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儒家文化的认识和理解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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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儒家文化的认识和理解范文

[关键词]五四儒学;新文化运动;累积合法性危机

一、问题

在对新文化运动反儒学原因的探讨中,学术界代表性的解释大致可以作如下概括:一种解释范式是转型时代,以张灏为代表。张灏认为在转型时代各种报刊和思想以及新式学堂的出现为新文化运动产生的时代背景。欧阳军喜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研究印证了这一说法:“从一个更广阔的历史背景来看,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儒学的解释又是与西方文化的大规模传人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基础的民族,与外来文化接触,自然会反思自己的文化……这种反思便会带有强烈的批判倾向,或者是强烈的民族情绪。”其他的研究尽管结论不同,但也未能超出这一解释范式。比如,林毓生认为:“五四”新文化运动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辛亥革命推翻普遍君权”,造成了“传统文化道德秩序崩溃”,“五四”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起来,利用这个空隙来“全盘反传统”的。

另一种解释超越于转型时代,将五四儒学的这一际遇放到更为宏大的历史背景中来考察,这一解释范式是由金观涛提出的。他在解释以儒学为官方意识形态的传统一体化解体后新的一体化意识形态更替这一现象时,提出了“超稳定结构”:以儒学的哲学观、价值观为基础的上层大一统官僚机构以及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中层(乡绅自治)和下层(宗法家族组织)组成的社会政治结构。新文化运动反传统就是这一结构在遇到外来文化时发生的转化。

就上述的两种解释来说,第一个解释无法说明新文化运动只将儒家文化作为反对的对象,而同样构成中国文化的道家、法家、墨家却没有受到明确的批判;而且也无法解释将中国文化归结为儒家文化继而化约为纲常礼教等由面到线到点的方式来加以批判这一现象。第二个解释说明了中国意识形态的更替是一体化的,对解释五四儒家文化遭到批判这一历史现象有一定的道理,它找到了儒学被整体上批判的一个来源,即和政治及其社会的同构。但是,这一范式在说明这一问题时认为实体上的儒家文化的被继替与事实不符。在新文化反儒的过程中,主要批判的是文化的纲常名教,即儒学的意识形态部分,而儒学的相当传统不仅没有受到批判,而且像陈独秀和李大钊还认为儒学的一些东西有价值。二是同时作为中国文化的法家、道家等文化也没有被批判。这些事实说明,儒学只是作为一个靶子:“孔子这人,其实是自从死了以后,也总是当着‘敲门砖’的差使的”。

儒学作为一个靶子遭到批判这一事实体现了五四新文化健将批判儒学的主观方面,而这一主观方面的产生又与中国的大历史背景极其相关。这是上述两个范式不能解释的地方。本文尝试用一种新解释范式——累积合法性危机,这一范式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来解释五四时期的儒学危机。

二、累积合法性危机

合法性危机是哈贝马斯用以描述资本主义发展必然趋势的术语,指“合法性系统无法在贯彻来自经济系统的控制命令时把大众维持在必要的水平上”。笔者综合了诸多合法性的定义将其界定为:在一定条件下对某个系统认为是最好的信恋。而合法性危机就可表述为失去其成员的孝忠继而被认为是一种不合序统的特性。显然,合法性不仅指对政治体系的“最好的信念”,它还包括对经济的有效性和文化系统正当性的认同。具体而言是指这样一种特性:以某种系统合法性为核心,其他的系统提供合法性论证的解释;一方的合法性和另一方的合法性相互加以解释和论证,一方的危机也可以带来另一方的合法性问题。这样一种相互转化的合法性即为累积合法性,由这种合法性引起的危机就是累积合法性危机。

哈贝马斯在解释资本主义危机时已隐约表露了这一思想:“由于经济系统在国家面前丧失了功能自主性,因此晚期资本主义的危机现象也就失去了自发性……由于政府采取了行动积极避免了危机。因此,经济危机就转移到政治系统当中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借用了传统文化资源。但是,“国家不能简单地接管文化系统,国家计划领域的膨胀实际上使得文化的自主性成了问题……用这种弥补无法满足新出现的期望,就会出现合法性危机。”这说明,如果经济和政治的合法性没有分离,经济的长期有效性失落在某种情况下就可能使大众将经济的有效性危机转嫁到政治体系上来,这样,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就受到了质疑。继而,为经济、政治系统提供合法性论证的文化系统的合理性就成了问题。

这一定义不是追求新颖,它与合法性危机有着很大的区别。当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正当性还没有分离时,人们没有察觉到合法性的累积性,但在现代社会中的某些国家它们已经分离,即:政治系统通过政治参与的途径解决自身的合法性问题;经济系统通过市场经济解决自身的有效性问题;文化思想系统通过自我调整解决了自身的合理性论证。这种情况下,现代合法性就变成“发散性”的了。因此,为区别两种合法性的不同特征及其后果,本文采用了这一新的定义。

儒学在五四的际遇正是上述逻辑的结果。通过五四知识分子反传统的背景分析,我们可以认定儒学五四际遇是累积合法性危机引起的,即经济的有效性丧失引起政治上的合法性危机因而使建立于其上的文化认同成了问题。这即是累积合法性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表现为整个系统的大崩盘。

