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整理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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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篇1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062-02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商品服务的流通和资金的流转都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了满足社会对于网络资金流动及安全的需要,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快速蓬勃发展起来。然而,隐藏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一些法律问题和金融风险,随着平台服务的不断发展逐渐暴露出来。在网络平台自身治理层面,平台自身洗钱风险内控机制不健全,加之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特殊性,很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的工具。对于这种洗钱风险,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新模式洗钱行为的冲击,预防网络平台洗钱的风险,更好地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行为概述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工具,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自身的便捷性、相对安全性、低风险性,同步快速发展起来,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第三方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类似于银行的小规模货币资金支付、结算、查询统计等服务业务。它既独立于买卖双方,也独立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自身信用为买卖双方提供担保,在降低交易风险的同时,提高了交易的成功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存在为整个交易过程提供了安全和强有力的信用保障,进一步繁荣和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目前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前者主要在欧美市场流行,后者主要在国内流行,用户过亿。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从事部分准银行性质的业务,相关部门规章也明确要加强对其洗钱风险的监管,但是由于网络交易的隐蔽性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原因使得在松散的监管下,洗钱仍然成为可能。洗钱者往往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建立虚拟账户,使用虚假交易或不真实交易,很容易实现资金在不同账户的自由转移。在放置阶段由于无法准确得知交易背后的客户信息,洗钱者可以使用虚假身份轻松将违法所得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中。在分层和整合阶段存在同样的监管缺陷和漏洞。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平台直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提供支付渠道,用户并不需要提供合情合理的证明材料来解释其资金超过某一上限或是短时间频繁多次出现资金流转行为的合理性。洗钱者很容易利用网络平台掩饰、隐藏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待这些虚假的交易完成后,违法所得摇身成为买卖交易所得,并通过和支付平台对接的银行系统流通出来。

为了保障在反洗钱工作中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有效合理地配置,反洗钱机制能够高效有序运行,有必要在行业协会领导下,充分发挥非金融网络平台的自主性和自治性的特点,将国家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内化为网络平台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一部分,并细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风险评估、管理机制,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监控。

二、建立健全平台内部组织机构

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成立之初,根本没有成立独立的反洗钱风险防控部门,这就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故有必要合理规划设置反洗钱工作岗位组织结构,建立内部专员制度,为反洗钱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建议在行业协会统一指导下,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组织建设管理,根据网络平台不同模式特点,设置不同的但独立的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第三方支付平台除了受央行反洗钱部门的纵向监督检查外,还应接受向内部独立部门的督促检查。独立的内设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反洗钱制度和原则的执行情况,督促反洗钱义务的及时有效履行,对既存数据(大额或可疑交易数据、资金流动频率、方向、数量)分析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确立风险等级,尽可能预防和避免法律与金融风险。

由于通过互联网平台洗钱行为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快捷性的特点,加上网络平台涉及业务面广,这就需要反洗钱工作人员既能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又精通金融业务与监管技能。因此在设立独立内部监督机构的基础上,招聘具有金融监管和网络风险控制背景专业人员,组建一支技能熟练的复合型反洗钱人才队伍,作为反洗钱专职人员,执行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细则,具体负责监督和实施有关反洗钱的工作,直接接受央行反洗钱部门的指导管理,并向央行反洗钱部门上报各类监管所需的数据和材料信息,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工作操作细则和流程

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相关反洗钱法律的规定,应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健全针对性强并具有操作性的反洗钱工作细则和流程,为网络平台履行相应反洗钱义务提供规范标准,促进反洗钱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建议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合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的完善细化反洗钱行为规范。由于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对于反洗钱行动的顺利开展十分必要的。因此建议第三方支付平台至少在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这三个基础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确保通过网络平台的每一次交易、每一次资金流转都满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同时,建立反洗钱专职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其工作职责。定期对这些专职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洗钱犯罪最新动态、新的特点、新的监管要求,国外反洗钱识别、可疑交易分析等操作规程以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提高他们的反洗钱的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力,确保反洗钱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更好地实现反洗钱的效果。

(一)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了解你的客户(KNC,knowyourcostumer)原则在反洗钱领域的具体体现。由于网络洗钱行为具有隐蔽性、虚拟性的特点,客户身份识别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反洗钱工作过程中,变得十分重要且关键,可以说是反洗钱第一关口。因此,各类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和工作准则,利用相关科技手段,对无形的信息认真进行身份认证,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客户的身份背景、职业特点、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保证基本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在注册登记成为网站平台会员时,网站平台坚持实名制度要求,明确规定不得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要求客户在注册时要提交真实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信息或企业注册资金、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信息,并与央行、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运用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核查注册客户的姓名、照片信息,公民身份号码信息,辨别身份证件信息真伪,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防范不法分子骗取开立假名匿名账户。

