核心法律事实的完整和真实,不能无原则的篡改而使案例失去其真实性。
2.案例教学法的基本模式
根据学生参与程度和具体实施方式的不同,案例教学法可划分为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视听演示、网络教学、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几种基本模式。由于各国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及法律文化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案例教学方法在英美判例法国家更为成熟,能更多地更娴熟地采取网络教学、庭审观摩、诊所教学和实习教学等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沿袭的是成文法国家的传统,进行案例教学时也是以教师在课堂上介绍案情、讲解、评述案例为主。
在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从案情的介绍到问题的提炼甚至问题的回答均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参与案例准备和深入思考、讨论的机会较少。这在国际商法教学中体现得尤其突出。笔者认为,受到师生资源和教学条件等的限制,独立学院为国际商法课程单独开展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并不现实。
但是,依托经济管理专业实训平台等校内、外网络资源开展案例教学却是这部分独立学院的优势所在。由于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是为经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设计的,学生比较熟悉,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具体的做法是,在某门专业课程实训平台的相关模块中就国际商法课程每个章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事先一个或者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该案例可以由教师拟定,也可以鼓励学生结合经济管理相关专业课程的主题自选)。
案例以后,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对专业课程和国际商法课程的相关知识进行关联与对比,也可以布置学生在课前了解案情,整理案例的法律争点,组织学生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和讨论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最后可以引导学生对这些课前自学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供课堂学习交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案例教学法虽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分析能力为主,同时,应当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知识传授,两者必须结合进行。这也是国际商法课程融入法律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
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文
针对高职法律课程改革的思路,分析出高职法律课程现状,其内容有:课程体系现状,课程内容设置现状,课程方法现状。根据这一现状,总结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存在的问题,其内容有:结构残缺、缺乏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法律课堂教学方法单一等。最后总结了高职法律课程改革思路,主要包括:以应用为原则,构建法律课程体系,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构建相应的互动平台等。
关键词:
高职法律;课程改革;结构残缺;法律课程体系
高职院校法律需要改革,这已经是法律教育界的共识。如何对其进行改革,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当前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并且培养了无数的法律人才。在高职法律课程体系中,基本上沿袭了原有的课程体系。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需要谨慎。并且充分考虑法律体系、人才培养等内容。
一、高职法律课程现状
1、课程体系现状
现象法律课程体系中包括法学基本理论、部门法课程以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等。其中基本部门法课程主要有:宪法、民事诉讼法、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等;专业法律课程主要根据不同专业所涉及的领域而设定[1]。一般情况下,对课程开设顺序进行排列:先设置发现基本理论,然后使宪法,接着是基本部门法课程,最后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课程。先设立实体法,然后设立程序法。
2、课程内容设置现状
针对法律课程来说,主要讲授的是部门法或者相关专业方面的法律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等。所设置的课程内容主要根据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其主要阐述和理解基本法律制度。在课程讲授过程中,主要结合基本法律制度进行,原因是课程内容的部门法内容法律制度,主要是法律,部门规章,设计的地方性法规相对较少。在课程内容中,存在着相应的司法解释内容,但这些内容并不是十分全面,同时也缺乏一定的系统性。
3、课程方法现状
高职院校法律课程采用的主要是讲授和组织讨论等方法,在这两种教学方法当中,讲授的比重相对较大。为了使学生对法律内容理解得更加透彻,通常还使用案例教学法。
二、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存在的问题
1、结构残缺
在高职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缺少对学生法律能开的培养。当下,实现法律目标对于法律职业人才十分重要,学生如果不能充分掌握法律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等,就难以对法律制度进行深度了解,应用法律的能力也无法发展。但是,如果学生掌握了以上内容,也不能代表学生具备法律能力[1]。
2、缺乏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开展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课程内容不够合理。要相适应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文书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等。因此,学校应当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法律文书课程,对学生表达能力和辩论能力进行大力培养。
3、法律课堂教学方法单一
在开展高职法律课堂教学过程中,缺少相应的自主式以及开放式教学方法。当前,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方式很多,如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此外还有法庭模拟的方式。但是这些教学方式所传授的教学内容是一样的,如果学生有不同答案,那就说明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下,阻碍学生思辨能力的提升[2]。
三、高职法律课程改革思路
1、以应用为原则,构建法律课程体系
高职法律专业教学过程中,主要将服务作为教学宗旨,通过就业进行引导,促使产学研相互结合。根据职业需要,对组织教学进行科学引导,促使法律教学应用性和实践性等,对教学内容进行重组,同时对课程结构进行重组,最终形成一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三大课程体系。保障教学内容能够充分凸显基础理论知识,从而让学生能够对这些知识进行充分应用和实践。基础理论知识教学,主要将知识的应用作为目的性内容,将“必要”、“够用”为度,进行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促使针对性和实用性得到提升。结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特点以及行业需求等,促使课程得到有效整合和创新,从而使课堂得到开放,能够从单项性课程的建设开始,逐渐向着课程整体结构的优化转移,从而实现课程的多元化和个性化,进而让学生能够自主构建属于自己的知识结构。
2、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
第一方面,高度重视年轻教师职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的培训,通过这种方式,树立一定的职业观念,帮助教师具备相对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第二方面,学校为教师提供相应的继续学习机会,从而使教师所掌握的知识得到定期的更新,促使其对新的知识有所了解,对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吸收。第三方面,为教师创造相应的条件,能够让教师定期到有关部门或者企业等进行挂职锻炼。进而给教师提供更加方便的科研机会。第四方面是向知名高校聘请能力水平相对突出的兼职教授,对教师进行定期讲座促使年轻教师的实践水平以及理论知识水平均能够得到有效提升。第五方面,向企业聘请律师,使其和学校青年教师共同担任法律课程的教学,使其充分发挥工作中总结的实践经验,从而使课程教学效果得到充分提高。
3、构建相应的互动平台
在学校构建多维度互动平台,能够提升教学水平,同时也是实践教学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在校外亲自实践,学生才能真正接触和了解多种岗位,其技能才能得到有效提升。学校可以在校内建设虚拟法庭,速录实训室、律师事务所等。加大对这方面设施的投入力度。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各种民事、刑事或者行政等诉讼案件的办案程序。对各种操作流程充分了解[3]。
4、加强学校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联系
学校和校外实训基地进行紧密联系,可以和相关单位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通过这种方式,促使课堂想校外有效延伸。例如和法庭以及监察院等进行合作,和这些单位进行联合,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传统高职法律专业教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相对单一,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使用能力相对薄弱。对学生法律能力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开设相应的法律服务教学,帮助学生能够在法律服务实践过程中,促使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进行非法律处理的能力有所提升。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学生法律服务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陈宏军,陈桂银,任善茂,陈明,周根来.高职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学生就业分析与课程体系改革思路[J].职业教育研究,2013,11:6-7.
[2]郭菲.文科专业基础课程非工作过程导向的改革思考——以《法学基础》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2013,17:61-63.
[3]姬志茹.高职院校专业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析——以《建筑工程法规》为视角[J].中国成人教育,2015,11:148-150.