三、新文化运动与儒学

儒学在五四时期整体上遭到了否定,从“打倒孔家店”和“吃人的礼教”可以看出,五四知识分子将其指责为专制主义和阻碍科学、民主的无用之物。这与经典儒学中不可避免的缺陷——对做人的高标准要求有关,比如《论语·里仁》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和《孟子·离娄章句》中的“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弗为”、“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等。以“君子”的标准来规制人的行为与政治制度合流后就表现为思想的专制,这些思想就被化约为纲常名教,新文化健将对此激烈攻击。比如,陈独秀就认为纲常名教主要体现为三纲五常的“别尊卑明贵贱之阶级制度”:“三纲五常之名词,虽不见于经,而其学说之实质,非起自两汉,唐宋以后,则不可争之事实也。……教忠……教孝……教从,非皆片面之义务,不平等之道德,阶级制度,三纲之实质也”。陈独秀认为这是孔教之根本教义,这种教义与西洋文明根本不相容,并将共和及其宪法、维新变法等一切新政治、新教育视为谬误。因此,要学西洋式之国家,应首先输入西洋文明,而对孔教“不可不彻底的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行不此”。吴虞将儒学侵染下的传统的家庭制度与专制主义联系在一起。他说:夫为人父,此于慈,为人子,此于孝,似乎平等:然为人子而不孝,则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于父之不慈也者,故无制裁也。“君主既握政教之权,复兼家长之责,作之君,作之师,且作民父母,于是家庭制度与君主制度遂相依附而不可分离”。

与政治上的专制主义相联系,儒教在社会机制的作用下形成了道德伦理的专制主义,在五四知识分子看来就是礼教。鲁迅指责礼教吃人:“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地每一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吴虞也对以儒教为特征的伦理专制加以批评。他将孝道归结为专制王权的伦理基础,认为儒家以孝悌二字为两千年来专制政治与家族制度连接之根干而不可动摇。

然而,儒学并非天然地与专制主义相关。就是采取极端立场的五四知识分子也承认儒学无论在以前还是现代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比如陈独秀就承认:“在现代知识的评定下,孔子有没有价值,我敢肯定说有”;“……这一价值在二千年后的今天固然一文不值,并且在历史上造过无穷的罪恶,然而在孔子立教的当时,也有他相当的价值。”温良恭俭让信义廉耻诸德,乃为世界实践道德家所固尊……”。李大钊也承认东西文化相互增进的意义,他说:宇宙的进化,全仗新旧二种思潮,互相挽进,互相推演,仿佛像两个轮子运着一辆车一样;又像一个鸟一样仗着两翼,向天空飞翔一般。这两种思潮,都是人群进化所必要的,缺一不可。正因为如此,有人认为儒家文化并不必然带来中国的衰败,也不该承担全部责任并指出了将儒学化约为三纲五常的谬误:“关于中国传统文化应否对中国近代百年屈辱负有全部责任?这个问题确实相当复杂。五四激进知识分子把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约化为儒家文化,又把儒家文化约化为三纲五常。在他们看来,三纲五常是为封建君主专制主义和家长制家族主义辩护的意识形态”。实际上,“‘科学与民主’并不必然与中国文化处于你死我活、势不两立的对抗状态。”

就算儒学像陈独秀中西文化之比较,梁漱溟的三种人生问题及其路向,严复、李大钊、胡适等人的中西文化的比较说明的那样:中国文化面临着人治与法治、宪政与专政、宗族主义与个人主义等的冲突,这也不只是儒学的罪过。比如,就专制主义而言,儒学远比法家思想逊色。秦王赢政以来,中国的政治几近统一,表面上所奉行的是儒家思想,实际运作的却是法家思想——儒表法里:“汉以后的历代王朝一方面‘独尊儒术’,一方面‘汉承秦制’,其精神多少都有‘儒表法里’的性质:王道其表而霸道其内,德治其名而刑治其实,看似吏的儒化,实为儒的吏化”。但五四知识分子却没有对法家思想进行清算。这是由于儒学与政治的特殊关系而使之显得触目惊心,从而遭到了彻底的批判。儒学的这种特殊关系表现为:一是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显学,奉为至尊,占据了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延续了几千年;二是康有为将孔教定为国教的主张与袁世凯的复辟联系在一起,使陈独秀等人认识到“孔子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缘。”李大钊也说孔子是“历代专制之护符”,将孔教载入宪法是“专制复活之先生也”。可以说孔教入宪和袁世凯的复辟是反孔的导火线:“从二十世纪开始以来,孔夫子的运气是很坏的,但到袁世凯时代,却又被重新记得,不但恢复了祭典,还新做了古怪的祭服,使奉祀的人们穿起来。跟着这事而出现的便是帝制。”

实际上,“孔夫子之在中国,是权势者们捧起来的,是那些权势者或想做权势者们的圣人,和一般的民众并无什么关系”。由于嵌入政治和社会太深,使原本的精神价值失落,尤为重要的是儒学成为了专制的护身符以至成了批判的靶子。李大钊在1917年2月4日《甲寅》杂志的说法正是体现:“故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非掊击孔子,乃掊击专制之政治也。”“我不是反对要除掉孔子。我不过不要他一人高高在上,要把他请下来,和诸子百家坐在一起,讨论是非。”“我与李卓吾稍有不同,他是非孔,我是非儒,孔子是豪杰之士,用他的思想统治中国是不好的。”就中国的春秋各派等“三教九流”也应各得其所,但儒学却借助官势成为中国的大一统。

上述情况正是政治借用文化资源导致的必然结果。自从董仲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被奉若神明,宋明理学加以发挥、注解,越来越走向专制。三纲五常被宋明理学推到极致,朱熹的《四书集注》成为儒子考试的指定书目,学术文章越来越机械化。学术文章走向八股,日渐衰微。儒学被定为一尊,这样,“在注释的方式中求和社会的变动谋适应,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正是这种名实的分离使儒家思想失去了原来的人本主义精神,也使之逐渐适应封建专制的需要,从而和专制制度融为一体,一旦政治制度受到质疑,文化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四、结论:累积合法性危机导致儒学作为整体遭到批判