(二)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方面

为了进一步促进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都应准确无误的提供网站平台的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作为反洗钱调查的证据材料。对此,网络平台应该加强对客户资料和相关交易记录的管理,妥善保存这些资料。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其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储存和保管应该完全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资料和记录的保存应该达到央行反洗钱部门监管的最低形式要求;二是提供的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可以真实反映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情况。这一点对于网络平台非常重要,因为大多数网站数据都是以电子形式保存的,对此网络平台应该保证记载客户信息和交易的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被恶意篡改、泄露、损毁和灭失。三是资料和记录的保存要持续一段合理的时间,以备随时完成央行反洗钱部门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指令。如果反洗钱调查工作在规定的保存期届满时仍然未结束的,资料和记录的保存要持续至反洗钱调查工作结束。

(三)在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世界各国的反洗钱实践都已明确表明,不法分子为了达到洗钱的目的往往通过更加复杂的放置、分层和整合过程,以逃避刑事侦查机关的立案调查。第三方支付平台应根据本机构的客户特征和交易特点,制定和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可疑交易标准。总体来说,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从以下方面可以认定为可疑交易:(1)资金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比如经过对资金用途进行合法性、风险性审查,网络贷款平台的借款人将资金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交易。(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洗钱目的的,即资金形式上在网络平台经过多次复杂流转,实际上经审查,资金最终流入控制人或是关联人账户的。(3)能有证据证明此次的资金流转行为是网络平台交易双方恶意串通有意为之的。(4)无实体买卖支持的资金量巨大的交易,或是定期频繁的无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具有规律性的小额交易。(5)其他不能提供相应资料证明资金用途、流向、来源的交易行为。比如在网络贷款平台中审核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时,借款人无法提供相应的资料说明其资金用途,可认定为可疑交易。

四、建立反洗钱激励奖励机制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它不会投入大量精力,主动进行反洗钱操作,仅仅为履行相应义务而完成反洗钱工作。这也就是反洗钱规定实施后,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所在。建议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定期对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程序等进行评级打分。对于表现突出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表扬,对反洗钱工作突出的机构按照贡献的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奖励,并在网络平台新型业务开展中给予政策倾斜。同样的,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层面,根据上述反洗钱激励奖励机制,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出台内部的反洗钱量化指标考核,做好员工反洗钱激励机制,调动平台内部反洗钱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反洗钱积极性,间接地推动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还可以参照我国检察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做法(对于提供贪污案件线索的举报人,司法机关依照此线索查处了犯罪,检察机关依法给予贪污款项一定比例的奖励)建立按比例分成追缴黑钱制度,即对当非金融机构及反洗钱专员成功协助央行追踪调查洗钱案件,并且此案件被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后,可以将收缴的黑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这些耗费大量业务成本、专项经费的非金融机构和优质完成反洗钱任务的反洗钱专员,作为补偿其执行反洗钱操作而产生的成本支出和对其的物质奖励,从而调动平台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注释:

胡尚杰.电子商务平台下第三方支付发展格局及趋势分析.中国商贸.2010(22).132.

赵芳.略论网络洗钱犯罪及其对策.武汉金融.2009(8).41-42.

周祎.论我国反洗钱立法的不足与完善.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5).118-119.

张烨.洗钱罪与反洗钱法律制度.理论界.2006(2).162-164.

杨南平.浅议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缺陷及其矫正措施.金融与经济.2008(8):87-88+78.

张化健.客户信息的法律保护.重庆大学.2010.

尹丹.国际反洗钱经验与中国反洗钱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5.

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建议范文篇2

【关键词】邮储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问题对策

反洗钱是商业银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邮储银行成立以后,从总行到省分行、市分行,再到县支行,各级组织十分重视反洗钱工作,在反洗钱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建设、反洗钱义务履行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浅析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期推动邮储银行基层支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行的要求,邮储银行某县级支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兼职人员负责反洗钱日常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成员部门的反洗钱工作职责,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为该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

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是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的保证,该行一是将反洗钱“一法四令”复印下发到各单位;二是及时转发上级行反洗钱工作的有关文件,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国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邮政金融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中国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等;三是县支行下发了《关于明确中国邮储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通知》。为该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证。