年级写人的作文范例(整理5篇)
- 阅1年级写人的作文篇1我最熟悉的人当然是我的弟弟啦,我的弟弟是个瓜子脸,乌黑的眉毛下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他还有一张会说的嘴,如果你和他斗嘴,他肯定斗得你无话可说。我弟弟特.....

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精选3篇)
- 阅12020年党员酒驾检讨书范例篇1尊敬的交警同志: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

篮球基本训练法范例(3篇)
- 阅0篮球基本训练法范文关键词:动机激励法篮球训练在篮球训练中,由于训练内容的繁多、强度大、训练目标不明确等特点,往往导致训练达不到预期效果。在实际篮球训练中,如何有效使用.....

宣传文化工作总结范例(3篇)
- 阅0宣传文化工作总结范文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聚焦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道路自.....

精神科安全护理的护理措施范例(3篇)
阅:0精神科安全护理的护理措施范文篇11资料与方法1.1基本资料我院选择2013年9月~2014年9月诊治的60例精神科患者,....

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例(3篇)
阅:0法律专业主要课程范文[关键词]高职法律课堂教学当前,高职法律教育基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篮球基本训练法范例(3篇)
阅:0篮球基本训练法范文关键词:动机激励法篮球训练在篮球训练中,由于训练内容的繁多、强度大、训练目标不明确等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