上述论及的新文化运动将儒学作为一个整体非难说明,儒学和经济、尤其是政治等系统的关系使其承担了中国政治、经济失败的罪责,使得五四知识分子反儒立场过激。这种整体性的批判使得“仁”的普世价值被抛弃了。这种不加区分彻底反传统立场的产生,是由于洋务运动在经济方面改革的失败、戊戌变法在政治制度改革的失败产生的。这样,这些知识分子就要求为经济和政治运行提供论证的意识形态负连带责任。这正是五四知识分子反传统的结构性原因:五四知识分子对此的注意并把社会伦常与儒家思想联系在一起实际上是晚清西风东侵导引了传统社会政治秩序和文化价值秩序的连锁危机。

在这段时期,严复已经认识到国民素质对于救国的重要性。这种认识在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失败后被大多数人充分意识到,新文化运动的产生是集中的体现。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但革命果实被袁世凯窃取,袁世凯、张勋等还借孔教之名搞复辟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促使陈独秀等人将目光从社会制度转移向了文化价值和国民性格”。这样,新文化运动的这些主帅们对待传统文化是一种“文化激进主义”,是“空前的最广泛的表达民族情感的示威”。因此,“五四时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的攻击诚然失之过激,这是不必讳言的。”五四知识分子对待传统文化是情绪化的反应。持激进主张的陈独秀后来辩解到:“他只因为自古以来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页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两先生的臭味,又碰着许多老少汉学家开口说国粹闭口谈古说,不啻声明汉学是德赛两先生天造地设的对头……”以至于在针对检省整个五四激进时陈先生这样为自己辩护:“譬如货物买卖,讨价十元,还价三元,最后的结果是五元……社会进化上的惰性作用也是如此,改革的主张十分,社会的惰性当初只能承认五分,自然的结果只有二分五。”五四知识分子对待儒学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方式,认为儒家思想“本失灵之偶像,过去之化石,应于民主国宪法不生问题。”

对儒家文化的认识和理解范文

儒家与传统中国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因此,很多学者直接将传统中国定名为“儒教中国”。当然,实际运行的中国政治制度要复杂得多,而如何定位儒家和法家的制度设计对传统中国制度模式产生的影响,在学术界还存在很大的争论。一些学者喜用“阳儒阴法”来解释实际的政治运行。这样的解释言之有据,自战国末期封建崩溃到秦代郡县制的建立,法家的政治哲学一直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后来汉承秦制,于是,法家的制度设置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形态。

董仲舒独尊儒术之后,被许多人理解为是儒家对法家的胜利。从意识形态的角度看固然如此。但这并不能说是制度的根本反转,而是体现为在实际的政治操作中儒家不断地制约法家的独断政治。学者秋风将之概括为儒家用精神来改善政治结构的过程。笔者曾经用“儒家的制度化”和“制度的儒家化”的双向互动来概括这个过程。意思是说,一方面,因为得到权力系统的支持,儒家通过经学、孔庙和逐渐完善的科举制度等方式,逐渐形成一套制度体系来作为其独尊地位的保障。另一方面,儒家凭借其价值上的独尊地位,不断改造已有的制度体系,比如礼法制度等等。

然而,自1840年以后,传统制度的自信心开始瓦解。尤其在甲午战争失败后,军事的失败及由此导致的赔款和国内动荡的政局,造成了政治和经济上的全面溃败。中国开始进入自我怀疑的迷乱状态中。和清末新政所进行的改革,就是对中国传统的制度体系进行解构,最先消失的是承担着制度化儒家枢纽功能的科举制度。我至今认为这一枢纽制度的消失,对于儒家的打击是致命的,直接后果是儒家的经典失去了传承体系,间接导致了作为地方社会秩序维护者的绅士群体的消失。在政党政治和议会民主理念下建立起来的中华民国很快陷入困境并转变为军阀政治。

在这样的局面下,对中国新制度走向的思考从两个方向展开,比如,康有为认为,民国初年的政治失败完全是因为所采用的政治制度设计并不适合中国的实际。而留学生和新式学堂培养出来的知识群体,则认为政治失败的根源在于儒家。自此,儒家在失去了科举制度这样的制度保障之后,其价值合理性也遭遇了空前的否定。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新文化运动对“民主”与“科学”的呼唤或许存在一定合理之处,但是,这个运动是以一种“唯科学主义”的方式来宣称对科学的“崇拜”,同时,又缺乏对“民主”制度本身复杂性的深刻了解,最终“画虎不成反类犬”。新文化运动借助报纸等新式传播方式,对儒家传统进行污蔑式的批判,陈独秀等人将近代中国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儒家,认为儒家是中国专制政治的罪魁,而忽视了传统中国的儒家和法家在交互构建制度过程中的复杂性。更有甚者,连儒家提倡的孝道等家族伦理也遭受了激烈的批评。在“打倒孔家店”这般“庶民的狂欢”中,完成了对于经典文化和儒家价值体系的彻底否定。

价值上的否定必然导致风俗上的改变,在“移风易俗”的口号下,传统中国的礼仪文化和风俗习惯也被否定。因此,中国人或以中山装或西装作为礼服,而跪拜、作揖这些包含有中国人敬天法祖精神的仪式也被全盘否定。1949年之后有一段时期,这样的否定进一步升级。虽然国家的意识形态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但对于传统的决裂态度更为激进,许多传统习俗和正常的被冠之以迷信的帽子。当一个批判的政治运动被冠之以“批林批孔”,当孔子被鄙称为“孔老二”的时候,儒家的精神虽依然能够在“文化心理结构”(李泽厚语)中存在,但长期以来对儒家思想的污名化也成为许多人下意识的思维定式。今天,很多人甚至从未读过儒家经典著作,就对儒家大加鞑伐,中国人对于儒家精神的疏离已是习焉不察了。

儒家归来的可能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我们似乎很难对于这个转变进行政治和文化上的解释。因为“摸着石头过河”必然会遭遇如果“摸不着石头”该如何的疑问。“不争论”并不能掩盖认识上的差异和实践中的分歧。当我们试图用“中国模式”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来定义目前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时,事实上还需要真正具体化。这不仅是因为意识形态的障碍,也是因为这里面的“独特性”需要更为细致的说明,更重要的是,这个政治结构本身的合理性和持续发展能力都面临新的挑战。