(三)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反洗钱知识培训。

一是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为在行内和社会上营造反洗钱的良好氛围,该行先后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散发传单、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员工反洗钱的知识,掌握反洗钱的基本方法,该行先后多次组织了反洗钱知识培训,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反洗钱知识考试,使员工进一步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了反洗钱的工作能力。

(四)推动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

通过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和反洗钱宣传以及反洗钱知识培训,推动了该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执行。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按照检查要求,建立健全客户信息档案数据库,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为客户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料。二是各网点能够自觉加强帐户管理,建立健全帐户数据信息档案,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实行科学有效的监测。三是各网点建立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加强了对大额交易的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邮储银行进行洗钱活动,各网点对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工作按操作规程执行。四是建立本机构的协查工作制度,协查工作建立登记簿,按时并按要求完成协查工作。五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未存在不按保密要求操作的情况。六是开展了非实名制的清理工作。根据市邮政局、市分行衡邮银联文件精神,该行组织开展非实名制账户清理工作,一方面要求网点新开户必须严格执行《衡阳市邮政金融业务实名制执行细则》相关要求,从目前来看,新开户实名制执行比较到位;另一方面,对以前存量的非实名制账户进行清理,要求对持非实名制账户到前台办理业务的客户提供有效证件,通过清理,该行非实名制账户存量大量减少,成效突出。

(五)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和跨年度评价工作。

一是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业务审计部门在日常审计检查中,重点对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保存、大额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开展跨年度反洗钱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有效的反洗钱管理体系,根据市行的安排部署,该行组织开展跨年度反洗钱评价工作,通过开展反洗钱日常检查和跨年度评价工作,对该行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

二、邮储银行某县支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该行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反洗钱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反洗钱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不足,自身在反洗钱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单位及员工对反洗钱工作概念、内容、要求不是很了解,对反洗钱意义不清楚,认为反洗钱工作是反洗钱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而且还片面地认为加强反洗钱工作会制约业务的发展。因此,在某些业务办理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

(二)基层支行反洗钱力理薄弱。

虽然按照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县支行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反洗钱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是由于反洗钱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而且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加上缺乏系统培训,对反洗钱工作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工作开展有难度,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报告以及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工作更是无从下手。

(三)反洗钱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反洗钱内控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一是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不到位,仍有小部分未进行联网核查,未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留存不全;二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未落实,大额交易虽然进行了登记,但绝大部分未进行报告,特别是对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报告不到位,无法准确把握;三是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及评估工作尚未启动。

(四)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方法有待更新。

反洗钱宣传方面主要还是利用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缺乏新意,缺乏深度和广度,使客户对反洗钱的要求不甚了解和配合,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反洗钱培训方法也只是利用会议组织学习相关制度,通过文件转发相关制度,缺乏系统培训,难以加深印象。

三、强化反洗钱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反洗钱是法律规定的商业银行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作为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以确保反洗钱义务的履行,降低洗钱风险,因此,要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全行员工的思想认识,在全行上下形成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培训,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

反洗钱工作内容比较多,要求比较严,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让员工知道如何做、从哪里入手,因此,加强反洗钱知识培训很有必要。一是建议将反洗钱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做到人手一册,便于自学;二是层层抓好反洗钱知识培训,总行负责省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省行负责市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市行负责县支行领导和反洗钱牵头部门人员培训,县支行负责全行员工的培训,重点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别方法以及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及洗钱风险评估方法;三是建议邀请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专家进行反洗钱知识讲座,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来提高全行员工的反洗钱工作水平。

(三)加强检查,促进反洗钱制度的落实。

充分发挥业务、风险合规、审计部门反洗钱“三道防线”作用,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日常检查中,加大对反洗钱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建立反洗钱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反洗钱制度执行好的到位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反洗钱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反洗钱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保持反洗钱工作的连续性。

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向纵深推进,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会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县支行反洗钱工作业务量和工作难度也会不断加大,因此,县支行反洗钱牵头部门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本行及辖内网点反洗钱工作,县支行反洗钱岗位人员的配备必须经过市分行反洗钱牵头部门的审核,人员一旦确定,尽量保持稳定,人员调整需报经市分行反洗钱牵头部门的同意,以保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

四、结语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犯罪的活动也会更加频繁,手段也将更隐蔽,洗钱犯罪的危害极大,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相关部门对反洗钱的打击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邮储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培训,加强检查,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反洗钱“一法四令”和上级主管的相关规章制度,把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邮储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一定会登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县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的通知.

[2]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中国反洗钱专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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