虽然,就目前的情形而言,未来中国的制度建构走向还未可完全预料,但有一点却是不容忽视的,这就是儒家又重新“还魂”了。当人们谈论“中国模式”或“中国特色”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即如何理解“中国”。这样的问题起初可能只是为了证明中国与前苏联,或朝鲜、古巴的不同,但进一步却日益成为一种强化政治认同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成为中国经济成功的理由。随之而来的便是如何定义“中国”,或者说什么样的因素可以被称之为中国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儒家思想或者说儒家的价值便成为人们讨论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比如,有人在理解中国现在的价值系统时,就认为我们必须看到当代中国文化包含儒家文化传统、社会主义的传统和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自由主义的传统,如果不能看到现代中国的多元性,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国。同时也有人提出,近代以来一直被人坚信的民主制度,不仅有多样性的呈现方式,其本身也并非完善无暇,而是存在着内在的冲突和困难,因此,应该建构一种更为合理的制度。也有如秋风等有自由主义价值背景的学者,开始认识到儒家传统中所具有的资源,提出应该重新认识儒家的价值。

儒家在政治和学术层面获得的重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间层面的儒学复兴。民间性的儒家经典研读活动、官方和民间书院的建立,以及少儿读经和儒家修身营等旨在传播儒家价值、实践儒家价值理念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活动也蓬勃开展。在乡村甚至在城市社区,传统中国的祠堂和其他礼仪活动屡见不鲜。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认为,中国现在正在兴起一场儒学复兴的运动,而这场运动将对中国未来的价值重构和制度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儒家的价值观念经过100多年的妖魔化和污名化,将在日益恢复的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觉的趋势下,逐渐得到尊重和新的理解。实际上,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文化价值中,忠、孝、节、义等理念始终发挥着实质性作用。比如说孝道,在目前社会养老体系不甚完善,国家福利在大多数地区缺位的状况下,子女赡养老人这样的“自养其亲”的方式,依然是主要的养老方式,甚至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台湾前些年倒扁运动时,所采用的也是“礼仪廉耻”中的“耻”。由此可见,虽然儒学从正式制度层面不断被退出,但是任何政治或法律都无法脱离基本的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因此,我们依然可以在国家和地方的各种制度或法规中看到明显的儒家因素。如何使这些儒家因素名正言顺,这是制度发展的一个课题。当下中国的危机说到底是一种制度性困境,在经历一百年亦步亦趋的模仿之后,建构起一种符合中国人实际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制度体系,应该成为“大国的使命”。

要完成这个使命,首先必须突破固化的意识形态束缚,根据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认同,重新将儒家价值作为国民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国民教育、官员选拔等环节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

在具体的制度设置中,儒家理念也大有可为。从可能性的角度出发,我认为下列几个方面或是最现实的入手处:首先是信仰和礼仪系统。现代中国的社会危机一个重要的根源是价值和信仰危机,在儒家价值被否定之后,我们始终不能找到一个长期有效的价值系统来作为价值基础。就目前的情况看,即使是最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也不否认儒家在个人道德和信仰层面的作用。因此,儒家的价值如果能进行创造性的转化,以适应已然变革的社会现实,一定可以成为一种适应现代生活的价值基础。

儒家自其形成之时,就一直以礼仪生活作为其核心内容。而经过长期的非礼仪化状态,无论是国家性活动,还是民间生活中的婚丧嫁娶,中国人的礼仪系统严重丧失,发展出两种极端状况,即礼仪混杂或鄙视礼仪。所谓礼仪混杂,就是一个活动有多重来源不明的礼仪活动并存;而鄙视礼仪则表现为对一切正常礼仪活动的拒斥。例如,秋风带领儒家修身营的成员跪拜孔子,却在网络上遭受攻击。礼仪活动是培养价值认同、树立个人尊严的重要步骤,而儒家又擅于进行丰富的礼仪设计,如果能加以继承和改造,那将成为中国人恢复礼仪生活的重要基础。

对儒家文化的认识和理解范文篇3

一般认为,二十世纪的变革给儒家思想或儒学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虽然现代儒家哲学是对于儒学现代困境的一种哲学的回应,甚至在现代哲学论域中占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却仍然不能改变儒学在现代中国的社会—文化层面的尴尬处境。在接近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仍然不能拒绝这一事实,即二十世纪是在前现代作为整体的儒家文化经历解体、离散、飘零的历史。应当说明,本文以下所论多就大陆情况而言,并未包括笔者尚不熟悉的台湾和香港。在前现代的社会制度已获改变的二十世纪,儒学何以仍然是一个不断被提起的焦点话题?在现代中国社会,儒学的超越哲学的存在是否可能及其所需条件是什么?这是本文关注的主要之点。而篇幅所限,本文提供的仍主要是一个历史的、现象的陈述。

儒家思想在前现代社会所居的正统、广泛、绝对的影响是和宋元以来王朝统治的支持推行、教育制度以及家族制度提供的社会基础分不开的。也就是说,历代王朝赋予了儒学以正统意识形态的地位,规定了儒家经典(包括宋明儒学的解释)作为科举考试的内容,这种制度的建构是宋元以来儒学大盛的政治基础和教育基础。而家族宗族制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乡治秩序是儒学根深叶茂的一个更深的历史社会基体。所有这一切构成了儒家文化或儒教社会的整体。

但自19世纪中叶以还,中国文化主要是儒家文化遭遇了西方近代文化的强烈冲击。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对中国施展了以近代资本主义为背景的工业文明的先进特长,古老的传统中国文明在帝国主义的船坚炮利面前一败涂地,被迫变革。经过洋务运动到,近代自然科学及工艺制造已开始引进,近代西方合理主义的政治结构也已为先进知识人所介绍,清政府也开始渐进的改革。但甲午战争的挫折使得儒教中国的危机更加深重而未得缓解。19世纪末儒学的状况是,儒家的知识体系和政治制度受到了巨大挑战,但这种实质性的挑战并未在名义上指向儒家,儒学的制度性基础并未根本解体,儒学的危机尚未表现出来。

这种情况到二十世纪为之一变。本来在洋务运动后期,维新派在各地已经开始兴办新式学堂,即使在一些旧式学塾中,课程亦开始新旧并存。1899年清廷下诏废八股、诗赋,1901年清政府《兴学诏书》,正式要求全国广设学堂,这些已经是对传统科举服务、为制造儒生的旧式教育体系的根本挑战。由于自1899年来各地书院已渐改为学堂,至1905年传统“儒学”(学校)已无形中取消。更为决定性的是,1905年,清政府正式决定废止科举,规定所有学校除保留经学、修身之外,皆教授自然科学。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儒学在传统教育的地位终于完全倒塌了。

不过,1905年的《教育宗旨》仍特立“尊孔”一条,并规定学校在春秋入学及孔诞日应“祀孔”。这些措施及保留经学等,显然旨在谋求在改革中维持精神权威和伦理秩序,特别是孔子的伦理权威。但辛亥革命后,又对清政府的教育宗旨加以革正。1912年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主持教育法令的的讨论,提出在法令中“去尊孔”,在学校中“废祀孔”,在课程中“删经学”,使得从小学到中学不再设置经科,儒家典籍作为整体被排除于教育之外。儒学不仅再不是教育的必要内容,更不是仕宦进身的必要途径,制造儒生的产业基础完全被消解。1到辛亥革命后短短几年,儒学已整体上退出了政治、教育领域,儒学典籍不再是意识形态和国家制度的基础,不复为知识人必读的经典,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二千年来第一次置身于没有“经典”的时代。

然而,儒家经典从政治、教育领域的退出,还不代表固有的孔子的精神权威的自然失落,还不等于儒家的伦理价值的说服力已彻底丧失。民初梁启超等人一面反对读经,一面仍主尊孔,就是明显的例子,在它们看来,孔子的道德教训乃是中国几千年立国的道德基础和民族的精神、文化的核心。2因此,儒学虽然从政治和教育的领域中退出,但仍然保守于伦理、精神的领域。

但在梁启超主办的《大中华》上,虽然虽然提出了“孔固当尊,经不必读”,却也同时反对以尊孔复辟帝制,甚至出现了“改良家族制度论”的呼吁。几个月后创办的《青年》而后更名的《新青年》则更进一步以“新思想、新文化、新道德”全面批判旧文化旧道德,新文化的锋芒直指孔子的精神权威和儒家伦理的价值,几乎就是一场批孔批儒的运动。陈独秀把儒家伦理归结为“三纲”,认为“主张尊孔,势必立君”,高倡“伦理革命”,3实际是要革孔子与儒家伦理之命。易白沙以《孔子评议》为文,指摘孔子学术的弊病。吴虞更与鲁迅呼应,谓“孔二先生的孔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可”“盗丘之祸遗及万年”,大呼“儒教不革命,儒学不转轮,吾国遂无新思想、新学说”。4后来人们把新文化运动的口号概括为“打倒孔家店”,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新文化运动对文化与社会领域的思想解放起了巨大的作用。从近代中国的儒教兴衰史来看,新文化运动正是把辛亥革命前后放逐儒学的运动进一步推展到伦理和精神的领域。从废止科举到新文化运动不过十数年时间,儒学在现代中国文化的格局中遭到全面的放逐,从中心退缩到边缘。

经过本

世纪初二十余年,儒教文化已全面解体,经历过新文化运动,儒学在青年中更失去权威。但是,国民政府时代儒学的困境并未进一步发展,其原因是中山先生坚持以“四维八德”发展民族精神,赋予了传统儒学德目以新的精神。在南京建立政权后,也明确主张以“礼义廉耻”为立国之本。在1929年国民政府的《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中明确指明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国民道德的教育内容。1934年蒋还推行过“新生活运动”,要求把礼义廉耻落实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对于传统道德的重要德目都给予了新的解释,同时又增入许多现代社会的公德。尽管新生活运动未能配合以推广知识教育和技术发展,在政治和农村土地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其成效有限,问题不少,但其社会伦理意义亦应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无论如何,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实践和社会运动在相当程度上自觉保留了儒家伦理的内容。5

值得注意的是,1937—1945的八年抗日战争中,政府、知识分子和全民对儒学的态度与民初相比有了一个明显的变化。为了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抵御外来的横暴侵略,国共两党、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动员各种力量来振奋军民的精神、意志,以反抗侵略。儒家伦理砥砺德行、变移风气、鼓舞士气、增益爱国心和树立自信心的功能,使得儒家伦理成为抗日战争时期重要的精神资源和道德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也成为这一时期国共两党与知识分子的共识。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颁行《国民精神总动员纲领及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以“八德”为救国道德,“对国家尽其至忠,对民族行其大孝”,共产党立即表示用拥护此纲领,号召其党员发扬、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6儒家伦理道德学说既是抗战时期大后方各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抗战后国民政府建国方针所肯定的民族精神和根本德行。

早在民国初年,围绕宪法中是否应有尊孔条款及是否定孔教为国教,曾经历多次讨论,由于1915、1917年的两次复辟帝制都举出尊孔为旗号,最终使宪法中未能肯定儒教的地位,儒学未能取得政治上和国民教育上的指导地位。国民政府时代特别是抗战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形式恢复了儒家伦理在国民精神与国民教育中的指导原则的地位,却无力使儒家原则在社会层面实现。1949年以后,情况又为之一变,儒家的命运在政治、社会、思想方面遭遇了一次更大的曲折。

国民政府时期虽未明确提倡孔子和儒学,但把儒家伦理的道德原则视为中华民族的固有德行,把四维八德作为中国立国的纲维,实际上是把儒家原则作为三民主义的根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姿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明确宣布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儒学在大陆悄然从民国时代占有的舞台退出。七十年代与发动全国性的批孔运动,全面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孔的激进主义而更远过之,使孔子的精神权威荡然无存,儒家伦理在社会层面受到了二十世纪最大的破坏。

另一方面,辛亥革命以后,乡村的社会结构发生畸变,传统的官僚—教育制度的瓦解、军阀间的混战、乡村土地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紧张、乃至国共之争,使得传统的农村社会传统的自组织功能遭到破坏,代之而起的是土豪劣绅与功能低下的基层村保人员。梁漱溟曾想通过“乡村建设”恢复农村的礼俗机制并导入科学技术,以造成儒学复兴的社会基础,但不可能成功。1949年以后,经过、合作社到,整齐地建立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所有制的全新的社会组织结构,宗族的力量经和阶级斗争彻底分化,党的政策通过公社、大队、的行政和党的组织一直贯彻到村庄,社会组织的脉络上下打通,亲族之外,传统主义不复存在。尽管人与土地的技术关系未变,固有的社会组织结构已起了根本的变化,造成了近代化的基础。除家庭之外,传统儒学在社会基层结构上也失去了依托。

列文森曾说:“儒家思想在产生它并需要它三社会开始解体之后,变成一片阴影,仅仅栖息在少数人的心底,无所作为地被象古玩一样珍爱着。”7然而,儒家思想在近代化的社会是否仍有存在的理由与价值,并不完全依赖于前现代化社会的制度基础,如科举制以前儒学已经经历了千年发展的历史,又如日本有儒学但并没有科举制度。从春秋到六朝,儒家思想的存在并非以王朝的推崇为前提;在传统中国社会,宗族与宗法制也并非在每一时期或每一地区、每一阶层都占支配地位。尽管古代中国的社会组织、生产方式乃至政治制度的安排影响了儒家思想的表达方式和理论结构,但儒家伦理的价值具有超越特定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的普遍性。所以,正如杜维明所说:“虽然从发生学上来看,儒家与农业经济、官僚制度、家族社会有密切关联,深深扎根于传统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但既不能把儒学简单还原为家族主义、、反商主义,而且也不能认为社会根柢被摧毁,儒家思想就因此丧失了它作为人文关怀和伦理宗教的意义,这些关切和意义与现代世界仍然相关。”8

早在洋务运动后期张之洞已提出中体西用,他的解释是“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9。可见他

所谓中学为体室指治身心的传统伦理不必因在应世事方面学习西方而发生根本改变。与张一时先后的先进之士多是如此。帝制以后社会状况使得这种呼声更多,“中华立国,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人道之大经,政体虽改,民彝无改”,事实上是当时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康有为要求立孔教为国教的主要根据也是“又经大乱,纪纲扫地,法律全废,廉耻弃绝,道德衰蔽”,10以对治转型时期的道德危机为己任。陈焕章的主张是:“孔教既废,人之道德心尽亡”“中国之道德,一言以蔽之,曰孔教而已矣。”11与基督教面对“上帝死了”所发出的惊呼如出一辙。所以梁启超民初起草《大政方针宣言》明白地主张:“一面既尊重人民信教之自由,一面仍当以孔教为风化之本”。12这些都是着眼于风俗教化而肯定儒家思想的积极面。后来在宪法草案的讨论中,孔教方面也仍集中于主张在宪法中明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13

新文化运动的东西文化论争,围绕儒学发生的争论,从所谓“保守主义”的方面来看仍在坚持儒家道德伦理的适用性上。章士钊的所谓新旧调和论继续张之洞以来的主题,要“物质上开新,道德上复旧”,14这并非反对个性独立解放,而是着眼于社会正常伦理秩序的维持。张君劢在科玄论战中也反复强调,科学之新学并不能解决人生与道德的问题,内心修养的精神文明“唯在新宋学之复活”。15杜亚泉在陈独秀的猛烈抨击下仍然坚持:“确信吾社会中固有之道德观念为最纯粹最中心者”。16特别是,他们对西学有相当多了解,政治和社会改造方面的主张决不能说是保守的,但他们对新文化运动的伦理革命、儒教革命始终加以反抗。

不仅如此,一般看来对伦理关切似不显著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也往往包含着这个方面。梁济1918年自杀时人多谓以殉清之故,但他自己已说明:“其实非以清朝为本位,而以幼年所学为本位”。这里的“所学”当即指传统伦理而言。他的自杀乃是要以一死以警醒世风。王国维自沉颐和园,时清华校长称:“盖先生与清室关系甚深也”,但吴宓则说:“若夫我辈素主维持中国礼教,对于先生之弃世,只有敬服哀悼而已”。17稍后陈寅恪所撰挽辞序更说:“吾中国文化之义具于白虎通三纲五常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18饱受西方教育的吴宓与陈寅恪所钟情的“礼教”“三纪纲五纪”显然是指普遍性的儒家伦理原则和价值理想。在道德生活的态度上,偏于西化的知识分子亦不例外,傅斯年1929年曾承认,虽然在思想方面已完全西洋化,但这这并没有妨害他在安身立命方面仍是一个传统的中国人,他所说的安身立命之处显然也是就伦理准则和人生态度而言。19而以“新文化,旧道德”著称的胡适又何尝不是如此。

民国时代的主政者与正统派知识分子在兼求道德性与现代性方面是一致的,孙中山赋予“八德”以新的解说,如忠于国、忠于民、始终不渝、博爱守仁等,很注意对传统道德的发扬,故蔡元培认为孙中山是“一方面主张学习外国之所长,另一方面主张恢复固有的道德与智能,是为国粹与欧化的折中。”20孙中山死后的国民政府更明确把四维八德列入《教育宗旨》,主张赋予五伦新的涵意而继续其精神。后来《中国之命运》一面认为工业化为中国之急需,另一面在文化上主张保守道德伦理精神,与冯友兰、贺麟的看法相一致。冯友兰在抗战初所写《新事论》中,一方面主张工业化为中国通向自由之路,另一方面认为传统道德中“不变的道德”仍可用来组织社会和调节精神生活。他说:“组织社会的道德是中国人所本有的,现在所添加者是西洋的知识、技术、工业,则‘中体西用’这个话是可说的。”21贺麟的主张在四十年代的新儒学中最富文化意味,他不仅着力结合现代生活重新阐释三纲和五伦,对新文化运动对宋儒理欲之辩的抨击给予了哲学家的辨析,他主张吸收西洋哲学、宗教、艺术以发挥儒家的理学、礼教和诗教,谋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他甚至提出“以儒家文化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的口号。22从民初到抗战结束的这些呼声,决不表示这些思想家企图全盘搬用先秦或宋明儒家的道德来解决近代文化危机中的道德衰落,对传统道德伦理根据时代加以调整、批判、补充对这些饱学中西的学者来说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共产党内的刘少奇在30年代末提倡道德精神与修养时,自然地和无可避免地大量援用了儒家文化的资源,这使得他的书50—60年代得到青年及大众的高度认同,甚至使其影响在60年代前期一度超过。80年代以来,在中国大陆积极致力于肯定和阐扬儒家伦理的现代价值的学者中,多数基于强烈的人文道德关怀而有见于儒家道德资源的现代意义。近年来政府方面致力改革和主管经济、贸易、教育的领导人也开始务实地注意到这一点。所有这些都说明,现代对于儒家思想的有分析的肯定并不是出于对社会改革的排斥,而是出于对社会转型过程中伦理秩序的破坏的关注和对儒家德性伦理普遍价值的认知。

正因为儒学的价值世界与现代世界的相关性并没有因传统社会的巨变而消失为无,也因此,在二十世纪中国的社会文化变迁中,儒学仍然是

一个不断受到关注的问题。而社会每处于道德危机时对传统价值的呼声愈高。所以辛亥以后,不仅有康有为等坚持孔教,即使在新文化运动中也梁漱溟这样要为孔子作发挥的人。四十年代贺麟对儒家礼教和三纲五伦的诠释和张扬,在五四时代是很难想象的,而冯友兰不仅在四十年代不反对“中体西用”,在五十年代依然坚持主张“抽象继承”的意义。有关儒家价值体系的争议一直是文化论争的中心之一。不仅五四前后是如此,八十年代中国大陆文化热的中心课题依然是如此。而理解这一现象,现有的20世纪中国文化研究的模式,无论是“革新与复古”“启蒙与救亡”“激进与保守”都尚未能恰当地应用于二十世纪的儒学论争,对理解二十世纪儒学论争的深刻根源多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文化认同”或“文化心理结构”的提法注重文化心理而忽略了客观性的社会需求。事实上,如果仔细体察20世纪处于弱势而始终不屈的维护儒学价值的呼声,便可理解,儒家伦理所以在近代社会转型后仍每每处于焦点话题乃是理有必然的,其必然性即根于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道德性”与“现代性”的分裂以及对克服此种分裂的要求。

因此,二十世纪历程中儒学价值的不断被肯定,本质上并不是所谓后殖民话语在中国的一种表现,更不是什么全球资本主义霸权话语或对于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意识形态意义的肯定,23而是理论上对多元文化价值的肯认和实践上对现代化过程的治疗,是对价值理性深切关怀的表达,对理想人生与理想人格锲而不舍地追求的体现,在中国还是对民族文化认同的强烈要求。同时也是对启蒙叙事的道德的人文反思。四

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史表明,儒学的危机除了社会转型必然带来的基础之改变外,主要来自于国人在功能坐标中判定儒学不能富国强兵、救亡自强,以及知识分子在启蒙思潮影响下已不再认同儒家伦理的价值。因此,二十世纪儒学的危机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危机、价值信念的危机。从这个观点来看,像马一浮、熊十力、冯友兰等人的现代儒家哲学,虽然在学术和哲学层面可以看作儒家在现代文化中的存在,但马、熊、冯等未真正面对五四以来儒学的文化的危机。他们的哲学是在五四以来激进主义反孔运动的遗产未得清理的情况下,在民族危机特殊时代的氛围中产生的。而儒学的文化危机则本质上是“近代化”所带来的,只是抗战使得这一根本主题暂时淡化而已。因此新文化运动对孔教的批判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儒学及其价值传统在近代化社会文化中究竟有无意义,这些问题不解决,儒学就只能存活在少数思想家的头脑之中,不能落实在社会文化的空间与个人的精神人格,而无法改变反传统主义和反儒思潮带来的社会失序与价值混乱,这也正是我们不仅在八十年代经历而且九十年代仍然面对的儒学的困境。而这不仅是儒学的困境,也是中国文化的困境。

因此,“作为哲学的儒学”,不同于“作为文化的儒教”,前者是学术思想的存在,而后者则是社会化、制度化、世俗化的整合的文化形态。马、熊、冯及近年在大陆研究介绍较多的当代新儒家的哲学贡献相当可观,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哲学的儒学”在二十世纪不仅不能说是衰微,反倒可以说是较为活跃的。但是这样一种儒学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与宋元以来的儒学根本不能相比,这除了制度性的基础已经不同之外,主要原因是缺少“作为文化的儒教”以为基础。而由于知识分子拒绝儒家价值,民众及青年缺乏稳定的道德权威和价值信念,无法形成“刚健有为、厚德载物”的统一的国民精神,文化病症与道德危机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变得越来越严重。

因此,拨除中国近代因习用富有岐义的“体用”概念造成的讨论上的混乱,就现代化过程中主体应当或是否需要从传统保留什么、从西方吸取什么来看,20世纪造成有关儒学的论争的最强有力的根源,可以说始终围绕在现代社会的公民道德与伦理秩序和人生理想的问题。无论佐久间象山“东洋道德西洋艺”,或张之洞“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乃至前述冯友兰、贺麟的思想,都决不是一种文化情感上的对传统的怀恋,而是基于对传统道德性之普遍性格的信念及对现代化经验对道德害之提防。所谓文化保守主义或道德保守主义与文化激进主义的分歧并不在要不要社会改革,要不要吸收西方近代文明。而是,文化激进主义和自由主义要求彻底摈弃传统以拥抱市场工商业、城市文明、个人主义、自由、民主、资本主义竞争性、功利主义等为内容的现代性。而所谓保守主义则始终认为科学、民主、市场经济、民主政治都不能自发产生公民道德或导致共同体的伦理秩序,不能满足人生价值的需要,并认为近代社会抑制不力的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适足以危害群体生活和社会道德。现代性是现代社会之所以不同于传统社会的要素,但实存的现代社会并不能仅靠现代性而存在。近代以来主张正面理解儒学价值呼声一致认为,现代社会中公民道德与伦理秩序的维护和贞定决不能采取反儒批孔的方式,必须守护价值传统和道德权威,从而体现为各个时期各种形式的对儒学普遍性道德价值的肯定和呼唤。这一切是在哲学层面上发展儒家哲学的社会—文

化的基础。

在中国大陆,长期以来,妨碍正确理解儒学的历史价值与现代意义的力量,不仅来自于自由主义对儒学的激进否定,极左的假马克思主义在近几十年的批判儒学的运动中扮演重要角色。这种批判在批林批孔时代的提法中表现得最为典型和充分。而批林批孔时期的极左文化观在后并没有得到彻底清理,以至其影响在今天仍可常常看到它的表现。如果说80年代的全盘反儒思潮主要来自于以自由主义为背景的文化激进主义,而90年代中期,一个正在兴起的、小规模的批儒运动主要来自教条主义和假马克思主义。他们认为孔子学说是一个非常封建的学说,认为马克思主义与孔子的教义,无论如何是两个对立的体系,认为马克思主义和儒学的关系应该是批判性的否定关系,把儒学仅仅看成一种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为了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对立起来,用虚幻的手法提出“如果我们天真地以为从‘国学’中可以找到立国之本或重建民族精神的支柱,而马克思主义作为外来文化可以置之一边,那么未免太迂腐了”,“不排除有人企图用‘国学’这一可疑的概念来达到摈弃社会主义新文化于中国文化之外的目的”。24教条主义和假马克思主义无视中华民族的历史主体性,无视民族利益和民族前途,无视历史转型中的现实困难,假意识形态的威权,把赞成正确理解儒学和要求善用传统资源以对治现实问题的主张扣以“复古主义”的帽子,企图以政治化的话语打击不同的学术意见,这无疑是90年代改革开放潮流中的一种倒退的表现。同时,也可看出,在把儒学视作“农业文明”、“专制意识形态”方面,教条主义与文化激进主义是是受同一种启蒙话语所支配的。

儒学并未死亡,它在离散之后作为文化心理的传统仍不自觉地以隐性的方式存寓于文化和人的行为之中。但是也正是因为它是支离的、隐性的,其表现便不能整全和健康,当前中国世态与文化的病症悉由于此。只有在去除儒学不合时代的内容的同时,理直气壮地正面肯定其对于现代社会生活有价值的精神和原理,使之合法化地作用于国民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重建统一的国民道德与稳健的国民精神,走向合理的现代社会。而排除政治化的干扰,克服一元化的思维方式和片面的启蒙心态,辩证地理解道德性与现代性的互动,在文化层面纠正种种对儒学的偏见,是健康发展儒学积极精神的基础与前提。注释:

1.参看陈青之:《中国教育史》下册,第六编,商务,1938年。

2.参梁启超:《孔子教义实际裨益于今日国民者何在?欲昌明之其道何由?》、《复古思潮平议》,分载1915年《大中华》一卷二期、七期。

3.陈独秀:《复辟与尊孔》,载《新青年》第3卷第6号。

4.见其《说孝》等,载《吴虞文录》,亚东图书馆1929。

5.参看宋仲福等著:《儒学在现代中国》,第206页,中州古籍,1991年。

6.中共中央书记处1939年4月《关于精神总动员的指示》,引同上书。

7.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命运》,此处译文用自杜维明《探究真实的存在》。

8.杜维明:《儒家传统的现代转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

9.张之洞:《劝学篇》,大连出版社1990。

10.康有为:《中华救国论》,汤志均编《康有为政论选》下册,中华1981。

11.《民国经世文编》卷四十,上海经世文社编。

12.同上卷二。

13.见1913年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草案19条。

14.章士钊:《新时代之青年》,《东方杂志》,16卷11号。

15.张君劢:《再论人生观与科学并答丁在君》,《科学与人生观》,亚东1923。

16.杜亚泉:《战后东西文明之调和》,《东方杂志》14卷4号。

17.见孙敦恒:《清华国学研究院纪事》,《清华汉学研究》第一辑321、322页。

18.引自《陈寅恪诗集》页10,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

19.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编《胡适的日记》1929年,中华书局1985年。

20.蔡元培:《中华民族与中庸之道》,《蔡元培全集》第六卷,中华1985。

21.冯友兰:《新事论》,《三松堂全集》第四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

22.贺麟:《文化与人生》,页6—17,商务印书馆,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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